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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逻辑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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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逻辑之术语

 

  印度逻辑(indian logic)

  印度逻辑思想、理论的统称。世界三大传统逻辑体系之一。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流派:正理论与因明。正理即一般逻辑学,包括古正理与新正理。因明即印度佛家逻辑,是在古正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包括古因明和新因明。正理和因明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

  古印度的逻辑学说导源于辩论术。在正统婆罗门哲学派别关于祭祀的辩论中出现了逻辑的萌芽。在公元前4世纪时,以解释吠陀圣典为事的弥曼差派就提供了一些逻辑的术语和概念。梵语“弥曼差”、巴利语“微曼差”,词义就是思维、考察、探究。公元前3世纪由孔雀王朝大臣桥底里耶著《利论》辟有专章讨论这方面的三十二种概念,其中直接与逻辑有关的有议题、陈述、推断、连贯的论据、类推等。该书还举顺世派为“推究学”三派之一。“推究学”广义指哲学,狭义则指逻辑。至公元2世纪,顺世派便有了“因论者”即逻辑学家的称号。这一派有自己的逻辑学说和逻辑著作,后为其论敌所销毁。在公元前二世纪的巴利佛典《论事》大品第一章开篇中已经包含合乎命题逻辑的推理形式,其中所运用的推理以整个命题为推演单位,而不是把命题分析为主项和谓项。其论式酷似同一世纪希腊塞克斯都•恩披里柯的论式。书中还出现了合(前提)、结(结论)、遍知(命题)、返论、推理、堕负等术语和格式。公元1世纪成书的《恰拉卡本集》是恰拉卡医生著述的内科医学书籍。它的第三编第八章为逻辑学的研究。

  从1世纪起到2世纪,胜论派和正理派逻辑学说被整理出来,先产生了《胜论经》,在该书基础上又产生了《正理经》。《正理经》相传为正理派的创始人足目所著,实际非一人一时之作。该经较古部分是在同佛教中观派创始人龙树论争之前产生的,而该经的现存形态,其完成则被推定在跟龙树论争之后,约为4世纪前半期。《正理经》包括辩论术、认识论和逻辑三部分内容,逻辑推理形式由宗、因、喻、合、结五支组成,其五支形式亦为新正理派所沿用。古正理派的代表作有公元4世纪时由富差耶那作的《正理疏》,6世纪时乌地阿达克拉的《正理释补》,9世纪时的婆恰斯巴提的《正理释补疏记》等,其中以《正理疏》为现存最早最有权威的注本,而婆恰斯巴提被称为第一个真正的注释家。

  2世纪时,佛教内部对正理采取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大乘中观派(空宗)创始人龙树对正理派的逻辑学说持否定态度。龙树著的《回诤论》总破正理派的“量”与“所量”;又著《广破论》破斥正理派十六句义。小乘说一切有部则对正理持肯定态度。在《大毗婆沙论》中即有佛徒应“能通世俗诸论、所谓记论、因论、王论、诸医方论、工巧论等”。其中因论又作“因明论”,有“辩无碍解以习因明论为加行故”之语。4世纪兴起的大乘瑜伽行派(有宗)逐渐兴起并发展了古因明。《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集论》、《杂记论》等在讲因明时,都讲到“七因明”,即论体性(论辩论的题目)、论处所(论辩论的地点)、论所依(论辩论的方法)、论庄严(论辩论者应具备的条件)、论堕负(论被击败的论点)、论出离(论参加辩论会)、论多所作法(论辩论者的条件)。其核心部分是论所依。《瑜伽师地论》将因明定义为“谓与观察义中,诸所有事”。意为对于一般所观察的事物建立一种意见,其中关于能立与能破的一切论证的历程便是因明。在无著《顺中论》中引用了耆那教人之因三相说,而在世亲的《如实论》中不仅引用了因三相理论,而且开始应用这一理论,其论式还出现了喻体,成为古因明五支作法转变为新因明三支作法的过渡形式。

  陈那是新因明的创建者,被印度史家称为“中古逻辑之父”。他以前的古因明仅初具规模,且很粗疏,“过谓非过,非过谓过”,宾主对扬,无章可循,对方对立破的规则都还有怀疑。陈那作《因明正理门论》,奠定了新因明的基础。其新因明体系有六点创新:对能立与所破重新分界,以宗体为论争标的;创建九句因作为三支推论的理论基础;增设喻体以提高推理的可靠程度;改五支为三支;确定量只有比量和现量两种;提出独具特色的概念遮诠理论。其新因明体系经再传弟子商羯罗主在《因明入正理论》中整理后有所发展。陈那的因明学说前期以立破为中心,后期则以量论认识论为中心。新因明至7世纪的法称时,又有新的发展。法称有七部因明著作,较为精要的是《正理滴论》。法称改革三支,以喻、因、宗的顺序排列三支,这与三段论相吻合,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自性因、果性因和不可得因理论,使得喻体成为真正的普遍命题,因和喻成为证宗的充分条件。在知识论方面,法称重视经验事实,为因明理论奠定更稳固的基础。法称代表了印度佛家逻辑的最高成就。

  新正理派被称为正理——胜论综合学派,其学说是古正理和胜论学说的综合物,由12世纪印度东部密提拉地区以克伽输为首的一批正理家所提出。这些正理家由于受到当时正在输入的西方哲学和科学的影响,开始采用一些新的观点和方法论述正理学说。克伽输的《真谛如意珠》(意为真理的思想珠宝)是新正理的经典之作。新正理派深入理解了诸如合取、析取、否定、关系、蕴涵推论和证明等理论,在某些方面达到了现代逻辑的水平,发展了印度逻辑。近代以来,印度逻辑思想的发展逐渐被纳入西方的近代逻辑和现代逻辑的轨道。

  印度逻辑史(history of Indian logic)

  印度逻辑思想和逻辑理论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基于印度逻辑主要包括正理论和因明两个主要流派,印度逻辑史主要即正理论和因明产生发展的历史。

  佛教逻辑(buddhist logic):

  佛教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独具特色的逻辑理论。其逻辑学说以“因明”为名,而成为佛家“五明”之一。因明起源于古印度婆罗门教、佛教、耆那教以及各个派别之间的激烈论争,所以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论辩色彩。公元前2世纪时,印度的外道顺世派就被称为“因论者”(Haituka,或译逻辑家)。其后的正理派和佛家也欲在这个方面发展自己的优势。在对逻辑理论的探讨中,正理派注重对正确知识的获得,伪知识的澄清,因而详细探究了推理论证的方法和对象、形式和过程、动机和资料以及辩论术等,公元3、4世纪时,其学说已系统整理成为《正理经》。正理派创立的五支论式包括宗、因、喻、合、结五个部分。公元4世纪,大乘瑜伽行派大师世亲吸收并发展了正理派的成果,建立了向三支因明过渡的系统。到五世纪时,陈那又给前人的“因三相”说以独到的发挥,把五支作法改造为只包含宗、因、喻的三支作法,对古因明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成为佛家新因明的开山鼻祖。公元7世纪时,法称对因明又有所发展,其“因明七论”为后世所注重,在我国西藏地区有很大影响。佛家因明逻辑基于它本身与佛教教理紧密结合的特点,在印度至佛教势力日渐式微之后,其理论的影响力通过新正理派和耆那教的逻辑思想继续发挥作用,而其本身则通过佛教向南北的传播而进入东亚、东北亚。在我国西藏及内陆中土,形成了因明的第二故乡,并东渐朝鲜、日本等国,其理论也在不断进化的世界中受到影响,期间有兴盛也有衰落,但总的方向是在保持传统中有创新,在创新中存特色。

  耆那教逻辑(Jain logic)

  古印度耆那教的逻辑学说。耆那教与佛教都是婆罗门以外的僧侣系统,在逻辑思想上,耆那教的一些著作家却是更加远离早期正理派而比较接近佛教的逻辑学家。该派的创始人大雄(mahavira)大约生于公元前599年,耆那教称其全部经典为悉檀多(siddhanta)或阿含(agama)。公元前3世纪初,在华氏城举行了一次耆那教集结,把大雄的教义整理成十二部分,称为十二安伽(angb),据说第十二安伽又分为五部分,其第一部分曾论及逻辑的内容,到公元474年,十二安伽就已全部散失。其早期在逻辑理论上的代表人物有波陀罗拜呼(Bhadrabahu,公元前4—前3世纪)乌玛斯伐蒂(Umasvati,约公元1世纪)和西达森那(Siddhasena,约公元5—6世纪)。波陀罗拜呼曾提出过一种包含十个部分的论式;乌玛斯伐蒂讨论了“量”和“纳耶”(Naya)的学说,“纳耶”是指一种逻辑方法或思想方法,它是耆那教所倡导的。在乌玛斯伐蒂那里,主要还是指一种从特殊角度去了解事物的方法;西达森那是耆那教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逻辑学者,他把“量”分为二类(直接知、间接知)四种(实践的、先验的、比量、声量)。同时其对“纳耶”的讨论也印出了另一理论——七分说。他在印度逻辑史上的贡献,主要还因为他的比量学说,他对“遍充论”的讨论甚至比佛教的陈那讨论得还全面。其后印度各大学派关于逻辑的理论,都对耆那教的思想有所吸收甚至直接引用。在陈那、法称确立起印度中古逻辑体系之后,耆那教在逻辑学方面著名的人物有阿卡兰卡(Akalanka,约8世纪)、维底亚南德(Vidyananda,约公元800年)、曼尼卡南迪(Manikya

  nandi,约公元800年)、普拉帕昌德拉(Prabha candra,约公元825年)、德瓦苏里(Deva

  suri,公元12世纪)和海默昌德拉(Hema

  Candra,公元12世纪)等,他们的思想基本和佛教的法称相同,即都认为喻例是推论式的一种多余的部分,而这种观点与近代逻辑思想相一致。

  因明(Hetuvidya)

  亦称为“因明处”(Hetuvidyasthana)。印度佛家逻辑学。印度古典逻辑的主要流派之一。“因明”一词音译为“希都费陀”,早见于《瑜伽师地论》。Hetu即“因”,指原因、根据、理由;vidya指为“明”,其含义为知识、智慧。因明就是关于推理、论证的学说,实际上是佛教的知识论、逻辑和论辩学的三合体。大乘佛教将它与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内明合称为“五明”。

  因明起源于古印度婆罗门教、佛教、耆那教以及各个派别之间的激烈论争,所以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论辩色彩。公元前2世纪时,印度的外道顺世派就被称为“因论者”(Haituka,或译逻辑家)。其后的正理派和佛家也欲在这个方面发展自己的优势。在对逻辑理论的探讨中,正理派注重对正确知识的获得,伪知识的澄清,因而详细探究了推理论证的方法和对象、形式和过程、动机和资料以及辩论术等,公元3、4世纪时,其学说已系统整理成为《正理经》。正理派创立的五支论式包括宗、因、喻、合、结五个部分。公元4世纪,大乘瑜伽行派大师世亲吸收并发展了正理派的成果,建立了向三支因明过渡的系统。到五世纪时,陈那又给前人的“因三相”说以独到的发挥,把五支作法改造为只包含宗、因、喻的三支作法,对古因明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陈那撰有《因明正理门论》《集量论》等重要著作,世称陈那以后的因明为“新因明”。公元7世纪时,法称对因明又有所发展,其“因明七论”为后世所注重,在我国西藏地区有很大影响。“因明七论”中的《正理滴论》一书中提出了自性因、果性因、不可得因作为正确的差别相,又使同异喻单独立式,使得因明三支更接近三段论,成为真正的演绎论证。

  在中国,因明的传播和发展有汉传和藏传二个支派。早在南北朝时期,佛教学者真谛等人曾把《方便心论》、《回诤论》、《如实论》等古因明著作译成汉文,但影响并不广。唐初玄奘译出新因明的两部代表作: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和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还为门人和僧众详细解说。以后,一些高僧根据玄奘口义引申发挥,竞作注疏,极一时之盛。玄奘所传的因明也随门人新罗僧圆测、顺憬和日僧道昭、智通等人,远传到朝鲜、日本,影响深远。元末以后,汉传因明典籍散失、殆尽,几成绝学。20世纪初才又复苏。藏传因明又成为量论、量学,特别注意佛教的知识论。盛行于西藏及附近地区的寺庙中。以11世纪俄•洛丹喜饶为分界,之前为古量论,主要是对因明的译介。之后为新量论,出现了藏人的因明自著,形成了藏传因明特有的“摄类”特色。法称的“因明七论”,从7世纪末起随同佛教陆续传如西藏,大约到11世纪时已全部译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也由汉文转译成藏文。13世纪时,西藏萨迦派第四代祖师萨迦•贡噶坚赞撰《正理宝藏论》及自注,解释了陈那、法称学说中的许多问题,奠定了藏传因明的基础。14世纪时,西藏格鲁派祖师宗喀巴将因明与修持结合起来,他的八大弟子又大加阐扬,形成了带有神秘色彩的独特系统。由于西藏佛教学者的倡导力行,西藏寺院课程中遂保持了讲习因明的传统。藏传因明保存了古代印度丰富的逻辑资料,有许多重要的因明著作在印度已经亡失,幸赖藏文译本得以流传至今。

  因中有果论(Satkarya vada)

  古代印度数论派哲学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最早见于自在黑的《数论颂》,中译本《金七十论》中也有论述。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结果均潜存于原因中。理由为:(1)无不可作故,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具有相互依存的关系,某一事物的存在必以另一事物为原因,无中不能生有,犹如沙中不能取油。(2)必须取因故,因与果有固定的关系,一定的结果必然取决于一定的原因,犹如奶酪取于奶而不能取于水;(3)一切不生故,一定的原因如果不能产生相应的结果,那么一切能生出一切,草、石也能生出金银,实际上是不可能的;(4)能作所作故,特定的结果必生于特定的原因,尤如陶工只能以土泥而不能以草木制瓶;(5)随因有果故,因果性质相同,同类的事物必生于同类的原因,如麦芽生于麦种。数论派提出因中有果论的目的是为了从物质世界的存在(果)中推论出精神性的神我(因)的存在,以维护神我和自性并存的二元论世界观。

  二十五谛

  古代印度数论派哲学关于宇宙构成和演化的学说。最早见于自在黑的《数论颂》,中译本《金七十论》中也有论述。认为宇宙由神我和自性结合而成,神我是精神性的实体,自性是物质处于混沌、未生变异的状态,神我和自性被称为“二谛”。当自性中蕴涵的三德(萨陲、罗、达摩)失去平衡时,则产生变异,从中演化出世界各种现象。首先产生觉,由觉生我慢(自我意识),由我慢生五唯(五细微元素:色、声、香、味、触),觉、我慢和五唯被称为七谛。再由五唯生十一根,包括五知根(即五种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五作根(即五种行动器官:口、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以及心根。最后产生五大(五粗大元素:地、水、风、火、空),五知根、五作根、心根以及五大被称为十六谛,合以上二谛、七谛共为二十五谛。数论认为觉悟此二十五谛者即可获得解脱。

  十六谛义

  亦称“十六句义”。古代印度正理派哲学学说。宣称是求得解脱的十六种知识。涉及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和逻辑学等范围。最早见于足目的〈正理经〉。十六谛义为:(1)量,指知识的来源或获得知识的方法有四种:现量(知觉)、比量(推理)、比喻量(类比)、证言量(圣言);(2)所量,指认识对象,共十二种:我(灵魂)、身(肉体)、根(感觉器官)、境(感觉对象)、觉(知性)、意(心)、业(作为)、烦恼(过失)、彼有(轮回)、果(果报)、苦、解脱;(3)疑,一种不确定的心理状态,反映事物的矛盾性;(4)动机,人们进行活动时力求达到的目的;(5)见边(亦译实例),以不可争辩的事实作为论证的实例;(6)宗义,最终的结论或理论,公认有四种:一切宗所共许,本宗许他宗不许,立一理论其他宗自随,以敌之论攻他自身;(7)论式,指推论的五段式方法,即宗、因、喻、合、结;(8)思择,借悖谬而求真知的推理;(9)决了,对事物的真实性质的判断;(10)真论议,按照逻辑的正确规划进行反复推论;(11)纷论议,亦译论诤,指诡辩;(12)坏义,亦译论诘,指攻击和破坏对方的论题;(13)似因,指推论过程中所犯错误的原因;(14)曲解,歪曲对方的原意加以攻击;(15)倒难(亦译“误难”),以荒唐的理由得出错误的结论,用以反对和非难对方;(16)堕负,指在辩论中可能失败的原因。该学说对印度逻辑学的发展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

  古正理 见“正理派”。

  新正理(Navya—nyaya) 见“正理论”。

  数论

  印度正统婆罗门教哲学流派之一数论派用语。音译为“僧”。有人认为它的原义为“计算”、“数”,后来引申为“思索研究”。《唯识数记》说“数论”“梵云僧,此翻为数,即智慧数。数度诸法,根本立名。从数起论,名为数论,论能生数,亦曰数论。”

  胜论 音译为吠世师迦、毗世师等,意译为胜宗、胜论。印度正统所罗门教哲学流派之一胜论派用语。Vaisesika

  一词是从Visesa(特殊、差异、区别、殊胜)一词引申而来,其重点是研究世界各种现象差异方面的哲学。所以有人认为胜论是以它的逻辑学说中的特殊范畴(异句义)所命名的,也有人认为是由于它战胜其他哲学派别而得名。如《唯识述机》说“吠世史迦,此翻为胜。造六句论,诸论罕匹,故云胜也。或胜人所造,故名胜论。”参见“胜论派”。

  六句义

  古代印度胜论派哲学关于划分世界为六种范畴的学说。最早见于迦那陀所著《胜论经》,认为世界一切事物和现象均可分为六种句义(范畴),即实际、德、业、同、异、和合。实(实体)是一切现象的依据,世界的基础,包括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九种,既有物质性的东西也有精神性的东西。德是事物的属性,依存于实体,包括色、香、味、触、数、量、别体(差异性)、合(结合性)、离(分离性)、彼体(远)、此体(近)、觉、苦、乐、欲、嗔、勤勇、重、液(流动性)、润、行(倾向性)、法、非法、声共24种。业是实体的运动状态,有五种形式:取(上升)、舍(下降)、屈(收缩)、伸(扩张)、行(进行)。同与异是说明事物的共性和个性。和合是阐明实、德、业三句义相结合而不分离的观念之原因。后又在此基础上发展为“七句义”、“十句义”。

  十句义

  古代印度胜论派哲学关于划分世界为十种范畴的学说。主要见于玄奘所译慧月《胜宗十句义论》本。较六句义增加有能、无能、俱分、无说四句义。有能是指实体、属性和运动在一定情况下互相结合的可能性。无能指这种结合的不可能性。俱分(亦同亦异)指事物间的同异性,无说(非存在)指事物在以下五种情况时不存在,即未生无、已灭无、更互无、毕竟无、不会无。

  因中无果论

  古代印度胜论派哲学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最早见于迦那陀所著《胜论经》,认为世界一切事物均不相同。从实体的别异性推论出因果有别,即原因中本无结果的结论。理由为:(1)因果观念相异,虽然缕可成衣,但无人将缕视为衣;(2)因果名称相异,衣、缕叫法不同,不可将缕称为衣,也不可将衣称为缕;(3)一因可生异果,缕可织布也可作绳;(4)因果时间异,因前果后,不在同时;(5)因果形式异,衣、缕形状不同;(6)因果数量异,多缕方能成一衣;(7)若因中有果,应该一因成一果,不须多因。实际上常为多因成一果,反知因果各异。胜论派提出因中无果论是与多元积聚论点世界观相一致的,认为宇宙最终可分为六种范畴(也有七种、十种之说),实体是各种范畴的基础,包括地、水、风、火、空、时、方、我、意九种,不分物质与精神,积聚而成整个世界,故因果无关系。

  声常住论

  即“言语不灭论”。印度弥曼差派的一种宗教理论。认为吠陀是唯一的、常住不灭的。人们所有的言语和概念都是吠陀或最高实体梵自身(表现为吠陀文句)借着发声的机缘而呈现的永恒实在,而不是人们自身的东西。弥曼差派的声常住论与胜论—正理论、佛教等所主张的声无常住论进行了长期的论争。或者认为声音是人们“所作的”,声音发出后立即会消失,并用日常的经验事例和逻辑推理加以反驳。

  五明

  全称“五明处”,古代印度的五类学科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内明的统称。前四明是各学派共同的,后一名各学派各有自己的典籍、宗旨,内容亦不相同。如佛教以三藏十二部经典教义为内明。婆罗门教则以四吠陀为内明。大乘佛教积极主张利益众生,以五明为学人必学的内容,并认为它是圆成佛果的“大智资量”。声明即研究语言和名、句、文身等如何构成的学问;工巧明包括的范围很广,据《瑜伽师地论》卷十五“工业明处”称:农、商、事王、书、标、计度、数、印、占相、咒术、营造(雕塑)、生成(豢养六畜等)、防那(纺织、编织、缝纫)、和合(调解争论)、成熟(饮食业)、音乐等十二种均属此;医方明相当于现在的医药科学和医疗技术;因明即印度逻辑学,为印度正理派首创。印度佛教瑜珈行派学者弥勒、无著在《瑜伽师地论》中用“论体”等七事来作解释,重在辩论术方面的研究。到了陈那作《集量论》把它发展到以“量论”(带有认识论的意义)为主要内容的探讨。北魏延兴二年(472年)吉迦夜译《方便心论》和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后窥基作《因明入正理论疏》六卷,成为汉地研究因明的主要典籍。从此,因明在中国佛学界得到广泛流传。内明即佛学,指释迦的言教,包括菩萨藏和声闻藏两类教典。据《瑜伽师地论》卷十三《闻所成地》的释说,“内明处”略有四种相:一、由事施舍建立相(指经、律、论的建立);二、由想差别施设建立相(指佛教专有名相的建立);三、由摄圣教相(指解释佛教教义的理论);四、由佛教所应知处相(指佛教所应知道的法教)。

  量学

  亦称“量论”。关于“量”的学问。“量”为印度各教派通用的哲学名词。意为认识方法、认识手段或认识的根据。如“现量”、“比量”。大体相当于现今所谓的认识论或者知识论。由于“藏传因明”较多注重因明中知识论内容的研究,故“藏传因明”又称“藏传量学”。或简称“量学”。

 
 
 
前五篇文章

印度逻辑之学派

印度因明之著作

净界法师:什么叫多善根、多福德呢?(三)

因明入正理论直疏

因明入正理论集解

 

后五篇文章

中国藏传因明之著作

中国藏传因明之人物

中国藏传因明之术语

中国汉传因明之人物

现代因明研究·人物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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