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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中:中国佛学 一、佛教创立(二)佛教的基本教义:四谛、十二因缘 |
 
杨维中:中国佛学 一、佛教创立(二)佛教的基本教义:四谛、十二因缘 释迦牟尼成佛后就开始宣扬他所体悟出来的“佛法”,其最初说法史称“初转*轮”。“初转*轮”的主要内容是“四谛”、“十二因缘”,这也是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 “四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也称为“四圣谛”、“四真谛”。“谛”是真实不虚的意思,“四谛”也就是佛教中四种最基本的道理和真理。“苦谛”指人生是一个苦海,“集谛”之“集”是“集起”的意思,说明人生所以是苦海的原因,“灭谛”是指人生摆脱了各种烦恼痛苦之后达到的一种理想境界,“道谛”指修行的道路和方法。 1、苦谛 在佛教看来,人所居住的世间,称为“娑婆”。“娑婆”即“堪忍”的意思,意谓人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时时处处充满痛苦,必须安忍十恶,忍受三毒以及种种烦恼痛苦,才能生存下去。佛教所说的苦,种类很多,有二苦、三苦、四苦、五苦、八苦乃至一百一十种苦。所谓二苦指“内苦”和“外苦”。《大智度论》卷十九说:“二种苦,内苦、外苦。内苦有二种,身苦、心苦。身苦者,身痛、头痛等,四百四种病是为身苦。心苦者,忧愁、瞋、怖、嫉妬、疑,如是等,是为心苦。二苦和合,是为内苦。外苦有二种:一者,王者胜己,恶贼、师子、虎狼、蚖蛇等逼害。二者,风雨、寒热、雷电、霹雳等;是二种苦,为外受。”也就是说,所谓“内苦”是指身体的病痛和心理、情感方面的痛苦;所谓“外苦”是指包括来自外界的各种灾难祸殃。所谓“三苦”,一是“苦苦”,即遇到苦恼、苦难的事情,譬如饥渴、寒热等逼迫而产生的痛苦;二是“坏苦”,即乐事等变迁,如富贵转跌为贫贱等而产生的痛苦;三是“行苦”,是指事物迁流不住而引起的痛苦感受。所谓四苦是置生、老、病、死四苦。所谓五苦,是将生、老、病、死苦合为一苦,再加上“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取蕴苦”。 在佛教中,最常说的是“八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生苦,即出生时的痛苦。生苦虽然不为自身所知晓,但考之于旁人,则很容易了解。十月怀胎,犹如地狱,母亲喝汤,胎儿在母腹中备受煎煮。出生之际,冷气热风触身,犹如火烧刀割,婴儿坠地,呱呱大哭,乃是肉体上种种痛苦的自然反映。 第二,老苦,即年老体弱的痛苦。衰老是任何人所无法避免的。而人一旦衰老,牙齿动摇,白发苍苍,视觉茫茫,听觉嗡嗡。加之,长期劳累,弯腰驼背,肌肉松弛,神智昏迷。对于女人,除了生理痛苦之外,更有青春易逝的痛苦,昔日明目皓齿,今日齿摇发落;昔日倾城倾国,今日老态龙钟。衰老,固然使人感慨,但又有谁能使青春永驻呢? 第三,病苦,即患病时的痛苦。人自呱呱坠地,就与疾病结下了不解之缘。少年的病如天花、麻疹等,中年的病如胃溃疡、肺结核等,老年的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谁能够保证自己一生都不得病呢? 第四,死苦,即面对死亡的痛苦。宇宙万象,生、住、异、灭,永不停息。山峰岩石,寿命也有尽头。一个血肉之躯,到底能够支撑多久呢?有生就有死,有成就有坏,世间万物,安有例外?人于死后,固然万念俱灭,但人之将死,四大分离,呼吸急促,千言万语,欲吐不能。这时,儿孙环绕,生离死别,凄楚难言。 第五,爱别离苦,即与所爱之人分离的痛苦。生离死别,人间惨事。中年丧子,固然万分悲痛,即便不是死别,或为谋求衣食,或因迫于形势,与相亲相爱的人分离,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然而,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亲如父子,近如夫妇,也难于终生相守,更何况其它呢?爱别离之苦,是谁也无法避免的。 第六,怨憎会苦,即与仇人见面、相遇的痛苦。此苦与“爱别离苦”相对。与意气相投的友朋,海誓山盟的恋人,由于种种原因,终须撤散相反,那些面目可憎,语言乏味,或者利益冲突,两不兼容的人,偏偏又聚会在一起。像这样的人,若能终生不见,岂不眼前清净?无奈社会人事问题,纷繁复杂,不是冤家不聚首,在某些情形下,愈是互相怨恨的人,愈容易被安排在一起,如影随形,好象永远摆脱不掉,这怎能不令人苦恼万分呢? 第七,求不得苦,即所求不能遂愿的痛苦。想获得一件东西,经济条件达不到;想谋求一个职位,僧多粥少谋不到;甲男爱上乙女,乙女却属意于丙男。这些都是求不得苦。还有,即便是有些愿望实现了,第二个愿望又会随之产生,山谷易平,欲壑难填,人什么时候会感到心满意足呢?不满足,就有所求,求而不得,岂不苦恼? 第八,五取蕴苦,又成“五阴炽盛苦”,即“五蕴”的作用炽盛,盖覆真性,故死了之后,复须再生。佛家认为,这才是痛苦的总根源。“五蕴”,也称为“五阴”。“蕴”、“阴”都是“积集”的意思。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在此“五蕴”中,前一种属于物质,后四种属于精神。佛教认为,此五种要素是构成众生之身体的五种基本元素。 “色”就是一般所说的物质,以“变碍”为其内涵。佛教中所作分类甚多,此处则以“十四色”暂作解释。“五根”、“五境”及“四大”,构成“十四色”。“色”、“声”、“香”、“味”、“触”为“五境”或称“五尘”。“五根”即“眼”、“耳”、“鼻”、“舌”、“身”,“四大”即指地、水、火、风。 “受”就是感受,以“领纳”为义,指感觉、感情,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领纳“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所产生的喜、怒、爱、乐等感受。 “想”就是想象,指于善恶、憎爱等境界中,造成概念及表象之作用;或指所作之概念及表象。依感觉或知觉而起认识作用时,如红花、白布之红、白、花、布等等概念,或造成概念之功能即为“想”,即浮现于心中的“相”。 “行”就是行为或造作,由意念而行动去造作种种的善恶业,也就是对外境生起贪、瞋等等意念。 “识”就是了别的意思,即“意识”,也就是对于外境之分别与记忆等意识活动。 上述“五蕴”除“色蕴”之外,其余都属于“心法”。也就是说,除“色”属于有形体的物质之外,其余四蕴都指人的感性、知觉、理性、意识等精神活动。佛教认为,此五蕴汇聚而成众生之身。众生执着于自己的身体以及内心的精神活动,便有了生、老、病、死等苦。 佛教从“苦”入手来建构自己的教义,这说明人生问题是佛教关注的中心。佛教视各类生命体所生存的“三界”为火宅,由之再衍生出跳离火宅、脱离苦海的种种修行方法和解脱理论。 2、集谛 “集”是招聚、集合的意思。旧译作“习”,有修习、熏习的意思。“集谛”主要探讨苦的原因。佛教认为,人生之所以时时处处充满痛苦,主要原因是由于人们对于人生真理的无知(即“无明”),不懂得人生本身就是一种幻影,而错误地把人生当作一种真实的存在。既然将人生当作一种真实的存在,就会产生种种欲望和追求,譬如生存欲、爱情欲、繁荣欲、成名欲、权利欲等等。由于各种欲望的驱使,就导致贪、瞋、痴等烦恼。这无数的烦恼,也就是人生痛苦的根源。 在佛教中,“贪”、“瞋”、“痴”是三种最根本的烦恼,称之为“三毒”。所谓“贪”,即贪爱、贪欲,贪于名利、声色,由此起恶造业。古语云:贪为万恶之源,即是此意。所谓“瞋”,即仇恨、愤恨。由于众生虚妄地区分“我”、“法”,虚妄地执着人、我之别,因此对于他人以及各种事情产生仇恨之心、憎恨之情,由此造成种种恶业。正如佛典中常说的一句话:“一念瞋心起,百万障门开。”所谓“痴”,即是愚昧无知,不明事理,特别是指不明了佛教的真理,因此,坠入生死轮回,备尝人生的种种苦难。 除“三毒”之外,佛教还常说“慢”、“疑”、“见”等大烦恼。“慢”即傲慢、骄傲,“疑”即对于佛教所揭示的人生真理和解脱之道的怀疑。“见”又分为“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等五种。“身见”是执着五蕴假和合之身为实有;“边见”是偏于一边的恶见,如有些人以为人死之后一切都归于无,所谓人死如灯灭,这叫做“断见”,又有一些人以为人死之后仍是为人,猪马牛羊死后仍是为猪马牛羊,这叫做“常见”,这种执断执常的见解,都偏于一边,故名“边见”;邪见是邪而不正的见解,如谤无因果,坏诸善事等;“见取见”之“见”即指“我见”、“边见”、“邪见”,“取”是取著不舍,对于上述三种不正见,执以为是,名“见取见”;“戒禁取见”就是执行或受持邪戒,错认以为是正戒。“三毒”、“慢”、“疑”与“五见”合起来构成“十烦恼”。这“十烦恼”是一切烦恼的根本。因烦恼而迷于事,迷于理,这叫迷事惑、迷理惑。有了“惑”,就使身、口、意作不善之业,因此就有了三界轮回之苦。 3、灭谛 “灭”也称为“寂灭”、“入灭”、“灭度”、“圆寂”、“涅槃”等,意思是灭除烦恼,获得解脱。这是佛教修行的最高境界。 佛教认为,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变幻无常、假而非真的,人生在世也是烦恼无穷、苦多乐少。而当人们认识到佛教所言的真理,了悟了人生的真谛,就会进入一种烦恼灭尽、“常乐我净”的境界,这种境界就是“入灭”或称“涅槃”。 4、道谛 “道”即道路,佛教中指灭除烦恼、获得解脱的途径和方法。 佛教的修行方法,与其它宗教多有不同。它不单纯依靠信仰,而更注重智慧,注重智慧解脱。这种强调智慧解脱的修行方法,在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上——“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三学”、“六度”,有充分的体现。 所谓“八正道”,又名“八圣道”,即八种圣者的道法,包括“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第一,“正见”,即正确的知见,指佛教所说的“苦”、“集”、“灭”、“道”四谛论及其它佛教自身的见解和智慧。有了正见就会不为世间邪俗之见所迷惑。 第二,“正思惟”,即正确的思考,指离开世俗的主观分别,离开邪妄迷谬,以佛教的纯真智慧来思考。 第三,“正语”,即正当的言语,远离妄言、两舌、恶口,做到不妄语、不慢语、不恶语、不谤语等。 第四,“正业”,即正当的业行,即言行清净。佛教认为,起心动念,无非造业,修道须身不造杀、盗、YIN等业,口不作欺妄语,意不起贪、瞋、痴,这就叫“正业”。 第五,“正命”,即正当的生活和谋生手段,远离一切不正当的行业,如相命、占卜、自说功德等。 第六,“正精进”,即正当的努力,不断策励自己,努力于道业。恶业未断者,应当立即求其断;善业未修者,应当立即求其修;未起之恶不令起,已修之善令增长。 第七,正念,即正确的忆念,即应当时时忆持佛法,不起邪思邪念。 第八,“正定”,即正确的禅定。也就是正身端坐,心注一境,远离散乱心,深入沉思冥想,以佛教智慧观察世界、洞察人生,从而获得身心的解脱。 随着佛教的不断发展,从“八正道”又衍化出“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道品”共有七科三十七分,为修行入道之品类,因此名之。“七科”为“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分”。 “四念处”又称“四念住”、“四意止”、“四止念”,或单称“四念”,即“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法念处”。“念”为能观之智,“处”为所观之境。即以智慧观察对境,而留住意念于此。以“身”、“受”、“心”、“法”等四念处,观自相、共相,而一一对治“净”、“乐”、“常”、“我”等四颠倒。也就是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而对治“常”、“乐”、“我”、“净”等四颠倒的观法。于此四境起不净、苦、无常、无我等观慧时,就能够使念止住于其境,因此称为“念处”或“念住”。 “四正断”,即“四正勤”,已生恶使其断灭、未生恶使其不生、未生善使其生起、已生善使其增长。此“四正勤”就是精进,精进勤劳修习四种道法,以策励身口意,断恶生善。 “四神足”,又名“四如意足”,是“四正勤”所修的行品,也就是用四种定力摄心,使定、慧均等,神力充沛,所愿皆得,故名“如意足”。一是“欲神足”,指由想得到神通的意欲之力所发起的禅定。二是“精进神足”,指不断止恶从善之力发起的禅定。三是“心神足”,指由心念之力所发起的禅定。四是“观神足”,指由思惟佛理之力发起的禅定。 “五根”,“根”为坚固不动之义,据《释摩诃衍论》卷一载,“根”有十义:下转、隐密、出生、坚固、相续、出离、集成、茂叶、具足、高胜,这是以草木之根来譬喻修行者所依据的五种内在条件。“五根”如下:一是“信根”,“信”为入理之根本。据《释摩诃衍论》卷一载,“信”有十义:澄净、决定、欢喜、无厌、随喜、尊重、随顺、赞叹、不坏、爱乐。二是“精进根”,又作“进根”、“勤根”、“精进根”,是指深信教法后,如实勤奋地修行。三是“念根”,由精进故,心于所缘境,念住不忘。四是“定根”,又作“禅定根”,即指使心止于一处,不为外境动摇之“禅定力”。五是“慧根”,观达真理,称为“慧”;智慧具有照破一切、生出善法之能力,可成就一切功德,以至成道,因而称“慧根”。在“三十七道品”中,“信根”、“念根”是由修“四念处”所形成的,“精进根”是由修“四正勤”所形成的,“定根”则是修“四神足”所形成的,“慧根”则是修行四谛所形成的。 “五力”是指由“信”等“五根”的增长所产生的五种维持修行、达到解脱的力量。具体而言:一是“信力”,指对于如来所修植的清净法门产生坚固的信心进而形成“信根”,再也不会被外道以及世间之法所吸引牵夺,“信力”是“信根”显现出来的力量。二是“精进力”,指修“四正勤”可断除诸恶,为精进根增长,能破身之懈怠。三是“念力”,指由勤修而念住于所缘之境,能抗外来之障碍而至无念。四是“定力”,指止息散乱之心,归于静寂之禅定力。五是“慧力”,指慧根增长,能破三界之诸惑。 “七觉支”,又称“七等觉支”、“七遍觉支”、“七菩提分”、“七觉分”等,“觉”的意思是菩提智慧,以七种法能助菩提智慧开展,故称“七觉支”。第一“念觉分”,又作“念觉意”、“念等觉支”。修道者在证悟佛法的过程之中,明记“戒”、“定”、“慧”“三学”以及“四圣谛”、“八正道”等佛教教法而忆持不忘。在这种状态中,修道者之心是以“念”为其体性的。例如恒常正念正知,了知身受心法之“不净”、“苦”、“无常”、“无我”等,并将此等佛教正确之世界观,忆持不忘,即是此一证悟阶段——“念觉支”的修行相状。第二“择法觉分”,又称“择法觉支”、“法觉意”、“法解觉意”,指以智慧选择分别诸法之真伪,取真舍伪,而进入菩提。第三“精进觉分”,又称“精进菩提分”、“精进觉支”,即以勇猛心,力行正法。“精”意思为“不杂”,“进”是毫无间断,也就是修诸道法时,能觉了且息止无益的苦行,而于真正法中,专心一意,无有间歇。第四“喜觉分”,又称“喜等觉支”、“喜觉支”、“喜觉意”、“爱喜觉意”,即心得善法,以“喜”为体而产生的欣悦欢喜之心理感受。第五“猗觉分”,又作“轻安觉支”、“猗觉支”、“除觉支”,指身心轻快安稳,即断除诸见、烦恼时,能觉了、能除弃虚伪法,并增长真正之善根。第六“定觉分”,又作“定等觉支”、“定觉支”、“定觉意”、“惟定觉意”,以“定”为体,令心安住而不散乱。修此法已,则“定觉”满足,灭除“贪”、“忧”,于是产生“舍心”,进而修习“舍觉支”,待“舍觉支”满足,则可达于无畏之境界。第七“舍觉分”,又称“舍等觉支”、“舍觉支”、“行护觉意”,“舍”为舍离之意。舍离所见念著之境时,能觉了而永不追忆虚伪不实之法,心无偏颇,不执着而保持平衡,以“行舍”为体,而住于寂静。 “八圣道分”即前述“八圣道”。 上述“三十七道品”为修行之通途,入圣之法要,因此,是大小乘佛教共同提倡的。“三十七道品”又可归结为“三学”。“三学”即戒、定、慧。 戒,主要是指佛陀为出家和在家的信徒所制定的戒规。戒的作用是防非止恶,纯洁行为。佛教的戒规很多,有五戒、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三百八十四戒等。其中,“五戒”是最基本的,是所有佛教徒都应该时时遵守的。 “五戒”和“八戒”是在家佛教徒所应该遵守的戒条。五戒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YIN”、“不妄语”、“不饮酒”。不杀生是不杀伤生命;不偷盗是不盗取别人的财物;不邪YIN是不作夫妇以外的YIN事;不妄语是不说欺诳骗人的话;不饮酒是不吸食含有麻醉人身体的酒类及毒品。八斋戒又作“八戒斋”、“八关斋”、“八支斋”,简称“八戒”。第一,不杀生,不杀有生命的动物;第二,不与取,不取他人不给予自己之物;第三,不非梵行,不作男女之媾合;第四,不虚诳语,不说不符事实的话;第五,不饮酒,不饮用一切酒类;第六,不涂饰鬘舞歌观听,是指不身涂香饰花鬘以及观看舞蹈、听闻歌曲等;第七,不坐卧于高广严丽的坐具、卧具之上;第八,不非时食,亦即过午不食。离上述八种之非法为“八戒”,又因此“八戒”中之第八“离非时食”是斋法,故总名“八戒斋”。“五戒”和“八戒”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二者不同的是,“五戒”一旦授受,就不许违反;而“八戒”则可以一日一夜受持,较为灵活。 “十戒”为出家修行的“沙弥”及“沙弥尼”应受持的戒条,又称“沙弥戒”、“沙弥尼戒”。即第一不杀生,第二不偷盗,第三不YIN欲,第四不妄语,第五不饮酒,第六不涂饰香鬘,第七不歌舞观听,第八不坐高广大床,第九不非时食,第十不蓄金银宝物。 “具足戒”是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所授受的戒条,比丘250戒,比丘尼348戒。 “定”,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禅定”。“定”是梵文的意译,音译为“三昧”、“三摩地”,意思为息止散乱之心,使心专注于一境。本来,“禅”和“定”是有区别的,“禅”是“静虑”之意,意谓正审思虑。中国佛教常常将“禅”、“定”合称,这样,“定学”在中国佛教中就有了更为广泛的意义。 慧,即智慧。佛教强调用智慧获得解脱,因此,“慧学”在佛教修行中常常占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所谓智慧,即“四谛理”、“十二因缘”等佛教义理。通晓这些义理,便能把一切事物,包括人生当作因缘和合而起的假相,进而不执着、不追求,这样便无有烦恼,即可获得解脱。 随着佛教的发展,“三学”又进一步扩大为“六度”。“六度”即“六波罗蜜”,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这是大乘佛教的修行方法,下文将给予叙述。 上文所说的“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三学”等,均属于“道谛”。从上文的介绍中也可以看出,“四谛法”不仅是原始佛教的根本教义,而且是整个佛教的基本思想。后来佛教的许多教义和思想都是从“四谛法”中派生出来的,是对四谛法的进一步发展。 除“四谛法”之外,原始佛教的另一个根本教义是“十二因缘”。 2.“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又名“十二有支”、“十二缘起”。具体内容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以上十二支,包括三世起惑、造业、受生等一切因果,周而复始,至于无穷。这构成了佛教人生观的基本内容。佛教认为,人生是一个念念不住的流转过程,具体表现为“三世两重因果”,也就是由过去世之惑业感现在世之苦果,由现在世之惑业感未来世之苦果。 过去世的惑业,包括“无明”和“行”。“无明”是“惑”,“行”是“业”。“惑”也就是愚痴,无智慧;“业”即善恶诸业。也就是说,众生之所以会在过去世造出种种善恶之业,是由于对佛教真理的无知。正是这种无知,才产生种种世俗的身心活动和行为,也即“业”。由于前世造下的“业”,所以感生现在世之苦果。 现在世的苦果,包括“识”、“名色”、“六入”、“触”、“受”。也就是由于过去世业力的牵引,妄生颠倒分别而入胎之“神识”;“名色”也即组成众生之生的“五蕴”的总名,也就是在母胎中形成的物质与精神的混合物;“六入”也即在母胎中长成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感觉器官;“受”也即由接触外界而产生的苦乐的感受。 有了苦乐的感受,就会避苦求乐,自然就会有所厌恶;有所贪爱(“爱”),就有追求、执着之心(“取”)。这就是现在世的惑(包括“爱”与“取”)与“业”(“有”),由此惑业更感生未来世之苦果。 未来世之果,也即“生”与“老死”。因现在世之业因,再去受生,再去受报,再造业,再老死,如此轮回流转、延续无尽。 上述十二个环节,辗转感果,所以称之为“因”;互为条件,所以称之为“缘”;合称则是“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是说明众生生死流转的因果链条的,任何一个有情识的生命体,在还没有获得解脱之前,都逃不脱这一因果律的支配。“十二因缘”是生命过程的总结,也是众生痛苦的因由。 不仅如此,“十二因缘”也是一种修行方法。传说释迦牟尼就是“逆观”十二因缘而成佛的。后来出现的《大乘阿毗达摩杂集论》卷四将其归纳为四种观法,可以参照理解:第一,“杂染顺观”,即从“无明”缘“行”,“行”缘“识”等,顺次而观迷惑之生起。第二,“杂染逆观”,即把“老死”等安立谛说,从“老死”逆次第而观迷惑之生起。第三,“清净顺观”,即从“无明”灭则“行”灭等顺次而观成正觉之真理。第四,“清净逆观”,即从“老死”灭是由“生”灭的缘故,逆次第而观成正觉之真理。“顺观”也称“流转门”,“逆观”则称“还灭门”。“顺观”则为“苦”、“集”二谛,“逆观”则为“灭”、“道”二谛。为便于理解和记忆,现将“十二因缘”的基本内容及其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列表如下: ┌1 无明 (贪瞋痴等烦恼)─────(惑) ┌过去二因─┤ │ └2 行 (造作诸业)───────(业) │ ┌3 识 (业识投胎)───────(苦) │ │4 名色 (但有胎形六根未具)───(苦) │现在五果─┤5 六入 (长成眼等六根人形)───(苦) 十二因缘 │ │6 触 (出胎与外境接触)────(苦) 与 ─┤ └7 受 (与外境接触生苦乐感受)─(苦) 三世因果 │ ┌8 爱 (对境生爱欲)──────(惑) │现在三因─┤9 取 (追求造作)───────(惑) │ └10 有 (成业因能招未来果报)──(业) │ ┌11 生 (再受未来五蕴身)────(苦) └未来二果─┤ └12 老死 (未来之身又渐老而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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