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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法相·参考资料:《摄大乘论》的种子思想(坚鈺) |
 
唯识法相·参考资料:《摄大乘论》的种子思想(坚鈺) 《摄大乘论》的种子思想 坚鈺 闽南佛学 茫茫宇宙,渺渺有情,一切皆逃不出因因果果的规律。谁能违背得了它呢?关于因果的话题,诸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之类浅易的因果道理是妇孺皆知。谁都懂得“豆种只结豆角,瓜种只结瓜果”这是必然的。但这必然因果中的“豆种、瓜种”的种子从何处来?源于哪里,以及其成为种子所需的条件,人们大多不会去了解、追究它,即使有了解者,也少之又少。正由于此,有必要来谈谈这一问题。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摄大乘论》一书中对“种子”是怎样论述的。 一、种子的来源:关于种子的来源有三种说法: 1、唯本有说;2、唯新熏说;3、本有始起并有说。《摄论》认为种子是熏习而来。 二、种子的种类: 有“外、内”两类,外种,如谷、麦等;内种,就是阿赖耶识中的能生性。 三、种子的性质: 不是善,不是恶,而是无覆无记的。它是没有善恶性可以明白的记别,所以叫“不明了。”从种子的能熏因与所生果上,谁也可以说有善恶,但在赖耶中,只能说它是无记。 四、种子的定义: 1、刹那灭:有能生性的种子,刹那生起,随即坏灭。 钰2、果俱有:能生因之种子与所生之现行果俱时现有。 3、恒随转:赖耶的能生性,相续,无转易无间断,直到最后。 4、性决定:种子随能熏因之力而各别决定,如善种决定起善行,恶种决定起恶行。 5、待众缘:种子要等待众缘和合的助成,转变方能生起现行。 6、引白果:各自种子引各自的果法。 以上的六义,无论内种、外种,都必须具备,否则,不能成其为种子。 五、种子与熏习: 熏习有能熏和所熏;种子要成为所熏,必须具备下面四个条件。 1、坚:是有相对的安定稳固之意,虽有变化,但流动性小,能够保持熏习的能力,功能性不易散失。世亲菩萨以风和油来譬喻固定性和流动性。油比较固定,它的香气能保持到很远的地方而不散失;风流动性大,不能保持香气,随处飘散。种子如果流动性大,就不可能受熏,必须有坚固性。赖耶是属于相续一类,有固定性,所以就可以被熏习。 (2)无记:属于中庸性,因为善不能受恶熏,恶不能受善熏-唯有无覆无记,能受善恶的熏习。譬如说极臭的大蒜,极香的檀香,都不能受熏。《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其实,人之初,性应是无覆无记、不善不恶。至于说成长后的善与恶,那是由于他自身的业力所招感。因此,赖耶是无覆无记性,这样,赖耶是所熏习。 (3)可熏:有容纳熏习的可能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可塑性。种子一旦没有可塑性,也就成了“朽木不可雕也”。 (4)与能熏相应:所熏的还要与能熏性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例如:法师在某天某处讲法,信众听法接受佛法的熏习必须也在法师讲法的某天某处,否则,即使具备上述三义,不能成为所熏,因为不能与能熏相应故。 由上述(四个条件)可知,阿赖耶识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才是“熏习相”,缺少其中任何条件,都不能成为所熏。 六、种子的生因和引因: 能生,是任何一法的能生之因;能引因,是一种能够引长残局,使已破坏的东西,获得暂存的力量。我们都知道,一切事物都遵循着成、住、坏、空的规律。当物体进入坏的时候,并不会立刻消散。如一期生命的存亡,人死后,尸体不会立即散灭,还残留着,“任运地渐渐消灭”。这就是引因的力量。 七、种子与赖耶的关系: 是不一不异的浑融关系。赖耶是无覆无记的。在没有生果以前,不能分别种子间的差别,也就是种子处于非善非恶之中,与赖耶的关系为非一非异。 八、种子作用的差别: 宇宙人生,有着多种多样的差别作用。这些差别与赖耶相关,而赖耶的差别就是种子作用的差别。有漏与无漏种皆由熏习而来。有漏种?由阿赖耶识与诸转识同时同处,俱生俱灭,赖耶带彼熏习而生;无漏种,从善知识所闻正法,如理作意熏习而成。 1、有漏种的分类,或分三种:名言熏习,我见熏习,有支熏习差别。或分二种:共相种和不共相种,[(有受尽相种,无受尽相种)、(粗重相种,轻安相种)、(具足相种,不具足相种)]。其中共相种,是现起器世间的依报种子;不共相种,是现起根身的正报种子。修行人对治道生起时。只能断除不共相种,把共相种转为清净;因为共相种所现行的共相(器世间),是众有情共业所感,即使一人证果也无法改变,唯有凡圣对器世间的所见不相同。如《维摩诘经》中说:“心净,则佛土净”。佛陀所见世界是清净庄严的;而有情因烦恼习气,所见世界是五浊恶世。 2、无漏种寄于阿赖耶识中。它虽与阿赖耶识相合,而性质不同。它是清净无漏的,是法身。未现行时已能对治烦恼,不再造业。对治已造业力,又能因此奉事无量诸佛菩萨。现行后能长法身,解脱身,能断惑证真。 从以上八点,我们可以约略的知道《摄论》“种子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阐述种子是由熏习而来,有其自身的六种定义和无覆无记的特性,以及种子与第八阿赖耶识是非一非异的关系。 由于种子是熏习所致,有漏种与无漏种皆含于其中,这样,便构成了世界现象差别的种种不同。一旦有情造诸善业或恶业,便自食其果。假如是种有漏因,便得有漏果——沉沦于六道,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轮回而没有止息;假如是种无漏因,便得无漏果一一清净,解脱能断惑,证真如。 鉴于种子在因果律中的功能作用,故每一有情在造因时,要三思而行,千万小心谨慎,不要到果报现前时才知生死苦痛,大声呼救,那时悔恨,未免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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