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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81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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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81课

 

  发了菩提心之后,我们一起学习寂天菩萨所造的《入菩萨行论》。《入菩萨行论》所宣讲的是发菩提心,课前大家也是为了利益一切有情而发菩提心,如何发菩提心呢?这部论典就是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发菩提心。发菩提心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个方面是我们在内心中想一想也算是发菩提心;还有更深层次的意思,就是要在内心生起菩提心。怎样在内心中生起菩提心?必须要通过一系列的修持才可以。

  菩提心是以利他为核心,《入行论》也主要讲怎样打破自私自利心,生起殊胜的利他心态。我们学习《入菩萨行论》到现在,这个特点是很明显的,《入行论》就是想方设法地告诉我们:对于利他要产生殊胜的意乐。

  现在我们已经学习到了安忍品。我们要真正去利他的话,利他的思想就不能受到违缘的伤害,而安忍的敌对面或反面就是嗔恚,嗔恚和利益众生是直接矛盾的。如果我们对张三李四、对任何一个有情有嗔恚心,那么我们在这种心态中不可能有利益他的念头。所以为了让我们对每一个人、每一个有情,都能够生起而且保持这种利他的念头,我们必须要修持安忍。只有通过修持安忍、止息我们的嗔恚,这种伟大的、利他的菩提心善念,才可能真正从无到有在心中生起来,之后从浅到深,达到非常稳固乃至究竟圆满。安忍和修持利他的确是非常有关联的。

  在整个大乘菩萨道的过程中,在整个《入菩萨行论》中,贯穿始终的一个概念是利益众生。如果我们不深入分析观察、串修,利益一切众生非常容易变成一种总相、概念。我们好像是发起了利益众生的心,但是我们也会发现:一方面我们是发了利益众生的心,但在具体面对单个众生的时候,特别是不熟识的人,或者自己的怨敌时,我们很难真正生起利益对方的念头。

  我们发了菩提心之后,为什么会觉得发了菩提心好像无法落实到生活中、修行无法落实到实处呢?我们分析原因,会发现其实自己的发心只是一种总相、一种总体概念而已,并没有真正地落实到我们内心深处。所以我们现在必须要反复串习或刻意强调对单个有情、对眼前这个众生的利益之心。不管遇到任何众生:亲人也好,根本不认识的张三也好,怨敌也好。我们要从方方面面观察,引生对这个有情的慈爱和利益之心。如果我们对于单个的有情能够从内心深处产生利益他的心,那么我们就可以对一切有情生起利益之心。

  真正的修行并不是口号,而是要落实到非常具体的行为中,落实到针对非常具体的每一个有情上,尤其是我们的身边人,如果我们对身边的人无法产生利益之心,那么对于毫不认识的人,怎么可能真正产生利益之心呢?

  我们修行时,应该从身边的有情开始着手——不管遇到的是一只小虫子、同事,还是家庭成员。如果平时能多串习利他心,把身边人的关系都处理好,能产生利益他们的心,那么我们在面对其他众生时也能如此。

  我们接触的众生,最近的就是身边的人,他们很多时候对于我们的利益得失有直接关系。为什么我们容易对一切众生发起菩提心呢?其实一切众生是个整体概念,对我的利益关系不是特别大。“一切众生”感觉离我们很远,既然离我们很远,那么我们就可以发心利益他,因为彼此之间没有接触,他不会对我的现有利益产生影响,所以我们容易发起对总体众生的利他心。但是当我们接触到具体的张三李四时,虽然他们也属于一切众生,但是他对我的利益会直接造成损害,所以我在面对这些个体时,就很难产生利益之心。

  我们认为:我已经发了菩提心,我是有菩提心的人,我发了利益一切有情的菩提心。但是具体操作起来,似乎对每一个有情都很难生起切实的利他心。这就说明我们的认知方式、修行重点还没有完全确定。如果我们对于当前的每个众生都能生起利他心,那么在以后遇到任何一个人都能生起利他心。在这种前提下,我说我要利益一切有情、利益一切众生,这种菩提心、利他心才是非常真实的,可以在我们的修行、生活中发挥实际效用,这才叫生起了利他心,生起了菩提心。菩提心、利他心非常有含金量,而不是一种泛泛的、口号式的利他心。

  当然,这是我们要经历的一种过程:首先是泛泛地对一切众生生起利他之心,然后再把眼光落到当前的每一个众生、每一个有情上。我们能否从方方面面生起利益对方的念头呢?这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对方对我自己的实际利益可能有某种威胁或伤害,但就是要遇到这些对境,才能够让我们的心在这种实际的碰撞过程中,慢慢地和佛法相融,通过磨炼而逐渐成熟,令内心深处真正产生利他之心。这样我们修持佛法、修行《入行论》就有了最终成就的真实基础。所以观待单个有情、对单个有情发利他心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讲安忍品的第二个科判:

  不应嗔成为利养之违缘者分三:第一,嗔罪严重;第二,利养无有实质;第三,遮破有实质之妄念。

  前面两个科判已经学习完了,下面我们共同学习第三个科判。

  丑三、遮破有实质之妄念

  什么东西有实质呢?就是利养,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嗔恨心去获得利养,其实是一种妄念。

  谓利能活命,净罪并修福,

  然为利养嗔,福尽恶当生。

  若为尘俗活,复因彼退堕,

  唯行罪恶事,苟活义安在?

  有人说:你们认为没有必要为了利养去生嗔,其实一切并不是如梦如幻、没有任何实质的,利养也有实质可言。有什么实质呢?对方就说“谓利能活命”(这个“利”就是利养),他认为利养的实质在于可以帮助我们:第一活命,第二净罪,第三修福。所以,我为了得到利养去嗔恨对方,是有必要、有理由的。

  寂天菩萨回答说:“然为利养嗔,福尽恶当生。”如果你为了利养生起嗔心,那么这种行为会导致福德耗尽、罪恶源源不断地产生。“若为尘俗活,复因彼退堕”:如果是为了尘俗的生活,为了追求利养而退堕了自己的安忍,“唯行罪恶事,苟活义安在”?:这样只是行持罪恶之事,活在世间有什么意义呢?

  下面我们进一步分析颂词传达给我们的殊胜意义。对方提出了利养有实质的三个理由,既然它有实质性,那么我就要想方设法地去保护它,获得它,其实这是为自己生嗔心找一个正当的理由和借口,如果我们不打破这个所谓的理由和借口,还是不能铁了心、尽一切努力去修持安忍。所以我们首先观察对方的理由:第一,他觉得利养可以帮助我们活命;第二,利养可以清净罪业;第三,利养可以修福。

  具体怎样呢?对方认为:比如我在世间生活,假如没有钱财、没有物质、没有利养,我的生命就会很快终结。即便是一个修行人,具有利养也可以保证长期修行。前面也有教证“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如果具戒者能够保养身体,长久存活于世,就能够做大福德。所以利养对修行是有益的,能够帮助活命等。为什么说利养没有实质呢?应该有实质。

  第二个理由:利养可以净罪、修福。怎么可以净罪、修福呢?比如说:有了利养我就能活下去,就可以忏悔以前的罪业;有了利养,我就可以修福,比如有钱可以买供品供佛、为僧众供斋;可以去放生、修经堂、造佛塔等做很多善业。通过利养可以累积很多福报,难道这些不是利养带来的好处吗?这就是利养的好处、实质。所以,有谁障碍我获得利养,我就可以对他生嗔心。

  当然,单单从利养能够让我们活命、净罪、修福等单方面来讲,并不是说不正确,这无可厚非。为了要活命,当然需要有利养,我们也可以用利养来净罪、修福,这些方面当然是对的。但是后面他说,既然利养有这么多实质,为了保护利养,我就可以生嗔,这个理由就不正确了,这是一种混淆概念、似是而非的观点。

  我们在修行过程中,必须要把这些问题分析清楚,因为在我们的思想中,经常会有这种善恶混杂的情况。为了活命、净罪和修福,离不开利养是对的;但是为了获得利养去生嗔心是不对的。以任何理由生起嗔心都不对,不管是为了活命、净罪还是修福,都不应该产生嗔恨心。比如在世间中,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为了活下去我就生嗔,不对;为了清净我的罪业,我去生嗔也不对;为了修行福德,我去生嗔也不对。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情况下生嗔心都是不正确的。

  下面寂天论师告诉我们,“然为利养嗔,福尽恶当生”。如果为了利养而生嗔心,其实效果是相反的——“福尽恶当生”:不但得不到福报,而且它会迅速耗尽福德,让恶业源源不断地生起来。我们可以具体针对前面的三个理由一一作分析:

  如果为了活命去生起嗔恨心,那么这种活命就被烦恼罪业染污了。寂天论师在前面的颂词已经讲过:“宁今速死殁,不愿邪命活,苟安纵久住,终必遭死苦”。如果在世间中活得很不清净,单单是为了活命而生嗔,活下来也是邪命,充满了罪业,像这样的话,我们活下来干什么?就没什么必要了。

  第二个净罪:为了净罪而去嗔恨。对我们利养作伤害的人,应不应该生嗔呢?我们本来是为了净罪,但是如果去嗔恨其他众生,为了净罪去嗔恨,嗔恨的罪业本身就很大,得到的是更多的罪业。在第一品中讲过,如果我们对发了菩提心的菩萨发嗔心,随着你有多少个刹那的嗔心,就会堕地狱多少劫。如果你是个菩萨就必须重新披上发心的铠甲重新发心。所以生嗔会得到很多的罪业,并且和自己净罪的想法也是背道而驰。

  第三个就是为修福而生嗔心。本来我们修福是为了得到福报,但嗔心恰恰是能让福报很快消失殆尽的反作用力。虽然有钱、有利养可以去供佛、供僧等等,但《入行论》第六品开头就讲过:“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聚,施供善逝等,一切诸福善。”生起一刹那很强烈的嗔心,可以把自己一千劫当中供佛、布施有情的善根全部摧毁。我们以修福作为借口,其实采取的行为是严重摧毁福德善根的方便。所以真正分析下来得出结论:为了得到利养而生起嗔心的做法,的确是非常不合理、不合法的一种念头。作者通过分析告诉那些准备修菩萨道,或正在修菩萨道的菩萨们:无论怎么样,不要以利养、活命、净罪、修福为借口去生起嗔心。

  很多时侯,我们生嗔心总是认为我有理,有理我怎么不能生嗔心?有时觉得自己理亏就不生嗔心,或者理亏就会认错;但是我如果占理了,就认为我就应该生嗔心。我们就是站在这种似是而非的理由上,如果不把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分析清楚,我们可能会重复以前做过的傻事——现在正在做,以后还会做。这样怎能从这种凡夫俗子的妄念和思维模式中完全地出离呢?永远没有这个机会。所以现在我们要对这个问题做详尽的分析,分析之后就必须要终止这种想当然地、理直气壮地认为可以生嗔心的妄念。现在知道这是错误的了,然后再遇到活命、净罪、修福的因缘时,我们就会想到:不能为此而造罪生嗔心。

  “若为尘俗活”:如果是为了世俗的生活,我们去生嗔心,因为生了嗔心的缘故,退失了善行、退失了安忍、善法,我们就会反而堕在恶业中,如果我们活在世间唯行罪恶之事,“苟活义安在”呢?这样我们活在世间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如果一个人是造很纯粹、很明显的恶业,就很容易被别人发现,自己也容易发现。就怕我们表面上是在造善业,其实本质上是在造恶业。所以有时我们在修善法的过程当中,善法的本质是被恶业染污的。比如此处所讲,我们修佛法,为了佛法而生嗔,为了净罪修福而生嗔,表面上看好像是为了善法生嗔,其实发心的本质已经被罪业染污了,这个时侯很难分辨清楚。

  有时我们都是给自己找很多开脱的借口,觉得我为了这个目标生嗔心应该没问题。下面还讲到种种情况:我是为了佛法而生嗔;我是为了上师生嗔;我是为了佛像生嗔;我是为了佛塔而生嗔,好像觉得这些理由都是理直气壮的:我可以生嗔心、我可以做非法的事情。但真正分析下来,就如颂词所讲,如果被罪业所染污,“唯行罪恶事”,那么这样活在世间也没什么意义。前面说利养能活命,所以我要生嗔,但这里分析说“唯行罪恶事,苟活义安在?”你这样苟活在世间有什么必要呢?因为这是“唯行罪恶事”,做一些净罪的形象、做一些修福的影像有什么意义呢?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

  因果并不是看我们表面上做了什么,而是要看我们实际上做了什么,因缘的法则掺不得半点假。我们在众人面前有时表现修行很好,有时表现修行很不好,其实表现成什么样子对于实质的修持并没有什么影响,关键在于我们的内心实际是什么状况。如果内心被很多烦恼罪业所染污,外表做得再好,其实都没有什么用,这就是自欺欺人。虽然我们在众人面前表现出一个很好的修行者的样子,但通过佛陀的智慧观察,以因果法则衡量之时,自己其实是一个失败者。寂天论师等大德告诉我们,真正的修行应该从实修入手,落到实事当中,要小心翼翼地取舍、调整自己内心,才会在修行佛法过程中得到一些利益。

  下面分析颂词“若为尘俗活,复因彼退堕,唯行罪恶事,苟活义安在?”。上师的讲记把一般人的福报和生活方式分为四种:有些人很富裕,生活方式也清净;有些人虽富裕但生活方式不清净;有些人很穷,但生活方式很清净;有些人既很穷,生活方式也不清净。(佛教当中如果有两个法就可以做四类分析,这种方式叫四句观察。)在这个颂词当中,我们有两点可以观察:第一是福报如何;第二是生活方式怎么样。

  这四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有两种情况是基本上没办法改变的,有两种情况是可以选择的。哪两种是基本上没得选择呢?就是今生当中的富和贫。今生的富和贫和前生业力有关,前世做了布施或悭吝的缘故,到了今世业果已经成熟,除了一些特殊情况,这种贫和富基本上难已改变,没得选择。

  有两种情况可以选择:就是通过清净的方式、还是不清净的方式来生活。今生的贫富大体已定,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是以清净方式生活还是不清净方式生活。对于修菩萨道的修行人来讲,这种选择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前世的业已经成熟,现在的贫富基本上没办法改变了,作为接受过因果教育的佛弟子,应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呢?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之下,当然尽量选择清净的方式。富裕的人就不用说了,针对非常贫穷或比较贫穷的人来讲,今生也应选择一种清净的生活,颂词引申的意思也是这样。今生虽然贫穷,但清净的取舍,对我今生的修行和后世福报的成熟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反之,则有很大的影响。

  再细一点分析:出家人、出家菩萨没有家庭和其他社会压力,选择清净的生活相对容易;但对于在家居士、在家菩萨来讲,做这个选择还是很不容易。因为有生活的压力、家庭的种种责任,那么在家人应当怎么办呢?在佛菩萨和祖师大德的开示中,其实早就提到过这个问题了。宋朝永明延寿大师写了一部书《万善同归集》,通过问答的方式抉择胜义空性和世俗的因果取舍,其中对这个问题就有讨论。有些人认为:修善法必须纯净,选择修善法就不能造罪业,如果你造罪业,就干脆不要修善法;如果既修善又造罪,那算什么?意思是说:如果你要修善法,就要彻底断绝一切恶业;如果你要造恶业就不要修善法。大师的回答是:针对在家菩萨来讲,必定有很多来自于社会或家庭的压力,对于初学者来讲,纯粹安住在善法当中,一点罪业都不造不太现实。所以,如果能够完全避免一切恶业那是非常好的,但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避免造罪,也要同时修持很多善法作为对治。

  现在在学佛团体中,很多居士、在家菩萨和初学者在遇到这个问题时都很头疼,到底该怎么办?一方面是来自于现实社会、生活的压力,一方面是对了知因果法则的畏惧,怎么选择好像都不对。如果选择很清贫的生活,会有很多现实问题:比如你有很多账单要付,要买菜、要付房贷或者要交小孩子上学的学费等等,存在各方面的压力;如果你选择的生活有一点造罪业,从佛教的因果规律来讲,压力也很大,所以很难作取舍。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无始以来我们曾经在轮回中造过这种恶业,现在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改变。到底有没有一个折中的方案呢?如果我们为了生存、为了生活,不得不通过造罪业的方式生活的话,那我们也不要放弃学佛。如果我的工作是造罪的,比如做杀生或其他带罪业的工作,必须要做,否则没方法挣到钱、得到工资等等。有人以为:既然我的工作不清净,我就没有办法学佛了,干脆放弃学佛,好像所有修学佛法的机会都已经没有了。对某些人来讲,生活方式的选择余地很大,人脉多,阅历广,在整个社会中有很多优势,他可以选择不做这个做那个。但还有很多弱势群体、弱者,包括我们学佛团体中的某些人,他们是没有选择的,如果让他选择清净,他就没有办法生存,这个问题的的确确存在,我们也不必回避。

  如果他必须要通过造罪的手段来生存,那怎么办?即便我们没有办法选择生活方式,但在此同时,我们还是可以尽量地修持善法。这二者之间是不是绝对矛盾、绝对抵触的呢?也不是的。其实在没办法选择的情况下,一方面在造罪,一方面也可以多修善法作为补偿和对治。比如说我经常造一些罪业,或是我的工作性质带着一些罪业,但我还是可以做其他的善法,如礼佛、皈依、放生、听课、观修、念咒、念佛等等,都可以做。从修行来讲,有很多方式可以选择,一方面虽然没有办法做到,但是其他方面可以做到。

  我再打个比喻:对于居士来讲,五戒是具有可选择性的。如果觉得五条戒律没办法全部守持,就可以选择其中一两条来守。其实这个问题也类似于这种情况,某些善法我可以修持,但其他善法我修持不了,或某种善法我修不了,我可以选择修持其他善法。所以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处理,不要觉得修善法不能十全十美,就彻底不修善法了,就没有脸再修善法了。这种情况在修佛的过程中是没有办法避免的,佛在世时也有这样的情况存在。因为毕竟我们处于娑婆世界,娑婆世界中没办法在修善法的时候完完全全彻底和恶业决裂。尤其是对初学者来讲,又想修善法,又没办法中断恶业,那怎么办?在无法选择时,在造罪业的同时尽量多修善法作为对治。

  永明延寿大师引用《譬喻经》的一个公案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一次一个国王带了很多手下出去狩猎,打猎就是杀生,杀兔子、飞鸟等动物。回来时路过一座寺庙,国王就下马顶礼佛像、转绕佛塔,看到僧人就恭敬礼拜,其他大臣看到之后就很好笑,觉得大王刚刚打猎回来,怎么还去做这些善法?认为国王很矛盾。国王看出了大臣们的想法,就说了个比喻:在一口大铁锅的底部有一块黄金,锅中的水正在沸腾,他问大臣,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伸手去拿黄金可不可能?大臣说不可能,因为水正在沸腾。国王又问:我向锅里倒一些凉水,能不能取到黄金?大臣说这样可以,冷热调和了之后就可以取到黄金。国王说:我打猎的罪业就像开水,现在我去礼佛、供僧、转佛塔,就相当于往开水里面倒凉水,这样我就可以取到黄金一样的功德。这是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

  所以在修行佛法的过程中,不一定要说:我们修行佛法的人,一定要按照最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在一个修佛的团体中,初学者做不到那么圆满,我们应该多些宽容的态度,就像这个比喻讲的一样,如果一直让水沸腾,我们永远得不到黄金,但往里面浇一些凉水,就可以逐渐得到黄金。所以我们在修行佛法过程中,被生活所迫没有办法修持纯净的善法时,我们应该了知:罪业本身是不好的,这个毫无疑问,但我们还是应该尽量多修善法,这对我们会有帮助。

  针对一般不学佛法的人,虽然没办法让他们长期学佛法或者如理如实地取舍,但是引导他们尽量地做一些善法也可以。佛在世的时候,佛手下的一些阿罗汉,也开示方法利益一些屠夫、妓女。屠夫不杀生就要饿死,阿罗汉就教他发誓晚上不杀生;对于妓女,阿罗汉就让她发誓白天不邪YIN、不工作。虽然罪业成熟他要受报,但是因为在造恶的过程当中,有修善法的缘故,以后他也会获得相应的安乐。

  从修菩萨道的角度,还不单纯是这个问题,如果我们在修菩萨道的过程当中,有些罪业还没办法断除,我们这个菩提心、发誓成佛的心就不要中断。只要我们不中断发菩提心、不中断利益有情的善心,尽量多修善法,逐渐就能对治相续中的恶业。当然,发菩提心成佛并不是一生一世的事情,今生中我是没得选了,必须要造罪,但是如果我多修善法多发愿,多去忏悔的话,在后世的时候,这个情况就会改变,之后就可以良性循环了。所以如果我们没有办法彻底断尽恶业,也应该制定一种修行的方案,绝对不要破罐子破摔,应该尽量多修其他的善法来进行对治,逐渐地靠近菩萨道,循序渐进地学习菩萨道。

  当然我们在讲经典、论典的时候,就是鼓励大家尽量地断除一切罪业,尽量地修持一切善法,佛希望我们做到,我们也希望别人做到。但在实际的修行当中,对于初学者、对于一些被前世的业果所困者——前世造了业,今生没办法一下子改变,但他现在内心中真正产生了一种想要修善法的心,这时我们怎样去引导呢?如果我们说:你必须要断除以前的恶业,不断除你就不要修学佛法了。这样讲对有些人来说,就可能断了他修善法的因缘。因为他现在的实际情况就是这样,的确没有办法断除。另外,不要因为我现在条件好,可以完全断除恶业,可以过一种清净的生活,然后就对于团体当中的道友和其他修法者,要求所有人和我一样,其实佛都没有这样规定过。所以,按照前面的观察分析,对于那些暂时没办法断除一切恶业的修行人,应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毕竟修学者素质有高有低,学佛的时间有长有短,前世的因缘有善有恶,但在今生当中,他们同样生起了一颗想修善法、想发菩提心、想要解脱的心,和我们是一样的,只不过因为前世的善恶因不同,即生当中可能有富有贫,选择的余地有大有小,这个时候,我们应该相互帮助、相互鼓励。

  在刚刚入道的时候、刚刚要学佛的时候,有很多实际的问题在困扰我们。这时候,我们就应该多学佛法,看一看祖师大德在论典中对这个问题是怎样教诫的。了知之后,我们内心当中就会有一种方向感,对这类有情保持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

  子三、不应嗔令他人不信者:

  什么是令他人不信呢?有些人诽谤我,其他人听到诽谤之后,就对我不生信心,然后我就对这个造谣、诽谤我的人生嗔心。下面分析不应该嗔恨这个造谣者。

  谓谤令他失,故我嗔谤者,

  如是何不嗔,诽谤他人者?

  “谓谤令他失,故我嗔谤者”:因为诽谤令他人对我退失信心,所以我要嗔恨诽谤我的人。寂天菩萨回答说:“如是何不嗔,诽谤他人者?”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不嗔恨诽谤他人的人呢?为什么一定要嗔恨诽谤自己的人?因为根据都是相同的。

  我们看这个颂词更深的意思:“谓谤令他失”。生起嗔心的根据是什么呢?就是认为张三诽谤我,导致其他团体的人或者我们团体的人对我退失了信心,为了让其他人不退失信心,我才嗔恨那些诽谤我的人。寂天菩萨就用了同等理反驳:如果你的理由是不让其他人退失信心而生嗔,那么同样的道理,你也应该嗔恨那些诽谤其他人的人。

  比如说张三诽谤李四,导致其他人对李四退失信心,而你生嗔的理由是为了不让其他人退失信心的缘故,对诽谤的人我要生嗔心,那么张三诽谤李四,也导致了很多人退失信心,为了让他们不退失信心,你也应该嗔恨张三才对。因为你的根据是退失信心的缘故,不管是对你退失信心,还是对其他人、对李四退失信心,都同样是退失信心,如果你对诽谤你的人生嗔,同样也应该对诽谤李四的人生嗔。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你只对诽谤自己的人生嗔,而不对诽谤李四的人生嗔。根据都是相同的,为什么会出现两种情况?就说明了你所谓的为了不让众生退失信心这个根据站不住脚。

  生嗔可能有千百万种理由,我们挑一些重点进行观察分析。你为什么生嗔?生嗔的原因就是因为张三诽谤我,让其他人对我退失信心,我是为了不让他人退失信心,我才嗔恨他的。那么,如果是为了不让他人退失信心的话,张三诽谤李四,为什么你不对张三生嗔心呢?张三诽谤李四也同样让其他人退失信心的缘故。令人退失信心的根据是相同的,既然你是因为看不惯别人退失信心的缘故而生嗔,那么也应该对诽谤李四的人生嗔。但实际上,如果张三诽谤李四的话,你好像没什么感觉,悠哉悠哉的,但如果是张三诽谤自己,马上就一跳八丈高了。这样分析下来,你对张三生嗔不合理。要生嗔的话,同样生嗔;如果对诽谤李四的人不生嗔,那么对诽谤自己的人同样也不要生嗔。所以,经过观察,找不到真正可以生嗔的理由。

  有些人在生嗔的时候,因为不愿意断除嗔恨心,不愿意修持安忍,所以就找很多根据,现在就一一观察这些根据,驳倒这些根据,说明这些理由都是妄执,这样我们从内心深处就会愿意接受不应该生嗔的理论。如果从内心当中接受了,第二步就可以慢慢去改变。如果内心当中没有接受,观念上不改变,行为上也很难改变,如果观念上改变了,我们的行为慢慢就会有改变的可能。所以寂天菩萨采用了这种策略,并不是说我们学了这个颂词之后,马上就能断嗔。

  首先从改变我们的思想观念入手,改变了观念,就会觉得生嗔也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了,实际上找不到真正的根据。如果从深层次上去分析,把这个问题分析清楚了,再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会对自己生嗔的理由产生一些怀疑。因为我们无始以来对自己发脾气其实都没有去真正思考过、怀疑过:我这样发脾气对不对?现在至少通过这种观察,能够让我们对自己的一些思维方式产生一些怀疑,产生一些动摇,慢慢再去改变。有些利根者一看到颂词,就知道生嗔其实没有一点根据,完全是一种虚妄分别,就下决心对治自己的嗔心。

  谓此唯关他,是故吾堪忍,

  如是何不忍,烦恼所生谤?

  紧接前面的颂词“如是何不嗔,诽谤他人者”——为什么不去嗔恨诽谤李四的人呢?对方就回答说“谓此唯关他”:这只是关系到他人,对于他人信不信的问题,不关我的事,“是故吾堪忍”,所以我可以接受这个事情,可以不发脾气、不生嗔心,因为毕竟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和我无关。此外,李四、张三之间其实都是因缘法,所以我可以安忍。“如是何不忍,烦恼所生谤”?如是为什么不去安忍烦恼所产生的诽谤呢?

  这个颂词不分析可能会觉得不太好懂,我们分析一下。首先要分析对方的回答“谓此唯关他,是故吾堪忍”。上师的注释是从两方面去分析观察:第一层意思是观他,张三诽谤李四,其他人对李四生起信心还是不信,其实有一定的原因。如果李四有功德,其他人就对他生起信心,如果李四本身有过失,其他人就对他不生信心。别人生不生信心,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情。第二层意思:李四有功德别人生信,李四没有功德别人不生信,实际上是一种因缘法,既然是因缘所生法让别人不生信心,看到他们之间的因缘就可以安忍了,就不会发脾气了。对方是从这两个方面来回答的。

  那么我们在驳这个回答的时候,也是从这两方面来回答:按照你的理论来讲就是这样:你有功德,其他人会对你生信心,其他人不对你生信心,说明你有过失。如果因为自己有过失,导致其他的人或团体对自己不生信心,那么你有什么可生嗔的呢?因为你自己有过失,才导致别人对你不生信心。这是按照你的理论分析观察得出的结论,所以你不该生嗔。

  按照第二层回答的意思,它是一种因缘法,我就可以安忍。那么观察别人诽谤你,也一样是因缘法:我有功德其他人对我生信心,我没功德其他人对我不生信心,这也是因缘法,所以我应该安忍。张三诽谤我是烦恼引发的,诽谤是一种果,诽谤的因就是烦恼。张三有了烦恼的因,就产生了诽谤我的果。这样,他诽谤我其实是一种不自在的因缘法。如果你能安住因缘法不生嗔的话,也应该观察到张三诽谤自己同样是烦恼导致的因缘法,理该安忍。再往前推分析烦恼的成因,一切都是因缘产生的,没有任何别的东西。

  这个颂词和上面的颂词有关联,虽然字面上不太好懂,如果按照上师所讲的意思去分析观察的话,大概意思可以明白。如果是因缘法的话,我就可以忍受张三通过烦恼因缘诽谤我的事实。如果我是安住因缘法的话,张三诽谤我本身就是因缘法,他并非真正刻意自主,所以我就可以真实地安忍。

  下面讲第二个科判:破嗔于亲友造四罪者

  前面对我造四罪者,已经观察完了。然后是破嗔于亲友造四罪者,也就是对我的亲友造四种罪业,痛苦或蔑视等,如果有谁对我的亲友出言不逊,让他受苦等,我就很容易生嗔。下面针对这样的造四罪者分析如何修安忍。

  壬二(破嗔于亲友造四罪者)分二:一、因于对境无害而止嗔;二、破嗔于受害者造罪之人。

  首先第一个科判,因为于对境无害,他所伤害的对境没有害的缘故,所以我要止嗔。第二个科判,破嗔于受害者造罪之人,如果有谁对受害者造罪起嗔心,破除这个情况。

  癸一、因于对境无害而止嗔

  首先讲因于对境无害而止嗔。科判很清楚,说因为对境没有什么伤害的,把重点放在对境无害的角度上,就可以止息嗔心。颂词上说,

  于佛塔像法,诽诋损毁者,

  吾亦不应嗔,因佛远诸害。

  对诋毁、损毁佛塔、佛像、佛法的这些人,我也不应该生嗔恨心。为什么?因为佛、佛塔、佛像等等,其实都是远离诸害的,它们没有受到伤害,那我为什么对伤害者产生嗔恨心?

  我们的心有这样一种特点,对和我们关系很近的人或物,很容易产生偏执和欢喜,对离我们比较远的,就容易不闻不问,对经常伤害我们的人,很容易产生嗔恨。这就是心的一种特点,是心和境的一种特殊关系。因为我们皈依了佛法,认为佛是导师、正法是正道,佛塔代表佛的意、佛像代表佛的身。就对佛法有一种亲近感,所以,谁赞叹我就高兴。谁要是诋毁、损毁它,就好像伤害我一样,我就不高兴。

  从古至今,形形色色的人因为前世因缘的缘故,缘佛法、佛塔、佛像会产生形形色色的不同观念和行为,我们就没有必要一一去细述了。有些人缘佛法、佛像就产生好感;有些觉得是一种文化;有些就认为是一种毒草,不同的观点很多。就我们而言,对那些诋毁佛法、佛塔、佛像的人,我们比较容易生嗔。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怎样止嗔呢?如果从感情来定是非善恶的话,那么我们和佛法的感情很深,它的利益高于一切,谁都不能对它做任何的伤害,如果谁来伤害,我们就可以去毁灭他、对他生嗔心。但是佛教的标准并不是这样的,在实际的法理当中,不是凭感情来定是非善恶,不管什么情况,哪怕是你最信仰的佛法被毁灭了、伤害了,或者佛像、佛塔被毁坏了,你都不能生嗔。即便是你最信仰的东西、你觉得最亲的东西被毁,都不能因此而生嗔。

  我们知道佛法就是讲因果法则。不管什么情况,只要你产生了烦恼、生了嗔心,就是过失。比如说,你是因为身体被殴打而生起嗔心,实际上,不管你是被辱骂产生了嗔心,还是因为钱财生嗔心、还是因为佛塔、佛像被毁而生嗔心,生嗔都是不应该的。我们必须制止一切有过失的情况。从法理的角度讲,我们应安住在如理的缘起规则当中,而不能从感情方面去定是非善恶。即便谁对佛和佛法有关的事物做了一些伤害,我们也不应该生嗔。当然,从情理方面讲,可能我们很难接受,但是我们从法理角度去观察思维,应该可以接受。关键是我们能不能对这个问题去彻底了解和消化接受。从理论、法理的角度讲,这个正理通过观察是完全应理的、完全可以接受的。比如说,如果有人毁坏佛塔、诋毁佛塔,还有人损坏、诋毁、染污佛像,或者诽谤佛法等等,我们遇到这些情况是最难忍的。因为佛、佛法、佛像、佛塔等等,毕竟是引发我们法身慧命的来源,我们是因此而苏醒了解脱的种性,从而开始决定去修道、去帮助其他人的。所以我们认为佛、佛法、佛像、佛塔等等是人类的明灯,是人间的福田,我们觉得这么好的东西,有人还要去诽谤、诋毁,这样就忍受不了。

  但颂词告诉我们,即便如此也不应嗔。为什么不应嗔?对于佛和寂天论师而言,并不需要讲很多不应嗔的理由,因为他们的内心早已止息了嗔恨心。但对我们而言,必须要找一个让我们不嗔的理由来说服自己,所以给出了一个理由“因佛远诸害”:从佛的本身来讲,佛陀是远离一切诸害的,佛陀的法身、智慧、功德没有任何人能伤害得了。而佛塔、佛像等等只是佛的一种代表,谁把佛像砸烂了,把佛塔损坏了,我们就觉得好像对佛做了伤害,其实这些伤害只能够把佛像——佛在人间的代表暂时性地毁坏而已,对佛、对佛的教法本身其实没有任何伤害。佛像是一种有为法,因缘散尽的时候会毁坏,或者由于地震,洪水等也会毁坏。佛塔代表佛的意,佛的意怎么会毁坏呢?意没办法毁坏,智慧没办法毁坏。佛像是佛身的代表,从实际情况来讲,佛的金刚身也是没办法毁坏的。那么佛法呢?佛的法——经典、论典,只是一种载体。其实真正的佛法,佛的法义本身没有办法被任何人损坏,所以说“因佛远诸害”,佛和佛法的本性远离了一切诸害。既然伤害者没有办法对佛像等做伤害,我们为什么要生嗔呢?我们不应该生嗔。因为佛塔、佛像、佛法的本体是远离一切伤害的,我们为什么对表面上伤害佛像的人产生嗔恨心呢?我们就从这个方面说服自己,对那些伤害佛像的人生悲心。他们很愚昧,没办法了知佛像其实是给我们带来吉祥、带来福报的。

  第一堂课,就讲到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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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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