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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断命曰杀,有情曰生。断有情命,是曰杀│ │ │生。堕胎胎儿死犯杀戒。自杀亦犯杀戒,│ │名│与杀人罪同。 │ ├─┼──────────────────┤ │制│一、由杀害生命,罪业深重,不堪入道。│ │ │二、杀害众生,违背大悲心故。 │ │ │三、背恩养故,众生皆我过去生中父母故│ │ │ 。 │ │ │四、伤善缘故。后生结冤,不相度故。 │ │ │五、悉具佛性,应敬不轻,岂可杀害。 │ │ │六、违背菩萨无畏施故。 │ │ │七、乖四摄行故。以杀害众生则不得摄化│ │ │ 故。 │ │ │八、杀生夺命,超过盗其所有一切极多极│ │ │ 贵之珍宝钱财故。 │ │ │九、依众生故,乃得成佛,杀生何依。 │ │意│十、三世诸佛法尔不杀生故。 │ │ │(以下四戒例此) │ ├─┼──────────────────┤ │次│一、人道应具恻隐之心,菩萨万行,以大│ │ │ 悲为本,为存人道及万行之本,先需│ │ │ 戒杀。 │ │ │二、有情所重,莫过性命,为救物命,先│ │第│ 制杀戒。 │ ├─┼──────────────────┤ │具│具五缘成犯。 │ │ │一、是众生。 │ │ │二、众生想。 │ │ │三、起杀心。 │ │ │四、兴方便。 │ │缘│五、命断。 │ ├─┼──────────────────┤ │轻│有逆罪、重罪、轻罪之分: │ │ │一、杀父母、和尚、阿□黎、阿罗汉为逆│ │ │ 罪。 │ │ │二、杀人为重罪。 │ │ │三、杀畜生为轻罪。 │ │ │ │ │ │又就 │ │ │ 一、能杀心(疑重、镇贪次之。) │ │ │ 二、所杀生。 │ │ │ 三、所用杀法。 │ │重│罪报轻重不同。 │ ├─┼──────────────────┤ │开│开缘有三: │ │ │一、为救多数之人。 │ │ │二、为救三乘圣贤,以慈悲心杀害凶徒,│ │ │ 宁自犯戒堕入地狱,而不令此恶人犯│ │ │ 五逆罪。 │ │ │三、狂乱心(即严重之精神病)见火而捉│ │ │ 如金无异,见粪而捉,如□檀无异,│ │ │ 乃名为狂。较此轻者仍为非狂,犯戒│ │遮│ 则得重罪。 │ ├─┼──────────────────┤ │果│杀生 │ │ │一、堕三恶道。 │ │∧│二、若生人中,多病短命。 │ │犯│三、所感外物,皆少光泽,不久住故。 │ │∨│四、心常怀毒,世世不绝。 │ │ │五、心怀恐怖。 │ │ │六、恶梦。 │ │ │七、众生憎恶。 │ │报│八、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 ├─┼──────────────────┤ │果│戒杀 │ │ │一、戒杀即维修无畏施。 │ │∧│二、慈心增上,烦恼减少。 │ │持│三、断灭镇心,蠲除热恼。 │ │∨│四、少病、长命。 │ │ │五、众生亲近,鬼神守护。 │ │ │六、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 │ │七、解除怨结,广结善缘。 │ │ │八、无恶道怖,命终生天。 │ │ │九、于未来世,富贵自在。 │ │ │十、受持五戒,若念佛发愿,则必往生净│ │ │ 土。 │ │报│(以下四戒例此) │ └─┴──────────────────┘ 五戒表解 -- 盗戒 忏云法师编 ┌─┬──────────────────┐ │释│不与而取他物,名之为盗。 │ │ │类分多种: │ │ │一、偷取 │ │ │二、劫取 │ │ │三、骗取 │ │ │四、胁取 │ │ │五、讹赖取 │ │ │六、□谩取 │ │ │赌博、偷税皆犯盗戒。印刷品邮件附信,│ │ │亦犯盗戒。 │ │名│ │ ├─┼──────────────────┤ │制│一、业道重故。谓犯偷盗重罪,岂堪入道│ │ │ 。 │ │ │二、犯国法故。古今各国无不禁盗。人天│ │ │ 大小乘戒悉制为重。 │ │ │三、被盗之人,焦虑忧恼,或致失命。 │ │ │四、违六度背四摄。以彼法先令布施,以│ │ │ 度摄众生。今则反盗众生财物,违背│ │ │ 彼法故。 │ │ │五、坏人信心,破灭佛法故。 │ │意│(五戒悉同) │ ├─┼──────────────────┤ │次│一、约十善业及十恶业,皆先杀次盗。 │ │ │二、杀盗二罪,先害正报,次损依报。反│ │ │ 之断恶修善,则应先不害正报,次不│ │ │ 损依报。 │ │第│ │ ├─┼──────────────────┤ │具│一、有主物 │ │ │二、有主物想 │ │ │三、有盗心 │ │ │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 │ │ │五、兴方便 │ │缘│六、举离本处 │ ├─┼──────────────────┤ │轻│有极重、重、轻之别: │ │ │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 │ │ 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 │ │二、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 │ │ 之物罪重。 │ │ │ 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 │ │ │ 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 │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 │ │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罪分轻重。 │ │重│ │ ├─┼──────────────────┤ │开│开缘有五: │ │ │一、与想(以为人已与己也) │ │ │二、己有想 │ │ │三、粪扫想(极贱之物) │ │ │四、暂用想 │ │ │五、亲厚想 │ │ │菩萨见恶官盗贼,夺他财物,以慈悲心,│ │ │随力所能,罚治夺取,还所有主,不犯。│ │遮│ │ ├─┼──────────────────┤ │果│偷盗 │ │ │一、堕三恶道 │ │∧│二、若生人中,贫穷下贱,或多资财,而│ │犯│ 不得自在使用。 │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灾。 │ │ │四、他人失物,于己生疑。 │ │ │五、身常受苦,心怀忧恼。 │ │报│ │ ├─┼──────────────────┤ │果│戒盗 │ │ │一、资财盈积,而不散失。 │ │∧│二、多人爱念,信任不疑。 │ │持│三、善名流布,十方赞叹。 │ │∨│四、处众无畏,人不敢欺。 │ │ │五、身心安乐,命终生天。 │ │报│ │ └─┴──────────────────┘ 五戒表解 -- YIN戒 忏云法师编 ┌─┬──────────────────┐ │释│染情逸荡, 污秽交遘, 名不净行。与己妻│ │ │之外一切男女, 犯不净行, 是名邪YIN。受│ │ │五戒居士应严戒之, 又居士若自发心, 亦│ │ │可戒正YIN, 名梵行优婆塞(期间久暂, 随│ │ │自发心) │ │名│ │ ├─┼──────────────────┤ │制│一、YIN欲能系缚众生, 不令解脱。令众生│ │ │ 造种种业, 受生死苦。为众恶之源, │ │ │ 生死之本。 │ │ │二、损自德行故, 染心看者, 越□尼罪, │ │ │ 何况身犯。 │ │ │三、业道重故, 若犯邪YIN, 不堪入道。 │ │ │四、乱静心故。谓欲火喧心, 令失正念正│ │ │ 定, 不得涅盘, 障正菩提。 │ │ │五、入魔网故。经云此YIN欲者, 是众魔境│ │ │ 界。 │ │意│ │ ├─┼──────────────────┤ │次│菩萨利生, 以戒杀为先, 因杀生极为违背│ │ │利生故。 │ │ │ │ │ │自利修行, 以戒YIN先, 因YIN念染污净心, │ │ │障生定慧, 引生众恶, 受生死苦, 极违背│ │ │自利故。 │ │第│ │ ├─┼──────────────────┤ │具│一、是众生。 │ │ │二、是正境。 │ │ │三、有染心。 │ │ │四、起方便。 │ │缘│五、与境和。 │ ├─┼──────────────────┤ │轻│就心、境、数, 罪报轻重不同: │ │ │ │ │ │甲就心, 贪心罪重, 镇疑次之。 │ │ │ │ │ │乙就境, 与尊重之人, 亲人犯YIN, 罪重。│ │ │ │ │ │丙就数: │ │ │一、暂犯即止 │ │ │二、数犯乃断 │ │ │三、数犯数断 │ │ │四、犯而久续。 │ │重│(前轻后重) │ ├─┼──────────────────┤ │开│开缘有三: │ │ │一、若睡眠无所知觉。 │ │ │二、若不受乐。 │ │ │三、无有YIN意。 │ │ │ │ │ │在家居士为化众生, 心净如佛, 可开方便│ │ │。 │ │ │受八关斋戒日或菩萨戒居士。于六斋日应│ │ │戒正YIN。 │ │ │ │ │ │出家僧众唯遮无开。若犯手YIN, 或故意摩│ │ │触, 皆犯YIN戒中轻罪。 │ │遮│ │ ├─┼──────────────────┤ │果│邪YIN │ │ │一、堕三恶道。 │ │ │二、若生人中, 妻不贞良。 │ │ │三、眷属不得随意。 │ │∧│四、YIN欲为因, 生死为果。 │ │犯│生死者, 包括三苦八苦, 即自生至死, 一│ │∨│切诸苦。以及死生生死, 轮回之苦。 │ │报│ │ ├─┼──────────────────┤ │果│戒YIN │ │ │一、诸根调顺, 永离喧调。易修禅定, 得│ │∧│ 真实慧。 │ │持│二、人天尊敬, 诸方赞叹。 │ │∨│三、戒邪YIN者, 未来生中, 父母、宗亲、│ │ │ 妻子、眷属、孝有贞顺, 纯洁无杂。│ │ │ 又离于女人无有过失, 令诸众生, 无│ │ │ 复染爱。 │ │ │四、戒正YIN者, 当来成佛, 得马王阴藏相│ │ │ 。(佛三十二相之一) │ │ │五、解脱生死, 早证菩提。 │ │报│ │ └─┴──────────────────┘ 五戒表解 -- 妄语戒 忏云法师编 ┌─┬──────────────────┐ │释│心口相违,言不称实,欺诳他人,名曰妄│ │ │语。亦摄 │ │ │恶口(骂詈) │ │ │两舌(离间语) │ │ │绮语(华美浮词,无义利语) │ │名│ │ ├─┼──────────────────┤ │制│一、业道重故。妄语之人,不堪入道。 │ │ │二、诳惑人故。回惑人心,恼害他人,欲│ │ │ 造恶业,妄语在先。 │ │ │三、实语益故。言语正直,心地坦白,易│ │ │ 得解脱。 │ │ │四、鬼神弃故,诸天鬼神,舍弃不护。 │ │意│ │ ├─┼──────────────────┤ │次│前三为身业在先,此为语业在次。然语业│ │ │易犯,且分四种,罪报亦重。 │ │第│ │ ├─┼──────────────────┤ │具│一、是众生。 │ │ │二、众生想。 │ │ │三、起诳心。 │ │ │四、覆实事。 │ │ │五、言明了。 │ │缘│六、前人解。 │ ├─┼──────────────────┤ │轻│有逆罪、大妄语罪、小妄语罪之分: │ │ │一、法说非法,非法说法,及破羯磨僧,│ │ │ 破转法轮僧,为逆罪。 │ │ │二、妄言证声闻菩萨果位,犯大妄语中重│ │ │ 罪。 │ │ │三、妄言见鬼见神,持戒清净,能习禅定│ │ │ ,善通三藏,证世间四禅八定,犯大│ │ │ 妄语中轻罪。以上三种,淆乱正信,│ │ │ 害正法眼故为大妄语。 │ │ │四、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闻,不│ │ │ 闻言闻。觉言不觉,不觉言觉。知言│ │ │ 不知,不知言知。实有言无,无言实│ │ │ 有。皆犯小妄语 │ │重│ │ ├─┼──────────────────┤ │开│大妄语开缘有三: │ │ │一、增上慢人。 │ │ │二、若说果位不言自证。 │ │ │三、若戏笑说,谎说。 │ │ │ │ │ │小妄语开缘: │ │ │为救护众生剧苦及性命,或为佛法而自无│ │ │恶心。 │ │ │ │ │ │绮语开缘有二: │ │ │一、为止息他人悲伤、忧愁、恼怒故。 │ │ │二、为摄护他人令信佛法故。 │ │遮│ │ ├─┼──────────────────┤ │果│妄语 │ │ │一、堕三恶道。 │ │∧│二、多被诽谤。 │ │犯│三、为他所诳。 │ │∨│四、言无人受。 │ │ │五、语不明了。 │ │ │六、种不得果。 │ │ │七、口气恶臭。 │ │报│ │ ├─┼──────────────────┤ │果│戒妄 │ │∧│一、口常清净,如优钵罗香。 │ │持│二、为诸世间之所信敬。 │ │∨│三、自心欢喜,人皆欣悦。 │ │ │四、未来生处,恒闻如意音声。 │ │ │五、增自威德,得无碍辩。 │ │报│ │ └─┴──────────────────┘ 五戒表解 -- 酒戒 忏云法师编 ┌─┬──────────────────┐ │释│俱酒色、酒香、酒味,饮之令人昏醉,放│ │ │逸之饮料名酒,饮则犯戒。 │ │ │ │ │ │酒有二种: │ │ │谷酒,用五谷所酿造者。 │ │ │ │ │ │木酒,用花、果、种、根、茎、叶或药草│ │ │所酿造者。 │ │名│ │ ├─┼──────────────────┤ │制│一、失礼仪。酒能令人迷醉,失礼貌威仪│ │ │ 。 │ │ │二、破净戒。醉时能破一切戒品,堕落恶│ │ │ 道。 │ │ │三、失定慧。酒醉乱心,昏失明慧,令人│ │ │ 疑迷。 │ │ │四、损财利。使人消耗财物,损依报也。│ │ │五、增疾病。引生多种疾病,损正报也。│ │ │六、生灾祸。引生蹶仆倾跌、斗殴凶杀、│ │ │ 车祸等事。 │ │意│ │ ├─┼──────────────────┤ │次│前四戒为性戒在先。 │ │ │酒戒为遮在后。 │ │ │但菩萨戒则酤酒重于饮酒,以损害众生,│ │ │违背菩萨道故。 │ │第│ │ ├─┼──────────────────┤ │具│一、是酒(酒色、酒香、酒味,饮之能醉│ │ │ 人者。) │ │ │二、无重病因缘,饮则咽咽犯。 │ │ │(咽咽犯,即咽一口犯戒一次,按口咽计│ │ │罪) │ │缘│ │ ├─┼──────────────────┤ │轻│一、自饮犯五戒中酒戒。 │ │ │二、酤酒酿酒,犯菩萨戒,罪重。 │ │ │ │ │ │南山律祖云: │ │ │饮酒、有人于下加辛肴者(五辛、葱、韭│ │ │、蒜等)正文无此。然既受净戒,焉□□│ │ │臭,理不可也。 │ │ │今按吸烟,亦应判为不可。 │ │重│ │ ├─┼──────────────────┤ │开│开缘有二: │ │ │一、病时偏以诸药至之无效,非酒不愈,│ │ │ 方始服之。 │ │ │二、若以酒涂疮(即外科用药酒无犯) │ │ │ │ │ │麴,酒糟不应食。食中有料酒,食之不醉│ │ │人者无犯。 │ │ │ │ │ │受酒戒者不得吸烟及食五辛。 │ │遮│ │ ├─┼──────────────────┤ │果│饮酒 │ │ │一、死堕灌口地狱。 │ │∧│(酿酒,踱酒河地狱。) │ │犯│(酤酒,堕酒池地狱。) │ │∨│ │ │ │二、生于人中,愚狂,不信正法。 │ │ │(即不信因果性相谛理。) │ │报│ │ ├─┼──────────────────┤ │果│戒酒 │ │ │一、神智清明,恬静安宁。 │ │∧│二、善持四重,不犯众罪。 │ │持│三、来世生人天道中,不堕三涂。 │ │∨│ │ │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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