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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般若」只提出了「但有名字」,也就是「一切法但假施设」。从一切法的但名无实,悟入一切法不可得,无生,无二无别。这是重于体悟,而不是重于说明的。然「但名无实」,到底是阐明「空」的主要理由。在般若法门的发展中,「中品般若」有了较明确的解说,如说:「名字是因缘和合作法,但分别忆想假名说」。「皆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灭,但以世间名字故说。是名字,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说明一切(如菩萨,般若,名字)但假施设,所以结劝说:「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名假施设,受假施设,法假施设,如是应当学」!「唐译三分本」,「唐译二分本」,但立「名假」(如菩萨),「法假」(如般若)。「唐译初分本」作「名假、法假、及教授假」,这是说「名假」、「法假」,都是方便善巧施设的。「大品本」作「法假」、「受假」、「名假」──三假。假施设,原语波罗聂提prajn~apti,也可译为假名。「大品本」立三假,是针对部派佛教的。「名假」,名字施设是假立的。「受假」,或译「取施设」upa^da^na-prajn~apti,如众生,如树木,都是复合体,没有实法,称为「假有」。这二类假施设,是一般部派佛教所能信受的(犊子系不承认「受假」)。法是色、心等──蕴、处、界所摄的法;在部派佛教中,这是寻求「自相」而成立的。或者说:蕴、处、界都是「实法有」,如萨婆多部;或者说:蕴是假的,处与界是实有的,如『俱舍论』;或者说:处也是假的,唯有界是真实有的,如经部Su^trava^din。虽然说得不完全相同,而终归是有实法──法是实有的。现在般若法门说:一般所立的实法,也是假施设的,名为「法假」。到这,一切都是假施设的,都是假名而没有实性的,都是不可得空的。假施设的──假名,是与因缘和合及妄想执著相关联的。假施设,因缘和合而有,所以是无实的,无常的,无我我所的。一般人不能了解这是假施设的,所以迷着实有,取相妄执,试略引经说如下: 1.「诸法无所有,如是有;如是无所有,是事不知,名为无明」。 2.「虚妄忆想分别,和合名字等有,一切无常、破坏相、无法」。 3.「但诸法诸法共相因缘,润益增长,分别校计,是中无我无我所」。 4.「因缘起法,从妄想生,非实。……空无坚固,虚诳不实」。 5.「分别筹量破坏一切法,乃至微尘,是中不得坚实。以是义故,名般若波罗蜜」。 不知道一切法是但名无所有而妄执的,是无明,无明正是生死不息的,十二因缘的第一支。佛说:「是因缘法甚深」!因果缘起。不但可以依因缘而了解一切法,也可依因缘法而悟入本性空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曾举譬喻来说明(大正八·五六七上──中)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然灯时,为初焰烧炷,为后焰烧?世尊!非初焰烧,亦不离初焰;非后焰烧,亦不离后焰。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炷燃不?世尊!是炷实燃」。 火焰烧炷的譬喻,表示了世出世间的,一切前后关联的因果现象,那一法也不是,却也没有离去那一法。在因缘和合的「不即不离」的情况下,一切世出世法,都这样的成立。不是那一法所能成,所以是没有实性的。又如说:「无缘则无业,无缘思不生;有缘则有业,有缘则思生。若心行于见闻觉知法中,有心受垢(杂染),有心受净」。『阿含经』以来的业报,染净因果,都但名无实而这样成立的。『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0(大正八·三六四中──下)说: 「疑(即无明)空不可尽故,……老死忧悲苦恼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如是十二因缘,是独菩萨法,能除诸边颠倒,坐道场时,应如是观,当得一切种智。………菩萨摩诃萨观十二因缘时,不见法无因缘生,不见法常不灭,不见法有我……,不见法无常,不见法苦,不见法无我,不见法寂灭非寂灭。……如是须菩提!一切法不可得故,是为应般若波罗蜜行」。 菩萨观因缘是空的,不可得的,能除二边颠倒的中道。「空相应缘起法」,在般若法门中,显然的使缘起甚深,与寂灭涅盘更甚深,统一起来,但「般若法门」是重于第一义谛的。后来龙树Na^ga^rjuna的『中观论』,以此为根本论题,依『阿含经』,依缘起的中道说法,给以严密的思(惟抉)择,成为通贯三乘,大乘佛教的主流之一。 一切法本性是空的,一切法与空的关系,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 1.「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离色亦无空,离受、想、行、识亦无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识。……诸法实性,无生无灭,无垢无净故」。 2.「色空中无有色,受、想、行、识空中无有(受、想、行)识。舍利弗!色空故无恼坏相,……识空故无觉相。何以故?舍利弗!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如是。舍利弗!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空法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佛亦无佛道」。 这二段经文,大同小异,『般若经』是从观五阴(蕴)──色、受、想、行、识起,次第广观一切法的。以「色」为例,「空」中是没有色的。如色是恼坏相(或作「变碍相」),色空所以没有恼患相。色与空的关系,被说为「不异」(不离)、「即是」。色不是离空的,空也不离色;进一层说,色就是空,空也就是色。一般解说为「即色即空」的圆融论,其实这是为了说明色与空的关系,从色空而悟入「空相」(「空性」、「实性」)。「空相」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所以「空相」中是没有色,甚至佛与佛道也不可得。「唐译二分本」作:「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空不离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色自性空,不由空故」,是「本性空」,不是因为空的观察而成为空的。「色空非色」,是般若的要义所在。色是空的,色空就不是色,与「色无受则非色」;「色无生即非色」的意义一样。所以经文的意义是:色是性空的,「空」不是离色以外别有空,而是色的当体是空;空是色的本性,所以「空」是不离色而即色的。从一般分别了知的色等法,悟入色等本性空,「空」是没有色等虚妄相的;一切法空相,无二无别,无着无碍。般若是引入绝对无戏论的自证,不是玄学式的圆融论。 「色即是空,色空非色」,以这两句为例来说,「色」是一切法,「空」与「无相、无作、无生、远离、寂灭」等,都是表显涅盘的。然佛的自证内容,是不能以名字来说,以心心所来了知的。为了化度众生,不能不说,说了就落于世俗相对的「二」法,如对生死说涅盘,对有为说无为,对虚妄说真实,对有所得说无所得。佛是这样说的,佛弟子也这样的传诵结集下来,为后代法相分别所依据。然佛的自证内容,也就是要弟子证得的,不是言说那样的(「二」)。般若法门着眼于自证,指出佛所说的,一切但是名字的方便施设(假)。立二谛来说明,「世谛故说,非最第一义,最第一义过一切语言论议音声」;二谛表示了佛说法的方便──古人称为「教二谛」。从文字言说来说,「色」与「空」都是名字,都是「二」。但佛说「空」,是从色(自)相不可得,而引向超越名相的,所以「空亦不可得」。「远离有为性相,令得无为性相,无为性相即是空。……菩萨远离一切法相,用是空故一切法空」。「空」是表示超脱名相的,所以没有空相,离一切法相(想)的。如取空相,就落于对待的「二」,不合佛说的意趣了。从色相不可得而说色空,空不是与色相对的(也不是与色相融的),而是「色空非色」而无二无别的。经中一再指明,从相对而引向不二的平等,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 1.「是有为性、无为性,是二法不合不散,无色无形无对,一相,所谓无相。佛亦以世谛故说,非以第一义。……是诸有为法、无为法平等相,即是第一义」。 2.「诸有二者,是有所得;无有二者,是无所得。……不从有所得中无所得,不从无所得中无所得。须菩提!有所得无所得平等,是名无所得」。 从相对而引向超越绝对,离名相分别而自证,就是「无二」、「平等」、「一相」,这是不可施设而但可自证的(其实,自证──能证、所证、证者,也是不可施设的)。这就是佛说「涅盘」、「菩提」、「无为」、「空」的意义,所以说:「是名第一义,亦名性空,亦名诸佛道」;「毕竟空即是涅盘」。以种种方便,勘破「但名无实」,「虚妄忆想」,而契入绝对超越的境地,是『般若经』义,也是「空」的意义所在。 般若空义,发展于北方萨婆多部的教区,所以在世俗的方便施设中,也就与萨婆多部的法义,有了某种程度的结合,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中)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已灭,是心更生不?不也,世尊」!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生,是灭相不?世尊!是灭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灭相法当灭不?不也,世尊」! 「须菩提于意云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 「须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 前心与后心,是不能(同时)俱有的,怎么能前后的善根增长,圆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呢?佛举如灯烧炷的譬喻,以不即不离的因缘义来说明。然后引起了这一段问答:心已灭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是灭相,生是刹那顷尽灭的。灭相法,却是不灭的。灭相是不灭的,所以问,那就「真如」那样的住吗?是「真如」那样的住,却不是常住的。这一「生灭」说,与萨婆多部的三世实有说相合。「三世诸法,……体实恒有,无增无减;但依作用,说有说无」。「如是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过去、未来、现在)名而体无别」。有为法是实有自性的,灭入过去,只是与灭相相应,而不是没有了。所以虽有三世的差别,而法体实在是没有别异的。那不是「真如」那样吗?确乎是「真如」那样的,无来无去,无增无减,却不是「真如」那样的常住。依萨婆多部,有自体而存在于时间中的,只能称为「恒」,不能说是常住的。『般若经』所说的生灭,与萨婆多部相合。「如」是没有变异的意思,部派佛教的解说,不完全一致,所以『智度论』有「下如」、「中如」、「上如」的解说。又说:「如诸法未生时,生时亦如是;生已过去,现在亦如是。诸法三世平等,是名为如」。三世有,体性没有别异,也可说是「如」。体性无别的三世有法,法法无自性空,就是「上如」。般若与萨婆多思想的结合,实有说与性空说的统一,是般若法门发展于北方的适应。后代的龙树、月称Candraki^rti──中观者,在世俗边,都随顺萨婆多部,正是继承这一学风而来。 「虚空」譬喻,「下品般若」已大大的应用;或但用虚空喻,或与幻所化人、影、机关木人等同用 。「中品般若」集合为十喻:「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虚空、如响、如□闼婆城、如梦、如影、如镜中像、如化」。在「唐译本」中,「虚空」被改为「空华」。因为瑜伽学者,以空华比喻依他起性,虚空譬喻圆成实性,十喻是幻、化等为一类,所以不能说如虚空,而修正为空华了。然『般若经』古义,没有这样的严格区别。以虚空比喻说法的无碍;比喻无众生可度而度众生;比喻般若的「随事能作而无分别」;虚空是与幻所化人、影等为同类的。现在所要说的,是「虚空」对一切法「空」所给予的影响。虚空a^ka^s/a、空s/u^nya,s/u^nyata^,梵语是完全不同的;但在意象上,有引发一切法空说的可能。依萨婆多部:「极微」parama$n!u是最细色,小到不能小的物质单位,再细就要近于空虚了,所以称为邻虚尘。「空界」a^ka^s/a-dha^tu是「邻碍色」,物质与物质间的空隙形态,「如墙壁间空,……往来处空,指间等空」。此外,立「虚空」无为,如『阿□达磨大□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中──下)说: 「虚空非色……无见……无对……无漏……无为。……若无虚空,一切有物应无容处。……若无虚空,应一切处皆有障碍」。 色(物质)是质碍的。有往来聚散的,色极微,虽说是无质碍的,却是积集而成为质碍的因素。空界是邻近质碍而显现的,色的特牲──质碍,可说微乎其微。虚空无为,是无障碍相,不生不灭的。这是从空界,进一步而论究到无障碍相的绝对空间。不属于物质,而为物质存在活动的依处,所以说:「虚空无障无碍,色于中行」。『般若经』所说的虚空,也是无为的;虚空的无碍,是比喻的重点之一,如说:「是法无障碍处,无障碍相如虚空」;「虚空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诸法无障碍故」。一切法空(无相、般若、涅盘、无上菩提、如、法性等)的无碍相,不正是虚空那样的无碍吗?虚空无为是非色、无见、无对,「中品般若」每说:「无色、无形(即「无见」)、无对,一相所谓无相」,也与虚空无为相近。这不是说般若空义,等于虚空无为,而是说从虚空无为的譬喻中,体会出一切法空相。虚空无为没有作用,却为物质的存在活动作依处;同样的,「空」是不可施设的,而一切色、心──因缘生法,都依空而有可能。『中论』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是以有虚空而色法得成的进一步的体会。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八上、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五三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 『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五(大正八·六三八中)。『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六(大正八·三三五中)。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五分)卷五六一(大正七·八九八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四九(大正七·二六九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四上)。 「大品本」、「放光本」,都没有这一段。这可能是「上品般若」(初分)所说,而影响第二分的。 质多Citra长者说:无量、无所有、空、无相三昧,可以作不同的解说。如依贪镇疑永灭,「空于贪,空于恚疑,空常住不变易,空非我非我所」的「无诤」法说,意义完全一样。见『杂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一四九下──一五0上)。『相应部』「质多相应」(南传一五·四五二──四五三)。 1.『杂阿含经』卷九(大正二·五六中)。2.『杂阿含经』卷一一(大正二·七二下)。3 『杂阿含经』卷一三(大正二·九二下)。4.『杂阿含经』卷四七(大正二·三四五中)。 『相应部』「六处相应」(南传一五·八七──八八)。 『相应部』「譬喻相应」(南传一三·三九五)。 『中阿含经』卷四九『大空经』(大正一·七三八下──七三九上)。『中部』(一二二)『空大经』(南传一一下·一二九──一三一)。 『中阿含经』卷四九『小空经』(大正一·七三七上)。『中部』(一二一)『空小经』(南传一一下·一一九)。 『瑜伽师地论』卷九0(大正三0·八一三上)。 『论事』(南传五八·三六五)。 『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三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九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一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一下)。又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下)。又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中、五七七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七中)。 十四空,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三六(大正七·一九五中──下);『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二(大正八·三0七下)。也有以「一切法空」为末后的,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0(大正八·三六七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五九(大正七·三二0中)。十六空,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八八(大正七·四八0中)。十八空,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一三(大正七·七三上);『摩诃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大正八·二五0中)。二十空,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三(大正五·一三中)。 『舍利弗阿□昙论』卷一六(大正二八·六三三上)。 『阿□达磨大□婆沙论』卷一0四(大正二七·五四0上)。又卷八,引十种空,「无所行空」作「散坏空」(大正二七·三七上)。 『杂阿含经』卷六(大正二·四0上)。 数论Sa^m!khya所立二十五谛的第一,通常译作「自性」的,也就是prakr!ti,有不变异的本质意义。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0中──下)。 『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六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二中──三九七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二(大正八·三0七上──中)。 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六六(大正七·三五八上──中)。又卷四六七(大正七·三六三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六中、三八五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五(大正八·四0四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二三七下)。 『辩中边论』卷上(大正三一·四六六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三0下──二三一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三一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八二(大正七·四四八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0六(大正七·三二中──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一一(大正五·五八中)。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二三八下)。2.卷六(大正八·二六一中)。3 卷七(大正八·二七三下)。4.卷一七(大正八·三四五中)。5.卷二一(大正八·三七六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下)。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中──下)。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二三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0二(大正七·一一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五三九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一三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0七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一五下)。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一五中)。2.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三下──三七四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五(大正八·四0三上、四0一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卷四(大正八·五三0上);『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七(大正八·六四六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三(大正八·九一中);『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六中):都与「秦译本」(小品)相同。但『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四五七上──中);『大明度经』卷四(大正八·四九六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五分)卷五六二(大正七·九0四下),及前四分,都作「决定当灭」,意义相反。 『阿□达磨大□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五下──三九六上)。 『阿□达磨大□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中)。 僧肇『物不迁论』,所说动而常静的道理,与萨婆多部说相合。但以即动而静为常,不合萨婆多部说,也与『般若经』义不合。 『大智度论』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八下)。 『大智度论』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八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五下──五七六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 九(大正八·五七七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上──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五下──五七六上)。 『阿□达磨大□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中)。 『阿□达磨大□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又卷四(大正八·五五三下)。 『中论』卷四(大正三0·三三上)。 第三项 法性·陀罗尼·佛 「法」dharma,是代表佛的自证,也是佛弟子所趣向修证的,所以是「归依处」。『般若经』说:佛所以默然而想不说法;佛所依止与恭敬供养的,都是法,也就是般若。形容法的,是「法相」(唐译「法性」)、「法性」(唐译「法界」)、法「如」相等,这都是『阿含经』以来所说的。「下品般若」,分别的说「法相」、「如」、「法界」、「实际」,是佛与弟子所依、所住、所证的,「非佛作亦非余人作」的常法。然在说明上,倾向于所住、所证的理法,渐渐的名词化。「中品般若」以来,「如、法性、实际」,被组集为一类。「唐译三分本」,组集十名为一组:「真如、法界、法性、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平等性、离生性、法定、法住、实际」;「唐译二分本」(及「初分本」),更增「虚空界、不思议界」,共十二名。同一内容而有这么多名字,当然随著名字而各有不同的意义。「中品般若」(「前分」)劝学般若波罗蜜,「大品本」列举了「诸法如、法性、实际」──三名,与「放光本」、「光赞本」一致。将「下品般若」所散说的,集在一起,实为『般若经』最初的集合。即使是「唐译初分本」,保留这一组集形式的,也不在少数。如『法施品』中,「不应以二相观」,说到「法」、「如」、「实际」;『方便品』说「知一切法略广相」,说到「如」、「法性」、「实际」,「不合不散」;『三慧品』说:「诸法如、法性、实际,皆入般若波罗蜜中」;『四摄品』说:「如、法性、实际不可转故」,这都是「中品」、「上品」各译本所一致的。『等学品』说:「一切法、如、法性、实际常住故」,不但「放光本」,「唐译初分本」也是一致的;但「唐译二分本」与「三分本」,却改成十二异名了。这可以证明,「大品本」等首列「如、法性、实际」,是初期组合的原形,以后就更广的组集起来。依「大品本」,「法相」(唐译「法性」)、「法住」、「法位」(唐译「法定」)、「不思议性」(界),集合为一类的,也已到处可见。但集成十名或十二名,实为「中品般若」集成以后的再组合。 「如」、「法性」等,是「空」、「无相」、「无生」、「胜义」、「涅盘」的异名,表显佛的自证内容,但在说明上,有所证理法的倾向(涅盘是果法,空与观行有关)。『般若经』著眼于佛及弟子的自证,所以某些问题,言说与思惟所不容易理解的,就以佛及阿罗汉的自证来解答。以「法性」等为证量,在「唐译本」中(以二分本」为例),充分的表达出来,如说: 1.「以法住性为定量故」。 2.「诸法法性而为定量」。 3.「皆以真如为定量故」。 4.「但以实际为量故」。 唐译五分本」也说:「以真法性为定量故」。量prama^n!a是准确的知识;定量是正确的、决定无疑的准量,值得信任的。『般若经』所说,非一般所能信解,那是因为圣者自证所表示的,不是一般世俗知识所能够理解!但依圣者自证真如、法性而说,是决定可信的! 「下品般若」适应世俗的明咒vidya^信仰,以明咒来比喻般若。称赞持诵般若能得现身与后世的功德,引导善男子、善女人来修学般若。与明咒有类似意义的陀罗尼dha^ran!i^,出现于「中品般若」。「中品般若」说到「五百陀罗尼门」,可以想见当时的佛教界,陀罗尼法门是相当盛行的。陀罗尼是「摄持」的意思,古人每译为「总持」。陀罗尼法门的特色,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七(大正八·三四三下)说: 「闻佛说法,不疑不悔,闻已受持,终不忘失。何以故?得陀罗尼故。须菩提言:世尊!得何等陀罗尼?……佛告须菩提:菩萨得闻持等陀罗尼故,佛说诸经,不忘不失,不疑不悔」。 得陀罗尼,能闻已受持不忘,也能得辩才无碍,如说: 1.「从诸佛闻法,舍身受身,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终不忘失,是菩萨常得诸陀罗尼」。 2.「是菩萨闻持诵利,心观了达,了达故得陀罗尼;得陀罗尼故,能起无碍智;起无碍智故,所生处乃至萨婆若,终不忘失」。 3.「学是陀罗尼,诸菩萨得一切乐说辩才」。 4.「陀罗尼门,……得强识念,得惭愧,得坚固心,得经旨趣,得智慧,得乐说无碍」。 印度人不重书写,却重于背诵,一向养成坚强的记忆力。大乘佛经流行,数量越来越多,部帙也越来越大,诵持不失的忆念力,也就越来越重要了。依『般若经』说,陀罗尼不只是诵持文字,也要「心观了达」,「得经旨趣」。义理通达了,记忆力会更坚固持久。诵习多了,也会贯通义理,所以能辩说无碍。在陀罗尼中,最根本的是四十二字门,成为大乘的重要法门。诵持一切佛法,都依文字语言而施设,所以四十二字义,有了根本的、重要的地位,如『大智度论』卷四八(大正二五·四0八中)说: 「诸陀罗尼法,皆从分别字语生,四十二字是一切字根本。因字有语,因语有名,因名有义。菩萨若闻字,因字乃至能了其义」。 四十二字,「初阿a后荼d!ha{中有四十」。「字」是字母(也叫「文」){印度的文字──名句文,是依音声而施设的。从发音的字母而有语言,所以说「因字有语」。字母与字母的缀合,成为名,名就有了意义。名与名相结合,就成为句了。依『大智度论』,四十二字是拼音的字母。『四分律』卷一一(大正二二·六三九上)说: 「字义者,二人共诵,不前不后,阿罗波遮那」。 「阿罗波遮那」,正是四十二字的前五字。律制比丘与没有受戒的人,是不许同时发声诵经的,因而说到同诵的,有「句义非句义,句味非句味,字义非字义」。这就是句、名(味)、文(字)──三类,可见这确是古代字母的一种。现在的印度,没有四十二字母的拼音文字,然可以决定的,这是古代南印度的一类方言。『大智度论』说:「若闻荼da字,即知诸法无热相。南天竺荼□他,秦言不热」。「若闻他t!ha字,即知诸法无住处。南天竺他那,秦言处」;「若闻□n!a字,即知一切法及众生,不来不去,不坐不卧,不立不起,众生空法空故。南天竺□,秦言不」。对字义的解说,引用南天竺音来解说,可见『般若经』的四十二字门,所有的解说,是与南印度方言有关的。『华严经』『入法界品』,遍友Vis/va^mitra童子唱四十二字母,以「四十二般若波罗蜜门为首,入无量无数般若波罗蜜门」。称四十二字为般若波罗蜜门,显然受到了「中品般若」字门陀罗尼的影响。咒术出名的达罗□荼Dramid!apat!t!ana,晋译为「咒药」),有一位弥伽Megha医师,说「轮字庄严光经」,「成就所言不虚法门,分别了知……一切语言」,是一位精通文字、算数,医、卜、星、相的大士。『入法界品』是南方集出的,说到了四十二字,与文字语言法门。『四分律』为法藏部Dharmaguptaka律,法藏部出于分别说部Vibhajyava^din。法藏部的早期教区,在今孟买Bombay以北的Sopa^^ra^,及北面的Kon%kan!地方。法藏部的教区在(西)南方,也传说这一字母。所以四十二字母,起于南方,而被引用于「中品般若」,是极可能的。 四十二字(母),是一切字的根本。字母是依人类的发音而成立的。最初是喉音──「阿」,再经颚、颊、舌、齿、唇,而有种种语音。可说一切语音,一切字母,是依「阿」为根源的,是从「阿」而分流出来的。喉音的「阿」,还没有什么意义;什么意义也不是,所以被看作否定的──「无」、「不」。般若法门,认为一切但是假名施设,而假名是不能离开文字的。一切文字的本源──「阿」,象徵着什么也不是,超越文字的绝对──「无生」、「无二」、「无相」、「空」。一切文字名句,都不离「阿」,也就不离「无」、「不」。所以般若引用四十二字母,不但可以通晓一切文字,而重要在从一切文字,而通达超越名言的自证。如「荼」是热的意义,听到了「荼」,就了悟是「不热」的。这样,什么都趣向于「空」,不离于「如」。所以经上说:「善学四十二字已,能善说字法;善说字法已,善说无字法」。『般若经』的字门陀罗尼,「若闻、若受、若诵、若读、若持、若为他说,如是知当得二十功德」。二十功德中,「得强识念」,「乐说无碍」,更能善巧的分别了知一切法门。字门的功德,没有说到消灾障等神咒的效用。虽然由于四十二字是一切文字根本,为后来一切明咒所依据,但『般若经』义,还只是用为通达实相的方便。 佛,在经典的形式中,是法会的法主。在大乘经的内容中,佛是菩萨修行的究极理想。部派佛教与大乘佛教,都有不同的佛陀观,『般若经』所显示的佛,是怎样的?「下品般若」说到他方佛土,特别提到阿■佛Aks!obhya土的宝相Ratnaketu、香象Gandhahastin菩萨,大众见到了阿■佛土与众会的清净。现在有十方佛,是『般若经』所确认的。「下品般若」说:「以佛神力,得见千佛」;「中品般若」作十方「各千佛现」。虽多少不同,而都表示了「佛佛道同」。在『般若经』中,佛是印度释迦佛那样的,是人间父母所生身,经出家修行而成佛的。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中──下)说: 「如来因是身,得萨婆若智,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身,萨婆若所依止故,我灭度后,舍利得供养」。 佛灭度以后,造塔供养佛的舍利,是部派佛教的事实。舍利是父母所生的遗体;这一身体,曾经是萨婆若──一切智所依止,依身体而得萨婆若,成佛,所以遗体也受到人们的恭敬供养。这表示了,佛是依父母所生身而成就的;究竟成佛的,就是这样的人身。念佛法门,「中品般若」说:「无忆故,是为念佛」;「无所念,是为念佛」,那是从现观第一义说。如约世俗假名说,以五阴为佛;以三十二相、金色身、丈光、八十随形好──色身为佛;以戒品、定品、慧品、解脱品、解脱知见品──五分法身为佛;以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大慈大悲──功德法身为佛;以因缘法(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为佛。依名字施设,世间所称为佛的,与上座部系Sthavira,现实人间的佛,并没有不同。经中说到成佛前,「处胎成就,家成就,所生成就,姓成就,眷属成就,出生成就,出家成就,庄严佛树成就」,也与释尊的从处胎到成佛一致。在『道行品』中,「汉译本」是「月十五日说戒时」,是(佛为)僧伽(上首)的佛教。「秦译本」称赞阿罗汉功德,「唯除阿难」,表示为释尊住世的时代。参与问答的,须菩提Subhu^ti等阿罗汉外,是释提桓因S/akradeva^na^m indra、诸天与弥勒Maitreya,都是四阿含中的圣者。『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中、二一七下──二一八上)说: 「尔时,世尊自敷师子座,结跏趺坐,直身系念在前,入三昧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是时,世尊从三昧安详而起」。 「尔时,世尊在师子座上坐,于三千大千国土中,其德特尊,光明色像,威德巍巍,遍至十方如恒河沙等诸佛国土。譬如须弥山王,光色殊特,众山无能及者。尔时,世尊以常身示此三千大千国土一切众生」。 「中品般若」的佛,似乎殊胜得多,然释尊敷坐,入三昧,又出三昧,与释尊平常的生活相合。然后放光、动地,现种种神通。那时的释尊,「于大千国土中,其德特尊」。天台家称之为「胜应身」、「尊特身」。一佛所化的国土,是一三千大千世界。于大千界中其德特尊,是以娑婆世界的释迦佛(化三千国土)为本的。所以使大千国土一切众生见到的,还是释尊的「常身」──佛教界共传的,三十二相、丈光相的丈六金身。神通所示现的,无论是怎样的难以思议,终究不离释迦的常身。『般若经』重于现证,佛是寂灭、无相而不可思议的;然从世俗施设说,还是现实人间的佛。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八·五六二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七九(大正七·四三0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0二(大正七·八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下)。『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三中)。『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一五0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0(大正八·二九四下)。『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五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一三五(大正五·七三六下──七三七上)。又(二分)卷四三一(大正七·一六八上──中)。又(三分)卷五0四(大正七·五六七中──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一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六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七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九(大正八·三五八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四(大正八·一0一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三四一(大正六·七五二上)。 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六0(大正七·三二七上)。2.卷四六二(大正七·三三六中)。3.卷四六三(大正七·三四0中)。4.卷四七三(大正七·三九四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五分)卷五五六(大正七·八六六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九0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三七八(大正六·九五二上)。又(二分)卷四六七(大正七·三六五上)。又(三分)卷五二九(大正七·七一七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五一五(大正七·六三四中),与「大品本」同。但「二分本」卷四四九(大正七·二六八中),「初分本」卷三二七(大正六·六七七上──中),作「海印陀罗尼」、「莲华众藏陀罗尼」等。「莲华众藏陀罗尼」等,出『大集经』『陀罗尼自在王品』与『宝女品』。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五(大正八·四0二上)。2. 卷二二(大正八·三七九下)。3.卷二0(大正八·三六四上)。4.卷五(大正八·二五六中)。 『大智度论』卷四八(大正二五·四0八中)。 『大智度论』卷四八(大正二五·四0八中、四0九上)。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七六(大正一0·四一八下)。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四六(大正九·六九三中)。 『摩诃般若披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六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六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下、五七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二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二(大正八·三一0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中──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下)。 庄严菩提树,如『佛本行集经』卷二七(大正三·七七七中──七七九上);『普曜经』卷五(大正三·五一五上──五一六下)。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四二五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上)。 第七节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般若』,汉译的先后共有六本。这里,依鸠摩罗什Kuma^raji^va所译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为主,因为是现存最早的译本。『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过程』,推定『金刚般若』为「原始大乘经」。『金刚般若』的成立,是相当早的,但不可能那样的早。般若法门的主流,无疑的是『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前五分。如上面所说的,般若从「原始般若」,而演进为「下品般若」、「中品般若」、「上品般若」;这不但是般若法门的开展过程,也可以表示初期大乘的发展情形。从这一观点来说,『金刚般若』中,足以代表早期的,有一、以佛的入城、乞食、饭食、敷座而坐为序起,与「下品般若」的「汉译本」,「月十五日说戒时」一样,充分表示了佛在人间的平常生活。二、『金刚般若』着重在「无相」(离相)法门,如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于一切相,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无相」,与「原始般若」的「无受三昧」,「是三昧不可以相得」(「唐译五分本」),称之为「离相门」一样。般若与「空」,本没有必然的关系,「空」是在般若发展中重要起来的。『金刚般若』说「无相」而没有说「空」,可说保持了「原始般若」的古风。三、『金刚般若』的菩萨行,着重在「无我」,如说:「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在习惯于大乘我法二空,小乘我空的学者,对于菩萨行而着重「无我」,可能会感到相当的难解。『中论』的『观法品』 ,由无我我所,悟入「寂灭无戏论」,如说:「灭我我所着故,得一切法空无我慧,名为入」。印度古传的般若法门,是以「无我」悟入实相的。「原始般若」并举菩萨与般若,阐明菩萨与般若的不可得。菩萨(我)与般若(法)的不可得(空),原理是完全一样的。『金刚般若』着重「无我」,也说「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不是但说「无我」的。般若渊源于传统佛教的深观,『金刚般若』保持了「原始般若」的特色。不过依其他方面来考察,『金刚般若』与「中品般若」的成立,大约是同一时代。所以『金刚般若』的特重「无我」,可能是为了适应诱导多说无我的传统佛教。 『金刚般若』有早期的成分,但决不是早期集成的。赞叹持经──听闻、受持、书写、读、诵、为他人说的功德,一层层的校量,与「下品般若」相近。但『金刚般若』说佛有五眼,菩萨庄严国土,都出于「中品般若」。全经分为二大段,也与「中品般若」的两次嘱累一样。尤其是『金刚般若』说:「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譬如人身长大」。「大身」,出于「中品般若」的序分:「于三千大千国土中,其德特尊,光明色像,威德巍巍。………譬如须弥山王,光色殊特,众山无能及者」。『金刚般若』的「大身」,与菩萨的「受记」、「庄严国土」,及「受记」、「度众生」、「庄严国土」为一类,应该是菩萨的「大身」。一般所说的法身大士,有证得法性所起的大身。「下品般若」所说的不退菩萨相貌,是修得不退的人间身。仅有得「心清净、身清净」,没有「凡夫身中八万户虫」,是无漏身,也不是大身。般若的原义,菩萨行重于自行。「中品般若」的不退菩萨,得「报得波罗蜜」、「报得五神通」,「成就众生」,「庄严国土」,重于利他行。『金刚般若』着重菩萨的「受记」、「度众生」、「庄严国土「,与「中品般若」(不退菩萨以上)的重利他行相合。还有,「原始般若」以来,着重自证的内容,「以法性为定量」,是一般所不能信解,不免要惊怖疑畏的。「中品般若」所以到处以二谛来解说;一切教说,不是第一义,第一义是不可施设的,一切但是世俗施设的假名。『金刚般若』说:「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这样形式的三句,『金刚般若』多有这样的语句。第一句举法──所听闻的,所见到的,所修学的,所成就的;第二句约第一义说「即非」,第三句是世俗的假名。『金刚般若』的三句,相信是「中品般若」的二谛说,经简练而成为公式化的。从这些看来,『金刚般若』的成立,最早也是「中品般若」集成的时代。 从「原始般若」到「上品般若」,有一贯的重心,那就是着重菩萨行,菩萨行以般若波罗蜜为主。由于菩萨的遍学一切道,所以从般若而六波罗蜜,而万行同归。菩萨是如实知一切法的,所以从阴而入、界、谛、缘起,有为无为法;从菩萨行而共世间行,共二乘行;从菩萨忍而三乘果智。『金刚般若』是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或译作「发趣菩萨乘者」),也是菩萨行,但重在大菩萨行,更着重在佛的体认。如说:「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佛是离一切相的。「不可以身相见如来」;「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佛是不能于色声相中见的。「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佛是不能从威仪中见的。佛是说法者,其实是「无有定法如来可说」;「如来无所说」;「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佛是度众生者,其实「实无众生如来度者」。如来有五眼,能知一切众生心,而其实「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金刚般若』着重在如来,这是教化众生的,也是菩萨所趣向的。舍利造塔供养,是对佛的信敬怀念;以舍利塔象徵佛,是传统佛教的一般事实。从「下品」到「上品般若」,是重「法」的,所以比较起来,宁可取『般若经』而不取舍利塔。『金刚般若』却说:「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金刚般若』以为经典与佛塔一样,是重法而又重佛(塔)的一流(与『法华经』相同)。在部派佛教中,法藏部Dharmagupta说:「以无相三摩地,于涅盘起寂静作意,入正性离生」;「于□堵波兴供养业,获广大果」。『金刚般若』的特性,与法藏部是非常接近的。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八·七四八下──七五二中)。 静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过程』(二0七──二0八)。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四二五下)。 『中论』卷三(大正三0·二三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下──二一八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 『阿□达磨大□婆沙论』卷一八五(大正二七·九二七下)。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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