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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名。此经以法喻立名,金刚二字是喻,般若波罗蜜多是法。金刚,金中之刚,至坚、至利、至明。至坚者,此喻般若波罗蜜之法至坚,亘古亘今,不变不坏,即般若之体;至利者,能碎万物,此喻般若波罗蜜多之法至利,能断众生烦恼与疑执。至明者,金刚之物,最极光明,此喻般若波罗蜜多经的文字,至极明白,能使众生从经中的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通达实相般若。故以金刚比喻三般若。即至坚,喻实相般若,至利,喻观照般若,至明,喻文字般若。梵语波罗蜜,华言到彼岸。众生在生死海中,无有穷极,修此般若,能到涅槃彼岸。约第一义说,生死涅槃,原是假名,大乘菩萨了达生死即涅槃,则非度而度,非到而到,而到彼岸。经字,略释有二:一常,二法。常者,经中之理,万世不易。法者,千圣同遵之法则、法轨。又:经者,具名契经。梵语修多罗,华言契经。上契诸佛之理,下契众生之机。(释名竟) 二、 辨体。体者,主质之义。此经何为体?以实相为体。实相者,约真谛说,离一切相,约俗谛说,即一切法。约中谛说,真俗圆融,离相与无不相,二者统一。即中道般若理体。经云:“若人得闻是经,则生实相”。(辨体竟)三、 明宗。宗者,宗要。此乃修德。修行之巴鼻,显体之枢机。此经以何为宗?以无住为宗。在一切法上,不被物转,执为实有,即为无住。经中处处破凡夫情执,不一而足。经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又云:“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故以无住为宗。(明宗竟) 四、 论用。用者,力用。此经以何为力用?以断疑生信为力用。经中多有问答释疑内容,能破众生疑执,生起正信,故以断疑生信为力用。(论用竟) 五、 判教相。此经以大乘为教相。经云:“此经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故以大乘为教相。(判教竟)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姚秦,指译经年代,三藏法师,三藏,即经律论三藏。法师以三藏之法自行,复以三藏之法化他,故名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师之名。梵语鸠摩罗什,华言童寿,谓童年而有耆德也。详见本传,兹不重出。经分三十二分,相传为昭明太子所立,原译所无。历代注者,以其破碎经意,皆不取以为科节依据。宗泐注本亦是如此,今遵之。 二、简解经文。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如是者,指一经所闻法体。如名不变,是曰无非。不变、无非,即诸法实相的法体。我闻者,阿难云,如是之法,是我从佛而闻也。一时者,即如来说法,听者云集,机教相合,说听一周,名为一时。佛者,具云佛陀,此翻觉者,所谓自觉、觉他、觉满,最极尊贵,名之为佛。舍卫国者,波斯匿王都城。梵语舍卫,华言丰德。谓国有财宝之丰,民有多闻之德。祇树给孤独园者,祇陀太子施树,给孤独长者(须达多)买园,共立精舍,请佛而住。此说法之处。与大比丘众者,此闻法之众。比丘,梵语,华言乞士。上乞法以资慧命,下乞食以资色身。千二百五十人俱者,此诸弟子,凡佛说法之处,常随侍也。三迦叶兄弟及徒众一千人,舍利弗与目犍连徒众各一百人,耶舍长者子及同学共五十人。以上内容,具六种成就:如是,信成就;我闻,闻成就;一时,时成就;佛,主成就;舍卫国,处成就;千二百五十人,众成就。冠于诸经之首,谓之通序。如来临灭度时,阿难问佛,一切经前,当安何语?佛言:当安如是我闻等语,非但我法如是,三世诸佛悉皆如是。(以上为通序,亦名证信序)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敷坐而坐。” 此段为别序,亦名发起序,以佛乞食为发起者,因为佛欲说无住相行施,故先以乞食作为发起。佛以禅悦法喜为食,不须段食,而行乞者,示同凡僧。令弟子知折己慢幢,生彼众生福田耳。尔时者,此时也。世尊者,十号之一,为世所尊也。食时者,辰时也,著衣者,服僧伽黎衣也。持钵者,持应量器也,次第乞者,不择穷富也。本处者,给孤独园也。洗足者,食讫而洗足也。敷座而座者,敷座具跏趺而坐也。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长老须菩提为本经发起之人。称长老者,以其德长年老也。梵语须菩提,华言空生。亦名善吉、善现。初生之时,其家宝藏忽空,故名空生。其父大惊,召相者占卜,得爻既善且吉,故名善吉。七日后,宝藏复现,故名善现。尊者解空第一。从座而起至恭敬白佛,乃请法之仪式。希有者,赞佛之词。善护念者,谓佛善护念现在根熟菩萨,通过著衣持钵乞食趺坐等事,令悟实相不离衣食行坐之间,从而与佛同住实相,得佛法身护念也。善付嘱者,谓佛善付嘱未来根未熟菩萨,通过著衣持钵乞食趺坐等事,令知佛之四威议亦与普通比丘无异,从而谨持佛之毗尼律行。护念、付嘱,即希有之事也。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梵语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华言无上正等正觉。即佛果之称。须菩提问意,以如来护念付嘱现在未来菩萨令成佛果,但后来菩萨虽发上求下化之心,未知其心如何安住于大乘?如何降伏妄心?使直至成佛不遭退失之虞。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善现既赞叹佛于衣食行坐中能善护念善付嘱诸菩萨为希有之事。又能从大悲心度生出发,请问住心、降心之法,皆妙称佛心,故佛重言“善哉”。汝今谛听,当为汝说者,谓汝当谛实而听,从闻而思,思后起修也。“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者,此为如来诫约之辞。善现深会佛意,故恭敬应诺云:唯然,愿闻是法也。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善现双问安住与降伏,如来但答降伏其心者,因为真妄同源,降伏妄心,自然安住真心。举降伏即摄安住之法矣。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 依壳而生曰卵生;胎藏而生曰胎生;借湿(气)而生曰湿生;倏然而生曰化生。人与畜生,具有四生,诸天,地狱中阴,惟是化生,鬼通胎化二生,皆属欲界。 “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若非无想。” 有色者,谓欲色二界,无色者,谓无色界。若有想,即识处天,若无想,即无所有处天,若非有想、非无想,即非想非非想处天。 “我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想、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段经文,是菩萨所修理观。具有四心:谓广大心,胜心,常心,不颠倒心。慈氏菩萨颂云:“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菩萨所缘度生境之广,即广大心也。我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即胜心也。此非小乘无馀涅槃,乃如来究竟之大涅槃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了达生佛一如,即常心也。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者,此不颠倒心也。若有四相,即名四倒。故“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不名菩萨”也。我者,于五蕴中妄见有我及我所也。人者,妄计我生人中,异于馀处。众生者,妄计五蕴和合而生。寿者,妄计我受一期果报,即若长若短之寿命也。此皆颠倒妄想,若菩萨能用般若妙智,照了性空,本无四相,名降伏妄心,否则不名菩萨也。 “复次须菩提,菩萨於法,应无所住,行於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此一段是理观事行双修,不住,是理观;布施是事行。法指六尘诸法。菩萨所修六度万行,以布施为首,实摄后之五度。布施有三:一资生施。即以财物资他众生;二无畏施。无畏摄持戒忍辱二度。持戒故,不恼无冤众生;忍辱故,不报有冤众生。三法施。法施摄精进、禅定、智慧三度。对众说法无倦,即摄精进度;破疑析难,说法无乱,即摄禅定度;鉴机施教,不颠倒说法,即摄智慧度。菩萨行施,了达三轮体空,即内不住能施我相,外不住受施人相,中不住所施财法等相。是名不住於相。佛告善现,应如是不住相而行布施,即能降伏妄心。盖若能如是行施,,则一一度无非实相全体大用,故能降伏其心也。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於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此一段经文,恐有人疑云:既然离相布施为因,则福报之果,为离相之故而不可得。故佛告之曰,离相之施,其福转多。因为不住相布施,施契性空,性空无边故,施福亦无边。故举十方虚空为喻。“如所教住”者,即是说,应如佛所教,不住六尘相而行施也。(以上答降伏、安住之问竟。)一断无住行施得佛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此疑从上文不住相布施而来。前段经文说无住相行施,降伏妄心,是成佛之因,佛恐善现疑佛果是有为身相,以离相行施之因行,得成有身相之果佛,岂非因果不相符契耶!故佛问之曰:可以身相见如来否?善现悟佛法身之理,随即答云: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因为有相者是应身,无相者是法身。法身是体,应身是用,用从体起,应即是法。是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若能了达体用不二之意,则一切世界之相,无非真如,无非佛体,故佛印可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二断因果俱深无信疑。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此疑从前无住行施,非相见佛二段经文而来。无住行施,因深。非相见佛,果深。因果俱深,善现疑末世在迷钝根众生,不知如是能生信心否?如是言说章句,即指无住行施,非相见佛等言句。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莫作是说者,佛之诫辞。末世自有具福德众生,闻此般若章句,能生实信。如来灭后,后五百岁者,准大集经中预记云,有五个五百岁。初五百岁,解脱坚固。众生修行,得道者多;二、五百岁,禅定坚固。修行者多,得道者少;三、五百岁,多闻坚固。闻道者多,修行者少;四、五百岁,塔寺坚固。造寺者多,修行者更少;最后五百岁,斗争坚固。邪说流行,斗争不休。今乃最后五百岁也。有持戒修福能生信心者,持戒,戒学;修福,定学;能生信心,慧学。即三学俱备之人能生实信也。 “当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而种善根,已於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是人,即指能生实信之人,若论生信之由,乃从多佛所已种善根,故闻此大乘之法,能生信心。乃至于一念之少时能生信心,亦是曾从佛所种诸善根之故。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于净信,诸佛他心佛眼,无不尽知、尽见,所以得无量福德也。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此段经文,顺释得福之故,由于生法二空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此生空也。无法相,亦无非法相,此法空也。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则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则著我人众生寿者。” 此段经文,反显违经而有四相,则无福德也。若心取相下二句,此生执也。若取法相下二句,此法执也,何以故下,明若取非法相,亦是执药成病,仍为法执之相也。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此结上文而作证劝也。不应取法者,空能观之智也。不应取非法者,空所观之境也。论云:善如法,尚不应取,何况非法。今所谓法者,是指观五阴空为法,执五阴相为非法。即以阴空为药,名法。阴有为病,名非法。阴病既除,空药亦遣。非法既谢,在法亦亡。筏喻者,犹如渡川,先应取筏,登彼岸已,筏亦舍之。故云:“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三断无相云何得(佛)说(法)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此疑亦从向说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佛非有为相而来。佛既非有为相,何故释尊树下得道,诸会说法耶!佛为断此疑,故以得佛、说法二事,问须菩提。验彼如何回答。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宗泐大师说,真如法体,离有无相,离言说相,岂可以耳闻,心得耶!当知树下得道,诸会说法,但应身耳。其报身法身,无得无说。然应即法报,三位一体,得与无得,说与无说,岂有定法可说。善现解佛问意,即答:无道可证,无法可说。何以故下,善现自释云,由不可取,不可说故,非法,非非法。言非法者,不可以有取;言非非法者,不可以无取。由不可取,故不可说。然如来垂示应身,有证道、有说法者,为度生故,于非有、非无体上,无说而说也。一切贤圣者,三世十方佛菩萨也。“无为法”者,自证之理,泯一切相之真谛也;差别者,化他之用,立一切法之俗谛也。诸佛说法,不离二谛,吾佛亦然。 “须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 多。若复有人,於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段经文是以财施福德较量法施持说功德。佛问,假如有人以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为施,其福多否?善现会意,答云甚多。但此乃离福德性的有为福德,姑且言其多耳。佛又言:离性布施有为福报虽多,而若人受持此经为人演说,能趣菩提,其福胜彼。言“受持乃至四句偈”者,以少况多,谓其福亦胜财施福也。盖诸佛之身及所证之法,无不从此般若而生,故称般若为佛母。佛复恐於此执著,不复更修馀福,故复告云:“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四断声闻得果是取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此疑从上无为法不可取、不可说而来。疑曰:既然无为法不可取、不可说,云何声闻四果各取所证而说,岂非是有所取,有所说耶!恐起此疑,佛故举四果为取?为无取?而问善现。尊者皆以离著答之。盖深会佛意也。梵语须陀洹,华言入流,亦云预流,声闻初果,已断八十八使见惑,出三界,预入圣人之流。言无所入者,不著於所入之流。又:初果已断见惑,不著於色等六尘境界,故云“不入”也。 “须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须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须陀含。” 梵语斯陀含,华言一来,声闻二果。欲界有九品思惑,此果已断前六品,后三品未断,尚须来欲界一度受生,故云一来。言“实无往来”者,谓不著於往来之相也。 “须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声闻三果。此果已断欲界九品思惑尽,不复还来欲界受生,故云“不来”。言“实无不来”者,谓不著於不来之相也。 “须菩提,於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梵语阿罗汉,华言无学,声闻第四果。此果断三界见思惑俱尽,声闻极果,更无可学,故名无学。实无有法名阿罗汉者,谓实无“无学”所证之相也。若言有所证,即著我等四相矣。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是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此段经文是善现引自己所证离著为证,令人生信也。然善现所证之果,不过无学,而世尊称其第一者,以无诤故也。梵语阿兰那,华言无喧,亦云寂静,皆无诤之义。“实无所行”者,谓不著於所行之行也。五断释迦於然灯佛所得记是有取义。 “佛告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於法实无所得。” 此段文是断释迦於然灯佛所得记是有取疑。此亦从第三疑中不可取、不可说而来。上面善现述自己所证离著,固可无惑矣,而如来又恐善现疑佛昔受然灯之记,是於法有所得,故发此问。善现答以实无所得,是更无疑矣。然灯佛是释尊第二阿僧祇劫本师,大智度论云:此佛降生王宫,身光如灯,以至成佛,亦名然灯。六断严土违於不取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是故须菩提,诸菩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此段经文亦从第三疑中不可取而来。上面说四圣果位是无所得,如来因地亦无所得。恐疑菩萨修行六度、庄严佛岂非是有所取耶!为断此疑,佛故举此以问善现,尊者答云:不也。何以故下,徵释其义,菩萨修行、严土,行乃无作之行(不住于相)土亦非严而严,(离相严土)庄严佛土者,乃非严而严,离相庄严,故云:“即非庄严。是名庄严。”既而如来又告善现云:为菩萨者,应如是生清净心,即非取而取,不住著六尘之相。若心住著六尘,即为污染,不得名为清净心,故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应无所住,即不住著于六尘境,而生其心,即生起六度万行之心。终日无住,终日生心,说虽有二,原为一事也。七断受得报身有取疑。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於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此段经文亦从第三疑中不可取而来。上面说圣人之法既无为无取,所得报身,岂非有取。恐有此疑,故佛设喻有人如须弥山王为问。须弥山者,梵语须弥庐,华言妙高。此山四宝所成,曰妙。高出众山,曰高。居大海之中,下踞金刚际,上齐忉利天。入水八万四千由旬,出水亦然。统六万诸山,故称山王。有人,譬佛之报身。尊者领会佛问意,须弥自无分别,我是山王,故得称大,报身离著,亦复如是,故答甚大。何以故下,自释云,佛之报身,远离诸漏,(不著报佛之身),名之为非。万德庄严,名之为大。故曰:“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其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恒河,印度之河,周四十里,佛多在恒河近处一带说法,故常取以为喻。前说一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以喻持说此经一四句偈福胜。今以无量大千世界七宝布施,不如持说此经一四句偈福胜,何故施福转胜於前耶!因前未曾说四果无心(无取著心)受记无得,国土不严而严,佛身无证而证等内容,凡夫不知,若先说持说此经一四句偈之福,胜于恒河大千世界七宝布施,众生不易生信,故仅举持说此经之福,胜彼一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今既广说离相无著之法,众生闻法信解,故方举增胜之喻。盖以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其福虽多,乃有为之福,不出轮回。持说此经一四句偈,乃无漏之福,为成佛之因,故其福不可较量也。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藏佛舍利之处,谓之塔;奉佛形像之处,谓之庙。随说此经四句偈处,其处超胜,一切世界皆当敬之,如佛塔庙。何况能具足受持读诵耶!“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者,成就无上佛果菩提也。若是经典所在,即佛之所在。持说之人,即佛弟子,固当尊重恭敬之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善现既闻持经成就希有之法,故问如来,此经何名?云何奉持?佛答,此经名金刚般若,能断一切疑执,故当奉持。断惑虽仗般若之智,然法性本空,般若离相,不可取著,故云“即非般若波罗蜜”。不坏假名,故云“是名般若波罗蜜。”如来又恐善现未达般若性空宗旨,谓有所言说,故诘之云:“如来有所说法不?”善现了知说即无说,乃答云:“如来无所说。” “须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此节经文由前七宝布施而来。前以无量大千世界七宝布施,得福虽多,乃有为福报,非解脱因。故遂以世界、微尘为喻,盖凡夫不达尘界性空,以世界析为微尘,则尘无自性;以微尘积为世界,则界无自性。悉假因缘,因缘生法故空,以大千世界七宝布施之有漏痴福,亦犹如此,故不及持说此经之福为胜也。非微尘、非世界者,藕益大师《破空论》说:“般若菩萨了知微尘、世界无实性,故云:即非微尘、世界(当体即空故)。了知无性之性,即是微尘、世界之实性,(不坏尘、界假相),故云是名微尘、世界。斯则空有双明,遮照不二,所以福德超胜也。” “须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三十二相”者,应身相也。“非相”者,法身相也。“是名三十二相”者,法身为应身之本,应即是法,法即应,不妨说有三十二相也。众生多执正报色身为实,未知当机领会离相见法身之旨否?故佛问善现,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法身否?当机已悟应身佛相虽然庄严,终是有为生灭之法,故答云:“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下,徵释。“即是非相”者,非是法身无为之相。“是名三十二相”者,法为应本,离相观之,法即是应,应即是法,不妨说名有三十二相也。施宝之福,若不能离相,虽多终有尽时,如应身,终是有为生灭之法。经之持说功德,犹如法身,福终无尽,必得法身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於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其多。” 前七宝布施,外财也。此身命布施,内财也。身施如尸毗王割肉喂鹰。命施如萨埵将身饲虎。以轻重较之。则外财轻而易施,内财重而难施。然此二施皆属有漏因果,总不如受持四句为他人说,能取菩提妙果 。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善现知舍身所感之福,不如持说此经之福胜。得闻此经,感佛恩深,遂悲泣流涕而白佛言:“希有世尊”。自谓从昔已来,未曾闻是经典,若人闻是经,信心清净,则能生乎实相,(实相无生而言生者,观智现前,说名为生也)是人即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实相即是“非相”者,非有相,非无相,非亦有亦无相,非非有非无相,(离一切相,即一切法),是故如来说名即是实相也。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即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善现曰:我今值佛,获闻是经,不以为难。而未来众生得闻是经始为希有,所以希有者,以依此经修行,不起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即是非相。非相者,即是非有相、非无相之实相也。若离此诸相,即成正觉,故曰,即名诸佛也。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如是,如是,印可之辞。般若本是难信之法,若非大乘根器之人,猝闻此法,未免惊愕、疑怖、畏惧。能闻此法而不生惊畏者实为希有。此希有法,无与等者,故云“第一。”然法本无说,恐凡愚于法取著,故云“即非第一波罗蜜,”有因缘故(指有四悉檀利益),亦可得说,故云“是名第一波罗蜜。” 八断舍身未脱苦果疑。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於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须菩提,又念过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疑亦从上舍身布施而来。前云舍身命之福,其福虽多,乃有漏之福,是生死因,不及持说此经之福。此之行忍舍身,亦是舍身命施,云何不成苦因耶?佛为断此疑,故呼善现而告之,离相行忍,是无漏因,故不成苦因而能到彼岸也。忍者,安受曰忍。辱者,毁害曰辱。忍辱,六度之一也。“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者,为遣著也。恐迷者执著,执有辱可忍,此则犹未离相,仍为法执,须遣法执,故云“非忍辱波罗蜜”也。是名忍辱波罗蜜者,虽不执相,亦不坏相,不妨说名波罗蜜也。如是离相忍行,佛昔因地曾行,故引歌利王之事以证之。梵语歌利,此云极恶。佛于宿世,曾作仙人,山中修道,王因畋猎,见而不喜,遂割其耳鼻,复截其手足,时仙人略无嗔恨,以慈忍力,身复如故。盖能了达我人等四相皆空,故无苦也。又引过去五百世中作忍辱仙以证之者,明行忍行非止一世也。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是故二字,承上起下,是以佛累世离相行忍得成菩提之故,告善现云:修学般若菩萨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离相即不住色等六尘也。“应生无所住心”者,心无所住,即能住菩提。若心有住,则非住于佛道矣。菩萨所行六度,皆应离相,布施为六度之首,举布施一度而摄馀五度,故云不应住色布施。菩萨如是行施,能利益一切众生。若存施受之心,则非无住矣。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众生即非众生者,遣著之辞。又恐人著于空见,谓既云离一切相,如何行施利生?故释之云:如来说一切诸相,当体即是非相,不是拨相而别求非相。又恐人生于有见,谓既云利益众生,如何无众生相?故释之云: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此正欲人行即相离相之布施,利无生幻生之众生也。九断离相证法无性难信疑。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此疑从上为利生行施而来。如来前说菩萨应当无住行施,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虽然如来所得菩提妙果,如理而证,如证而说,无不当理,但此离一切相,证法无性之说,世间之人,如何能信其说不虚耶!佛恐善现致有此疑,故举五语以告之。真语者,真名不伪,如来不说假语故;实语者,实名无虚,如来无虚语故;如语者,如者当理,称理而说故;不诳语者,所说不欺诳于众生也;不异语者,如来所说事理等法,皆无异语故。“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者,如来所证之法,即诸法之实性,即中道第一义谛。此法离一切 相,故不住有边。即一切法,故不住空边。双照二边。故云:“无实无虚”也。 十断利生行施不住疑。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此疑从上不住相行施而来。上说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既已炽然行施,云何说不住相耶!为断此疑,佛举反正二喻,以显住相则暗,无住则明。若菩萨发心,住于六尘行施,而不达三轮体空,心由住法,不成檀波罗蜜。如人入暗,则无所见。暗室,喻无般若智照,无所见,喻不见实相妙理。若菩萨发心,不住六尘行施,达三轮体空,则心无所住,即成檀波罗蜜。如人有目,在日光中,见种种色。日光,喻般若妙慧。种种色,喻三施万行,了达一一无非实相妙理也。是故但知布施,不知离相,唯得有漏之福。若知离相行施,终获菩提之果。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当来,即末法之世。若有人能於此经受持、读诵,依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修无住之行,如是必契实相妙理。故即为如来佛智鉴知,佛眼所见。既行胜行,必获妙果,恒沙称性功德,悉得现前,故曰成就无量无边功德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此段经文显般若无住之功,超胜多劫身命布施。初日分者,寅卯辰时也。中日分者,己午未时也。后日分者,申酉戍时也。一日三时,舍无量身,复经无量劫,世间固无此事,以况闻经生信福德之胜。“信心不逆”者,即随顺此经文字般若无住之义,不生疑谤也。能发信心,“信为道源功德母”,故其福超胜。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耶!信力曰受。念力曰持。对文曰读。背文曰诵。书写受持读诵,自利也。为人解说,利他也。二利具备,其福何可较量。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於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上云书写、受持、读诵、解说,福胜恒河沙劫施,不能具说,今撮要言之,此般若经体,不可以心思,不可以口议,心欲缘而虑亡,口欲谈而词丧,故不可思议。无住之义,乃离相之法,其功德广大,不可得而称量。“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二句,明独被大机。非乐小法者所得闻,故曰,为发大乘者说。此经乃最上一佛乘,为被圆顿菩萨之机而说。故曰,为发最上乘者说。若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则为成就不可思议功德,以其能绍隆佛种,使不断绝,任持运行,犹如荷担。故云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无上菩提。“若乐小法者”下,明小乘人所不堪。彼小乘人,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为著我等四见故也。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在在处处,言经之所在,其处不一。或伽兰精舍,或庄园宅舍。但有此经,一切天人修罗皆应供养,敬如佛塔。塔为藏舍利之处,此般若经卷所在,即是如来法身舍利宝塔,可不恭敬作礼围绕,以诸香花而散其处乎。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持诵此经者,固当人皆恭敬而反被人轻贱者,以宿世恶业应堕恶道,合受苦报,今因持诵此经功德,但被人轻贱,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无上菩提,持经功德可谓大矣。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於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於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於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佛举自身过去事佛之福,较量持经功德。以显经用不可思议也,阿僧祇,此翻无央数,那由他者,十亿为俱胝,十俱胝为那由他。相当于千亿之数。如来过去于然灯佛前,曾值遇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有一佛所空过者,则其功德可谓大矣,乃言不及末世持诵此经功德者,盖持经功德。能起般若观智,达无住、离四相,乃至得证菩提。而供佛福报,但是事相,故供佛之福,百千万亿分不及持经功德之一分,甚至算数譬喻亦所不及。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此总结般若妙用。此经非大乘根器不能持诵,而末世持诵者所感功德,亦不可思议,我若具说,浅识闻之,以其不见真理,莫测妙用,故闻必狐疑不信,故不具说。盖此经义趣与其果报,不可思议故也。十一断安住降伏存我疑。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善现前曾问此义,至是又复重问者,何也?问辞虽同,其意则别。前之问意,但闻能住、能降之法。此之问意,若谓我能住、我能降,存此分别,亦是我法二执,障于真理无作之道,如何才可无过,故又兴此问。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节文意,亦与前同,更深一层。盖前但是破情显智,所破之情,乃是我等四相粗执,所显之智,即般若真智。自此而下,是忘智显理,所破乃我人等细执,所显乃实相般若之理。约位,由此贤位(三贤位)渐入圣阶(十地位)矣。“实无有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正所以遣其微细我人等相之执也。十二断无因何得有果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於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於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疑从上实无有法发菩提心而来。疑谓既无发心者,则是无因。既无因,则无果,何得有授记作佛得菩提果之事。佛恐善现潜有此疑,故举此以问。善现已会法体本有,并无新得,故得受记之旨,故答云: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佛因地为善慧菩萨时,布发掩泥,得然灯佛受记)汝於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於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佛以善现所见不谬,故印可曰:如是,如是。又反覆告之者,要令善现知法无所得,深契至理,故得受记。盖如来所证妙果,乃心地本具法门,离诸名相,无授受中而论授受也。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法疑。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三藐三菩提。” 此疑从上释迦於然灯佛所行因得记而来。恐疑云:若实无有法得菩提果故受然灯之记,则既无佛果,岂有佛法耶!为断此疑,何以故下,如来自徵释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如者,真如也。不伪曰真,不异曰如。此真如体,竖穷三际,横遍十方,非空非有,不变不迁,名如来性。若有所得,即非佛菩提也。《破空论》说:“言诸法如义者,一切诸法,本原真如,性相常住,不变不异,今不过如法自性,来成正觉,故名如来。若言如来得证菩提,此是世俗言说,非实义也。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於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如来所得阿耨菩提者,情忘能所而证也。无实者,非有为相也。无虚者,是真如体也。然此真如,体性不空,非别有法,即一切色等诸法,离性离相,名真如体。唯佛与佛,乃能证此。故一切法皆是佛法。此真如体,虽不离于诸法,然亦不可取著,故云: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上来说如来所证真如之体,遍一切处,可谓长大矣。又恐善现起长大之见,故佛又设喻徵之曰:譬如人身长大。善现因喻有悟,即应之云:非大身,是名大身。盖佛说人身长大,喻法身遍一切处。法身离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别有身,故曰非大身,即以法界为身,故名大身。十四断无人度生严土疑。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此疑亦从上实无有法发菩提心而来。恐疑云:既无发心,则无菩萨,教谁度生?教谁严土?为断此疑,佛以自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为菩萨作则,故云菩萨亦如是。若菩萨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心中实有我为能度,生为所度,能所炽然,我执未忘,即同凡夫心行,则不名菩萨。何以故下,徵释实无有法,方名菩萨。以一切法,缘会而生,缘生之法,毕竟无性。了无性之性,即是妙真如性,斯可名为菩萨矣。是故佛说一切法,本来无我等四相。“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者,此则炽然存我为能严,土为所严,我法二执尚在,是故不名菩萨。“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者,虽然庄严而不著能所之相,故曰即非庄严,真谛也,虽不著严土之相,而炽庄然庄严佛土,俗谛也。二谛圆融,中道自显矣。若通达无我法者,则我法二执全消,如来说名古代是菩萨。宗泐大师说:盖法界混然,(自心周遍法界,心外了无一法可得)身土平等,尚无佛道可成,安有众生可度,是则起度生之心,修行严土,即凡夫见,不名菩萨。毕竟起何等心名为菩萨,能通达无我法者,真菩萨也。《破空论》说:“不但无心外众生可度,无心外佛土可严,即此心性之中,求一能度所度,能严所严实法,了不可得,以能所之性,只是即心自性,无有少许我法可得故。如此通达,即名真实菩萨。” 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此疑从上菩萨不见众生可度,不见佛土可严而来。恐疑云:果如所说,则成佛时,亦应不见一切法,则如来五眼岂无所见耶!为遣此疑,故佛举问善现,如来有五眼否?五眼者,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如来五眼圆具,菩萨惟具前四。二乘具前三,天趣具前二,其馀四趣众生,只有肉眼。古德偈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惟观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肉眼四大所成,胜义根清净四大所成,依肉而住,发为能见,惟观障内之色,墙壁等障外之色则不能见,故曰碍非通。天眼能观障外之色,故曰通非碍。慧眼观空,如二乘,能观真谛我空之理,故曰了知空。法眼能观俗,了知诸法差别之相,得法无碍辩,故曰惟观俗。佛眼犹如千日,照种种异法差别之相,一一同是平等般若实相,如依器见金, 见众器差别之相,同是一金平等之相,故曰照异体还同。佛问五眼,善现一一答有。恒河沙世界一切众生之心,如来无不知见。“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者,诸心,即众生种种颠倒妄心。言皆非心者,明妄心本空也。是名为心者,全妄即真,当体即是不生不灭之真心也。所以者何下,徵释非心所以,盖三世之心,过去已灭,未来未至,现在不住,皆是虚妄生灭,求之了不可得。此不可得,即是真心,所谓妄心若歇,歇即菩提是也。 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疑从上三心不可得而来。上言三心不可得,即为真心,若生心住著,即是颠倒。今布施之福,亦由心造,以例推之,岂非亦是颠倒,若是,何名善法耶!恐潜有此疑,故佛呼善现而告之:设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即不可得为因,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为缘)得福多否?善现答云: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如来就当机所答,呼其名而告之曰:若福德有实者,(执为实有)斯为住相布施,成有漏因。福终有尽,其福则寡,故“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不执为实)无住行施,即离相布施,成无漏因,福等虚空,其福乃多。故曰:“如来说得福德多。”是则不住于相,心离颠倒,所得福德,无非善法也。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此疑从前“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而来。疑云:上说诸佛所证乃无为之法,云何如来犹有身相可得见耶!且前面已释,不可以身相见如来,何以此处经文复问色身诸相可得见否?岂非重复,当知前说身相,不说具足身相,乃指应化身。今说色身诸相,乃指实报身,未尝重复也。具足者,由菩萨因中万行庄严,果上万德圆满,具足圆满微妙相好而言。言色身者,报身之总相,言诸相者,报身之别相,为断此疑,故佛有此问。善现乃会如来法身固非具足色身(总相)可见,而未尝具足色身而不可见。故云: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如来法身固非具足诸相(别相)可见,而未尝离于具足诸相而不可见。故云:即非具足诸相,是名具足诸相。良由全法身之体起报化之用,报化非真佛,故云“即非”。法身亦不离报化而自显,故云“是名”。乃无相而相,相而无相,无见而见,见而无见者也。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此疑亦从上身相不可得见而来。既然如来身相,即非身相,不可得见,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众生得闻言说而解佛法。为断此疑,佛诫善现,勿谓如来自有说法之念,莫作是想,何以故,若云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以不能解我所说故。盖如来悲愿深重,随感而应,因机施教,无说而说,说即无说。如空谷应声,原无实法。须菩提下,伸其正义,说法者,实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设若有法可说,即著法相。若解声音文字性离,说即无说,不妨称性而说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於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善现解空第一,与般空慧相应,以慧为命,故称慧命。尊者闻佛说身乃非身之身,不可以相见。法乃说即无说,不可以声求。身说俱妙,疑未来众生,难信难解,所以有此疑问。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众生根性,有圣有凡。凡夫众生固于此般若不能生信,自有大乘根器众生,能生信心。佛言“彼非众生”者,谓末世众生能信此法,而此众生,即非众生,乃学般若菩萨也。虽能信般若,惑业未尽断,相好未全具,尚是凡夫之相,故曰“非不众生。” “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众生众生者,牒上文非众生,非不众生而言也。佛恐善现未悟,故又释之,谓如来说“非众生”,言实非凡夫众生。说“是名众生”者,乃说是菩萨众生,于此般若能生信解者也。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我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疑从前无法得阿耨菩提而来。前既云实无有法得阿耨菩提,如何却有修证之事,岂佛果亦是无得耶!故善现疑而问之。宗泐大师说:佛答有三:(一)答无法可得名正觉。(二)答平等成正觉,(三)答正助修善成正觉。一答无法可得成正觉。即佛言:如是,如是。我于无上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也。 (二)答平等成正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法,即是众生真性菩提实相般若也,此体生佛同具,迷悟一如,故曰平等。迷时为凡则下,悟时成圣为高。不知此性,能为迷悟所依,不为迷悟所变。在圣不增,在凡不减,本无高下。达此无有高下,名无上菩提。(三)答正助修善成正觉。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以无我等四相者,正观也。修一切善法者,助缘也,正助合行,则得无上菩提也。“所言善法者”下三句,初句标,即非善法者,离相修善也。是名善法者,由离相故,乃得名为善法也。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疑亦从上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而来。恐疑云:佛所说法,但是名句文身,属无记法,岂得成菩提因耶!为断此疑,佛举大千世界中七宝聚如须弥山之多,持用而施,较量本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之福德,于前宝施之福,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亦不及持说此经之一分。盖佛所说法,离言说相,以离相故,能作菩提之因,故为无量宝施所不及。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生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即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疑亦从上第十九疑是法平等而来。恐疑云:既然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云何如来却在说法度生?为断此疑,佛诫善现,勿谓如来有度生之念,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为佛所度者,以众生与佛,皆即法界,原是同体,本无能所。若有众生为所度,如来为能度,则如来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夫四相未空,则同凡夫,岂得称为如来也。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乃法身真我,体性空寂,无我而我,我而无我,说名为我。“即非有我”者,非妄我也。而凡夫之人,不解佛说我义,随语生解,以为如来亦同凡夫之有我。须菩提下三句,恐人一闻如来不同凡夫之有我,又转计凡夫为实法,故释云:即非凡夫。以圣凡皆是假名,从来无实性故,“是名凡夫”者,但是不坏假名而已。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 “须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三十二相,名应身如来也。观如来者,观法身如来也。(单目曰见,兼心曰观)此疑从上如来不应以色身见而来。谓法身如来不离一切诸法,即诸法中平等一如之义,后又说不可以色身、诸相见如来。恐人疑三十二相亦是诸法,独无如义可观耶!为遣此疑,故佛试问善现,谓可于应身三十二相好中观法身如来否?善现乃知应身相好从法身中流出,若见相好,即见法身,故曰: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又恐于应身取著,不达法体,故难之曰:若直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转轮圣王亦有三十二相,即为如来,有是理乎!善现又解如来诘难之意白佛云:如我解佛所说法身非相之义,自然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矣。佛乃述“若以色见我”四句偈以证之。法身之体,固不离于声色,但凡夫堕于见闻,著色声而求,是为行邪道,不能见于法身如来也。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相疑。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此疑从上不应以相观佛而来。既云不应以三十二相观佛,则是菩提佛果非关三十二相。夫三十二相乃积众福修成,然则菩萨所修福德,不成菩提之因,自然不克菩提之果,岂非落空断灭耶!为断此疑,佛告善现,莫作是念,谓如来不以具足相故而得菩提。(具足相者,福德相也)诫之曰: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下,明不说断灭之故。盖大乘发菩提心者,所修福德之因,所得福德之果,但离取著之相,不同小乘起执空之想,凡夫生断灭之见,故曰“于法不说断灭相。”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於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福德。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设喻较量以明无我福胜。宗泐大师说:“假使有人以无量世界七宝行施。心有所著,所感之福,则成有漏。心若离著,则成无漏。故云“若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无我者,无人法二执也。忍,即无生法忍。初住(圆教)菩萨所证也。既得无生法忍,则与彼住相行施者不同,故云胜前菩萨所得福德。言“不受福德者”,不受有漏福报也。善现又疑:既不受福报,云何能获无生法忍?须知有漏果报则不受,无漏果报则受而不取。取谓取著,故云“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 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此疑亦从上菩萨不受福德而来。有去来坐卧者,乃应身如来也。无来无去者,法身如来也。既然如来在昔行菩萨道时不受福报,云何至成佛果,犹有坐卧之相,受诸众生供养之福耶!佛恐人有此疑,故云“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乃告善现而释之:谓如来应身之用,示有动作(去来坐卧等)而法身之体,则如如不动。故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也。二十五断法身化身一异疑。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於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此疑从上应身有去来,法身无去来而来。应身去来是异,法身无去来是一。佛恐善现有一异之见,故以微尘、世界为喻,以断法、应一异之疑。世界者,喻法身也。微尘者,喻应身也。世界一也,微尘异也。(异即多也)碎界作尘,尘无异性。合尘为界,界无一性。喻全法起应,应无异性。全应即法,法无一性。慈氏偈云:“去来化身佛,法身常不动。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然如来体(法身)用(应身)互融,所以能一、能异。(摄用归体曰能一)(从体起用曰能异)非一、非异,自在无碍者矣。 “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此释微尘喻应身无异性。若知碎世界作微尘,微尘全是世界,则尘无实性,故曰即非微尘。以离性计而说尘,不坏假名,故曰是名微尘。此喻全法起应,应即是法,无异性可得也。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此释世界喻法身无异性。若知合微尘为世界,则世界无实性,故曰“即非世界。”以离性计而说世界,不坏假名,故曰“是名世界”也。“一合相”者,言众尘和合为一世界。“非一合相”者,世界既可碎为微尘,也可复合为世界,则一非定一,合非定合,故曰“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者,乃离性计而说一合相,不坏假名,故曰“是名一合相”。此一合相,不可思议、言说,而凡夫不了,自生贪著耳。此喻全应是法,法不离应,无定一法身、应身之性可得也。二十六断贪著实有我见疑。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如来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此疑从上凡夫之人贪著其事而来。恐疑云:既言凡夫有贪著之见,则实有我见、法见矣,为何说无耶!故佛以非有非无释之。初释离我见。宗泐大师说:夫我见者,有真我之见,有妄我之见。妄我见者,虚妄分别,众生见也。真我见者,远离执著,如来见也。即离执著,示有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此非见而言见也。在迷凡夫以为如来实有四见,故云:“不解如来所说义”也。善现既解如来所说之义,即知佛之四见,皆非虚妄分别,是真我之见,故云:“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也。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次释离法见。宗泐大师说:夫如来说法,要令众生以菩提心,修行契理,故闻如来所说,当如是知、见、信解,不生法相。言“不生法相”者,不于法取著也。法本离相,如来称性而说,故云:“即非法相,是名法相”。此一段经文,虽证释离於法执,亦是总结从始至终所说降、住正行。由经初善现请问:若人发无上菩提心者,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如来答云: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故今结云:发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如是知、见,信解,此结如是住也。不生法相,此结降伏妄心也。二十七断持经功德取相疑。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有发菩提心,持於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此疑从上云不生法相而来。恐疑云:既一切法不生法相,则持经功德岂非取相耶!故佛说此以破之。文有三节,初以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布施,是假喻作为格量也,自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下,明持说福胜。云何为人演说下,是释离相德胜。弘经之人,(发菩提心,受持读诵,为人演说)若能离著,则其福能胜彼不能离相,以阿僧祇世界宝施之福也。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於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此释离相德胜。欲宏通此经,必须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者,如于真如之理常不动也。何以故下,示作观之法。一切有为法者,一切世间生灭之法。即使佛生人中,示同生灭。亦属有为无常之法,无常之法,虚假不实,故以梦幻、泡影、露、电六种为喻。“应作如是观”者,观即般若妙智,以此妙智,观有为法,如梦如幻等。能观既是妙智,所观无非妙境。妙境者,一境三谛也。妙智者,一心三观也。三观者,空假中也。三谛者,真俗中也。即观有为之法,离性离相之谓空,无法不具之谓假,非空非假之谓中。谛者,审实不虚之谓。全谛发观,以观照谛。谛既即一而三,观岂前后而照,故云如是观也。能如是观,乃了化身即法身,无常即常也。虽即法身,不碍涅槃。常即无常也。良以如来究竟非常、非无常之法,故所以能常、能无常也。是则终日涅槃,终日说法,不住有为,不住无为,不可得而思议者也。一经始末,皆称如是。始云如是住,如是降心,中间节节云如是,至此又云“如是观”。故知妙智正观,实一经之宗也。(正宗文竟)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段为流通文。乃经家结集时所置。长老下,乃四众八部也。言欢喜、奉行者,《破空论》说:其义有三:一、能说人清净。佛证金刚般若体故,远离名利诸过患等;二、所说法清净。无上正法实相印故,离于有无诸戏论等;三、闻者得解脱清净。持戒修福,有正智慧,不怖、不畏,能深信故,不复取著法、非法等。自利成就,名“信受”。转化他人,名“奉行”也。又:闻佛所说,即闻慧;皆大欢喜,即思慧;(闻法欢喜必妙契于心)信受奉行,即修慧。(自行化他故)闻思修三慧具足,何难疾趣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流通文竟)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解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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