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时间意识 |
 
中国古代时间意识的核心概念是“时”。
太阳是初民时间意识的唤起者。例如日:本义为“太阳”。日出到日落为一个白天,于是,“日”引申出“白昼”的含义。 “悬象著明,莫大于日月。”(《易·系辞》)月亮作为“夜光”,也是先民时间观念的触媒。 甲骨卜辞“月”、“夕”不分,“正表明了在先民心目中‘月亮’这一天体同‘夜晚’这一时间的密切联系,故先民便以‘月’的形象来记‘夜’这个词”。朔:从月,从屰。“月初之名也”(《释名》),本义:农历每月初一。“屰”在甲骨文里“象倒人之形”,表示月亮初生,描绘了最初的上弦月景色。 日升月落是常态,但是,日月同辉也是经常出现的景象—— 朝:“会意。甲骨文字形,从日在草中,从月。字象太阳已出草中而月亮尚未隐没形。本义:早晨。”(《高级汉语大词典》) 由于日月是先民时间意识的触媒,后世的汉字便多以日、月的偏旁来表示时间概念,例如“早”、“昧”、“晚”等。 日升月落还仅仅只是日夜轮转的第一时间感觉。 至于“宇宙”里的“宙”表示往古今来的一切抽象时间,更多出现在纯学术和纯文学的文本里。据查,《佩文韵府》只有13个以“宙”为韵脚的词,远远少于“时”的韵脚词。 “岁时”是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时间概念。 “岁时”的概念就超越了“时”,表现一种时间组合的概念系统,岁指一年的时间周期,时指一岁之中的时令季节。一个轮回的时令季节组成年度时间,即古人所说的“四时成岁”,“岁时,谓每岁依时。”([宋]卫湜:《礼记集说》卷一百十二) 不过,“商代和周代只实行着二时制,四时制当发生于西周末叶”。(于省吾:《岁、时起源初考》,《历史研究》1961年第4期) 岁时的概念是时间意识的进步,是农耕文明的计时成果。 “岁”的重要价值使得古代存在过如下词汇——岁祲:一年到头妖气弥漫。岁腊:年终祭祀祖先。岁事:诸侯每年秋季朝见天子之事。岁恶,岁凶:指收成不好。“时令”是中国古代时间意识的成熟形态。时令:就是来自大自然不同岁时的律令。 古人在观察自然物候变化的经验基础上,还发现大地的万物生长与天空的日月星辰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于是产生了时间——空间——人事(农事)相互配五、对应的时令意识,也叫“月令”。 “月令”强调的是人们要顺应天象和自然,叫做“顺时而动”。 为了更好地顺时而动,人们又开始划分“四时”为“八节”和“二十四节气”。 八节:相传黄帝时代的少皞氏“以鸟名官”:玄鸟氏司分(春分、秋分),赵伯氏司至(夏至、冬至),青鸟氏司启(立春、立夏),丹鸟氏司闭(立秋、立冬)。玄鸟是燕子,大抵春分来秋分去;赵伯是伯劳,大抵夏至来冬至去;青鸟是鸧鴳,大抵立春鸣立夏止;丹鸟是鷩雉,大抵立秋来立冬去。 从战国时代开始,人们就对八节进行了更细密的划分,一年四季就有了二十四节气。二十四节是重要的自然节点,也便成为标准的自然时间,为古代的农业生产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气象服务,成为农事活动的指南。 春天是主生的季节,天子要禁止人民砍伐森林,倾覆鸟巢,杀害幼虫。 如果春令、夏令、秋令、冬令没有按照自然的时序来从事,就会发生各种灾害。 “岁时”是夏、商、周时期人们对时间的感受以及对时间进行切分操作的人文符记,是人们依据自然变化的规律提炼出来的时间系统,而“月令”则是岁时概念的人性化、伦理化、社会化。 “月令”作为古代中国人总结出来的一套自然律令,也是帝王颁布政令的根本依据,千百年来一直主宰着人们的观念和行为,造成了一系列合理的科学的时间意识、行为模式和国家政策。 与时偕行——《周易》“文言”在解《周易·乾卦》九三爻辞“君子终日乾乾”时说:“终日乾乾,与时偕行”,即君子终日勤勉,与时并进不息之意。《损卦》的《彖传》说:“损益盈虚,与时偕行。”《益卦》的《彖传》说:“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人事或损或益,或进或退,都要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符合时机提供的条件。“与时偕行”与现代人的“与时俱进”思想有渊源关系。 奉天之时——《周易》“文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事与时并——《礼记》:“事与时并,名与功偕。”《礼记注疏》认为,“事与时并”是“为事在其时也”,“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 不夺民时——“不夺民时,不蔑民功……国有班事,县有序民。”(《国语·周语(中)》)这里谈到了一个执政理念:不要耽误农时,也不要轻视农事,都城和郊县的农人要轮流休息或服役。 不违农时——谓“王道”即政令不违背农作物耕作的时间。语出《孟子·梁惠王上》:“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强调“王政”要给谷物、鱼鳖、林木以休养生息的时机,这是“仁政”的主要内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