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官慎为子孙虑 谈古人的家教观 |
 
《礼记·大学》中讲:“欲治其国者,先齐(整治)其家”。现今,“治国必先齐家”这条古训可谓妇孺皆知,家喻户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稳定的家庭结构及互相依恋的和谐关系,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这表明搞好家教,对于治国安邦至关重要。而家教的“第一要紧事”就是教育好子女。 养子必教,这是父母的义务,责无旁贷。养而不教,教而不严,是一种过错。然而,古代有一些宦官人家的子弟由于缺乏教育或教育方法不当,致使不少官宦人家本望子弟成虎反类鼠,成才反成恶,败坏家声,侮辱祖宗。为此,张梦复说,至乐无如读书,至要莫如教子;颜光衷则认为,要使富家子弟尝一下贫贱滋味,以思自立自强。(金缨《格言联璧》) 在古人看来,教育子女是一种爱的表现,如果“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善,犹为不教也。”(方孝孺《杂诫第三十七章》)既要爱护子女,又要善于教之。也就是要“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左传·隐公三年》)汉代的王符认为,仕宦智士对于子孙要“厉之以志,弗厉以诈;劝之以正,弗劝之以诈;示之以俭,弗示之以奢;贻之以言,弗贻之以财。”(《潜夫论·遏利》)强调德教为先。诸葛亮经常对子女们说:“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他的小儿子诸葛乔成了驸马爷后,仍然严格要求他。为了防止他养尊处优,在安逸中变为庸人,诸葛亮让他离开优越的宫廷生活,去成都担任一个小小的运粮官,在“难于上青天的”蜀道上,督运粮食,经受磨练。(《名人谐趣集粹》)历史上教子有方的故事俯拾皆是。诸如家喻户晓的孟母三迁、曾子杀猪,等等。 先哲们主张,“居官莫虑子孙”。颜光衷认为,一些居官者之所以“不知廉洁足尚”,“大都为子孙计久远”,虽然获得了许多不义之财,却“留怨债与子孙,非所云福也。”(熊宏备《居官格言》)家为官累,不可不慎,但官为家累,亦须警惕。吕坤在《呻吟语》中指出:“家人之害,莫大于卑幼各恣其无厌之情,而上之人,阿其意而不之禁。”意谓在上者一味迎合子孙的贪得无厌之情,乃是家庭的最大祸患。因此,清代的王士俊在《忘家》一文中写道:当官最忌枕头风,英雄最怕稚子情。历观为官成败贪赃枉法者颇有本非坏人,只因听取娇妻枕头指使,顺其儿女情悦,一步步走向贪贿,一发不可收拾,不身败名裂而不止。这就需要为官者一开始就严家法,勿顺妻妾儿女之欲,示以忠孝廉节,论之以利害是非,说服家人。 宋代大臣范质曾针对儿子和侄子写信请求他帮忙升官之事,写过一首《诫儿侄八百字》五言诗,大意是,认为子侄们有这种思想是很值得担忧的,便写此诗予以劝诫,阐述了权力与责任、职位与才能的关系,指出,我家得官禄已为数不少,并非有什么过人之德才,只不过侥幸而已,应感到内疚才是,何敢再奢望高升!你们孩子辈应持谨慎克己之心,学立身修德之道,以史为鉴,淡名利之心,拒无端奉承,远离名望和权势。无独有偶,同时代的包拯、欧阳修也有训子侄书。包拯训其子曰:“后世子孙,仕宦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死后不得葬大茔之侧。”欧阳修致侄书曰:“在官,宜守廉,何得买官下物,吾在官所,除饮食外,不曾买一物。”(俞文豹《吹剑录》)他们勉励后生,即使当官,一定要做到清正廉洁,不能贪赃枉法而败坏好门风。范仲淹在致子弟书中,则提出了为官做人的原则:见利思害,勿求人提拔而自充实,公事不可与家人议,等等(刘清之《戒子通录》),很有借鉴意义。 古人虽然强调“居官莫虑子孙”,说什么“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与儿孙作马牛”(《增广贤文》),“为子孙作富贵计者,十败其九”(林逋《省心录》),“子孙富贵自有命,不遗之财”(唐彪《人生必读书》),等等,其实,“莫虑”是很难做到的,问题是为什么“虑”,“虑”什么,这才是关键。《周礼》主张,用“三德(至德、敏德、孝德)教国子”,是一种“虑”,《汉书·韦贤传》指出:“遗子黄金满籯(笼箱),不如一经(儒家经典)”,是一种“虑”。宋代倪思在《经锄堂杂志》一文中则概括了“善为子孙计”的八条原则,其中包括种德有道、家传清白、学而知义、家法整齐、择良师友、常存俭风,等等。总之,“爱子莫要于能教,教子莫贵乎以正”(李惺《冰言》),“修身岂止一身休,要为子孙后代留。”(陈梦雷《家范典》) 当然,“教子贵以身教,不可仅以言教。”(《格言仅录》)身教重于言教。有道是:“家有严君,斯多贤子”,“厚爱多败子”。因此,为官者必须自正己身,己身能正,“以身作典型,训诲复不惜”(《醉醒石·第七回》)这才是教育子孙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