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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回鹘文史诗《乌古斯可汗的传说》有关问题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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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回鹘文史诗《乌古斯可汗的传说》有关问题考辨

  巴黎藏本古代回鹘文史诗《乌古斯可汗的传说》,是一部记述乌古斯部族勃兴史以及回鹘汗国早期历史的民间文学作品,创出自闻名的乌古斯部族。主人公乌古斯可汗的原型为西汉时期的乌孙首领猎骄靡,亦融有前突厥汗国土门可汗和回鹘汗国牟羽可汗的事迹。《传说》所赖以形成的脚本相当古老,最初曾以口头文学的形式在乌古斯部族诸部落间广为流传。巴黎本《传说》是763年之前形成和书写的。

  一、引言

  古代回鹘文史诗《乌古斯可汗的传说》是广泛流传于古代中亚地区的一部散文体英雄史诗。迄今为止,除收藏于法国巴黎国民图书馆的舍费收藏本外,亦在土耳其发现了该故事的诗体本残卷。此外,尚发现有用晚期察合台语写成的《乌古斯可汗传》。其故事还见于14世纪波斯史家拉施特的《史集》、17世纪中亚史家阿不勒哈孜的《突厥世系》以及20世纪初中亚史家毛拉-穆沙-莎依然米的《伊米德史》等书。只不过情节都较简单,且被打上了伊斯兰教的烙印。主人公乌古斯可汗成了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为传布伊斯兰教曾起兵反抗他的异教徒父亲——喀喇汗。这自然会使我们联想到喀喇汗王朝的萨土克-博格拉汗的历史。原故事中所有不符合伊斯兰教的内容都已消失,说明它显然经过了后人的加工改造。

  巴黎本《传说》采用草体回鹘文写成,首尾部分残缺,页面大小为19×13cm,共21张,42面,每面9行。在残存的第1面第1~2行:Anuaausuubuturur一句后,画有一只狼。在第5面第8~9行:uqarnuausubuturur一句后,画有一兀鹰图。第6面第4行:Qatnaausuubuturur一句后,画有一独角兽像。

  对于写本中所绘的狼,此前,学者们均理解为公牛像,但文字中并未明言该图为公牛。就该图来看,笔者认为,与其理解为牛,倒不如理解为狼更合适。因为其头部突出的两部分,更像两只竖起的耳朵。若是牛,当再添加两只弯角。就该写卷通篇内容来看,亦与牛无关,而与狼的关系却非常密切。此外,其性别从图像上看,与其说是雄性,倒不如视为雌性更为合适。

  《传说》发现不久,便因其内容的古老和语言的质朴而为学者们所关注。早在19世纪初,荷兰学者狄茨就翻译刊布了《传说》的部分内容。此后,拉德洛夫、里札-奴尔、伯希和、班格和拉赫马提、谢尔巴克等人曾进行过考释和翻译。我国学者韩儒林、岑仲勉、刘义棠等人亦从不同角度对《传说》有所涉及。1980年,耿世民先生出版了《传说》的单行本。书中以维吾尔文新文字字母形式对原文进行了转写,并附有汉译和注释;后又与吐尔逊-阿尤甫合作出版了维吾尔文本。耿先生所做的这一工作,为国内学者提供了难得的材料,使我们得以了解《传说》的全貌。此后,在许多学者的论著中都从语言学、文学、民俗学和史学等不同的角度对《传说》有所涉及。

  伯希和在研究了《传说》语言等方面的特点后认为,该写本是15世纪左右在七河一带抄成的,而原写本则是13~14世纪在新疆吐鲁番地区用回鹘文写成的。这一观点,得到了耿世民先生的赞同,并因汉文译本和维吾尔文译本的出版而为学者们广为引用。久而久之,几乎为我国学术界所普遍接受,似乎已成为定论,以至于许多论著中都干脆以肯定的语气称其为13~14世纪的作品了。据笔者所见,仅《维吾尔族简史》一书称其为10世纪的作品,但未展开论述,所据。

  学者们对于《传说》内容的看法亦有很大的分歧:有的学者试图将《传说》的主人公——乌古斯可汗与某个历史人物相联系;有的学者则断言:这样的研究都“是徒劳的”,“象其他形式的文学作品一样,史诗也不表现具体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但同时又称《传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历史事件”,“不排除可在史诗中看到某些间接反映出的历史事件影子的可能性”。既承认为“史诗”,又否认反映了历史;称其为“文学作品”,又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历史事件”。如此以来,连对《传说》的性质似乎都难以确定了。

  笔者认为,伯希和关于《传说》的观点中,尚存在着许多疑点。至于“10世纪说”因未展开讨论,所据,亦很难令人信服。《传说》作为一部历史悠久的叙事体民间文学作品,虽然经过了一代又一代无名的加工、锤炼,添加了许多神话色彩,但其情节仍应是一定历史事件的反映,是一定历史的艺术再现。故而有必要对《传说》的形成年代、内容及其创的族属等问题再作进一步探讨。

  二、《传说》的书法特点和语言特点

  《传说》的书法特点和语言特点,是伯希和藉以推断其形成时间和地点的主要依据。正因为认为其书法上“象其它元代回鹘文献一样”,“写本语言属于晚期古代维吾尔语”,才得出了原写本是13~14世纪在新疆吐鲁番地区用回鹘文写成,而现存巴黎本是15世纪左右在七河地区抄成的结论。其有关《传说》书法和语言方面的论据,约略为以下七点:

  象其它元代回鹘文献一样,d和t,s和z,q和常替换使用。

  区分s和。

  象其他回鹘文文献一样,第一音节中元音或y一般写成o或u,即前面不加一斜划。

  《传说》是使用晚期古代维吾尔语写成的。其中既保留有一些古代维吾尔语的特点,又有许多近代语言的形式。

  有许多元代蒙古语借词。

  词汇方面与15世纪编纂的《高昌译语》很接近。

  词首的j音常为字母所代替,如ol,arbar-。这一特点反映出写本的抄写人应为操突厥语族克普恰克语组语言的人。

  如若对以上论据加以分析,可发现其中任何一条都值得进一步斟酌。兹分别讨论如下:

  书法方面的特点不能用作断代的依据。将其书法特点与成书于11世纪的《突厥语大词典》中有关回鹘文字的记述相比照,可发现相互间并没有什么区别。例如:通常认为,采用在字母右方加两点的办法来表示,以便同s相区别的形式出现于晚期,然而在《词典》所列的字母表中便已区分开来。可证这种区别方式至晚在11世纪时便已存在。同时,也意味着和s可能原本便加以区别,只是由于方言或书写者的习惯不同而有所不同罢了。

  “j音化”的词汇不能视为“近代语言的形式”。至晚从7世纪开始,突厥语中便已存在着“j方言”、“方言”、“方言”、“z方言”、“混杂方言”等五类“分化型方言”。“j音化”是上古突厥语“东部方言”的典型区别性特征。《词典》就曾明确指出,该方言为居住在巴尔喀什湖以东直到秦之间广大地区的样磨、突骑施、乌古斯、雅巴库、鞑靼、羯、拔悉密和处密等部落所使用。其中,样磨、突骑施和乌古斯为地道的突厥语部落,而雅巴库、鞑靼、拔悉密、羯和处密则是兼用突厥语“j方言”的部落;“音化”则是上古突厥语“北部方言”的典型区别性特征。根据《词典》的记载可知,该方言为居住在巴尔喀什湖以西、以北及以东地区的乌古斯、克普恰克、叶麦克、黠戛斯等部落、部族所使用。

  “j音化”词汇是由前古突厥语的“d音化”词汇演变而来的,如ada→ejq,adaq→ajaq,ud→uj,bdyk→byjyk等。上述4词的前一种形式,均见于《传说》之中。同时,《传说》中还使用了许多“j音化”词汇。例如:

  ajrqoj-joljyry-

  jaqjrjat-adu/aduq

  jaluzjaruqjar-jaman

  jyrkjigitji-ada

  jaljaaqjljibr-

  jajoqjykl-julduz

  qajuqoj

  “j音化”现象在8世纪的碑铭文献中便已存在。如《阙特勤碑》通常认为建于732年,其中出现的“j音化”词汇占绝大多数。例如:

  jinyjoqjazjr

  jaratur-jajanajoqa-

  jtmijtijyzjarlqa-ja

  jljasa-

  至于“d音化”词汇,却仅有adr、adaq、dgy、bodun等为数极少的几个词语。可见,从8世纪的碑铭文献开始,“j方言”即“东部方言”中便或多或少地保留有古老的“d音化”词汇。这一现象在明代编纂的《高昌馆杂字》中亦有所反映,如现代维吾尔语中的ejq一词,《词典》中分别收录了aj和a两种形式,《杂字》中则写作adeq;byjyk一词在《词典》中作bdyk,《杂字》亦同;ajaq一词在《词典》中分别作ajaq和aaq,《杂字》中则写作adaq。

  这种古音形式的残留现象,直到现代,仍见于突厥语族诸语言之中。如维吾尔语具有典型的“j音化”特点,但仍保留有quduq等若干“d音化”词汇。可见,《传说》的这一语音现象并不能作为其产生于13~14世纪的论据。至于称该写本是15世纪左右在七河一带抄成,原写本是13~14世纪在新疆吐鲁番地区用回鹘文写成的观点,亦过于武断。不过,若说其形成于七河以东的广大地区,则当大致不谬。其中的“j音化”词汇,正体现了“东部方言”的特点;而“音化”词汇,则体现了“北部方言”的特点。

  宾格助词-n/-ni为古老形式。8世纪的碑铭文献中便已使用。至于《词典》中的例证之多,几乎随处可见。例如:

  jtti——赶上了,追上了。Olmnitti。赶上其他一个人亦作此谓。

  jtti——成长了,成熟了;牵了,领了,带领了,率领了,引导了,指导了。Olatjtti。引领盲人和其他人也作此谓。

  乌古斯人和克普恰克人将词首的j音发作音。例如:Olmnitti。此词原本用j说成jtti。突厥人说suvdajundum,他们则说undum。这一规则同样用于突厥人和突厥蛮人之间。

  有许多元代蒙古语借词之说难以成立。至晚自秦汉时开始,操用蒙古语的部落与操用突厥语的部落间便一直存在着密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在匈奴、突厥、回纥称雄北方的各个历史时期,诸部族、部落均为上述集团的属部。鞑靼本为操用蒙古语族语言的部落集团。8世纪的如尼文碑铭文献中便有“三十姓鞑靼”和“九姓鞑靼”之谓。鞑靼诸部至晚自6世纪初便已开始了突厥化进程,逐渐由兼用突厥语而发展为转用突厥语。其后裔的一部分,分别融进了塔塔尔、萨哈、土瓦等诸多的现代突厥语民族之中。正为此,塔塔尔语兼有“j音化”、“音化”和“z音化”的混合特点,萨哈语兼有“d音化”、“z音化”、“s音化”和“j音化”的混合特点,土瓦语兼有“d音化”、“t音化”、“j音化”、“音化”、“音化”和“z音化”的混合特点。同时,这三种语言中亦保留有许多蒙古语的成分。《词典》对此亦有明确记载。

  在这样的情况下,词语互借现象乃极其正常之事。并没有任何材料可证实,da、myrn、tyml、aq、nykr、uran、ir等词语一定是“元代蒙古语借词”。

  词汇与15世纪编纂的《高昌译语》很接近的说法靠不住。将《传说》中的词汇与《词典》的记载相比较,亦可得出同样甚至是更为接近的结论。然而,假如将《传说》中的词汇与敦煌、吐鲁番出土的蒙元时期的回鹘文文献及回鹘文题记相比较,便会发现相互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自汉代以降,随着诸部落集团间势力的消长、居地的变更及不同集团的分化与组合,诸部落语言的交流、借用和发展变化始终就不曾中断过。只不过7世纪以后,因诸部落、部落集团居地的相对稳定和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受不同语言和文化的影响,加速了各语言的融合、发展和变化速度而已。

  这里可以引为论据的是,据《词典》记载,突厥人语言中首音为m的词,在乌古斯语、克普恰克语及苏婆语中均作b音。例如:mn→bn;myn→byn;mykim/mykin→bykym。在《多罗郭德碑》、土瓦第1碑、《乌裕克-塔尔拉格碑》及《暾欲谷碑》中出现的单数第一人称代词均为bn,在《磨延啜碑》中同时存在bn与mn两种形式,而在《阙特勤碑》、《毗伽可汗碑》及《翁金碑》中却均使用的是mn。

  值得注重的是,《阙特勤碑》中既使用了gyz、bgy、bini-等若干具有典型乌古斯-克普恰克语特点的词汇,也出现了mn、mni等其他突厥语方言词汇形式,还保留有Qaan以及-sr之类的古老形式。

  这一现象表明,8世纪前后突厥语碑铭文献的语言便呈现出鲜明的方言特点,且存在着融合现象。据笔者研究,前突厥汗国和回鹘汗国的核心部落属于乌古斯部族,而后突厥汗国的核心部落,则属于克普恰克部落。《多罗郭德碑》为前突厥汗国的碑铭,《阙特勤碑》、《暾欲谷碑》、《毗伽可汗碑》、《翁金碑》等则为后突厥汗国的碑铭。由此可推测,东部地区以bn为特征的部分乌古斯人和克普恰克人的语言已开始向mn转化。也即是说,7~8世纪时东部地区诸部落方言间明显呈现出融合的现象,体现了东部方言发展、变化的轨迹。

  此外,《词典》中还记载了为各部落语言所特有的语音特点、语法特点和大量的特有词汇。《词典》为11世纪的作品,诸碑铭文献除《多罗郭德碑》为6世纪中期的作品外,其余的均是8世纪的作品。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相信,在短短的200来年间,诸部落的语言便会忽然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音化”的词汇特点并不能作为《传说》是15世纪左右在七河地区抄成的论据。“音化”是古代乌古斯语、克普恰克语和黠戛斯语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

  克普恰克部落分布于里海以北地区。《隋书-铁勒传》:“康国北傍阿得水,则有诃咥、曷艹截……。”“艹截”字《北史》作“截”,《通典》、《太平寰宇记》作“嶻”。“曷艹截”或“曷截”、“曷嶻”也便是克普恰克。《世界境域志》第二十一章及《词典》的记载亦与此基本相符。不过,根据《词典》的记载,克普恰克人似分为两支:一支居于接近俄罗斯和罗马省的地区。另一支则居于伊犁河流域;黠戛斯7~9世纪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以北地区。至于乌古斯,则是包括有24个部落的大部族,11世纪以前分布于东起漠北的色楞格河、吐拉河流域,西至锡尔河流域的广大地区。

  许多学者认为,音是后起音位,古代应作j。其实,这一现象正是上古突厥语东部方言和北部方言的显著特点。《词典》曾指出,当时,东部方言中词首的j音在北部方言中大多脱落或作音,且列举了jiny→iny、judu→udu以及jamur→amur等词例。《传说》则恰好保存了大量以音开头的词语。例如:

  alalbar-anaaq

  ap-aptur-arla-arlq

  daoosuyrk

  yrit

  此外,还有部分词语兼用了“j音化”的形式。例如:

  jaljanjaaqjyrk

  joljdajaruqjalbar-

  更有大量的词语使用了“j音化”的形式。以上词汇形式正反映了《传说》具有鲜明的早期东部方言即乌古斯语的特点,表明东部地区的乌古斯语正处于“音化”向“j音化”转化的初期阶段。

  与此相应,在《杂字》所收的词中,以音开头的词已大为减少,仅有以下8个:

  enwouequjuyrk~yrn

  uq-amiabdusunureq-e~yrigi

  前3个为汉语借词;第4个为专名,当为音译形式;只有后4个为突厥语词。而同书所收录的以j音开头的词却多达102个。

  值得注重的是,某些在《传说》中兼用“音化”和“j音化”两种形式的词,在《杂字》中均变成了“j音化”的词,如jaaq、jalbar-、jyrk等。这一现象亦表明,《传说》完成的时间远要早于《杂字》。而根据《词典》的记载,七河以东广大地区的乌古斯语恰好具有这一特点。

  那么,《传说》究竟具有哪种方言的特点呢?我们认为该写本具有典型的乌古斯语特点,应出自乌古斯人之手。兹讨论如下:

  《传说》反映了乌古斯语的语音特点。

  1.《词典》称:其他较纯正的突厥语言中的v音,在乌古斯语及其邻近部落的语言中为w音,并列举了v→w,av→aw等例词。《传说》则恰好均作w音,如aw,awla-。

  2.《词典》称:“anda——在那里,在那地方。乌古斯人用此词表示‘以后’的意思时,将-elif换成n,说成andan。仅在用来表示‘在那里’的意思时,才采用与其他部落语言相同的形式。”《传说》中用此词表示“以后”的意思时,全采用的是andan的形式。此外,还有-dunso、-dnso、-danso、-dynso等相关的变体形式。与此相应,用以表示“在这里,在这个地方”的词亦均作bunda。这一词汇形式正体现了乌古斯语的特点。

  《传说》反映了乌古斯语的词汇特点。

  1.《词典》称:“a:q——白的,白色的。任何东西的白色。乌古斯语。其他突厥部落将‘青马’称作a:qat。”“a:q——a:qsaqalr。乌古斯语。”“yry——白的,白色的。任何东西的白色。乌古斯人称aq。”《传说》中正是以aq来表示“白色”,以aqsaqal来表示“白胡须”。稍有区别的,只是a在《词典》中有时为长音,有时则作短音;而在《传说》中则全为短音。例如:

  第311~313行:OuzQaannujandaaqsaqallumuzsaluuzunuzlubirqartkiitururbarrdi.

  第361~362行:badabiraltundabiraqqojunbalad.

  2.《词典》称:“ap//p——强调或夸张的附加成分。若称某个东西非常好,则说pgyn。乌古斯人将‘很白’说成apaq。”《传说》中亦是以apaq来表示“很白”的意思。与此相应,《传说》中亦采用qapqara的形式来表示“很黑”的意思。

  3.《传说》中称“熊”为adu或aduq。而据《词典》记载,克普恰克语称“熊”为aba。表明《传说》不可能出自克普恰克人之手。

  4.《词典》称:“sn——突厥人将此词用于称呼儿童、役人以及年龄或官职小于自己的人,对于大于自己的、尊贵的人则以siz相当。乌古斯人却正与此相反:以sn来称呼年长者;以siz来称呼年幼者,亦用于复数称谓。规则就是这样,因为siz表有复数意义。”

  《传说》中对于sn和siz的使用正与《词典》所说乌古斯人的用法相同。例如:斡罗斯伯克的儿子在向乌古斯可汗纳贡称臣时,便是以sn来称呼乌古斯可汗的;乌古斯可汗在向众人发布命令时,亦使用的是snlr;而在他将国家移交给诸子时,却使用的是sizlr。

  5.atlan-一词曾见于《传说》中。《词典》明确指出该词为乌古斯语,且称“登上任何东西也都这么说”。

  《传说》反映了乌古斯语的语法特点。

  1.《词典》称:在样磨、突骑施、炽俟、阿尔乌以及回鹘等分布在七河以东广大地区的突厥语部落或部落集团的语言中,均以动词词干后连缀-di/-d的形式表示动词第三人称过去时,而在某些乌古斯人、克普恰克人及苏婆人的语言中,却是以-duq/-dyk来表示动词过去时,且无人称和单复数之分。书中特意列举了如下诸例:

  jaqurduqMnjaqurduq

  BizjaqurduqOlsytsaduq

  OlartaqaaduqBizaduq

  OlanurduqMnmundaturduq

  OlkldykBizkldyk

  OlarvgkirdykMnaartavarbrdyk

  Mnjarmaqtrdyk

  《词典》还进而称,在大多数乌古斯人的语言中,都是以-duq/-dyk来表示动词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过去时的,且无单复数之分。

  与此相应,《传说》中亦是采用-duq/-dyk来表示动词过去时,且无人称和单复数之分。例如:

  第61~62行:OuzQaanankrdyktziqalmad.

  第80~81行:OuzQaanankrdyktziktti.

  第136~137行:tartbolduqtaOuzQaannuqarqanakyndgbirjaruqkirdi.

  第222~225行:tartbolduqtaOuzQaankrdikim:rkkbririknitapulardajyrygydturur.

  2.《词典》称:突厥人将动词第一人称单数过去时词尾说成-dm,乌古斯人、克普恰克人及苏婆人却说成-dum。动词第一人称单数过去时词尾在《传说》中亦作-dum/-tum/-dym。与此相应,《传说》中的属格助词有-n/-ni/-nu/-ny等变体形式,从格助词有-dan/-dn/-dun/-dyn/-tan/-

  tn/-tun/-tyn等变体形式,而唇和谐恰是乌古斯语、克普恰克语及苏婆语的重要特点。

  3.《词典》称:动词第二人称复数的命令式形式,突厥人是在动词词干后附加-lar;而乌古斯人则是在动词词干后附加-。如突厥人将“你们去”说成barlar,乌古斯人则说成bar。《传说》正是以动词词干后附加-u形式来表示动词第二人称复数命令式的。

  根据以上分析并参考《传说》的内容,我们有把握断定:《传说》必定出自东部地区的乌古斯人之手。

  三、《传说》的形成年代及所载史实

  如前所述,有关乌古斯可汗的故事迄今已在中亚、西亚诸多地区发现。笔者认为,这绝不是个偶然的现象,其传播区域恰好分布在乌古斯部族的活动区域内。与其象伯希和氏那样,将《传说》看作是13~14世纪在新疆吐鲁番地区用回鹘文写成,15世纪左右在七河一带抄成的,倒不如看作早在11世纪之前,便已广泛流传于这一广大地区,后来才分别为各史家记录成文字形式更为恰当。

  那么,《传说》究竟是什么时代的作品呢?

  首先,从其语言来看,明显呈现出上古突厥语东部方言的典型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保留了古老的长音形式。长音向短音的演化,是突厥语历史发展的规律之一。《传说》中的若干词语都保留了长音形式。例如:

  Qaarluqqaatrtaamaam

  Qaanqaaryyt-

  《词典》中亦保留有长音现象,但上述长音词在《词典》中已变为短音。表明《传说》的完成时间应在11世纪之前。谢尔巴克认为:这些长音词形式可能是因为《传说》的原本是用阿拉伯字母文字记录的,由于这些词中的a读成长音,阿拉伯字母用hamza符号表示。后往返鹘文写本抄写人将此符号用回鹘文字母表示,结果造成多一个a音节。笔者则认为,此说很难成立——因为长音词中的长音,除a音外,还有y音。

  尚未出现q→χ音变现象。Qaan一词常见于8世纪的突厥语碑铭文献。至晚到8世纪末,已出现了χan或χaqan等“χ音化”形式。如撰写于唐贞元七年的T.Ⅲ号回鹘文木杵文书和撰写于唐贞元八年的IB4672号回鹘文木杵文书中便出现了Triχan、χan、Barsχan、Burχan、Tarχan、baχ、χatun、χou,同时,也出现了Qatun、Tarqan、Qou等形式。《词典》对χan和χaqan的解释为:

  χan——汗。突厥人最大的帕迪夏。阿夫拉西雅甫的儿子们也称为汗。阿夫拉西雅甫本人则称为可汗。关于这一称号的来历,有一个很长的故事。

  q音向χ音的转化,亦是乌古斯语和克普恰克语的特征。这一音变现象当始于8世纪末。《词典》称:

  qaju——哪个,哪一个。此词也可说成χaju。q音换为χ。乌古斯人和克普恰克人将q变为χ。他们是哈拉奇人中的一个阶层。突厥人说qzm,他们则说χzm。突厥人将“你在哪儿”说成qandardi,他们则说成χandardi。

  另如:Qaan→χaqan,Qala→χala,Qan→χan,Barqan→Barχan。这一音变现象,此后一直到现代语言中仍然存在,如见于《词典》中的Qatun、qon,在现代维吾尔语中分别作χotun、χona;见于《传说》中的jaq,《词典》中已写作jaχ,与现代维吾尔语的读音相同。此外,这一音变现象亦普遍存在于现代哈萨克语、土瓦语、哈卡斯语以及萨哈语等语言中,如土瓦语的χap、χol、χoj、χan、χaan等。根据《传说》中仍使用的是Qala、Qaan、Barqan、AjQaan、jaq等形式,尚未出现q→χ音变现象的情况判定,其完成时间当早于8世纪末。

  词首的b音处于向m音转化的早期阶段。例如,作为第一人称单数代词的mn与bn混用。其比例刚好为4:1。bn的使用频率明显低于mn。bn与mn混用的情况曾见于《磨延啜碑》和吐鲁番出土的T.Ⅲ号回鹘文木杵文书。在撰写于552年的《多罗郭德碑》中仅有bn一种形式,而在《阙特勤碑》、《毗伽可汗碑》、《翁金碑》以及敦煌、吐鲁番等地出土的大量蒙元时期的回鹘文写本中则均为mn。另如,《传说》中既使用了bunda的形式,亦使用了mundan的形式和mundun的形式。b与m混用的情况表明,其形成时代应与《磨延啜碑》和T.Ⅲ号回鹘文木杵文书相当。也即是说,《传说》应写成于8世纪中期。

  第一人称复数词尾保留了古老的-biz/-bz等形式。用作第一人称复数词尾的-biz/-bz向-miz/-mz的演化,亦是突厥语历史发展的规律之一。《词典》称:

  miz——我们。此词中的m字母是由b字母替换而来的,b字母只出现于词首。例如:Bizbardmz。kldimiz也便是“我们来了”。这一规则同样适用于所有的名词和动词。例如:atmz。

  以上记载表明,11世纪时第一人称复数词尾已演变为-miz/-mz的形式了。然而,在《传说》中却使用的是-biz/-bz形式。第一人称复数词尾-biz/-bz形式的使用,意味着《传说》应写成于11世纪之前。

  词首的音处于向j音转化的阶段。这一点正是“上古突厥语”时期突厥语东部方言的典型特点。值得注重的是,《词典》中收录了jiny/iny一词的两种方言形式,而该词在《传说》中却写作yny。

  使用了许多古词语形式。具体表现为:

  1.保留了许多“d音化”词汇。

  2.保留了许多古词形式。如“水”在《词典》中作suv,《传说》中却作su或usu;“又”在《词典》中作jana,《传说》中却全作kn。《传说》中用作人名的AltunQaan,《词典》中已转为山名,称该词已由原来的AltunQan演变为Altunχan。同时记称:古代一个名叫u的年轻的突厥可汗的军队,曾在该山与亚历山大的军队发生冲突。之后,双方亦在该山签定了和约。这里姑且不论此说是否可信,但可证该词出现的历史相当古远。由Qaan到χan的演变进程为:

  χaqan

  Qaanχa:n

  Qa:n

  Qan→χan

  “可汗”一词在《传说》中全写作Qaan,甭说χan,就连Qan的形式也不曾出现。由此亦可断定其成文时间相当古老。

  3.某些词语分别使用了唇音化和非唇音化两种形式。例如:

  tmyr~tmyrqumuz~qmz

  baluq~balqubuq~bq

  上述词语在《词典》中仅收录了tmyr、qmz、balq、bq等非唇音化的一种形式,《杂字》中也仅收录了tmyr、balq一种形式。值得注重的是,baluq在《传说》中共出现8次,balq则仅出现1次。表明《传说》的抄写年代应远在《词典》和《杂字》成书之前。

  4.taq一词在《传说》中曾出现数10次。《词典》对taq的解释为:

  taq——还,再,又,也。Taqjarmaqbr。此词在乌古斯语中有时用来表示“一起”的意思。Oltaqanda。

  taq一词在《传说》中均为“再,又,还,也”等义,而并无“一起”的意思。该词的语义亦间接表明,《传说》的抄写年代应远在《词典》成书之前。

  5.“克普恰克”一词在《词典》中写作Qfaq,而在《传说》中却写作Qpaq。p音向f音的演化,是语言历时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意味着《传说》应早于《词典》。

  6.syrm一词,伯希和氏译为“麦酒”;耿世民先生因“此字来源不清楚”,而“暂从”伯氏之说。syrm实则为sym的古老形式,即r音因处于音节末尾而脱落。《词典》对sym的解释为:“幼芽,萌芽,发芽的小麦。晾干后磨成面,用来做炒面或象馕一类的食物。也用来指制作米酒曲子的大麦芽。”位于音节末尾的r音的脱落,是突厥语中从古到今都普遍存在的一种历时音变现象。syrm一词的使用亦表明,《传说》的抄写时间应早于《词典》。

  7.作为部落名称的“唐古特”一词,《传说》作Taut,而《词典》和《杂字》均作Taut。表明《传说》的抄写年代应远在《词典》和《杂字》成书之前。

  8.保留了古老的数词形式。《传说》中的数词均保留了古老的形式,如iki,ikini,toquz。两元音间未见有辅音的增音现象。而至晚在11世纪时,增音现象便已存在,如《词典》中既收有iki,ikini,ikindi,skiz,toquz等古老形式;亦收有ikkiz,skkiz,jtti等增音形式。这一现象也表明《传说》的完成时间应在11世纪之前。

  9.kim一词在古代突厥语文献中分别用为解说连词和疑问代词。至迟到11世纪,便已专用为疑问代词了。其原有的用作解说连词的功能,则由-ki这一变体形式保留了下来。据李经纬先生统计研究,kim一词在《传说》中共出现35次,主要用作解说连词。其中引导出直接引语的17次,引导从句的16次,另两次虽也可作为解说连词理解,但亦可理解为疑问代词。如第109~115行:Oulkimmniazumabaqartururbolsa,tarttartpdosttutarmndpddi.Obukimazumabaqmastururbolsa,amataqprigkipdumantutarmn.tauraqbasbasturpjoqbolsunldpqlurmndpddi此句亦可译作“谁若服从我,……;谁若不服从我,……”。由此亦可断定,《传说》当是11世纪以前的作品。

  以乌古斯语为主,同时吸收有其他部落方言的词汇。据笔者研究,回鹘汗国是以乌古斯部族之“九姓乌古斯”为主体,并包含有许多其它突厥语部落和非突厥语部落的联合体或政体。其内部的语言并不统一。《词典》称:

  bildyzdi——让熟悉,教。Olmaabildyzdi。这是乌古斯语词,不符合规则,突厥人不这样说。

  同书还收有该词的另一种形式:biltyrdi,释为“让熟悉,教。Olmaabiltyrdi。”而在《传说》中既出现了biltyr-的形式,亦出现了bilgyr-的形式,另还出现了由biltyr-派生的表示“诏书”、“敕书”之意的名词形式biltyrgylyk。《传说》的语言特点正与回鹘汗国时期的突厥语东部方言特点相吻合。

  此外,应在这里一并提及的是,动词的第三人称条件式在《传说》中为-sa/s形式。突厥语历时音变的一条重要规律,便是处于音节末尾的r音的脱落,至今亦然。动词第三人称条件式的-sa/s形式系由古老的-sar/sr形式发展而来。-sar/-sr曾见于8世纪的《暾欲谷碑》、《阙特勤碑》、《毗伽可汗碑》等碑铭文献以及回鹘文《牟羽可汗入教记》中。《词典》中作为词条收录了-sa/-s的形式,-sar/-sr则仅见于引用的古老谚语之中。

  然而,不同地域方言及不同部落方言的发展并非是齐头并进的,具有不平衡性。上述碑铭均属后突厥汗国时期的作品。后突厥汗国为克普恰克部落所建,故而,碑铭的语言必然具有克普恰克部落方言的特点。而《传说》则属于东部地区的乌古斯方言。迄今为止,尚无法断定-sa/s形式最早出现于哪个部落方言之中,亦无法断定最早出现于何时。因此,亦不能据此断定《传说》必书写于13~14世纪。

  值得注重的是,后期,九姓胡所操用的突厥语“n方言”对回鹘人的语言有很大影响,尤为典型的便是许多回鹘文献中都将qoj一词后连缀一个n音,写作qojn。然而,这种影响在《传说》中却难以见到。表明其书写年代较早。

  据以上研讨,我们又可断定:《传说》的或抄写人当为东部地区的乌古斯人,出自回鹘汗国的核心部落,其书写年代应在回鹘汗国早期。

  其次,就其故事内容来看,在后期的穆斯林著作中,均带有浓厚的伊斯兰色彩,而在《传说》中非但没有任何伊斯兰教的痕迹,甚至与摩尼教、佛教也无任何瓜葛。恰恰相反,倒具有浓厚的萨满教色彩。《传说》第49~56行称:

  KnkynlrdbirkynOuzQaanbirjrdTrinijalbarudardi.qarauluqkldi.kktynbirkkjaruqtyti.kyndynajaajdanquululuraqrdi.OuzQaanjyrydi,krdikim:ubujaruqnuarasndabirqzbarrdi.jaluzoltururrdi.

  “向天神祈祷”以及“从天上降下一道天光”等描写,显然与萨满教密切相关。其内容也自然会使我们联想到《世界征服者史》中所记载的有关“不可汗”的传说:

  不久,有个晚上,他在房里入睡,一个少女的身影从烟孔中下来,惊醒了他;但他因害怕,仍然装做睡觉。第二天晚上,她又来了;第三天晚上,服从他的宰相的劝告,他起身随少女到达一座称为阿黑塔格的山上,两人在那里一直谈到天亮。他天天晚上都到那儿去,一连七年六个月又二十二天,并且他们相互交谈。最后一夜,少女跟他诀别,对他说:“从东至西的土地将归你统治。可勒勉努力去完成此业绩,善治百姓。”

  因此,他调集兵马,派孙忽儿的斤率三十万精兵征蒙古和吉利吉思;火秃儿率十万装备相当的人马征唐兀;又派脱克勒的斤率十万人伐土番;他率三十万人亲征契丹,留一个兄长替他看管本土。各路人马从征伐中凯旋归来,带回的战利品不计其数;他们还从四方俘获了很多人回到斡儿寒河畔的老家,建造斡耳朵八里城;于是整个东方都在他们的统治之下。

  这时,不可汗梦见一个身穿白衣,手持白杖的老人;老人给他一块状如松果的碧玉,说:“如你能保住这块玉石,那普天下将在你的令旗的庇护下。”他的丞相也做了个相同的梦。次日晨,他们开始整治军马;然后他便向西方各国进军。当他抵达突厥斯坦边境时,他发现一片水草繁茂的美好草原。他本人在此驻留,兴建八剌撒浑城,现在,该城叫虎思八里;同时派他的军队出征四方。十二年时间内,他们征服了所有的国土,没有留下一个反抗者和不服者。他们最后抵达一个地方,看见长着动物肢体的人,他们知道再往前走就没有人烟了。因此他们带着各国的帝王班师,到那里献给不可汗。不可汗按照各自的身份优礼相待;只有印度国王除外,因为他面目可憎,不可汗不许他入见。他放他们各返本土,向他们徵收贡赋。接着,因他的征途中障碍已扫清,他决定从虎思八里回师;返回他原来的驻地。

  上引第一段文字表明,畏吾儿人当时还信仰的是萨满教,但亦带有摩尼教色彩;《传说》亦同样带有浓重的萨满教色彩,却没有摩尼教色彩。表明《传说》抄写的时间至晚也应在牟羽可汗皈依摩尼教之前。

  虞集撰《道园学古录》卷二十四,《高昌王世勋之碑》中亦录有与之相关的传说:

  臣集顿首受诏,退而考诸高昌王世家。盖畏吾而之地有和林山,二水出焉。曰秃忽剌,曰薛灵哥。一夕,有天光降于树。在两河之间,国人即而候之。树生瘿,若人妊身然。自是光恒见者越九月又十日而瘿裂,得婴儿五。收养之。其最稚者曰兀单卜古可罕。既壮,遂能有其民人、土田而为之君长。传四十余君,凡五百二十载,是为阿力秘毕立哥亦都护可汗。亦都护者其国主号也。数与唐人相攻战。久之,乃议和亲。以息民而罢兵。于是唐以金莲公主妻可罕之子葛励的斤。居和林别力跛力答。言其常所居山也。又有山曰天哥里干答哈,言天灵山也。南有石山,曰胡的答哈。言福山也。唐使与相地者至其国,曰和林之盛强以有此山。盍坏其山以弱之。乃告诸可罕曰:既为婚姻,将有求于可罕,其与之乎?福山之石於上国无所用之,唐则罕见。遂与之。石大不能动,唐人使烈而焚之,沃以醇酢,碎石而辇去。国中鸟兽为之悲号。后七日,可罕薨。自是国多灾异,民弗安居。传位者数亡。乃迁诸交州东别失八里居焉。统交州。交州,今高昌国也。北至阿木河,南接酒泉,东通兀敦石哈儿,西临西番。凡居是者百七十余载。而我太祖皇帝龙飞于朔漠。当是时,巴而术阿而的斤亦都护在位。知天命之有归,举国入朝。上嘉之。妻以公主曰也立安敦,待以子道,列诸第五。

  自然崇拜,即对“苍天”、“大树”、“高山”的崇拜正是萨满教的典型特征。《词典》称:“真主所诅咒的异教徒把‘天’称作tri。他们将呈现于眼前的任何高大的东西——高山、大树也称为tri,并对这些东西顶礼膜拜。”《传说》的末尾在记叙乌古斯可汗召开部族大会的场面时,曾提到在大帐的两边各树立一根长木杆:左边木杆顶上挂着一只银鸡,杆下拴着一只黑羊;右边木杆顶上挂着一只金鸡,杆下拴着一只白羊。《辽史-太祖纪》亦载:辽太祖七年,剌葛等复被擒,“遂以黑白羊祭天地”。师还“至库里,以青牛白马祭天地”,以示对天地的感谢。统和二十三年五月,宋遣使来辽贺皇太后生辰。在宋使入见之前,辽先举行了萨满教仪式,“将延见,有巫一人,乘马抱画鼓,于驿门外立竿,长丈余,以石环之。上挂羊头、胃及足。又杀犬一,以杖柱之。巫诵祝词,又以酰和牛粪洒从者。于是国母屡延坐,宴会张乐”。

  类似情况,突厥学家别卡尔斯基于19世纪末曾在语言同属突厥语族的雅库特人中见到过。他在《雅库特语字典》卷三,第2040页中描述道:雅库特人常在空地上竖立两根木杆,木杆间拉上绳子,然后把要宰杀献给精灵的牲畜拴在杆下。金鸡、银鸡及白羊、黑羊等无疑与古老的萨满教有关。某些尚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的民族中尚有所谓白萨满和黑萨满之分。据此可看出,这一活动显然是在举行重大仪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项程序。

  突厥语中的bgy一词,为“学者”、“贤明的”、“有聪明的”等意思,与bilg连用,称为bgybilg便由此而来。该词常被用作首领的名号,后突厥汗国默啜可汗的名号中便含有该词,回鹘汗国的牟羽可汗亦为该词的音译。学术界通常认为,《世界征服者史》中的“不可汗”也便是回鹘汗国的牟羽可汗。将上文与《传说》及《史集》等书中的有关记载相比较,可发现诸书所记内容有许多相同之处:

  《传说》、《世界征服者史》以及《高昌王世勋之碑》中都有关于“天光”、“少女”、“神树”的描写,表明内容相关。由《传说》的内容可知,其居地当在东方;《世界征服者史》称“斡儿寒河畔”为其“老家”,“整个东方都在他们的统治之下”;《高昌王世勋之碑》称“畏吾而之地有和林山,二水出焉。曰秃忽剌,曰薛灵哥”。

  上文记载了“不可汗”曾征服蒙古、吉利吉思、唐兀、土番、契丹及西方各国,“十二年时间内,他们征服了所有的国土,没有留下一个反抗者和不服者”;《史集》亦说“乌古思曾征服伊朗、土兰、叙利亚、埃及、小亚细亚、富浪等所有各国”;《传说》则称乌古斯可汗曾征服“阿尔顿可汗”、“乌鲁木可汗”、“斡罗斯伯克”、“萨克拉夫”、“克普恰克”、“葛逻禄”、“喀拉其”、“女真”、“康里”、“身毒”、“唐古特”、“沙木”、“巴尔汗”等。

  《传说》称:一个名叫“乌鲁克-乌尔都-伯克”的人因砍伐树木,让征战大军乘坐在上面渡过了亦得勒河而被乌古斯可汗命名为“克普恰克”;军中的一个身材魁伟的伯克因进入冰山为乌古斯可汗寻回了坐骑而被乌古斯可汗命名为“葛逻禄”;一个名叫“铁木尔图-喀乌勒”因替乌古斯可汗打开了一个金屋的门而被乌古斯可汗命名为“喀拉其”;一个名叫“巴尔马克鲁克-卓松-比里克”的人因造了一辆高轮大车用来装载战利品而被乌古斯可汗命名为“康里”。值得注重的是,“克普恰克”、“葛逻禄”、“喀拉其”、“康里”等,均为历史上闻名的部落或部落联合体的名称。这里姑且不论《传说》中有关上述部落或部落联合体得名的记载是否可信,但至少从侧面表明,《传说》的创和传播者绝不可能出自上述部落或部落联合体。排除了上述部落或部落联合体,从历史上看,其创和传播者也只能是出自闻名的乌古斯部族,亦正与《传说》的内容相符。同时也表明,《传说》所赖以形成的脚本相当古老。

  《传说》称乌古斯可汗于征服四方后曾召集大会,“宴席吃了四十昼夜”;《史集》亦说乌古思凯旋后,曾“召集了大会,他张起巍峨金帐,举行大宴。据说,这次大宴宰了九百头牝马和九万只牡绵羊”。

  《传说》中的“乌古斯可汗”、《史集》中的“乌古思”以及《世界征服者史》中的“不可汗”都被称作开拓疆域的始祖。资料直接源于《阿维斯陀》的《列王纪》中亦称Afrasjab~Afrasjap为土兰人的首领。《世界征服者史》中关于“有人说不可汗就是阿甫剌昔牙卜”的记载亦正与诸书有关阿甫剌昔牙卜为乌古斯部族始祖的记载相合。据此可断定,《传说》中的“乌古斯可汗”和《史集》中的“乌古思”也便是《世界征服者史》中的“不可汗”,亦即传说中的“阿甫剌昔牙卜”。

  13~14世纪的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及七河流域早已伊斯兰化。至晚在13世纪中叶,东部的别失八里及其四周地区亦生活有许多穆斯林,且建有从事宗教活动的清真寺。成书于13世纪的《世界征服者史》在谈及畏吾儿人的历史时,称他们最初信仰的是萨满教,但亦带有摩尼教色彩,后来又改信了佛教。志费尼生前曾至少三次前往哈剌和林,其有关畏吾儿人历史的记载多是亲耳所闻。书中非但没有谈到改信伊斯兰教之事,反而记述了1252/1253年时,畏吾儿亦都护及若干贵族图谋“把别失八里及其邻近的穆斯林杀光”的史实。由此可知,当时伊斯兰教在东部的畏吾儿地区已有相当规模,以至引起了信仰“偶像教”的畏吾儿人的恐慌和忌恨。《史集》成书于14世纪初,该故事中已带有浓厚的伊斯兰教色彩便是明证。若谓《传说》是13~14世纪在吐鲁番写成的,怎么可能会没有丝毫的摩尼教、景教乃至伊斯兰教色彩呢?

  在《传说》中,乌古斯一词,是作为可汗名号使用的,其本义为“初乳”。溯其渊源,均源于汉代乌孙猎骄靡出生后不久曾为狼哺乳之典。猎骄靡正为此才获得了“乌古斯”的称号。又因为猎骄靡成人后,率领部民重建了强大的乌孙国,而被后人尊奉为乌古斯可汗。“乌古斯”一词亦因此而衍化为部族之名。《传说》中关于乌古斯诞生后仅吮吸了母亲的初乳,就没再多吃,而要吃生肉等内容的描写,显然是将有关乌古斯部族始祖——汉代乌孙首领猎骄靡婴幼时神奇经历的依稀记忆和乌古斯部族的形成历史以及前突厥汗国的历史混在了一起。“乌古斯可汗”也便是“乌古斯的可汗”,“乌古斯部族的可汗”。

  《词典》称乌古斯部族共有24个部落。由于被称为χala的两个部落——《史集》作qzq和qārqīn,在某些方面与其他22个部落有别,故而通常未将其归入乌古斯部族之中。间接表明这两个部落并非是乌古斯部族的血亲部落。据《传说》记载,χala分布在葛逻禄以西,正与猎骄靡所征服的塞种的居地相当。《汉书-西域传》称:乌孙国“本塞地也。大月氏西破走塞王,塞王南越县度,大月氏居其地。后乌孙昆莫击破大月氏,大月氏徙,西臣大夏,而乌孙昆莫居之,故乌孙民有塞种,大月氏种云”。

  《新唐书》称Qazaq部落为“曷萨”或“可萨”。《新唐书-西域传》称:“突厥曷萨,乃康居小王奥鞬城故地。其君治急多风日遮城”;“波斯……北邻突厥可萨部”;“拂菻……北直突厥可萨部”;“大食之西有苫者,亦自国。北距突厥可萨部”。据此可知,Qazaq约分布在西自地中海,东至伊朗高原之北方的广大地区,正与猎骄靡重建乌孙国后所征服的塞种的居地相当。塞种并非是乌古斯部族的血亲部落,所以《词典》才称通常未将其归入乌古斯部族之中。塞种为现代哈萨克族的重要族源,西汉时也正为乌孙集团的属部。

  据《传说》及《史集》所言,出自长妻三子的各部落,统称为Buzuq,右翼军归属这三个儿子和他们的后裔;出自次妻三子的各部落,统称为Uoq,左翼军归属于这三个儿子和他们的后裔。国君之位属于Buzuq集团,依次由长子Kyn和次子Aj继续。至于Uoq集团则要服从Buzuq集团。值得注重的是,汉代乌孙首领的王号称为“昆莫”。“昆莫”、“昆弥”也便是KynBg的音译;而到唐代,回鹘诸可汗的名号中又多加有Kyn和Aj等词。前者约见于4位可汗的名号中;后者至少见于6位可汗的名号中。也就是说,其首领均出自Buzuq集团的Kyn支系和Aj支系。

  《传说》前一部分有关乌古斯可汗婴幼时期及青年时期的记述,当与猎骄靡的经历有关:汉文史籍称猎骄靡婴幼时曾为狼所哺乳,突厥以狼为图腾,《传说》中亦有相关或类似的记述;《传说》称乌古斯可汗曾娶有二妻,汉文史籍中亦有猎骄靡娶有解忧公主和匈奴妻的记载,《周书》等更载有“别感异气,能徵召风雨”的伊质泥师都“娶二妻,云是夏神、冬神之女也”的传说;《传说》、《史集》及《突厥世系》等书均称“葛逻禄”为乌古斯可汗所命名。此说固难以确信,但出自突厥语却无疑义。“雪人”之谓,至晚在414年成书的《法显传》中便已出现。其文曰:“彼土人人即名为雪山人也。”此“雪山人”显然应是Qaarl的意译。而其时间却远在回鹘汗国乃至突厥汗国之前。据此,我们也有理由将《传说》的记述与猎骄靡的经历相联系。《世界征服者史》所记“不可汗”与少女约会的“阿黑塔格山”,也便是东罗马史家所记之Ektag,亦即《新唐书-龟兹传》所载龟兹北的“阿羯田山,亦曰白山”。该地正位于汉代乌孙国的中心地区。

  至于《传说》后一部分中有关乌古斯可汗的征战活动及向诸子移交政权的记述,则又当是将前突厥汗国初期的历史和回鹘牟羽可汗的事迹混在了一起。《传说》称,在乌古斯可汗的征战生涯中,始终有一只苍毛苍鬃的大公狼在大军前引路。这只会说活的狼引导着乌古斯大军打了一个又一个胜仗。史诗中被神化了的狼,显然与乌古斯部族中作为图腾的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传说》称,乌古斯可汗曾根据一名叫“乌鲁克-吐尔克”的老人的梦,遣长妻三子往东寻找金弓,次妻三子往西寻找银箭。之后,乌古斯可汗将寻回的金弓、银箭分赐诸子,叮咛持银箭的次妻三子要象箭服从弓一样,服从长妻三子,并将国土移交给了诸子。就连乌古斯可汗召开大会时,亦是“孛祖黑”部人坐在右方,“兀出黑”部人坐在左方。由于诗稿残缺,后面的内容,但据前文来看,当是长妻三子居东,次妻三子居西。

  《史集》则称:长妻三子及其后裔统辖“右翼军”,称号为“孛祖黑”;次妻三子及其后裔统辖“左翼军”,称号为“兀出黑”。并说国君之位属于右翼集团,恰好暗合了后来分裂的东、西突厥。分东西二部始于突厥,以箭为令亦正是前突厥汗国的特点,西突厥也正号称为“十箭部落”。这一名称显然与“兀出黑”集团的得名密切相关。

  12~13世纪的阿拉伯史家伊本-阿西尔的《全史》一书亦曾记载说,突厥乌古斯部族分为“孛祖黑”和“兀出黑”两大集团。而“孛祖黑”之名亦见于突厥碑铭文献《铁兹碑》北面第9~10行。可证这两个集团确实存在。东、西突厥正与“孛祖黑”部和“兀出黑”部相当,也仅与此相当。

  此外,《传说》第106~114行所载乌古斯可汗向四方发出的敕令也颇值得注重。乌古斯可汗在敕令中自称是“回鹘的可汗”。“回鹘”即Ujur一词虽出现很早,但回鹘首领之称“可汗”却始于唐天宝三年。天宝初年,回纥先与葛逻禄配合拔悉密共同攻灭后突厥,之后又于天宝三年与葛逻禄联手“袭破拔悉蜜,斩颉跌伊施可汗,遣使上状,自称骨咄禄毗伽阙可汗”。《太平寰宇记-回纥》更是明确地说:“自天宝初,回纥叶标逸标苾袭灭小杀之孙乌苏米施可汗,未几,自立为九姓可汗,由是至今兼九姓之号。”与此相应,属于后突厥汗国的突厥文《暾欲谷纪功碑》第一碑南面第8~9行亦称:“有一侦谍自回纥来。侦谍之言曰:‘在九姓乌护上已有一可汗自立’。”据此,我们有理由推断,《传说》的书写时间当在唐天宝三年之后至牟羽可汗皈依摩尼教之前。

  另一值得注重的情况是,《传说》中始终未言及乌古斯可汗筑城建宫殿之事。据汉文史籍记载,回鹘建宫殿始于牟羽可汗助唐平叛收复两京之后:

  初,回纥风俗朴厚,君臣之等不甚异,故众志专一,劲健无敌。及有功于唐,唐赐遗甚厚,登里可汗始自尊大,筑宫殿以居,妇人有粉黛文绣之饰。中国为之虚耗,而虏俗亦坏。

  回纥军第二次入东京的时间在宝应元年十月。归国的时间,亦即摩尼教正式传入回鹘的时间,在宝应二年春夏之季。也即是说,《传说》至迟也当形成于763年之前。这期间,回纥共有三位可汗。分别为:骨力裴罗;磨延啜;移地健。三位可汗中,唯有牟羽可汗的事迹与《传说》中乌古斯可汗的事迹相近:《传说》称乌古斯可汗娶有二妻,牟羽可汗一生中曾尚唐大将之女二人;《传说》称乌古斯可汗曾征战四方,开拓疆域,《九姓回鹘可汗碑》谓牟羽可汗“英伟杰特异常,宇内□□,诸邦钦伏”。结合上文的研究可断定:《传说》在塑造乌古斯可汗的形象时,亦融进了牟羽可汗的许多事迹。

  四、结语

  《传说》是一部记述乌古斯部族勃兴史以及早期回鹘汗国历史的民间文学作品,创出自古代闻名的乌古斯部族。主人公乌古斯可汗的原型为西汉时期的乌孙首领猎骄靡,亦融有前突厥汗国土门可汗和回鹘汗国牟羽可汗的事迹。由此推测,《传说》所赖以形成的脚本相当古老,最初曾以口头文学的形式在乌古斯部族诸部落间广为流传。巴黎本《传说》是763年之前形成和书写的。

  乌古斯是有着24个部落的历史悠久的部族,是构成乌孙国、前突厥汗国和回鹘汗国的主体,散居于东起漠北,西至里海以西的广袤地区。这正是其抄本或变体故事情节能在中亚乃至西亚诸多地区发现的原因所在。至于《传说》中的神话色彩以及后期写本中的伊斯兰教色彩,则是其内容在传播过程中被不断加工、改造的结果。

  详见耿世民:《乌古斯可汗的传说》,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2页。

  参见韩儒林:《突厥蒙古之祖先传说》,文载1944年《史学集刊》第四期;岑仲勉:《阐扬突厥族的古代文化》,文载1948年《民族学研究集刊》第6期,并收入《突厥集史》一书,中华书局1958年版;刘义棠:《维吾尔研究》,台湾:正中书局1975年印行;刘义棠:《UghuzKhan残卷释论》,文载《突回研究》,台湾:经世书局1981年版。

  耿世民:《乌古斯可汗的传说》。

  耿世民、吐尔逊-阿尤甫:《古代维吾尔史诗:乌古斯可汗的传说》,北京:民族出版社1980年版。

  《维吾尔族简史》,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66页。

  耿世民:《乌古斯可汗的传说》,第7页。

  MhmutQqri:《Tyrkitllardwan》卷一,新疆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8~12页。除非凡情况外,后文均简称为“MⅠ”,并与页码一同括注于正文后。与此相同,同书卷二、卷三,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1984年版简称为“MⅡ”、“MⅢ”。

  李树辉:《古代突厥语方言研究——乌古斯和回鹘研究系列之七》,刊于《喀什师范学院学》2002年第5期,2003年第1、2、4期,2004年第1期。

  MⅢ.44称:“样磨,突厥人一个部落的名称。他们也被称作Qarajama”;“样磨,距怛逻私很近的一个村庄的名称”。

  MⅠ.551称:“突骑施是生活于库雅斯的一个突厥部落,又称作‘突骑斯炽俟’。”

  乌古斯是包括有24个部落的部族。据《词典》的记载可知,诸部落由于居住区域的不同,而分别操用不同的方言。

  《词典》中未专门论及黠戛斯语的特点,但在解释许多词语时都称其为克普恰克语词和黠戛斯语词。笔者根据这一情况,并结合该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现代柯尔克孜语的特点判定,黠戛斯语当属于“方言”。

  李树辉:《古代突厥语方言研究——乌古斯和回鹘研究系列之七》。

  《词典》所说的狭义的突厥人,仅指操用突厥语“方言”的,生活在七河流域及其四周地区的炽俟、突骑施、谋落、样磨、恰鲁克、叶麦克等部落的人以及部分乌古斯人和克普恰克人。详见李树辉:《乌古斯与突厥、回鹘、突厥蛮关系考——乌古斯和回鹘研究系列之六》,刊于《喀什师范学院学》2001年第4期,2002年第1、4期。

  李树辉:《乌古斯与突厥、回鹘、突厥蛮关系考》,刊于《喀什师范学院学》2001年第4期,2002年第1、4期。

  详见李树辉:《回鹘文〈弥勒会见记〉译写年代及相关史事探赜》,刊于《新疆文物》2005年第3期。

  王治来、周锡娟译:《世界境域志》,新疆社会科学院中亚研究所1983年铅印本,第69页。

  MⅠ.77称乌古斯有22个氏族;MⅢ.567又称其原有24个部落,因其中的两个部落在某些方面已独立于外,故而未计算在内。就实际情况来看,乌古斯当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诸多部落构成的部族,因而本文采用卷三的说法。对此,似不宜按摩尔根的划分标准来理解。另,乌古斯具有如此多的部落和人口,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其悠久的历史。

  李树辉:《乌古斯部族诸部落史迹考——乌古斯和回鹘研究系列之三》,刊于《喀什师范学院学》2000年第2、3期。

  iny一词在《词典》维吾尔文版中分别转写为iny和iny,当以iny为是。此外,许多词中的音也都误作音,如上引amur一词便被转写为amur。

  关于这两件木杵文书的撰写年代问题,详见李树辉:《吐鲁番出土回鹘文木杵文书研究》一书。

  有关《多罗郭德碑》撰写年代的考证,请参看李树辉《回鹘文〈弥勒会见记〉译写年代及相关史事探赜》一文,刊于《新疆文物》2005年第3期。

  MⅢ.178。另请参考MⅢ.387“suvsad”词条,MⅢ.388“suvsd”词条,MⅢ.407“suvlad”词条;MⅡ.360“suvland”词条,MⅡ.507“suvlatt”词条;同书MⅠ.601“suvsu”词条。

  现代维吾尔语词su的历史演变过程颇值得探讨。笔者认为,su由suv/sub演变而来,suv/sub由su演变而来,su又由usu演变而来。也即是说,usu当为该词最为古老的形式。suv/sub之演变为su,古代突厥语文献中有大量例证,自不待言。su之演变为suv/sub,也并非妄言。处于音节末尾或词尾的音向b/v/w诸音的演化亦是突厥语历时音变的规律之一。如现代维吾尔语中的ta一词,现代哈萨克语作taw;ouz一词,现代哈萨克语作uwez。b/v/w诸音舌位相同仅唇形有别。至于su与usu的同源关系,亦可从蒙古语usu一词的词形上得到印证。

  胡振华、黄润华整理:《高昌馆杂字》,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48页,第88页;第55页,第70页。

  MⅢ.495;胡振华、黄润华整理:《高昌馆杂字》,第43页,第85页。

  李经纬:《回鹘文〈乌古斯可汗传〉中kim一词的用法举例》一文,刊于《语言与翻译》1988年第1期。

  李树辉:《回纥的构成及其发展——乌古斯和回鹘研究系列之四》,刊于《喀什师范学院学》2000年第4期,2001年第1期。

  王远新:《从现代哈萨克语看突厥语动词条件式的发展过程》一文,刊于《新疆大学学》1982年第4期。

  志费尼著,何高济译,翁独健校订:《世界征服者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4~65页。

  此句诸抄本有异。该书英译者波伊勒注称:“整个一段话也许应翻译为:‘这时不可在梦里看见约一千人,都身穿白衣,手杖白杖,等等。’塞勒曼和马迦特正是如此理解的,但塞勒曼译文中以iābahā‘头巾’,代替aāhā,所以这一千人被描写为‘戴白头巾’,而不是‘持白手杖’。”无论作何种理解,学者们均公认与摩尼教有关。

  黄文弼:《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复原并校记》,《新疆考古三十年》,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58~466页。

  《宋会要辑稿-蕃夷》宋景德二年二月。

  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译:《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39页。

  MⅠ.100“til”词条称:“亦得勒。克普恰克国内一条河流的名称。该河注入布尔加尔海。它的一条支流从斡罗斯国流出。”

  关于该部的得名,《史集》以及《伊米德史》均称是乌古思为一个在树洞里出生的遗腹子取的名字。这个孩子的后人也便以“克普恰克”为其部落的名称。

  MⅢ.517将Qal一词分为两个词条收入,分别释为“牛车,木轮大车,承负重物的车”和“康里,克普恰克人中一个大人物的名字”。

  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译:《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第139页。

  志费尼著,何高济译,翁独健校订:《世界征服者史》上册,第62页。

  志费尼著,何高济译,翁独健校订:《世界征服者史》上册,第55~61页。

  李树辉:《突厥狼图腾文化研究》,刊于《西北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

  原文为:Ouloulansnkgyzyndynouzniiipmundunartraqiimdi.jigt,a,syrmtildi.耿世民先生译为“这孩子只吮吸了母亲的初乳,就不再吃奶了。他要吃生肉,饭和喝麦酒。”笔者觉得将mundunartraqiimdi译为“此后便没再多吃”当更确切一些。

  耿世民先生亦对此给予了肯定。参见《乌古斯可汗的传说》第4页。

  汉文史籍所称之回纥,包括“十姓回纥”和“九姓乌护”两大支系,分别由乌古斯部族内的若干部落所组成。其王统,在唐开元十五年以前属“十姓回纥”支系,其后则转属“九姓乌护”支系。《旧唐书-回纥传》虽有“时吐迷度已自称可汗,署官号皆如突厥故事”之谓,却不为“九姓乌护”支系所承认,亦不具有号令“九姓乌护”即东部集团的权力,且更与《传说》的内容不合。《九姓回鹘可汗碑》汉文部分对此记载颇详,谓其王统始于护输。史学界亦多认为,回纥建国称汗始于骨力裴罗。李树辉《回纥的构成及其发展——乌古斯和回鹘研究系列之四》一文对此亦有专门探讨。

  《新唐书》卷二一七上,《回鹘传》。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二六,“建中元年六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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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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