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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有哪些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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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有哪些主要特征

  内容摘要: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先秦时期儒、墨、法、道、阴阳、杂各家都曾提出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汉代以后又出现佛教音乐美学思想。但墨、法、杂家音乐美学思想对后世并无显著影响。阴阳家的音乐美学思想曾在汉代泛滥一时,此后虽然也长期存在,但已经被儒、道将家吸收、融化,而失去独立存在的价值。佛教音乐美学思想魏晋以后长期存在,但它接受儒、道两家影响,而对儒、道两家并无太大影响。儒、道两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则产生于先秦,影响后世,贯穿两千多年的历史,其重要行远在其它各家之上。

  关键词:

  正文:在历史长河中,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既互相对立斗争,又互相吸取交融。其对立斗争曾出现三次高潮:先秦《庄子》强调“法天贵真”,批判礼乐束缚人性,束缚音乐;魏晋时嵇康以“声无哀乐”论否定《乐记》的“表情”说、“象德”说;明中期叶以后李贽等以“发于请性,由乎自然”说否定“发乎情,止乎礼义”说,以主情说否定“淡和”说。其吸取交融在先秦《吕氏春秋》中已有所表现,而突出表现则是西汉时《淮南子》以道家为主吸取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乐记》从儒家立场出发吸取道家思想的某些因素;魏晋是阮籍《乐论》调和儒家,以道家的自然为儒家的礼乐裱糊,嵇康《声无哀乐论》既以到家自然乐论批判儒家礼乐,又从到家思想出发肯定礼乐思想中的某些成分;明中叶以后李贽糅合儒道,以道为主,从道家“法天贵真”、崇尚自然的精神出发,改造儒家的表情说,用以羔羊音乐的主体性,徐上瀛糅合儒道,以儒为主,从儒家雅斥郑、是古非今的思想出发,改造到家的“大音希声”说,用以否定新兴俗乐,挽回世道人心。

  在历史长河中,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由孔子奠基后,孟子重仁,强调“乐者,乐斯(仁、义)二者,强调“与民同乐”,荀子重礼,强调“以道制欲”,强调“贵礼乐而贱邪音”,便已有所不同。此后,它又肯定以乐表情变为否定以乐表情,由肯定音乐之声变为否定音乐之声,由肯定对音乐的欲求变为否定对音乐的欲求(从《乐记》到《乐经律吕通解》便经历了这样的变化过程)。道家音乐美学思想由《老子》提出,经过《庄子》的改造,便函从否定一切音乐变为只否定礼乐,从否定音乐的一切作用变为否定教化作用肯定娱乐作用;经过嵇康的改造,又从否定有声之乐变为肯定有声之乐,经过李贽等的改造,又从提倡“无情”与以恬淡为美变为否定“无情”与以恬淡美,从否定郑卫之音变为肯定郑卫之音。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各自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其根本原因在于儒家强调礼的制约,必然既束缚人又束缚音乐,故其合理性与历史的发展恰成反比;道家崇尚自然,必然既追求人的自由也追求乐的解放,故能逐步抛弃自身思想中的不合理因素。

  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又存在互补关系。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便由儒道互补构成,其主体(受制于礼,强调音乐与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的关系,重教化轻娱乐,真、美服从于善等)是儒家的,其局部(重意轻声,追求“希声”境界,强调“天人合一”,以乐自娱,以乐养生等)是道家的,其审美准则(以平和、恬淡为美)则是共同的。

  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部中国音乐美学史就是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斗争、交融、互补的历史。

  根据以上介绍,可以看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具有如下主要主要特征:

  1.要求音乐受礼制约,成为礼乐

  如上所述,早在春秋时期。就已出现礼乐思想的萌芽;此后,孔子肯定“思无邪”,就已要求音乐的思想感情合乎礼制,纯正无邪;荀子明确提出“礼乐”范畴,要求音乐统一于礼义,成为“礼乐”,礼乐思想至此已经成熟。《乐记》是礼乐思想之集大成者,自从《乐记》收入《礼记》,成为经典,礼乐思想便定型化,成为统治思想。此后的音乐美学思想大都未能跳出其范围。嵇康《声无哀乐论》和以李贽为代表的主情思潮虽对礼乐思想有所突破,但为时短暂,影响不大,未能与礼乐思想抗衡。因此,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主流是礼乐思想。中国古代之所以始终要求乐中之情“止乎礼义”,乐中之声“和”而不“淫”,之所以始终宣扬“以道制欲”,宣扬“淫乐亡国”论,反对以悲为美,反对变革创新,而很少突破,其原因就在于此。

  2.以“中和”—“淡和”为准则,以平和恬淡为美

  “中”、“和”范畴出现于春秋时期,“中和”范畴则由荀子提出;“淡和”思想分别来自儒、道两家,“淡和”范畴则由周敦颐提出。以“中和”—“淡和”为准则,以平和恬淡为美的思想源远流长,遍及各家,儒、道以“中和”—“淡和”为准则,以平和恬淡为美,阴阳家、杂家、佛学也以“中和”—“淡和”为准则,以平和恬淡为美。要求情爱德、礼制约,温柔敦厚;要求声“中正和平”,无过无不及;要求“以道制欲”,以“得道”否定“得欲”;否定悲乐,否定以悲为美;夸大音乐的作用,宣扬“淫乐亡国”论;崇雅斥郑,是古非今,反对变革:所有这些方面都可以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求音乐处处“和”而不“淫”,合于“中和”准则。故“和”而不“淫”有广狭二义,狭义是就声与度的关系而言,广义则涉及内容与形式、创作与表演、欣赏与效果等诸多方面。这又说明以“中和”—“淡和”为准则,以平和恬淡为美也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基本特征。

  3.追求“天人合一”追求人际关系、天人关系的和谐统一

  早在春秋时期,认为乐能天、人,要求以平和之乐使人际关系调和、天人关系统一的思想已经产生。战国时期,《吕氏春秋》以五音配五行、十二律配十二月,构成宇宙图式,强调音乐来自自然,应该像自然那样平和、适中,又应该以平和、适中的音乐治身、治国,“天人合一”的音乐美学思想已经得到发展。至《乐记》,更认为音乐能以气沟通天、人,使天、人互相感应,能直接改变自然状态,直接决定社会政治,“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音乐美学思想已经趋于成熟。这种思想在汉代曾泛滥一时,沦为荒诞神秘的谶纬神学。魏晋以后情况有所改变,但音乐美学思想仍带有阴阳五行学说的烙印,“天人合一”、人际关系与天人关系的统一始终是人们的追求,阮籍是如此,嵇康也是如此;儒家、道家也是如此,佛学也是如此。

  4.多从哲学、伦理、政治出发论述音乐

  注意研究音乐的外部关系,强调音乐与政治的联系,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与教化作用,而较少深入音乐的内部,对音乐自身的规律、音乐的特殊性、音乐的美感作用与娱乐作用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孔子如此,孟子、荀子大体如此;儒家如此,墨、法、道(主要是《老子》)、阴阳、杂家大体也如此。《乐记》虽论及音乐的本质、伦理道德的关系。惟有《声乐哀乐论》、《乐出虚赋》、《溪山琴况》等少数论著与众不同,深入音乐内部,注意探讨音乐自身的特性与规律。

  5.早熟而后期发展缓慢

  如上所述,中国音乐美学早在春秋时期就已提出众多的范畴与命题,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出现各立学派、互相争鸣的局面,其思想之丰富、深刻可与古希腊媲美,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至西汉时期,即公元前2世纪,又出现《乐记》这样自成体系的专著,把中国音乐美学,也把世界音乐美学推向高峰。至魏晋时期,即公元3世纪,更出现《声无哀乐论》这样深入探讨音乐特殊性的自律论专著,较之西方自论音乐美学的代表作《论音乐的美》早了整整16个世纪。但嵇康以后的一千几百年,音乐美思想却囿于《乐记》而无重大突破与发展,而且变得越来越保守,越来越陈腐。以李贽为代表的主情思潮虽曾对此发起冲击,但既势单力薄,又为时短暂,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

  以上五个特征中,基本的是前两个,尤其是第一个。由于以礼为规范,就必然德重于情,善重于美,道重于欲,古重于今,就必然要求内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温柔敦厚,形式中正平和,无过无不及,就必然以“中和”为美,而“中和”的发展便是“淡和”。这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特征,准确地说,是中国封建社会音乐美学的的特征,亦即农业社会音乐美学的特征。封建社会以小家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中国社会又长期处于这一状态(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便给社会思想带来顽固的封闭性、保守性、重家抑商,反对开拓经济;等级分明,维护君主专制;取义轻利,否定物质欲求;是古非今,抑制创造革新。所以就要以反对礼的束缚、否定“中和”—“淡和”准则、倡导变革创新的思想为异端,排斥、打击不遗余力。这是农业文化及其音乐美学的特征,所以儒家如此,道家虽崇尚自然,反对束缚,蕴含解放人性、解放艺术的积极因素,却也主张“无情”,以恬淡、平和为美,其审美准则也不能不受农业文化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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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音乐美学思想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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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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