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话百家——禅者之思与当代书法创作 |
 
《景德传灯录》卷十二睦州道明章下记载这样一个故事: 秀才访师,称会二十四家书。师以柱杖空中点一点,曰“会么?”秀才罔措。师曰:“又道会二十四家书,永字八法也不识”。 这是一则颇有趣味的禅门公案。主人翁道明禅师(780—877年)是唐代高僧,住睦州城(今属湖北省)龙兴寺,很有影响,因他俗姓陈,故人称“陈尊宿”。公案说的是一位秀才,声称能写二十四种书法名家字体,自恃从书法中悟得佛法三昧。陈尊宿以柱杖在空中随便点了一下,问秀才会不会(这种书体、笔意、书法……),把秀才问得张口结舌,不知所措。于是陈尊宿批评秀才“永字八法也不识”。 我们知道,“永字八法”是自东晋卫夫人以来奉为书法圭臬的,关于笔法规则的一种学说,是借“永字八法基本笔画的书写规则以解释书法根本——笔法规律的一种理论。学习书法的人,往往从这里入门,但作为书法艺术根本的追求,最终也离不开对八法规律的彻底领悟。这里,存在一个禅者思维和书法艺术思想精神沟通的问题。 陈尊宿批评的这位秀才,虽然能写二十四家书体,但他只是停留在形式的简单描摹,没有深入到各家书法所以形成的根本原理和精神实质上去体会,更没有将诸家法则与宇宙人生根本“大法”加以沟通、融会,将其打成一片。陈尊宿的所谓“永字八法”,是宇宙人生根本大法的代名词,它在公案之中,即直指书法的根本原理。他用柱杖随便一点的动作,其实不可能、也不必要是卫夫人《笔阵图》里描述的那种严格意义的笔法,他所要提醒秀才的地方,不是永字八法这个名相,而是依这个名相所传递的书法原理——容纳于宇宙人生大法(佛法)之中的根本原理。一位书法家,是否懂得这个根本原理,是区别于他的艺术超脱与凡俗的唯一尺度,这一点,对当代书法创作,仍然有重大的启迪作用。 综观当代书法创作,追求时髦、摹拟名家的风气极为炽烈,象公案中那种“会二十四家书”的作者大有人在。现在不少书法中人,压根不去思考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它所应担戴的人类精神的内涵。很多人以为,书法便是临摹古代各碑法帖,拼命在技法上钻营,以为古人真有什么密法。还有一些人,为名利所缚,追求入选展览或获奖的结果,一味追摹流行书风,或迎合某些评委的口味,玩弄技巧,故弄玄虚。这种书作者,一个根本的问题在自我精神人格的丧失,用佛家的话说,叫不见本心,未能明心见性。这是一种带有时代普遍性的精神失落症。 陈尊宿所代表的禅家思想,为解救这种精神失落症提供了一条途径,这就是禅家所倡导的常体本心,明见清净佛性。落实到书法中来说,我们不仅要认真、深入地学习古代名家法帖,更重要的是要体究名家法帖所代表的艺术精神,参悟这种精神所以成立的宇宙人生根本法则,将诸家法则、与永字八法与宇宙人生根本大法连成一片,打破桶底,彻悟其本源。只有这样,手头笔法才不被诸家笔法所束缚,书法创作才能进入物我冥合,亦自亦他的自由境界——这也是历代书法大师最终所能达到的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