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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明的交融 从哲学而言,狭义的文明交融可能只有三个。佛教传入中国,伊斯兰文明的繁荣期,西方面对世界。没有新文明的引入,不产生心灵的震荡,也就没有真正的新思想。在文明交融前,思想其实是停滞不前的。看不到文明交融时那种持续不断的思想潮流。一种新思想的兴起说明一个时期心灵的疑问。这种思想的成熟回答了疑问,又使人提出新的问题。这是一个不间断的探索过程。 不可否认中国文化现在是弱势文化,并且没有产生一个包容自己和其他文化长处的新思想作为自己的依据。关键还是对自己文化的信心不足。不管是反西方的民族主义者,还是亲西方的自由派,他们的思想和理论都来自西方。无论他们用多新潮的理论去分析中国的文化和历史,其结果只能是曲解和破坏了自己的文化。难道这样一个影响了许多民族的古老文明的文化和历史仅仅是分析对象?中国文化的地位何在?中国文化所揭示的心灵模式也是人类心灵的一部分。其贡献和价值是不需要任何西方的理论去肯定的。我们要以人类心灵为前提发现自己的文化取向,从而重建自己的精神家园。 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文明之间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中国文化不是来自人类心灵,那为什么有这么多民族接受了汉文化,并形成了中国文化圈?我们对自己传统文化的信心何在?如果它只揭示了人类心灵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就无法单独依靠它去认识整个“大象”。我们是人,符合人类心灵的,我们都能理解,接受。众流同源,百川归海。从人类心灵而来,也必向它而去。文明的交融既是对别人更多的了解,也是对自己更多的了解。它将使我们重新定义人,也重新定义自己的文明。 4:禅宗哲学:中、印文明的交融 佛教西来,绵延千年,佛教中国化的结果就是有了禅宗。过程漫长曲折,结论却很简单。禅宗哲学就是中印文明的结合而形成的新的主体哲学。核心是非此非彼,不离彼此。以二元对立论而言,就是主体的状态。这个结论也是以二元对立论分析这两大文明特征的必然结果,可以视为对二元对立论的一个检验。 一个能明白显示这个核心的禅宗表述是“非大非小,不离大小” [1]。具体来说,非大非小是中道之空,常见于佛经;不离大小是《易经》之道,是我们的文明本性。以文明取向而言,先非此非彼,后不离彼此。如果是印度学习中国文明,结果可能正好相反。从思维方式而言,从悟性回到知性。出于自然,超脱自然,复归自然。印度文明的终极追求在禅宗里是生命过程中的超级体验。悟性只是人认识过程中的一环。天人合一在禅宗里表述为世界与我的关系,并没有改变。世界与我依然不分,世界与我却和过去不同。回到现实是我们的文化本性所决定的。禅宗的三个境界的最后一个境界:万古长空,一朝风月[2]。云门三偈的最后一偈:随波逐流[3],都是这个含义。 禅宗哲学如此,禅的意义就在于脱胎换骨的自我超越和现实生命中这种超越无处不在的体现。这种自我超越让人似乎在有限中发现了无限,远离了现实世界,是每个人都有过的心灵体验。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自我超越的方式就是不同的。只能启发,不能传递。所谓“绣出鸳鸯任君看,莫把金针度与人”。这个自我的变化在时间中展开,就像惟信禅师所说,“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离相)。而今得休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 佛教中国化的过程,影响深远,成就非凡。也是中国文化的第二次繁荣。曹溪佛唱前的中国,也象现代的西方一样,思潮迭起,天才辈出。禅宗是主体哲学的最高成就,也是中国智慧的最高结晶[4],我们永恒的心灵财富。 [1]:百丈清规。 [2]:禅宗的三个境界。一:落叶满空山,无处寻行迹。二:空山无人,水流花开。 三:万古长空,一朝风月。 [3]:云门三偈。一:涵盖乾坤。二:截断众流。三:随波逐流。 [4]:铃木大拙语,他被称为二十世纪的禅者。 5:西方思潮 不得不承认,现代世界是西方的世界。其它文明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文化上都全面落后。当西方面对世界后,西方人和西方文化的改变比我们更大。他们对其它文化的了解要比这些文化对自己的了解还多。原因是他们视野宽广,充满自信。 其它文化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大冲击,融会贯通者少,邯郸学步者多。我们用唯物、唯心解释老子、孔子,但有谁用儒家、道家分析亚里士多德。我们接受的都不过是西方某一派的观点。哪一种文化是一条腿走路的?我们都是盲人。我们要想看到的更多,就必须清楚大家都是对的。重要的,知道自己的文化先哲也是对的,才不会歪曲自己的文化和历史。 我们必须向西方学习,因为他们全面领先。而对于西方近现代的学术思潮,从思维的角度看,我们要注意两点:一是他们对理性的不断检讨;另一点是在非理性上的进展。由于悟性很难表述,我们可以特别留意他们在知性上的进展。从文明交融的角度看,我们注意哪些概念是他们原来文明中没有的。在这些概念中看到我们自己的文化特征,就会明白别人的胸襟和我们这个民族的自我丧失。对于我们所说的西方哲学,他们并不认为这些思想只是西方的。无论结构主义者发现的社会或语言的二元对立的基本结构,或者语言转换-生成学派发现的语法规则,都是超越民族和文化,属于全人类的。 文明交融的过程总是充满误解和弯路。我们有许多西方思想的邯郸学步者,西方也有许多东方思想的邯郸学步者。不要跪倒在任何思想家的神像前。许多西方哲学和心理学的理论,只是某个范围内的阴阳论。不从存在的唯一性出发,因而是反理性的。受到了波普尔的批判[1]。存在主义、结构主义、语言的转换生成,西方人在悟性和知性上不断进展。这些思潮都是西方在人类心灵探索道路上所留下的脚印。席卷各门学科的人本主义倾向让我们看见,希腊文明的传人正沿着这条路向我们走来。 [1]:指证伪主义。 五:知性的人 1:知性 在人的三种智性中:理性的研究最充分。西方人作了足够多的工作。悟性最难把握,留给印度人。我们把讨论的重点放在人的知性上。纵观西方的思想史,伴随着理性主义传统的,还有一股强大的非理性和反理性的思想潮流。它弥补了西方单从理性认识人性的不足。这样一个伟大的范例就是英国反理性主义的传统对自由主义的贡献。它包含在亚当.斯密、约翰.洛克、大卫.休谟等经济学家和哲学家的思想中。而英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则成为所有试图走向现代化的国家的样板。所谓现代化,就是对英国制度的模仿——市场经济和代议制民主。虽然这两点不是自由主义的全部意义,也不是民主制度的全部内容,但它们是一个国家现代化不可更改的标志。 理性不是人思维方式的全部,也不是人类一般的认识活动从始到终唯一使用的方式。近现代的许多西方思潮,比如实用主义、心理学、存在主义,就是要回答理性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所有那些理性受到局限的领域,我们可以用知性或悟性去解释,而不是用非理性或反理性这些只是和理性相对立、并没有自己确定意义的概念。非理性这个概念的用法本身就表示西方文化无法区分理性以外的思维方式。我们不必跟在西方人后面说“有限理性”,而是要说明人在有限理性以外到底有什么。西方无法解释清楚的,我们来解释。只有提出源于我们的传统、又有别于理性的思维方式,我们才能摆脱西方思想的束缚,而开启中国现代哲学的进程。 以自由、平等解释仁义道德和过去用唯物、唯心解释儒家、道家一样,都是没有文化自觉意识的自卑心理在起作用。以其它文明的思维方式如何能对传统文化“去其糟泊,吸其精华”?标准用错了,破坏就远远多于建设。认为中国文化更有道德,终将超越西方文化的说法,显示的是无知的狂妄。这种杨门女将式的胜利,掩盖的是一个民族不敢面对现实,不敢面对失败的内心。承认落后,承认其它文明有许多我们传统文化没有的长处,才能学习,才能走向现代。 经济的全球化,必然也有思想的全球化。对于当今中国的思想界,并没有一条可行的路,能够肯定西方,却不能肯定传统;也没有一条路,能够肯定传统,却不能肯定西方。新的思想必须包含传统,也必须包含西方。不包含我们的传统,它就不是中国的;不包含西方的智慧,它就不是现代的。基于一个共同的基础,我们就能说明:人,除了理性,还有知性和悟性。我们不仅可以证明自由主义的普世价值,也可以证明我们传统文化的永恒价值。传统价值并不是那些存在于四书五经中的概念,而是产生这些概念的思维方式。那些概念会随时代的变化被放弃或丧失原来的意义。知性的思维方式却不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它是属于中国的,也是属于人类的。它是存在于传统的,也是存在于现代的。它立足于人性,永不褪色。 对于许多人来说,下面的分析不提供任何新的知识,而只是在讨论一些常识。但我相信,正是这些人,理解这些讨论的意义。由于自由主义涉及面极广,我选择一些我认为基本的问题:包括集体意识,价值论,自发的规则,道德与制度。因此,下面围绕人的心理、认知行为、社会性来讨论知性。 2:知性的心理意义:人的存在感 人是如何认识到自我存在的?主体的状态是非此非彼,现在的自我就是一个虚无状态。主体是“不是什么的存在”,所以人无法获得现在的我是什么。这是为什么所有寻找自我的努力都失败的原因。但对于人来说,过去是不可能再变的。人不能看到现在的自我,但能看到过去的自我。当人知道自己和过去是不同的,过去自我的存在是确定无疑的,人的存在感就获得了。所以,人的存在感必须通过自我的不断变化获得。这就是:我变知我在。 我们把主体的生成,称之为人的自我获得。人不想陷入虚无,就要不断发现自我的变化,寻求自我获得。所以,人的自我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人的三种智性:理性、悟性、知性,都能得到主体的生成,都是人自我获得的方式。理性产生一个不变的自我,不具备多次变化的可能。悟性使人得到一个完全不同的自我。这时的自我获得是最强的存在感,带给人无比的喜悦。但是悟性很少发生。所以知性是自我获得的主要方式,也是人的存在感获得的主要方式。关于这一点,下面做两个讨论。 3:知性的失败:虚无感和孤立感 知性是从过去的我生成现在的我。前、后的自我是由同样集合的几组对立性说明的。因为这个集合本身不变,自我能否生成即由对立性能否变化决定。对立性的变化取决于环境的变化,因此有两种情况导致知性的自我获得的失败。如果环境相对于人没有变化,对立性也不可能有任何变化。新的自我不能由旧的自我生成。如果环境的变化超出了说明过去自我的对立性的变化范围。原有的对立性不足于说明新环境,新的自我也不能由旧的自我生成。这两种自我获得失败的心理意义是不同的。 当人不能感受到环境的变化,人产生的是虚无感。人对黑暗的恐惧就是这种感觉,我们都有唱歌壮胆的经历。人会自然地制造变化去摆脱这种虚无的感觉。人这种寻求变化的心理的一个例子是流行时尚。因为变化总有范围限制,比如女士裙子的长度。流行时尚就会周而复始。我们可以用它观察人开放和保守心理的变化。我们也观察到追求成功的过程似乎比成功本身更有意义。在追求成功的过程中,由于你的不断努力,环境和你都在变化。这些自我获得的累积构成值得你回味的记忆。成功会带来瞬间的喜悦,却不能带来持续的自我获得。因为成功意味着变化的结束,人反而容易陷入成功后的虚无。从心理上讲,单独的囚禁和将动物关在笼子里都是虐待。而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社会就会对流言有近乎疯狂的追逐。 环境的剧烈变化,人产生的是无所适从的孤立感。一个急速发展的社会让许多人觉得茫然若失。人在刚进入一个陌生社会也会有孤立感,需要通过对环境的逐渐熟悉而获得安定。这时,寻找和自己有某种共性的人就成为人的心理需要,比如老乡、校友。动物在这方面和人是没有差别的。一个动物刚进入一个陌生环境,也表现出不安的情绪。需要通过对环境的逐渐熟悉而安定下来。 4:存在感的获得: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 考虑处于社会环境中的人的自我获得。人的心理可以有两个变化趋向:趋向一个群体;或趋向个人。如果一个人已处于个人的心理状态,趋向个人的自我获得就不能再发生,而必然转向群体认同的自我获得。这个群体认同是由环境变化决定的。环境的变化是不可预知的,这个群体认同也是不可预知的。环境是不确定的,这个群体也是不确定的。这时,人的自我获得是对有共性的一群人的认同。这就产生一定的集体。这种认同一般又是和另一群人区别开来。从内容讲,认同可以是情感或利益;从范围说,集体可以是人类、国家、民族或者更小单位等。集体可以是道德的,也可以是不道德的。一个犯罪集团也是集体。当一个人认同这个集体时,他的行为就会是集体主义的。因此,我们不能认定集体主义必然是道德的,比如集体犯罪行为。对集体的认同取决于外部环境。环境一变,这种基于环境的认同就消失了。一个例子是同一群人在不同环境会归为不同类别的集体。在外地求学,有老乡这个集体。回到原地,就成了校友。个人的情感都能外化为国家、民族情感。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在情感上对每个人是自然存在的。战争使爱国主义情绪高涨,球队带动地方主义。政客最喜欢强调外部的敌意和威胁,其目的就是制造一个虚拟环境来获得支持。所以,民族主义和宗教一直是专制者维护政权的武器。一个侨居海外的人会比国内的人表现出更强的对自己国家和文化的心理认同,因为环境使他时刻意识到这是一个不同的国家和文化。 如果一个人处于群体认同的自我获得,环境不使他保持对原有群体的认同或去认同一个更大的群体,人只能转向更小的群体或个人的自我获得。这时人的自我获得,就是试图把自己和原有的群体或其他人区别出来。寻找这种区别又是因为过去存在着对某个群体或他人的认同。人这时就表现出个人主义的倾向。在艺术上,这是必要的。不能表现出个人风格的艺术家是无法获得成功的。常说的年轻人的叛逆心理就是他们试图表现出某种不同,只是这时他们寻求的表现方式比较外在。深刻意识到自己的某种与众不同是非同寻常的心灵安慰,使人可以维持长久的内心的宁静,而不用追逐世俗的认可。 比较特别的是音乐、读书等审美和求知的行为。它不是直接的群体认同,比如和朋友们交往。但它是在和古今中外聪明绝顶之人做交流——心灵认同,并使一个人和他周围的人间接地区分出来——心灵区分。这些行为似乎能同时满足这两种心理趋势,使人获得无以伦比的内心喜悦。 从心理意义上说,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不过是知性的自我获得的不同方面,都是人自我存在的方式和心理需要。 5:知性先于理性:直接性 当我们使用某种分析方法时,当然已经知道自己要分析什么。我们又是如何知道自己要分析什么的?这个问题就是理性是如何开始的。有人会回答:从观察开始的。回答并不错。但是,观察必然预定了某个参考框架,否则,观察就无法进行。这可以由波普尔所举的例子说明:二十五年前,我曾经试图让一群在维也纳学物理的学生深切的认识到这一点。为此我在上课时先指示他们:“拿出笔和纸来,仔细观察,写下你们观察到的东西”。当然他们都问,我要他们观察什么[1]。观察总是有选择的。选择不从无知开始。 选择参考框架可以有两个方式。一种是象自然科学里的那些天才一样,以悟性的方式,创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参考框架。另一种就是大多数人常用的方式,以已有的知识作为参考框架。已有的知识可以是经验,也可以是理论。选择什么知识是将现在和过去比较,找出相似性。这就是知性的方式。现在的自我是从过去的自我变化生成的,所以它不是逻辑的方式。它是直接的,不能和一个特定的环境分开。当观察先于分析的时候,知性就先于理性。 有一个很有趣也很迷惑人的典故,可以表明传统文化对知性的直接性的认识。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 庄子曰:“子非我,汝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之。吾知之濠上也。”[2] 注意这个“请循其本”。在面对逻辑的失败时,庄子回答:你是知道我知道鱼之乐,才问我的。我是在濠上的时候知道鱼之乐的。 [1]:波普尔,《科学:猜测和反驳》 [2]:庄子,《庄子.外篇.秋水第十七篇》 6:知性的持续性:思维的惯性 知性总是从已有的知识出发。在思维上,就表现为思维的惯性。 心理学家发现:对一个人最初的印象,对以后如何判断这个人影响最大。亚当.斯密观察到:从孤儿院出来的人比较懒惰。他的解释是:这些人以前在孤儿院里经常做无偿的劳动[1]。可见义务劳动并不能培养爱劳动的习惯,反而因为不让人获得任何报酬,成了懒惰训练法。另一个例子是对国际象棋大师的研究。国际象棋通常被认为是一个高级的理性活动。研究发现,这些大师一般都有几千局棋谱的记忆(记忆力是个人天生的财富)。他们把这几千局棋分成几大类,几大类下再分小类。当处理现在的一局棋(当然和以前的棋不一样),先把它归入不同的类别(知性),比较类似情况下的应对方法。并对当前的情况分析(理性),找出具体的一手棋。 这个例子也说明人的思维活动是理性、知性、悟性在交替使用。在理性活动之前,人需要先以知性对环境和自我作判断,而对分析方法作了选择。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对人能够解决问题是很重要的,而不只是这个人的智力水平;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个人的创造力主要表现在35岁以前:这时他还没有足够的知识使他总是按某个固定的思维方式思考。思维的惯性力量有时如此之大,以致任何事实都不能改变一个人的观点。虽然爱因斯坦对量子力学的所有诘难都被波尔驳倒,他到死也不接受量子力学的解释。引用一下所谓的普朗克定律。大意如此:一个新的科学理论被接受,不是因为反对它的人改变了认识,而是这些人逐渐死去了,新的一代开始接受的就是新理论[2]。 当人们面对一个全新的世界,都是从旧有的知识体系慢慢开始认识新世界的。悟性的发生需要人们关于新世界的知识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发生。这需要一段时间。当人类刚刚开始认识微观世界时,对氢原子模型的解释就像一个行星系统[3]。举这个例子是想讨论当思维的惯性发生,但原有的知识体系实际失效时,我们会遇到什么。对旧理论进行修补,加上特定的条件,理念超时空的特性就被破坏了。变成了以特殊性解释特殊性,这些理论的普遍意义就不存在了。在自然科学里,通常会导致某种无穷大。用生存环境或者生产方式的差别解释文明的差别也有同样的问题。生存环境或者生产方式是随时间变化的。我们根本不知道会有多少种,这就无法给出不同生存环境或者生产方式之间的确定关系,也无法推理出它们和文明差别的确定关系。这是不符合理性原则的。 [1]:见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2]:见普朗克的《学术自传》 [3]:卢瑟福提出的模型 7:知性与可重复、连续变化的自我 人如何自我获得,也就如何判断和行为。大部分时候,环境的变化是不可预知和不可能获得所有信息的。人就无法按理性判断行为。但人必须知道如何行为,也确实知道如何行为。无论你经过多少次训练,你的对手打过来的球也是你过去不曾遇到的。但你知道如何凭借经验将它回击过去。人大部分时候是按知性判断行为的。这里要讨论的是人的行为如何改变了人本身。 知性使人可以从过去的我生成现在的我,现在的我生成未来的我。当人在过去依据某个判断而行为,这个行为的结果变成已知时,这个结果成了人现在判断的基础。过去某个行为的结果成了现在的自我或环境的一部分,它就成为人现在某个行为的原因。这样,人过去行为的结果成为人现在行为的原因,现在行为的结果又会成为未来行为的原因,就形成了连续的因果关系。知性是这种连续性的原因,也是这种关系的保证。割裂这种连续性去获得某种因果关系是没有意义的。 自我在这个过程中是变化的,但这个变化是在原有对立性允许的范围内的,并不改变说明自我的对立性。这就和理性与悟性有着根本的差别。理性不允许人的自我有变化,因此它不提供这种自我随时空变化的因果关系。悟性是产生一个完全不同的自我,它使人摆脱了原有的对立性。这时,人不再能够回到原来状态。而知性的自我变化如果停止,人将回到原来状态。知性提供了可重复发生的自我变化。 讨论一个具体的情况。行为的原因是人的某种需求;行为的结果是获得满足这种需求的物品。前后自我的相对变化将随着人已有这种物品的数量而减少。自我获得在于自我的相对变化。因此,自我获得将随着人的同类行为越多而越来越难。当人不再能自我获得,我们就认为人不再有这种需求。这里,自我的相对变化的减少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这种减少可以通过增加物品的数量而改变,另一种情况是人的需求受到自然的限制,只可能减少。区分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边际效用理论只用于后一种情况。 8:边际效用理论 西方的价值论,直到边际效用理论诞生,才从本体价值论演变成主体价值论。边际效用理论的核心是效用递减定律。它是微观经济学的基石。就一般的定义而言,边际效用是指增加一个单位的消费品,带来的消费者的效用的增加量。我们将效用递减定律简单叙述如下:一物对任何人的边际效用,随着他已有此物数量的增加而减少。我们不对这个定律所含的经济学意义作讨论,而只想讨论它的心理意义。我们以人的经验为例作说明。比如你想吃苹果。你愿意花五元钱买第一个苹果,这说明你对这个苹果作了值五元钱的主观评价。或者说,这个苹果给你带来五元钱的效用。当你吃下这个苹果,你对苹果的需求就没有那么强了,你只愿意花三元钱买第二个苹果,第二个苹果只带来三元钱的效用,这就是第二个苹果的边际效用。第三个苹果可能只有一元钱的效用。第四个苹果,你就不想花钱买了,它的边际效用就是0。这就是效用递减定律。这很直观,也是每个人的经验。人为什么会如此?这显然是人的知性在起作用。自我并不凭空产生,而主体每次在变。你的每一次行为都改变了你自己。效用的递减就是自我获得的递减。 效用递减定律其实是受到自我变化本身限制的。在经济学中,这个限制被视为一个暗含的条件。简述如下:不允许这期间有时间使消费者自己在性格和爱好上发生任何变化。所以,这规律没有这些例外:一个人越听美好的音乐,他对音乐的爱好就越是强烈。贪婪和野心是不会有满足之时。或者,整洁的美德和酗酒的恶习同样是越演越烈[1]。这个暗含条件的规定存在问题。没有自我的变化就没有效用递减。这个变化如何与消费者在性格和爱好上发生的变化区别开来?从知性来讲,自我的相对变化必然随着人已有这种物品的数量而减少。贪婪和野心,酗酒和吸毒并不违反效用递减定律。因为单位的消费品带来的消费者的效用的增加量在递减,才需要增加消费品的供应量。这是上一节所说的第一种情况。我们看到,贪官胃口增大的速度比什么都快。吸毒者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有些自我的变化会是悟性式的。我们的审美情趣、思想水准都会在某个时候上一个台阶。这时,我们在这方面的需求就和原来不一样了。这种变化不适用于效用递减。 攻击边际效用理论主观、唯心的人,即不了解西方思维方式的进步,也不了解我们传统思想的价值。我们中国人什么时候不是主观的?以我们传统的思维去理解边际效用理论,就会明白,西方在价值论上终于摆脱了理性和理念的桎铐。 [1]:见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第三章 9:知性与共用的本体:社会人和自由人 我们引入一个新概念:共用本体。这个概念让我们可以把人的社会性表现出来。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哈耶克所谓的)[1]的信仰者都相信人是社会的。因此,他们既要把自己和一个集体主义者区分出来,还要把自己和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区分出来。无论哪种区分,都依赖于这样的认识: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在这里,就是要提供一个知性的解释。说明知性的人既是社会的, 又是自由的。 知性就是人用已有的知识判断现在和未来。这个已有的知识可以是自己的经验,也可以是别人的经验。我们不必事事都去自己经历,也不可能事事都去自己经历。当你采用了别人的判断,这个判断就不再是一个人的判断,而是一些人的判断。这个判断就有了社会意义。因为大众的判断是你的出发点,你个人的判断是围绕大众的判断进行的。但是,你从这个判断出发所得到的判断并不就是大众的判断,它仍然是你个人的。所以,知性既提供了社会的约束,又保证了个人的独立。我们就此提出共用本体这个概念。 如果以某个存在表示所获得的本体,这个存在就是一个符号。如果这个符号被不同的人认可,对这群人来说,它就指向同一存在。或者说,它表示一个共用的本体。共用本体就是由一个群体共同认可的符号表示的那个本体。语言和文字就是这样的符号系统。那些一般的社会规则,比如社会习俗和礼节,也是这样的符号系统。一个社会对某个共用本体的接受程度是这个共用本体的认可度。不同地区的婚礼习俗是不同的,这些习俗就只在某个地区有认可度。所谓外国文化的入侵就是他们文化符号的认可扩展到我们的文化来。比如鸽子被视为和平的象征。当然,有些人反对这种认可。但在过去,汉文化一直是入侵周边其他文化的。群体对某一本体的认可从产生到消失这段时间,可以看成是一个共用本体的寿命。因为本体的存在总是和某个环境有关,一个共用本体的寿命就取决于它所在的环境的变化程度。有迅速变化的,比如价格。也有变化比较慢的,比如社会习俗、语言文字。在一个迅速发展的社会,礼节和习俗的变化比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要快。一个能够产生共用本体的机制,我们可用一个经济学的名词来表示:市场。 个人获得的本体是共用本体的来源。因为存在和环境的变化只有人能够观察到。个人获得的本体被其他人使用,它就成为共用的。因为共用本体必然对应共用的主体,它就成为个人的主体的共同来源。理性和知性都可以从共用的本体出发,但是因为方式的不同,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理性不允许不同的人得到不同的结果;知性允许不同的人得到不同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说,知性的人是自由人;理性的人是非自由人。而从共用本体出发,知性的人又是社会的。即人是受一般规则约束的。悟性则是纯粹个人的,包含极端自由的思想。所以印度是无政府主义真正可以盛行的地方。 知性的人就包括两方面:个人自由对社会选择的必要性;社会选择的结果对个人的限制。一个社会自然趋向于在现有环境下已知的选择中最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选择。但不能保证没有更好的选择,也不能保证未来。未来是不可知的。这些选择的来源只可能是个人。这就必须保证个人判断的自由。社会选择的结果是个人判断的来源。它使个人判断不自觉地围绕大多数人的利益进行。这些认识包含在英国习惯法的传统中,也包含在自由主义的思想中。 就共用本体的认可,我们讨论所谓自生自发的秩序。个人和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我们讨论两个例子,一个是价格和价值,一个是情感和道德。 [1]:见《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 FA. 哈耶克 10:社会的认可和自生自发的秩序 自生自发的秩序是哈耶克社会理论的核心。它的范围和意义之所以模糊不清,是因为这个理论不是建立在象理性这样一个明确的思维方式上。自由和一般规则的相辅相成只能用知性来解释。 人类的任何知识起初都来源于一个社会的少数人。无论是社会秩序还是自然科学的理论都是一个人或少数人首先发现的。这些智慧是以悟性、理性或者凭经验得到的,并不是重要的。问题在于它如何成为社会的,即社会中的人如何选择了它?这只可能是知性的思维方式。自我不能凭空产生。人必须选择某个标准作为自己的出发点。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选择同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成为这个社会的一般规则。比如朋友结婚,我们会打听现在一般的送礼标准是什么。这个标准就成为对我们的约束。具体送多少则取决于对双方关系的判断,这是个人的。这种选择是自由状态下的自然认可。可以产生,当然也可以消失。所以一般规则也是随社会的变化而变迁的。 如果每个人为自己的利益考虑,那么一个标准认可度越高,变化越小,它就是一个社会中越多的人认为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从这就可以看出英国习惯法的精髓。从这个一般规则出发的个人判断就是围绕大多数人的利益进行的。个人自由和一般规则对社会大众的利益的保障是缺一不可的。个人自由不仅保证一般规则的产生、认可,也保证它的变化、消失。一般规则则限制个人的自由在社会大众共同认可的范围。自由主义者相信只有这些才可以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也是唯一成功的方式。 一个问题是:如果大多数人作了错误的选择,怎么办?自由主义者不否认这种情况可能发生。但自由主义者不担心人犯错误。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变选择就可以了。自由主义者最担心的是多数人丧失了选择的权利,将无法改变错误。无论出于何种道德理想,都是通向奴役之路。哈维尔所说的“后集权社会”就是一种情况。对某种社会理想的认可已经消失了。为这种理想而建立的国家机器却不允许人民改变选择。谎言和暴力成了维持统治的手段。哈维尔所指出的是:依赖于谎言和暴力的社会稳定会突然垮掉的。 个人主义体制赖于存在的最一般的原则是:它把一般原则的广泛接受性看成是在社会事务中创造秩序的手段[1]。知性就是社会一般原则的接受和可变的心灵依据。 [1]:见《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 FA. 哈耶克 11:知性价值论 在形形色色的价值理论中,我们如何判断真、伪?理解价值这个概念的最好的办法是思考一下我们自己是如何判断价值的。如果你想出售你现在拥有的某个物品,你如何知道它应该卖多少钱?你当然是去打听相同或相似的物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如果幸运的话,你还可以知道这个物品的价格在市场上是处于上涨还是下降的趋势。另外,你当然知道自己的个人需求。如果要卖,你有现金的需求;如果要买,你有消费或牟利的需求。所以,在通常的价值判断中,至少包括三个因素:已知的价格,市场的环境,个人的需求。你根据这些因素得出你的价值。如果市场并没有上涨或下降的趋势,个人的需求也不是那么强烈的话,人接受的就是已知的价格。因此,市场环境和个人需求是使一个人的价值判断偏离一个已知价格的原因。 你用这个价格作判断,别人也可以用这个价格做他的判断。不同的人可以通过一个共同的价格作出价值判断,而不必在这之前参与过这种交易。这里,价格是共用本体,价值是个人获得的本体。不同的人观察到的环境不一样,个人需求不一样,作出的价值判断很可能是不一样的。我们说某个东西价值多少,是说我认为现在它在市场上,价格可以是多少。说它应值多少,是说我认为它在某种市场条件下,价格应当是多少。因此,价值其实是个人的价格判断。这时,价格是价值的共同来源。 你作出了你的价值判断,但并不意味着能以你想要的价格出售你现在拥有的这个物品。这还取决于想买这个物品的人,他有他的价值判断。能否成交就取决于双方的价值判断是否在同一个范围。一个完成的交换才能实现个人的价值判断。成交的价格就是双方共同认可的价值。这时,个人的价值判断是价格的来源。因为个人的价值判断包括了一个人对市场环境和个人需求的判断,一个成交的价格也包括了这些信息。因此价格的变化能最快反映交易环境的变化。成交的价格又成为人下一次价值判断的基础。这正是亚当.斯密所相信的:交换是价值的基础。 12:知性道德论 讨论道德,我们思考一下人的行为。简单而言,人在行为的时候做两个判断,利益的判断和道德的判断。我们考虑这样一个状况,与我们自己利益无关,并且没有某个现存的道德原则为依据时,我们仍然可以判断一个行为可以接受或不可以接受。我们的判断标准是从哪里来的?很明显,我们依赖的是情感。所以,个人情感是道德的来源。当人的情感判断被大多数人认同时,它就成为社会道德。当它被强制执行,它就成为法律。我们所遵循的社会习俗、道德原则,实际上都是社会公认的情感标准。从知性而言,是共用主体,从而是我们个人情感判断的共同来源。违背这些社会习俗、道德原则,会被社会认为是缺少情感或不道德。 当我们说一个人道德高尚时,依据的是社会标准。对他个人来说,就是即使利益受损,依然选择情感。一个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的人”[1], 平时尊重公认的社会准则。但他意识到这些准则破坏了真正的情感时,选择情感。 因为他知道,情感才是这些准则的灵魂。当一个所谓的道德原则破坏了人类情感的时候,就是不道德的。 对一个社会道德水准的判断并不依赖于这个社会奉行什么道德原则,而只要看它对个人情感的态度。一个社会宣传个人牺牲,大义灭亲、不奔丧。那就是道德沦丧的标志。因为这破坏了道德大厦的基石——情感。当一个人的情感能够自由表达,当一个人能够追求自己的利益,这个社会就会自然形成它所需要的社会原则和道德秩序。传统所说的孝子忠臣,就是说明家庭和个人的情感是社会道德的来源。儒家所有的道德教条也许都会被时代抛弃,但儒家的这个认识无法被人类心灵所抛弃。我们并不需要任何新儒家,因为自由和民主的制度就是实现儒家的这个认识的最好方式。告别专制,才能发现儒家思想的灵魂,才能实现传统价值的最大化。 [1]:马斯洛,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主要著作: 《自我实现的人》。 13:社会道德的最低要求 考虑一个人在不受生命和安全威胁下的行为(免于恐惧的自由)。当他做一个利益判断,他是否受利益驱使,就取决于他对自己所拥有的判断与这个利益的大小。一般而言,一个人拥有的越多,可以拒绝的也越多;拥有的越少,受利益驱使的可能性越大。从知性而言,当这种利益的自我获得被弱化,人自然放弃了利益判断,趋向了道德判断或者说人拒绝某种利诱而选择个人的尊严。那么,社会道德的最低保障就是这个社会下一个人的最低拥有。这个最低拥有应该是一个人对自己劳动能力与劳动所得的自由支配。这是保持一个人独立人格的最低要求,也是保证一个有尊严社会的最低要求。因此,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就是一个社会的道德的最低保障。对一个社会制度最低的道德要求就是对个人生命、自由、财产的保障。这种保障是通过对剥夺行为的程序要求获得保证的,即所谓的程序正义。美国宪法第五条和第十四条修正案有相同的一句话: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财产。这就禁止任何人、组织、团体、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以任何名义剥夺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包括以国家和大多数人利益的名义。专制政府是不肯提供这种公开的程序的。这不是出于任何道德信仰,而是这种程序使他们不能“取之于民,用之于己”。我们没有看到一个不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能够保护公有财产;也没有看到一个这样的制度,可以被称为是道德的;也没有看到有这样制度的国家,人民不在想法逃离。 14:有限条件下的道德平等性 一个自由主义者所接受的制度不是建立在它由少数聪明和善良的人操纵上,也不建立在人会变得比现在更有道德上。它是建立在人性的多样化的基础上。人时好时坏,时而聪明时而愚蠢。当我们需要仲裁的时候,不假设仲裁者必然是善良的,我们就需要知道人在什么时候是善良的。 当不同的人在同一环境使用共用的本体,他们就有相同的主体。我们认为这些人在这时是相同的。就我们所观察到的,任何社会都有公认的道德原则。它为这个社会所有的人提供了一般的善、恶判断。我们依此两点推出人的道德平等性原则:如果人们在不牵涉到自己利益时,依据公认的道德原则做判断,他们在道德上就是平等的。我们把这个原则换一个陈述方式:人不一定按善、恶判断行为,人可能按自己的利益判断行为。但人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被认为有不道德行为的人并不丧失对别人道德判断的能力。一个人判断别人“走后门”是不道德的,并不妨碍他为了自己“走后门”。一个社会被认为道德沦丧,并不是那些公认的道德原则消失了,而是这些道德原则的社会约束力不存在了。从这一点上说,一个社会缺少道德,并不是因为这个社会里的人缺少道德,而是这个社会的制度纵容某些人对道德原则的破坏。把任何社会的道德化建立在个人道德的提升上,都是为制度的不合理寻找借口,也违背道德平等性原则。 我们用第一个陈述来讨论司法制度的个人基础;第二个陈述用来讨论政治制度的个人基础。以道德平等性用于讨论政治、司法制度,这是符合理性的,因为它认可人是平等的。但这个原则本身并不能从理性推导出来,因为这些道德原则的形成和使用是知性的方式。 15:道德平等性与司法制度的个人基础 显然,人的道德水平不同。我们做出这样判断的依据是人在利益判断时表现不同。当一个人处于和自己利益无关的状态时,他就不必做利益判断,而只需要做道德判断。道德平等性这个原则也就是司法制度和陪审员制度的人性的原则:一个人在不涉及到自己利益时,往往是公正的,一个人在涉及到自己利益时,往往是不公正的[1]。所以,司法公正不依赖于任何道德原则,而只是利益回避。司法独立、陪审员制、独立法官都是贯彻这个原则。合理的司法制度并不以任何道德原则和信仰为前提。由利益无关的人去审判,这些人就是公正的,审判就是公正的,这个审判制度就是公正的。因为人总会犯错误,这个审判制度不能保证每一个审判的结果都是公正的。但它不会按照某些人的意愿有意识地制造不公正。所以,它不会大规模地制造出冤假错案,也不会因某个错误的判决而丧失社会大众的信任和本身的权威。 [1]:见罗伯斯皮尔《革命的法制与审判》 16:道德平等性与政治制度的个人基础 我们出于道德的需要而去寻找一个更合理的制度,但一个合理的政治制度却不会以任何道德原则为前提。如果我们以某个道德原则为前提,必然认定这个社会中,有些人是满足这个标准,有些人是不满足这个标准。并且要预先挑选一些人,这些人有权力判断哪些人满足这个标准。这些人就有了道德特权。这就对这个社会中的人作了道德分级。这和道德平等性原则是根本冲突的。人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人也知道自己的利益。人并不需要别人帮他判断。人需要的只是自由表达他的判断的权利。一个道德的政治制度就是规定这种权利是如何给与这个制度下的人民的。 美国宪法只规定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的组成,执行者,及这些权力的授予和剥夺方式。而没有在这些方式之外,另加入任何道德标准。因为任何这些道德标准都是对人类平等的否定。 六:理性的人 1:理性、非理性 如果承认人既有理性也有非理性,作为对立存在的要求,那么人的理性思维的特征必然会反映出非理性思维的特征。因为如果在思维这个范围定义理性,那么确认理性思维方式的要素,一定要使理性和那些非理性的思维方式区别开来。否则,这些要素即是不完全的,不足于定义理性。因此每一个理性思维的要素都对应着一种非理性。它的反面就是这种非理性思维方式的要素。当我们澄清了理性思维的原则,也就同时澄清了非理性思维的原则。反过来当然也成立,有几种非理性的思维方式,那么理性思维的要素也必然需要几个。我们在前面只定义了两种非理性的思维方式:知性和悟性。这意味着理性思维方式的要素实际上只有两个。因为这三种思维方式都是从二元对立这个基本模式来的,那么理性思维要素的最简约表述应该就是关于二元对立的表述。这些关于理性的推论很好检验。我们只要和西方关于理性的知识相对照就行了。而非理性的部分,则可以和中国和印度文化中的相关部分对照。 这一章主要讨论理性,所以是从西方的观点,也就是本体的角度分析人的思维。和第三章论述智性时从主体出发不同。这里试图澄清理性的特征,并讨论它和非理性的关系。 2: 理性的要素和形式逻辑 对于那些理性的要素,人在理性思维时当然要遵守。那么我们实际上是如何判断一个人的思维过程是否符合理性的?西方早有答案:形式逻辑。因此,形式逻辑即必须包含理性的所有要素。否则形式逻辑即不足于作为判断思维是否符合理性的标准。在下面的讨论里,我们假设它是理性判断的充分条件。请注意:符合理性不等于结论正确。 公认的形式逻辑的最基本规律有三个: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它们虽然简单,却是人类理性大厦的基石。这些规律本身就是二元对立的方式。这表明这些规律已不可能再简化。下面只将彼、此引入作一个简单解释。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思想概念必须是同一的。公式是:A是A。也就是说:此是此,彼是彼。 不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公式是:并非(A而且非A)。也就是说:不能亦此亦彼。 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假的,必有一真。公式是:A或者非A。也就是说:非此即彼。 无论何种思维方式,我们都不会认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概念可以变化。不遵守同一律,只会导致思维混乱。所以同一律是一般思维的基本要求,而不只是理性思维的要求。按逻辑学家的话说就是它高于其它两个逻辑规律。这样,能说明理性特征的就只是不矛盾律和排中律。相对立对应的,只存在两种非理性的思维方式。一种非理性思维的特征是矛盾律;另一种非理性思维的特征是反排中律。 考虑前面定义过的知性和悟性的思维方式:那么不矛盾律正好使理性和知性区别开来;排中律正好使理性和悟性区别开来。就是说,和理性的特征相对立的:知性的特征是符合矛盾律:亦此亦彼;悟性的特征是符合反排中律:非此非彼。这和前面的思考是一致的:如果存在着知性和悟性以外的非理性思维方式,那么仅仅不矛盾律和排中律是不足于确认理性思维方式的。我们就必须加入其它的逻辑规律来确认理性。 从不矛盾律、排中律,我们可以分析理性对认知结构上的二元对立作了什么限制。这些限制实际上就是它的适用范围。因为知性和悟性遵守和理性相反的规律,讨论理性的适用范围也是在同时讨论知性和悟性的适用范围。 3:知性和辩证法:矛盾律 和知性一样承认矛盾律的西方观点是辩证法。它如此容易被国人接受就是因为它和我们的传统思维方式很相似。但辩证法表现出西方思维的本体化倾向。对立统一和变化发展都是指存在本身的。而矛盾的发生就只能是存在的变化产生的:存在自身走向它的反面。这使辩证法不得不反对同一律。而知性遵守同一律。对于知性而言,存在本身并无矛盾。矛盾只存在于人的认识中。人和环境的不同或变化使人对存在的认识发生变化而产生矛盾。人的不同(认知模式的不同)在中国传统智慧里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1]。人随环境的不同而变化是“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2]。不要低估了这些传统思想的价值。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结构主义者的的社会或语言的基本结构,语言转换-生成学派发现的深、表层结构,爱因斯坦所说的“理论决定了我们能观察到的东西”,所谓的“认知模式决定人的认识”,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思潮和观点,其实指向同一个思维方式。西方一直寻找的正是我们已有的。理解整个西方的文化和哲学,我们需要理解理念和理性。理解近、现代西方的学术思潮,我们需要理解自己的传统文化。从儒家的忠孝观点看,孝不是忠的潜意识?不是忠的深层结构?理解传统,才能理解近、现代西方学术思潮的大方向和不同思潮之间的关联。同样的,一个印度人去看禅宗,如果他不能发现其中的印度文化的部分,他就无法理解禅宗和禅宗的发展史。 我们应当学习西方已有而我们缺少的理性。同时要像西方不断检讨理性一样检讨知性、悟性。我们首先思考知性的矛盾律是如何成立的。 [1]《周易 系辞上》 [2]《孙子兵法》 4:理性和知性:不矛盾律和矛盾律 如果不考虑认知模式的的不同。那么同一个存在在某一个条件下可视为此,在另一个条件下可视为彼,这个存在就是亦此亦彼。这构成所谓的矛盾。如果不知道这个存在在某一个条件是什么,这只是无知。这个存在在任何条件下都是此,不构成矛盾。所以一个存在在某一个条件下是此成立,在另一个条件下是彼成立,才发生矛盾。一个存在在某一个条件下是此成立,这个结论不能是矛盾的。否则,按矛盾的定义,这个结论就不一定成立,矛盾律就否定了自身。矛盾律就变成了不可知论。所以,矛盾律自身要求,任意一个限定条件下的判断是符合不矛盾律的,或者说是符合理性要求的。这等于说:理性成立,知性才成立。以辨证逻辑反对或取代形式逻辑是行不通的。从“塞翁失马,焉知祸福”而言,只有特定条件下的祸福是确定的,这句话才有意义。结论的不确定仅在于条件的不确定和未发生。矛盾律自然要求,能导致不同判断的条件都存在。不矛盾律决定了理性一定是限制性的;矛盾律决定了知性一定是非限制性的。我猜测这和时、空有关。因为中国文化注重空间;西方文化注重时间。但现在没有能力深入讨论。 我们的文化传统缺少的就是对理性要求的限定条件下的存在的确定性的把握。这也是西方文化的优良传统:提供一定范围内的可靠知识。不矛盾律决定了它们是通用的,可重复的,不能任意解释的。这样的知识才有可操作性和积累性。任何一个科学理论都是在一定范围自我封闭的。无论一个科学家用什么思维方式得到他的理论,科学理论从来是遵循理性法则的。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一个理论总是在讨论有限联系的。世界是变化发展的,科学就是试图找到某个不变的规律。辩证法和科学是风、牛、马不相及的。科学和理性的洪流已席卷全世界。但知性并不会被理性淹没,因为人永远面对变幻莫测的世界和未来。理性并不是传统思维的敌人;辩证法才是传统思维的敌人。辩证法会曲解传统思维;理性却可以补传统思维之不足。易有三义:简易,变易,不易。以不矛盾律把握具体情况下的不易,是我们需要多做的。 5:悖论:认知意义上的自我与不矛盾律 对于不矛盾律,讨论一个特殊的例子:悖论。悖论表明,即使本体倾向的西方理性也绕不开主体,是主体存在的一个很好证明。简单的语义悖论的例子有:我在说谎。这句话是错的。假设大家有悖论的基本知识,我不多做解释。 在二元对立论里,主体和对立本体是同时存在的。因此任何一个判断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它都伴随着一个认知意义上的自我和与这个判断逻辑上相反的判断。按照不矛盾律,自我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判断。因此这个自我是当前这个判断被选择,而不是相反判断被选择的原因。所以不矛盾律隐含一个已被定义的自我。接受同一个判断的不同人在认知意义上的自我是相同的。如果自我也作为一个存在出现,并且这个判断包括了自我,那么认知意义上的自我就被实体化了。这时,自我既是原因:存在于这个判断外,选择了这个判断;也是结果:存在于这个判断内,被判断。如果判断内的自我是判断外的自我的反定义,它们就是矛盾的。这构成逻辑意义上的悖论。悖论是理性本身引起的,所以是无法消解的。确定的本体必然是确定的主体。否则为什么在一切逻辑的悖论里都有反身的自指?所有消解悖论的努力仍然是在逻辑范围内进行的,是徒劳无益的。 6:悟性和归纳推理:反排中律 悟性的西方替代办法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要么按西方一些逻辑学家所证明的,也是演绎推理;要么它就应当从推理中清除出去。无论如何,归纳推理都无法获得普遍性。我们过去总是把自然现象和人类行为联系在一起,无法建立独立的自然科学。其实文明本性对西方有同样的误导作用。他们试图把一切思维方式逻辑化、推理化。悟性的主体化倾向和西方的本体化倾向背道而驰,使西方人很难理解悟性。西方以矛盾律为基础的至少有辩证法;以反排中律为基础的认识论就不曾真正产生过。西方近现代的学术思潮的主要进展也在知性上,在认识悟性上没有什么进步。 和形式逻辑的排中律相反,悟性的特征是反排中律:非此非彼。从哲学传统讲,可以把反排中律称为空律,把矛盾律称为阴阳律。佛家典集,禅门公案,可以说处处都是在讲反排中律。在前面讨论阿拉伯数字时,我已给出悟性发生的条件:人突然认识到原来被认为是不同存在之间的相互依存性和它们中某一存在的空性。所以悟性的反排中律是一个本体主体化的情况。 悟性似乎充满东方神秘主义的色彩。其实有很多的直观例子可以说明反排中律的意义。这个意义也是二元对立结构的本质:主体使对立本体联系在一起。我们很多实际使用的对立概念仍然是认知结构意义上的矛盾,而不是理性意义上的矛盾。即存在着不属于对立双方的中间部分。比如正数、负数,0。大于0的是正数;小于0的是负数;0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是符合反排中律的。应当注意:0不但是判断正数、负数的条件,它还使正数、负数联系在一起。我们要想获得普遍性,自然需要将原来看来是不同的存在联系起来。0可以让我们看到,反排中律(主体)就是这个桥梁。 无论从主体还是本体的角度,都可以说明逻辑实证主义者承认的不能由逻辑本身导出的前提可以由悟性得到。 7:理性:排中律 在二元对立的认知结构里,主体是非此非彼。而排中律要求非此即彼,正好是要排除主体的。因为主体是对立本体的判断条件,如果我们只是去掉主体,那么对立本体就无法区分了,变成了任意解释。很多心理学和辩证法的理论是只有对立本体的,和我们传统的阴阳论一样,永远不出错。理性实际上所做的是让主体本体化,和悟性正好是相反的。 那么这个代替主体的本体是如何定义的?一种是像上面的0。它保留主体的状态。对于人的认识,这并没有问题。但对于形式逻辑是有问题的。反排中律如果成立,那它本身就是一个否定形式的矛盾律。不是正数,不是负数这两个判断就不是相互矛盾的判断。这两个判断合在一起得出0。 如果对立概念可视为同一种度量的不同部分。我们可以把它变成这种度量的分段。并且将原来的中间部分归入一方。这样就完全符合逻辑了。可以举一个实际上使用的对立例子。比如我们有高个、矮个的概念。我们可以定义超过1.8米的为高个,没超过1.8米的为矮个。1.8米不是由高、矮定义的。1.8米实际上是高、矮理性化后的结果,而不是它真正先于高、矮(存在先于本质[1])。但提出1.8米作为判断标准,高、矮才是精确的和可操作的。自然,本体化的最好工具是数学。 但自然科学实际上不能用上面这种办法。自然科学中可以视为对立概念的不是同一种度量。比如时间长度和空间长度。所以自然科学中本体化的主体实际上是表征这两个对立概念变化的关系量。对于时间长度和空间长度来讲,就是速度。这意味着以理性为基础的自然科学必然会面对非理性。但这些问题必须在物理范围内讨论。纯粹的哲学思辨不能解决物理问题。自然科学有它自己的语言和法则。 [1]:存在主义哲学大师萨特所说。 七:其他 1:诗歌的主体性、自我存在 我们说主体是非此非彼,不离彼此。因此,在艺术上,主体可以通过对称相反来表现。诗歌是艺术形式中最注重对称的,所以它的主体性也最强。中国诗歌由于汉字的特点而有其它文字达不到的对称性,中国诗歌比任何语言的诗歌的主体性都强。这种对称从《诗经》就开始了。这是和我们文化特征息息相关的。诗歌成了我们传统上最喜欢用的艺术形式。中国也被称为诗歌的国度。所谓中国诗歌的特征就是它的主体性极强。中国人喜欢对对子。你会发现,在对对子的时候,除了前后句的对称,还希望前后对应的各部分的意义是相反的。这正是主体的表现方法。文明的特征不自觉地起了作用。对称相反使诗歌是主体性的,却是不需要主语的。对于读诗的人来说,这就是我所见,这就是我所闻,不言而喻。 没有佛教文化的传入,就没有唐诗的辉煌。印度文明给中国艺术带来的,除了空灵、想象以外,还有音韵中流动的生命。因为各种因素的综合,中国诗歌的主体性在唐朝达到了极致。形式的对称保证了主体的存在,音韵的限制保证了主体的流动变化。这是人类诗歌史上不会再有的巅峰时刻。由唐诗、宋词、元曲,对称性越来越弱,诗歌的主体性也越来越弱。现代诗歌就没有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了。中国的诗歌走向末落,西方的诗歌现在却迎来了繁荣。西方和我们也许都在寻找自己缺失的。我们在寻找本体,他们在寻找主体。但西方的诗歌由于文字本身的限制,永远也不可能有汉语诗歌的对称性,所以也不可能达到这种主体性。 谈到主体性也想说说在西方哲学中一直存在的自我存在的证明。这是因为西方拼音文字不包含对称性造成的心灵疑问,对中国人就不存在。而自我存在,在中国诗歌里却有一个伟大表述。这也是对“非此非彼,不离彼此”的一个最好的艺术注解,就是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1]: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现在的我。 [1]:《登幽州台歌》陈子昂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怅然而涕下。 2:理想和现实:禅的两面 当印度的思想已经融入中国文化之后。一个问题是:在非大非小、不离大小之中,中国文人到底是想要非大非小,还是不离大小?生命中有随波逐流的从容不迫,也有截断众流的荡气回肠。但从容不迫不易,荡气回肠难求。现实往往是无可奈何的顺从,理想中才有特立独行的自由。从中国文人对竹林七贤的态度看,他们欣赏的是这种自由的生活方式,却很少有人选择这种生活方式。中国文人出于理想赞成的不同于出于现实接受的。禅也许带来了中国人心灵的分裂。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思想上赞成自由恋爱,实际中却接受包办婚姻。在中国文人心灵中,理想和现实完全是两个独立的世界。在中国近代史中,这种分裂很可能决定了知识分子的选择。 从文化传统看,中国知识分子内心向往的是无政府主义式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不受社会一般规则约束的出世的自由。在现实中,又觉得这种自由不可行,而接受某种专制。中国人对自由主义的恐惧大部分是对无政府主义的恐惧。这种恐惧一方面是来自于宣传的,即专制政府对无政府主义暴力的渲染。并把这种暴力归之于自由主义。实际上,这些暴力只在专制下,才可以在不受社会谴责和制止的情况下进行。我们不会在一个民主社会里,看到这种大规模、持续的无政府主义的暴力行为。另一方面,可能还有来自于心灵自身的,对自我的无政府主义想法的恐惧。在中国人心里,都藏着一个大闹天宫的念头,顺从只是现实的选择。对超越规则的自由的天生向往使很多中国人没有看到自由的另一面:社会大众的自由选择形成了规则。这也许是传统文化的一个盲点,因为自由选择对中国人来说一直是奢侈品。选择都是所谓内圣外王的人替我们做的。 对于中国人来说,理想中的无政府主义倾向对应着现实中的专制主义倾向。这也许是印度文化的不良影响。 3:男女的心灵差别 如果以二元对立来看男女的心理和智力上的差别,会是什么样?因为这种讨论很容易受到男女平等的道德攻击,有必要先澄清一下关于男女平等的认识。我所接受的男女平等,首先,它被包括在人权这个概念里。人权所支持的人的平等包括男女平等。其次,男女平等包含对男、女各种差异的认可。那种“男人能做到的,女人也能做到”的观点,在我看来,不过是大男人主义者所表述的的男女平等。首先肯定了一个男性的标准,再去判断女性。这是没有任何女性意识的、假的男女平等。以男性的标准要求女性,很可能是对女性的摧残。比如让女性从事重体力劳动。在人平等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是要平等的对待男女,而不是使男女平等。首先,认可女性作为人的所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并且相信,因为男女群体上有天生的心理和生理的差异,我们才能平等地对待他们,让社会选择自然起作用。 这里讨论的是男女心理的差别。我所做的只是猜测,而不能提供证据。假设因为X、Y染色体的差别,女性在对立二元上较男性对称。因为这种对称,女性因此善于观察到细小的变化而获得自我。女性的空间平衡感更好。女子体操有自己独特的项目:平衡木。对音调的分辨能力更好。女性唱歌走调的比例较男性少,学习语言也有优势。同样因为这种对称,女性也容易陷于丧失自我。女性更容易有失落感,女性患忧郁症远远多于男性。因此,逛商店对女性心理有益,不许她们逛店可算虐待。同一理由,女性更容易有崇拜心理。无论文化、民族如何,有信仰的女性相对总是比男性多。我们很可能会发现,即使是一个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也会总体上自然偏向男权。男性需要较大的变化才能获得自我,就表现出更具破坏性。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曾雇用年轻的男性接线员,很快他们就开始恶作剧,故意接错客户的线。相反的,女性在一个变化较小的环境下能够保持心理稳定,而会在突发事件时失控。在知性上,女性较易自我获得,往往先于男性发现变化。女性会比较敏感,有惊人的直觉。但自我能够变化的范围比男性窄,应变能力差。因为女性的观察能力较强,她们对一个新的社会环境的适应会比男性快;反过来说,男性的孤独感较强,需要同性的朋友。在悟性上,男性比女性强。悟性是要打破现有的规则,在原来看来很不同的存在中找到一致性。我不知道有什么伟大的科学理论是女性发现的。调皮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打破常规。强迫孩子循规蹈矩也许毁灭了他的创造性。冰心说过:调皮的男孩好,调皮的女孩巧。在理性上,我不知道男性、女性有什么差别。通常的观点认为男性更有理性。一个原因可能是女性较多依赖直觉;另一个原因是在理性思维之前的归类时,女性无法把握较大的差别。 男女群体上的心理差别应该是可以测量的。我们也许可以通过男女对变化的识别能力和同一存在的变形的识别能力,去量化这种差距。 4:信仰的来源 对于有神论和无神论的争论,是不是必然只有一方是正确的?首先,宇宙是不是有限的,有没有起点?有神论者相信有,并以神回答这个问题。无神论者往往接受某种宇宙无限论。因为宇宙有起点,必然有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这样的创造除了神也找不出第二个理由。 但是,对于二元对立,无限等于不可知。有神论者能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神的存在?二元对立否认单一本体。神是一个单一存在。神不可能以一个可重演的方式为人所认识。无神论者总能证明有神论者的所谓证据是错误的。只有从无到有的创造能证明神的存在,这样的创造却是不能重演的。本源问题最终是追溯到一个单一存在。单一存在只能无中生有,所谓科学的回答一样是不可知的。 人只能解释存在的变化,不能解释存在的来源。科学只解释存在的变化,所以神在科学里是没有位置的。科学也不能回答神是否存在。但它会给有神论者的证据以致命一击。 无论有神论者还是无神论者,都不要认为对方无知。你思考过的,对方也思考过。实际上,无神论者不提供证据,有神论者只有不满足理性的证据。 信仰实际上和证据无关,而和文化有关。你可以相信有创造的过程,接受有神论;也可以先接受无神论,等待有神论者提供证据。问题是为什么我们会选择后者,这是中国文化给与我们的:我们很少有自我存在的怀疑。如果你开始有失落,自我怀疑,那你就离上帝近了一步。什么能帮助你获得自我存在?宗教和宠物。所以,信仰是一种心灵需要,也就是自我获得的需要。 我们既不以神解释自然现象,也不以神解释我们的情感。现在,无论东西方,都用科学解释自然现象。而情感,依据我们的文化传统,来源于家庭。 阴阳论拒绝了单一存在,就让我们的文化排斥了宗教。但并不是必然让我们接受无神论。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依文化传统来讲,我们是心安理得的不可知论者。 5:传统的复兴:儒家和道家 从知性的眼光必然看到两点:相似和约束。那么这两点也应是中国人主流思想的核心内容。儒家认为家庭是社会的样板,由内向外,情感是道德的基础。家庭伦理的存在是社会约束的基础。道家认为自然是人的样板,由外向内。自然的约束是最好的约束。儒家和道家是中国人情感关怀和自由精神的两大来源,他们也对其他文化产生了心灵启示。对传统文化的破坏是民族心灵的丧失,也是情感和自由的丧失。文化的复兴并不依赖于某些文化形式的保持,而只依赖于一个自由和宽容的社会。相信传统的价值,属于人类心灵的不会死亡。生活方式和文化形式总在变化,人性却并不会随社会改变而改变,一个民族对人性的特殊理解是这个民族特殊的,也是永恒的心灵需要。在理解人的基础上理解自己,一个民族才不会丧失自我。一个民族的成功和一个人的成功一样,都是自我的实现。因此,一个自由的民族才能,也必然会,在发展中表现出自己的文化传统和民族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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