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画无限生命的蓝图(一) |
 
佛教从一开始,就意在为众生勾画一幅无限生命的图景。这个生命的无限性,具体体现在时间的无限性、空间的无限性,以及境界的无限性。那么这幅图景到底是怎样的呢?众生又如何从有限的生命,完成对无限生命的体证呢?
世亲菩萨在《大乘百法明门论》中,讲完了心法、心所有法和色法之后,又讲了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至于每种不相应行法的名称及特点,下文会逐一介绍。总体而言,这些心不相应行法,在基本特征上与前三者都不同,但又不离开前三者而独立存在,是前三者中的或一、或二、或三者假合的产物。心不相应行法这个名称,至少蕴含了如下三个内涵:一、因为有“心”的存在,离不开心法或者心所有法,否则将系属于色法;二、因为有“不相应”的存在,因此区别于心所有法,否则将系属于心法;三、因为有“行”的存在,该法又为五蕴中的行蕴所摄,凸显其造作迁流的有为法特征,因此区别于无为法。由此来看,这个名称也为这二十四种法进行了相当准确的定位。正因此一位法是前三位法的假合,换句话说,这些法存在的本身,即是将生命与外在的世界柔和在一起的产物。这种隐含的特征,使得当人们希望了解生命无限性的时候,这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将成为最佳的趣入点之一。 为了说明生命的无限性,先来看看佛教所讲的世界观。在佛教里,六道即天道、阿修罗道、人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是凡夫生命存在的六种基本形态。随着众生所造善恶业之业力的牵引,而在六道中轮回。佛陀当年正是看到这种生命的真相,而发愿出家修道,以超脱永无止息的生死轮回之苦。佛陀所修之道,便为解脱道。随着解脱层次的深浅,跳脱六道轮回的生命,其证得的境界也有所不同,据此又分声闻、缘觉、菩萨三个层次。汉地的祖师根据《法华经》的意趣,将所有生命的境界进行了分类,总归摄入十法界:地狱法界、饿鬼法界、畜生法界、人法界、阿修罗法界、天法界、声闻法界、缘觉法界、菩萨法界、佛法界。前六法界为凡夫相应;后四法界为圣者相应。根据《法华经》唯有一佛乘的教义,我们知道,佛陀因亲证最究竟的解脱,而成就圆满的佛法界,因此对一切众生的教化,无不指向最究竟的解脱。那么,这里也就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众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凡夫的生命,无论当前处于何一法界,实际上他是能够遍十法界的,当然也能成就最究竟的佛法界。 了解佛教里所讲的十种法界,以及凡夫生命亦能够成就佛法界的基本特征,是下面我们讨论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的一个前提条件。总体上来说,这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生命的状态,包括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四种法;第二部分讲生命的过程,包括生、住、老、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十二种法;第三部分讲努力的方向,包括无想定、无想报、灭尽定、名身、句身、文身、和合性、不和合性八种。下面即对每部分里的每个心不相应行法做一个概要的介绍。 首先看描述生命状态的四种法。一是得,窥基大师解:“言得者,包获成就不失之义。”得,就是获得并尚未失去的意思。得之一法,不但轮回六道的凡夫有,而且见道之后的圣人亦有,唯有彻证菩提的佛陀,进入不生不灭、不来不去、绝得绝失的涅槃境界,得之一法方全然泯灭、荡然无存。尽管成就佛果之前的生命都有得之一法,但所得的对象,因为生命自身境界的不同,而会有非常大的差异。比如,六道轮回的众生,又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包括了前五道及欲界六天,其中的有情,因为贪着五欲的享乐,因此对这些有情来说,五欲的满足是最重要的得。很显然,这些得来自外在的境界。色界的有情,认识到五欲的过患而勤修禅定,从而引发内在的禅悦。对他们来说,五欲的享乐味同嚼蜡,且如空中花水中月那般不实在,而内在禅定的快乐却是那样真实而又稳定,不需要借助外在境界的满足即能实现。到了无色界的有情,连色界对禅悦的贪着也舍弃了,开始追求更高的超脱,那就是对色法质碍的超越,从而得到精神世界的自由。由此可见,对三界中不同层次的有情来说,生命所希望得到的对象,由五欲的享乐,到精神世界的享乐,乃至于精神世界的自由,变化是非常大的。尽管如此,但因为都处于三界之中,都在轮回之中,也就是说,这些所有的得到,都是不稳定的,都还是会失去的。如果说得到的时候快乐,那么失去的时候也就痛苦了。 那么,到了什么时候,会得到某种对象,并永远不会失去呢?那就是要到见道之后。见道位之上,通常又叫做证不退转位,也就是说所证功德不再退失。那是为什么呢?因为见道位之上所证功德是与无为法相应的,而无为法又是绝得绝失、不来不去的。也就是说,如果希望自己的生命能进入最终成佛的保险箱,那么至少要进入见道位。平常我们常听人说某某人有功德,实际上这些功德往往都是与有为法相应的,是相对的功德,并会随着环境和自己内心的状态的变化而改变。唯有到了见道位之上,所证的功德,方是真实的功德,永不退失的功德。所以,古人解释德,往往说:德者,得也。此处的得,乃是真正的得。那么到了最终佛的境界,一切有漏的过失悉皆断除,一切无漏的功德悉皆证得,生命完全进入与无为法相应的境界,从此得也好失也好,实际的意义亦俨然不再。 大致了解了得之一法,下面再看看命根、众同分和异生性三法。所谓命根,窥基大师解:“依业所引,第八种上连持色心不断,功能假立命根耳。”这里的命根,乃是由于宿业的牵引,是第八识中种子的一种功能,能够执持身心令不散坏。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第八识中种子的这种功能,那么这一期的生命便无法维系,就像是一棵大树没有了根,大树必然会死亡一样。那么命根存在的范围是什么呢?六道轮回的凡夫肯定是离不开命根的了,那么见道以后圣者呢?同样离不开命根,乃至于证入八地的菩萨,因破除了俱生我执而进入了无相无功加行位,此时命根一样存在,只不过由之前与阿赖耶识相应的我爱执藏位,进入了与异熟识相应的善恶业果位。更进一步地,到了十地之上乃至成佛,进入了与阿陀那识相应的相续执持位,此时命根仍旧存在。其中阿赖耶识、异熟识和阿陀那识都是第八识的不同称呼。所谓众同分,窥基大师解:“类相似故,有人法之别。”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便是众同分的最好写照。那么这里的人包括哪些呢?“三乘五性,依人法类,假立此名”,也就是说,这里的人,不但包括六道内的凡夫,同样也包括三乘的圣者。总的来看,得、命根、众同分三法遍及了成佛之前的整个过程。与此三者不同,异生性则特指六道轮回的凡夫:“异生性者,二障种上一分功能,令趣类差别不同。”凡夫因为被烦恼、所知二障所障蔽的缘故而流转六趣,并因此成就了凡夫的特性。圣者因为见道与修道的缘故,分分破除二障,决定不再堕入三恶趣,只会出现在人天道持续修持善净之法。若是进入三恶趣,如地藏菩萨,定是慈悲救度众生的愿力使然。 对第一部分讲述生命状态的四法略作总摄。生命因为所求不同,因此所得也不同。总的来说,求世间五欲之乐,继之造作与此相应之业,便能得世间五欲之乐;求世间禅定之乐,继之造作与此相应之业,便能得世间禅定之乐;求出世间解脱之乐,继之造作与此相应之业,便能得出世间解脱之乐。如果所造之业与所求不相应,那么所求之果定不现前,得亦不成也。在追求的过程中所造的业,同时也成就了下一期生命的命根,决定了下一期生命的具体状态,如寿命、福报、智慧等。同时个体的生命状态,还会感召相同生命状态的聚合,从而形成自己现期生命的增上环境,这也就是众同分了。圣者与圣者相应,凡夫与凡夫结伴。此处只列了异生性,而没有别说圣者性,盖异生性能破除,圣者性自然彰显,故不别列,如同得之一法既列,不别列失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