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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第十七卷-圆瑛大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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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此明戒为三学之首。以初卷至四卷半,皆明生信开解,即是慧学。自举喻华屋,请示修门,至此乃是定学。以故向下为根机稍下者,正明戒学。则知此经,俱诠三学。然唯说四重,以是大小二乘,共具之根本戒也。温陵曰:诸经戒杀居首,谓设化以慈悲为先;此经淫戒居首,为真修以离欲为本。盖欲气粗浊,染污妙明,欲习狂迷,易失正受,续生死丧真常,莫甚于此,故须首戒也。 若诸世界,六道众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是以缠缚生死。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者:而于淫欲一事,非但不动身口,亦不生一念思想之心,方为不犯,方与摄心为戒相应。余三仿此,既心戒清净,则树倒根断,枝叶不生,自不随其生死相续。如后干慧地文云:‘欲爱干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续生。’可证斯义。

  午二 犯则必落魔道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

  汝修耳根三昧,本思出离尘劳,尘劳即界内见思二惑。淫心不除,尘劳必不能出,淫欲为尘劳上首故。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此承上文,带淫修禅,尘不可出。纵有多智者:世智辩聪,善说诸法。禅定现前者:世间禅定,善入住出,而得现前。纵有二字,双贯多智、禅定二种。如不断淫者:于修三昧时,不舍绝淫念,皆为魔业,必落魔道,魔乐欲境。今既不断淫欲,上品则堕魔王,以魔界欲胜、福强、心灵,非禅智不能便生;今以禅智而助淫心,使淫增炽。如阴魔中,行空禅者,却留尘劳,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是也。设无世智禅定,则直堕地狱无疑矣!中品则堕魔民,下品则堕魔女,上、中、下三品,则随福厚薄,以为阶降耳。

  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彼等诸魔,其徒实繁;以淫欲为传法,递相传授,令不断绝,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慢成习,非果计果。如受魔文云:其人亦不觉知魔著,自言谓得无上涅槃是也。初首陈持犯利害竟。

  巳二 预辨魔佛教仪 分二 午初 贪淫化世即魔教 二 教人断淫即佛诲 今初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

  我者佛自称。灭五住烦恼,度二种生死,即去世之别称也。正像已过,末法之中;去圣时遥,魔强法弱,故云多此魔民,炽盛世间。此多魔教,生受其惑,死为魔眷;如后受魔文云:‘命终之后,必为魔民’是也。如火炽然盛发,世间尽受其焚;如后想魔文云:‘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总成魔眷’是也。 广行贪淫者:即先世带淫修禅之辈,来为教师,现通现慧,密教行淫,以为佛事,递相传授。为善知识者:自以为善知行淫之事,善识行淫之理;如后想魔文云:‘赞叹行淫,不毁粗行,将诸猥媟,以为传法’是也。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爱即思惑,见即见惑,而以淫欲,为教化之端,则堕爱坑;而以淫欲,为真修之法,则堕见坑;不能自出,而失菩提正路矣!

  午二 众人断淫即佛诲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

  此嘱阿难,转教末世。初心修三摩地者:即耳根圆通。淫欲为大定冤贼,不唯身不行淫事,且要心不起淫念方可。此正防微杜渐,临深履薄之诫。果能如是,方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如来指今佛,先佛世尊,指过去诸佛,今昔之佛,皆作是说,定可信从也。第一者,居四重之首,决定断除心淫,清净修学,究竟明诲也。

  巳三 确定菩提成否 分二 午初 喻不断无成 二 劝深断方成 今初

  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沙石成故。

  此承上是佛教断淫之故。阿难!若不断淫心,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祗名热沙,此非饭本。而以禅定薰修,喻之以蒸;以不生灭心,为本修因,然后圆成果地修证,喻如蒸米成饭。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途,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

  设汝不断淫欲,是以淫身,求佛所证妙觉极果;此因果不孚,如蒸沙成饭相似。纵得妙悟者:谓纵经多劫修习,得开妙悟,合上经百千劫,只名热沙;经劫修习如蒸,得开妙悟如热相。皆是淫根五句:合上此非饭本,沙石成故。根本成淫者:有淫欲种子,触处便发,由此恶业日臻,必至轮转三途,必不能出;人身尚不可得,况欲修佛果耶?如来涅槃者:佛所证之如如理;何路修证者:沙石成故,决难成饭也。

  午二 劝深断方成

  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机者,发动之由,如弩牙也。谓身之淫机,由心使作,心之淫机,由念弛放,必使一念不生,身心二途,方得俱断。若使能断之性犹存,而所断缘影仍在,终非杜绝,必使断性亦无,方称药病双除,始为无病人也。正如息机归寂然,诸幻成无性矣!即此无幻之性,方合于佛果菩提,菩提佛所证之如如智,斯可希冀矣!此与上科涅槃,乃理智一如,互影说故。《宝镜疏》云:身断淫,律仪戒也;心断淫,定共戒也;断性亦无,道共戒也。初曲分损益之相竟。

  辰二 判决邪正之说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此判决邪正。以当机深防,未来邪说乱正,魔佛难辨,而求说辨魔规则,佛则以四根本戒,以辨验之,令末世修学,永为龟鉴。如我此说,修三摩地,先断心淫者,是则名为佛说,急宜从之。不如此说,或行淫不碍真修,是即波旬说,速当绝之。波旬讹也,正云波卑夜,此云恶者。能伤法身,而害慧命者也,此释迦出世,魔王名也。魔字从石,梁武帝谓,此恼害于人,易之为鬼,今从梁易也。初断淫竟。

  卯二 断杀 分二 辰初 曲分损益之相 二 判决邪正之说 辰初分三 巳初 首陈持犯利害 二 预辨魔佛教仪 三 确定解脱得否 巳初分二 午初 持则心出生死 二 犯则必落神道 今初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此杀戒,亦注重在心,非但身不行杀,乃至其心,亦不起杀念。杀念尚且不起,何况身临杀事!是则可为真持戒者,可以真修三昧也。其心苟无杀念,则不负他命,不欠他债,自然不随其生死相续。何以故?如本经云: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今命债既无,生死自离矣!

  午二 犯则必落神道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

  汝修三昧本来求出尘劳生死;如若杀心不能除去,则与众生结怨连祸,尘劳不可出矣!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

  《指掌疏》云:恐谬辨云,多智之人,了知杀性本空,禅定得力,杀过纵使现前,似无关于尘劳;聪明长者,作家居士,吃得肉已饱,来寻僧说禅者,类多此计,故如来以纵有多智等防之。有多智,指多世智辩聪;禅定,谓有漏禅定;现前,谓智能通达,善说诸法,禅能出入三昧境界。今以禅智助杀,必定堕落神道。鬼神福报,虽分胜劣,均为恶趣;故从人道而入者,谓之堕落也。上品之人,禅智胜于杀业,神通既大,福德又胜,故为大力之鬼;应是天行夜叉,及诸鬼主,如川岳等;人间尊奉,称帝称天者。中品之人,禅智与杀业正等,神通福德,既次于上,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应是空行夜叉,如山林城隍等。下品之人,禅智劣于杀业,神通既微,福德亦劣,则为地行罗刹,啖人精气,亦如大海边,罗刹鬼国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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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第十七卷-圆瑛大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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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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