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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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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篇〈《百丈清规》合法吗?〉是讨论这支配中国佛寺千年以来的丛林制度所依据的禅宗规制,直至今日。因此,要著书讨论律制的生活,清规不能不加以论及。

  然而当初唐代怀海师(720~814)在洪州(今江西省南昌市一带)的百丈山创立并跟自己门徒们实行这套「百丈清规」之时,是「创意不循律制,别立禅居」69;而且「其诸制度,与毘尼(Vinaya,即律)师一倍相翻」70的。在此情况之下,讨论起来便复杂不易了。

  圣严博士很聪明,他在文中先引述了明代蕅益(智旭,1599~1650)大师和近代弘一(演音,1880~1942)大师反对清规的言论(页101~102)之后,自己跟着略云:

  中国的农村社会,今后必将改变而成新兴的农工业社会,由农村社会的影响之下,所产生的中国禅林规模,今后将不再起,禅林生活下百丈清规的作用,势必跟着隐退。但能恢复戒律的精神,佛教自然就会复兴了。(页102)

  而轻轻的将问题带过!

  唯独仕邦读了严公文中所引述蕅益与弘一两位大师的言论,发现他们为了提倡戒律而主观地攻击《百丈清规》,却未认真地钻研过这部禅宗的规制,更未探讨过这部被他们攻击为「杜撰增饰,文理不通」又「非佛所制」(页101)的清规何以竟能在中国流行千载迄今的真正原因。

  仕邦不敏,缘于从撰写博士论文,不但读了元释德辉于元顺帝(1333~1368统治中国)之命,在至元二年(1336)搜集以前各种清规加以删削而成的,后来成了定本的《敕修百丈清规》(大正藏编号二O二五),更读过其前身的现存各种清规,因此在下面介绍一下清规的内容,俾读者们知道它虽非出佛制而能流行千载未衰的原因。若能了解清规是怎么一回事,或有助于戒律的整顿和改进,此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之道!

  首先,清规与戒律的差别,就是戒律着重于僧尼个人行为的操守,对如何管理一家寺院?占很少篇幅。71因为佛陀制订戒律之时,印度寺院的行政结构简单,无需着意于如何管理。而清规则着重于如何管理一家寺院,尤其寺务如何分工合作、如何处理寺院财产、如何实行各种叙会等等,无片言及于个人行为的指示。72

  其次,它所以不载有关个人的戒规,这缘于实行清规的寺院之内,其沙门仍要遵守律典所示的戒规。73倘使清规之内列有个人持、犯的守则的话,今日出家便应取消「受戒」的项目了。又缘于一般人不了解清规,因此社会中人遇上比丘有无行的表现如对俗家妇女口出绮语等,大家便骂他「不守清规」,实则他是「不守戒律」。倘使当寺院委他担任厨务却不去烧饭;委他清洁大殿却不扫地之类,方属「不守清规」!

  第三,戒律是西天传来的圣典不可增减其中一条戒规,这点前面已交代过了。清规则不然,它是华夏沙门自订的守则,可以视需要而有所增减,因此现存的各种「清规」,其规条的数目不同,今列举如下:

  (一)《禅门规式》是百丈禅师手订的「清规」74,仅有十项规则。75

  (二)北宋释宗赜撰于北宋徽宗(1101~1125在位)崇宁二年(1130)的《禅苑清规》(卍字续藏第一一一册),共有七十七项规则。

  (三)南宋释惟勉于度宗(1265~1274在位)咸淳十年(1274)的《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卍字续藏第一一二册),共有五十九项规则。

  (四)元释弋咸(约1278~1311)的《禅林备用清规》(卍字续藏第一一二册),共有九十七项规则。

  (五)元释明本撰于元仁宗(1312~1319在位)延佑四年(1317)的《幻住庵清规》(卍字续藏第一一一册),共有十项规则。

  (六)元释省悟于元泰定帝(1324~1328在位)泰定元年(1324)的《律苑事规》(卍字续藏第一O六册),共有一百四十二项守则。

  (七)元释德辉的《敕修百丈清规》,共有九十一项守则。

  据上所举,知清规可随着实际需要而增减,如(六)有一百四十二项守则之多,而(一)与(五)则仅有十项,较之戒律条文的不得增减,运用起来灵活多了。

  第四,前面说过,中国佛寺的行政结构不似天竺的简单,故律典不能提供如何管理一家华夏寺院行政的数据。因此清规实行之后,不特禅宗寺院景从,连律宗的寺院亦加效法,如《律苑事规》的出现,便缘于撰人省悟律师无法在律典或律疏中觅得一套管理华夏寺院的方法,故不得已套用清规的模式来编纂律宗的「事规」75。

  既然连律宗也采用清规的模式来管理本宗的寺院,说明这套禅宗自行在华发展出来的寺院行政规划有它的实用价值,因此仕邦认为若有意对戒律加以整顿和改进,则不能因清规非出佛制而漠视它!

  至于《律制生活》的其他讨论,仕邦不能再提出什么刍荛之见了。

  第四节《戒律学纲要》与《菩萨戒指要》对大乘戒的鼓吹

  前面说过,圣严博士在《纲要》中讨论大乘戒的部分占相当的比重,而后来更有《菩萨戒指要》76一书,专为弘扬大乘戒而撰写。仕邦未研究过大乘戒,对此不能置一词,然而若从小乘戒在华弘扬不易的角度看,则严公的大士用心;在今日弘扬大乘戒的意义,尤能显现其不凡。

  本文前面的讨论,屡屡触及了小乘戒在华实践所遇到的种种困难,尤其这套守则是据印度的生活环境制订,不合华夏环境的问题。然而在前面的讨论之中,未举出依律而行的寺院日常生活底例子,因此在这里要作一交代。

  依律而行的寺院生活应该以西方的僧伽日常生活作标准。据唐代义净三藏(635~713)依西行求法时所见的印度和东南亚各佛教国的寺院日常生活情况写成的《南海寄归内法传》(以下简称「内法传」,大正藏编号二一二五)所述,有如下华僧不以为然的情况。《内法传》卷一〈受斋轨则〉略云:

  西方赴请之法,施主预前礼拜请僧。斋日,僧徒(盛食用)瓦器未曾用者,既被用讫,弃之坑堑。为其受触(「触」即弄脏),不可重收。故西国路旁设义食处,残器若山,曾无再用。(页209上)

  这里说施主请僧赴斋之时,僧徒用过的瓦制食器在食后便要弃去不再用,因此曾施食之处的路旁,用过的瓦器堆积如山。习惯讲节俭的华僧遇此情况,心里不免会嘀咕:「瓦器清洗之后,不是可以再使用吗」的惋惜!

  同书卷二〈便利之事〉略云:

  便利之事,取触瓶,添水令满,持将上厕,闭户遮身。(便利后)须将左手,先以水洗。既洗净了,还将右手,提瓶而出。(页218上-中)

  上述引文,依字面难以知所述为何?幸好仕邦曾在新加坡南洋大学执教六年,在这期间知道一些当地马来人和印度人的生活习惯。再者,曾在民国六十三年(1974)左右率上述大学历史系同学到印度尼西亚国的爪哇岛和峇里岛两地考察二周,因此能够对此加以解答。

  原来印度人和马来人都仅以右手将饭菜抓入口中进食,左手则用以在「便利(大便)」之后清洁之用。他们先以左手的手指揩擦肛门,将余粪清出,再用水淋洗手指冲去粪迹。这种上便所方式,华僧岂易受得了?因此义净在同书同卷中提出:「必用故纸(揩粪),可弃厕中」(页218中)的变通办法。

  《内法传》同卷〈洗浴随时〉略云:

  (天竺僧徒)每日,日之中,不洗不食。又复所住之处,极饶池水,或宽一亩、五亩,于其四边,种多罗(Pattra)树。池皆承雨水,湛若清江。每至晨时,僧徒皆自持浴裾,俱出寺外,散回诸池,各为澡浴。(页220下)

  这里说在印度的寺院每晨洗浴后方进食。而承接雨水作水源的浴池都在寺外,因此沙门洗澡之前要穿上浴裙以免下体为他人所见。按,穿上浴裙而洗澡,是颇不舒服的,华僧或会感到不习惯。同书卷三〈除其弊药〉略云:

  病发即服大便小便,疾起便用猪粪猫粪,或堈盛瓮贮,号曰龙汤,虽加美名,秽恶斯极。以其臭秽,非病不听(服)。(页225上)

  据此,知道印度僧侣若生病,要服用大小便甚或以猪、猫粪所作的「龙汤」,连《内法传》撰人义净亦称「秽恶斯极」,华人又何能接受!何况华夏沙门的医药知识发达,77遇此当生恶感!

  以上略举一二,限于篇幅,无暇细论。自视为大乘根器的禹域沙门读了《内法传》,知道「如法」的寺院生活原来应该如此,自会增加他们对戒律的反感,因而导致了律学的消沉。

  再者,圣严博士指出「小乘重在戒行」78,缘于着重沙门的行为,因此开列了比丘有二百多条戒规,比丘尼有三百多条,而且订下犯了不同戒规的不同罚则。

  既然有了不同的戒规,而且戒规与戒规之间会有模糊地带,如前面讨论过的「偷兰遮」罪,依道宣《南山钞》的解释,便属于模糊地带,因此任何律典都未载犯此罪如何处分,这缘于它要经僧团依实际情况议定应属被逐出佛门的波罗夷罪还是较轻的其他罪。足以犯戒沙门便会像俗世人的走法律漏洞来逃避处分。《高僧传》卷十一〈梁京师建初寺释僧佑传〉略云:

  释僧佑(445~518),年十四投法达法师,(法)达亦戒德精严,为法门梁栋。及年满具戒,初受业于沙门法颖(416~482),颖既一时名匠,为律学所宗,(僧)佑遂大精律部。今上(粱武帝,502~549在位)深相礼遇,凡僧事硕疑,皆敕就(僧佑)审决。(页402下)

  传称僧佑精通律学,因此梁武帝遇上「僧事硕疑」之时,都下旨将这佛门的大疑难问题79交由佑公去「审决」。然则这些疑难问题,必然包括戒律条文上的争执。可惜史阙有间,僧史不愿记载寺院遇上因戒规问题而相持不下的情况,故我们无从知道。

  更有进者,缘于时势推移,二千年前所订下的戒律已不能应付现今的各种情况了。举个例说,民国六十三年(1974)左右,星洲南洋大学有同学组团到泰国访问,回来后告诉仕邦说他们看到泰国的比丘在寺院内抽烟,问我这样是否违反戒律?虽然那时候仕邦对律学所知有限,但也明白这是戒律管不到的问题。因为佛陀制戒之时,整个亚洲地区都未知有「烟草」这一事物,是以律典仅明志出家人不许饮酒而未说不许吸烟。于是即使泰国有僧王管治全国僧伽,他也无法依据戒律来禁止属下的比丘手拈烟卷!

  走笔至此,不禁更觉得百丈清规的灵活性了。前面说过,清规是可以随着僧团的实际需要而增减其规则的。虽然说《敕修百丈清规》在明代成了定本;而清代仍之。80但此书在元朝末代修成,到了清代中叶,也经历了近五百年,它的内容已有点不合时宜了,因此清僧仪润在宣宗(1821~1850在位)道光三年(1823)撰成《百丈清规证义记》(卍字续藏第一一一册),借着替《敕修百丈清规》作注解(批注低两格排印)而补充德辉书的不足。其中有一项重要的补充是:

  不许吃烟。(页295正面)

  有了这一补充,则烟草虽然在明代已由欧美传入,而沙门若手拈一卷淡巴菰,僧团便可引用这条新订的清规来加以制止。甚至鸦片战争前后,也可引用这条来制止佛门中害群之马的吸食鸦片烟!

  缘于在华推行戒律有上面一再讨论过的种种问题,而改革戒律又谈何容易,因此圣严博士在如今提倡大乘戒,足见其谋事深远。

  何则?严公指出「菩萨戒重在戒心」81,即受持菩萨戒的人,不论僧俗,只要一旦心起妄念,如见色起了淫心,见财物起了盗心等马上自行加以警觉,先将妄念抑制,然后用善心加以消弥,不必再检讨自己犯了哪一条戒规?要不要向僧团集众忏悔?82因此,大乘戒的圣典,都不设有戒规和罚则,83因为修持大乘戒的人,不需要这些东西。

  大乘戒既然能令修持的人自我检勒,不设戒规加以束缚,在现今小乘戒律不行的时代,倘使菩萨戒能够推广于宇内,沙门知道随时警觉,检勒自己的身心,则不啻是改革戒律之前的最佳暂代品。何况,俗家人也可以受持菩萨戒,成为向善之人,而圣严博士近日提倡两项运动——「人间净土」和「心灵环保」,要从「心灵改革」方向改善人心和社会风气,一旦菩萨戒能够风行,则严公上述两宏愿将有完全实现的一天,谨在此予以至诚的祝祷!

 
 
 
前五篇文章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四)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三)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二)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一)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正信的佛教》(八)

 

后五篇文章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六)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七)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八)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九)

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浅论释圣严博士的律学与史学》(十)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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