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嘉陵:做个喜悦的人-念处今论 十一、不要轻易地作价值评判——法念处修行的诀要(7)
人对“法”的执著,也就是人对自己见解及观念的执著。它是一切执著“背后”真正的执著,亦即所有的执著若追根到底,一定会发现到一个“见解”上的执著。这也就是为什么佛会把众生一切的烦恼执著最后归为一样东西——痴,也就是无明——的原因。
许多人类的思想家都有这个想法,认为世界上一切纷争冲突背后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人类有不同的见解与思想。而所有战争的背后,都有一些双方见解上的不同作真正的推动力。
事实上这一个思想是颇深刻,而且和佛学中讲的理则颇相似的。只是化学对事情看得更深,能洞穿人类的一切贪瞋行为背后真正的本源——无明。
简单地说, 个人如果对该见到的事实见不到,就是无明。就好像一间屋内若没有光线,就看不见屋内的情形。例如一个好发脾气的人,老是在事后才见到自己脾气很坏。以佛法看这就是无明。因为他没有能用四念处的修行在当时就看出自己真实的情形。这是一个较浅显“无明”的例子。
而如果要讲到无明的甚深处,就会讲以人的我法二执及“自性见”等佛学中较深的理论。我不想在本章中对这些理论作太多发挥。在本章中我主要想讨论的,是人对见解的执著,尤其是因见解而生的价值观念,及讨论若未能由这些价值观念中超脱出来,会对四念处的修行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感性层次的执著像一阵“风”,是可强可弱、可广可狭的,它是一个“情执”。但这阵风是朝什么方向吹,却是被知性层次的执著,即一些“见解”所决定的。我们可把人对见解的执著称作“法执”或“见执”。
天下没有没有方向的风,风若没有了方向就不是风了。同样的,天下也没有没有“对象”的情执,就好像谈恋爱一定要有对象。就算是“自恋”也是有对象的,而对象就是自我。决定情执的对象的东西,就是“见”。
修四念处若没有看出这一个层次,还不能算深入。未看出生命中这一个事实的人,讲什么“不二法门”都只是玄学罢了!
人若能了知了这个道理,就会知道法念处的作用及重要性了。能依此再修行,所生的慧才实在,不会只是华丽的心之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