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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一、破大自在天等执(注解) |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一、破大自在天等执(注解)
注解 1 “莫醯伊湿伐罗”,梵文为“mahewvara”。 2 “摩醯伊湿伐罗”,梵文为“makewvara”。 3 “佛陀”,梵文为“buddha”。 4 “言”字,《金藏》无。 5 “抱徒憨”,梵文为“bauddha”。 6 《瑜伽论》卷七初云: 犹如有一,或沙门或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凡诸世间所有士夫补特伽罗所受,彼一切或以自在变化为因,或余丈夫为因,诸如是等。谓说自在不平等因论者,作如是计。......世间诸物必应别有作者、生者及变化者,为彼物父,谓自在天,或复其余。 《俱舍论光记》卷二十九云: 如涂灰外道﹝梵文为“bhasman”﹞,执自在天是作者等,能生诸法。 《释外道小乘涅槃论》说二十种外道中第十二云: 问曰:何等外道,说见自在天造作众生名涅槃?答曰:第十二外道摩陀罗论师﹝梵文为“mathura”﹞言:那罗延论师﹝梵文为“narayana”即“visnu”﹞说我造一切物,我于一切众生中最胜;我生一切世间有命无命物;我是一切山中大须弥山王;我是一切水中大海;我是一切药中榖;我是一切仙人中迦毗罗﹝梵文为“kapila”﹞牟尼。若人至心以水、草、华、果供养我,我不失彼人,彼人不失我。摩陀罗论师说:那罗延论师言一切物从我生,还设彼处,名为涅槃,是故名常,是涅槃因。 7 “其”字,《金藏》无。 8 “非”,即破。 9 《枢要》卷上云: 破大自在天中,论文四因,如次以下难于上宗。然更互为因,一因难三宗,亦得。如理应知。 10 除第一量上因下宗。 11 即上因下宗。 12 “此”字,《金藏》有,余无。 13 谓:何不于一切处能生诸法? 14 《瑜伽》卷七﹝《显扬》卷十同﹞云: 又汝何所欲?此所出生为唯大自在为因?为亦取余为因耶?若唯大自在为因者,是则若时有大自在,是时则有出生;若时有出生,是时则有大自在;而言出生用大自在为因者,不应道理。 15 “乐”字,《金藏》无。 16 《金藏》作“唯”,余作“虽”。 17 “起”字,《金藏》误作“之”。 18 “故”字,《金藏》无。 19 十六异论从《瑜伽》卷六起,但第七“自在等作者论”则见《瑜伽》卷七。《显扬》亦见卷十。 20 《瑜伽》卷七中有云: 若言亦取余为因者,此唯取乐欲为因?为除乐欲,亦取余为因?若唯取乐欲为因者,此乐欲为唯取大自在为因?为亦取余为因耶?若唯取大自在为因者,若时有大自在,是时则有乐欲,若时有乐欲,是时则有大自在,则应无始常有出生!此亦不应道理。若言亦取余为因者,此因不可得故,不应道理!又于彼欲无有自在,而言于世间物有自在者,不应道理! 21 “梵”,谓大梵天,梵文为“maha brahman”。色界十八天之一,属初静虑。 22 “梵王”,梵文为“brahmaloka”。 23 “此”,即梵。 24 《释小乘外道涅槃论》出二十种外道中第四云: 问曰:何等外道说梵天是涅槃因?答曰:第四外道围陀论师﹝梵文为“vedacarya”﹞说:从那罗延天﹝梵文为“narayana”﹞脐中生大莲华,从莲华生梵天祖公,彼梵天作一切命、无命物。从梵天口中生婆罗门﹝梵文为“brahmana”﹞,两臂中生刹利﹝梵文为“ksatriya”﹞,两髀中生毗舍﹝梵文为“vaiwya”﹞,从两脚跟生首陀﹝梵文为“wudra”﹞。一切大地是修福德戒场,生一切华果,以为供养;化作山野禽兽、人中猪、羊、驴、马等,于界﹝疑“戒”﹞场中杀害,供养梵天,得生彼处,名涅槃。是故围陀论师说梵天名常,是涅槃因。 25 《释小乘外道涅槃论》说第十七外道云: 问曰:何等外道说诸物皆是时﹝梵文为“kala”﹞作,名涅槃?答曰:第十七外道时论师作如是说:时熟一切大,时作一切物,时散一切物。是故我论中说:如被百箭射,时不到不死,时到则小草触即死。一切物时生,一切物时熟,一切物时灭,时不可过。是故时论师说:时是常,生一切物,名涅槃因。 26 “方”,梵文为“pradewa”。 27 道邑《义蕴》云: 此与胜论实句时、方同实有体,是一、常、遍,但能生义别,故此破之。 《释外道小乘涅槃论》说第二外道云: 问曰:何等外道说方名涅槃?答曰:第二外道方论师说:最初生诸方;从诸方生世间人;从人生天地;天地灭没,还入彼处,名为涅槃。是故方论师说方是常,是涅槃因。 28 “本际”,梵文为“purva koti”。 29 见慧远《大乘义章》。 30 《释外道小乘涅槃论》说第二十外道云: 问曰:何等外道说见有无物是涅槃因?答曰:第二十外道本生安荼论师﹝“本生”即“本际”、“安荼”(梵文为“indra”)﹞说本无日、月、星、辰、虚空及地,唯有大水。时大安荼﹝梵文为“mahendra”﹞生如鸡子,周匝金色。时熟,破为二段:一段在上,作天;一段在下,作地﹝如此方盘古开天辟地说等﹞。彼二中间,生梵天,名一切众生祖公;作一切有命无命物。如是有命无命物散没彼处,名涅槃。是故外道安荼论师说大安荼出生梵天,是常,名涅槃因。 31 “自然”,梵文为“anabhoga”。 32 《释外道小乘涅槃论》云: 问曰:何等外道说一切物自然而生,名涅槃?答曰:第十六外道无因论师作如是说:无因﹝梵文为“ahetu”﹞、无缘,生一切物。无染因,无净因。我论中说:如棘刺针无人作,孔雀等种种画色皆无人作,自然而有,不从因生,名为涅槃。是故无因论师说自然是常,生一切物,是涅槃因。 《瑜伽论》卷七说“十六异论”中第十一“无因见论”云: 见不相续以为先故、诸内外事无量差别种种生起,或复有时见诸因缘空无果报,谓见世间无有因缘,或时欻尔大风卒起,于一时间寂然止息;或时忽尔瀑河弥漫,于一时间顿则空竭;或时郁尔果木敷荣,于一时间飒然衰悴;由如是故,起无因见,立无因论。 33 “虚空”,梵文为“akawa”。 34 《释外道小乘涅槃论》说第十九外道云: 问曰:何等外道说见无物为涅槃因?答曰:第十九外道口力论师﹝梵文为“vag bali”﹞说虚空是万物因。最初生虚空;从虚空生风;从风生火;从火生暖;暖生水;水即冻凌,坚作地;从地生种种药草;从种种药草生五榖;从五榖生命。是故我论中说:命者,是食。后时还没虚空,名涅槃。是故外道口力论师说虚空是常,名涅槃因。 35 “我”,梵文为“atman”。 36 《义演》、《金藏》作“一”,余误作“亦”。 37 见《瑜伽论》卷七、《显扬论》卷十。 38 “等”,取《释外道小乘涅槃论》尚有水﹝梵文为“jala”﹞、风﹝梵文为“vayu”﹞等计。 39 “十一”字,应作“九”。 40 “十二”字,应作“十”。 41 “大”字,应作“异”。 42 见《广百论释论》之〈破常品〉、〈破我品〉,及〈破见品〉,以及提婆《释外道小乘涅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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