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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二·十七、明熏习 |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二·十七、明熏习
【论文】 二·三○二 内种必由熏习生长,亲能生果,是因缘性。 【疏翼】 第一以出体等十门分别中,第十门四缘分别。文分为三:一、内种为因缘,二、外种为增上缘,三、外共相器为内种果。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次第十、四缘分别。 辨内外种因、非因缘,熏、不熏别。内种是因缘,必由熏习,方能生果;法尔种子,必由熏长,方能生果。故新熏1熏生方能生果,有情法故。 【论文】 二·三○三 外种熏习,或有或无,为增上缘,办所生果。 【疏翼】 第十门四缘分别中,解外种为增上缘。 【述记·卷十四】 无性《摄大乘》第二卷说:如从其炭、牛粪、毛等,如次生苣胜、青莲根,及蒲。非苣胜等与炭等俱生俱灭互相熏习,而从彼生,名无熏习。如苣胜与华等俱生俱灭,由熏习故,生香气等,名有熏习2。外种不定,内则定熏,故外种子,既唯现行,“为增上缘,办所生果”。 【论文】 二·三○四 必以内种,为彼因缘,是共相种,所生果故。 【疏翼】 第十门四缘分别中,第三外共相器为内种果。 【述记·卷十四】 此、显外种非无因缘。 从内共相种子生故,如《摄大乘》,自广分别3。 【疏翼】 以上第二广释中,第一以出体等十门分别种子讫。 【论文】 二·三○五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 【疏翼】 第二广释中,第二辨熏习相。 【述记·卷十四】 自下第二、解熏习义。于中有三:初、总问,次、略答,后、广辨。初问起也。 【论文】 二·三○六 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 【疏翼】 第二解熏习义中,第二略答。 【述记·卷十四】 此、标具义释熏习名,略答所问。 “熏”者,发也,或由致也;“习”者,生也,近也,数也。即发致果于本识内令种子生4,近令生长故。 此、略标有三:一、所熏四,二、能熏四,三、“令种生长”名熏习故。 【论文】 二·三○七 何等名为所熏四义? 【疏翼】 第二解熏习义中,第三广辨。 【述记·卷十四】 此下、广辨也。于中有三:初、辨所熏具缘多少,二、辨能熏具缘多少,三、释熏习义等。初中有三:初、问,次、答,后、结。此即初也5。 《摄论》6第二亦有此文,然少不同,随处应辨。 然五聚法:第一、简色法及七识俱心所法等,第二、简佛果等善法,第三、简无为及不相应、俱时心所,第四、简别异身同时许可熏义。《摄论》无者7,一一披对,方知差别。 【论文】 二·三○八 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 【疏翼】 第一辨所熏具熏多少中,第二答。于中分四:一、辨坚住性,二、辨无记性,三、辨可熏性,四、辨与能熏共和合性。初中又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四】 此第二、答也。 从无始之始至究竟之终,一类之性相续不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8。 【论文】 二·三○九 此遮转识,及声、风等,性不坚住,故非所熏。 【疏翼】 第一辨坚住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遮七转识及彼心所。 此中“识”言,摄心所故,即末那9等,皆名转识。若许持种,初地见道无漏心时,应失一切有漏种子。“声、风等”者,即遮根、尘、法处色等。生无色界,色即无故;入灭定等,心亦无故;名“性不坚”。 此中,何故但言风及声? 间10断相显故,非谓此中色等不说11,此《摄论》12无13。 此简经部色、心可熏14,不坚住故15。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一辨坚住性讫。 【论文】 二·三一○ 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气,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二辨无记性。于中分三:一、简自,二、遮他,三、如来带旧非新。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若坚故、可熏,佛本识16既坚,应是善等性,许亦可熏?若法平等、无所违拒善恶习气,乃可受熏,无记不违善恶品故。 【论文】 二·三一一 此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所熏。 【疏翼】 第二辨无记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如沉麝等”,及“如蒜薤等”17,皆不受熏。亦如舍行之人,体性宽容,即能纳事。若聪明、恶性,皆不能容。且如善性,非直唯违不善,亦自违善。如沉不受檀等香故,恶等亦尔,故不可熏。而无记性,不违善、恶,如舍行人18不违事故。 亦遮识类善等受熏,第七识内并非所熏,此同于后19唯是无覆无记中释20。 【论文】 二·三一二 由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疏翼】 第二辨无记性中,第三如来带旧非新。 【述记·卷十四】 由此,无记方受熏故,如来第八无漏净识,唯在因中曾所熏习,带此旧种,非新受熏。以唯善故,违于善等,如沉香等故。此《摄论》无,简与《佛地》同,说为不熏21。 熏时何过? 违拒法故,有增减故,善圆满故,有优劣故,不可受熏。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二辨无记性讫。 【论文】 二·三一三 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三辨可熏性。于中分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若无记性,及唯坚故,即是所熏,本识同时想等五数,及虚空等,应是所熏。 若法为王,而体自在,不依他起。“性非坚密”,体是虚疏,易可受熏,非如石等,是可熏习。若不坚密,有虚疏故,可容种子,坚密不然22。 【论文】 二·三一四 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熏。 【疏翼】 第三辨可熏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本识俱时心所五数,体非自在,依他生起23,故非所熏。王虽要有心所方起,不言“依他”,得名王故,是自在义,此《摄论》无24。 受熏何妨? 如下25“触等亦如是”中解,亦遮无为——以坚密故,不受熏习,如坚石等。故虚空等,不可熏习。 若尔,识上生等假法,应可受熏!今依他摄,自无实体,依实说假故。 又此应言:若非坚密、有体、自在,乃可受熏。初简无为,次简假法,后简心所。此遮无为、假法、心所——依他、坚密——故非所熏。不是说者26,拟今说故,又此不言实有体者,假法先无,更何须简? 若尔,空等无为如何?若言真如,即非无记。言非择等假,同生等假法27不论。由此,故应第一说善。无明熏真如,由此,知非也28,亦遮熏于假识类等29。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三辨可熏性讫。 【论文】 二·三一五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所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中,第四辨与能熏共和合性。文分为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若可熏习即是所熏,亦应异身得成熏习! 所、能和合,是相应义。若同一时、同一处所,所熏之体非即能熏;亦非全相离——在他身上识——为能熏等30。 【论文】 二·三一六 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所熏。 【疏翼】 第四辨与能熏共和合性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此遮他身,许为可熏31,及刹那前后不俱相应故,无和合义,故非所熏。异经部师前念之识熏后念类32。 【疏翼】 以上第一辨所熏具言多少中,第二答何等所熏四义讫。 【论文】 二·三一七 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疏翼】 第一辨所熏具言多少中,第三总结上文。 【述记·卷十四】 第三、结也。 唯第八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是同时五心所等,及余转识。 言“异熟识”者,正是熏位故。若言现行熏种异时,如何释此33?故知即以此义为正。其无姓人,此第七识,四义具足,何不受熏?以染34、无记,违善、恶品,今言“无记”,唯无覆无记。 此所熏中,何故坚者,乃名受熏? 以诸色等,生无色界;诸转识等,入无心定等;无法持诸种子故。若二俱持,即成一种生二芽过35,如后当破36。 何故善等不能受熏?不含容故37,如沉香等,如文自解。 何故假法、心所、无为不能受熏? 以无体故,不自在故,非可熏故,不能持种。 问:如瓶能持物,假法何不然? 答:不然。总假不能持,别色38等能持。以别成总,说瓶能持,瓶体即是实色等故39。诸不相应,即色、心等故,如色等不能持种,亦不受熏。 若尔,本识上假物生等,应能受熏? 实,已受熏,何须假法? 如碍于心,假法亦得,如受于熏,假法应得! 若假说者,亦得受熏。唯自体分能受余熏,如上心所,不能受熏,如下40“触等亦如是”中说。 何故不知合,不得为所熏? 若尔,便有熏他身! 熏他身,有何过? 即自作罪令他受果!他身中有业种子,自受果故,或凡夫熏阿罗汉等! 故要四义,简持如右。此则《摄论》41虽有,未能有此差别。 【疏翼】 以上第三广辨熏习义中,第一辨所熏具缘多少讫。 【论文】 二·三一八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 【疏翼】 第三广辨熏习义中,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文分为三:初,问,次,答,后,结。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唯能熏四义,诸论所无,依前标问。 【论文】 二·三一九 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长习气,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中,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于中分四:一、辨有生灭,二、辨有胜用,三、辨有增减,四、辨与所熏和合而转。初中分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四】 即前六义简无为因42,以有作用,故方能熏,犹如种子有生灭用,故能生果。 【论文】 二·三二○ 此遮无为,前后不变、无生长用,故非能熏。 【疏翼】 第一辨有生灭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此、简法也。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一辨有生灭讫。 【论文】 二·三二一 二、有胜用:若有生灭,势力增盛,能引习气,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二辨有胜用。文分为三: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胜用有二:一、能缘势用:即简诸色为相分熏,非能缘熏。二、强盛胜用:谓不任运起。即简别类异熟心等,有缘虑用,无强盛用;为相分熏,非能缘熏。 由斯,色等有强盛用,无能缘用;异熟心等,有能缘用,无强盛用;不相应法,二用俱无,皆非能熏。即胜势用,可致熏习,如强健人能致功效故。第八俱五心所等,亦非能熏,若为他缘,一切无过。此中总言,意说如此。 【论文】 二·三二二 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故——非能熏。 【疏翼】 第二辨有胜用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心所等”者,“等”彼相分,或六识中异熟生无记。此举第八“异熟心、心所”,“等”六识中业所引者。非谓一切异熟生心、法执等类,皆不能熏43,唯业所感异熟心等二种44,所生无胜用故;或此法尔皆非能熏,以无用故。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二辨有胜用讫。 【论文】 二·三二三 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可减,摄植习气,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三辨有增减。于中有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第七末那至无漏位,亦有增减,因中无漏为例,并然。可致上、中、下种子故45。要如利根,能断于善,得果亦疾,余则不然。或能刚、能柔,乃能致果,非余中物及平等物。 【论文】 二·三二四 此遮佛果圆满善法——无增无减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圆满,前后佛果,应有胜劣。 【疏翼】 第三辨有增减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佛四智品,非能熏习。 若佛能熏,有何过失? 更增新种,便非圆满,诸佛有胜劣、功德多少故。 【疏翼】 以上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三辨有增减讫。 【论文】 二·三二五 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若与所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能熏。 【疏翼】 第二答何等能熏四义中,第四辨与所熏和合而转。文分为二:一、简自,二、遮他。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要同时、处46,方是能熏,如所熏说47。 【论文】 二·三二六 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能熏。 【疏翼】 第四辨与所熏和合而转中,第二遮他。 【述记·卷十四】 非前后刹那,及与他身能熏自识,不和合故。“和合”即是“相应”异名,如“生”名“起”。 现行熏种,若说异时48,如何释此? 无姓有情,此第七识毕竟无有动转之时,缺无第三——有增减——应非能熏! 此有二释:一云:此亦不然。无始以来我执增长,刹那刹那现种增长,非是不增。如邪见等,虽言一品,亦有异故49。四义具足。如无分别智入见50以去,渐渐增长,非谓体大,名为增长,但加明利,此亦如是。从无始来行相转暗,坚执不舍,故名为增,然极难也51。 二云:亦有增减。欲界为粗,乃至非想为细,地系差别,粗细不同,生下上时,亦有转动,有增减故。 问曰:既尔,何故论说与有顶地下下品道一时顿断52? 答曰:不然。岂以断同,便无九品?如三界中见道烦恼,一时顿断,有九品故。 此障见道,彼障非见,何以为证? 答曰:若尔,如修道中顿超二果,从预流者至阿罗汉,以欲界中初品烦恼乃至与有顶初品烦恼一时顿断,岂品类同耶? 问:彼由加行,故令顿断,此不然者! 答曰:若尔,菩萨第十地顿断修道烦恼,应无九品!若以烦恼不障地故、唯障无学、作意留故,一时顿断者,以前顿断。有得义不53?今此第七唯障无学,不障有学,故金刚心一时顿断,非无九品。 问曰:若尔,应离此地,即断第七!以九品故。 答曰:不然。如菩萨十地所断所知障,一一地通三界所断,岂无多品54?又如菩萨生上,不断下惑,不障彼者,此例应然!不障有学,虽离此地,故不能断,要至无学方却断下55。 问:若有九品,何故名“一类”? 答:“一类”有多义:一、三受不易,二、三性不易,三、境界不易,四、相续不易。故未转前,名为“一类”,非无九品名为“一类”。由此义故,却成无始乃至今日,今日为增。前解方成56。 若以无姓有情,第七是有姓种类,故有增减者57,不然。佛果七识,因七之类,亦应能熏!若以有漏无漏为论,不可例者,亦可有姓无姓为例,不应种类彼可名熏。论58言第七“与有顶地下下烦恼”等者,同障无学,名“势力等”。金刚心中一时顿断故,名“势力等”。非谓品同,名“势力等”。 又如初地所断所知障,乃通三界,不妨欲界初品所知障,通障十地,十地别断。岂以多品断故,障即品多;一品障故,便无品类?故知59但约60能障此者,证此即断,不须论品。 此中前61四,准所熏中,一一皆应寄问征起,然后牒论。 【疏翼】 以上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中,第二答能熏四义讫。 【论文】 二·三二七 唯七转识及彼心所,有胜势用,而增减者,具此四义,可是能熏。 【疏翼】 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中,第三总结上文。 【述记·卷十四】 总结也。 即能缘中七转识、心所等,为能熏。 若为相分,何法为障? 即第八识为六、七识之所缘,故为相分熏。 何分为能熏? 唯自体分,如自体分唯受熏故,见分体故。 【疏翼】 以上第三广辨熏习中,第二辨能熏具缘多少讫。 【论文】 二·三二八 如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俱灭,熏习义成。令所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胜,故名熏习。 【疏翼】 第三广辨熏习中,第三释熏习义。 【述记·卷十四】 后、释熏习义。于中有三:初、解熏习义,次、显法体多少,后、明因果。此即初也。 要俱生灭,熏习义成。非如种生芽62许异时生故,不俱时有,故知色法无俱有义。唯华熏苣胜同生、同灭,故以为喻。《摄论》63喻如内熏习等64。 【论文】 二·三二九 能熏识等,从种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果同时。 【疏翼】 第三释熏习义中,第二显法体多少。 【述记·卷十四】 下、显法体。初、法,后、喻。此举法也65。 【论文】 二·三三○ 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亦如芦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时,理不倾动。 【疏翼】 第二显法体多少中,第二举喻。 【述记·卷十四】 初、举三法喻,喻三法体;后、举二法喻,喻因果义。种现二义,其文可解66。 何故无有四法,新种生现耶? 心等67一时,不可并故。又生彼缘,未和合故。若许生者,便无穷故,不可此时遂生现行。不同经部因果异时,故说俱时,理不倾动。 【疏翼】 以上第三释熏习义中,第二显法体多少。即唯三法:种、现、种讫。 【论文】 二·三三一 能熏生种,种起现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 【疏翼】 第三释熏习义中,第三明因果。于中分三:一、如俱有生士用,二、如同类生等流,三、现种互为因缘。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四】 下、明因果。 能熏成种,种生现行,如小乘俱有因与俱有法为其因故。以种望现能熏心等,更互皆得。即约同时士用果说68。 本种与现,唯作因缘;现行望种,亦唯因缘。偏望为因缘,非说现行与本有种,为因缘也。此以大乘俱有因与此69相似,言“如俱有因”是因缘摄。非大乘中,许彼现行俱有因法是因缘义。《显扬》破故70。然《摄论》71第二72,亦说为因缘,即是本识73,同此无妨。如彼俱有因体,不成俱时为因故。以彼俱有因义,亦有现行不能熏故74。下四缘中,自当料简75。 【论文】 二·三三二 种子前后,自类相生,如同类因引等流果。 【疏翼】 第三明因果中,第二如同类生等流。 【述记·卷十四】 种子望种,大乘为同类因。亦如于彼76现望于现,非现望现为因缘摄同类因也。以疏远故,非亲近故。此等诸文,《摄论》皆有77。 【论文】 二·三三三 此二于果,是因缘性。除此余法,皆非因缘,设名因缘,应知假说。 【疏翼】 第三明因果中,第三现种互为因缘。 【述记·卷十四】 除此,余法七转识等名为因缘。彼《对法》第四,十二缘起皆名因缘78,应知假说。非实因缘,非办体故,非亲近故。 【疏翼】 以上第二广上三相,即广一切种子相中,第二广释讫。 【论文】 二·三三四 是谓略说一切种相。 【疏翼】 第二广上初能变三相中,第三广一切种相,其中第三,总结上文。或初二行颂半﹝第二颂后半及第三、第四颂﹞本颂以十门解释中,总结第三段因相,即谓一切种门。 【述记·卷十四末】 此、总结上第三段也。 【疏翼】 以上依本颂分十门中,第三门明一切种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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