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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七·八、分别八识一异 |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七·八、分别八识一异
【论文】 七·一八○ 是故八识,一切有情,心与末那,二恒俱转;若起第六,则三俱转;余随缘合,起一至五,则四俱转,乃至八俱;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疏翼】 第二长行释十四颂半﹝从第二颂下半至第十六颂﹞三种能变识中,第二总为分别八识一异等义。 【述记·卷四十一】 自下第二、总为分别。于中有三:一、明俱转,二、问答分别,三、一异分别。此即初也。因辨六俱,便1说八俱转,文易可知。如五十一、七十六2说3。 【论文】 七·一八一 若一有情多识俱转,如何说彼是一有情? 【疏翼】 第二总为分别中,第二问答分别。依次有五重问答,分五,此第一重问答。于中分三:一、发智本师难,二、论主返质,三、依共许通。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自下第二、问答分别。于中有五问答,大意差4别,则六5。此第一问也。 “情”者,识故。既有多识,应是多情!即萨婆多等发智本师6难。 《发智论》7说:云何不现在多识俱转?答:识是情依8,依识立情;不可一时有二识起9,故此论文——《发智》——根本萨婆多义。 【论文】 七·一八二 若立有情,依识多少,汝无心位,应非有情。 【疏翼】 第一重问答中,第二论主返质。于中分二:一、无心位应非有情质,二、他界心起应非本有情质。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论主质曰:汝“立有情,依识多少”,入无心定等位,“应非有情”,以无识故。 【论文】 七·一八三 又他分心现在前位,如何可说自分有情? 【疏翼】 第二论主返质中,第二他界心起应非本有情质。 【述记·卷四十一】 却难外曰:如欲界有情,若起10上他界分,他无漏分心现在前位,如何可说自分欲界有情?乃至无色界亦尔。 【疏翼】 以上第一重问答中,第二论主返质讫。 【论文】 七·一八四 然立有情,依命根数,或异熟识,俱不违理。 【疏翼】 第一重问答中,第三依共许通。 【述记·卷四十一】 既双质已,今为正通。 “依命根数”,顺正理师11义12。 “情”者,是识。命根能有情13识,名为有情。设无心时,命根尚在,能有前后识故。 今则不然。能有现在第八情故,如前第一卷解14。此共小乘所许为论。或有第八异熟识义,此不共所许,前第三云:唯依第八立有情故15。 初、是种子假立,后、是现行实法。依二多少,立为有情,俱不违理。以一切时唯有一故。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分别中,第一重问答讫。 【论文】 七·一八五 一身唯一等无间缘,如何俱时有多识转? 【疏翼】 第二问答分别中,第二重问答。于中分二:一、外人难,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次下16第二、外难曰:一有情身,一等17无间缘,如何俱时有多识转?不尔,一念多无间缘! 【论文】 七·一八六 既许此一引多心所,宁不许此能引多心? 【疏翼】 第二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下、答,有二:初、质,后、解18。 论主却难云:如汝且许一眼识为缘,能引多心所果生,宁不许此:一识为缘,引多异类,后心俱起?非大乘中一识19引多识,为等无间缘,如前第四20卷说21。今且抑语,或此是前六识相望为缘师义22。 【论文】 七·一八七 又谁定言,此缘唯一?说多识俱者,许此缘多故。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二﹝五解中第一﹞举自正义答。 【述记·卷四十一】 正义解云23。 下、解,有五,如文可知。 我不定说此无间缘,唯有一识,现相续生。以我又24许“多识俱者”,许现在中,此缘多故。自各相望,多缘能引多识果起义。 【论文】 七·一八八 又欲一时取多境者,多境现前,宁不顿取?诸根、境等,和合力齐,识前后生,不应理故。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三﹝五解中第二﹞识起无初答。 【述记·卷四十一】 此、返难彼。显多识俱转相。 是五十一等25八证中“最初生起”证26。 量云:诸缘具眼识起时,余诸缘俱耳等识,亦应现起。诸缘具故。如现起眼识。此显六识多境现前,宁不顿起? “诸根、境等”,“等”取空、明等。此和合,力齐、大势,六识缘合相似,汝但言识前后生,不应理故。 【论文】 七·一八九 又心所性虽无差别,而类别者,许多俱生,宁不许心,异类俱起?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四﹝五解中第三﹞例所同心答。 【述记·卷四十一】 举心所以例心王:总名心所“虽无差别”,即同心所类,其受想等功能体类别者,即共许多心所得一念俱生。汝宁不许我心王眼、耳等异类,一念俱起? 【论文】 七·一九○ 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识俱转。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五﹝五解中第四﹞指喻显法答。 【述记·卷四十一】 以外喻识:如多波浪、镜像,以一大海、一镜为依,起多浪、多像故;依一本识心,多识俱起。此并五十一、七十六、《解深密》等,皆27有此文。即28八证中,业用证29也30。一念之中,有四业故31。 而今有人云:八识不异,如浪、像故。今说:不然。彼32依少分相依道理为喻,非尽理故33。 【论文】 七·一九一 又,若不许意与五俱,取彼所缘,应不明了。如散意识,缘久灭故。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六﹝五解中第五﹞别以理征答。 【述记·卷四十一】 又难外曰:若不许意与五识聚,第六意识取彼五识所缘之境,应不明了!彼计五识后,方生意识缘五境34故。 今云:缘过去故。“如散意识缘久灭”事。此简宿命智非“散意识缘久灭故”,彼是明了为不定过故。此缺有法35,余并具足,即八证中,第三明了也36。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分别中,第二重问答讫。 【论文】 七·一九二 如何五俱唯一意识?于色等境,取一、取多。 【疏翼】 第二问答分别中,第三重问答。于中分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三、问答。 外人难曰:五俱意唯一,如何取色等多境?此外人难:不许一念意识与37五识俱生者,分明取五境,非彼不许一心38取多境。 又除大众部等39诸识俱者,余40诸识不许41并生者说:五识后,一念意识,不得一时缘五种明了境,独头者得。 虽为此难,令42大乘者,五俱意识缘五境,意亦不明了。 【论文】 七·一九三 如眼等识,各于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失?相、见俱有种种相故。 【疏翼】 第三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论主喻曰:如眼等识,各于色等取一,或二十种43等,既无失者,此意亦然,了一切法是其作用故;以诸识见、相二分,各“有种种相故”;见有分别44多用,境有为多识所取,作用相故。 【论文】 七·一九四 何故诸识,同类不俱? 【疏翼】 第二问答分别中,第四重问答。于中分六:一、外人难,二、论主答,三、外人再难,四、论主初解,五、论主二解,六、总结。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四、问答。 外人难曰:何故诸识中,以眼识等自同类识不俱起也? 此难即令一念之时有二眼等识义,由许八识俱起故。 【论文】 七·一九五 于自所缘,若可了者,一已能了,余无用故。 【疏翼】 第四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论主答曰:如眼识等,于自所缘色等,一已能了,余眼识更生,便无用故。所以不生。 【论文】 七·一九六 若尔,五识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识了为? 【疏翼】 第四重问答中,第三外人再难。 【述记·卷四十一】 此因45前义为问,更不别开。 外人问曰:若尔,五识已了,何用俱意为? 【论文】 七·一九七 五俱意识,助五令起,非专为了五识所缘。 【疏翼】 第四重问答分别中,第四论主初解。 【述记·卷四十一】 此、论主答。 五识俱意助五识令起,由意引五,方得生故,“非专为了五所缘”故,与五同缘者。不同缘者,便不能引眼等识中三性等生故。 【论文】 七·一九八 又于彼所缘,能明了取,异于眼等识,故非无用。 【疏翼】 第四重问答分别中,第五论主二解。 【述记·卷四十一】 此、第二解。 又意识于色等,能明了取,即虽俱46现量,异于眼等识。彼不能明了分别,深取境之相故。故意助五,“非无用”也。 既尔,即是47五取不明,假意明取。何故无二眼识俱,明取也? 答:不然。此中意起言,有二义:一、明了,二、助五。设意有“明了”,如定心等取,不能引五48故,不可为例。以意识能明了取,复助五生49。 【论文】 七·一九九 由此,圣教说:彼意识名有分别,五识不尔。 【疏翼】 第四重问答中,第六总结。 【述记·卷四十一】 此、总结:意与五相异50。 《解深密》51说第六识,为眼等识俱一分别意识,不说五识为分别52。故虽俱现量,作用有异53。 【疏翼】 以上第三问答分别中,第四重问答讫。 【论文】 七·二○○ 多识俱转,何不相应? 【疏翼】 第三问答分别中,第五重问答。文分为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五、外人问。 【论文】 七·二○一 非同境故。设同境者,彼此所依体、数异故,如五根识,互不相应。 【疏翼】 第五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次、论主答。 谓六、七、八识有宽狭境不同故。设少分同者,眼识等“彼此所依”根“体、数异故”。谓五识依四、意识依二54等。如前第四说55。由四义等,今以一义便简之尽,谓“所依根体、数异”。 此“所依根”有二异:一、体异:眼等根体各别故。二、数异:四、二56依别故。如依眼等五根之识,依体各异,互不相应。以共许不相应为例。 此第二、别问答讫。 【疏翼】 以上第二总为三能变识分别中,第二问答分别讫。 【论文】 七·二○二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缘、相应异故;又一灭时,余不灭故;能、所熏等,相各异故。 【疏翼】 第二总为三能变识分别中,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于中分四:一、以三义不可说定一,二、不可说定异,三、依理世俗建立差别,四、引《楞伽经》证。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三、总解能变一异。 此三义释:不可定一57。 “行相”,谓见分58;“所依”,谓根;“缘”者,谓所缘。一“所”字,通二处故。“相应异故”者,即多少别也。如眼识见色为行相,乃至第八变色等为行相等,广说如前第二卷59。 第二、又若一识灭,余七等不必灭故。 第三、又七能熏,八是所熏。如《楞伽》第七60有此言故61。七是因,八是果。 又三性、异熟生、真异熟等种种相各异故62。《摄论》世亲第四63叙唯有一意识菩萨64。今不同彼,故不可定一。即诸圣教,亦说有八识故。 【论文】七·二○三 亦非定异。经说八识如水,波等无差别故;定异应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无定性故。 【疏翼】 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中,第二不可说定异。 【述记·卷四十一】 若八识定异者,十卷《楞伽》第九65,颂说:八识如大海水波,无有差别相66,及前67所引五十一等68云:依大海、镜面69,起多浪、像,“无差别故”。 第二、“定异应非因果”:更互为因果故,法尔因果非70定异,如麦不生豆等芽故。 第三、又一切法如幻事、阳焰、梦、影等,故知无定异性71。 此非一异,依四胜义72,对四世俗73皆得,如理应思74。 【论文】 七·二○四 如前所说识差别相,依理世俗,非真胜义。真胜义中,心言绝故。 【疏翼】 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中,第三依理世俗建立。 【述记·卷四十一】 若无异75尔者,前来所说三能变相是何? 此依四俗谛中第二道理世俗,说有八等随事差别76,非四重真谛中第四真胜义谛。胜义谛中,穷八识理,分别“心”与“言”皆绝,故非一非异,离四句77等。 前之心所望心一异,以第二俗谛,第二78、第三79、第四80真谛相对81。 今以第二俗谛,对第四真谛为论。 然前言不可言一异,已是明第二真谛因果等理讫,此中义显:八识相望,如前心所亦得以第二俗对第二真。心所与心亦得以第二俗对第三真、第四真说。 理实、俗真:第一俗:俗,非真;唯粗故。第二俗82:穷真至实,乃有四重。第三俗:有三重。第四俗:有二重。展转皆有至绝言故,如别章83解84。 【论文】 七·二○五 如伽他说:心、意、识八种,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别,相、所相无故。 【疏翼】 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中,第四引《楞伽》证。 【述记·卷四十一】 即十卷《楞伽》85第二86卷颂也87。 心、意、识等,以理88俗谛随事差别相故,可说有别;约胜义,胜义真故,相无别也。第四胜义,理忘言虑,今遮有别,但说“无别”。 既曰离言,何别不别?以识自性,能相无故;能相89无故,所相90亦无。能、所二性,即依识立,求不可得。识上何者为能相、所相?谓用为能相,体为所相。若俗谛事中,有此用、体。真胜义理中,即离心言,俱不可说。 若以初俗,执有别,对四真,皆有无别理。第一真门,如幻事故;第二真门,因果性故;第三真门,并无我故;第四真门,心言绝故,俱无别相。如计所执实用等为能相、实体等为所相,无故。 若以第二俗——事八识有别——对三真,亦尔。依他作用能相,及依他法体所相无故。或以见分为能相,相分为所相,以七识为能相,第八为所相等,亦尔。一切应思。 以第三俗第91八与余七互熏习为因果,可别,对二真亦无。 以第四俗对第四真亦尔。推入真门,理皆无别。真门但是遮别,言无别,无别,亦无别、无不别。一切应思。 无所相故,能相云92何?能相无故,所相亦无!故无八识定不定别。此长行中,但对第四胜义为论,颂93中,理通。旧颂云:心、意,及意识,分别外相义94;八无分95别相,非能见可见。96此颂,无有别俗之相,唯说有、无差别97相也。 【疏翼】 以上第一以十五颂半﹝从第二颂后半至第十七颂﹞辨三能变识中,第一以十四颂半辨三能变识讫。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八末云: 第一世俗,有名无体,俗中极劣,无可过胜,假名安立,唯俗非真;是名为异。﹝唯是遍计所执性故。﹞ 第四胜义体妙、离言,不可施设,真中极胜,超过一切,唯真非俗,是名为异。﹝唯是圆成实性故。﹞ 余,可为同。由此,二谛四句分别:有俗,非真,谓第一俗;有真,非俗,谓第四真;有真,亦俗,谓前三真、俗后三谛;有非真﹝非﹞俗,谓除前相。 第四胜义,不能自胜,待于四俗,故名胜义。故前三真,亦名为俗。第一世俗,不能自俗,待于四真,名为世俗,故后三俗,亦名为真。第一胜义待﹝第﹞一俗名胜;第二胜义待﹝第﹞二俗名胜;第三胜义待﹝第﹞三俗名胜;第四胜义待﹝第﹞四俗名胜;第一世俗待四真名俗;第二世俗待三真为俗;第三世俗待二真名俗;第四世俗待一真名俗。 故若有俗时,亦必有真;若有真时,亦必有俗。俗是真家俗,真是俗家真;有俗亦有真,无真亦无俗故。非遣依他而证圆成实,非无俗谛可得有真。真俗相依而建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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