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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二章 第十四节 恩怨 |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二章 第十四节 恩怨 概 述 恩怨是支配人类各种社会关系和行为的重要精神因素。对此问题,即使世间哲人也欠缺应有的思考。人类社会的今天,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然而,人们知恩报恩之心却不见增长,反而因利益、情感等因素引发的怨恨越来越多了。所以,如何正确对待恩怨,已成为促进人类社会文明和提高人类修养所必须面对的大问题。 通过对佛教有关恩怨思想的归纳不难发现,佛教对恩怨问题的认识,并非以宗教信仰的片面需要作为衡量标准的,而是以人类社会道德进步作为立足点。所以,“恩怨”即成为佛教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既积极鼓励人们知恩报恩,也反对人们不知恩报恩;既向人们指明构成怨家的原因,也告诉人们清除怨家的方法。 本篇依据资料将“恩”归纳为三十一节,依内容差异分为四章;将“怨”归纳为二十三节,依内容差异分为四章。 第一章 恩之定义与种类 提 要 本章由四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为两类。第一节为一类,对“恩”作了界定,列举了十七种有恩者;第二至四节为一类,分别总结了“恩”的不同种类。本章的四节中都将父母恩列于首,这表明佛教对父母恩特别重视。 总之,通过本章我们可准确地认识有恩者的具体范畴。这些内容即使于今天也是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的。 第一节 云何有恩者 云何有恩者?谓: 或父母; 或乳饮者; 或养育者; 或成长者; 或于旷野沙碛等中能济度者; 或饥俭时能赈恤者; 或怖怨敌而救援者; 或被执缚而能解者; 或遭疾病而救疗者; 教利益者; 教安乐者; 引利益者; 引安乐者; 随所生起诸事务中为助伴者; 同欢喜者; 同忧愁者; 遭厄难时不相弃者; 复有所余。如是等类,名有恩者。 《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三十卷420页C23-421页A1行 第二节 二种恩 佛告阿难:当念父母及善知识恩,是故知恩常当报恩,善知识者是大因缘。 《大方便报恩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卷142页B10-12行 第三节 四种恩 (一) 世、出世恩有其四种: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王恩;四三宝恩。如是四恩一切众生平等荷负。 1、父母恩 善男子,父母恩者,父有慈恩,母有悲恩。母悲恩者,若我住世于一劫中说不能尽,我今为汝宣说少分。 假使有人为福德故,恭敬供养一百净行大婆罗门,一百五通诸大神仙,一百善友,安置七宝上妙堂内,以百千种上妙珍膳,垂诸璎珞众宝衣服,栴檀沉香立诸房舍,百宝庄严床卧敷具,疗治众病百种汤药,一心供养满百千劫,不如一念住孝顺心,以微少物色养悲母随所供侍,比前功德百千万分不可较量。 世间悲母念子无比,恩及未形,始自受胎终于十月,行住坐卧受诸苦恼非口所宣。虽得欲乐饮食衣服而不生爱,忧念之心恒无休息,但自思惟将欲生产,渐受诸苦昼夜愁恼。若产难时,如百千刃竞来屠割,或致无常;若无苦恼,诸亲眷属喜乐无尽,犹如贫女得如意珠。其子发声如闻音乐,以母胸臆而为寝处,左右膝上常为游履,于胸臆中出甘露泉,长养之恩弥于普天,怜愍之德广大无比。 世间所高莫过山岳,悲母之恩逾于须弥;世间之重大地为先,悲母之恩亦过于彼。…… 若善男子、善女人,为报母恩,经于一劫每日三时割自身肉以养父母,而未能报一日之恩。所以者何?一切男女处于胎中,口吮乳根饮啖母血,及出胎已幼稚之前,所饮母乳百八十斛,母得上味先与其子,珍妙衣服亦复如是,愚痴、鄙陋情爱无二。…… 母有十德: 一名大地,于母胎中为所依故; 二名能生,经历众苦而能生故; 三名能正,恒以母手理五根故; 四名养育,随四时宜能长养故; 五名智者,能以方便生智慧故; 六名庄严,以妙璎珞而严饰故; 七名安隐,以母怀抱为止息故; 八名教授,善巧方便导引子故; 九名教诫,以善言辞离众恶故; 十名与业,能以家业付嘱子故。 善男子,于诸世间何者最富?何者最贫?悲母在堂名之为富,悲母不在名之为贫。悲母在时名为日中,悲母死时名为日没。悲母在时名为月明,悲母亡时名为暗夜。是故汝等,勤加修习孝养父母,若人供佛福等无异。应当如是,报父母恩。 2、众生恩 善男子,众生恩者,即无始来一切众生轮转五道经百千劫,于多生中互为父母。以互为父母故,一切男子即是慈父,一切女人即是悲母,昔生生中有大恩故,犹如现在父母之恩等无差别。如是昔恩犹未能报,或因妄业生诸违顺,以执著故反为其怨。何以故?无明覆障宿住智明,不了前生曾为父母,所可报恩互为饶益,无饶益者名为不孝。以是因缘,诸众生类,于一切时亦有大恩,实为难报。如是之事,名众生恩。 3、国王恩 国王恩者,……是大圣王以正法化,能使众生悉皆安乐。譬如世间一切堂殿柱为根本,人民丰乐王为根本,依王有故。亦如梵王能生万物,圣王能生治国之法,利众生故。如日天子能照世间,圣王亦能观察天下人安乐故。王失正治人无所依。……人王正化利益人民。……譬如长者唯有一子,爱念无比,怜愍、饶益常与安乐,昼夜不舍,国大圣王亦复如是,等示群生如同一子,拥护之心昼夜无舍。……如是圣主名正法王,以是因缘成就十德: 一名能照,以智慧眼照世间故; 二名庄严,以大福智庄严国故; 三名与乐,以大安乐与人民故; 四名伏怨,一切怨敌自然伏故; 五名离怖,能却八难离恐怖故; 六名任贤,集诸贤人评国事故; 七名法本,万姓安住依国王故; 八名持世,以天王法持世间故; 九名业主,善恶诸业属国王故; 十名人主,一切人民王为主故。 ……若有人民能行善心,敬辅仁王尊重如佛,是人现世安隐丰乐,有所愿求无不称心。…… 4、三宝恩 善男子,三宝恩者,名不思议,利乐众生无有休息。……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三卷297页A12-298页B14行 (二) 有四种恩甚为难报,何等为四?一者母;二者父;三者如来;四者说法法师。若有供养此四种人得无量福,现在为人之所赞叹,于未来世能得菩提,何以故?以说法力,令骄慢者得调伏故,令贪著者信布施故,令粗犷者心调柔故,令愚痴者得智慧故。以闻法力,令迷因果者得正信故;以闻法力,令邪见者入正见故;以闻法力,令乐杀生、偷盗、邪YIN业者得远离故。以此说法调伏因缘,终得涅槃。以此因缘,说法法师,甚为难报。 父母之恩难可得报,以生身故,是故父母不可得报。若令父母住于法中,名少报恩。 如来应等正觉,三界最胜,度脱生死,无上大师,此恩难报。唯有一法能报佛恩,若于佛法深心得不坏信,是名报恩。以此供养,亦自利益。 《正法念处经》卷第六十一,《大正藏》第十七卷359页B14-29行 第四节 五种恩 其有恩者亦有五种:一母;二父;三妻子;四奴婢、仆使;五朋友、兄弟、亲属、宰官。 《瑜伽师地论》卷第七十二,《大正藏》第三十卷695页B22-23行 略 解 第一节“云何有恩者”。此节以界定什么才是有恩者的方式,较全面地总结了有恩者的种类。此节所提出的有恩者共有十七种,在此依次可概括为四类。第一类有四种:“或父母;或乳饮者;或养育者;或成长者。”此类指出,人在生养成长过程中,凡给予自己恩惠的即是有恩者。第二类有五种:“或于旷野沙碛等中能济度者;或饥俭时能赈恤者;或怖怨敌而救援者;或被执缚而能解者;或遭疾病而救疗者。”此类指出凡帮助人们于各种困苦中获得解救的即是有恩者。第三类有四种:“教利益者;教安乐者;引利益者;引安乐者。”此类指出帮助人们获得利益安乐的即是有恩者。第四类有四种:“随所生起诸事务中为助伴者;同欢喜者;同忧愁者;遭厄难时不相弃者。”此类指出,在人们生存或发展的过程中凡同事、同甘共苦的即是有恩者。这四类中所涵盖的内容,就现实人类社会状况而言,可谓是无可复加的。尽管这些内容是如此切合实际,但世人往往没有认真地去加以反思,甚至不以为然。在欠缺对他人各种恩义的认识和感激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容易“利益化”或“冷漠化”,这也正是现在人们面临的问题。 第二节“二种恩”。此节说:“佛告阿难:当念父母及善知识恩,是故知恩常当报恩,善知识者是大因缘。”此二种恩是每个人所共有,俗亦有云:“生我者父母,成我者师友。”因父母的生育而有己;因有善的师友帮助而有己生存发展所须的知识能力,此即是“善知识者是大因缘”的含义。“善知识”义指一切良师益友。 第三节“四种恩”。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虽都提出了四种恩,但内容有差异。其一首先概括说:“世、出世恩有其四种: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王恩;四三宝恩。如是四恩一切众生平等荷负。”“世、出世”泛指生活于社会中的人们和为追求人生解脱的出家人。“荷负”又可称为承受。“如是四恩一切众生平等荷负”之说在此首先是对佛教徒而言的。前三种恩是不论任何信仰或地区的人们所共同拥有。其中“敬辅仁王尊重如佛”之教,既是佛教有史以来能够处理好政教关系的一大指导思想,在今天也有其普遍的伦理指导意义。此四恩于原文中均有详释,研习者自可查阅。在“国王恩”第五德中指出“能却八难离恐怖故”。“八难”在此是指:“他国侵逼、自界叛逆、恶鬼疾病、国土饥馑、非时风雨、过时风雨、日月薄蚀、星宿变怪。”其二所提出的四恩是:“一者母;二者父;三者如来;四者说法法师。”此四恩的前两种同上“父母恩”,后两种同上“三宝恩”。其二所提出的四恩主要突出了父母和佛教信仰。 第四节“五种恩”。此节提出的五种恩是:“一母;二父;三妻子;四奴婢、仆使;五朋友、兄弟、亲属、宰官”。此五种恩包含了世人所有的家庭和社会关系,诸如奴婢、仆使、宰官等社会关系。通常情况下,人们并不以为奴婢、仆使、宰官等有恩于己,但佛教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条件上进行分析认为,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各种社会关系的帮助。此节所提出的五种恩完全是立足于社会实际的,人们若树立起这种意识,相信社会将更加文明与和谐。 第二章 报恩 提 要 第一章比较全面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有恩者。本章继而又向我们阐释了知恩报恩和施恩的有关道理。 本章共由十五节组成,可分作两类。第一至第十二节为一类,阐释了知恩报恩的道理;第十三至十五节为一类,阐释了施恩的道理。前一类又可分作三部分,第一至第七节属于一部分,从社会普遍意义的角度上对知恩报恩作了阐释;第八至第十一节属一部分,以佛教信仰为立足点对知恩报恩作了阐释;第十二节属于一部分,指出了报恩的功德。 第一节 知恩报恩 于恩有情,知恩、报恩。 《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五,《大正藏》第三十卷479页B12行 第二节 小恩大报 受恩常念,小恩大报。 《大般涅槃经》卷第二十八,《大正藏》第十二卷534页A 8行 第三节 报恩无大小 少恩尚忆,况复大恩而不念报? 《宝云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十六卷223页A15-16行 第四节 为何知报恩 知恩报恩者,有人言:我宿世福德因缘应得;或言:我自然尊贵,汝有何恩?堕是邪见,是故佛说:菩萨当知恩。众生虽有宿世乐因,今世事不和合则无由得乐,譬如谷种在地,无雨则不生,不可以地能生谷故,言雨无恩。虽所受之物是宿世所种,供奉之人敬爱好心岂非恩分? 复次,知恩者是大悲之本,开善业初门,人所爱敬,名誉远闻,死则生天,终成佛道。不知恩人甚于畜生。 《大智度论》卷第四十九,《大正藏》第二十五卷413页C17-25行 第五节 善人知报恩 (一) 凡善人者,得少恩故犹尚不忘,何况多恩?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四卷29页A26-27行 (二) 善人身、口、意业无恶,知恩报恩,能为一切众生故,自舍身乐安隐众生,有所利益不求果报。 《大智度论》卷第七十三,《大正藏》第二十五卷577页A1-3行 第六节 报恩之五事 (一) 菩萨有五事报众生恩: 一者自成功德; 二者劝他令成; 三者孤独辛苦贫乞无依为作依怙; 四者供养如来; 五者佛所说法,若读诵、若书持、若供养。 《菩萨地持经》卷第八,《大正藏》第三十卷935页C27-936页A1行 (二) 报恩者,谓菩萨摩诃萨于有恩有情所,起于五种反报利益,何等为五? 一、安处有情令学己德; 二、方便安处令学他德; 三、无依无怙苦恼贫匮者,为作依怙; 四、劝令供养诸佛如来; 五、令自书写佛所说法及受持供养。 《显扬圣教论》卷第八,《大正藏》第三十一卷518页A25-29行 第七节 报恩须尽力 于己有恩诸有情所,善知恩故,若等、若增现前酬报,随能、随力如法令其意望满足。虽无力能,彼若求请即于彼彼所作事业,示现殷重精勤营务,终不顿止彼所希求。云何令彼知我无力,非无欲乐。 《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六,《大正藏》第三十卷488页A5-10行 第八节 闻法知报恩 闻法功德,何等功德?所谓次第闻法起报恩心,知他恩分。闻正法中说报恩故,思念报恩。 《正法念处经》卷第六十三,《大正藏》第十七卷376页A11-13行 第九节 僧报施主恩 当有慈心于檀越所,小恩常不忘,况复大者?恒以慈心向彼檀越说身、口、意清净之行,不可称量亦无有限,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使彼檀越所施之物终不唐捐,获其大果,成大福祐,有大名称,流闻世间甘露法味。 《增一阿含经》卷第四,《大正藏》第二卷564页A29-B6行 第十节 如何报佛恩 唯有一事能报佛恩,何谓为一?常以慈心,以其所解一切善法,展转开化乃至一人,令其信心成就智慧,展转教化无有穷尽,譬如一灯燃无量灯。如是行者,乃名为报师徒重恩。 《佛说未曾有因缘经》卷下,《大正藏》第十七卷588页B6-10行 第十一节 报恩与信佛 世尊告诸比丘:若有众生知返复者,此人可敬,小恩尚不忘,何况大恩?设使离此间千由旬、百千由旬,故不为远,犹近我不异。所以然者,比丘当知,我恒叹誉知返复者。 诸有众生不知返复者,大恩尚不忆,何况小者?彼非近我,我不近彼,正使著僧伽梨在吾左右,此人犹远。所以然者,我恒不说无返复者。 是故诸比丘,当念返复,莫学无返复。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增一阿含经》卷第十一,《大正藏》第二卷600页A6-15行 第十二节 报恩之功德 知恩报故一切亲友悉皆坚固,以功德故一切怨家犹如亲友。若人少恩常念不忘,知恩报恩得大功德。 《正法念处经》卷第六十三,《大正藏》第十七卷376页A13-15行 第十三节 施恩为劝善 云何菩萨报恩巧方便?若菩萨先于众生施诸恩分,若施财物,若度众难,若度恐怖,和其所念,离所不念,救疗众病令得安乐,众生知恩欲报德者,尔时菩萨劝令修善,不须世间财利酬报。报之大者,当供养父母乃至持戒。求报恩者令其行善,是名菩萨报恩巧方便。 《菩萨地持经》卷第八,《大正藏》第三十卷933页C8-13行 第十四节 施恩不自恃 施恩于人而不自恃。 《宝云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十六卷223页A16行 第十五节 施恩莫求报 世人有大功勋则生骄心求其报赏,以求报故则为不净。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七,《大正藏》第二十五卷335页C6-8行 略 解 第一节“知恩报恩”。此节说:“于恩有情,知恩、报恩。”原则性地提出了知恩报恩的要求。 第二节“小恩大报”。此节说:“受恩常念,小恩大报。”此说是佛教知恩报恩的两大准则。此节与第三节相得益彰。 第三节“报恩无大小”。此节说:“少恩尚忆,况复大恩而不念报?”此说表明,凡知恩报恩的人不计恩有大小一概加以回报。这是报恩必须有的正确态度。此说与第五节所说的意思相同,研习者可参照。 第四节“为何知报恩”。此节针对宿命论的问题指出了知恩报恩的必要性。因为有人认为,此生所得到的利益或尊贵,不论是宿世决定的还是自然形成的,均无关乎他人。针对这种邪见,佛教进行了批驳。佛教认为,即使一个人宿世积有乐因,若今世相关的各种条件不具备,也就无由获得快乐。譬如谷播种于土地,若无有雨水则不会出生,不可以为地能生谷而言雨无恩。进而总结说:“虽所受之物是宿世所种,供奉之人敬爱好心岂非恩分?”以此说类推可知,于现实中某老板有钱雇佣了很多员工,这些员工也能老实工作忠诚为该老板服务,如果将这种关系看成只是种交易或雇佣而不具有恩义,那么,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双方尊严的丧失,甚至造成道德的沦丧。这正是中国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危机。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容易懂得本篇第一章第四节中为什么将“奴婢、仆使”也纳入有恩之列的原因了。 在阐释了上述道理之后,本节之末又进一步强调:“知恩者是大悲之本,开善业初门,人所爱敬,名誉远闻,死则生天,终成佛道。不知恩人甚于畜生。”“大悲之本”也可说是佛教之本。“开善业初门”即是道德之入门。若不知恩,人则不成其为善人。因此说:“不知恩人甚于畜生。” 第五节“善人知报恩”。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说:“凡善人者,得少恩故犹尚不忘,何况多恩?”此说一方面表明了善人具有知恩不忘报恩的特性,另方面说明了知恩不忘报恩即可成为善人的道理。 第六节“报恩之五事”。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菩萨”的含义于第一篇中已作解释。此处所说的菩萨,是现实中行大乘道积极实践佛教利益众生的人。“众生恩”与“有恩有情”的含义相同。其一所指的五事是:“一者自成功德;二者劝他令成;三者孤独、辛苦、贫乞无依为作依怙;四者供养如来;五者佛所说法,若读诵、若书持、若供养。”“自成功德”虽有自己的信仰目的,但也是“劝他令成”的前提。“三者孤独辛苦贫乞无依为作依怙。”此事是报众生恩的实际体现。末后两种报众生恩,均是以推崇佛教信仰和弘扬佛法为内容的。因为只有使人信仰佛教并懂得了佛法,才会真正知恩报恩。其二“五种反报利益”的前两种是:“一、安处有情令学己德;二、方便安处令学他德。”菩萨能使他人“令学己德”固然具有意义,若能使他人“令学他德”,则更有利于人的道德的提高,尽显自身纯洁的气度。 第七节“报恩须尽力”。此节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于己有恩诸有情所,善知恩故,若等、若增现前酬报,随能、随力如法令其意望满足。”此部分指出对待于己有恩的人,应尽己力“若等、若增现前酬报”,或“如法令其意望满足”。第二部分说:“虽无力能,彼若求请即于彼彼所作事业,示现殷重精勤营务,终不顿止彼所希求。云何令彼知我无力,非无欲乐?”此部分指出对待于己有恩的人在无有力、能报恩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提出什么求请,应尽力给予帮助,而不可以立刻拒绝他们的要求。在此前提下,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力量有限,并非是内心不乐与相助。此节充分表明了佛教报恩思想的真诚和实际,对那种知恩不报或敷衍的人也是种批判。 第八节“闻法知报恩”。此节说:“闻法功德,何等功德?所谓次第闻法起报恩心,知他恩分。闻正法中说报恩故,思念报恩。”佛法中有大量倡导报恩的思想,人们听闻后即可获得相应的教育,从而懂得知恩报恩。 第九节“僧报施主恩”。此节首先提出:“当有慈心于檀越所,小恩常不忘,况复大者?”“檀越”是古梵文的音译,义为施主。僧众是施主的供养对象,佛教认为,施主同样也是僧众的有恩者。以此认识为基础,作为佛教代表的僧众,便可摆正与施主(信众)的关系,而不会只接受施主的财物,却忽视了以佛法回报的责任。施主与僧众既是以“财法”互施的关系,也是以“财法”互报恩分的关系。 第十节“如何报佛恩”。此节说:“唯有一事能报佛恩,何谓为一?常以慈心,以其所解一切善法,展转开化乃至一人,令其信心成就智慧,展转教化无有穷尽,譬如一灯燃无量灯。如是行者,乃名为报师徒重恩。”此说表明,作为佛教信仰者报佛恩的唯一方法,在于以慈心为基础,用自己所理解的一切佛教善法去开示度化众生,乃至一人,令他们建立起对佛教的信心并成就智慧。以此方式展转教化世人无有穷尽,才是真正的报佛恩。 第十一节“报恩与信佛”。此节从正反两面指出了报恩与信仰佛教的关系。首先从正面提出:“世尊告诸比丘:若有众生知返复者,此人可敬,小恩尚不忘,何况大恩?设使离此间千由旬、百千由旬,故不为远,犹近我不异。所以然者,比丘当知,我恒叹誉知返复者。”“返复”义犹返报。此说一方面阐明了释迦牟尼佛对知恩报恩者的尊敬,另方面则阐明了报恩与信仰佛教的密切关系。其中“设使离此间千由旬……犹近我不异”,此说所表达的含义是,假设知报恩的佛教信仰者离佛身虽远,但在信仰上距佛则近。其次,又从反面作了相应的阐释。 第十二节“报恩之功德”。此节说:“知恩报故一切亲友悉皆坚固,以功德故一切怨家犹如亲友。若人少恩常念不忘,知恩报恩得大功德。”此说三句话分别表达了三个意思。第一句表达了知报恩能令一切亲友的关系更加坚固;第二句表达了知报恩能令一切怨家变为亲友;第三句属于总结,表达了知恩报恩可以获得大功德。 第十三节“施恩为劝善”。此节是对佛教信仰者而言的。此节中提出:“若菩萨先于众生施诸恩分……救疗众病令得安乐,众生知恩欲报德者,尔时菩萨劝令修善,不须世间财利酬报。报之大者,当供养父母乃至持戒。”此节表明了佛教信仰者施恩不是为了回报,而是以此为手段感化与引导众生行善。 第十四节“施恩不自恃”。此节说:“施恩于人而不自恃。”世人尚有勿“自恃功高”之诫。佛教更是反对贡高我慢的行为。因此,若施恩自恃,恩将变成非恩非德,自然为佛教所不容。 第十五节“施恩莫求报”。此节说:“世人有大功勋则生骄心求其报赏,以求报故则为不净。”“功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即是施恩。若施恩是为了求其报赏,那这种施恩也就变成不清净、不高尚的行为了。 第三章 不知恩之过失 提 要 本章共由五节组成,从不同角度以极其犀利的言词对不能知恩报恩的人进行了严厉批判。这既显示了佛教具有严格的是非观,也给人们作了善意的警示。这并不是说佛教提倡施恩图报,而是如实告诉世人,不知恩报恩这种非道德行为于人于己都无利益。 第一节 救无恩为失 物堕海中失;梦得寤时失; 承事恶人失;救济无恩人, 此更为大失。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第十五,《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77页A18-20行 第二节 不报恩为贼 穿墙盗物者,此不名为贼, 有恩而不报,是名为大贼。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第十五,《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76页A13-14行 第三节 不识恩恶中恶 恶中之恶不识恩分。 《大智度论》卷第七十二,《大正藏》第二十五卷569页C19-20行 第四节 不知恩不如狗 若人不识恩与义,当知此类不如狗。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第三十七,《大正藏》第二十三卷830页B1行 第五节 不念恩无悲心 不念恩人无有悲心。 《大丈夫论》卷上,《大正藏》第三十卷260页A26行 略 解 第一节“救无恩为失”。此节说:“物堕海中失;梦得寤时失;承事恶人失;救济无恩人,此更为大失。”此节以排比的方式,说明了救济无恩人是一切损失当中最大损失的道理。 第二节“不报恩为贼”。此节说:“穿墙盗物者,此不名为贼,有恩而不报,是名为大贼。”说明了不报恩的人是贼中之大贼的道理。 第三节“不识恩恶中恶”。此节说:“恶中之恶不识恩分。”此说之所以将不识恩分的行为称为“恶中之恶”,其原因在于,一般的恶或抢劫或伤害只是伤及人的财物和身体,而不识恩分的行为则会伤害人的感情。 第四节“不知恩不如狗”。此节说:“若人不识恩与义,当知此类不如狗。”俗亦有言:“有恩不报非君子,万古千秋作骂名。”又,人们往往讥骂不知恩报恩的人不如狗,因狗尚能识主知恩,而人竟有忘恩负义者。 第五节“不念恩无悲心”。此节说:“不念恩人无有悲心。”“悲心”是“慈悲心”的简称。不念恩人即是内无慈悲心的反映,而悲心则是一切道德的基础。 第四章 报父母恩 提 要 本章共由七节组成,从四个方面阐释了报父母恩的有关道理。第一至第三节阐明了父母恩难报以及应如何报答的道理;第四节将报父母恩等同于对神的崇拜;第五和第六节阐明了报父母恩的意义;第七节提出了报父母恩应无怨无悔的要求。 第一节 父母恩难报 世尊告诸比丘,教二人作善不可得报恩,云何为二?所谓父、母也。 若复比丘,有人以父著左肩上,以母著右肩上至千万岁,衣被、饭食、床褥、卧具、病瘦医药,即于肩上放于屎溺,犹不能得报恩。 比丘当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随时将护,不失时节得见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难报。是故诸比丘,当供养父母,常当孝顺不失时节。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增一阿含经》卷第十一,《大正藏》第二卷601页A11-19行 第二节 何名报父母恩 吾从世尊闻如是语:苾芻当知,世有二种补特伽罗恩深难报,云何为二?所谓父、母。 假使有人一肩荷父,一肩担母,尽其寿量曾无暂舍,供给衣食、病缘医药种种所须,犹未能报父母深恩。所以者何?父母于子恩极深重,所谓产生、慈心乳哺、洗拭将养令其长大,供给种种资身众具,教示世间所有仪式,心常欲令离苦得乐曾无暂舍,如影随形。 父母于子既有如是所说深恩,当云何报? 若彼父母于佛法僧无清净信,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生净信。 若彼父母无清净戒,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其受持清净禁戒。 若彼父母无有多闻,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其听闻诸佛正法。 若彼父母为性悭贪不乐布施,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行布施。 若彼父母为性暗钝无有胜慧,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修胜慧。 其子如是,乃名真实报父母恩。 《本事经》卷第四,《大正藏》第十七卷682页C9-26行 第三节 闻法能报父母恩 得闻法已,供养父母,知业果报,知于福田是上功德,第一福田所谓父母。以是知业果报因缘,能为种种供养父母,多设敷具、病瘦医药所须之具,随其所作供养父母,能生梵福,以福德故后得涅槃。 又以闻法供养父母,众人所爱,于现在世为一切人之所赞叹,命终之后生于善道,受诸天身,闻法力故终得涅槃。 是故智者,知此功德,乃至失命常当供养父母福田,正行、正意,一心敬重。 《正法念处经》卷第六十三,《大正藏》第十七卷375页A16-25行 第四节 报父母恩如敬神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乌答摩纳往至佛所,问讯佛已在一面坐,而作是言:瞿昙,我如法乞财,供养父母,又以正理使得乐处,正理供给,得大福不?佛言:如是供养实得大福。 佛言:摩纳,不限汝也,一切如法乞财,又以正理供养父母,正理使乐,正理供给,获无量福。何以故?当知是人梵天即在其家;若正理供养父母,是阿阇梨即在其家;若能正理供养父母,正理得乐,一切皆遥敬其家;若能正理供养父母,正理使乐,正理供给,当知大天即在其家;若能正理供养父母,正理与乐供给,当知一切诸天即在其家。何以故?梵天王由正理供养父母故,得生梵世。 若欲供养阿阇梨者,供养父母即是阿阇梨; 若欲礼拜,先应礼拜父母; 如欲事火,先当供养父母; 若欲事天,先当供养父母即是供养诸天。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二卷404页A6-22行 第五节 报父母恩是圣道 世间一切善男女,恩重父母如丘山, 应当孝敬恒在心,知恩报恩是圣道。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卷302页A21-22行 第六节 报父母恩得生天 知时敬父母,不近恶知识, 常行慈心者,彼则生天上。 《正法念处经》卷第四十一,《大正藏》第十七卷245页C17-18行 第七节 报父母恩心无悔 于父母所知恩报恩,供养给事心初无悔。 《大方等大集经》卷第三十,《大正藏》第十三卷206页A10-11行 略 解 第一节“父母恩难报”。此节首先指出:“世尊告诸比丘,教二人作善不可得报恩,云何为二?所谓父、母也。”其中“教二人作善不可得报恩”,义指为父母作种种善业也难报其恩。 第二节“何名报父母恩”。此节可分作上、下两部分。第一部分指出子女尽其寿命给父母最大的尊敬,以及在物质生活上提供各种供养都不足以报父母重恩的道理。第二部分指出了五种报父母恩的方法,从内容来看主要在于帮助父母增长善业和智慧。1、“若彼父母于佛法僧无清净信,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生净信。”此方法在于引导父母皈依佛教从而增长善业。2、“若彼父母无清净戒,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其受持清净禁戒。”“清净禁戒”又名“善戒”,对世人来说通常是指的“五戒”。3、“若彼父母无有多闻,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其听闻诸佛正法。”“诸佛正法”旨在引导人向善。4、“若彼父母为性悭贪不乐布施,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行布施。”“布施”的含义已于第三篇中详释。在此主要是指用物质财富给予他人帮助。5、“若彼父母为性暗钝无有胜慧,其子方便示现劝导赞励庆慰,令修胜慧。”“胜慧”义指殊胜的智慧。此报恩方法在于引导父母增长胜慧。世人孝敬父母大凡以“孝顺”或“赡养”为主。对此,佛教也很赞同。相比之下“孝顺”或“赡养”只是种浅层次的报恩表现,如果依照本节中佛提出的五种方法来报恩,则是种深层次的报恩表现。这是因为,只有使父母建立起了正确的信仰乃至具有了胜慧,其人生的意义才会得到体现或提高。 第三节“闻法能报父母恩”。此节首先提出了通过听闻佛法来增强人们报父母恩的思想意识。末后,又指出通过听闻佛法报父母恩所得到的现世和来世的善报。此节开头说:“得闻法已,供养父母,知业果报,知于福田是上功德,第一福田所谓父母。”此说所表明的是佛教报父母恩的重要教育意义。 第四节“报父母恩如敬神”。此节通过婆罗门教的修行者乌答摩纳乞财供养父母一事为由,释迦牟尼佛将报父母恩与神教信仰相结合,阐明了自己的思想。此节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释迦牟尼佛对乌答摩纳如法乞财供养父母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如是供养实得大福”。第二部分释迦牟尼佛从五个方面引导乌答摩纳,其中四个方面阐释供养父母的意义。其中“若能正理供养父母,正理得乐,一切皆遥敬其家”,这个方面属于社会意义。另外,“佛言:摩纳,不限汝也,一切如法乞财,又以正理供养父母,正理使乐,正理供给,获无量福。何以故?当知是人梵天即在其家;若正理供养父母,是阿阇梨即在其家……”佛教于策略上不首先否定神教,而是将人们现实的道德修养与神教相结合,甚至直接置于神教信仰上,如本节说:“若欲供养阿阇梨者,供养父母即是阿阇梨;若欲礼拜,先应礼拜父母;若欲事火,先当供养父母;若欲事天,先当供养父母即是供养诸天。”以此循循善诱,释迦牟尼佛最终将人们的神教信仰引导到供养父母这一现实道德意义上。“摩纳”又名“摩那婆”,为梵语音译,义译为“年少”或“儒童”,属婆罗门教系统。 第五节“报父母恩是圣道”。此节说:“世间一切善男女,恩重父母如丘山,应当孝敬恒在心,知恩报恩是圣道。”此说指出了对父母知恩报恩的重要意义。“圣道”即佛道。 第六节“报父母恩得生天”。此节说:“知时敬父母,不近恶知识,常行慈心者,彼则生天上。”此节提出了三个可使人生天的事相,第一个事相属于报父母恩的范畴。“知时”义同及时。此节仍属对当时印度人崇尚神,信奉死后生天信仰的引导之说。 第七节“报父母恩心无悔”。此节说:“于父母所知恩报恩,供养给事心初无悔。”此说除作为一种重要的指导思想提出外,也是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因为世人对父母的赡养有时存有忧怨后悔。 第五章 怨因与识怨 提 要 本节共由八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三类。第一至六节为一类,对怨家的形成原因作了透彻的总结。又可将其分作两部分,前三节属于一部分,指出了人由自身的错误行为和内在修养问题而形成的怨家;后三节属于一部分,主要阐释了人外在的社会行为选择不当而招致的怨家。第七节为一类,对怨家的外在欺诈行为作了剖析。第八节为一类,指出怨亲由因缘的改变而改变,并非永恒不定。 第一节 犯五戒为怨 云何五怨?若杀生,缘杀生故,今身生怨,后身生怨。窃盗、邪YIN、妄言、饮酒放逸处,缘饮酒放逸处故,今身生怨,后身生怨。是名五怨。 《舍利弗阿毗昙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八卷583页B10-12行 第二节 十恶为怨家 十恶怨家,十善厚友。 《佛说阿难分别经》,《大正藏》第十四卷758页C3-4行 第三节 七种怨家法 中阿含大品怨家经第十三 我闻如是,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七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云何为七? 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好色,所以者何?怨家者,不乐怨家有好色。人有瞋恚,习瞋恚,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彼虽好沐浴、名香塗身,然色故恶。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故。是谓第一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 复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安隐眠,所以者何?怨家者,不乐怨家安隐眠。人有瞋恚,习瞋恚,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彼虽卧以御床,敷以氍氀毾 ,覆以锦绮罗縠,有儭体被,两头安枕,加陵伽波和逻波遮悉多罗那,然故忧苦眠。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故。是谓第二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 复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得大利。所以者何?怨家者,不乐怨家得大利。人有瞋恚,习瞋恚,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彼应得利而不得利,应不得利而得利,彼此二法更互相违大得不利。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故。是谓第三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 复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朋友。所以者何?怨家者,不乐怨家有朋友。人有瞋恚,习瞋恚,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彼若有亲朋友舍离避去。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故。是谓第四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 复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称誉。所以者何?怨家者,不乐怨家有名称。人有瞋恚,习瞋恚,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彼恶名丑声周闻诸方。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故。是谓第五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 复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极大富。所以者何?怨家者,不乐怨家极大富。人有瞋恚,习瞋恚,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彼作如是身口意行,使彼大失财物。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故。是谓第六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 复次,怨家者,不欲令怨家身坏命终必至善处生于天上。所以者何?怨家者,不乐怨家往至善处。人有瞋恚,习瞋恚,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身口意恶行,彼身口意恶行已,身坏命终必至恶处生地狱中。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故。是谓第七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此七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瞋恚得恶色;眠卧苦不安; 应获得大财,反更得不利; 亲亲善朋友;远离瞋恚人, 数数习瞋恚,恶名流诸方; 瞋作身口业,恚缠行意业, 人为恚所覆,失一切财物。 瞋恚生不利,瞋恚生心秽, 恐怖生于内,人所不能觉。 瞋者不知义,瞋者不晓法, 无目盲暗塞,谓乐瞋恚人。 恚初发恶色,犹火始起烟, 从是生憎嫉,缘是诸人瞋。 若瞋者所作,善行及不善, 于后瞋恚止,烦热如火烧。 所谓烦热业,及诸法所缠, 彼彼我今说,汝等善心听, 瞋者逆害父,及于诸兄弟, 亦杀姐与妹,瞋者多所残, 所生及长养,得见此世间, 因彼得存命,此母瞋亦害。 无羞无惭愧,瞋缠无所言, 人为恚所覆,口无所不说, 造作痴罪逆,而自夭其命, 作时不自觉,因瞋生恐怖。 系著自己身,爱乐无极已, 虽爱念己身,瞋者亦自害, 以刀而自刺,或从岩自投, 或以绳自绞,及服诸毒药, 如是像瞋恚,是死依于恚, 彼彼一切断,用慧能觉了。 小小不善业,慧者了能除, 当堪耐是行,欲令无恶色, 无恚亦无忧,除烟无贡高, 调御断瞋恚,灭讫无有漏。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大正藏》第一卷617页B19行-618页B16行 第四节 邪见人是怨 邪见之人是智慧怨,汝等应当亲近善友,远恶知识。 《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第九,《大正藏》第八卷908页A26-27行 第五节 同愚居如怨 莫见愚闻声,亦莫与愚居, 与愚同居难,犹如怨同处, 当选择共居,如与亲亲会。 夫人处世当与黠慧之人共居,出则和颜入则同欢,共相敬待如父、如兄、如身无异,犹如亲亲心意款至,如此相敬皆至无为,是故说曰当选择共居如与亲亲会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四卷730页B6-12行 第六节 娆彼成怨憎 若人娆乱彼,自求安乐世, 遂成其怨憎,终不脱苦患。 若人娆乱彼自求安乐世者,世多有人执迷惑意,怨仇心深触娆于人,自望快乐宗族蒙庆,如种苦栽冀望甘果,唐丧功夫无益于时,是故说曰若人娆乱彼自求安乐世也。 遂成其怨憎终不脱苦患者,卒斗杀人犹尚可恕,怀毒阴谋乃不可亲,如斯之类必趣恶道,所以然者,由其执愚不舍故也,是故说曰遂成其怨憎终不脱苦患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七,《大正藏》第四卷753页A18-27行 第七节 怨诈现亲相 云何于己实是怨家,诈现亲相?…… 屏处极毁骂,百千种诽谤, 面前而赞叹,言是善好人; 实能辨诸事,诈伪而不实, 智者应当知,此是怨诈亲。 出言诈亲善,所作无利益, 智者应当知,此是怨诈亲。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十一,《大正藏》第二卷453页A22-B2行 第八节 怨亲因缘变 人之为怨以有恶缘,恶因缘尽还复成亲。怨亲无定。何以故?今世是怨,后世成亲。 《思惟略要法》,《大正藏》第十五卷298页A21-23行 略 解 第一节“犯五戒为怨”。此节说:“云何五怨?若杀生,缘杀生故……窃盗、邪YIN、妄言、饮酒放逸处,缘饮酒放逸故,今身生怨,后身生怨。”此处所提出的五怨实际是对五戒的违犯。之所以将其称为怨,就是因为世人所积的一切外怨几乎都是因违犯五戒所招致的。“缘杀生”之缘,义指非直接杀生但行为与杀生具有一定关系。 第二节“十恶为怨家”。此节说:“十恶怨家,十善厚友。”“十恶怨家”的内中道理与第一节相同。 第三节“七种怨家法”。此节是以一部完整的经典形式出现的,名《怨家经》。此节分别提出了七种怨家法,其阐释方式都是相同的。如第一种:“怨家者,不欲令怨家有好色,所以者何?怨家者,不乐怨家有好色。人有瞋恚,习瞋恚,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彼虽好沐浴、名香涂身,然色故恶。所以者何?因瞋恚所覆,心不舍瞋恚故。是谓第一怨家法而作怨家,谓男女辈瞋恚时来。”此外,“怨家者,不欲令怨家安隐眠……不欲令怨家得大利……不欲令怨家有朋友……不欲令怨家有称誉……不欲令怨家极大富……不欲令怨家身坏命终必至善处生于天上”,这七种怨家,都是从人内在的瞋恚而产生的。瞋恚的有关问题已于本书第二篇中作了详释,研习者宜相参照。于此节后又以重颂的形式进一步阐释了瞋恚生怨的种种问题。概括起来约有二十种。其表达生动透彻,如第二十种所说:“系著自己身,爱乐无极已,虽爱念己身,瞋者亦自害,以刀而自刺,或从岩自投,或以绳自绞,及服诸毒药,如是像瞋恚,是死依于恚,彼彼一切断,用慧能觉了。”通过这段文字,非常透彻地将人们自杀的原因解释清楚了。此节启示我们内在瞋恚的大怨任何时候都大于外怨;外怨难致人死,而内怨则使人自杀。 第四节“邪见人是怨”。此节说:“邪见之人是智慧怨,汝等应当亲近善友,远恶知识。”“邪见之人”与“恶知识”是同义异名。智慧正见人是亲,而邪见之人是怨。 第五节“同愚居如怨”。此节先以摄颂的方式阐明大意,其中说:“与愚同居难,犹如怨同处。”于下半部分的长行中解释说:“夫人处世当与黠慧之人共居,出则和颜入则同欢,共相敬待如父、如兄、如身无异,犹如亲亲心意款至……”此说除与第四节有相同之处外,指出了不与愚者同处而与黠慧人同居的意义。 第六节“娆彼成怨憎”。此节于开头的摄颂说:“若人娆乱彼,自求安乐世,遂成其怨憎,终不脱苦患。”于现实当中,有些愚人通过对他人造成娆乱以求自身的安乐,其结果恰恰相反。受娆乱一方因不甘心受欺必设法报复,最终怨怨相报造成无量痛苦与祸患。 第七节“怨诈现亲相”。此节从三个方面指出了怨家表现为亲善的欺诈行为,如:“屏处极毁骂,百千种诽谤,面前而赞叹,言是善好人。”此类的问题于世间中比比皆是,有智者或能察觉,但愚者往往不知。 第八节“怨亲因缘变”。此节可分作两部分,前一部分说:“人之为怨以有恶缘,恶因缘尽还复成亲。”此部分表明人与人之间因恶缘而结怨,而恶缘消尽之后又复可为亲友。如现世当中人由怨成亲,由亲成怨的事例许许多多。此部分主要是从人现实的不良关系上剖析了造成怨恨的原因。后一部分说:“怨亲无定。何以故?今世是怨,后世成亲。”此部分主要从时间上说明怨亲变化不定的原因。 第六章 无怨 提 要 本章由五节组成,阐明了获得无怨的方法和非常情况下择怨的原则。其中,第一至四节为一类,第五节为一类。第一类又可分作两部分,第一节为一部分,指出了无怨的内在思想标准;第二至四节为一部分,指出了获得无怨的具体方法。第五节指出了非常之时择怨的准则。 第一节 何谓无怨 无怨者,离恶意乐故。 《瑜伽师地论》卷第十二,《大正藏》第三十卷338页B7-8行 第二节 无怨四事法 佛语须摩提:菩萨复有四事法得无仇怨,无侵嫉者,何等为四? 一者于善知识无谀谄心; 二者不悭贪妒他人物; 三者见人布施助其喜; 四者见菩萨诸所作为不行诽谤。 是为四法。 《佛说须摩提菩萨经》,《大正藏》第十二卷77页A11-15行 第三节 无怨之十法 1、怨亲常平等 怨亲及中人,悲念常平等, 瞋因尚无有,何得瞋众生? 2、众生同己体 善修习常慈,众生同己体, 平等无有二,云何怒众生? 3、心不与世违 心常舍离瞋,多生于爱喜, 健者既无碍,云何与世违? 4、为众求利祐 于诸众生所,常求作利祐, 云何无瞋恚,得加众生恶? 5、不为苦乐动 世间八法触,其心不动摇, 譬如口吹山,应知彼得忍。 6、心净不可污 深心离诸垢,碍事不能污, 如泥泥虚空,应知彼得忍。 7、无爱怨难侵 于身无所爱,于命亦不贪, 诸怨悉不能,动其相续志。 8、安心非爱声 于非可爱声,安心犹如响, 诸言亦如化,忍心便在手。 9、离众相得忍 不于五众中,取我及命相, 身亦非我所,应知彼得忍。 10、了无我安忍 若不见于我,及我所自性, 便得无生忍,佛子最安隐。 《菩提资粮论》卷第一,《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21页B18-C8行 第四节 无胜负无怨 胜则怨灭,负则自鄙, 息则快乐,无胜负心。 胜则怨灭负则自鄙者,如彼怨家昼夜伺察彼人,于彼有大怨嫌从世至世不舍罪怨,如是经历数百千身报怨乃息,负则自鄙,是故说曰胜则怨灭负则自鄙也。 息则快乐无胜负心,一切结使永尽无余,更不复起想著之念,亦复无胜负之心,我胜彼不如,彼胜我不如,都无彼此之心,是故说曰息则快乐无胜负心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七,《大正藏》第四卷753页A7-16行 第五节 宁与智为怨 (一) 宁取有智以为怨家,不将愚痴共作朋友。 《佛本行集经》卷第十九,《大正藏》第三卷740页C15-16行 (二) 宁为智者仇,不与无智亲。 《十诵律》卷第五十八,《大正藏》第二十三卷438页B8行 略 解 第一节“何谓无怨”。此节说:“无怨者,离恶意乐故。”依佛教的基本认识来说,人的一切善恶怨亲无不首先取决于人的意识。若意识上无所求即无所得,若意识悦乐必随之而生成众业。在内心脱离恶的意乐情况下自然无怨可生。 第二节“无怨四事法”。此节提出了四种获得无仇怨的方法:“一者于善知识无谀谄心”,对善知识而言,他人如何对待虽是不易形成仇怨,但若以“谀谄心”对善知识则难免招致他人的怨嫌。“二者不悭贪妒他人物”,一个人若是悭贪或嫉妒他人的财物,难免表现于言行,其必容易招致仇怨。“三者见人布施助其喜”,此法与第一节相对应。当看到他人行布施这种善事时,若内心代其欢喜则得无仇怨。“四者见菩萨诸所作为不行诽谤”,对菩萨而言即使他人诽谤也不会产生仇怨。如此所说的原因与第一种相同。 第三节“无怨之十法”。此节以偈颂的形式提出了获得无怨的十种方法。此节共有二十行,每两行为一个方面,其中的标题为编者所加。其中前四种是指导人正确处理对待他人和社会的方法。“1、怨亲常平等;2、众生同己体;3、心不与世违;4、为众求利佑。”若以此四法为人处世,任何怨无从得生。其中,“于诸众生所,常求作利祐,云何无瞋恚,得加众生恶?”后面两句在于表达,既然是站在利祐众生的立场上,又怎么会兴起瞋恚加恶于众生呢?中间四种是指导人生思想道德修养的方法。“5、不为苦乐动;6、心净不可污;7、无爱怨难侵;8、安心非爱声。”若以此四法来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内瞋既不生,何能生外怨?最后两种指导人建立彻底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人生最终无怨的根本基础。“9、离众相得忍;10、了无我安忍。”若建立起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人必然从人生的必然王国进入到自由王国,充满着超然的功德和智慧,达到圆融无碍的境界,何有怨忧等人生烦恼可存?第9种方法说:“不于五众中,取我及命相,身亦非我所,应知彼得忍。”“五众”又名“五蕴”、“五阴”,是指“色、受、想、行、识”这五种构成世界和人生的条件。第10种方法说:“若不见于我,及我所自性,便得无生忍,佛子最安隐。”“无生忍”又称为“无生法忍”,在《大智度论》卷五十解释说:“无生忍法者,于无生灭诸法实相中信受通达无碍不退,是名无生忍。” 第四节“无胜负无怨”。此节摄颂说:“胜则怨灭,负则自鄙,息则快乐,无胜负心。”依此节长行所释之义,其所表达的意思即是无胜负无怨。 第五节“宁与智为怨”。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向人们指出了非常之时择怨的准则。其一说:“宁取有智以为怨家,不将愚痴共作朋友。”除恩怨是相对应的关系外,怨亲也是相对应的关系。不论从恩怨还是怨亲的角度上,依佛教的价值取向,宁可与智者为怨、结怨,不可与愚痴者交友或结恩。因即使与智者为怨尚无害于身心,若与愚痴者结恩交友将迟早危及身心。 第七章 灭怨 提 要 本章共由五节组成,阐明了如何灭怨的方法。其中,第一节为一类,提出了以智慧灭怨的方法;第二至第四节为一类,提出了自身不以怨报怨而灭怨的方法;第五节为一类,提出了以自正而灭怨的方法。 第一节 怨憎有智胜 怨憎有智胜,不随亲友义, 愚者训非道,渐趣地狱径。 怨憎有智胜者,怨憎之人自知隙咎,本性明达防虑未然恒自思惟:设我今日行非法者便自陷溺,不毁彼人也。如有怨仇众多,思欲报怨力所不至,知当如何,不如行慈乃可得胜,是故说曰怨憎有智胜也。 不随亲友义者,亲友之人心意欵到,意之所好教授前人与共同欢,恶则同恶好则同好,后受报对入地狱中,是故说曰不随亲友义愚者训非道渐趣地狱径。 《出曜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四卷729页C14-24行 第二节 不报瞋伏怨 可瞋而不瞋,清净无结使, 若欲恶加彼,恶便及己身, 如逆风扬土,尘来自坌身, 欲以瞋加彼,彼受必还报, 是二并名恶,两俱不脱患, 若瞋不加报,能伏于大怨。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十四,《大正藏》第二卷469页B17-22行 第三节 不愠怨除怨 愠于怨者,未尝无怨, 不愠自除,是道可宗。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2页A19-20行 第四节 无怨能胜怨 怨怨不休息,自古有此法, 无怨能胜怨,此法终不朽。 《增一阿含经》卷第十六,《大正藏》第二卷627页B23-24行 第五节 自正以灭怨 智者能自正,犹匠搦箭直。 有恚则知恚,有恚知有恚。 智者能自正犹匠搦箭直者,夫人习行先正其形,恒知苦空非身无我之法,六思念行以自诫身使不邪曲,犹若巧匠善能治箭端直无节,堪任御敌亦无所难,是故说曰智者能自正犹匠搦箭直也。 有恚则知恚有恚知有恚者,怨怨自兹为怨,息怨者自古未有,要当息怨灭怨然后乃知无怨,是故说曰有恚则知恚有恚知有恚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八,《大正藏》第四卷759页C9-18行 略 解 第一节“怨憎有智胜”。此节摄颂说:“怨憎有智胜,不随亲友义,愚者训非道,渐趣地狱径。”在此四句中,前一句直接关系灭怨的问题,后三句阐释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在此,只对第一个问题加以解释。“怨憎有智胜”,该句所提出的对待怨憎的智慧方法有两点,第一点提出须有自知之明,防虑未然,不为非法而自陷溺,继而保全自身而不予怨家害己之机会。如说:“怨憎之人自知隙咎,本性明达防虑未然恒自思维:设我今日行非法者,便自陷溺不毁彼人也。”第二点提出,既不足以报怨,不如以慈化怨。如说:“如有怨仇众多,思欲报怨力所不至,知当如何,不如行慈乃可得胜。”这种报怨与灭怨的方法,既是智慧的也是切合实际的。 第二节“不报瞋伏怨”。此节首先提出:“可瞋而不瞋,清净无结使,若于恶加彼,恶便及己身。”此说一方面指出了不以怨报怨的人生意义,另方面指出了怨怨相报的恶果。“瞋”与“怨”的含义是相同的。世人尚云:“怨怨相报何时了?”,唯不报怨而能伏怨。本节最后说:“若瞋不加报,能伏于大怨。”此节与第一节表述的方式基本一致,若能加以对照将会更加明了其含义。 第三节“不愠怨除怨”。此节说:“愠于怨者,未尝无怨,不愠自除,是道可宗。”此说的含义于前两节相同。 第四节“无怨能胜怨”。此节说:“怨怨不休息,自古有此法,无怨能胜怨,此法终不朽。”此节更明确地概括了“无怨能胜怨”这一永恒的方法和规律。 第五节“自正以灭怨”。此节于开头的摄颂说:“智者能自正,犹匠搦箭直。有恚则知恚,有恚知有恚。”此说前两句和后两句分别阐释了两个与灭怨相关的道理。第一,于长行中解释说:“智者能自正犹匠搦箭直者,夫人习行先正其形,恒知苦空非身无我之法,六思念行以自诫身使不邪曲,犹若巧匠善能治箭端直无节,堪任御敌亦无所难。”此释表明,人唯有在首先端正自身的情况下才会有所作为。“苦、空、非身无我”属有漏果报中的三种;“六思念行”又名“六念”或“六念法”,谓念“佛、法、僧、戒、施、天”。通过知三有漏和六思念行之功德果报,从而促使自身清净无邪。 第八章 待怨之法 提 要 本章由五节组成,依其内容可分为两类。第一节为一类,属对待怨的相对消极方法;第二至五节为一类,属对待怨的积极方法。 第一节 不与怨语 欲与彼怨家,而报其怨者, 恒念莫与语,此恶无过者。 《增一阿含经》卷第三十七,《大正藏》第二卷751页C13-14行 第二节 视怨如亲 断除爱恚,不怀怨嫌,修行慈心,视怨如亲。 《集一切福德三昧经》卷中,《大正藏》第十二卷994页A22-23行 第三节 先救怨者 于己怨者恒生善心,怨亲等苦先救怨者。 《优婆塞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5页A7-8行 第四节 以慈化怨 于己有怨诸有情所常起慈心,随能、随力,无谄、无诳,作彼种种利益安乐,令彼怨者意乐加行,所有过失及怨嫌心自然除断。 《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六,《大正藏》第三十卷488页A2-5行 第五节 以慈报怨 一切众生凡有三聚,一者怨,二者亲,三者中。如是三聚名为慈缘。修慈之人先从亲起欲令受乐,此观既成都及怨家。善男子,起慈心时有因戒起,有因施起。若能观怨作子想者是名得慈。善男子,慈唯能缘不能救苦,悲则不尔亦缘亦救。善男子。若能观怨一毫之善不见其恶,当知是人名为习慈。若彼怨家设遇病苦,能往问讯瞻疗所患给其所须,当知是人能善修慈。 《优婆塞戒经》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74页C9-18行 略 解 第一节“不与怨语”。此节说:“欲与彼怨家,而报其怨者,恒念莫与语,此恶无过者。”此说作为对待一般情况下的怨家应有其效用。此方法相对而言,显得比较消极。 第二节“视怨如亲”。此节说:“断除爱恚,不怀怨嫌,修行慈心,视怨如亲。”此说第一句则提出了内在的无怨心理要求;第二句则提出了对待外在怨家的要求。如没有内在无怨的良好心理修养,即使于外在视怨如亲也必然是虚伪的表现。 第三节“先救怨者”。此节说:“于己怨者恒生善心,怨亲等苦先救怨者。”此说前一句是对待怨家的心理要求,后一句则是对待怨家外在的行为要求。前后两句相得益彰,对正确对待怨家具有实际意义。 第四节“以慈化怨”。此节说:“于己有怨诸有情所常起慈心,随能、随力,无谄、无诳,作彼种种利益安乐,令彼怨者意乐加行,所有过失及怨嫌心自然除断。”此说除向人们提出了对待怨家的心理和行为要求外,较之前两节则更加具体地提出了行为的要求。“加行”义同促进。 第五节“以慈报怨”。此节可分为六个部分:1、“一切众生凡有三聚,一者怨,二者亲,三者中。如是三聚名为慈缘。”此部分首先阐明了慈所应面向的三个方面。“缘”在此特指关系或对象。2、“修慈之人先从亲起欲令受乐,此观既成都及怨家。”此部分表明了修慈悲观时的次第,所谓先亲后怨。3、“起慈心时有因戒起,有因施起。”此部分指出了人产生或修慈悲心的两种原因,所谓或因受持善戒,或因施物于人。4、“若能观怨作子想者是名得慈。”此部分说明,若能于意识上将怨家作为子女看待即可得到或具有慈悲心。5、“慈唯能缘不能救苦,悲则不尔亦缘亦救。”此部分将慈悲的不同功能作了区分。6、“若能观怨一毫之善不见其恶,当知是人名为习慈。若彼怨家设遇病苦,能往问讯瞻疗所患给其所须,当知是人能善修慈。”此部分前面之所以说“名为习慈”,在于仅是意识上对怨家的正确态度,而后面之所以说“能善修慈”,在于对怨家有实际帮助的行动,此“慈”包含了“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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