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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师: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 般若波罗密多现证庄严论文句颂解 |
 
能海上师: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 般若波罗密多现证庄严论文句颂解 序言 能海上师是我国现代佛教界著名高僧。俗姓龚,名学光,字缉熙,四川绵竹人。公元一八八六年农腊月廿二日,诞生於汉旺场。幼年父母双亡,依姐生活成长。年甫弱冠,即以天下为己任。初仕军界,一九一三年派往东瀛考察,最初接触了佛教。他从佛陀的教义中,发现了解除世间苦难的途径,从此一心归信佛法。一九二四年,投培陵县天宝寺佛源老和尚披剃出家,同年,在新都宝光寺从贯一老和尚受具足戒,时年卅九岁。戒期圆满後,即约同戒六人,共赴西藏求法。初至西康打箭炉,从降巴格西学习,继至里塘那摩寺降阳仁波切处受学。一九二八年经老格西赞劝,发心入藏深造。时值兵旅,道路阻塞,步行跋涉,备历艰险。翌年,方才到达拉萨,随即礼当代藏地日月二轮之一、康萨仁波切为根本上师,依止学法,历时七载,得深广二种般若心要及密乘秘传。於一九三五年返回汉地,弘宣大教。一九四〇年,率弟子数人,第二次进藏,仍随康公受学,尽得显密传承,接受衣钵。从此展转各地,南北摄化,孜孜於正法事业,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兼作译述,曾无暇隙,其间颇有神异感应。毕生创立道场计四、五处,译著达六、七十种之多。一九六七年元旦凌晨,坐脱於五台山碧山寺,荼毗之日,山麓遍闻异香云。 上师初接佛源老和尚嫡传临济正宗第四十四代法统,继承康公密乘大威德金刚法为第二十九代祖师。显密圆通,融贯大小,能内契佛意,取各宗之长,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将西藏额鲁巴教派的教理及修法,完整、系统地介绍到内地,并付诸实践,建立道场,摄持僧团,住持正法。就这点来说,实为汉藏佛教史上的第一人。 上师严格遵守宗喀巴大师教派传统,在修持方面,大力提倡戒学,主张戒定慧三学不可偏缺,尤当以戒学为基础。强调学修必须依照次第。说:「定道由戒律下手,乃额鲁巴的家风」。又说:「密宗本来在戒律中,戒律即是密传,故应结合而修也。」他排除了宗派门户的偏见,开拓了综合研究的学风,虚心求真,体会了释迦世尊一代时教的精神所在。历年说法,皆归宗於般若。其论般若,不尚清谈高妙,故弄玄虚,而着重在行持,所谓融事於理,即事而显般若。他说:「慧者何,般若也。般若无相,寓于六度万行,故曰慧行。若废行而谈慧,则慧亦无用。」以能内证实相,获中观见,故能不坏真俗,恰合中道。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实非一般所能望其项背。一九四五年美国总统罗斯福曾派人执亲笔函件来我国邀请上师赴美弘法,岂偶然哉! 这部《现证庄严论文句颂解》是上师在一九五六年至五七年间,为五台山清凉桥吉祥律院僧弟子们讲解时撰写的。当时随定随讲,历二个冬学而圆满,在先,他曾翻译过一部《现证庄严论狮子贤义疏》,一九五三年在上海铅印出版。是年冬,他就上海金刚道场,为四众弟子讲演过此论之前二品;随即率众上五台山、住锡清凉桥。以《义疏》文涩义隐,学者困於理解,爰就原文择要通释,缀成斯篇。彼时油印散发,仅供寺僧听讲之用,故印数无多。文革期间,僧人遣散,经书抄没,焚毁几尽。劫後,幸求获一部,殆若孤本矣。然此论乃康公般若教授之核心,上师学修成就之所依。尤可贵者,书内将康公教授口诀,历祖修行经验,融贯於论文之中,对於指导学修,至关紧要。它是祖国文化的珍贵遗产,佛教文献之无上结晶,焉可任之待其隐佚堙没? 在上师诞辰整一百周的年头裹,我们把这本书排印出来,作为弟子的献礼,纪念他一生为法,利生无倦的精神和业绩。俾过去曾随闻於座下的,忆持不忘,未尝亲承教诲的,也能同沾法益。般若光明,遍照人心,总祈佛教昌隆,正法久住,世界和平,一切有情,同证菩提云耳。 本书排印,严格要求按照原稿,不稍更动。然而油印讲义,既属随讲散发,时间匆促,未及详细核对;听者又各就自装订,附表插页,类未按次排列,付梓之际,自当审慎重行排布;於文体格式前後未见一致者,又须略作整理。其中显系抄错刻误者,如「二十僧表解」,乃依《俱舍》文义,稍作增减,庶符原意,而不敢擅动全表体式;故二十僧数,仍不了然,只可将《义疏》原文,及法尊法师《现观庄严论略释》文(亦依狮子贤意释),并录於後,以资参照。「十地资粮」及「对治资粮」书中颂、解俱阙,但曰:「依《摄义》文,文义具足,不另出也」。而《摄义》原稿佚失,遍索不得,亦唯依《天疏》释文,附於书末,而将颂文补入书内也。工作艰巨、不容或误,然大师既逝,无由亲承就正抉疑。忝以庸虚,临斯重任,整理未当,校勘疏漏,谬误失真之处,诚属难免,伏冀通鉴之士,详而正焉。 侍者 幻慧 乙丑腊月 《现观》简介 《现证庄严论》亦称《现观庄严论》,是弥勒菩萨所造。缘起是无著论师(约公元三一〇——三九〇年间人)初读《般若经》,多处疑难,无法贯通,遂入禅定以神通力往兜率天,请教弥勒菩萨。菩萨慈允,爰为讲说此论,无著论师记述流通。此论弘布以来,在印藏佛教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推尊为弥勒五论之首。论中,菩萨以补处深智,用八品七十义来分析、解释全部大般若经的内容。在哲学上,此论继承了中观派的性空理论;在实践上,它是以修行阶位为纲,用现观的意义,贯通了全部般若。总以二百七十余偈颂,统摄全经义尽;而且前後纶贯,层次分明,造论之善巧,堪叹观止焉。《现证》崇重《中观》,又特重修行,遂取得了代表瑜伽行学派的地位。狮子贤论师(约公元八世纪人)的注释,是印藏佛学家共同推崇的一部权威论释,它是用中观的见地,来阐释本论的。 宗喀巴大师特别重视此论。十七岁时,他就在聂塘极乐寺学习了以《现观》为首的慈氏五论。嗣後,复相继从兖噶贝、仁达瓦师资重学此论。十九岁以後,他多次依《现观》立宗答辩而渐负盛名。三十二岁时住蔡寺,著述《现观庄严论狮子贤释详疏》。四十七岁住热振寺,将《现观》与般若经文合讲,嘱弟子达玛仁钦依此讲更作《现观庄严论广释》。《现观》被列为黄教寺院僧侣必学的五大部之一。 能海上师初入藏,康公即为教授此论之狮子贤义疏;将其携来之汉文藏经全部锁藏在哲蚌寺札昌阁上,只允取出《摩诃般若》与《小品般若》二部作参考,专精一论,数年通达,获中观正见,并蒙康公在座上当众印可云(见海公上师传略)。 侍者 乙丑腊月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文句颂解一名现证庄严论义疏附讲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显明义疏 梵语云 阿巴哈马耶,阿朗嘎[日/阿],那马,扎[你/耶]巴米打,[五/勿]巴得,厦打,折帝。 藏语云 悉饶已拔惹睹请巴,们[我/阿],登足,鄂笃京,寫甲瓦折巴。 弥勒菩萨造颂 狮子贤菩萨造疏 能海上师解 序 论 疏云: 大觉佛佛子各各顶礼 今於般若波罗密 彼中文品所作者 一切庄严成就师 众解释者恭敬礼 贪利有情成大贪 圣者无著救怙主 不败尊前亲听闻 本论指导造广说 天亲根支行义等 以自胜解立主要 是处内识之所知 正真依於净解脱 圣者陇补之派流 受持清净解脱行 此中应作不知见 住中慧行教相外 如是以下解脱类 住信心地知识等 本论究竟未寻求 随自思见作广论 如是善巧作光明 真实深隐未得获 本论始终根本见 谁能获得甚希有 是中最极难得者 此甚深道根本见 大觉於此成自在 诸善巧者分别明 本体一切清净者 别无行境与功德 最後成就为自他 利益乐欲生欢愉 圣慈氏说,坚隐之自行、及随顺炽然利他之教者,谓由各各自明之慧,依止般若波罗密多经所有至极之教,是将来能得一切妙善主要之因也。如此所云,应作决定摄持,则余佛母广大功德宝蕴,莫不容易出生;且於无量事义生、住、趣入、之处,所作徒涉之点,能生超举甚大之智明。是故初始於母经功德如何,如其所作名诠,先行赞颂、顶礼、皈依。 皈敬颂 颂云:诸求声闻寂灭 遍知等性 凡於顺解脱 能作得者 能为众生义利 诸道智性 若饶益世间 使成就者 能仁正等诸身 一切种智 於种种一切 彼宣说者 声闻菩萨众会 究竟大觉 诸圣众之母 皆赞礼者 解云:般若 般若者智慧 谓十智三智 五智等分析 慧心摄观证 波罗蜜多 梵波罗密多 华言彼岸竟 曰度度无极 一切事究竟 分六三十六 六数後又四 皆归般若分 乘演复百千 菩萨方便智」 佛说四威德 慧行善忆持 一舍悭吝犯戒 心愤失正勤 治散乱心定 得见趣所归」 二成菩提资粮」 三於现修行时 能自摄益他」 四异热成广大 波罗密与人 互相依无尽」 以大悲为因 益他为华果 依究竟方便 摄行三决定」 相应复六事 于相违事品 观功德过失 精严作对治 一喜悦财富丰 自在乐享时 如理不如理 观功德过失」 二得乐称心意 纵身语意行 相应不相应 观功德过失」 三受他轻毁辱 安忍不安忍 观功德过失」 四怠, 弱不勤奋 成就不成就 观功德过失」 五处愦闹杂乱 摄定不摄定 观功德过失」 六见闻觉知境 言说戏掉等 正知不正知 观功德过失」 波罗密相应 教授分五(出《瑜伽》) 一、教 教 授 谓从尊重,若似尊重,达解瑜伽轨范亲教,或诸如来,或佛弟子,所闻正教,即如其教,不增不减,教授於他。 二、证 教 授 关於修行学事止观相应,自所经历,善士印证者,符合教理者,本宗经论宗言,及得乃至能作契入道行之决定次第,余如前条所说。 三、次第教授 次第者究竟方便也。如母经本论,如菩道次第等及其宗门日行事修摄合律教定则妙善法行。 四、无倒教授 弟子等见倒,事倒,理倒,如法救正,引入正道,自作教人、不入邪途,依经依教,法印无违,初中後善,一切不倒。 五、神变教授 神变者,令修信心止观,察事照理,严护律仪,行为真实无妄,渐能了解如来之神变化导,接受诸佛菩萨圣僧贤哲护教天龙等不思议示现境事,但必持戒精严,正观般若道理,不为邪教惑乱也,慎之。 教授教诫之差别者(出《大毗婆》) 与有利益名为教授,遮无利益名为教诫;教住正知名为教授,教授住正念名为教诫;令修无表,修毗钵舍那,令得圣果,出世善法,皆名教授,令修有表,修三摩他,令修圣道,世间善法,悉名教诫。 复次,此中教授者,是弥勒菩萨教授无著师之言,指示入大般若之秘诀也。 现证现观分别 慧心摄境,於诸谛理,各各照鉴决定,名为现观,如《显扬》说。於境全全了知如是如是事用现前,名为现证,如《大毗婆娑》说。复次,《显扬》颂云: 由先世间智 简择谛究竟 於谛无加行 决定生起相 智境合和相 於所知究竟 当知谛现观 於十种决定 庄严 《瑜伽》云:「譬如红莲,其华未开,虽生欢喜,不如敷荣;又如真金、未为严具,虽生欢喜,不如成功。如来所说经义,若未显发,虽生欢喜,不如开示。」此说造论名为庄严也。律云:「尸罗名庄严,老少服常美。」是说人之观瞻威仪戒相之庄严。今此论名所称庄严者,若有士夫身色壮美,复加衣饰文身之属,临镜自照,显明自己色相美观,内心悦乐,名心庄严。士夫色身壮美者,表自心之本智具足,复加论议衣饰文身。对镜者,表现观庄严;内心悦乐者,表现证庄严。 论之分别 十二分教中称为论议。《大毗婆娑》云:「论美云何?谓诸经中决判默说大说等教。又如佛一时略说经已,便入静室宴默多时。诸大声闻共集一处,各以种种异文句义解释佛语。又论者亦名摩怛理迦、阿毗达摩等,诸圣弟子已见谛迹,依自所证,无倒分别诸法体相故。此中分别又六:一言论,二尚论,三诤论,四毁谤论,五顺正论,六教导论。前三应不应作当观;第四定不应作;第五应作;第六对机施教。又《俱舍》云:「教诫学徒,故称为论。」 四圣赞礼名相略解: 诸求 (诸)谓多求法道者。即是预流四支,从其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之人也。 声闻亦摄缘觉 说者之声,触听者之耳,如是如是,受义持理,成就圣种修持之因。 缘觉 分二:一部行缘觉。声闻中之利根,闻一知十,举一反三。二麟喻独觉。出於无佛之世,依前所闻,自生法行证行作用。亦利根,好爱法行,久习成种如理闻法专精亿持之力而生作用,非是无闻。 寂灭 是声闻果(亦摄大乘)。灭者,内灭我相、外断境执,了解内外,不生不灭,中间空无。亦称解脱涅槃,无生究竟,常乐我冷媒。是声闻之证得也。 总说初句云:凡是发心欲求声闻(缘觉)究竟不生不灭寂灭果证者(所依人)。 此下解第二句(能依之法亦称方便) 遍知等性有二,智遍知及断遍知。此说断遍知,分别有九;谓于四谛观行之境,周遍了知能断烦恼之意,故名断遍知。以择灭为体。九种分别者: ┌欲界——苦集为一,灭道各一。见谛所断为三。┐ 三界见道断┤ ┤共有六个遍知,皆属忍果。 └上二界——亦同欲界 ┘ ┌欲界——为一遍知。即五顺下分结断。(贪、嗔、身见、戒取、疑。) 三界修道断┼色界——为一遍知。即色爱尽遍知。 └无色界——为一遍知。一切结永断遍知。 以上见修合而为九遍知。 解脱 此中解脱者,是永断、离系、清净、灭尽、离欲等名之差别。自性者,谓粗重永害,烦恼永断;训词者,谓能脱种种贪等系缚,故名解脱。又复世尊为种种牟尼,说此以为牟尼体性,故名解脱。又言解脱者,解脱一切生老等故。又若心解脱,若慧解脱,皆名解脱;是爱、无明、根本杂染胜对治故。又此分别复又多种,谓世间、出世间、有学、无学、可动、不可动。此中所言,是出世间、坚固不动解脱也。(《瑜伽》文) 顺者(非顺解脱分。顺解脱分是资粮中摄故。)此中顺者,谓随顺涅槃之道,於身、心、慧三解脱及解脱知见近顺不违故。 得者,《俱舍》云:「得谓获成就,非得此相违。」《杂集》云:「得者,谓於善、不善、无记法、若增、若减,假立获得成就。」《集异门》云:「云何为得?答:若於可爱色、声、香、味、触、衣服、饮食、卧具、病缘医药、资生什物,诸得、别得、已得、当得,是名为得。」(此显世间)《瑜伽》云:「种子成就,自在成就,现行成就。」(双依真俗)余论云:「随获一种沙门果故,说名得法;谓诸法智,彼於转依能作证故。」(此中正义) 能作得者,此言得修。《瑜伽》云:「谓如有一依初静虑或修无常想,乃至或修死想,彼所有余不现前想,或自地摄,或下地摄,及彼所引诸余功德,或是世间,或出世间,皆能修彼,令其增盛,清净乐生,於彼获得自在成就,是名得修。」(亦名能作得者) 众生者:众人和合共生,故名众生;众多因缘之法和合以生,故名众生;五蕴假合以生,故名众生;曾经众多生死相续流转所生,故名众生;亦名有情,爱润以生故;亦名补特加罗,此言数取趣,数数取生受生,无厌足故。《瑜伽》云:「云何补特加罗异门(特说也)?谓有六种:一、沙门,二、婆罗门,三、梵行,四、比丘,五、精勤,六、出家。」《百法》云:「一者补特伽罗无我。」(此显众生非众生也) 义利者:义者,事所当作应作,无有罪故,可爱乐故。《佛地经》云:「现益名义,当益名利;世间名义,出世名利;离恶名义,摄善名利;福德名义,智慧名利。」《瑜伽》云:「义威勇者,由胜义谛理所得随念,名义威勇。」《杂集》云:「云何义善巧?谓於阿毗达磨毗奈耶中,善知其相,於义善巧,便能多闻等。」 此初句合说者:若为众生(多就六异门说)离恶摄善福慧义利之事,应所当为,可爱乐果,无有罪失,现在当来,有义有利;由自胜解谛义,随时正念有情义利,威勇行事;尤复善巧论义律义,方便多闻。如是能作者,名为初发心菩萨。但必具信随行,乃得入道,道者诸道。 诸道智性 诸道者五道,亦名道智之体性也。是修行入道之最胜方便也。 一、资粮道 如上发心,集积十七种篇首之资粮故。随后本论中详说。 二、加行道 依暖顶忍胜四法加行,本论详教。加行者,加功实行也。 三、见 道 由资加力,法随法行,能得解了成佛利生之决定方向程次无疑。 四、修 道 由其见道之信心行力,於般若母经不见过失;於三智性、体道果诸法,胜信无疑,能依法随行。过失功德应断应修,论中备说,经九无间九解脱道,得成无学。 五、无学道 无学道者,於前诸道,未知已知,应学皆学,应修已修,应证得证,无师智成,二利双运,如器已成,更增磨莹,装饰严美。 合解云:我辈初学,必先发心作二利事。五道之理,是二利行无上之方便,圣途决定之要门,般若彼岸究竟正宗之道。宗喀巴大师之教派,完全依此学习修行。 饶益世间者:如经云:「如来以一大事因缘出现於世,为令一切有情皆得无上正等菩提故。」 复次,饶盖世间者,诸道菩萨之果法也。谓以四摄方便饱利世间有情故,如《普门品》等所说。吾人入道方便,当依摄善法戒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及於僧中令僧欢喜、令僧安乐。依二部戒乘,善巧实习成性,悲心具勇,再再磨练,以成纯净之金。渐次配合本论所说二利法教。般若深理溶和增进,使诸世间悉得成就二利之果勿但虚谈,名为饶盖世间合佛菩翠意。《集异门论》云:二利有四种补特伽罗: 一、有自利无利他, 二、有利他无自利, 三、有自利有利他, 四、无自利无利他。中略 问:「云何补特伽罗有自利行,亦有利他行?」答:「如世尊说:苾刍当知,世有一类补特伽罗,自於诸善法有速谛察忍,彼於诸法,为知义故,为知法故,精勤修习,法随法行,和敬行,随法行;言词调善,语句圆满;亦成就上首语、美妙语、显了语、易解语、无依语、无尽语;乃至於义为令他知,能示现、能教导、能赞励、能庆慰,亦能赞叹、示现、教导、赞励、庆慰修善者;亦能勤为四众说法。是名补特加罗有自利行亦有利他行。」(余三以此类知) 使成就者:若菩萨人,真实发心,能作有情义利实事。遵依五道智理,佛说方便次第,乃至正作自他饶益四摄等事,悉至究竟,如是等能作成就者,皆依此经论所说方便,悉得成就二利之果。 能仁 梵语释迦,此翻能仁。谓满足仁慈,化导诸类,无怨敌故;不可制伏,名能自在。自在有十:一寿二心三众具四业五生六愿七胜解八神变九智十法。 正等者:正真净等,名曰正等。谓见境无偏邪颠倒,正也;见境真实不迷于虚幻合集,真也;对境平等无惑障,净也。又正等者,得其事物之现量。又正等者,如其所有尽其所有,无上正等正觉也。 诸身者:通说三身,法、报、化也。本论分法身为二,自性身、法性身。第八品广说。复次,欲识四身之义,须先了解五智略相,是我道场学者特殊之要。五智者:一、法界体性净智,二、如大圆镜智,三、平等性智,四、妙观察智,五、成所作智。今摘录《佛地经论》之文略释之。 经云一切法真如,二障清净相。释第一法界体性智 论云此显清净法界。谓一切法空无我性所显真如,永离二障,本性清净。今复离染,能为一切善法所依,是故说名清净法界。「一切法」者,谓世出世、有漏无漏、蕴界处等。「真如」者,即是诸法实性,无颠倒性,与一切法不一不异,体唯一味,随相分多。(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如水与波。)「二障」者:一烦恼障,二所知障。恼乱身心令不寂静,名烦恼障;覆所知境,无颠倒性令不显现,名所知障。「二障清净」者,得出世间证真如道,渐除二障所有种子,犹如大风吹烟云等。金刚喻定现在前时,灭离一切障种子尽,得净法界究竟转依,名清净相。 经云法智彼所缘,自在无尽相。释第二如大圆镜智 论云「法智」者,前智所说真如,是彼大圆镜所缘,亦缘世俗不迷彼故。「自在」者,六到彼岸所修成故。具十自在,妙用无碍。「无尽相」者,穷生死际,无间无断,相续常故。 经云普遍真如智,修习证圆满。平等性智第三 论云此显平等性智。谓初地中初现观时,得此平等无分别智观真如等一切平等。於後诸地,渐次修习转胜转净,乃至佛地证得圆满究竟清净,证法界等一切理事皆悉平等。 经云安立众生二,诸种无尽果。妙观察智第四 论云妙观察智能为众生说妙法等,安立众生利益安乐为二。即此二种有多品类故,故名诸种。如是二事,穷生无际常作不绝,故言无尽。此即名果,是智之果故。又令修善因名利益,令得乐果名安乐;又令离恶名利益,令摄善名安乐;又拔苦名利益,施与其乐名安乐。 经云身语及心化,善巧方便业。成所作智第五 论云成所作智,能起身语心化,称顺机宜,故名善巧;加行不绝,故名方便。此即名业。亦云有义成就智 如是五智云何成就? 经云定及总持门,无边二成就。 论云「定门」者,八万四千三摩地门,「总持门」者,八万四千陀罗尼门。如是二种,通生一切有为功德,通显一切无为功德,通引一切神力作用利众生事,故名为「门」。「无边二」者,福德智慧二种庄严,于中差别,有无量种八万四千福德智慧,或无量劫修所成故,说名无边。前五波罗密多名为福德,後一波罗密多名为智慧。或随所应自性眷属一一具二。如是二门,二种庄严,四智品中,一一具足,恒共相应。亦复依止清净法界,与净法界不相舍离,故名「成就」。以下解三身 经云自性法受用,变化差别转。 论云此显五智所成三四身。「差别」之义,虽诸如来所依清净法界体性无有差别,而有种种相异转变不同,故名差别。 自性身者。《佛地经论》云:即是如来初自性身修得以后,体常不变。 贤师解云:大觉世尊之自性身者,依近念住等之智慧而为体性。是从世间超出,无漏法界之自性故非是无修而得。如无垢大摩尼宝,彼主体性行相—切清净是则无修无为,即是自性真阿练若之自性相成就故。又此之自性亦复随生灭性以见其相,离生灭性,无别形相可得。又非人工所作,亦非本有自性,而是从超世间道,超出世间之获得故。不是获得之所作故,是依如幻之心识,加以修行证知一切诸法实相,证得之得故。此贤师之文,应当了解熟忆,真万劫难逢之教也。 法性身者,《佛地经论》云:力无畏等诸功德法所依止故。本论云:「第二法身者,是无戏沦之智慧主体,性是无漏,依念住近行等之建立而为自性。」分说有二十一法 或说法五蕴,戒、定、慧、解脱、解脱智见,摄八万四千法藏故。 受用身者,《佛地经论》云:能令自他受用种种大法乐故。本论云「第三受用圆满色身之自性者,相好清净,妙明炽然。」详列三十二相、任随好、及其因相。 变化身者,《佛地经论》云:为欲利益安乐众生,示现种种变化事故。本论云:「第四幻化身者,释迦牟尼诸佛色体,於凡轮回中,尽其所有世界之间。一切有情等之乐欲义利平等能作之身,此亦大贪随流,永永无断也。」 本论总说三身示教,有二十七法,详在後品。 自性身——法界体性智\以智为体 法性身——如大圆镜智/ 受用身/平等性智\智悲为体 \妙观察智/ 变化身——成所作智—大悲为体 总结初句「能仁正等诸身」者,彼释迦能仁能自在者,自证现量,如其所有,尽其所有,真实不偏,清净无惑。自性成就,法性成就,受用圆满,变化无尽,如是诸身各各成就也。 身者体义,依义,众德集聚义。如是所依,如是所作,如是成就如是佛。又如是所依,如是所作,欲得如是之成就,彼法随法行者之道,是谓佛道,依此佛道修行,能作修行之所依。(人)又此所依之人以何方便而入者,依一切种智十法而入,是故下句解一切种智。 一切种种智者,本论云:云何一切种种智?谓种种一切无生,内心刻印,悉皆具足。此明一切种种智修行之始终也。大觉正等戒身(戒),具足瑜伽(定),具足自在(慧)之主(如是成就次第者),诸行对治之*轮能作(解脱),种种一切无尽无余,一切能作(解脱知见)动转者也。 种种者,或十法界,或他之一名、一相、一事、一物、尽其所有之谓也。於此种种随观一种,各有名相、体、性、力、作、因、缘、果事、受报、究竟、之不同,故曰一切。如是种种与一切,可以上下互用应知。 此修另有表文,当要熟知。 贤师论云:世尊善能含藏显示「种种」「一切」智性,所谓如来、应供、正遍知、圆满大觉是。若凡种种诸法,形相云何,安立云何,如其诸法,极细诠解种种一切,此等如何安立决择,如何名言设施,如是等等,如来内智一刹那中炽然善生。不少思维应知尽知是故如来、应供、正遍知、圆满大觉者,立以一切种种智性之名也。此亦引用经文 於种种一切 此种种一切,指教体般若也。乃至三藏十二部经,四十九年说法,所说诸法无生等教、体道果等,种种名诠、旨趣、究竟旨趣及随行等,悉皆摄入三智佛母经中。此论所作,尽是彼佛如来之所宣说故。 宣说者,言辞所摄,三化导之一也。教言,记心,神变。《瑜伽》云:诸佛菩萨宣说正法,当知有五大胜利: 一、闻正法时,远尘离垢,於诸法中,法眼生起。 二、闻正法时,得尽诸漏。 三、闻正法时,於无上菩提发正愿心。 四、闻正法时,证得菩萨最胜法忍。 五、受持读诵,修习正行,展转方便,令正法眼久住不灭。 合解第三句颂云:释迦能仁自在者。得成大觉诸身,言所依也。若今发心之补特伽罗此中并摄方便者,具能学修现证一切种种三智诸法。於彼母经,释迦本师之所宣说,无过失想。其中体,道,果等,恭敬信闻,随生法行,依此最胜圆满善说之教,摄持一切种种各各义理,而生现观现证。 贤师意云:此中种种一切、等等妙义,欲得现证明了,必须最极恭敬,随顺法行,乃能修行成就。由修发生更深信念,得知诸法次第生起之缘,此是行人成就中最上第一之成就。不在希奇玄妙是故经中告人,至极信仰随行,是善能获得一切种智之主要胜因也。 下解第四句 声闻(缘觉并摄)菩萨众会 显大小部僧也。 究竟大觉 言佛宝也。总名四圣 诸圣众之母 言大般若经法也。 皆赞礼者,表诚敬也。 此句诸义,总赞般若三宝广大体性之体,亦显从中出生四圣之诸道,依於四圣功德,蕴育生成故,定能具足诠显如来圣教般若之体、道、果之不思议功德,法法圆正,次第善巧,行人信心随行,决定能得出生诸圣圣果,是故称为「诸圣众之母」也。亦显生育长养成就一切诸佛,故复称为「佛母般若」。复次,必当了知,经与四圣,不一不异。如是佛也、法也、僧也,悉是一体般若之性,亦是一切种智之道,亦是诸佛圣众之果;是我人婴儿之乳母,是我人依赖成人之教养所依处,是我人最後成人利他之指导助成者,是我人此时乃至最後大觉中间不可一时之少离者,是我人现在盲目无知苦恼海中必须信仰学法、次第随行之所依,如暗夜之大智慧灯、过渡大海之轮舟巨船也。如是三宝,如是般若母经,皆是我人诚意爱敬之所赞美、礼拜等修行成就无尽之依止也。 如是《现证庄严论》者,是《大般若经》之根本经体,修行对治之道,种种一切现观现证所摄之果,即是《大般若经》全部圆满之教,其义同於大经佛说,是学行之人,应作顶敬受持修行之教也。 复次,为於经文文相广大,平庸无智,莫能显明了解,及於经中诸法法义道理,不能满分摄持,必须听闻显示,去疑生信,故依入行之支分方便,显示本论之名诠、名能诠、名句文身之教也。名所诠、法性法相之体义也。旨趣、旨趣之旨趣、及法随法行之次第等,於中尽其所有,善作解说也。 造论之旨趣 颂云:一切种智道 皆从彼教说 别余不领受 十法行体性 思经义建立 具慧成观故 能速易现证 所谓论旨趣 解云:一切种智道者:即成就大觉体性之道,是一切现观返行次第,及俱有诸法之引入证地之道也。 皆从彼教说者:本论所作之义理,皆由世尊三不思议化导(神变,记心,教授教诫。)於所有行人完全随行指示之所作也;即此大经三种之中,一切名诠性相具足之教也。 别余不领受者:此中名诠能诠所诠,其中所有言词方便、及方便之道次修行成就、成就所作利他之事理、事理相续、定及余法联行之次第、种种善巧所作、如是等,彼外界者、及其他住贪欲者、及修行离贪欲等於一切我义法义之中不作修行称为无为者、及专务听闻理解谓为能生成就之智者,如是等士夫,於此次第法行,皆不作完全领受学习修持。 十法行体性者:若有菩萨,欲自他利(除前过失)。具足此中十法行教,能作修行成就,於修行中亦不著取资物名闻安享,唯乐二利清净修行者,极能领受。 思经义建立者:若业惑习气发生,能正知正念,思维般若波罗蜜多经义,完全现法现观八品之中,名诠体道之所建立,菩萨施等成就修行,初中后善全部美好次第,一切种种教授教诫之法言,再再修行,建立道行。 具慧成观故者:一切观行能成就者,从熟练法界、法相为所缘,及於最极欢喜地等十地诸法入行之次第,种种一切,具足闻思诸慧,是现在能作成就观证之要素也。 能速易现证者:於现在乐欲之般若波罗密多经中法界义理,菩萨修行成就之性相(法相)诸调伏者,再再练修,完成经论广大之道,使能乐速通行,容易现证,是又更大究竟之旨趣也。 所谓论旨趣者:如上之义,使行人初由闻思大经法界法相义味,依止再再练习,次第实修,能迅速、稳确、不难、完成佛道广大般若之体性,是造论之意也。 论体八品摄颂: 颂云: 般若波罗密 八类正等说 种智道种智 及一切智性 圆证种智行 顶行边次行 菩提一刹那 法身等为八 解云: 一切种智 此是普摄经义一切之教,以此随行,能得欲乐之果,能了智性,能得所作之旨趣。 道种种智 此中五种发心,是明般若正宗。入道之所作,决定依四谛五道声闻等之次第,随次摄以大乘不共之义,随次练修。详示五道次第及功德过失,行者所应熟识。引发三身,防止退没,要点极多。 一切智 亦曰根本智,教示三世诸法无生、清净平等之性。近顺能成,彼岸则近,顺法对治。(以别解脱戒及谛理加入为最要) 圆加行 悉知三种智性矣,为所作自在故,复於种种一切道等根本摄持之门及三智修行,皆得清净遍摄起行之道也。 顶加行 此于一切种种智现证圆满之法获得矣,烛然究竟发起观证住心之要道也。道智中方便善巧之意持门是也。其中各各九数是修行之最要。 边次行 入行之随念,日常要道所摄。六度,三宝、施、戒、天、之六念,及此等无自性,时时内心刻念始终之行法也。 刹那加行 是边次行所摄现证种种修行最极纯熟之修行果,最後菩提一刹那之现证以此得,於中分别有四:一、非清净纯熟中成就无漏法种子。二、清净成熟无漏法最後刹那。三、诸法无相。四、诸法无二刹那圆证。 法身果 法身四种前已略明,後品更详因果本末等,余则法身之诸所作有二十七种,是三身成就以後事业,行者应知。 总摄七十义全文有十三颂: 七十义摄颂 颂云:发心及教言 决证支分四 成行之所依 法界住自性 所缘等及大 甲胃行契入 资粮定出生 能仁种智性 光作末末等 声闻缘觉道 於他诸功德 大义利见道 能作及胜解 赞事意所钦 回向随喜修 无上意能作 最极清净行 是所谓修道 菩萨方善巧 道智说如是 智不住生死 悲不住涅槃 无方距果远 果近善方便 不共对治品 加行平等性 声闻等见道 许即遍知性 相及加行等 功过性相四 解脱证分全 学故不退僧 生死解脱平 无上刹清净 诸相现圆证 此等善方便 决择等福增 坚固诸心住 是见修所作 於中各各道 分别相四种 及对治四种 无间道等持 修行违谛理 所有顶加行 边次行十三 一刹那圆证 性相有四种 自性圆满报 随他变化身 法身诸所作 四种正等宣 解云:此是八品之总教,分为七十义相,此中具足摄持经论而作七十之分别也。即此以下广颂文义亦皆全摄,总示全经论之体性纲目,依义摄集,成十三颂七十义之教相,是依经成论之广细分别。若於此善能了解,熟习通达,则经论全部之宗趣要旨悉知,是妙善总持之说也。有言与後文重复之过者,是不善其文义也。此下八品,分别释之。初,一切种智之十法。 「参考」 五种发心:最初世俗发心,解行发心,殊胜纯洁发心,种子成熟发心,断障净发心。 一切种智性品第一 七十义之第一 发心其中二十二种 如是发心之自性自他成佛、所缘二十二、及俱有七十义等,是摄一切乘之教,菩萨依此随行,必能获得菩提乐欲之果,如是为于欲得一切种智性之体,能得所作之旨趣故,始初於种种一切智性能摄之文义廿二,作广门之分别,应善顶受行持。 颂云: 发心利他故 乐正等菩提 解云:如是颂文,显大觉成就者,为利他之故。如所有劫如何殷勤之所作等,所谓发心为利他之事义,乐欲正等圆满菩提,此一切性相愿行之自性,有其二种(一愿二行)。是为正等圆满乐欲发心之自性,即欲此义之获得於善法中希望之愿心,乃至发起随行出生之事业者也。 此中发心,非是言心境特殊超胜显现,具有一切高妙思想之发心;或说但只令心发动即称成就,别无真实事义故。如是等皆非。必须发心以後,於彼善法希望之相,获得有义之事菩提心生,殷勤相续,是此中之教。以此之义,寻求菩萨一切善法,增长成就也。如是正智所作故,现近系缚之因缘、(惑业)罪障灾害(苦果)之事悉并消除也。(经有佛说之广文应看) 以种种理合一之愿,而寻求有事有义之行者,即正等圆满菩提之道。此等联合一致,充实发心,是此中之声教也。如是诸菩萨必於愿等与利他诸行二者具足作此发心。此之所云者,是欲令正知所作故。复次,云何是乐欲性之主及伴,以何义故发心者,谓欲清净圆满故,即此亦是利他之事义也。 颂云: 如是经及摄 广门并余说 解云:如是佛母大经三种常行作业,亦於般若波罗密多经中所示,诸布施等波罗密多,布施等所作能行,於施者受者悉无所缘之修行成就,如是等是(经,论,门,余)所说之方便总持之所作也。谓具足大智能作(摄)事义,乃至一切有情相续尽,如其(广门)所有劫皆令入於涅槃(显示行相)。若具贪等,以种种欢喜及财物布施满足,乐欲般若波罗密多者,予以此中成就,如是所作等,细极详尽,指示双运能作,摄事而不违理,是种种广大之门,乃至正等圆满菩提及利他究竟之教示也。 复次(余说)。如是发心者,为利他故,而正等圆满菩提欲乐者,是自内性之智也。应知此是本宗宗义方规之义理教示,俱生双取一切作业之说也,而有多处认为鲁劣者,汝勿疑惧,此原因性未具说也。此上发心之自性也 复次,此中发心之所缘及自性俱有之名诠,乃至彼彼细密分辩之行相,有二十二种文类,依经中次第分别。 颂云: 如一地二金三月四火 五大藏六宝源七瀛 八金刚九山十药十一善 十二如意十三日韵十四音 十五王十六库藏十七大路 十八乘骑流十九无尽 乐二十闻声二一河二二云 二十二种等 解云:地 希望普遍摄持一切有情。又现时一切白法之真实根本也。 金 向往菩提之道心也。菩提未得之中间不作成就也。 月 殊胜向上之悲心。菩提善法加行究竟能作种种增长成就也。 火 三智智慧之加行也。于一切智性三种之障法清净,俾智光显明也。 大藏 施心。通途一切有情之商主也。 宝源 持戒心。大功德藏所依之真实因也。 瀛(大海) 忍心。不乐一切(名闻利养)。高胜之修行,勤而无动乱也。 金刚 精进心。大心刚毅,无怖畏,无能胜也。 须弥山 静虑心。於定道所缘、行相,安住不动扰也。 阿伽陀药 般若智。於烦恼所知二障之病根善能痊愈也。 善知识 方便善巧也。凡於一切地位住之有情义利悉皆不舍也。 如意 宝道愿也。随其所愿之果能成就故。 大日 力势也。於所调伏完全成熟之能作也。 美音 智到彼岸。於所调伏,能作调伏之教法,善巧能作也。 王 神通自在。不以才能学识尊高作利他之成就也。 库藏 福德也。二资粮广积如国有之大库也。 大路 正知也。一切圣者之善逝,亦随之而善逝也。不随世间之无常,能作正道之转依增进。 乘骑 共菩提道之道品也。不偏堕生死涅槃二边,平等快易之修行也。 无尽流 大悲与殊胜观见。得与未得之法摄持含藏无尽息也。 乐闻声 总持与辩才也。宣示解脱乐欲调伏所作之声音也。 河 法乐也。利他所作坚固无终竟止息之信也。 云 一道游行并法身具足。趣入欢喜住处等一切指示相应之教也。 七十义之二 教言有十法 此教授教诫之名诠,赓续发心之後分辩者,为於如是菩提心最初发起之诸菩萨等,彼时如其所有事义二十一,能作寻求,获得菩提心生起。及以此能作增长加行,乃至成就之故,能使功德完全,保持事义,因此现法增益,所作能作之故,是教授教诫者能作之教言也。 教言十法 颂云: 行所缘谛等 佛等宝之三 无贪完全易 大道悉能持 五眼六神通 见道及修道 谓教授教诫 体性十应知 解云:一、修行自体,教授二谛。(一)依菩提心分辩世俗与胜义。(二)依非共同之所缘明真谛。 二、修行所缘,教授四谛。(一)多依世俗说四谛。(如菩提科颂等)(二)多依真谛说四谛。(如本论,及中观、金刚、文殊般若等。) 三、修行所依,教授三宝。依本论说,佛宝之性,僧宝所摄,阿罗汉果不属,加缘觉成八,依钝根等分别成二十种,是谓大乘之有学僧。(下科更明) (以上三种多属教授,中间三种多属教诫,其後四种教授教诫。) 四、修行不坏之所作,不贪邪道。(一)贪染身福,多欲无勤,作五邪命。(二)不顾三宝没灭,但计自身之利。(三)贪求外道简略之法,终至坏失所学成就。 五、修行迅速增长之因完全、容易、不疲厌。《义疏》云:长时恒时吸取修行之新所作,乐欲未成之事义,及于中成就(私心)忧悔之念虑除灭,亦不作最极疲困,于色等乃至正等圆满菩提(若有所得)远离骄慢(显示)等。 六、不堕小乘,摄持大道,於道完全摄持学修,心无恐惧(当知善根转起之法),依法修行,不生便易苟道之行。 七、修行得自在之因,教以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如大经佛先说清净身语意业断除粗重,修习六度四圣之法乃至以上皆是不可得,是名菩提道。(取意略文引起后说) 复次,舍利子,有菩萨摩诃萨修行布施、净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波罗密多得净五眼。 舍利子,有菩萨摩诃萨得净肉眼,明了能见百踰缮那乃至千踰缮那,一瞻部州乃至四大洲,小千世界乃至大千世界。是为菩萨摩诃萨得净肉眼, 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得天眼,能见一切四天王众天乃至梵众天、光天、净天、广天、无想乃至色究竟天等;舍利子,有菩萨天眼所见,一切四天王众天乃至色究竟天所得天眼皆不能见亦不能知;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得净天眼,能见十方殑伽沙诸世界,中有情死此生彼,亦如实知。是谓菩萨得净天眼。 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得净慧眼,不见有法。若有为、若无为,若有漏、若无漏,若世间、若出世间,若有罪、若无罪,若杂染、若清净,若有色、若无色,若有对、若无对,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欲界系、若色界系、若无色系,若善、若不善、若无记,若见所断、若修所断、若非所断,若学、若无学、若非学非无学,乃至一切法若自性若差别,都无所见。 舍利子,是菩萨摩诃萨得净慧眼,於一切法非见非不见,非闻非不闻,非觉非不觉,非识非不识。舍利子,是为菩萨摩诃萨得净慧眼。 净法眼 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得净法眼,能如实知补特伽罗种种差别,谓如实知此是随信行,此是随法行,此是无相行。 ┌空 ┌空 ┌空无相 ┌无相、无愿。 此住┼无相 此由┼无相 此由┤ 此由┤ └无愿 └无愿 └空无愿 └空、无相、无愿。 (详作分别)此由空解脱门起五根,由五根起无间定,由无间定起解脱智见,由解脱知见永断三结得预流果。萨迦耶见、戒禁取、疑是谓三结。复由初得修道,薄欲贪嗔,得一来果。复由上品修道,尽欲贪嗔得不还果。复由增修道,尽五顺上分结得阿罗汉果。色贪、无色贪、无明、慢、掉举是为五顺上分结,得净法眼。 复次,舍利子(二独觉),诸菩萨摩诃萨得净法眼,能如实知如是一类补特伽罗,由空、无相、无愿、解脱门起五根,由五根起无间定,由无间定起解脱智见,由解脱智见起如实知所有集法皆是灭法,由知此故,得胜五根,断诸烦恼,展转证得独觉菩提。是为菩萨摩诃萨得净法眼。 复次,舍利子(三菩萨不退转者),诸菩萨摩诃萨得净法眼,能如实知此菩萨摩诃萨最初发心,修行布施波罗密多,修行净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波罗密多,成就信根、精进根、及方便善巧,故思受身,增长善法,是菩萨摩诃萨: ┌四天王众天 ┌刹帝利 ┐ │三十三天 │婆罗门 │ │夜摩天 或生┤ ├大族 或生┤都史多天 │长者 │ │乐变化天 └居士 ┘ └他化自在天 住如是处,成熟有情。 随诸有情心所爱乐,能施种种上妙乐具,而能严净种种佛土,亦以上妙供具供养恭敬,尊重赞叹诸佛世尊,不堕声闻独觉等地,乃至无上正等菩提终不退转,是为菩萨摩诃萨得净法眼。 复次,舍利子(四菩萨增上者),诸菩萨摩诃萨得净法眼,能如实知此(谁)菩萨摩诃萨於无上正等菩提已得受记、正得受记、当得受记,得不退转、犹可退转,此已住不退转地、此未住不退转地,此神通已圆满、未圆满,此神通已圆满故,能往十方殑伽沙等诸佛世界供养恭敬尊重赞叹一切如来应正等觉及诸菩萨摩诃萨众,此未圆满故不能者;(知)此菩萨摩诃萨已得神通、未得神通,已得无生法忍及未得,已得殊胜根及未得,已严净佛土及未严净,已成熟有情及未,已得大愿及未,已得诸佛共所称誉及未,已亲近诸佛及未,寿命无量有量;(知)此菩萨摩诃萨当得无上正等菩提时苾刍有量无量,菩萨僧有无,此事修利他行、此兼修自利行,此有难行苦行、此无,此为一生所系、此为多生所系,此已住最後有及未住,此已坐妙菩提座,此无魔术娆及有。是为菩萨摩诃萨得净法眼。 佛眼 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菩提心无间入金刚喻定,得一切智智,成就佛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解、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八佛不共法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殊胜功德,尔时成就无障无碍解脱佛眼。诸菩萨摩诃萨由得如是清净佛眼,超过一切声闻独觉境界,无所不见,无所不闻,无所不觉,无所不识,於一切法见一切相。舍利子,要得无上正等菩提乃得如是清净佛眼。(此五眼文依般若经文意,文广长未全录,但学者必须与经对读,了知经文为最妙。) 八、开示神通之教言 神境 彼以定心清净乃至入无动地,一心修习神通智证,彼便能作种种变化:以一身为无数身,无数身还为一身;身能飞行,石壁皆过,无所触碍,如行虚空;行住空中,如鸟飞翔;出没於地,如水涌波;或烟或焰,若大火[卄/積];手能扪日月,身至梵天。譬如陶师善调和泥,随意所造,欲作何器,便能成之,而有利益;譬如巧匠,善能治木,随意所造,自在成之,而有利益;譬如治象牙师,善能治牙,随意所作,自在成之,而有利益;譬如金师,善练真金,随意所作,自在成之,而有利益。比丘亦复如是;定心清净至无动地,随意所作,乃至梵天。此是比丘第三胜法。 天耳 彼以定心清净乃至入无动地,一心修习证天耳智。彼天耳清净,过出於人耳,闻二种声,人、非人。譬如於城郭邑中有讲堂,广大高显,有聪耳人在中,不劳听力,而闻种种音声。比丘亦复如是;以定心故,天耳清净,得闻人非人种种音声。此是比丘第四胜法。 他心 彼以定心清净乃至入无动地,一心修习证他心智。彼知外众生心;有欲无欲,有垢无垢,有痴无痴,广心略心,小心大心,定心乱心,缚心脱心,上心无上心,皆悉知之。譬如自喜男子女人,以水镜自照,无不得见。比丘亦复如是;以定心清净故,知外一切众生心之所念。此是第五胜法。 宿命 彼以定心清净乃至入无动地,一心修习宿命智证,便能忆识宿命若干种事:能忆一生、十生、千生、无数百千生,劫烧都尽,国土还生,我在彼生,名字如是、种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寿命如是、在世如是、寿尽如是、受苦乐如是,从彼命终,复生于彼,如是展转来生於此。如定形色相貌无数种种,皆悉忆识。譬如有人,从己村落往至他国;至於彼间,若行若住若语若默,从彼国复往余国,若行若住若语若默,如是展转复还其国,不劳多力而能忆识所行诸国。我从此国乃至彼国,在彼国内如是行、如是住、如是语、如是默;从彼国复至彼国,在彼国如是行、如是住、如是语、如是默,如是展转还至本国。比丘亦复如是;能以定心清净乃至无动地,以宿命智证,能忆无数百十劫种种众事。此是比丘得第一明,断灭无明。明法生,暗已去,明晓法存。此是比丘忆宿命智证明。何以故?由不放逸、精进不懈、心无错乱、乐处寂静故。 天眼 彼以定心清净乃至入无动地,一心修习,见众生死此生彼智证。彼天眼清净,见众生死此生彼,形色好丑,善恶诸道,尊贵卑贱,随众生所造业报因缘,皆能知之。如此人造身恶诸行、口恶诸行、心恶诸行,诽谤贤圣,邪见,以邪见故,堕地欲饿鬼畜生;如是众生身行善、口行善、心念善,不诽谤圣贤,正见,修习正业,身死得生天上人中。如是天眼清净,见众生无此生彼,随众生所造业因,皆悉知之。譬如广大平地四交道头,有高显大堂,有明眼人在中,见众生从东方来至西方,从西方往东方,从南方往北方,从北方往南方。比丘如是以定心清净乃至无动地,见众生死此生彼智证。以天眼清净,见众生死此生彼,乃至随众生所造业投因缘,皆悉知之。此是比丘得第二明,断无明。明法生,暗已去,明晓法存。 此是见众生无此生彼智证明。何以故?由不放逸、精进不懈、心不错乱、乐寂静故。 漏尽通 彼以定心清净乃至无动地,一心修习无漏智证。彼如实知苦圣谛、集尽道谛,如实知有漏、漏集、漏尽,如实知趣漏尽道圣谛。彼如是知、如是见,从欲漏、有漏、无明漏。心得解脱已,得解脱智。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更不复生。譬如清水中,有木石鱼鳖水性之属东西游行。有眼者观之,见木石鱼鳖,此是木石,此定鱼鳖,东西游行。比丘亦复如是;以定心清净至无动地,得无漏智证,乃至不复更生。此是比丘得第三明,断无明。明法生,暗法去,明晓法存。是为无漏智证明。何以故?由不放逸、精进不懈、念无错乱、乐处寂静故。 九、教授见道 见道者,见四谛所摄之十六刹那自性之法(第一表)、及随行(所得)之八忍八智(忍,无间道。智,解脱道。)(第二表)、及智主体相应之无自性现证(第三表)三者,是名见道。无自性之现证者,(观外境)犹如幻师幻化,(观内身)依於一切现量决定,实是无身及俱有等(其他内外诸法)。於此错失、执着、所应断之事实(五顺下分结等),能作对治之清净行相、修行之次第示明者,是名此中指示见道之教言也。 四谛十六刹那自性之相(第一表) 苦谛四相 苦 苦 有为有漏故 苦无常 刹那生灭故 苦无我 主宰不连续 苦 空 本无自性故 集谛四相 集 因 烦恼自在故 集 集 惑业缘生故 集 生 苦性缘起无尽故 集 缘 众法聚缘当时具力故 灭谛四相 灭 于法散离故 解 脱 了知无生故 妙 善 寂静不生故 决 定 不离不断不可得故 道谛四相 道 发起修行解脱诸道 道 品 三十七等方便应用之法 道成办 种种解脱能作能成故 道决定获 决定解脱尽苦及能拔济故 随行所得八忍八智之相(第二表) 四法忍 苦法忍 苦真是苦 集法忍 集惑是因 灭法忍 实能解脱不虚 道法忍 解脱真实方便有门 四法智 苦法智 苦性无常 集法智 惑业缘生 灭法智 解脱众苦方便智见得 道法智 道品诸法能作应用 四类忍 苦类忍 苦堎主宰不连续 集类忍 十二因缘互集无尽 灭类忍 善能灭苦了苦不生 道类忍 种种解脱之道能作成办 四类智 苦类智 苦性本空 集类智 了达缘起及缘起性空 灭类智 决定出离及不可得 道类智 解证空及空无生无作决定拔济 四谛智体相应之无自性现证之相(第三表) 苦 四 苦 苦 受苦者与苦,非是断常及离。苦性空,断常二边并离故。 苦无常 色等离常及无常,无自性主故。常亦非是,无常亦非是。 苦无我 有我无我之自性是无生无灭,非遍行烦恼、及清净行相。 苦 空 空与不空并离,本性清净故。 集 四 集 因 因与因,非有集积性故,与虚空相似。 集 集 集者与集不可得,俱非有故。 集 生 烦恼及随烦恼一切断除。炽盛生者与寂然无生二者不离故。 集 缘 具足摄持之业及解脱等因缘非因缘作业行相解脱故。 灭 四 灭 灭者无也,彼彼不连属故,是灭谛名诠之义。 解 脱 与他施等不可得故。(散性,离性。) 妙 善 寂灭与非寂灭无所缘。能作财势之富有非富有俱离弃故。 定 生 超过二边而复清净。决定出离与非决定出离无,无亦不可得,是故诸病不生。(此云灭谛之理境也) 道 四 道 道及非道是非俱离,故恶趣断止。种子与种子不相应,未有故,不和合故。 道 品 现果所作之事义,种种才能无可证性。修行与修行者,未有故。 道成办 种种业解脱,一切诸法之量,与主体无连属故。 道决定获 拔济与决定拔济事,皆无自性故。如是名诠能作之自性及相,所知与音声二者之和,皆无生故。 十、教授修道 此中调伏与非调伏是一,(以烦恼障之对治性与无漏道是一)故见道与修道,自性一性。若彼此各各设有异性异体者,则不能成立诸法如如。依如是说,见道现量所作实事等(依十六刹那断五顺下分结等),不异修道之所为为所缘故,由见与修之道体转变成就(断证)不异故。若言修道之性相(别有修道之性相)种种建立者无之。 其中因果缘起法性是一(烦恼障之对治性与无漏道是一)。以断所作之实事(五顺上分结)为对治性之行相能作修行者,即名修道。 ┌欲贪,嗔恚,萨迦耶见,戒禁取,疑。 五顺上下分结┤ └色贪,无色贪,无明,慢,掉举。 明分位者 颂云: 根钝及利等 信见至家家 一间中生般 行无行上流 三超顶解脱 色贪断见灭 法寂身现证 缘觉等二十 法寂,身现证 法寂者灭定,若不退者,有灭定得,转名身现证。谓不还者由身证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证。应言从灭定起,得先未得,有识身寂静,便作是思,此灭尽定。最为寂静,极似涅槃,如是证得身之寂静,故名身证。由得及智现前,证得身寂静故。契经说有十八有学,何缘于中不说身证?依因无故。何谓依因?谓诸无漏三学及果,依彼差别立有学故。 灭定非学,亦非学果,故不约成。 《俱舍》云:前来所辨四向三果,皆名有学,何缘前七得有学名,为得漏尽常乐学故。学要有三: 一、增上戒 二、增上心 三、增上慧 以戒定慧为三自体,如契经中: 佛告憺怕,学所应学,学所应争,我唯说此名有学者,为令了知,学证所学无有退失名有学者。 如何名有学?学意未满故。 八解脱定 一、内有色想,观外色,外色┐ ├ 不净相转,依初二定。 二、内无色想,观外色,外色┘ 三、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净相转)依後定起,离去八灾患,前三无贪为性近治贪故。 四、空。 五、识。 六、无所有处。 七、非想非非想。 八、灭受想定。厌背受想而起,有说由此解脱定障,微微心後,此定现前。前对想心已名微细,此更微细,故曰微微,次如是心入灭尽定, ┌有顶净定心。 从灭定出或起┤ └无所有处无漏心。 七十义之三 四决择分分全解脱之证有六法 颂云: 所缘及行相 因圆满摄持 菩萨之所依 如暖等体性 四分别俱离 能依小中大 声缘具足等 超胜有差别 解云:此示决定能作开悟之先头六法者,是初业菩萨必须听闻决择思修,於至极彼岸究竟解脱,决定能得一分或全分之信等五根。此中次第者,於上所教二十种憎之行次住位,必当善习清楚,而生忻慕之念。次於随行共同决择分全之证,煖顶忍胜四种,随世间业以修行之,必要能得出生煖法,成就所作之根本体,其後顶忍胜法随之而起,各各皆依小中大清净所缘行相,完全真实寂定,作实质(现境)之所缘。若於法上见上及现前失实之对治,皆以无常无我空等之行相为趋入。必须记持三乘证解之因皆依於定,定是成就一切胜果之因,是殊胜出要之道。必需择取能作圆满摄持善作引导之师,内外摄持。外摄持者,威仪轨范,律仪庄严,自安利人,无尽施等;内摄持者,示以定道入处,使心欢喜趣向修定,不忘胜因,离诸怖畏。又此知识,外相具足十德方便善巧,内得欢喜无形摄持(菩提次第应知)。复次,见修所断之所取能取、遍计分别、转变应知之义,有三十六,必与暖等四加行法联合修行;於声闻业(二十僧)之圣位次第亦当联行合修。如是总为三法,坚牢记忆:一、诸法无自性,二、舍离修行不顺之法,三、必得善知识摄持。复次,此中所缘及行相之类颂如下: 颂云:(小)所缘无常等 以谛等为依 行相现欲灭 得三乘共因 (中)色流合集住 (大)住安立离言 解云:暖小之所缘者,总依苦集灭道四谛,观色受想行识、声香味触等,决定彼等皆是无常或苦空无我等十六行相为所缘故。 暖小之行相者,即彼无住相,刹那生灭,变转无息,以此遮止对於所缘忍为真实之错失,及遮止贪等烦恼之现行,是暖顶忍胜四加行及一切三乘得证一切法之共因,非但是暖小之所作也。 复次,所缘色等无常等者,如学射所对之的,必当不变、不差、无动,面的不背。行相者,即练习执持弓矢、发射对的、正身、立足等种种行法之相。(亦曰对治) 譬如说苦是无常,集集缘生,并无定性,亦无主宰,无住性,无连属,刹那离散,互不相知,以此练心,遮止错失及烦恼现行,是名行相,行道之相也。以下所缘行相皆同此意应知。 暖中之所缘者,此之所缘色受想行识、声香味触等决定无常,合集流注,缘生无定性,其中无主宰,刹那起灭,无连属,刻刻离散,亦互不相知,此流集之体,当体即空,应作如是胜解而为所缘。 暖中之行相者,如上现观之所缘如流如注等合集之相,体不可得,是无自性,无主宰力持故,以此遮止错失及烦恼我相等。 暖大之所缘者,如是色等与大觉法及世善诸法,亦是流注,随缘安立,言说显示,皆是缘起安立,实无自性故。 暖大之行相者,如是色等及修行觉法与世善诸法,皆是一时随缘安立,言说显示实不可得,不可执为有我主宰,真正有得失之人在。义疏云:行相非证智现前无见故。 以上是暖等成就修行之所缘及行相也 颂云:所有色无住 由彼自性无 解云:顶小之所缘者,如蕴处等,与色之自体(四大本质)之性,皆是离性,铜等之自性,即是空性,由此色等存在,无实性可得故。 颂云: 彼等一性一 无常等非住 解云:顶小之行相者,依胜义说,色等之一切法,与空性互为自性,如水与波自性皆空,色等但有即空性(析色观)、与色无常等性,总是无实性。是故凡诸色等之性,常与无常等性,皆非定性,皆无住止存在之实性。 颂云: 彼等彼性空 所有自性一 解云:顶中之所缘者,总括众法之自性皆是无常,合集流注,刹那离散,一时缘起安立之性及空性,此空及不空,皆空无自体定性,因此彼无常等性,与空性之体对观,彼此体性是一,如水与波故。 颂云: 诸法皆无执 性相无见故 解云:顶中之行相者,由此遮止自性,则色等中无自性,无自性故无作用及能作者,此等无体相无作用,云何我能执着,彼性相无见故,不可得也。 颂云: 般若圆知解 一切所缘无(此二句合说) 解云:顶大之所缘者,了知自性无性,则凡色等体上,皆是表徵(亦曰自说),我非实在。合集幻散无常量无实量可见故。 顶大之行相者,由此般若正等法上,现量决定了知炽然光照开悟之实相,一切皆无所缘,决如是了知者,名为应知之行相也。 以上是善根转移之顶法及顶法成就之所缘行相小中大竟 颂云: 色等自性无 解云:忍小之所缘者,如是色等之自性四大及自性四大之性相,形显体皆是空,性亦是一,即色与空自性皆无性故。 颂云: 彼无即其性 解云:忍小之行相者,如以一士夫为所缘,彼之面目喜笑、忧恼形色有异,而此喜忧形色等别无实质,是彼喜等自性,即以无性为自性故。 颂云: 无生无出离 解云:忍中之所缘者,彼之自性,无生无性,由其色等亦是无生无性,涅槃亦是无生无性,亦无所作。但随性对治 颂云: 彼等所相无 解云:忍中之行相者,证知一切法自性是空,於身口意等行相上唯是一切清净本性要须念念摄持,应如是知。 颂云: 量无所依故 解云:忍大之所缘者,万法之(万法)自相(空)共相,法法恰当平等,(如如不异不生不灭)一切法之相皆无自性故。 颂云: 解非解尽知 解云:忍大之行相者,应知行相者唯依自性,然现见色等四大自性之量等所依皆是离性,由胜解作意,彼分分脱离故。且虽不作胜解,依真如性上说,有作意(过现未)完全之心不可得,是无自性,互不相知,彼此无连属故。变动无轨则故。 以上是不堕恶趣之大忍法成就也。 颂云: 小彼三昧能作 中教言及惑尽 大三互自性一 三昧相无证 判出离分全 小中大如是 解云:胜法之小所缘者,总一切法无生及殷勤行者之三昧所作能作,谓即依前说之无常、流注,安立、无言,色住无性,色与无常、彼皆一性,性皆是空,诸法及我执,性相无见,是般若之圆正知解,决定常照,乃至色等无自性,无所缘故,亦无生灭变现,亦无出离,量无所依故。面形忧喜无实性故,心相刹那不住,体不可得,一切无生无灭,如水与波,一体不二,时时殷勤刻念,并依三昧观行,深入修行。 胜法之小行相者,自己之道愿、及福德智慧,及法界种种之双运力(不偏一边)成就,及凡世间一切类别相续所有之三昧等,能作吸收应用,以如是等而为行相。 胜法之中所缘者,依法契入三昧之正轨度,定道分别是止观资粮,及止观之入住出等。准照如来经教能作具足瑜伽,及於彼彼法性能作相应之指示於他,於彼法性,如如平等能作也。 胜法之中行相者,一切非理分别,依菩萨三昧自性力,了知我者,自己之分别作意,相似有主宰之力用,是习气之所建立也。令此分别作意所知之行境不生,生已消灭平静。 胜法之大所缘者,法性三昧、修行菩萨、般若彼岸,如是等三义,彼彼自性是一。 胜法之大行相者,一切有法法性、有可记性之三昧行相,未了知者,正作方便应当了知,不作证解究竟之想,常居有学之地位。 此是世间一切法之最胜故,故名胜法。亦曰世第一法。 此下颂词文义,所作旨趣,与前法同,而名诠有异,皆是遮止现前错失所生之贪等烦恼,事上修行与断离等所作令得成就之故,於修苦等四谛所属之小中大所缘、行相,能起对治之所作上,再作如下之四个九法,以增观修详尽之方便也。 颂云: 彼体及对治 所取分别二 惑及蕴等分 彼复各九种 解云:所取分别二者,第一烦恼诸体九种,第二对治行相九种。 颂云: 实安立所依 能取许又二 自言宰等性 蕴等依如前 解云:能取分别二者,第一执有补特伽罗九种,第二执实有士夫安立之九种。 烦恼惑等诸体之九种者: 一、无明 无明者,惑等所依之体也。由无明与惑等集积之因体,是引起一切杂染诸业作依止故。 二、色等诸蕴 谓有漏之色等诸蕴,是一切众苦事果等之所依故。事果者,现生识、名 色、六处、触受,後世之生、老死。 三、名色现量失真 由妄执名色而起五欲、八风、爱、取、有等,随之造作。 四、二边执着 由执前境不明,而生断常等苦,诤事乃起。 五、诸惑染污,及清净行相不明。谓於染净诸法不知取舍,邪见障盖具力发动颠倒之行,或应行不行。 六、不住圣道 以信见不真,懈怠为缘故。又圣道者,八正道也。即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念、正勤、正定。 以上前二是苦集所摄之总门也,後四是烦恼分别之所缘也。 七、所缘等 凡诸所缘境上,忘失道念,依有漏道分别恰适、逼迫、中庸之三受,不以正道避苦趣乐。 八、我体等 依有漏道分别有实我之体,执取乐受,避脱苦受,与谛道相违而生忿诤。 九、发生清净等 厌苦不明无常苦空无我谛道之理,苦上加苦,脱避趋求,行在道外,乃至失道无归。必依正道谛理勤行,了知是道非道。 此上三者,皆是服从习气、世智知见为灾,不觉不修,虽终身勤苦,不能入道,不能发生清净之行。习修高洁大行,谨依律仪八正,明了四缔诸行,分别是处非处,是发清净道之总持也。 对治行相之分别九种者: 一、蕴等 谓一切清净之诸蕴,戒,定,慧,解脱,解脱智见,如是等勤习,刻刻提起,逢缘应用,十六刹那等法是利器也,恒携在手。 二、生门 谓成道之增上缘、内外十二处也。内则纳入威仪轨则,外则寻得依法住处,六处所触,不越道轨,学处法犍度等,必要善学,能生一切善法之门也。 三、种族 谓当了知因缘所生所摄之种子,即是十八界含摄之作用也。 (一)了知眼等善不善所起诸法种子。 (二)了知净界涅槃所生种子。 (三)了知十八界无始时来於後後生其性成就及住种姓不住种姓补特伽罗,无始时来涅槃非涅槃法其性成就。 (四)熏习界 谓诸界净不净法,先所熏习,於生死中,得胜劣生,涅槃因性。 (五)已与果界 谓即此诸界,感果已灭。 (六)未与果界 谓即此诸界,未感得果,或灭未灭。 四、妙善生 谓净洁之缘起善生,不善消灭,无漏道生是也。 以上四种是对治法上应当了知刻念应用之尽其所有性类是也。 五、明空性 此清净所知,是一切法上如其所有性是也。当依近日所教之无自性观等于实事上究明之。 六、波罗密义理 是道行彼岸之所知方便次第也。成就菩萨之威德行力故,必当了知 四威德,三决定,六种相应对治。 七、摄见道中 ┐ 八、摄修道中 ├之诸行对治等,此时暂略,後有表文。 九、摄无学道中┘ 执实有补特伽罗能取之九种者: 一、我主宰等 依此似我执取境界成为牢不可拔主力,名曰主宰。(亦即主观) 以下八种即显我执之所执境界: 二、我唯独等 此物此理,唯我独有,众中唯我尊等。 三、我因等 谓我能造因开始,此之所作因我而成等。 四、我见 谓我亲见,我知决定。 五、惑聚等 谓执种种惑业决定,聚散作用。造作自在,是我必能。 六、欲贪等 谓我爱此人,我嗔此物,我有自在故。 七、舍离等 谓我能舍离欲贪等,自在故。 八、见等 谓我有见道等功德作用所依故。 九、修等 谓我成就修等功德作用所依故。 别余复说十六我相,与此相类。一、命者,二、生者,三、养育者,四、众数,五、作者,六、使作者,七、起者,八、使起者,九、受者,十、使受者,十一、知者,十二、见者,十三、我,十四、人,十五、众生,十六、寿者,等共十六种。 执实有士夫安立能取之九种: 一、蕴等安立之我执 谓此色身是我,诸根庄严,健美具力,青年才智,对镜观影,或执受想行识之我,我比余增上,名称势位心力才能,特为殊胜过人,对他心举,慢意执持,众苦集生,是故佛说照见五蕴皆空。 二、处等安立之我执 内六处安立者,我此眼耳鼻舌身意,各各庄严明利美观,人当赞我,无人毁辱,此诸根等最极可靠,听我应用,永永不坏等。外六处者,我之所有好色好声香味触法,集聚受用防护久享追求不息等。是故佛说,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三、界等安立之我执 谓内外六处,中间六识,过去种子,现在决定,将来计度,发起我我执,造作设施,展转无已。 种子发现行 过去无明行识为缘,发起现行诸业。 现行熏种子 现在名色六处触受爱取等为缘,复熏成种子。 种子熏种子 无明与色等互缘,凡夫不见。 现行起现行 现在名色六处触受爱取等相交,另起一种或多种现行,如是相互缘生安立无量有为生灭变化,是故佛说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四、因缘出生等 谓依十二因缘假有士夫安立等执,如《法蕴足论》引经云:「苾刍当知,我诸多闻贤圣弟子,於此缘起、缘已生法,能以正慧,如实善见、善知、善了、善思维、善通达。不依前际而起愚惑,谓我於过去世,为曾有非有,何等我曾有,云何我曾有。不依後际而起愚惑,谓我於未来世为当有非有,何等我当有,云何我当有。亦不依内而起愚惑,谓何等是我,此我云何,我谁所有,我当有谁。今此有情,从何而来,於此处没,当往何所。彼如是知、如是见故,所有世间各别见趣,谓我论相应,有情论相应,命者论相应,吉凶论相应,莹饰防护,执为己有,有苦有碍,有灾有热。彼於尔时得断遍知,如断树根及多罗树顶,无复势力,後永不生。所以者何?谓我多闻贤圣弟子,於此缘起、缘已生法,能以正慧,如实善见、善知、善了、善思维、善通达故。」(应参观本论全文,得善通达。) 五、清净等者 通显一切佛法:一切佛法中,卅七道品摄义广徧,包含众法,举此一例,别馀皆类摄之。此中念住摄慧;正勤摄戒;神足摄定;五根五力摄善根成就及增长;七菩提分摄纯净无漏觉道之体,实修上之命脉也;八正道乃戒见所依自行摄他之要轨也。如是道品,能通达一支,亦属不易,而况全法尽能。但依佛教意,必须一一能学能修能教能证,通达熟练,方便善巧。如工用器,以此为决定道必需之品,缺则道亦缺支不全故。 复次,所谓士夫安立者,若有其人,於此道品能知能学能修能教能证一品一支乃至多分全分,便以憍人,增上我慢,安立坚固我执,或知不教人,教不清净,未知言知,自满自高,不求向上,不求清净增上修学,如是等类,要自察觉。 六、见道等 ┐ 七、修道等 │ 八、胜进道等 ├此之四法,同前类推,本论後文,更有详说。 九、无学道等 ┘ 如是所取能取三十六种相缚,障见道之谬误也。须依於暖顶忍胜四加行十二次第,照准谛观十六之镜,镜藉三学道品等方便,於境上错误,克实正知、胜解、决定,如理治心,次第再再熏修,力用相续生起,如轮引带,如带引轮,展转相资,应用出现,乃至资粮道中,集积一切闻思修等种子,悉皆发生功用。利根者,随力超举,次者亦必见道,下者亦能厚积资粮,为他日见道等阶梯。智者应知奋勉。 颂云:使心无畏等 示诸自性无 舍离不共类 全具善摄持 解云:此显摄总教唯依三种:一、诸法无自性,二、舍弃不共类(障道之法),三、全德善知识满分摄持。 以此法无自性,修行练心,能使心无迷惑惊惧,心经云「无挂碍故无有恐怖。」思维方便善巧得正,令心向实,了知无我,趣入修得正轨,是为第一。 不合正法正行之事类,如前所说贪邪道等、多欲邪命、不顾三宝、求外道简略之类;再有与此大般若完全次第不合法类,并当不存悭吝,应舍者舍,摄修适宜,自在安乐。 若得无不具足之善知识满分摄持者,则尔後修行成就亦无不具足,於道全分能作现证。如上所说,若能勉力进行,取舍契法,则於见道道中,乐速容易,亦能发起其他修行之正因也。 七十义之四 种性 颂云:於六法契证 对治生正灭 彼等永尽除 般若悲皆具 有学不共法 利他之位次 二智易着力 所依种应知 解云:种性者,亦名修行之所依。名种子成熟发心。此中有十三法,前六法如上不赘。 第七,《摄义》云,「无间道所依之种性」,无间道者、谓由此道无间永断烦恼,令无所余。《义疏》意云:「此中时时照察:一、由此道力出生之盗心方便应当抛去之类,二、觉知增进不得善巧,三、对治相似相等,四、舍离一切不顺道之方类。此是无间道中所依之种性也。」 第八,于彼空性无所缘体上,观察现前(生灭因果)若生若灭,现前灭除,是现前灭除之所断种子所依种性也。 第九,具分(非理)分别,具分能断,诸所断事皆已伏灭,是解脱道所依之种性也。 第十,具足道愿与空理,於施等六度方便善巧,世间与涅槃二皆不住,般若与悲心悉俱所依之种性也。 第十一,《义疏》云:「如是生起声闻等中不共之法者。」菩萨悲深,缘觉智强,即以此二为此中声闻别余声闻不共之体,如是所依之种性。 第十二,得十地利他次第所依之种性者,《义疏》云:「此下是思择与见等,如其趣入(谛等及空性)等密意参合之门,(坚隐之自行及随顺炽然利他,慈氏之意。)乃至三乘道中建立次第性相之义五道等,而作利他义生之位次。十地」如是等所依之种性也(随顺利他)。 第十三,《摄义》云:「诸所知处,智无功用,自在随转。」所依之种性也。《义疏》云:「尽其所有轮回无量,而为他义成就双运之智慧出生,利他事义具足圆满(谓一切法所作平等,于诸有情洁净洁净。)成就法之住品不同分别。是此中所依(炽然利他)之种性也。 颂云:法性无别故 异类非相应 解云:以上十三种次第所依之种性,是就能依教义分位差别有十三种。今此一颂,是就所依法体而言,唯是一道不二,定必善识。如《义疏》前云:「烦恼障之对治性,与无漏道是一。」故云法性无别,皆一性故。异类者,诸道地中种种证位差别不可得故。经云:「须陀洹即非须陀洹,是名须陀洹。」 颂云:由能依法别 说彼所依异 解云:谓依法界体性为因,空无自性加行,以种种修行缘起契入之门,乃至安立种种分位言说者,皆是区分加行成就之相,实则法性本体一道无别,不可安立名言分位差别,只有圣法修行成就之证性故。 《义疏》云:「喻如泥水现业功能加以火焰,依托交互而成瓶等,蜂蜜金器亦复如是,谓彼所依性空一味,云何而有种种异类能依?是故三乘所摄(因果次第)所证分位异性差别,是由能依教法因果差别不同而有,非所依法体一道而作差别也。」(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喻释能依所依:能依者,如铁道组织,能依他到达北京;所依者,欲依此车到北京之乘客也。此通车若由太原开车,必须经由石家庄、正定、保定等地(如须陀洹等位)乃能至京,是能依法上差别;到京乘客亦必须经过石家庄等站,但不下车,欲到京故。是所依一道,虽过诸站,不停不息。乘客若在中途站口下车停息留连住店,便不能如时到京,要待下次班车,何时到京,不可知也。修行人若执我是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乃至资加见修等等分位留连停滞,便不能至究竟涅槃无学之处,是将能依组织教法之途站忍为所依到京之处也。是故一切安立不可执也。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出生经过之(车站)分位,不贪、不举、不停、不舍车异途,随法前进,必定稳速到京。 七十义之五 修行所缘 颂云:所缘一切法 而又一善二等三是 四世间之解了 五欲此世间离 六有漏七无漏法 凡八有为九无为 十诸学者共法 及不十一共力等 解云:前示所缘一切皆空,为於加行见修道中,种子成就;亦诸道修中,必须之方便善巧。此中所缘者,是契入道行必知之门路也。又此多为禅定所缘之分别及具足修行总要之智见也。於中分别有十一法。 初,三法者,善、不善、无记。依胁尊者意说云,由四缘故说名为善。 一,自性善。惭愧,及三善根。(无贪、无嗔、无痴。) 二,相应善。善相应心心所法。心,谓诸识之善心。心所者,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勤、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 三、等起善。是彼所起身语业、心不相应行。 四、胜义善。涅槃安隐。 又分别论说,一是智,二是识。余同。 不善四种者: 一、自性不善。无惭、无愧、及三不善根。贪、嗔、痴。 二、相应不善者,相应心心所。 六根本惑:贪、嗔、无明、慢、疑、不正见。二十随烦恼者: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此十为小随;无惭、无愧,此二为中随;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此八为大随。小者各别起故,中随遍不善故,大随遍染心故。 三、等起不善者,是彼所起身语业、心不相应行。 四、胜义(利害)不善者,生死不安隐。 又分别论说,一是痴,二是识相应。余同。 复次,依胁尊者意云:若法是如理作意自性、相应、等起、等流果、离系果者,是善;若法是不如理作意自性、相应、等起、等流果者,是不善;与二相违,是无记(分有覆无覆)。如理作意者,惭愧、三善根、信等五根;不如理作意者,无惭、无愧、三不善根、五盖。贪、嗔、睡眠、掉悔、疑。 《集异门论》舍利弗造云: 何故名善?有可爱果、可乐果、适意果、悦意果、可欣尚果、此说等流果;复次,有爱异熟、可乐异熟、适意异熟、悦意异熟、可欣尚异熟、此说异熟果。与此相违是不善。与二相违是无记。 第四,世间者,亦曰三界,五蕴为体,无常为相,诸行为用,言说所依故。世谓三世,迁流无常。堕在此迁流无常之中,名为世间;迁流中间不由自主,随彼因果业报生灭不停。亦曰有为,有生、住、异、灭四相故。亦曰苦集。 第五,离世间者,此之世间有可离性,谓得涅槃,流变消灭。(十八界恶法种子等消灭作用故) 消灭之道,依五法蕴及道品谛法,主要之力四静虑等,是离世间之根本法也。初业之人,建立出离心,是为首要,应善学菩提道次第。 第六,有漏者,烦恼就下随增也。或名取蕴。由爱生取,取着五蕴故。「唯蕴非取,谓无漏行。」又取者,由烦恼力,令六根造行作业也。亦名有诤。此烦恼力与谛理诤,意难安隐故,或惑业事诤。亦名苦集。亦名世间。亦名见处。谓随眠烦恼於中居处故。亦名三有。有谓有我,欲、色、无色,九有情居。 第七,无漏法者,不下堕,不随增故。谓道谛所摄诸法,及灭谛三无为法:一、虚空无为,不碍不障为性;二、择灭无为,谓离系法,随所系缚之惑业苦等,以四谛道之慧心,决择令得解脱及究竟断除永不更生也。三、非择灭无为者,分缘缺不生,究竟不生。非藉修行慧力而彼烦恼不起,因缘缺故不生;(如盲目人对色不贪,重眠闷绝,意识暂停。)究竟不生者,得无学道及佛,种子作用消灭故。 第八,有为者,生住异灭四相迁流转变无常之谓也。属於苦集二谛及道谛一分(对治等)。亦曰五蕴世路,言依有离有事等等。 第九,无为者,虚空、择灭、非择灭三种,无生住异灭之相。属於灭谛及道谛中解脱等一分,各各依四静虑得,生灭因缘作用不系之如性也。 第十,诸学者共法,谓圣者士夫各各阶位(果向),一切相续出生之四静虑等,一切共有功德。 第十一,不共力等者,大觉出生俱有之法等,十八不共法,十力,四无畏,大悲等。 十八不共法者:身、口、意无失有三;心无不定、无异想、无不知舍有三;不减法有六——欲、念、精进、智慧、解脱、解脱智见等六;身口意三业随智行有三;知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无碍有三。合为十八唯佛不共法。 十力者。《华严经》颂文: 一三世因果名为处 我等自性为非处 能悉了知真实义 第一处非处智力 二过去未来现在世 所有一切善恶业 能悉了知无不尽 第二三世业报智 三诸禅解脱及三味 杂染清净无量种 能悉了知入住出 第三诸禅解脱智 四随诸众生根利钝 如是种种精进力 能悉了达分别知 第四诸根胜劣智 五一切众生种种解 心所好乐各差别 如是无量能悉知 第五种种解智力 六众生诸界各差别 一切世间无有量 能悉了知其体性 第六种种界智力 七一切有为诸行道 一一皆有所至处 悉能了知其性实 第七至处道智力 八一切世界诸众生 随业漂流无暂息 能得天眼皆明见 第八天眼无碍智 九过去世中曾所有 如是体性如是相 能悉了知其宿住 第九宿命无碍智 十一切众生诸结惑 相续现起及习气 能悉了知究竟尽 第十永断习气智 四无畏者:说正等觉无畏,说漏尽无畏,说障道法无畏,说出苦道无畏。如《显扬论》云:一,佛作诚言,我是正等觉者。若有难言,於是法中不正等觉。我於此难(现量),正见(思虑)无缘,是故无畏。谓如来证得妙善清净一切种智故。二,佛作诚言,我诸漏已尽。若有难言,如是如是诸漏未尽。我於此难。正见无缘,是故无畏。谓如来证得清净妙善一切种断故。此二无畏,依自利德。三,佛作诚言,我为弟子说障碍法,染心为障。若有难言,染习此法不能为障。我於此难,正见无缘,是故无畏。谓依如来为所化有情说一切种所对治法。四,佛作诚言,我为弟子说出离道,修定出离。若有难言,虽修此道不能出离,不正尽苦及证苦边。我於此难,正见无缘,是故无畏。谓依如来为所化有情说一切种能对治法。此二无畏,依利他德。 大悲者,如下颂云: 悲者言拔苦 生法缘无缘 生缘从他生 凡外等皆具 法缘观无量 从佛言教生 无缘无所藉 不忍非希冀 大悲尽有情 等心不差异 遍空际时间 悲流恒无尽 三念住者,《大毗婆娑》云:一者,佛说法时,若诸弟子恭敬听受,如教奉行,如来於彼不生欢喜,心不踊跃,但起大舍,住念正知,随宜教诲。二者,佛说法时,若诸弟子不恭敬听受,不如教奉行,如来於彼不生嗔恨,心无怅恨,不舍保任,但起大舍,住念正知,随宜教诲。三者,佛说法时,一分弟子恭敬听受如教奉行,一分弟子不恭敬听受不如教奉行,如来于彼不生欢喜,亦不嗔恨,但起大舍,住念正知。 如契经说:有三念住,圣者应习。若有圣者,善习此时乃应御众,中略谓如来说法时起深怜愍义利悲等。(余如上文)以上所缘一切法竟。 七十义之六 修行所为 颂云: 有情心殊胜 及究竟断证 由此三大出 大所作应知 解云:大所作者,如前发心、教言、四决择支、所依种性等,及此前十一所缘,各各了知次第行相,由彼众法所缘成就之大义,名之为大。复次,於彼三种智性一切种种性相完全了知之门,乃至出生成就大觉菩萨等之大性,故名之为大。分别复三: 一、心性大 於一切种智所摄之一切种智性完全了知之门,乃至修行决定出生成就大觉菩萨等之觉性,於一切有情具有普遍平等胜性之体,是曰心性大。亦曰体大建立。 二、断大 依道智所断一切应断,悉令消灭,少分习气亦无余剩。亦曰道成办。 三、证大 一切智道种种圣位作证差别,及最後刹那四法身等能自在所作乃至成证。亦曰果究竟。 依如是等趣入成就之故,说此三大。总前发心义理合而标显,俾得重要故,是修行成就之因素故,是自己成就乐欲之体三智性及一切善法境行之所依故,是一切现证圆满四身依此各各现证故,亦云波罗密之依因,依此能作彼岸究竟故,由此发起以後精进力行等故,故名曰大乘之大,亦曰大体道果也。 七十义之七 甲铠正行 颂云: 各各施等中 各以六种摄 云何修甲铠 说如六种六 解云:如上所说六法发心之分别竟,今欲此等诸法成就故,必藉始终被甲精进,及契入九法完全善巧,并须广种重要资粮次第合行,然後一切种智之正行道决定出生能力趣道正行。 《义疏》云:一、施等诸法上,所施能施,二、及凡能作声闻等(自了)之意想务断,三、闻一切士夫不悦耳之言能忍,四、欲望发生及於人依赖之性精进能舍,五、贡高不群之一心及与他乘不合独己增上性断去,六、此等皆回向无上正等菩提。此等如次是施等上能作无所缘之甲铠,及於彼施中谨守戒律,忍耐圆成,始终精进,成就静虑,般若能作。如此施波罗密多,各各波罗密亦尔。(前说之四威德、三决定、六对治应知。) 七十义之八 契入正行 颂云: 无色定施等 诸道四无量 无所缘随具 三轮净为二 所作大现知 一切种智 相 大乘行契入 向上者应知 解云:被着如上甲铠精进,则于修行顺快入行,出生因果二者趣向之成就者,名行契入也。此中分别有九,是大乘法门任何所有必须之因果成就之共道修行无碍速成之门路也。定、无色者,谓当了知四修定总相,及四静虑、四无色静虑(皆依法蕴足论说)、分别等性相。 施等者,谓六度各各究竟也。 诸道者,见道、修道、无学道、殊胜道等也。 四无量,缘有情之总境也。(依法蕴足论说) 无所缘随具者,缘一切法之总观也。令正智生住故,俱有之无常苦等具随通达故。 三轮净为二者,自分别身口意现前实得清净,及使人身口意清净也。 所作大者,如前说心性平等之大,及断大证大也。 现知者,即此所说发心乃至决定生等十法之法相也。 七十义之九 资粮正行 颂云: 总标 一悲心二—七施等六 八九止观诸所有 十兼运不离道 悉十一方便善巧 十二福十三慧二资粮 十四道十五总持十六十地 十七对治行资粮 行次第应知 地资粮初地 全修治十种 初地得成就 一净胜意二利 二诸有情平等 三全施四能依止 五乐正法所缘 六心常欲出家 七於佛身欢喜 八阐教九破憍十诚 爱乐此十法 自性无所缘 修治地应知 二地 一戒二报三恩修忍 四乐善五不舍悲 六敬有德及七师 八八者施等勤 三地 一多闻无厌足 二法施谦无染 三广修自佛刹 四轮回二无生 五所作有惭愧 无染体性五 四地 一净二少欲三知足 四依止杜多行 五学处全无舍 六了悟诸欲性 七顺灭八诸物舍 九无滞没十执见 五地 一远尼及二他家 三家执四聚落住 五离自赞毁他 六不善业道十 七增上慢八颠倒 九劣慧十烦恼忍 此十种能断 第五地正得 六地 一施二戒三忍四精进 五定六慧悉圆满 远离一声二缘乐 三无缘怖心断 四乞求不厌戚 五诸物舍无忧 六求者骄诳断 正得第六地 七地(应断)执一我及二有情 三命四士夫五断六常 七相八因等九诸蕴 十界及诸十一处等十谛十二缘 十二贪着住三界 十三法执贪心十四法理执遍滞没 执十五十六十七三宝及十八戒 於彼见失实 十九空性倒诤断 及违二十空性等 凡此二十断 彼七地应得 (应修)一知三解脱门一空二无相三无愿 及二三轮清净 三悲心等四无染 五法平等六理一 无生八忍及七智 九说诸法相一 十灭除诸分别 十一想十二见十三烦恼离 十四奢摩他心定 十五毗鉢舍那十六能 十七心调伏寂静 十八一切无着慧 十九贪地无爱染 二十彼刹等游行 彼诸体自性 即所宣二十 八地 一遍知有情心 二游戏诸通智 三见佛刹严净 四事佛观如实 一知有情诸根 二佛刹净幻住 三随诸意四摄取 由此八种说 九地 一圆满无边愿 二知天等类音 三无碍辩如流 四入胎出家氏 五种姓皆九尊贵 八眷属六七生身等 十出家座十一菩提 十二功德悉圆具 十地 凡超九地智 则为住佛地 彼诸菩萨地 是十种应知 对治资粮 见修道等中 能所取相别 顺灭所作故 对治相凡八 第一,大悲为首,十七资粮皆吸收尽。复次,大悲者,总持发菩提心、修菩提行、成就正道之因素也。 第二,内中分六,六度行也。正道中心摄行之主要也。除善知前说及精进等,此更益以注意四法:一、广解义相,二、持菩萨戒,三、常恒修行无间,四、必至彼岸究竟。 第八,止资粮者。(此中多依《法蕴足论》之意)谓依出家(在家)远离所生,善法所起,(戒、信、舍、欲、勤、慧等。)心一境性,安住善法,修时不沉不掉,决定身心一如,非是无想治心是集取心力注射一境,正知正念而不放逸,具自在力故。如是专意平等持心,引生通慧。此中精修者,更有九法住心,谓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乱、摄止、等持、心一境性。 第九,观资粮者,谓依出家远离所生,善法所起,於法简择,极简择、最极简择、解了、等了、近了、机黠通达、审察聪睿、觉明慧行、毗钵舍那,是名为观。久修圣者,由观增上所起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乱、摄止、等持、心一境性,是为由观生止。(凡夫但能如理思维)成就观者,起欲、勤、信、舍、念、慧等六法胜行。为令已生恶法断故,未生恶法不生,已生善法坚住,未生善法令生,是止观之中心要点。是故集诸善法,住心审观,乃至善法坚住。生起恶观,理速断除,修集善法以对治之。生贪嗔痴正知,离贪嗔痴正知,必令善法坚住乃至持心。佛言有大龙象,以观慧为头首,信为手,舍为牙,念与欲,精进力,肩荷善法。复次,诸所有者,种种定道资粮、正道方便、波罗提木叉戒、及心心所等摄持之义类、法空缘起定见,必须分类次第条贯摄持。 第十,兼运不离者,止观双运。由止起观,观复得止,如带引轮,自在并用,非凡夫能。初发入修,求止为前,次乃修观;正勤、正知,二皆相应,乃入双运。双运者,止观自在,无双运心而起双运。 第十一,悉方便善巧者,总结以上十法次第。悲心者,发菩提心之体也;施等六度者,菩萨行之纲领也;止观、止观双运者,令其发心及诸行坚固,发起胜慧勇力,般若究竟之源泉也。此等次第详尽作法,依宗大师之说最善。是为正道次第之基础,库藏成就之统系。具此库藏,乃堪藏积广大无尽之资粮,出生前後善巧之次第,否则广大资粮集积亦成涣散无用。 第十二、三,福、慧二资粮者,《瑜伽》云:资粮略有四种。一、福德资粮,二、智慧资粮,三、先世资粮,四、现法资粮。福德资粮者,谓由此故,於今获得随顺资具,丰饶财宝,遇真福田为善知识,离诸障碍,能勤修行。 智慧资粮者,谓由此故,成就聪慧,有力有能,解了善说恶说法义,获得随顺法教义教、教授教诫。 先世资粮者,谓由宿世积集善根,於今获得诸根成熟。 现法资粮者,谓於今世有善法欲,诸根成熟,具戒律仪、及根律仪。(后二於行有关故并录之) 复次,世亲云:如是福智资粮,云何渐次而得圆满?谓由因力,由善友力,由作意力,由依持力。此中两句,即是二力,如数应知。作意力者,即是一向决定胜解,此用大乘熏习为因,事佛为缘,以有一向决定胜解,能修正行,修正行故,积集善根,如是名为由作意力,善修福智二种资粮。由此渐次善修福智二资粮故,能入大地,如是名为由依持力。 复次,《瑜伽》云:云何福果?云何智果?谓诸菩萨依止福故,虽复长时流转生死,不为极苦之所损恼,又随所欲,能摄众生,为作义利;依止智故,所摄受福,是正非邪,又能起作种种无量善巧事业,乃至究竟当证无上正等菩提。如是略说福果智果,如其所应品类差别,复有无量应知。此中若异熟体,若异熟因,若异熟果,如此一切,皆依於福,从福所生,福复依智,从智所起,是故二种,於无上正等菩提,虽俱是胜,而於其中福为最胜,智为无上。若诸菩萨,於福於智,随阙一种,决定不能证於无上正等菩提。 第十四、道资粮者,诸道闻思修之所作也。本论前已略明,後更详示,务必善学。 第十五、总持,《佛地经论》云:陀罗尼者,增上念慧,能总任持无量佛法令不忘失,於一法中持一切法,於一文中持一切文,於一义中持一切义,摄藏无量诸功德故,名无尽藏。此陀罗尼,略有四种:一法陀罗尼,二义陀罗尼,三咒陀罗尼,四能得菩萨忍陀罗尼。如《瑜伽论》广说其相。 《显扬论》云:若欲略说陀罗尼相者,谓诸菩萨,成就字类通达,於名句文身,如意自在,得如是种类念持之力,由念力故,随一字中而能显示分别开演一切种染净之义,是故说名陀罗尼门。 宗喀巴大师《金刚大总持次第论》云:大觉世尊之教者,唯一自他解脱乐欲,於是趣入须要之不同,故有诸乘之差别,所谓大小显密种种教传也。若依直然断离贪等修行之教者,是为根本乘之教义(通曰小乘,实无大小。);若依地等波罗密,重在利他,对治贪等普贤不思议习修之教者,是谓胜乘之教义(通曰大乘,实不离小。);若依贪等对治贪等之教者,是为胜乘中甚深道之教义(通曰密乘,实不离显。)。此三义之正真因相者,但有道次差别,而於果上归原,实无优劣之可说,且有相互之连贯不可缺失之要。 第十六、七,地资粮十地与对治资粮八种,依《摄义》文,文义具足,不另出也。 七十义之十 决定出生於中分八 颂云: 大所作平等 有情义无为 超边定出生 得相定出生 一切种智性 凡道境定生 此八种体性 生成办应知 解云:一、大,三大所为者也。自性了知(三智)发行(次第)完全功德,利他所作,普摄平等,应断悉断,应证作证,决定出生。 二、所作平等者,谓於一切法所作平等,应修尽修,应舍知舍,圆照不缺,次第随法,不由自意取舍先後,决定出生。 三、於诸有情义利者,施法洁净,无染洁净,成就他心洁净,决定出生。 四、任运无为者,令自及他无量有情双运(二利等),不落二边之成就,决定出生。 五、超边者,於自住类差别离断及常(离我执等),决定出生。 六、得相者,获得一切三乘义相(次第多闻也),决定出生。 七、一切种智十法所说种种(十法)一切各各分别智性,及其差别之道,决定出生。 八、道所有境,谓体、业、差别、圣果诸法,决定出生。 如是八种体性,各各不由他故,一切无所缘性,决定出生。决定出生者,实行成就故。 以上一切种智品竟。 道智性品第二 此中大科分二,一、道智发心之五支,二、道智之体性。分三:声闻,独觉,菩萨。初者,总观来去,及名诠之义。《义疏》云:一切种智性能证知者,若於道智性完全不知,未之有也。极仁波清释云:若言一切种智性现时观证之重要点能得者,彼於道智性之观察修行完全范围不知,是前未之闻也。谓於种智中修行作业之因能唯一的吸收,随顺教导修行,则於道智性中有契合也。此中开示分四: 一者,於极喜地等诸地中之事义,亦称为菩萨等见道中之方规指教,此中名诠所作及因果体系,心能观待摄持,即是摄持一切种智性所有之名诠及旨趣也。亦是佛地诸道中能作成就之重要事义也。 二者,於其缘生无自性之因相,引入(无常,无我,空无所缘等。)如性之义理,必须唯一的吸取摄修,於菩萨等之诸见上及道智体上之边见等可能破除。 三者,如前一切种智性中所摄之见解修行分别指示之十法(种智),现观之义,彼若缺失,或无,则不能得能作如理之义一致准确修行之仪则,於三乘道完全摄修须要之重点无知故,见地观念倒错寻思背理故。 四者,观修三宝(实,德,能。)正真唯一之功德,是能作一切种智性成就之重要因素,及於轮回中发心出离,乃至哀伤轮回之念修,行出离之行,亦是声闻与缘觉及菩萨之庄严。以此寻思观察,则於种智道中之倒失,能作大大灭除,於种智十法中因相摄取之颠倒破除,乃至能得种智等三种欲乐之道,於彼能作完全之修行。 此是於种智道进行之道智中,为初业者随行所作之引路。若不依此,而依余道日夜作业,亦日夜作业之果不生,是大处不知品类颠倒之故也。如是所云,亦诸大乘摄义修行共同之脚,应知所取。 复次,依於种智而起随行之因相故,故有道智;了知能作完全修行获得必须知道之大事故,名曰道智也。 七十义之十一 道智之五支分 颂云: 诸天相应故 光作末末等 境决定遍摄 自性彼业能 解云:此於道智发心成器之五种支分也。其中科分解释极广,今但依《摄义》之文略明大意: 一、成就堪生道智之器。此中略分为二:一、经中所说诸天等,二、依前种智所说十法等由智生闻成就道智之器也。以此为正,如前本颁云:一切种智道,皆从彼教说,别余不领受,十法行体性。别余者下列之四种也。 二、生道智境决定所依唯是大心生。此中略二:一、唯依一大乘发心行菩萨道,不须依教修行等;二、依三乘种种行相参忆建立所作修行等。 三、一切有情皆有佛种,於道不全具,及但依贪欲与离贪欲修行瑜伽为究竟等。离贪欲瑜伽等,此道智中亦必须,但属观行一分相应,非道智全分。 四、道智本性特别殊胜。此言道智发心利他等特具殊胜,不须断惑成道,随自意乐为之所作等。 五、道智作业特别殊胜。依自作业所作之殊胜,不决定佛道究竟及有情摄不摄等。 《义疏》云:如是等所依之名种者,亦属道智性品中所摄,但非此一切道圆满所作之旨趣知道者。 七十义之十二 声闻道 颂云: 道智之理者 谓四圣谛等 行相所缘门 声闻道应知 解云:所谓自性者,即是声闻道智根本之体性,亦即四谛之所缘行相清净证知也。如《义疏》云: 一、苦谛之自性者,如次安立无常、苦、空、无我,如彼所缘之性相寂然及四种行相清净故。 二、集谛者,集因、集集、集生之自性、及缘生性,惑业缘性是因,集集众多成为病果,乃至痛剌发生,於中罪行及作意贪欲与离贪欲之所为,如是遮止及希望於道契入,故名曰集。 三、此苦集二谛,彼彼之体性上各各作意所生之性相,有希望彼岸及苦集灭去之二法,而行相之自性则本清净不动,是由欲贪与离欲贪虚妄体性上之遍计风动所作故,而此灭体之行相寂静,以此遮止苦集。又灭谛之灭者,自性无我,寂静解脱,谓财势行相之我性隐没故。妙善出离之性相亦空,量不可得故,无亦不可得,如是等行相清净者也。 四、道谛之道者,即发趣之能作性。道品者,恰当之须要所作也。修行成办者决定开悟,亦曰离生。 如是种种自性无所缘之门乃至此中声闻等道智,亦是菩萨道中应当完全了知之根本所作也(必须参看前说之三种表式) 以上声闻道之自体本性,即声闻道之总相也。以下因性者,由四顺决择分趣入之次第行也。 颂云: 圣者声闻道 色等即空故 空无分别暖 彼等无所缘 能成者为顶 即此常等理 住者并遮忍 十地等部中 广教亦无住 说彼胜法成 凡此故云何 佛诸法无住 解云:《义疏》意云:「此中所云:一、于色等蕴中了知各各自性与空性等互为彼此,异性不可得故,成暖。二、彼色等之中如前的无所缘,能成观照者,为顶。三、如彼色等之中非常非断,亦非有坚然住止不变之性,能了证者,成忍。四、於十地等部中,各各广教,亦不作真实住相之观证,是为胜法成就。何以故?佛地诸法无住相故。以此行相如次安立四谛之所缘,决定彼士夫所证是分是全也。」 七十义之十三 缘觉道 颂云: 自体生证故 他教未趣寻 麟角喻智生 现证甚深名 解云:此明道智中之独觉智,谓独觉中之资粮加行麟角喻等。 《义疏》意云:於声闻中上首趣入者,称为缘觉道之名,种性积集深厚故。如彼声闻诸业中,如其圣者之差别云何者,此亦如其彼道。但凡必须吸入者,迎取接收之力强、时快,此殊胜契入成就之性也。 复次,声闻等者,由他之教,随众视闻,而作自证菩提之道;或由他体之名诠及俱有诸法教示,而发生善根趣入之能作性故。 诸缘觉者,由先所闻,成现所作。於他之教,未有视闻之主性,而自现证菩提之成就。由彼缘觉等中,於佛教示之主要所作者,特能独具殊胜契入之性是也。是故彼於声音名句教法之门、乃至声闻等差别之智、先有善巧之习持,而能自作证, 解,如是等者,自体所得之智慧等自性之心,能不须现前声音教法之指示,而彼自行观他乃至十善等事律教威仪等亦自能作趣入。又此之故,彼等所证,说非智慧性,而是殊胜之趣入性。此显缘觉独觉道与声闻等 之自性差别也。 复次,如其未闻之法,能作明解接受之主要是何?即彼於法欢悦忻心迎取之力是也。(吾人应习练之) 颂云: 云何调伏证 证义相云何 如是彼彼等 无声彼彼成 解云:此颂云者,显示於此行相未通达,於此行相未观察,颂词教义无教授,於此名声行相汛滥依文失义,又复能作诤乱,相续传演,乃至云彼菩萨不须佛教名诠法义转教传习,而谓由自定愿成就也。 复次,所谓觉者,与佛相似故;以有自昧故,而非大觉,故曰自觉;由先教愿熏心成种子力,此世无声而成。问云:如何吸映往世之体,是何行相?谓言如其听闻乐欲教证等调伏等,如彼彼行相所知事义,依彼彼行相之上,如印显现成就,所谓无声之教者以此:一、施教法者之声义,二、如彼名诠所作之法,三、视听者了知之行相。三者最极深印成种(於法欢忻迎取之力)。以此发生如是能作之用故,故有殊胜趣入之名称,乃至殊胜道等特能领受独有成就圣者故。以是等义,建立独觉等之道智。 了知彼道之相者: 颂云: 境事分别断 而未断能执 麟角所依道 正等摄应知 解云:如是颂云,正显独觉之道相。言彼独觉由信行欢喜力故:一、唯独乐法,真实修行;二、於诸外物境事,如何引诱因缘出生,而能不碍修行;三、所执能执,行相分别,如其位次,断与未断,自能觉了;四、教乘所摄所依之法体,特具殊胜了知;五、或是具足法现证之菩萨智见,及能作所作之道,非但一切行相之了知者。是为独觉道之道相也。显彼独觉顺决择分之因相者 颂云: 决择法无违 且证空成暖 顶於色等法 增益影亦断 内外色皆空 色等无执忍 色等生灭等 相皆无法胜 解云:此二颂者,决择彼缘觉独觉,所得证解之分或全。如其所说,决定彼道生四相之因: 一、於色等诸法,合集安立,而生决择彼法之性与空性不违,暖也。 二、观色等诸法,依於胜义,相影及增语等义,亦皆明断,顶也。 三、依于自性即空之义故,於内外色等空性,亦悉无执,忍也。 四、观色等生灭等空无,所作之行相皆无,胜法成也。 以上如其次第依四谛等所缘中,决择分判彼於明悟所证分全之道。 以上缘觉等之道智竟,以下菩萨之道智也。 七十义之十四 具大义利大乘见道 颂云: 於谛及谛忍 与智四刹那 道智中见道 所有功德云 解云:此颂略标见道之十六刹那相。《摄义》所示,与前第二表对观,则易明了。 《义疏》云:大乘二利之名诠者,道智性之类中,菩萨所作之法忍、法智、类忍、类智,如是忍智,在一刹那间,各各分别苦等谛相,及其随行亦复具足清净之相,乃至利他彼此功德清净,及俱有修行之所作,能见知者,是为大乘二利见道之名诠也。 以下第二广显菩萨道智中见道之种种修相。有五颂二十法。 颂云: 一如性与觉智 二互依故无依 三不许分类说 四大如量皆非 五无量及无边 六彼住於色性 七觉性定等持 八取舍皆无作 九修慈等无量 十空十一觉性正得 十二摄种种悉净 十三忧患诸病离 十四涅槃等执尽 十五诸佛护念等 十六断命等能止 十七种智理中住 十八自住安有情 十九及无尽施等 二十回向圆菩提 道智刹那性 解云:一、二、合说,胜义道理名为如性,佛体清净所依,名为觉智,此二能依所依互依,故无依。彼智体与相数,说言有住、有在,理不极成故。 三、於法界色等之自性与大性,不许分类而说。「不可分故,无自性故」。 四、大性与如性,皆是非量。 五、此之二量如当前虚空不可量,无边际故。 如是五法於彼苦等之谛相,能作清净故。 六、彼清净住者,於色等自性不可得,则断常之边际等亦不可得。 七、般若波罗密中住者,法界自性,即色等中见彼真如之性,如是决定於等持及事修。 八、如是彼中住者,於一切法作取舍者皆无,以不可得而作修行。 九、以自性无性之胜解而作前行,修四无量等之所作。 如是等四法,是於彼集谛等之相,而能作清净也。 十、彼色等之自性,本体自性唯是空性。 十一、法界性与平等性(唯是一性)是善根之果,真如性与觉性二性正得。 十二、如是般若波罗密诸对治等种种一切皆摄。 十三、了知如性故,外内忧苦极能息灭。 如是等四是於彼灭谛等之相能作清净也。 十四、唯修无自性,观於色等与涅槃等,现前失实,能作清净。 十五、般若与方便善巧契入,得佛护念,於他救济覆被,清净能作。 十六、现前乐欲佛故,於彼作断命等能止。 十七、自於一切种智中住。 十八、乃至於彼性中,能为彼图谋安立(加持等)。 十九、无尽施等之愿欲能作。 二十、凡其所作悉皆回向正等圆满菩提。 如是七法是道谛种种清净之相也。 总以上二十,是道智之刹那体。颂文文义皆随其四谛之相抽说,是趣入见道中,先头提出修道之名诠及所作,此名诠及所作,其中味含对治,与调伏果顺业开发,俾致力容易趣入故,时相应故。 以上菩萨道智中三种见道意,以下是菩萨之修道也。 菩萨修道于中分二:一、明总相之能作 二、明分别之各各相 七十义之十五 大乘修道之能作 颂云: 诸相自静寂 敬师克烦恼 非人障等除 菩提供赞依 解云:此颂六事名曰能作修道,六者不具,则不能作修道之成就也。合《义疏》及《摄义》之意分别说明: 一、不随顺烦恼及违反类品而转,故心遍寂静。心能寂静,则於种种一切行相自在能作 。 二、无我慢故,於诸善知识善友,一切具德士夫,能作敬仰随顺。 三、克伏烦恼及荣显胜人之心,心能与人平等。 四、他方所作之患害及自随行成就之违境,所谓内外怨敌之障,善能灭除。 五、正等圆满菩提修行,能作精进实作,故能速成菩提。 六、随自所在之处,所依之类,依境藉事,转兴供赞之心,於义所作能作。 此上六种所作能作具足,则能进入修道之路,是修道一切之前加行之事。 以下是修道之分别也。 如是通途以下修道之分别者分二: 一、有漏分三:1、胜解;2、回向;3、随喜。 二、无漏分二:1、引发修道;2、清净修道又四:①因,②境,③果,④自性。 七十义之十六 胜解作意大乘修道 颂云: 胜解者自利 自他利唯他 应知此三种 各有小中大 许各各又三 如小小等别 彼复又三分 说二十有七 解云:依於自利、二利、及唯利他三种所缘之性,自心胜解,於此各各能作如何之量,如其胜解之善根,依止修道之方法自在所作,名为胜解作意之修道。此依最初发心等乃至又进一步之发心等比观胜劣,而初业者,不能各各上善全作,由此各各九种相上发起检校增加奋勉而令善根向上故。 七十义之十七 赞美承事称扬大义利 颂云: 般若波罗蜜 胜解住类等 于三种九类 赞事意钦承 解云:由前胜解诸利之善根,益以见闻法相之胜解,于此般若母经教体道行胜果三种般若,於佛及经证行圣者,各各三宝,能作胜解发生欢喜乐欲随行之相如前又二十七也。如是能作赞美称扬般若义理,身作承事供养尊重,意极钦仰乐欲随行,以彼事义而能获得正真证解般若之善根,非是情感爱逊之俗行也。 以上胜解修道竟 七十义之十八 回向作意大乘修道 所谓回向修道者,於境行事修之时中,刻刻有所专注之事义存显心目之间能生对治,能作慧行等之前导,出生大福,名曰回向。 颂云: 满分回向别 能作殊胜是 彼所缘无相 名相无颠倒 练若佛福资 自念行与境 方便及无相 於佛作随喜 是三界不系 小中大回向 安彼於三乘 出生大福性 解云:如是颂义:若於一时、或常常时,修行道愿之中,时刻趣向所作之事愿取舍之主点,令心观顾觉了之事类,此有十二,名为回向作意修道。如是并述《义疏》文意与《摄义》对观,分别十二之相益增明了。 一、依前所说,或满或分之胜解善根等,於无上菩提,及俱有戒等诸法蕴等,能作殊胜(广大二利)之回向。 二、以此具足之主宰等性上,具能作无所缘之回向。 三、三时之中,于佛善根所显名、相、而不错倒之回向。名者,如来通别名号等;相者,如来相好等;乃至经论所作名诠因果法义之相无错失之解了。 四、常常自心独居本有静地,而行施等彼岸六度万行之回向。 五、自心常念如来往昔善根资粮相表(本事本生等)之特点,以自奋勉励行之回向。 六、於一切道具有方便善巧之回向。 七、於欲等诸界,不执於相,身口意三常得清净明住之回向。 八、如十善等诸业之道,如来於示现所为之精要行为应作随喜之回向。 九、不系於三界诸预流等住位安住之回向。 十、於无上菩提中住等能缘於无所缘之小品回向。 十一、三乘之(戒定慧道)调伏所作,於诸众生随顺(难能之事)显示,自性能作因中之作之中品回向。 十二、具足种种一切有情之义利所作无尽之故,於无上正等圆满菩提上上品之所作能作之回向。 如是常闻於大德诸师云:善回向者,於小事小业之上,而能出生广大福德之性,乃成就善法之一切事业修行上,获得不思议所作之成就;作不善之回向者则反此。 复次,回向者,随事誓悟,对治清净,慧行正确,成就胜上种子,成就现业增上殊胜事义。 七十义之十九 随喜作意行大乘修道 颂云: 方便无所缘 他善根若己 随喜意能作 是此修道名 解云:《义疏》意云:具由能真实善作回向之力,故能增长宏传之所作,是此第三随喜修道之能作也。宏教传宣,必须先具随喜之力,消除宗派门户我执我见,能作自他欢喜如如,乃能清扫宏传上之一切障害,而今正法向上久住流布无已。此中分别:一、依世俗谛方便善巧之随喜。二、依胜义谛及无所缘之随喜。 一、依世俗谛者,此中方便,以欢喜他善,远离我执,他善若己,不嫉妒他,《义疏》有联贯之喻必知。 (一)胜解作意修道者,喻如金师,观於金矿发出之井眼,有决定能得现金福德之心,施设种种规划想像作为之事。 (二)回向修道者,此才能技师,虽在掘淘之中少得金砂,未获全矿多金,决定必得,如法真正努力为之。 (三)随喜修道者,自他福德所作故,平等获得多金自他共利,各各得金各皆欢喜。 (此中喻意极多,应善思维) 二、依胜义谛及无所缘之随喜者,若彼世间知见之所属,若彼根本道知见之所为,若彼殊胜道知见之所为,乃至究竟道知见之所为,凡属功德事义,普皆随喜,他人之善若己有之,他人之恶方便令正,他之所作如代己作,平等大观,离痴昧见,晴空朗照,意地光明,此中注意者: (一)自己於能作、胜解、回向三种修道及此中随喜诸法,必能实修。 (二)不与不正方类同流合污、不善捉蛇等。 (三)隐藏自部自身之善。 以上是有漏修道,以下是无漏之修道者,此复二种:一引发正行修道,二最极清净修道。 七十义之二十 引发正行修道 颂云: 此自性定性 一切现无为 法无缘亦舍 能作大义性 解云:此引发正行修道亦称最初清净,分别有五: 一、自性明显者,见绳为蛇,见绳是绳,二人眼根是一,错不错是二。修道之自性者,求其事事时时见境作观不错不倒。(此中极要分别了知善恶因果是处非处) 二、依照前义方便引发、能知绳者麻也,乃至邻虚,邻虚亦方分复不可得。时时修了,後当必得不误之见。 三、依前修行再再,执为实有见绳见蛇等之错误、能渐不现行。 四、于彼现前功德、付托瑜伽增修决定。 五、克实善修,则成佛大事能作。 七十义之二十一 最极清净修道 此下第二最极清净修道分四:因 果 境 自性 一、能作修道清净之因者分二:一、胜解之因又三 二、贫法之因又四 颂云: 佛教与施等 凡方便善巧 是胜解等因 贫法诸因者 谓魔等障伏 甚深法乏解 於蕴等现失 罪友说或持 解云:自身能力不能作实清净,即名贫法。分之有四: (一)魔事等不知。(二)甚深般若之道无胜解。(三)於蕴等现前失实。(四)近不善恶友,随行恶法。 此贫法之因,未生当令不生,已生务断。 二、修道之境者: 颂云: 道等果色等 彼性悉净故 彼二是无性 名无分别净 解云:《义疏》意云:道等果者,谓诸圣者补特伽罗沙门法之果证。彼等皆是于不随顺品类一切远离为性,故名清净道果。凡彼俱有(心心所等)系属(三业作用)一切皆是清净之性,乃至观见色等之中(境物)悉是本体清净者,如是(彼二)果及色等、本皆清净,乃至(此极甚深)色等中之我执现前失实、及远离性,若细分别之,悉是清净平等不异。无分别者,细极决择,平等平等,本体无不清净;非无观智之无分别、强名清净也。以上境竟,以下果净。 三、果相清净之差别者(亦属自性): 颂云: 烦恼所知障 三道修声缘 及佛子等净 佛一切净极 解云: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谓於贪等烦恼及彼等流,乃至所知障类、执持之事、二取分别,及於三乘道中各各障盖等之断舍差别,如其位次分别而有声闻道、缘觉道、菩萨道,三道各各之清净差别不同故。唯佛独得最极清净之名,以烦恼及所知断,及俱有种种一切悉究竟断舍故。由其一切最极清净之法界性所出生故。大觉如来是最极清净者。佛以下者,说为随後继续出生清净者。 四、自性者:谓此差别及究竟之清净。云何相续出生? 颂云: 於九地之大 大等垢染治 复小中小等 是道等清净 解云:此中自性者,即是修行相续使净。谓於欲界静虑及无色等走入沉怠,及於九地之中不随顺品大中大等九种对治自性,如其位次,乃至於道中小中小等作九相类,次第择灭,是为以后继续清净之因。 此中有诤,谓顿渐、有为无为、见地修行等之分也。 颂云: 断此诤论者 道知及所行 三界性平等 许为对治性 解云:《义疏》意云:於彼对治品大的大等,不随顺品,舍命对治,小的小等,明理所作,责斥过咎,於欲贪染着之垢,特使加重清除,允许提炼(种种杂修),大作显明,勤奋喻断,有方便善巧多门。 复次,於修道中最极清净如其所有之教,了知三界中所有行相及所知,无所缘之体性,平等之性,凡属彼性,悉皆究竟对治,是此修道自性之性故,亦是佛之最极清净行相趣入之门路也。 以上道智之十一法,是显道智修行中之作用相(即方便善巧也),亦示诸道之清净根本行相。依次善养成之。 《摄义》文略,《义疏》深细,难解难入,必须静意善修,求圣加被,乃得入理。粗心跑过,强解依文,义味不知,甚可惜难遭之法也。 道智性品第二竟 根本智品第三 一切者,谓诸法,根本者,法无自性,了证者智。或说一切智,或说根本智,或云体智,或说遍知等,其义一也。 复次,此中从七十义之二十二至二十七、六个法数,《摄义》中未详,今依《义疏》原文详出之。《义疏》文句,简要深细,平常心解,难得遍摄,智者善作明辩,并当求本师如来本尊文殊施以三教导之宏慈,兼修陀罗尼门,可得入理,亦不错误。以下皆是《义疏》之原文也。 为令於一切法上根本完全了知无自性,及於道善能了知完全无有者,此品大意之所作也。 七十义之二十二、三 首先了知三世平等 分别远近之定义 颂云: 彼此岸边泯 中间亦无住 知世平等性 般若波罗密 解云:三世诸法无生,清净平等,如是了知者,大觉及菩萨等近顺能成。是故凡诸乐欲般若波罗密者,於般若此边之轮回及悲心随行之涅槃彼岸,如次断常性相,及居中亦不住着。三有与寂灭皆非住处故,此是为於遍知住类中业颠倒者之教示也。 今此所云,欲令声闻等了知三世平等性故,若於正真彼岸究竟等转成长远之见者,此是稍微具有自意之观解。故於般若彼岸究竟得矣、悲心与般若等皆离弃故。而欲於其真实之所缘性上住,即轮回与涅槃随一中住,是所知障之所作也。正理偈云:若凡因缘所出生 彼即是空汝应受 依此偈意,故知三世平等是根本唯一之了解,若於彼一切中有性无性等见之声闻菩萨等,是正真之般若彼岸甚远,即所成就亦少分之成就也。 (以上分别远近之定义,以下明示有方便无方便之定量。) 七十义之二十四、五 明示有方便无方便之定量 颂云: 彼量所缘门 无方便者远 方便善巧者 说於正等近 解云:无方便者,幻师自作似真蛇之显现,彼时自於其性未了真实(如幻无性),复後见为实蛇,即现前失实,以真实性无性故,非所显现故。诸善知者,有方便善巧,即离弃故。於真实自性未了知者,彼於平等性之智见无有,以此之故,彼等於佛母般若成就甚远也。方便善巧者,彼依止善知识正真满足之教授,言无颠倒,具二谛理,了解出生次第方便善巧,於此正真现前失实错谬之量,显明除去,於色等法上。完全了知彼性平等之性。若是完全知者,彼等於般若佛母正真近快成就也;若是无方便善巧者,即成长远。此中远近主体性,性是方便,非有远近之性。 如是彼声闻等於母经成远之修行,即非随顺母经之教。 既无自性,何故修行?为证知此无自性故,舍诸色等执着不平等之习气故,故当修行。如何修也?以下颂云: 七十义之二十六 明所治 颂云: 色等蕴空性 系三世诸法 施等菩提分 行想不共类 解云:前说之不顺品,即是无方便善巧。此不随顺品如何对治,此颂意云:於色等中,观三世诸法、有漏无漏、种种一切,实无自性。即此所缘之实质,悉是别体刹那合聚、安立、主宰等。即此空性之见、修行之想念、如是对治,亦是颠倒趣入之性。如是等等皆是不随顺品应对治之所作,应作断弃之。谓于此等法上若稍失实,即有我见我执我贪我慢等依附隐藏,不得清净,故以一切明解空性以对治之,使我见等不得藏隐为患,如是则失修行矣。下颂明解正理作法。 七十义之二十七 明能治 颂云: 施等我执无 他加行能行 如是贪边灭 贪佛等微微 解颂:此颂正明三轮体空,於施及施等诸法了解性空无我,而自他加行乃能正真趣入。贪着道等资粮住处等,一切(我相)遮止所为,是於种种行相上(错失)一切对治故。 若於如来等前作礼供等,而以(我)集聚福德资粮(图谋我身受享等超胜过人等)为因性之类,是亦应对治也。然非是普遍一切是罪咎之不随顺品,而是属於细微贪性。云何非不随顺品?其中有是为道法之希望故。 此下重明随顺不随顺之深义者。 颂云: 法是道自性 练若(本净体)甚深故 解云:此之颂言,任何因缘、法之种子等自性,唯是空性,此是本净甚深之性。以此之故,於如来等所缘,虽非不随顺品,然於中等等希望应断也。此言於三宝等希望成事消除违障,有不顺心,便生不信,乃至退失修行,是贪心之微微也。重明能对治之深义者。 颂云 诸法自性一 知者贪能断 解云:色等一切法自性,唯是一性。此之一性,即是无性。於此了知者,所知之平等性悉皆了知。是故於一切贪等能断也。别解甚深难了。 颂云: 见等遮止者 谓彼难证故 解云:如是等凡所见闻觉知一切所缘之事义,於此能显明了知自性者,谓是极难证故,彼性是甚深故。 以下明色等与佛法能分别了知者,平常心力不遍摄故。 颂云 色等非知故 谓彼心不遍 解云:任何因缘(辩别)於色等乃至佛法,非混杂故(为,无为,及漏,无漏等等),如是清净(无为,无漏。)行相中之自性完全而自不知,许心不超业故(不能照摄)。此者即是难证之性故。 世人习於色等外缘转变体相作用差别实现,执为实有,不了如幻,失於自性空体转变作用万端种种差别二性平等之义。 若是习於自性空体之上转变作用,则能随心自在,不等外缘而生万化作用,所谓成就三身五智也。 此之障蔽,即是难知、难习、难证,心不遍故,不超业故,执实惯性之所障蔽故,亦曰不随顺品,应当对治,则朗然晴空万化并作矣。经云:「空即是色」此难知也。 复次,此中前後所作之非随顺品(所治)之名诠者,是令了知趣入(根本智)之所摄也。 颂云: 如是遍知理 不共对治品 分别相无余 此尽说应知 解云:此颂总结一切智性之品中,如是所说之理,如其次第,是了知声闻菩萨等之不随顺品与对治品、最细分辩之所应作也。 以上所治能治细极分别竟。以下体智之加行分二,一、加行之差别十,二、加行之自性四。 七十义之二十八 差别相十法 颂云: 色等无常等 未圆圆满贪 於彼贪无性 行遮止加行 解云:境门分四:一、遮止色等之失实;二、了解无常等;三、了解无常与空性等,各各未圆满与圆满,无诸贪性;四、他之未成就等,性无能作(不强求)。 颂云: 不变能作无 难作三加行 解云:自性门三:一不变者,於此一切智性三种等,了知大义体性之大应作能作,不为别事因缘之所移转;二能作者,创始之难性,及如何相续之难性,能胜能行;三无者,了解空无(不为障难所阻止)。如其道果中间能行能得,不作空过。 颂云: 得果具堪能 有果乐欲者 而非他所使 解云:能作门二:一、得果具堪能者,於此加行果能得者,必具上下七法,为堪能性,若其不知不具,智果难望;二、非他所使者,必须自性具有智果之乐欲,自作勤奋,而非他力强使学问修行,要自具有善根种性之作用故。 初闻般若理,内心数悦乐,喜极流涕泪,身毛作竖立。……等。 七喻者,是入般若正知事理之要门也。 颂云 能知显七喻 解云: 喻门七者: 一、如梦。 观业如梦,种子显发,无作而作,别事因缘不可移转。 二、如幻。 了知修行苦乐如幻,随法随义而行(苦),无怖,无求(乐)。 三、如阳焰。 现实资物,身受福享,习气似现,好恶平等,触受随情,爱取成实。 四、如响。 明白顺违情境悉是自分因果作用之所显现,非有他力为之,当时证知。 五、如影像。 业像如影随人,不可逃避变改,但由光色反映故有,处荫息影则无。 六、寻香城。 希望世间安享长命不死,如求犍达婆城,劳扰无实,不可信托,终无所获。 七、如变化。 现观名色似若实有,实无能作所作,而兴能取所取,现前失实,无知之总相也。 明显了知七事修行者,是乃智慧完全洁净之方便大门也。复次、若诸菩萨於此加行十法行门,完全依止速急致力能作者,於彼声闻等说之业是还灭道,而能成就大乘不退之加行也。 七十义之二十九 四相平等加行,加行之自性也。 此四相平等加行之门者,是体智加行着力之须要,加行自性之基础,平等性智之要门也。 颂云: 色等无爱染 彼四相平等 解云:此之颂意者,於色等现前失实,青蓝等量,照射证知,沾附爱着四种行相一切无所缘者,加行之平等性也。此四种种各各证知,於见道修行之旨趣了知,则称云见道也。 七十义之三十 明加行果者分二:一略,二广。 颂云 第一表于苦等谛中 第二表法智类智等 并忍刹那性 第三表见道遍知理 解云:此颂所云者,於谛等十六行观,及彼随行所得八忍八智,及彼四谛智体相应之无自性现证等,是一切智性品类中所见之道相也。 二、广分别彼体之行相者,颂云: 颂云: 苦色非常无常 超边性清净 无生无灭等 贪等断若空 集执持悉解脱 名诠无自性 灭云何义所诠 於他施者无 所缘无能作 极寂静无病 道恶道断及果 所作现未证 相等不随行 於名实之二 观第三表则此行相之义尽知。 结能知无生者 刹那遍知性 解云:此总说以上种种行相刹那具足,即是遍知刹那智性之体也,亦是菩萨见道之称。若彼诸声闻等转业者,於此无常等(观为)清净修行所作亦是此遍知性之见道也。 若声闻道之菩萨,是应完全所知之义也。(此等分别之义,现尚未作,以後修道中更详明之。此下总结三智。) 颂云: 如是种智此与道智此 又体智此等三相 此之三类等 完全教圆满 解云:此上种智、道智、体智等之法相,及此三智品等等义理之门完全般若佛教所说,悉皆圆满竟。 以上三智品竟、以下圆加行品。 圆加行品第四 七十义之三十一 三智行相 一切智性三种悉尽知矣,为於所作能得自在及不退故,复依诸道根本摄持之门与一切智性三种修行、能作清净周遍摄持、而令现前圆满观证故,建立圆加行。 颂云: 体智诸分别 相状所作相 智性三种故 说行相亦三 解云:此颂总显三智修行(对治)所缘行相,及三智正智分别种种修行行相之性。三智所缘行相者,於常等执持诸不随顺品之对治,明法性之自性无常等是也。三智正智分别种种修行之行相者,种种行相之自性,种种清净根本摄持之门是也。此二者即是圆加行之性相总教也。 今此依三智分别之理,建立三智加行分三:乙一一、自性,乙二二、功过,乙三三、性相。 ┌丁一 体智廿七相 ┐ ┌丙一 三智加行分三┤丁二 道智卅六相 ├共一百七十三相 乙一 加行之自行性分二┤ └丁三 种智一百十相┘ │ ┌丁一般若法器四 └丙二 殊胜加行分二┤ └丁二 所修之加行二十 丙一 此三智加行者,先明各各智修加行之数相,以便忆持,所作自在故。 丁一 体智加行中所摄修行四谛,各各重要之法相法数。前三各四,道谛十五。 颂云:受持无相等 乃至无动相 前三各各四 於道说十五 解云:此颂显示体智加行中诸谛各各重要之观行,苦集灭三谛中各四相,道谛有十五相。 戊一 苦谛中之四相者: 一、无二边相。(无断常及离。) 二、不生相。(非常,无常。无自性故。) 三、迷离相。(有我无我,自性无生,亦无遍行。本性净故,现不可得故。) 四、不屈伏相。(空不空及离,皆不可得,无磨拭相,无坏相。) 戊二 集谛中之四相者: 一、无住相。(不可集积,无常变动,无无明惑相。) 二、如虚空相。(流注无体,功德与非功德不可得故。) 三、离言相。(声等名句无体,六入虚拟之所作故。) 四、无名相。(假定随情,安立不定,虚拟似现故。) 戊三 灭谛中之四相者: 一、无行相。(无也,消散性,离而不合,本无生灭故。) 二、现前不能夺取相。(本无可缚,能系所系无我故。) 三、无尽相。(本净故,无择灭,择灭者,觉此本净故。) 四、无生相。(本不生故,於此定解定知。) 此上无二边等行相者,为於利益所化之精要法理令生了知故。大经中佛说更详 戊四 道谛中之十五相者,分三:初、道谛四相,二、喻说五相,三、对治决定六相。 初,道谛四相者: 一、无能作者相。(能作者空无。道非道俱离,离性亦不可得,是为道。) 二、无知者相。(知者勤能非证性故,修与修者不可得故。) 三、无超者相。(一切诸法之量,皆非现量,现量无证故。) 四、无调伏相。(能调被调空,无本体,无生故,如如故。)此四类道谛之四相也。 次,喻说之五相者: 一、梦相。(无自性。表一切诸法之总相。) 二、回声相。(无生。表一切音声相。) 三、眼花相。(无生,无灭。表现见色等。) 四、阳焰相。(无始。表一切反映,想像。) 五、幻术相。(本体寂灭。皆是诸缘假现,本体无事无动。)此之五相类自性涅槃。 後,对治决定之六相者: 一、遍行烦恼无。(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二、行相本清净。(无老死,亦无老死尽。般若行相自清净故。) 三、无染相。(无知、无明染相不可得。智行本净。) 四、无戏论相。(无进行者,无明心行净,戏论相行止,行入正理故。) 五、无着相。(无傲慢,无智无得。〔有修有证〕无我我空故。) 六、不勤相。(无移转相,究竟涅槃。) (对治体与无漏道是一,眼蛇之喻。) 此之六相显所知障与烦恼障等行相清净。了知烦恼习气之动相无我,於色等境上无用於进行。自分修行证解行想完全如理决定。 於上所显修行行相分别等,各各确实能知能作,则为对治成就之体成就也。 以上体智之二十七相竟。 丁二 道智智性加行之相三十六者:集八,道七,苦五,灭十六。 如是: 颂云:因道苦谛等 及灭谛如次 如是八及七 五及十六成 解云:《义疏》云:此是教示因果义理之门,谓集与道者是谛之因体,苦与灭者是谛之果体。 戊一 集谛之行相有八:集集三相 集生三相 集缘一相 集因一相 集集三相者: 一、贪及离贪相。(心趣於贪嗔痴等能正知,即随发起离贪等念能正知。) 二、无住相。(贪及离贪等皆空,不住於色等境上之相,亦不住离相,心住於正道之相。) 三、寂灭相。(道者寂然无生,於贪及离贪无性,如如平等。) 集生三相者,炽然善生之相也。 一、无贪相,二、无嗔相,三、无痴相。(正知心住无贪等相必令相续集引。) 集缘一相者,无烦恼相。(未离欲者,有贪有悦。心地调柔平和相。) 集因一相者,无有情等。(於有情等现前失实,於此能作警悟、转变对治之相。) 如是三三一一是集谛次第清净之因故。 戊二 道谛之行相有七:初道二,道品二,道成办二,决定获一。 初道,一相者: 一、无量。(无量有情之解脱品位分辩能作之道也。) 二、不堕二边。(如是一切有情品位分别者,不落超越及轮回之二边,一切解脱。) 道品二相者: 一、不异。(无种类之分别,以一切法谛空故。) 二、不执为胜。(决择於声缘道等、不执为最胜,得无戏论之现证故。) 道成办二相者: 一、不许执相。(凡成就不作二取之计执故。) 二、无称道。(真实决定出离,不作称量故。) 决定获一相者,无贪相。(不贪後来,凡诸清净胜义之清净现证故。) 如是二二二一是道谛次第集修清净之因相也。 戊三 苦谛之行相有五者: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五、胜义无相。 戊四 灭谛之行相有十六者:自性三,解脱八,妙善八实二,决定出生三。 自性三相者:一、内空,二、外空,三、内外空。 解脱八相者:一、安立之我空,二、器世间(大空)所依空,三、胜义空,四、有为空,五、无为空,六、常边空,七、断边空,八、轮回无始终空。 此之八法决择悟解,绝对待故,遮止现前失实。 妙善八,实二相者: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断边空,常边空,绝对待空。此於一他能种种决择之遮止,二自性空之相也。 决定出生三相者: 一、一切法空。(遮止唯之自性。) 二、自性相空。(无实质之自性空。) 三、无所缘空。(时间错乱,与即空性是一等之遮止故。) 如是三八二三是灭谛之行相十六也。 以上道智性三十六行相竟。 丁三 ┌戊一 声缘三十七 种智智性加行之相一百一十者,分三:┤戊二 共菩萨三十四 └戊三 唯佛不共三十九 颂云:顺道念皆持 诸佛种究竟 道谛等随同 三智之分别 声闻及菩萨 诸佛如次第 三七及三四 三十九等说 解云:此颂意云:凡诸和顺大道等所立相数,随念处等各各众法悉并摄持之,是於大觉法上种种究竟,凡道谛所摄皆与随同,及三智各各之智性亦摄持之,乃入道之要门也。又是一切种智性之圣者补特伽罗所摄之道相,声闻等有三十七相,菩萨等有三十四相,诸佛如来有三十九相,如是等应善意持之。以上总说颂意,以下分说。 戊一 初声闻等卅七者: 复次,此中先明体智性,其中真实完全知解之道者,依四谛等中趣入所作之故,於身受心法自相共相之性相,完全决择随念摄取之相状也。 复次,随势趣入精进,出生奋勉作业之道,於不善及善、不生及生之体上,如其次第正断、不生及增长、生因之精进,此正断之相四也。是具足精进之心与业相应之能作性也。 复次,於正定完全练修之道者,念欲、正勤、止、观之正定,所以断弃行想、及具足神通之足,於心完全应作调治。 复次,从於暖顶加行,发生现证加行之道,於暖及顶之自性,生起信、进、念、定、慧之根等五种也。 复次,若暖等道得者,於忍及胜法自性起信、进、念、定、慧之五种力,於暖等四力能具足证解之五种也。 复次,谛实见道出生之现证之道者,於道念、法相能作明细之决择、精进、喜、轻安、一心、舍,是正真菩提之支分七种也。 复次,见谛中具足了知修行之道,出生清净决定,开发道之正真之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此是圣人之道八种支分也。 如是等是有学遍知之性,亦道之正因三十七种也。 戊二 菩萨三十四法者,是对治之道也。 一、行相三解脱门:道智性中之对治道者,依见所作之对治也。此中因相者,是依修行行相分别之对治也,又三界中希愿之对治也。此中所作之自性如彼空、无相、无愿,空无我相之自性者,是初解脱门也;灭道二谛之相性者,是第二解脱门也;无常及苦诸苦集等集谛相之自性者,是第三解脱门也。 二、幻化道之三解脱门者,是於色想行相未坏止,及行相色想坏止之故,观内有色是我,及内无色非我,外边诸色能见,以此幻化障蔽色形而作解脱故。其相有二:观色苦、非苦,用幸乐不幸乐之分别烦恼相作彼对治,前二以不净相转又皆无贪为性,对治贪故;後者净解脱身现作证,与行相解脱门三种是一。 三、见法乐住五解脱者,谓见法乐住中於道得解脱者,及共住道中者,若自於无色厌怠趣入,四相寂然而住,此道与自分受想灭之行相同法,如是等有五种也。 四、九次第定者,超出世道中,四静虑四无色等,灭除厌怠沉没趣入之体有九种也。 五、断道四法忍,亦曰断除道,见道无间之相。于四谛所摄烦恼具足及不具足、应断除之相有四种也。 六、佛道。佛道之性者,布施等十波罗密也。 如是等是诸菩萨於道智性入道之正因相三十四也。 戊三 一切种智之相三十九者: 一切种智性之相者,极其超胜,成就具足故。与不共道是一,是唯一之道也。 己一 十力。由大经中摘录: 一、是处如实知是处,非处如实知非处。 二、於诸有情过去未来现在诸业及诸法受处因异熟,皆如实知。 三、知诸世界非一界,种种界,皆如实知。 四、知诸世界非一胜解,种种胜解,皆如实知。 五、知诸有情补特伽罗诸根胜劣,皆如实知。 六、於一切遍行,皆如实知。 七、於诸根力觉支道支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杂染清净,皆如实知。 八、以净天眼,见诸有情,死时生时,诸善恶事,三业恶行妙行,随业势力生善恶趣,好色恶色,从此复生善趣恶趣等,皆如实知。 九、於诸有情过去无量诸宿住事,一生至百千生,一劫至百千劫(略文)乃至前际所有行、说、相,皆如实知。 十、无漏心慧解脱,皆如实知(略文),乃至自证通慧,具足而住,如实觉知。 义疏指教行相云:住及不住,由相及愿,知世间之种种界,胜解资粮,知根殊胜,遍行烦恼清净,知一切行道之差别,先头随行之念。死及移生,漏尽智。 己二 四无畏: 一切智无畏我者大觉也,如是主宰及相好具足,福德降临;说烦恼障无畏於贪等习气之能作性,能作宣说;说出离道无畏於一切智性诸道等,真实出生性,能详极指示;说漏尽无畏我性漏尽性之相貌,亲见受享,无与诤抗,无能胜者,无畏者。 己三 四无碍辩:相数、法相、境界、述说,於法分辩如境,如次的如法、如义决定,句决定,断弃等正真明了。 己四 无异想六:一、错倒,二、杂乱,三、失念坏忘,四、心失坏,五、不入於境,六、事。无如异性之想六种也。 己五 不坏失相六:欲,精进,念,一心,般若,清净解脱。不致有坏失之相。 己六 三业随行:身口意事业等行之正知而复智慧随行之相。 己七 三时在定:过去未来现在出生不贪、不举起、如其相三种。 如是等十八是佛之种种清净体上所发生之清净行也。 总为大觉体相之三种者,大觉一切所说之真如性,一切法中本具而以大觉自力出生,种种一切圆满菩提之大觉性。如是等者是诸佛一切种种智性。是道之正因相有三十九也。 此中一切智性(体智)之相者,声闻与菩萨有差别也,如其位次,无漏及有漏体亦如是。 道智性之相者,菩萨等之烦恼不须最极断除,故唯是有漏。 一切种智性之道相者,正真圆满大觉,烦恼与所知二障,乃至习气等所有者。种种一切断除。於一切法中本具所有转成故,其体唯是无漏。诸相一并合计总为一百七十三法。 须要此加行之差别相等种种修行之旨趣者,为显明如是加行之教法次第故,亦是为加行者求寻指示教言一时不得,须依闻思等和合加行之故也。以上三智加行分别之相竟 七十义之三十二 丙二 殊胜加行相分二 丁一 般若法器四 丁二所修之加行二十 丁初 般若法器相四种分别者: 颂云:殊胜事诸佛 善根相继承 善知识摄护 轻舟载法器 佛指示问答 实行施戒等 是受持等器 诸正士所称 解云:一、或於过去,或彼现生,在诸佛前一切善根(五善根)相续增长,罪障洗涤。 二、得诸善知识清净加持,必除我慢,是为轻舟,堪能容载深大胜法之器。 三、於其诸佛如来,尊重,身等肃恭,喜悦爱敬,所作能作,有诸疑事,悉皆请问,不自为师。 四、於布施等波罗密多十种修行具足。 如是等是受持正法之器也。正士者,十方诸佛菩萨也,於此行人悉皆欢喜称叹善哉,随即忆念摄护。 复次,如前次第作解显明者:一、种种法性具足,二、持彼母经调顺善巧摄持,三、义不忘失,如理作意,四、於法器之功能作用性能具足接受。是皆经中佛说,指示加行之加行也。 丁二 所修加行之二十法者: 颂云:一色等不住故 二遮彼加行故 三如性甚深故 四此等难测故 五此等无量故 一恒广乃证故 二受记故三无倒 四出离俱五无间 六近菩提七迅疾 八利他无增减 九不见法非法 十色等心不遍染也 十一色等诸相用 十二自性无分别 十三果宝能作施 十四清净十五有界分 解云:前五种,难证之加行也,要须恒久广大修行乃可证得也。後之十五种者,次第证入之法也。 一、色等不住者,住不可得。如前广明。 二、遮彼加行者,凡彼不随顺品应遮应断,速作遮断,对治远离不随顺品之加行也。 三、如性甚深者,真如理性难知难入,勿以浅识理喻之境而为究竟,必须虚怀平等乃入,层层剖解如剖水树,终无所得为止。 四、渊深难测者,此之渊深者,即如所有性,是恒久(依定)挖心、专念无我之契证故。(是极深妙止之行境故) 五、此等无量故者,此等渊深之如性,非一非多,包含真俗法性法相,尽其所有,无不具在,不可以通常识量、浮浅心力而作定论,彼等心力不遍知故,是得妙止妙观及双运道之所照摄也。 此之五种加行总相者,正修圆证加行必先了达之相也。欲得证入容易,当依下列之十五次第: 一、於般若波罗蜜多怖畏者,勿怖畏。(要须长时或一时,作杜多行,於现证圆满完全大行,能相续加行。(钝根)) 二、能正摄受。(记经(教义法相等)能得正式授受而作加行。(暖)) 三、於法中断能作除遣。(以不退行为主要〔中断多由颠倒〕。(顶)) 四、常能於法修行不作中断。(以决定出离心为首。(忍)) 五、摄持无漏法之佳美因性。(无间加行。(胜法)) 六、果法现前集取溶化成就。(正真着力於现圆菩提,近顺之加行。(见道)) 七、*轮炽然动转。(是快迅现圆菩提之加行。〔利他〕〔以下属於修道等〕) 八、不观计利益与障损。(若凡真实利他之事,奋然能作之加行。) 九、於欲界无所缘。(以利他故,不缘於欲界法之受想(有利无利,他说是法非法,无顾忌)。) 十、於色等中、心不思议之行相,无贪求。(谓於色等中心想分别、行相谛理、无实质之相,能止灭。) 十一、无色相不取。(无实质之相无表等类之相)(取於真实行相之加行。) 十二、即於自性种种之相亦离计度。(无分别计度之加行。) 十三、初果见。(智果作大施之加行。) 十四、色相清净。(清净之加行。) 十五、於母经修行,现行精进不舍。(於先所许之加行,最极能作之加行也。) 七十义之三十三 加行之功德应知 颂云:伏除魔力等 功德有十四 解云:一、於魔类力能降伏,诸佛之加持故。 二、佛之无上智性护念,能近顺修行故。 三、佛之现量功德能证,有大性所作之利益故。 四、正真圆满菩提能近顺,能作所应作故。 五、成就大义性等之作用,得大异熟果。 六、於境观察,能生甚深般若国土,缘美善故。 七、为他宣说,一切智满之言诠故。 八、无漏功德一切圆满,对治法悉能具足故。 九、无动转性,不为诸魔破坏菩提故。 十、善根特能生起,生大欢喜故。 十一、宗义如何如其成就,於宗义词句随喜随行故。 十二、於广大果完全摄持,能作助伴故。 十三、利众生事能作成就,於利生事能作力故。 十四、决定获得如是等之功德,於般若波罗蜜完全获得如其所作一切不颠倒之加行故。 七十义之三十四 能作中断之过失四十六 颂云:证所作过失 十类四十六 解云:初之十类: 一、大作集聚作证之资粮。(广聚学修、法缘、受享、种种资缘,而不实修。) 二、过勇太快。(随自意行,无次第善巧,轻重缓急,不知配合。) 三、住身见之恶取。(但图己身安享健康长命,不知三宝佛法难遇难闻。) 四、贪等住心之恶取。(执持财色,怀恨必报,安住无知痴愚为妙。或执简略是道等。) 五、口事能作,心不生慧。(能诵能讲,护爱习气,不入实际修行,终堕愚昧,转生下劣。) 六、重复再再之因相摄持性。(如是摄持久则退转般若慧门,痴昧日甚,修行自意颠倒,怠修厌法,入於俗流,退失善根,背舍初愿。) 七、现前失真之损害。(贪求佛智之因,不修般若之行,等待成就佛果。) 八、财势味受之害。(不觉无常财势之害。) 九、於一切种智乘过分执持之损害。(自生反映障法故。) 十、常於所作过大之损害。(事事好大贪功,终无一事成就。错解大义,欲得种智,不可得也。) 第二之十类: 一、坏灭因果,随行相续。(不知因果道理深义,是处非处,常行恶法,於般若道不随顺品,随行不已。) 二、坏灭无上住。(但顾己身,不顾三宝,私心执着,坏失般若大义。) 三、众多境相中分别。(於现不用之法,非是修行重点,发起寻思辩才搜求集取,失去般若正道。) 四、於二取分别,谓能出生消灭错失。(水不治水,火不灭火,但增深烈。) 五、书写著记现前失真,非真实处现作不实之显明。(不正修为,妄谈理论,於错失论,更加自意作错失之广大显明。) 六、於母经文字现前执着错失。(无师自通,依文作解,错失之处,不求正解检校,以盲导盲。)(心经金刚等作著解释极多。多依自意,不寻般若。) 七、着离文字现前失实。(执着不须文字经论,离经求法,谓为真道,思想言说背反佛教。) 八、境等不能作意。(以无实修,对境暗然,不知如理作意,忘失般若,随顺习气而行。) 九、味受尊重利养颂赞文词等。(含着名利颂扬,不避八风,随尘安住,不知遣除,後患滋多。) 十、寻求非道之方便善巧。(般若正道之方便善巧不知不学,谓有别道微妙更好,努力寻求,失大般若。) 第三之十类:此中明示闻者说者,应如何相应现前随行之教诫也。(经在两不和合菩萨魔事等品) 一、希望与怠业之害。(闻者乐欲增上,说者怠业;说者乐欲增上,闻者怠业。两不和合。) 二、希望相异之害。(闻者欲於此方听法,说者欲於彼方讲说。) 三、乐欲大小及乐欲大小不同性之害。(闻者乐於听受此法,说者乐说彼法;闻者少欲,说者多欲;及习气乡土差别惯性等。名为不同性。) 四、杜多学习之功德具足与不具足。(闻者具杜多行,说者不具。) 五、善不善法皆是皆非之性。(闻者乐修善法,说者不修善法,及痴愚不解善恶二类随是随非。) 六、纵施与悭吝。(施从悲智出,依戒依法随顺般若行,纵悭皆非道也。又闻者好施,说者悭吝等。) 七、能作施助与不受。(闻者能作施助,说者不受。) 八、开始於闻者大作教授,及於知道者作再再广劝。(说法广略最难得当,对机悉檀,当观如来教意,令彼闻者生信、生乐、生精进,随行对治为主。) 九、现知三藏经法及非现知。(闻者现知,佛说藏六,说者不知,精进多闻,不知言不知,勿阻人问学。) 十、六度等行具足及非具足。(闻者具足六度诸行,说者有说,不能实践如说随行。) 论中省文,又责归说者,是重在说者必当了解经意,不入过咎,乃能令正法流行也。 第四之十法: 一、真如性上善巧方便及非善巧方便。(闻者於大乘如性之道有善巧,说者非善巧。) 二、总持清净得与非清净得。(此重法流清净不清净,是善律派之所重。有以次第严恪不严恪,而生两不和合之碍,但以如法次第为主。临时亦许少作方便。) 三、文字请问乐欲与不乐欲。(闻者乐於书写及问,说者不乐。文记书写,备忘必要,广宣示人,但说无行,灾害随生,退失正行,终在般若大门之外,世智害行,多可惜也。问辩决择,入道最胜方便也。一言有得,能破千生之暗,胜过屡年之学行。但必遵宗门次第要旨,穷理抉择,决定以後,具有随行。若空谈耗时,只说不行,徒供世人之茶余饭後耳,何益於道。) 四、欲之希求等与离欲不离性。(闻者远离五欲,说者希求五欲,及离欲不离欲之主意闻说各异,但依佛说离欲为入修之主要,不说受欲为美。) 五、为自离恶趣之行为故, ┐说者听者前 (此说双方错失,皆属但顾自利, 六、为自安乐及解脱之行为故,┘后缘会相应。 不观有情之利,退失菩提。) 七、乐一及多。(一者独居阿练若,多者多人杂居闹市,闻说心志不合,成为法障。) 八、於现在*轮生欢喜性,闻者欲随,说者不许。而於所知范围不作开发及予以随乐继续性。 九、财物少许亦生贪着,不欲施人。(说者欲得财货故说,闻者不与。)(此条亦可直解) 十、为命难因缘等成就不成行为之类。(说者冒险,闻者不随等。) 後之六类: 一、于真如理及生善之类行作不行作。┐ 二、于盗法等纷扰之类行为不行为。 ├(此上三类,亦可单看,看自 三、于家庭等执见之意乐不意乐。 ┙ 己也。亦可闻说双方对看。) 四、於魔外法分解意义之加行。(习行成种,此生他世,遇缘便发魔外之见行,永成魔种,难救难拔,由自不知是道非道故。) 五、「魔等」虚构相似之修行。(如《摄义》之後三说。《义疏》但说虚构相似加行,诫内法人也。) 六、凡说境界背反正义,闻而生喜。(是魔加持。) 如是次第,应善了知,功德过失,取舍有据,修行无过,方便具足,於後清净之相,能知能作,随行无阻,速得成就也。 乙三 加行之性相者分四:丙一 智相四八, 丙二 差别相十六,丙三 能作相十一, 丙四 自性相十六。(合为九十一) 七十义三十五 加行之性相 颂云:云何瑜伽修行相作用 一智所作又三 二智差别三能作 四凡自性所作 解云:如是颂云者,於彼上说加行之自性及功过等法中,今後能作修行成就(瑜伽)之功能作用也。此中分别有四,所谓智相、差别、能作、自性,如是四种,广为九十一相,是修此圆加行智之(瑜伽)所应作者也。 丙初 智相者,三智分别各有十六相。 丁一 今明体智智性之门有十六种者: 颂云:一出如来体智 二世界不坏体 三有情诸心行 四心略及五外驰 六知无尽行相 七贪等俱八广大 九成大及十无量 十一心识无指示 十二心无见无对 十三欺伪等应知 十四即此别正如 十五真如行相知 十六能仁所证如 於他作教示 即一切智类 摄智相如是 解云:一、如来出生之处。(谓依此体智瑜伽修行,是能出生如来根本道体。) 二、世间以此不坏。(谓依体智了知世间胜义智理,不生不灭。) 三、依此了知众生心行。(谓依体智瑜伽了知有情诸心行相。) 四、依此了知有情诸昧略。(谓无明暗钝也。) 五、了知心於行相动摇。(谓掉举散乱不息也。) 六、了知心行无尽。(行蕴之相,过现未来三世无已。) 七、了知心贪欲及俱有等。(俱有者,如是贪等等流及离贪等。) 八、如是心更随增广大。(谓由此烦恼引彼烦恼,广演无穷,及自他展转更添广大惑业苦事诸行缘起。) 九、知心更能发生灾祸愁苦。(取缘有,有缘生者病死忧悲苦恼无尽。) 十、心量无有。(无有形显之量。全属非量,又多心即非心。) 十一、心不可指示。(内外无存在方所。) 十二、心无见。(无视无对,叫之不应。) 十三、心欺伪动摇。(随情主宰,无定性,无常刹那。) 十四、於动摇中有真如行相。(即於此动摇中,了知缘起无自性相。) 十五、如来者,即於彼如性究竟证知者。(经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法性如如不动,如来大觉自力证知通达一切。) 十六、复於他而作教示。(如来自证法性,四十九年为他次第如理宣说,令後弟子悉皆通达正理。) 如是所云种种行相相应之智相分别一十六种法度,是此体智智性之瑜伽加行等如其所有之工器也,亦是总括一切智性之诸法全。 丁二 道智性十六之门者: 颂云:所有空无相 及舍离愿欲 无生无灭等 法性无纷裂 无作无分别 细分无性相 道智性品类 智相说如是 解云:此颂所云一空、二无相、三无愿、四无生、五无灭、如是五种,是总摄之言也。等字中有六义,一遍行烦恼无,二净相亦无,三无实质,四自性无,五无因缘依,六如虚空相,如是六种内外境不可得也。一法性法相无纷乱,二无为,三无分别,四再再细分,五无性相,如是等五,观所作之类也。今此十六是道智性瑜伽加行体上之工具也。 丁三 一切种智性十六之门者 颂云:一种智于此法依止 乐住二作恭敬 三无上及四欢喜 五供养一无能作 二契入诸境智 三指示不见义 四世间空性相 一说二知三作见三 四不思议五寂静 一世间及二想灭 一切种智中 智相如是云 解云:此颂云者,一於彼如来如性法中现能坚固依止乐住,二所作恭敬,三所作无上,四所作欢喜,五能修供养。(此信乐之五)一他无能作,二一切行(契入)能行,三未见之义理能作教示,四世间空之行相能知。(自分知行之四)一世间性空能作宣说,二世间空性宣说能令彼知,三世间空性宣说能令彼见,四心不思议之教示,五寂静性之教示。(能宣教五)一世间体属无常坏灭,二世间想念坏灭。(观内外无常) 此之十六是一切种智性之种种分别之相,如其所有,是一切种智性之瑜伽加行体上之工器也。 如是三智品类颂词分别,能作恭敬了知总相之名诠自性及智相,悉并能作分别,亦是差别智所作之智相也。以上三智分别各个六相竟 丙二 明加行之差别相,亦曰殊胜相。 颂云:不遍等差别 纳入谛行境 心十六刹那 差别相所云 解云:此颂苦等十六刹那观行之境,此心不能遍知遍摄,心不平等了知,应依谛观法随法行,了知忍智之行相,即是十六道智之加行体,及体之差别、作用、及性相也。凡此差别之细相云何? 颂云:一心未遍二不平 三衡量四计较五超 一圣者摄二善巧 明辨三不共智 四速急一洁净二无 三成就四正能成 一所缘二所依具 三一切悉摄受 四无味受等别 十六体性知 圣者殊胜道 比余道殊胜 解云:如是颂云,正真圆满诸大觉尊悉能完全善为摄持般若,(而我)此心非能遍摄,性不平等,此性不遍不平,如何衡量正真超举能作,数计於此正真超业之所能。(此苦谛所摄四相) 圣者补特伽罗所摄一切闻思修智,善巧士夫明辨所作性智,声闻等行境不是真实完全智,内自以理观待现知最急智。集谛所摄四谛相 三轮清净施等波罗蜜六种能炽盛修行,世俗及真义二谛依止之法超戛文字,正真加行众多品类因修行成就之福德及智慧正真成就。灭谛所摄四相(灭有为之行,成任运无为之行。) 行相无分别计度於一切法无所缘,法界自性即依止菩提心因缘,道愿等波罗蜜是完全圆满之因中资粮,善知识之方便悉皆摄受,现前无失错,失错之味受无。道谛所摄四相 此十六之主宰我性应如是作,如其位次,是苦等谛相之刹那等诸位差别者也。此中所作是凡声闻道等之作业,亦菩萨道等之道智性所作,是二道之殊胜道故,殊胜之契入也。凡此中如其应说之差别及离性,现法失实等生起之性相,容易自知,故不赘说。 丙三 加行之能作相有十一。(利他之功用也) 加行之能作相何?即此上殊胜性相分别之十六差别相,能作利他之功能作用故。 颂云:一利二安乐三救护 四诸人归依所 五移住六平等军 七观洲八摄他能 九双运十三乘果 未成能作成 十一後作此依止 此中能作相 解云:此之颂意,初有三,是关於体智性能作之利他三种也。於他作未来之利益,现在之安乐,及救护苦难。令彼种种清净成就之法,能作随顺成办有义之事。 四、为作永久之利益者,令彼能得欢喜皈依。 五、若苦因之回反者,令彼得戒乘之益,以此出不善处,移安善处。 六、示知轮回及超轮回涅槃解脱平等性之解及证,是现後之平等救援。(晓以世出世间因缘果理及出世之道) 七、令彼了知自他义利之因缘及自性观机安置法处。 八、於利他事义渐令修行乃至成就摄度了事。 九、於度生义利双运成就之引入。 十、三乘果道现时未能作者,决定出生能作。 十一、即此一切教示令其随顺修行成就义利,即是一切种智性中之因缘能作性也。 如是等清净能作利他之体相十一,是一切三智性之种种加行体用之能作相应知。 丙四 加行之自性相有十六。(是自分应修) 此加行之能作相之智,所作之自性云何? 颂云:烦恼计执身 不共对治品 净觉难决定 作大无所缘 遮止现错失 悉作道所缘 不共无执着 无存在生动 真如无所缘 即此十六种 如序所陈列 四相说如是 解云:一、由不如理作意之因,所起贪欲等烦恼断除之加行。 二、由不如理作意之量,所起此身常住之恶取断除之加行。 三、於中能作之欲贪及离欲贪等中,不随顺品类除去之加行。 四、对治体空性之加行。如是等四是一切智性,自性清净寂然之四种也。 一、依於胜义空,有情涅槃难言也。 二、余乘中理,非罪堕性相,决定同一范围。 三、长恒时中修办所作,於殊宝大性应作。 四、修行之所作及修行人法无所缘。 五、正真现法失实全盘遮止。此清净道智之自净五种也。 一、一切智及道智所摄正真之分别,应作道之所缘。 二、执持世间成事等,於中有违圣教及不同一之教离。 三、於色等无着,无智者故。 四、知解所作无存在,无体故。 五、真如无行作,无所缘。 六、色等无自性无生,无所缘。 七、真质与无质等,无所缘。(五、六、七、亦曰三如性)如是等是种智性之自性七种也。(四、五、七、合为十六) 复次,一切智性三种加行,所谓自相、差别相、能作相、自性相,四相九十一种。 解脱善根具足者,依此所说,任於何种加行,完全知解亦能出生解脱分全之道。 七十义之三十六 顺解脱分,说五善根是不退之因。 此类名诠依教分四:顺福业分,顺解脱分,顺抉择分,见道分。今此所云,是顺解脱分。 颂云:无相净施等 善巧於正行 一切种智品 顺解脱分全 解云:此颂云者,於无量所缘之智相,从施等波罗蜜多乃至依於一切种智体性,自相续中心力等生起善巧正行之道,于一切种智现观圆证,其中解脱之分全是所乐欲成就,然彼中善巧之行作云何? 颂云:信佛等所缘 精进行施等 意乐圆满念 等持无乱心 知一切法相 般若五种等 利根菩提全 钝根难全证 解云:如是颂云者,信、精益、念、定,般若,具足殊胜差别,不是了知彼诸根名自性为足,如数对境於大觉如来、布施等、心念胜上之利益、行相无错乱、诸法本净、五等境上一切完全了知能作,是称善巧者也。以此信等五,大力锐利精进,於无上正等圆满菩提观证容易故。(障阻稀薄) 若钝根者(障重力小),故难全证也。以此所云,是说於此五法具有大力势者全证;若中品者,证独觉菩提;诸小品者,证声闻菩提;此说以外是动摇不决定性也。 复次,若有志於此解脱道全分生起者,於中决定能作开悟之分或全之出离道。如是云何? 七十义之三十七 顺抉择分 颂云:暖等所缘者 一切有情赞 於彼心平等 说十种清净 有罪能忏除 自住施等中 亦引他安住 赞称同即顶 如是能成忍 自他依谛知 如是世第一 成就有情等 解云:此中初颂修暖十法,欲令一切种种现法圆证者:自心发起平等心、慈心、利益、无恚怒、无种种逼害心五种。对他发起父母心、兄弟姊妹心、儿女心、师友朋伴心、亲谊私爱人之亲眷心,别又五种。以此於诸有情作清净之所缘,是暖法成就之道,应受持者也。 暖法初二总其不善及善,於中修断之门作背舍及契入之主宰(决定)性具足,即以此门自行引他,诸罪作业应当背舍,施等善法依止安住,此清净加行之相,自他有二,乃至引导自他契入真如门等於中赞称,复能共同作事,此二种法,行相无尽,无边随智善巧。以如是所作等於诸有情作所缘者,顶法成就也。 忍法者依此自他因缘等,缘於苦等四谛,详细审辩自他因缘,所缘及行相清净,如其如性加行契入乃至赞称、共同同事等、诸相清净者,忍位是也。 胜法者如前自他之因缘等具足,其中专作转依修行及能作解脱等清净行相,於诸有情作所缘者,是为胜法。 以上所明是决定开悟之分全之界限,於种种道体,一切种种行相修行作分别之位次,能於一切种性等行相三种作现证,依此决定分辩开悟之分全,现观解证能作前加行之相。亦以此於超世间道得见、入修,解证一切种种现前圆证三智等中修行者,以此摄持向上复向上之殊胜品类依住之僧故。 依此于一切种智殊胜道所摄之无漏智慧小中大次第实作生起故。 如是乃至生起恭谨节制(戒)提防罪咎,及消灭罪咎故。 如是等决定确实分判分全之道等显示之说,是修行者所应知也。 七十义之三十八 生起殊胜现观,不退转之总相。 於此还灭(不退不倒)之菩萨僧,如其所说,决定成办开悟分全,出生成就者,是为不退转之菩萨僧之性相者也。 颂云:摄受决择支 见修道等类 住是中菩萨 是彼还灭僧 解云:此颂所云者,谁能勇猛坚固,决定开解证悟决择之分全四支分等,及见道修道中间把握成就,彼与此中证解之理,於中安住。如是者,是曰有学菩萨於还灭中不退转之僧也。 此中性相,有总分之说。今初一颂,决定开解出离加行道中分全住位等之总相者。 颂云:色等转诸徵 说相有二十 决择支分住 还灭之性相 解云:此颂云者,於色等业背舍转依及疑心等相清净,二十种决定开解之分全於此中住者,是不退转之性相分别应知所作。又此退舍等相,其相云何?於此指示分别文义。颂有六: 颂云:一由色转变等 二疑惑三无暇尽 四自安住善法 亦令他安住 五依他行施等 六甚深义无疑 七身等修慈行 八不共於五盖 九伏习气随眠 十具正念正知 十一衣等常清净 一身不生诸虫 二心无曲三杜多 四亦无悭执等 五具足法性行 六利他受狱苦 一非以他牵引 二异道相似教 知是魔所为 佛喜之善行 表相二十等 所有暖顶忍 胜法等住类 不退大菩提 解云:如是颂云。表相二十者: 一、一多自性无性之色等法及业,背舍回转。 二、依智得信,尽诸疑盖,道愿成就。 三、於颠倒见;地狱、饿鬼、畜生之众生;未闻佛说,难闻佛说;边地下贱;诸根不全,痴呆愚鲁,盲聋瘖哑;长寿诸天等。如是无暇有情八种令尽。 四、大悲自在,於他善法加行,自他易地。 五、於他有情之境作施等事,悉皆回向。 六、了知正法甚深之义而不疑惑。 七,於他利益性,能趣入所为之业及意业。 八、清净加行圆满之障盖五种等。贪欲希望及害心等,此二之不明,掉举、恶作、疑等,清净不与同行。 九、修行对治之行相,於中无明等习气随眠一切调伏。 十、常时平等修行吸摄之性如其念知具足。 十一、清涤染污诸行之衣等,於中完全使令清洁。(此属暖法不退十一之相) 一、世间善根,现业圣性之身,八万诸虫不生。 二、善根清净,心无谄曲。 三、不追求财物荣誉等不可见性之命运,如何少壮、邀结(人缘)等一切弃舍,正真受持杜多功德之行。 四、於布施等殊胜修行成就。於施法矛盾之悭贪及YIN欲犯戒等不为。 五、一切法正真能作摄持法性之性,及不违般若波罗蜜并俱有。 六、能行自他利所作修行,於利他义,乐入地狱。如是等六种。(属顶法) 大觉之方便智中善巧之道性得见,证解大意法性;非他劝诱牵引行道及不受相似所说罪恶之魔教魔性之证二种。(属忍法) 三轮清净之行,一切诸佛欢喜,是为一种。(属胜法) 如是次第分别暖、顶、忍、胜、加行住位中之菩萨,为无上菩提故,不退转相之二十种,於此应知所作也。以上加行道不退掉之相竟 见道不退转之相者,总说一颂: 颂云:见道中忍智 十六刹那心 不退菩萨者 性相如是知 解云:此颂意者,谓於苦谛等门中,法类智忍,及随行十六刹那证知之心,是菩萨见道中住之不退掉相也。 复次分别者,此诸刹那中,摄取不退共同之行相,其文义分别如下五颂: 颂云:遣还色等想 心坚小乘体 倒错静虑等 诸支分悉尽 解云:此明苦谛遣还不退转之四相也。 一、依法性(苦,无常,无我等)空性(苦空),了知色等法上计度分别乃至造作业行等,时时回返。(令其随行正确,由忍成智,由法入类,反苦成道。) 二、佛等加持无上菩提心,心性得坚固。(此遣无常性成为正道坚固之性。) 三、依大乘具足之修行,声缘乘心业行相之倒错令尽。(此言去除声缘之自利我心及不作勇猛利他,人法不平等心之倒错清净,而修大乘具足二利坚决主宰之行,回小向大,知苦无我。) 四、于法炽然得种种开解具力之静虑及无色等。陷入沉怠性中等生出之支分正真圆满尽净。于般若法门欢喜无畏,以勇猛力修习根本禅定,是能得种种佛法开解方便之道。若於道中乃至四无色静虑中最可畏之沉怠性及其他障道之不顺品类,出生之退堕行相等觉,则依法回反,正真对治尽净,圆满真如正行之所作,此苦谛回反之道。以此则得不退转行。 集谛四相者: 颂云:身心轻安性 巧便於欲行 恒修行梵净 善清净正命 解云:一、了知不善及离性之身心轻安。(此言身心轻安之因,由於远离罪咎五欲五盖等,使出离心生,不集惑因,反修禅智出离之道。) 二、调伏有情方便善巧,能现前无失,不入於欲贪罪行。(依前说能作相等十一法,次第方便善巧,临事无缪,着意自他入於五欲诸恶罪行、不集集业行,回修方便正行。) 三、罪失所缘之境,随见随除,不作缓待客忍,恒修净梵之行。(能生罪失,必依罪失之境先作提防。别解脱戒,辩识先知,防修有道,使罪不集生,净戒生起。) 四、依清净士夫正法养命,於资具等再再清净。(罪失因缘,多由养命不正。防止邪命,必依净众及清净知识,少欲知足,圣种杜多之行,再再命净,此集缘清净不退之道也。) 灭谛回反四相者: 颂云:蕴等作中断 资粮及根等 战争舍物悭 加行与随行 解云:一、空性住者,於蕴处界等作加行、或加行之加行、是不应作,此等非应加行、或继续加行,於彼蕴处各各遮止。 二、彼非随顺品,应作清净故,了知於正法能作中断之资粮合会等,前已如何加行及相续加行,於彼蕴处应各各灭除遮止。 三、於菩提资粮施等,如前所说不应,而沾依附托识解分别罪患悉知,若作加行或相续加行,於彼蕴处应各各阻止灭除。 四、所依城市聚落等,战争持久以二取故,於彼物体性所应舍者,依赖权势不舍,如前不应加行,及相续加行,於彼蕴处等发展随行应遮。 (如是等是灭谛回反之四相也。) 道谛不退之四相者: 颂云:破彼彼依住 不缘尘许法 於自地决定 安住三地中 法义命等舍 若十六刹那 具慧住见道 不退之表相 解云:一、於施等特具殊胜,而依住(沾涉)悭吝贪YIN妄说背制之行,如是加行及随加行,于彼蕴处各各遮止不许。 二、於一切法清净解脱之门三种自性,是得了解,然於法上少如微尘之我味亦不缘观。 三、现前获得一切智性三种主宰之大意,自体於此三者之中如其所有之决定性中安住。 四、若一次为一切种智性之法义致力,虽生命弃舍而亦不顾。 (如是等四是道谛中住不退转之相也) 此等忍智十六刹那所摄,若彼正真获得者,世间清净,所取能取现前失实悉皆清净,於色等相背舍修行生起之故,随心所摄,必得自分共同之果,是菩萨见道中住不退转之相也。复次,诸瑜伽师所说云,调伏之须要不能自在,应取一切证知随顺真实。然以此等正知所作,而亦近顺前教所属真实之义,以此教彼,若不然者,瑜伽相续中,各各自明之刹那等无得,云何是如其彼彼大意能作之性相体耶。以上见道不退转之相竟 修道不退转之相者: 若理事分别未能摄持所有甚深差别者,是不具慧心故。欲令实慧出生,是今此修道之差别也。(释甚深之义) 颂云:修道指甚深 甚深空性等 甚深无增益 及损灭边离 解云:此之颂云,於空性等中无色。(无生等故)空性之中於他之色等业用亦非是有。(他生、共生、无因生。业用者,处界谛缘度等。)如其位次,(小中大等九种)於空性等中。(无生等故)不作增益,(俗谛缘起)不作损灭,远离二边之业用修行,是谓甚深。 此空性等中之甚深性,及俱有法,是此修道之甚深义。 复次,此甚深义,其中之根本修行云何?此中作差别之教示。 颂云:决择生支分 於见修二道 思度复思度 思决彼修道 解云:此项所云者,由获得(闻慧),与心思、修行,为般若发案之体。 三味之真实加行,随行发业出生之刹那般若住位。 如次决定开发、悟解、决择之三支分也。於三支分,须决择决定意见观察义理再再作意(三昧中),及比度决定了知其甚深体性,如是者是此修道随流润生之道也。 复次,此中行相云何契入? 颂云:此常相续故 大中小诸品 小中大等别 说有九种相 解云:此颂云者,诸菩萨之烦恼是何,行相分别是也。以此出生暗昧,随增尤甚,或作明净小时清楚,小时者,言大明净之刹那也。此中喻说,取相分别者,有大有中有小,由此各各大中小之分别不同,发起对治(随行之果)复有小中大等(随行力异)分别不同,如是分别审观是胜义空性之相,种种清净入门之道,乃至摄纳取相分别而作对治,区分作业,如数於欲界等九地体之行相九种上相续发生出离故,是谓修道也。 复次,於彼母经之体及彼作业之行相,各各自在能作者,彼之福德无数,不可称量,功德无不完全出生,以此说故,行相九种分别非是极多,然於中所作云何? 颂云:教说无数等 真正义所不忍 世俗悲等流 亦能仁所允 解云:依教言所说之般若自性等,无数无量,义理无不完全依胜义道之说,所说修相,是具纯一,回遮多所合集之观待、防止生过,是故有异,若行人自作分别所作,非所允许。然依俗谛,说法之自性,任如何说,皆是指示彼体,适合出生诸果,出生大乘义味,详细指明无缘大悲,如其自性与法界之因共相成就,与如来所说悉皆应合,如是决定非是转变。 复次,依空性之性相修行,(参合)蕴等出生之所为非是,应破除故。此等虽少有功能而非真实之能作也。想像所生劣慧之面目,须要者接受之。 颂云:实体不可名 损益不相应 修所作之道 何舍何可得 解云:如是颂云,法性之自性者,许即道之真实。自性不可得,即彼正真之性。若有他性及二性,及俱非性之说,皆不可得。是故依於蕴体修行所作究竟无有真实,是非随顺品,是对治体。如其次第相续与生起皆不相应。此中所作之道,若是不随顺品之自性者,无论如何行相净不净等任何所有,获得能作之性,少许亦无。若随顺须要,便非真实也。 颂云:菩提如如状 能成所欲事 菩提真如相 此亦彼相成 解云:此颂云者,若是如其中间差别无有,此真如菩提乐欲亦无,智慧主宰性之法身等亦无,彼自性大觉之主宰者之状是何?谓调伏所作之诸士夫福德智慧共同随行所摄义理,俱有差别显现发心之门,乃至现欲之事义能作,如彼修行,於刻刻离弃垢污之门,现前所为之道,与真如性相,及彼世俗现法所许之事义,能作所作胜义者(殊胜行),平等饶益,申说遮诠之理,是彼时之加行也,是故无咎。如是者,世俗与真义之能作非相应也。此言思想舍弃(蕴等)不缘不作迎取沾执之意,般若念头相续纯洁。(以此成彼所成) 颂云:前念菩提心 虽非後心理 (此明真净发心之道) 解云:一、前後成就之心,各各於大觉菩提能作成就种种一切智性,此义本有,但不能无因显现。二、再再常常发起多杂之性,亦成多杂不纯有情等心识相续各各如是,不得发起真纯之理体,显现作用故。三、究竟云何发起能作成就耶?无上大觉菩提能作成就者,念头专一随顺建立等等佛法,非是大觉十八名诠等,於中了知决择,成就自己(成佛)之性及令出生功能。又心体起动不定,前後能作众多之性亦属非是。彼心无间行灭,性是灭散,彼此互为联合不成。 此中论者,任何义理分别俱有显现之心发生之门,於真义能作何种,皆非真实。 颂云:喻如灯焰律 甚深八法成 解云:如是颂云,如其灯焰,灯心相接,最初刹那,与自相续互为之门,其时相似,接着发生差别俱有有为之故。 第二刹那无真义因果之性相,能作烧发,由此烧发所作无有,如彼灯焰灯心(前後真俗)差别不同,云何俱有刹那生起,第二刹那无心发起故。 设若常时於中与种种「有体」联合成就,而最初刹那无有,此世俗谛中亦不成生起。因果性相然烧熏发功能作用故。烧发所作实无,彼属彼故。 无论何时,中无因缘发生,无少许主宰之性,随行联合出生之法性决无。 亦无考虑好坏爱恶性之因果随行势力联合。 双方接着殊胜差别俱有,最初刹那之观待亦无。 亦无自体功能集合究竟所作及俱有差别具足之性。 以如是等义观之,云何能有第二刹那等等功能生起,无本体因果次第,无因吸取,无论(前後)何时,欲其发生平等,及坏灭所缘,能作烧发,有所烧发,此无因生,若成,则此中最初刹那第二刹那,亦无观待,及灯心亦未有燃烧,第二刹那亦无最初刹那灯火之焰作观待,火焰灯炷亦无所作,亦无灯。 此中喻理,不许前後刹那成就二境,必於一境,随顺加行智之能作,先以意取。如前刹那能作菩提之量,有引入显现之知识现前依止,乃至於彼显现之义能作显现,及殊胜差别圣者所证之义明白知道,随後发生菩提获得智明之种子。如是大声喻说正真深细法性八种内心印入,是所应作也。 复次,修道住位中,不退菩萨之名诠性相,及甚深行相之八种境相,其相云何? 颂云:若生及灭等 真如与正智 智行等无二 方便善巧深 解云:生:前刹那与後刹那,非是一体自性,又非无有,如是依止修行证解所作之义相差别相续合作,能生圣智。此言由因缘随行出生一切真实之性,而此真实之性者,即是无自性。灭:亦复遮止世俗之理,如是所说遮止者,令彼於一切诸品中专意练修真如性理故,而复於彼俗不见有能作所作(我相)与如义合。如与智:于此真如如义之自性无性了知矣,亦不遮止一切施等种种众多正行随顺(真如)修行,如何所作亦并知之。智与行:彼真如性之自性,以无见性(世俗)是见性,此意知已,则法性中无一切(生灭)行为之性,是谓顺真之修行也。不二者,如是智行联合不二之自性修行能作,则於一切修行使成一致,不难。方便:此中所作之不二事义,一切资粮圆满具足,於彼佛性现虽未得成,而於所作得其方便善巧之道,心力不能遍照之行相得知,乃至能於互有相违之义上修行甚深之性。如是四者,是有学还灭之性相资粮,及俱有之说,应受持也。 七十义之三十九 法身平等加行 颂云:诸法如梦故 生死解脱平 无业报责难 如经答已尽 解云:此颂云者,轮回与解脱行相,不随顺与对治等,是反射上稍微之性,(镜体是同)犹如梦等与相似之证故。(梦者,住类是一。相似者,蛇绳而目不异。) 轮回解脱,彼体上之异性行相者,我执所作故。如梦(眠力)等与相似性(错觉)故,未知平等一性故,善等与施等体上我性空故。此所说者,譬如骂责与报复之声,皆是外界之声相指引之习惯影子,少许之因相亦无。若业之范围成就世法,或坏世法,由种种业力生起,而此业力出生,从我执故。依胜义则不然,依世俗故有。 恶业者,由谁与谁因果错误牵引所为,不是无有,亦是不如理作意之能作及俱有随行之不善等,而生种种恶法恶行相互参入。彼亦由於如如义性真实之上、发生梦眠相似,而复更加颠倒缚执等事无不备有。於彼共同平等之义,真实义中现前失真故。 《大般若经·第六分平等品》(摘抄要文): 「尔时,最胜复从座起,偏覆左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如世尊说法性平等,何谓平等?等何法故,名为平等?佛告最胜,天王当知,等观诸法,自性寂静,不生不灭,故名平等。一切烦恼虚妄分别,自性寂静,不生不灭,故名平等。名相分别,自性寂静,不生不灭,故名平等。灭诸颠倒,不起攀缘,故名平等。能缘心灭,无明有爱,即俱寂静,痴爱灭故,不复执著我及我所,故名平等。我我所执,永灭除故,名色寂静,故名平等。名色灭故,边见不生,故名平等。断常灭故,身见寂静,故名平等。天王当知,能执所执,一切烦恼障善法者,依身见生。若诸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方便善巧,能灭身见,一切随眠及诸烦恼,皆永寂静,作愿亦息。譬如大树,拔除根株,枝条叶等,无不枯死;如人无首,命根等绝,随眠烦恼亦复如是。若断身见,余皆永灭。若人能观诸法无我,能执所执皆永寂灭。尔时,最胜便白佛言:云何我见起障真理?佛告最胜,天王当知,於五取蕴,妄谓有我,即起我见,真实之法自性平等,无能所执,我见相违,是故为障。天王当知,如是我见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两间,都无所住,名为寂静,即是平等。远离我见,通达平等,名真实空。观察,无相无愿,自性寂静,不生不灭,不取不著,远离我见,故名平等。天王当知,所言我者,无来无去,无有真实,虚妄分别,法从妄生,亦是虚妄。若诸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方便善巧,观如是法,远离虚妄,是故名为寂静平等。天王当知,能执所执,名为炽然,离名寂静。诸烦恼障名为炽然,离名寂静。若诸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方便善巧,能如实知能执所执,诸烦恼灭,为增善法,断能所执及诸烦恼,不见可生,不见可灭,故名平等。修一切种波罗蜜多,远离魔障,不见可修,不见可离,故名平等。菩萨常缘菩提分法,不起声闻独觉作意,於菩提分声闻独觉不见异相,故名平等。缘一切智,心不休息,常修空行,由大悲力,不舍有情,故名平等。天王当知,若诸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方便善巧,於一切法心缘自在,心缘无相而修菩提,不见无相及菩提异,故名平等。心缘无愿,不舍三界,不见无愿及三界异,故名平等。」 复次,梦不是醒,醒不是梦,梦心者,睡眠力之所损害故,彼无果故,是相似故。以此所说之喻不成。(答云)如彼梦中善与非善并作,觉时不作呼叹伤悲(不善轮回)。但作适意佳美(涅槃之境),欲令随行心中,心意现前失真之医治,完全医治故,而说生死涅槃平等之喻。明生死涅槃二者平等之性相,又是自分大觉刹土应觉了之成就故。故此以下作大觉佛刹最极严净者以此。 七十义之四十 净治佛刹加行 颂云:如有情世间 器世间未净 修治成清净 严净佛刹行 解云:此颂云者,有情等器世间之希望分别,与大觉清净刹土,二者地位之观待,如彼饥与渴,刺与石等之性,皆是不净。此对治者,神圣与罪失,习行工作与全体等出生一门乃至一切清净者,是大觉刹土之清净也。修行者,无住方便之善巧也,如其时劫是所须要。 七十义之四十一 化身因中之方便善巧加行 如其时劫於大觉之所作,须要之方便善巧云何? 颂云:一此境及加行 能度诸魔怨 二无住三如力势 四不共行相等 五不贪六如所缘 七无相八尽诸愿 九表相及十无量 方便善巧十 解云:此颂意十种方便善巧者:一、中断之法正真过度者,神圣与魔业并超。二、一切法平等性,即此清净行相修行亦不住而住。三、愿道修成以他义为前趋之势力,此圣者之能作也。四、难行之一切最极修为性,不是通常。五、清净白法,一切受持而不执着。六、清净解脱门,空性之无所缘。七、清净解脱门无相,即此无相亦无。八、清净解脱门无愿,即此愿性亦无。九、请问舍断不退法门名诠、征相、决择、及境。十、请问一切智性之无量,般若波罗蜜之境了知。如是十法,现前所作,时非时中智慧知解,即加行中方便善巧之总持门是也。 圆加行品第四竟。 顶加行品第五 七十义之四十二 於道向上之加行 於果上得增长自在向上故,以名加行。分别有四:一、加行道,二、见道,三、修道,四、无间道。 一切种智道现证圆满获得,欲其炽然究竟发起观证容易、了知所作故,故作特徵等叙述,依此前行摄持现证高上。 颂云: 梦中於诸法 亦观如梦等 徵至顶加行 所说有十二 解云:此颂云者:一、以最极修行故,住类者在梦中,亦於一切法在梦中能作相似等观见。二、於声闻等地位欢喜久住,其心不生。三、於如来诸佛等观见。四、於诸佛之神通种种神变得所缘。五、宏法之心生。(以上皆梦中)六、於地狱等有情见彼先前行业,自於佛土努力,断彼恶趣随行在念。(梦及醒)七、在城市中住少作言说,能作真实加持成就。八、魔害布施及非人所作,无中生有,作实有之词等成事,知远离。九、依自现前了知彼边,方便降伏故,依止善知识亲近受教。十、学习一切种智般若波罗蜜多。十一、於一切法现前而无错失。十二、於佛菩提随顺成就。 此之十二是现证顶加行能得之住位分别表现徵兆之相也。(暖) 七十义之四十三 福德增加殊胜之十六相 复次,如是表徵作用之行相,复更摄入福德增加殊胜之十六相。 颂云: 约南洲士夫 供佛善根等 多种喻所作 增盛十六相 解云:此颂所云者:一、此三千大千世界之中,南严浮提之有情不惜财货,特能於如来所,作特殊之供养。二、特於般若波罗蜜能作意念。三、能得无生法忍。四、於所应作之菩提及能作之诸法,能无所缘。五、於十善等及无色之修习悟入易得。六、接近诸天邻次之, 下。七、自能镇伏诸魔势力。八、与导师及相同之士夫共在一处。如是等所说之福德有八。 复次:一、一切种种善巧方便学处完全清净。二、具足成就如来种性。三、能得佛果之因相具足。四、於波罗蜜反背方面,心意不生。五、於色等及俱有,具足之观念心非炽然生。六、普摄广大波罗蜜能正知。七、一切圆满成就能得。八、正等圆满菩提相近随顺转成。如是所作福德又八种等别解者,以於无上等大觉至尊供养之善根等种种众多所作,增上复增上特殊之圣性住类等种种行相八种,成为十六之自性增盛之相也(顶)。 七十义之四十四 决定坚固 复次,如是增盛行相,种种添扣转成自根界种,以此能得究竟殊胜之种种性相故,如是决定坚固依止,务须决定坚固依止也。 颂云: 三智性诸法 圆满最无上 不舍有情义 现得坚实称 解云:如此颂云,一、依止正真(坚固诸义)大悲方便善巧之力,於种种圆满三智无上诸法,未知者求知之住类。二、大悲现前,能作自性有情之义利完全不舍之性相。三、依一切种智性中,如何所说一切智性三种之法。(以悲心故)於他发心等作增上大声宣说,因此获得悉皆圆满无上之决定坚固之依止也。(忍) 七十义之四十五 明福德殊胜之相 复次,如是坚实,能作决定坚实,成就此之性相,是住众生位之住者,未得圣者住位故,福德殊胜故。 颂云: 四洲小千等 中大千为喻 以无量福德 等持悉全宣 解云:此颂所云者,称量能称量之标准也。如其大千中千小千之三千世界及四洲等之福德,比於般若波罗宣多中一切智性三昧之福德及智慧之量,各各作喻校量,比广大福德之性及三昧正定之相,乃至此体殊胜(般若),比於圣性差别,并是超量。(胜) 以上特徵记持增加暖等决择出离之四支分自性,内心刻记应作也。 以上加行道之顶加行竟 七十义之四十六 见道之顶加行 此中所说不随顺品、对治品、及俱有有四种。今先不随顺品、所取行相分别之二。 颂云: 流转与还灭 各各能所取 体性各又九 非如其境性 解云:此中所取者,由流转与运灭,即无所缘与所缘之自性体,於中菩萨与声缘等各各於法之弃舍、爱取之修行门路上,於境失实,及我性所取,非得般若本体之知见故。又此所取行相,复分烦恼(无明所起)相似(错失所起),此二皆不顺实境,成为境上之妄计分别,各有九种,皆是於真实性及未随行趣入性上,颠倒显现故。於如其所有之境,皆不知本体自性、及错失之知见所作也。如是所取行相二类分别教示矣。 能取行相分别云何? 颂云: 判异生圣者 情实安立假 许能取分别 各各九体性 若所取义如 彼能取何性 是彼之执着 自性空之相 解云:如是颂云,各各士夫及圣者补特伽罗体上,士夫有我执之见,圣者有随行安立,由此因缘,有能取体。此能取体行相上妄计分别作遮止者,是彼於不随顺品中,彼能成就境界及妄度分别故,成境与妄度分别,各各有九种也。任何时中,谓此等境界有一分真实,能成所取之体义,彼体如其所取而有自性者,非是。此所云者,彼任何时。言有能取者,是不如理。以此之故,执彼能取体上,谓彼有能取之自性,及有阿练若之自性,悉是颠倒之显现故。境界如何,即是如何的不是,要知自性之自性是净空理故。 复次,所取行相分别之量,最初错失之因缘行相九种云何? 颂云: 一自性及二种性 三於道正修行 四智所缘无误 五不共对治品 六自证及七能作 八彼业九所作果 趣入转依品 分别相说九 解云:一、修真阿练若者,无证寂静之自性。解云:真阿练若之名诠者,谓真净本体及正修行处,或名净地,不是专指坐山闭关等而言。真净本体者,即前所说甚深义之自性也。正修行处者,指瑜伽相应之点,如前说八种甚深行相等,无论何时何地行之皆住正修行处;又如佛说六度相摄及般若导引诸度行法,不论何时何地何事境上随所修行,皆与般若诸度相摄,不离甚深般若之慧念,即名正修行处。净地者,指严净波罗提木叉戒者之行、心,依持威仪、住处、行根、面首之众事般若,合汇甚深理智般若修行。如度量有则有法,行路有图有站,无差无失,瑜伽相应,合佛轨度,以事见理,以理成事,乃至得成一切无碍无失之正见正行,此正见正行之处,名为净地。如是真净本体、正修行处、及净地等,皆明修阿练若之自性也,亦证寂静(灭谛)之自性也。於此等自性不知不学,自法安立种种所取,不随法行,或摘取经中便己之一事一行佛说对机方便之教,执为无上,放舍般若究竟修行重要之说,皆由错失颠倒之所缘,随自所取之见,违反般若甚深之教,是为无证寂静之自性者也。此是所取第一。 二、於不动地等中趣行,求佛之种姓决定清净。解云:不动地者,大乘第八地。等者,极喜、离垢、发光、焰慧、极难胜、现前、远行、不勤、(後二)善慧、法云。又声缘等十地标名者,种姓、八人、见、薄、离欲、作证、声闻、缘觉、(後二)菩萨、佛地等。(後二应知舍利弗毗昙及佛地经论)此趣行人,但依大乘不动地等以前诸地修行,或依小乘缘觉等以前诸地修行,不欲摄修後之二地:一者愿欲永作菩萨,不乐後二清净究竟难行之行,多持留惑利生之见以为究竟。一者,劣乘自利偏多,压怖胜乘後二之地,以此发心趣行,欲得究竟佛法,於如来种性之体,所谓三大及佛决定清净,不知不行。一者不了究竟清净,执留惑之见,保守我执习气。一者压怖究竟清净,不知平等无我之见,以此习气我执不忘之性,趣求佛道究竟决定清净之性,依自建立所取修行之相,是於佛果清净真实性相不知,随行趣入之道不明,自我所取,多分颠倒,不知究竟,不得究竟。此是所取第二。(於七十义之二十一、清净修道应参看。) 三、不知如幻,於中不依见等之道,正真修行成就。解云:观道自性,不明诸法如幻等喻之义,执蕴等为实,及於中自作有无种种知见;或别取专一对机为人悉檀之教,不依第一般若佛说完全行经所示见修诸道正轨圆满次第之道;或知而不如法随行,但取文句知解,不作正次修行。而欲成就佛道究竟之果。此是第三所取之失。 四、其中反射影像,极微者,亦尽知,於所缘不错。解云:修行道中,所缘之境,有反射之像影,作略分别有四种相:一、依往昔种子,现前识见发现如理及不如理之像。就不如理说彼之因相者,从於不信缺信,不明道谛,不知般若,缺道实行。如理之像反此。二、依定静力及行境错失,发生反射之影事,由於不明道体空净止观资粮次第,未得坚固发生(前说有文),大慢增上,贪欲,嗔害,违戒,犯戒,行八不正,邪见颠倒,忍为功德等等。三、因魔境不知,倒引等不识,是故随彼颠倒所现之影像起执。魔等所现之事相者,与正相反,随佛菩萨加持之像等而现相似之境,倒引者多为魔使及自惑所招,反善成恶,怂恿违法,赞美邪命邪行,随增烦恼,花箭暗射,疑心反复,坚固邪执,妄想不息,助成毒害施等,利用女色财货破坏正道成功,此等魔事先当识了,皆以法空之见,及波罗提木叉治之。又大经中 佛有详说应看,别则慧行诸论,定道止观,生圆次第等中,分辩微细,应学应知,则於所缘之影事无惑,不致颠倒迷路。四、正道修行,得佛菩萨正真加持反射之影像者,其像如光影平准清凉,身得轻安,息诸烦恼,开示正见,劝勉精勤,导迷示道,遮止邪见邪观、我执我慢及诸懈怠放逸等等,是正加持之相,应知。 复次,所谓反射极微者,由自内心如不如理之念想知见发射之影,反回如不如理影像之箭。箭者急速之意,能射之意。若是恶箭、花箭,中则丧命;善箭灭恶,恶永不生。如是反射微微之理,发箭时处,必知必觉,但非勤修莫能。智者内观,久久可得,是真般若之道,则於所缘不错。此是所取第四也。 五、了知功德与过失之见,前行所为之事。解云:本论中前说般若之功德十四,及过失十类四十六种,及诸品中与现品中所示取舍之处,及余慧论等,各各习练成为正念定见,据此定见,所行无碍,前意所取,多成过失,前行所为之事者,为本论所示加行,见、修道中,各各前行注意次第事条,必当摄心集录,於修何道之时,分别了知应修次第之道,法相大意,前後路程,尽知无缪,入行对境,不致盲然,於法易举,亦不错乱,便利契入,是本论之特点也,应知。余则僧中行规,佛制律仪,师导之说,众经论意,一切所明普皆摄持应用。是为第五了知功过前行之道。 六,应舍弃者,即应对治,与不随顺品一切垢污、及离异性,(应)自所了知。解云:诸惑烦恼违背律仪之行应断弃者,即努力择灭对治;与道相违不随顺品,及一切习气尘垢污点,凡应离弃者,悉并离弃,不留,不反病,反则治之。治之之法者,了知自性,再再观择,洗涤令尽无余,否则随彼惑习自意安立所缘所取,杂糅粪秽於道中,虽天馔美食,有不净合和,谁乐食之。世聪敏者,多不知此,以致有才无用,智莫能展,为此人惜,亦对正法失人,悲叹无尽也。此是第六应改之条也。 七、劣常妙善皆非之性,即声闻道之距离延长能作。解云:若执劣常,或执妙善,於生死涅槃无平等观,乃至二者不知,皆非。皆是不明。浩浩茫茫,无趣无归,唱言修行大道,此等於果极远,或者终不能至,半路退迷,弃道不为。此是第七应改知见。 八、随其心之相同,作幻化有情之事业。解云:度生不了平等,不观如来知识教授教诫之法,随心相同施予度摄之事,或作神变,不知律制,失於方便善巧,而作幻化有情之业,诸多背理而起世间讥议,智者生嫌不喜与共,终则败事。此是第八缺失方便应知应学也。 九、若正真方便善巧之力生者,於一切有情涅槃图谋所作之果,於中无咎之所取持,所作性之趣行(执着)可为。解云:虽得正真方便善巧之力,为诸有情图取善利解脱,於中所作亦复依法无咎,然不观时处机宜,执持依法应为,是自力所作,而与现前道违,执为当然,愿道难成,复多障阻,魔得其便。此是第九能者当觉之事也。 应当复看所取前文总相,使得一致贯通,了达其义。 如是所取行相分别者,最初入行品类所依之因九种也,是见道之加行位中应放弃之说也。(以上所取应弃之九种竟)复次, 所取行相分别第二,是退复之因,凡其九种云何? 颂云: 一堕生死涅槃 智德下劣证 二无完善摄受 三道相不全备 四由他缘强行 五所作因颠倒 六界限及复杂 七行住入愚昧 八随行九所作中 分别九体性 退还类所依 生声闻等意 解云:一、生死轮回与涅槃解脱,随一相应吸入之堕性,知解之下劣性。 解云:唯取生死轮回,唯取解脱涅槃,或二性不取平等修行,皆是之。堕性之过,距果极远。方便善巧者,藉生死之可怖,趣向涅槃出离,由出离道,更厌生死,互为因果,是还灭道之一。又此二性出生之因者,皆从我性堕性,下劣性生。大乘之方便者,了知法无性,我无性,波性水性,二性平等,同一空性,还灭下劣性,堕性,我性之错失。 二、善知识之方便善巧、及离弃性之完全摄持无。解云:於依止善知识必具十德,及般若门方便善巧,有引导摄护之力,若得契合如法依止,不可轻於离弃,虽作长久依止,亦必如教具信依止,得完全摄持之之力,否则徒劳耳。 三、智障究竟对治,错乱非是,是修行成道之过失。解云:智障者,即智不及愚,亦曰所知障,於所知义不了知故。如於三大、三智、四行等,不知功德过失,或知而不全,但执一事一法修行;或所对治错乱无方,不学持别解脱戒事义与般若合和。故大小轻重,先後次第津要不知,随自意习气错境,作取舍之道,或非是执是等,是修行成道之大过失,应知改过。 四、於如来等,教授教诫观待,俱有他缘之行。解云:於《大般若经》,如来广说教授教诫,自无智慧观待,无意乐,随他力势而作修行,名为他缘。又他缘者,或依名闻、利养、世情、强迫等学修,无智下劣性应改。 五、一切有情之尊胜大心等,於中不趣入,与大义所作颠倒。解云:於一切有情作义利之尊胜大心者,如三大之义,及摄僧正法久住之十义等。於此等事义,无愿乐心,或但有言论,不趣入实际之行,更甚者,所作与此大义等,行事颠倒,退失无依,应改。 六、烦恼障之对治性,能作,与道之界限不清。解云:有依烦恼而行道乃至障道,人云应离烦恼,反云我在行道。有为对治烦恼某种过分之行,乃至妨碍道业应作之学修正务不作,如因生气,闭关忌语及离弃好住处,孤寂入山等。是烦恼与道,道与烦恼,合而为一,唱言行道,是行烦恼道,道不得行。或以好心行道利人,不学善巧方便,观智引导,只观他方不好,舍去大乘利他之行,随顺自便自私之烦恼中住,而云好事难做,众生难度,是道杂烦恼,无方失道,界限不清。总之异生有学,谁无烦恼,必须烦恼不障道行,道行不杂烦恼,界限分明。 七、所缘及俱有性之果,与最初了解,有差异性。解云:最初发心与中间修行成就,必知因果如一。发大心,求小果,发小心,求大果,因果相异,所作皆非。如发大心者,而於修行中间,依堕劣性,随缘休息行道,作自安逸之计;发小心者,自图休养安善之念。欲得无上佛道,此二行者於道无得无成,终必退堕失道。 八、(一)饮食睡眠不知,(二)一切应断不断,(三)不知行住。解云:(一)饮食睡眠瑜伽相应,即名修行,亦称为道。应善学别解脱戒,依僧中制仪,及诸定道所明。二次第中与业相应之教,应知应学应作,则道易行,道在其中。此若不知,离此别求妙道,妙道虽有而不可得,得亦旋失。(二)应断不断者,一切障道习气烦恼,修行错误乖法之行,应知应除。茫茫无知,知而不断,断而余留不尽,尽复重生过失,皆由不学律法,不住业正僧团,无好师友摄护,乃至自分培养习气,护短自高,无勇无智之故。修行错失之对治者,是治病之药方也。医方错,药不真,则病不治,随他错失,久更增剧,是故必求良方真药。方错药假,舍之勿服,方妙药真,依方速服,远离法障,智者善识。(三)不知行住者,不随法行,随自意行,不住大利,求住自利。随法行者复分为二:一、道行依止,三智四加行等也。二、身行依止者,律藏辩识及根本二种阿含,於中法犍度、杂犍度、百众学处等更加留心学持,此则理事般若双运合修随行之道。住大利者,住三大中,住五道中,住三身中,住善人众中,住净地、杜多、四圣种中。又随自意行、求自利住者,如前所说堕劣之行不随法行,及唯求自住养身长命不死久活,不观益生三宝正法如何。 九、大乘所摄,万千法性,一切种智性,解脱涅槃一切之行,於众生罪恶及俱有性,所取所为,一切非是之性,是退回(应改)之所作也。解云:大乘所摄,万千法性,涅槃解脱,一切方便,均摄一切种智性中。如行道方便、六度互摄、般若引导等,经中至详。特具方便者,行道利生,关於众生罪恶之行,及俱有性,所作所为,不可视为一切善意皆非之见,地狱有情万恶之性,然亦不无佛性,是为平等方便之门。(此时应观前说总义之文)颂句「流转与退灭」 此之所取行相分别性流转也行还灭也反回改悔也退堕品类之因,是依声闻及缘觉相续之受取所作而出生有此九种也。若菩萨等见道之心、心业,出生入行之住位品类,如是所作,则是应断之教也。 以上所取二九竟,以下能取二九说。 复次,各各士夫能取之行相,分别初生(九)随增(九)所有之因依,其相九种云何? 先初我执之九种者: 颂云: 一执取及舍离 二作意诸嗜欲 三三等苦联结 四住及五现错执 六法唯假安立 七贪欲及八对治 九如欲行失坏 初能取应知 解云:一、世俗如幻,能取及舍弃。解云:於无常如幻世中,执取功德利誉,及推避过失敌害,不知正义,趋利远害,不识般若,不明因果,随势颠倒,与世共诤,智者讥笑,究竟无益。 佛言:「积聚终归散,崇高必自落,合会要别离,有情皆当死。」取舍何益。 二、正真自意,非能作者,於意能作。解云:正真自意了知,不正不善,非义非法,一切嗜欲,非应作者,非能作者,於意能作成就,兴事造行,希望实获成就其事。 三、法性、三界、相续,近习随行。解云:法性真义,及三界世俗境事,无常相续之身,三种决难一致合行尽善,而苦作联结,终难并存。何以故?依真必背俗,随俗则害道,求身之安常,则非是般若之路。与志道相偕,必知此身如幻。 四、性空不住,而乐住者。解云:不了性空如幻,执有实在住性、住法,缘三界等为净,乐作永久常居之计,於无常性刹那体上,广兴大作,求安久住。 五、真实现量,无可爱恋,於一切现量仰慕。解云:真实现量者,缘现性空之理也,不失觉照,理自现前。不是实境实物,何可取舍,何可爱恋,而增妄寻,以为有处有在,有智有得,或久待彼来亲见一面,不作精进、依法随行修学证明此理,或唯说食数宝,终不自得少分也。 六、随行有无系属一切法,不知。解云:属於本质之现法缘起,而安立唯独了知。不知一切法有无之关系,是随其行之缘起,而现有无之生灭也。 七、真如性智非现法。贪者无,希爱先前习行之故,贪。解云:不解正理真如,执一切不顺般若品类之理,无益之见,道理性相,非属现法。贪,亦无可贪者在,由其先前习行希爱之故,故生贪执,应常觉察对治也。 八、相似自性修行之对治性之对治。解云:依相似自性修行之对治者,谓为初修者建立种种境界,方便对治烦恼,转息妄心,若得心已,此之相似必当舍却择灭之。若执相似为实,执有自性,则碍实相修行。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九、般若波罗蜜多,正真无智,如其所欲之行。解云:於般若波罗蜜多,全法次第真正教义,无智学持,不知事理,随自所欲,缘於败坏错失,一切败行害理之行,忍为是道,发起经久,稽留成法,积集深厚,坚执难改,所谓法久弊生,弊复成法,颠倒所为,以弊为正,正反为邪,自然正法隐没,古今浩叹,有谁智者兴起,挽回颠倒,实深祷祝也。 此上九种,是初发心者仰慕现法真实胜义,应知应学是处非处,是见道加行中住类者之所断应断,指示错失之教也。《摄义》引《金鬘》云:由於执取彼境,即彼自性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受用者,是此能取分别之性相也。 以上是我执分别能取行相第二之分别者。由彼前说,初生以後,随增士夫安立所依之因相九种是也: 颂云: 一定所为不生 二执非道为道 三灭止及四俱生 五道实具不具 六住及种性坏 七无寻求无因 八数闻九诤所缘 能取分别余 解云:一、声闻等真实出离性,大的所作,如其如何决定出离者无。解云:谓若无声闻道真实出离性,九中大的所作性,如其如何决定,不能出离(此《义疏》意);恼但缘於小乘道,於大乘道决定不能如实出生三大之士夫(此《摄义》意)。如是二执是一,皆执安立决定,不了随缘转根之异,决定安立是实也。 二、自己现法乐欲之道无有,於别道非道,坚固执持。解云:现法者,般若波罗蜜多,於此未得善巧学持,故无乐欲之心,而求别道及相似外道等,以为容易,取糊乱安立之士夫也。又现法者,现法乐住静虑也,是依定道说。此之士夫,谓般若道中,谈空说理,不得现法乐住,故於别道外道中,而求现法乐住,如是坚固执持,安立假有决定补特伽罗之见也。 三、俗谛因果之自性生,自性灭,无计意外其他之显现,於实事究竟俱足不俱足。解云:执俗谛之自性决定,堕无记之见,不知胜义因果,及广杂甚深因果。胜义者,由大悲心出生之大等之所作也。又法空无常决定所为之事,不得呆然无记无作。甚深杂细因果者,达解六因、四缘、五果、三时变化无常之义,除自分因果之外,而有别余能作之力,俱有互成之因,余情相应之因,及例外增上之缘或顺或违,及自士夫力用或强或弱,及时际性等。种种细微之因果,於俗谛义有异熟等转变生灭之机,不是凝然死法,亦非无因无果。此等不知,不堕无记,便堕拨无因果。 六因者:能作,俱有,同类,相应,遍行,异熟。 四缘者: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 五果者:异熟,等流,士用,增上、离系。 四、平空住之事,及相似性之色等,於中不依靠。解云:平空住之事者,希望成功之愿心,计算能成之书,要待诸缘方方相应恰合,不得但依自方现前希望作为实事依靠。相似之色等者,徵兆、梦中、定境等色,风闻传说,无关无责无因所谈之事,但可作为暗中准备参考,不可作为实事依靠。 五、於发生菩提心等之门,乃至声闻等之种种令其消灭。解云:於大乘发起菩提心方便之门不知,渐次开发转变、容易及隐速之道不知,笼侗大乘大好;世俗之见,於声闻道性,作种种摧坏、谤毁、垢污、轻视、不学,乃至欲令消灭。佛呵斥小乘者,欲其自利自便之小心,令其转依大道利他之行,非破声闻之法相正行。小乘法若不善,何故十二年中广说阿含众经?何故此大般若经,三乘并说,而不舍声闻之教?广显菩萨声缘种种法相法义修行之道?智者应思。当知佛说唯有一乘,诸乘皆令同一解脱相应故,无二无三。 六、於真如性,殊胜圣者之法,无欲乐。解云:妄计妄称我是大乘之道,於其真如性相不知不学,大乘圣者殊胜特点不究不明,菩萨名诠义相盲昧笼侗,修行利他之大心大义之乐欲无,唱言我是大乘,实是真正自利之小心人,佛所破斥者。 七、胜义谛中依止之因无有。解云:所谓胜义谛者,真俗同时并用,双运不离不执。即依法空般若之智,与大悲方便不离。般若为因,大悲大义为体,行法次第作证之道是称方便。唯执空理,唯执悲心,唯学方便,皆为无用。是曰大乘不全,无依因故。 八、最极悭吝,修行中所作之法,不施。解云:若人广学全修般若之教道,义理通达,修行所作次第并知,复具实际经历,功德过失亲见,隐藏悭法,不作法施。此或因两不和合不忍不摄不作方便;或立门墙过高令他难入;或施法自显高深,违俗难解,使他莫门可入;或视利润名声,嫌小不施;或爱赞扬恭敬,反此不施;或怕自身劳神,将养长命,有法不施;或爱清寂,厌烦避市,有法不施;或嫌听众卑劣,不作善巧方便教化;或怕闻者名势学智高强,不敢施教,怕现自短;或嫌饮食住处不佳,奉事不良。如是等类有法不施,魔得其便。 九、於魔等抗争之真实所缘。解云:魔者磨也。与自反背之坚利痛擦磨碍之性。此等抗争之法,不争为争。了解般若,无自他自性之见为利兵,无着无贪,无怖无畏,对魔必胜。应当善学般若教义,慧行诸论,胜解法空无我。又魔者,道行之庄严,慧剑之磨石也。 此上系属於现法错失之性,能取行相之两个九种,是能见道住类心及心业出生入行之所断,及应受持之教示也。此见道四九之总说云 此类颂词分别四九业性各各慧行,见了知道,即是於不随顺品类各各(大小)九个行相之对治法门,若於彼体所断性之对治行相四九刻实觉了,而亦是真如性真净分别了知之异相也。如是前说大中小等九种契入之相,此说四个九等分别了知之相。所说一切应当内体映入深印勿忘也。 以上是顶加行见道第一所治之所取能取四九之相竟。 此下是: 顶加行见道第二分别对治之因、果、自性三种。先明因相,是成就见道之因。於中又分三,亦属利他教法之因故。论云: 此者明见道中不随顺品之对治,及俱有之教,是於大菩提能作成就见道之因,凡其所有宣说之因者,皆利他品类之分别也。 颂云: 示他菩提门 因完全嘱付 证得无间因 具多福德相 解云:此颂云者:一、应断弃、能断弃成就之性相,及共有之菩提分,戒定慧道解脱、解脱知见之道等,於中依止,详细建立次第之方,於他而作教示,是为第一。二、唯依此中菩提因相,於中正真词义方便之门,乃至般若波罗蜜多正真各各趣行入道之方便教示,是为第二。三、能作获得菩提无间道之因,般若波罗蜜多自分修行等中之大福德众多之性相者,是为第三。 凡此三者之义,是此见道之因相,即以如是具足宣说。 复次,此大菩提,如何分别,彼复如何摄受: 颂云: 垢尽无生智 说为大菩提 无尽无生故 彼如次应知 此下《义疏》直译之文,初学多难尽解,今作意译,文有不同,义无差异,若能了此意译,直译之文,亦能知也。 解云云何垢尽无生智?垢者,烦恼障与所知障也,此垢依法对治择灭,各各净尽,名为尽智。诸垢部分之灭尽及解脱也。 无生智者,究竟寂静之空、无我、无愿,亦无现行之所作性,二垢永离之谓也。 智者,即此二垢,或渐次分别择灭,或究竟无生之修行经过,对境能生正知之觉性,说名为智。 说为大菩提者,此之垢尽智与无生智,是大觉性之根本,但说法有种种不同,归纳为二: 一者有生,从法界法生故。二者无生,法界性如如故。 以下皆是於此二义之决择也。 此时须要先知法界名诠之相。 《瑜伽》云:等说一切事法、增上名句文身,名为法界。(依事及言说) 《集论》云:若五种色,若受想行,及所说八无为法,如是十六总名法界。(依境及心用择灭等) 《大毗婆娑》云:诸法为意,已、正、当知,是名法界。(依意说) 一者有生,言此尽智及无生智缘法界生。 二者谓不生,诸法如如故。 颂云无尽无生故者,此是第二说如如不生之义。谓法界法是有,非是法界自性。法界自性者,是空,是如如,无生灭故。本无生灭,云何令尽,及令不生。譬如虚空,不生不灭,无一多因果之量,无坚固之实质,不能抛置他方,遍一切处,无来无去。以此虚空喻法界性。此前後所说法界及法界性之定量定律,不同之点必当了知。 复次,此之二说,各各不同之点,再再分别者: 一者,是说此二障尽,及令无生。二智,是从一切事法、增上名句文身法界所生,及诸法为意所缘巳、正、当、知之法界所生,或说色等五、及受想行、八无为法、此十六等生。破云: 是皆言说知解,意识想行,是坏灭法。以坏灭法,灭坏灭法,如水益水,以火治火,云何能得尽及无生。 二者,说此垢尽无生者,本体如如是空,无智无得。经云:照见五蕴皆空,一切法无我,以此等经义了知之故,而得障尽及无生。 复次辩云:如是则堕无想无记,顽然之空相也。答曰:不然。 颂云彼如次应知,此说先了知经意,五蕴法界等空,一切法我无自性,垢障无生而无灭者,等似虚空之相,而亦不可弃置虚空,前後(三际)如如,於法不取不着,当下净明了知入於清净如如,对治一切垢障,使永不生,如是如如观一切法而不颠倒,久久证解法身及三身之性相,如其体性之主宰性者,是此中所说之大菩提也。彼即如如似虚空故,任何体质是无在,任何思想是坏灭无存,除尽言说虚幻想像,即曰尽智。 言说知解,实在不生,心意不生,即无生智。此言说知解不生者,谓於尽与不生自己照了之说,非是溟然无想无记。 如是此二生与不生之观点分别不同,而大菩提之名称别无异,然此中所解尽及无生,皆空,无自性,无有性,唯彼智之相应故。 以上明自宗之大菩提、垢尽无生智等一颂竟。 以下破实有性二颂,初颂自性无生灭等一颂。 颂云: 於自性无灭 见所作之道 尽何分别种 得何无生相 解云:解初句颂云:证得清净之位次中(诸道圣者及佛)之见,生及无生,尽及无生,一切生灭,皆悉遮止。经中意云(略文取意)「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等,皆不作是念,我是阿罗汉等,我若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究竟本净)」又 「佛告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昔在燃灯佛所,於法有所得否?不也,世尊,如来在燃灯佛所,於法实无所得。」是故当知,能作之性相与灭坏,悉皆离去无得,胜义真如之自性者,是如其自性者也。 解第二句,经义云:「世尊,我若作是念,我是离欲,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又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佛於燃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若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等(略)。又「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若於如是真实清净之道不观,现法颠倒失实,不依经法,说有实法,自见所作之见道,是自势力之行相分别,非是佛意。 解後二句,结破也。谓於法颠倒,现前失真,云何能尽种种分别界分种子?以有生灭之法,云何能得无生之道? 当知不生之法,当体如如,任何可生少许亦无;幻有缘生,有皆是如。若彼二障种子,一一点数算清,则诸圣者,永在凡位(应再断除),无始终故,超数量故;若我不可得,无为清净,则度苦厄。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如如)法而有差别。」论云:佛为至极清净(无为法)故。以下破实有性之第二颂。 颂云: 若有余实法 说於所知上 谓能尽诸障 我称为奇剧 解云:初句若有余实法,谓此中生者、与坏灭之法皆空者,无我故,无自性故。除此之外,若言有余实法、实我、於一切生灭依缘上说能尽、能无生者,无。 第二句,说於所知上,说依行相俱有之心、摄持如何完全之现法,不了无我、无自性、空义者,非是究竟之义(是初修方便之法)。现法如何断舍,所取无有,能取亦无,此说决定。若言有心能摄持种种性相所知之行相种子是实,是正真有自性之说,不许。若决定之说者,修行正因随行出生等,是如幻故,自性无故。 正真真实,即无真实,依此无实随行,如是如说修行,修行之力所成就者,是谓见道,非是所知。 第三句,谓能尽诸障,谓若言有法是知者,有少许自性是所知者,此二能尽诸障,是为稀奇。此是正义修行之对治故,真义体性本空故。 第四句,我称为奇剧,由我能知,安立所知,称为能断二障,别有他体之真实,是於现法失真之颠倒,依正教量,甚为稀奇。(破实有第二竟)(以下究竟主点) 颂云: 此中无所遣 亦无少建立 称性而正观 正见净解脱 解云:此中正见之道者,法空无我,不增不减,量合真如,如如正观,而为正见,依止此见修行,故能得清净解脱,度一切苦厄也。(以下言见道顶加行之自性之一,明次第相。) 复次问言,但依法空无我四字修行,不堕笼侗之见耶? 颂云: 一一施等中 彼等互相摄 一刹那忍证 摄此中见道 解云:如经佛言施等波罗蜜之六种体上,依各各施等之自性,於余五度,互摄互容,成三十六,以般若为导,善巧修行。(经言极详应观)最初行者,依苦法忍、智,摄持初度三轮清净,细极分晓,「悲观生苦而行施,以无常想,无我想,能舍身物而行施。」悉皆了知三轮清净,现前不倒不错,是於施度善巧修行也。以後於诸度三十六等,各各俱生随行,亦复如是,是此顶加行现证,此中所说之见道也。又此中士夫,有欲、色、无色三界之分,行相分别,复又四种,一种之中行相分别复又九种,成三十六,依三界合,所取能取行相分别,所断者成一百零八种。「此一百零八种之所摄者,属於行相分别中,修行能作,发生之习气及习气之烦恼相等,一百零八之所断应断,由此随行能断因缘,出生法性之获得也。」为於此法性能得自在所作故,故即於此再再修行,如是再再修行所得「如如」之功能作用,称为见道之瑜伽。此後发起三昧修行者如下: 以上说明见道顶加行之自性次第之相,以下明修三昧之行相。 颂云: 次入於狮子 奋迅三摩地 观察诸缘起 能顺观返缘 解云:此颂所云者,谓获得见道之瑜伽所作能作,於彼烦恼及所知障(了空)无畏,依此发起三昧之行相,犹如狮子,狮子性略说有三:一者警觉力强,二者爪牙锋利,三者力大威猛。於一切沉怠,莫不坏灭(起大精进)。以後观彼因缘出生,而明道之缘起顺逆诸行,彼中(经论)所云等等方法全备,并於生灭、老死等,能作遮止也。 如是等所作之中,若於法理未全知者,(大经说诸三昧门,诸陀罗尼门。)应再正确求知、求见。此中见道名诠者,是於不随顺品类种种应断弃者,依此能作成就之前行方便应了知者之说;若了知矣,依止修行学习者,修道也。以上顶加行之见道法竟 七十义之四十七 修道顶加行分三 一、错路指迷,二、所断之四个九,三、断除之胜利。 颂云: 灭尽等九定 二相中往还 属欲界净知 非定心界摄 超越入诸定 超一二三四 五六七八等 灭中不同行 解云:如颂所云,谓诸菩萨最初静虑,以所持者,作阻滞行,(以为难通)於此以後(变为)以遮为持。如是最初静虑中间行者,又分二种,如其方法完全,及方法不完全。一、彼於四静虑四无色等,遮止之性相,以为成就,出生满怠,相似之入行。行去行去,复入於初静虑之中。彼於业行之障碍不知故,亦由彼於真如之观念无,及於此业行未生大意故,故於遮止中以偷怠而为方便,入相似之行也。二、彼於业行入於无距离之偷怠相似行相之所缘,於行乐欲知晓,科界合分自性,建立各部方便善巧,依自力所为也。 此二皆心识未得等持之建立故,於此现法所作阻碍,亦如彼初。如是等持未立而生阻碍是一,而分二,一者无观念,二者有观而等持未生。 复次,彼彼等持未立,而於彼又别无对治机缘俾可生起。於是等持未立者,如彼有八,於中皆同於最初静虑之中间也。於彼等观(沉怠错失)是一而於一中别寻阻碍之沉怠性,於趣入中之行者分二,有心力不同之门,有行力不同门,各各欲度顶之入行沉没,得法自在,於现法之随行能作者,如是性相,即是此中修道也。 如是依修道之名,於彼所断不随顺品四种之名诠旨趣,是一时(不久)所取之行相分别。此初应断之境九种者: 颂云: 经广略释标 佛不全摄受 三时功德无 及妙道三种 所取初分别 加行相行境 解云:一、於一切有情俱喜总摄,随行摄持,或总或别,入於法中。解云:於一切有情解说经义,有俱喜於略教者,应即随行摄持,以总义或别义,作略教授教诫,及有於中趣入执实等过令去,令入般若法门,随机摄受。 二、於乐广法之有情,随行摄以广法。解云:乐广有情,随说广教,指示总别同异之相,有於法中趣入执实错咎等令去,随机引入般若法门之中。 三、如其所说,不能如义热诚作者,以佛之行为取鉴完全无所取持故。解云:说法教人,无悲愿行持故,不能如理如义作分别,及无热心乐说者,当观如来教行。观佛教者,如经律阿含及般若等经,各各次第之教;观佛之行者,如《本行集经》、《六度集经》、《佛所行赞》、《法句集经》、《出曜经》等。了知如来之见行悲心精进之事,依此发生惭愧,热心教人,如人照镜自见面貌好丑,而生取持,悲心发动,自有方便善巧。 若教人者依此三法,於诸有情,完全摄受,引入正教之中,勿随自意放弃。 四、若生阻碍,是道之加行功德不具,无修持故。解云:若行二利道中,多生障难阻碍,此是于道之加行功德不具足,及无真实之传习。「加行功德」者,谓暖等四,及本论所明圆顶二加行中所说,乃至别别宗道本修之说,是前行所作应知应作,则无阻碍难行之事。 五、「正确之生因」等不具足,是见道之功德无所修持故。解云:「正确之生因」者,即见道之正见正行也。「不具足」者,谓於本论前後诸品所说加行见道等功德过失、及俱有相生、互摄旨趣等,无正了知;或虽知之,无真修持故。分别说明者,如前种智品中总义,及四加行决择分,分全解脱之六法等;道智品中声缘菩萨,及道中各各加行见道之要点;根本智品中远近方便,及对治加行平等见道遍知性所摄各各之道;圆加行品中功德过失,及不退转相中加行见道等法;此顶加行品中,指示见等大菩提义,本宗正见次第等,及分别加行见道等对治(三十六)各各九种之法,即此现在所说。如是等等必善汇合通达,加以次第习修,具足发生见道之因,及作修道正行之正因,此说若不具足,则修道无因无依,不沉便退也。 六、未来无性向进,是修道之功德无所持故。解云:於未来三身究竟大菩提等,无志向进者,是前未确修大乘发心三大等义,亦未详细学修六度般若引导方便等;又不依本论次第,自修超越欲速了办无事之心,久则陷於沉没怠慢,疲厌滞修。此时必须正知勤勇。然有一时发起正知勤勇者,而不悉对治之道,三十六种错失不觉不知对治,亦不告知後来胜利之相,原地运脚,虽修无行,以致沉没,无志向上。是故此中所说,必须大意摄持,加力猛勇,否则前功尽弃也。 复次,颂言「三时功德无」者,即指此上四、五、六、所说之功德具足,则不致堕於沉没怠慢也。 七、起四颠倒等,是於涅槃加行之道,无所修持故。解云:起四颠倒者,不习正法,不学般若,於诸世间无识,无常说常,以苦为乐,不净谓净,无我执我,违佛法印,不知出离,涅槃解脱。常乐我净涅槃四德:常者,无生灭故,如如故,超断常故;乐者,远离苦乐,寂静相故;我者,空寂如如为主宰故;净者,无我无执,无希望恐怖故。或有能知此义,而不善解脱加行次第实修之道,单持常乐我净之见,笼侗说修,久则回返净等之见,与世间倒见相合并进,最後还原世间颠倒,解脱退没而不自知,此时应当如何,智者必要先知。 八、空性现法之修行性,见业无修故。解云:於此本经论中所说现法、诸道之义及彼空义,不生修行之作用,或起颠倒无次之用,或见不正确缺漏等,或见业虽正,未入实行,不得妙道之妙,极可惜也。 九、无自性之修行能作之性无故。解云:前说是无修行性,此说有修行性,而於应事止观中无力,未遍不强,仍然执实有性,不能生起应用自在之功能妙用,是少修未练,应久久修练令生妙用。 如是等九,是顶加行修道中,最初住类所取之行相分别,是彼境上所应断者具有之行相也。 复次,教示初中所持之行相分别第二者: 颂云: 第二心心所 转趣时有境 一不发菩提心 二不作菩提意 三作意四劣小乘 五不思大菩提 六修及七无修者 八与彼性相违 九非如义分别 修道所应知 解云:此第二九种者,是明修行者心心所,转依时能作趣向所有重要之境也。 一、於善知识等远离,菩提心未生。解云:於菩提心生者,一日六时再再如理作意,向佛菩萨本尊师等三宝之前,恳切发心,并求加持发心,乃至事境之上真诚回向,速能感得加持,成就回向有力,自能惭愧精进,不须师友督责引导之力,名为菩提心生起。此心生起未久,或未生之时,勿离善友良师,离则退堕。 二、於佛所缘之福德,及殊胜圣者无所缘故,坚固菩提意未能作。解云:如前所说发心生已,未得坚固,必加三昧之力。缘于如来利生之福德事义,及自心服膺之圣者有德之人、为修行之所缘,令於事境之上必能发起坚固之作用。 三、声闻种性具足故,於彼乘之意能作等。解云:出离种性,大乘中决择必须之。故於彼中所示清净解脱圣种、杜多仪则、摄取於僧等事,极能作意现行,但不堕於劣乘自利之行耳。 四、缘觉之种性具足,故於彼乘之现法能行作。解云:能爱乐迎取吸收新有资粮,专能精进勇猛求成,具尖利之行,在部行中能为上首;无佛之世,自力所依能修能证,不致坠堕。如是胜性出离功德应当养成,名为利根。自私自便,是当涤除。 五、般若波罗蜜,无修行成就,正真圆满菩提意中未能作。解云:前说菩提未生令生,生者令其坚固,此说更令增长圆足。增长之法,必依般若大经、本论现法修行,乃得圆满之果道。 六、所缘及俱有性之修行,无所绿性之修行未有。解云:现见所缘蕴等乃至谛等诸法,不得自在超越,是未深修久行,及修行中现境所缘缺失观照,应当努力慧行相应。 七、无所缘又人无所缘未有。解云:於无所缘中而又人无所缘,是趣入般若之要门,更当照察了解,断除身见身执,是所依之大路,勿从邪险小径以为捷便。 八、修行亦无,所缘亦皆无有。解云:六时检点,修行有无,所缘三智四行法空之义,是否忘失。 九、颠倒事义,现在失真。解云:时时刻刻事境法义现前,能正观察决择否?观察之中,有颠倒错失否? 以上九种,凡彼如其如性、非如其性、所取之行相分别,是为第二。此是修道住类、应断所作性之修行道中之心心所、发生业行上之境具有之行,有此九种也。 复次,於彼第二能取中(执实我)之行相分别教示。初者: 颂云: 设施有情境 安立法不空 贪着分别体 实能作三乘 功德不清净 破坏於正行 此第一能取 由经说应知 解云:一、随有情士夫中人等之安立。解云:「士夫」者,人中有智有志、具慧堪能行道之人。随於其中安立我是他是何等住品,资、加、见、修,及钝利诸根,预流等果,执为实有。 二、显现少尽漏故,移於法安立。解云:「尽漏」者,断惑之言也。显示者,於一法上修行前後四境,所谓显现、升起、近得、获得。此四次第之初名为「显现」,或名最初时起之境。初能漏尽,後三未成,故曰「少」也。依此境界安移於一切法上,谓皆如是我亲见故,有正不正,得少为足故。 三、一切行动故,一切种智性等之法,不是空性。解云:谓一切度摄等行之事,及一切种智性等之法,是实,其性不空,不了甚深般若。深般若相者,照见诸法皆空如如。 四、一切种种现法失实,是未断法上贪着。解云:「现法失实」者,执有执无,不得般若善巧、法法恰当,是未忘我之法贪失照故。 五、於无自性之法上,作极细微之分别。解云:真如无自性法者,以实观照体空如如,远离我见意思分别。由此我见知解,加以种种广细分别,实际无用,亦不入於实际。 六、小的所作未能真实,大的所作决定出生。解云:由前所教断惑之方,先对治大,渐及於小;证道所作,由小进大。小中之小,无力能作,谓言大中之大我能作者,狂愚自大之人也。 七、於色等中无所缘故。三乘决定出生。解云:但执於色蕴中都无所缘、以为究竟、自然出生三乘之道,不学方便善巧前後次第之法,亦不了解大乘之大、大乘殊胜之义,云何自然出生三乘?如是之见,永堕顽空。 八、正真炽然契入性之功德,不清净。解云:初中圣慈氏说,以坚稳之自行,及随顺炽然利他之教,中略能生超举甚大之智明。「坚」者,本有之净智;「稳」者,由闻思修、修戒定慧所成之体。「自行」者,依顺福业分、顺决择分等,起「随顺利他」。得见道分後,经过有漏修道而非炽然,得入清净无漏修道,乃能「炽然利他」。不清净者,无坚稳之自行,本体未洁,如湿秽之柴,不得炽然契入清净功德之门。 九、於施等所缘成就、实行、行相错乱。解云:於施等六度所缘,不知佛说次第、菩萨正戒及三轮空净之修持,如是在成就上、及实事上,行作一切,依戒决定,无法无慧,不错便乱。 如是所说(我执)能取之行相分别上修道加行住品之类中,行境分别具有之九类也。 复次,(执实安立)能取之行相分别第二者: 颂云: 立有情及因 於此境坏灭 修道及联系 违品余九种 解云:此颂所云者,不随顺品,能取之行相分列第二,依有情之安立,彼行相分别施设之因,有稍微显现之境,作修行之道,是正真所断之故,彼随行相分列有九种也。 颂云: 如其自体性 三智障三种 四灭道五真如等 相应俱不俱 六不平七苦等中 八诸烦恼自性 九无二诸愚迷 为最後分别 解云:一、一切种智相完全不知,於一切种智性之障,悉皆愚昧。 二、於一切道完全不知,道智性之障,悉皆愚昧。 三、於一切根本,完全不知,一切根本智性之障,悉皆愚昧。 解云:此三,总明必当善学三智广大般若,名相次第,应知尽知,离去无知之障。 四、般若波罗蜜多,完全不知,於一切寂灭道,悉皆愚昧。解云:了知甚深般若之体及道行次第、最後果相,完全尽知,则於道不入无知之障。 五、於色之所知,及真如义体,完全不知,於真如性等及相似,具足与不具足,悉皆愚昧不了。解云:於色等蕴相,及所知之受想行识等相,总摄俗谛真如义体之所摄者,二谛悉应尽知;乃於真如性及如幻相似之相,具足了解及不具足,悉能知道。否则愚味二谛。 六、於魔等之自性,完全不知,不平等性,悉皆愚昧。解云:魔之自性者,即无自性,由自我自性之所显现也,当体即空,如如平等。又魔者磨也,消磨我性,使慧刃锋利之助石也。故说魔乃修行成道之助伴良友,道上之庄严也。 七、有义言说,如其摄受性之苦等诸谛,於中悉皆愚昧。 解云:有义言说者,根据经义佛说之言教也。於中所有苦等诸谛四阿含等根本之外,佛有密意再再宣说,如《大般若》等经,特具显明开示,本论格外明了指出所有特点殊胜之处,务须如其摄受根本及特具之密意尽知,否则於根本谛义修行不得自在也。 八、贪等之自性,完全不知,烦恼自性悉皆愚昧。解云:贪等烦恼之自性,本皆无性。不知无性,失於慧照,无明主事,於境错失,随增更甚,不能返本,入於愚昧。 九、所取能取之性相,完全不知,不二之理悉皆愚昧。解云:所取者,无明错误所现之境界也。能取者,不知我体是假,执为实在,执我能取之境界也。此二皆从般若失照而起,难得事事明了如照。以此之故,此中详示种种三十六法,条条指明,令得正知觉照,解了慧道之行,增长智眼,解了本体如如不二无能无所之义,否则愚昧。 如此能取之行相分别,是最後修道之心心所入行之住品类转依之境,具有之九种宣说也。 总此修道不随顺品,行相四类,是彼体所断性之对治相四,亦彼修道分别之异门,如是所云,内心刻记应作也。 复次,如前行相分别,一百零八所断,时性平等(不依前後)。唯期於彼等(三界)体摄之烦恼一百零八、能作断除,功德具足圆满,是一切菩萨修行道中住者之依止也。以上所断之四种九类竟、以下所断断已之胜利相也。 此中所说净体之相者: 颂云: 如诸病尽除 时常安息竟 种种众生乐 功德皆全备 若海纳百川 胜果盈盈累 勇心摩诃萨 一切众依止 解云:如是颂云者,修道中修行者,於此行相分别种类,四个九法,自性热诚能作慧行者,於诸传染病因,能作尽净灭除,获得无不悦愉究竟安息。如如悲心利他自在,能成种种一切有情安乐。善巧功德,悉皆圆满。三乘所摄一切道性,如大海体,悉能容纳。菩萨修行道中,住果边际,次第究竟获得彼中清净庄严。成就种种一切现法,须依前面四九行相等分别,是能作也。以上顶加行修道竟,以下顶加行之无间道也。 修道随後,是显佛道无间道之加行,无间道之三昧。 七十义之四十八 无间道之顶加行 颂云: 安立三千生 声闻麟喻德 菩萨正离生 列众善为喻 以无量福德 显佛无间道 无间三摩地 一切种智性 解云:如是颂云,若或摄取三千大千世界之有情等,安住於声闻缘觉菩萨之无过住处,如是善德,喻彼(佛道无间道)所作福德之量相较乃至此中殊胜圣者之福德为多。何以故?此摄种种一切智性故,乃至获得大觉体性无边之正定故,悉是无比无对之功德故,此者皆是无间三昧之所作性也。 复次,此中所缘等,如其所有云何摄持? 颂云: 此所缘无实 是述主体念 此中行相寂 好辩者常诤 解云:此中所说无间三昧之所缘之因缘也,即一切法无实之所缘是。我之所缘者,念是也。行相者,自性寂灭之止性是也。住彼中渊深难测故。 今作详细之言说方便善巧,俾未知解等,诃斥抗辩。传承发起,後得智生故,此等显明之所作者,彼彼深性之所作故,作深想观教授也。若此慧心具有倒错等违理之分别,如其破除洗净,於此正定发生所作云何?即此以下是三昧中错倒之分别也。 七十义之四十九 破除邪执 颂云: 意乐此所缘 受持此自性 一切种智智 胜义及世俗 加行及三宝 巧便证能仁 颠倒及道等 能治所治品 性相及修行 诸邪说分别 依一切种智 说为十六种 解云:一、有为无为之界体分别,正真性不可得。解云:意乐唯在有为无为之界类种性分别,而不作空寂无我之般若上实修,於正真性不可得也。(境误) 二、所缘悦意等一切行相之上,自性无故。解云:此谓定中所缘得意行相应舍,般若行相是无自性故。(行误) 三、所缘之自性决定所取。解云:此所缘之自性是无性,谓为我有所得,决定取此以为得果。(果误) 四、一切种智性之智慧等,真实及不真实无所缘。解云:不以俗谛之见解分别种智等实非实性而作所缘,智皆无实性故。(不以世情分别真义) 五、真如性之自性,以俗谛及胜义二谛观之。解云:真如无自性,是修行之正观证境,不以俗谛及胜义二者之名句知见为真如之实性。(不依名句思择) 六、於施无所缘而作加行。解云:於施等六度,执三轮空理,无所缘,於度等以为可作不可作(可不作?),堕於无记之见以为究竟修行。 七、解了所作无,是大觉佛宝。解云:现知诸法实相,解了所作无生无自性无我之所作性,而於一切所作究竟能作,是为大觉,亦称佛宝。 八、唯名句安立净尽,是法宝。解云:於此名句安立,清净如理洁白无过,是名为「净」;不执有法性我性微少存在,名之为「尽」。是名法宝。 九、於色等所缘遮止者,是为僧宝。解云:於色受想行识等,及色声香味触等,乃至财色名食睡等,所缘境上,能依波罗提木叉戒实修,临境辩识,能作遮止过犯,乃至应作能作无取不着者,名为僧宝。 十、於施等无所缘是方便善巧。解云:此无所缘者,总识无我,我空,身空,一切自在受享空,劳逸空,愿望睡息空,无智无得,是菩萨空义方便善巧。 十一、有实质,无实质,二者之自性分别遮止者,真如现证。解云:实执者,现前色蕴等内外诸法;无实质者,受等法界诸法及空性等不以我执分别修行。现量无言无议,是证会真如大道。 十二、快愉行相契入之无常及常性等颠倒。解云:觉智明了世情及如性之时,发生快愉执忍之境,即是颠倒,碍正修故,是应对治。 十三、行相道修行之果,是现量未能作之道。解云:行相修行者,是实相方便道,令断易所取能取之习气也。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十四、弃舍修为,无不随顺品及无对治体,有法无法之性相。解云:有法无法 之分别者,弃舍修行,亦无不随顺品及无对治体,则一切法是无;若有不随顺品不能契合般若,及有烦恼习气无明应作对治者,则一切法是有。 十五、自共之性相离名修行。解云:法界法摄,一切尽所有相,分别观察决择为二,一、自相,二共相。自相分别又二,自类自相及各别自相。 (此皆依照《瑜伽》、《华严》作解。) 初,自类自相者,自体总相也。摄集多种他体共相,而成一体,同时相应具足显现,随主体观,名为自类自相。 次,各别自相者,各各共相,彼体亦是摄集他体,成自主体,名为各别自相。 共相分别者,别别自相,无量众多之现相而言也。取意瑜伽,以类分之为五: 第一类依法界法类分别,如蕴处界等,同异种类无边所摄,皆名共相。 第二类依成作说,如善恶六因五果等成作,及修行成办因果所摄无边缘起(四缘十二缘)等,皆名共相。 第三类依一切行说,如一切行皆以无常等而为共相。 第四类依漏无漏说,有漏皆苦,苦是有漏共相。 第五类一切法之共相者,悉空无我,无自性故。 如是二相在一法上观之,总也、别也、主也、伴也,乃至同异、一多、成坏,隐显、染净、因果、体用、合离、摄散、生灭、去来,万相炽然,奔腾不息,速如闪电,又复重重无尽,集合分离,隐显变迁,如是森罗万相,强名法界法相,而互观名曰自相共相。如是了知法无自性本体实在之相,悉是相互对法而成。 《大毗婆娑》引佛言云:若有能於阿毗达磨(对法藏)自相共相,极善串习,必无有能如法问难,令於法性有少违故。 是故学解般若,通达法性,必当先明法界法相,了知自相共相,分别练习,是入实相方便之门;以此了知现前幻影互起俗谛生灭相状,皆是无实、无我、空无自性,而趣法性真理之途也。但必离言、摄理、归宗,而作真实修行。 十六、菩萨方便善巧不明,详细所说(广般若)一切颠倒分别,具诸相违之义实行,不离疑心自性。解云:前条破斥但知不行,此遮不知盲修,不断疑情,正智不生。 以上所说之境及俱有之性,是一切种智性之依因,於此错倒之相,有十六种类之说明也。 此是依世俗与胜义具有之门而作指斥,如是次第依於二谛之门,应作重重反覆问答,应知也。 如是菩萨等净善意乐,依止二谛善巧方便,种种空性显明,前行之行相决定,一切正真慧行生起,是此无间道三昧发生之所作也。 顶加行竟 渐次加行品第六——施等至般若 至 渐次边际行(一颂) 渐次加行品第六 七十义之五十至六十二大经第二会,第四百六十六前後卷,应看。 上说如其次第听闻矣,了解顶现证能得之各各与总性之义理竟,今为能得坚实所作之故,于种种修行边际所摄要点次第指明,使於现证上了知前後所摄法义之范围容易加行故。 颂云: 施等至般若 於佛等随念 法无性自性 渐次边际行 解云:一、波罗蜜多十,有四依般若波罗蜜多内体摄集之,是故唯说施等六度,极细分别三轮清净之相,然此之六度并摄十种,一切完全圆满十地之教。(十地资粮应善摄修) 二、正真实行能作近念住等、菩提支分、八圣道支。(经中再再说度等与五法蕴合修,应了其意。) 三、胜义离念之性相。 如是三者,定大觉佛宝随行之念。 如其次第决择而定开悟之分全,及见修道等能作宣说,此中善及非善乃至教所未记等,是法宝随行之念。 如前菩萨圣者,无倒之僧伽,是僧宝随行之念。 别余持戒、布施及天等,随念。 其後各各色等法上,一切无实自性,随念。 凡此次第时时刻意了解,彼之次弟范围所作,应常常始终受持之所作也。 以上渐次加行品竟此品是摄总为略,亦明渐次之道。 ┌一、非清净成熟无漏於┌(法)——一一施等中 至 证彼智德全(一颂) │ 一切法刹那证性└(喻)——如士夫水车 至 刹那智如彼(一颂) 刹那加行┤二、清净成熟之无漏——何时诸白法 至 即时刹那智(一颂) 品第七 │ 住品刹那证性 │三、诸法无相之刹那——由布施等行 至 一刹那能证(一颂) └四、无一之性相刹那——梦中此能见 至 一刹那能观(一颂) 刹那加行品第七(此明顿教) 七十义之第六十三至第六十六 由其最俊次第边际(十三)现证所摄(全部)诸法种种修行,最极纯熟修行故,此等体性,於一一刹那中修行证得,即成最後一刹那之现证圆满菩提也。而此中性相复有四种分别:第一,先时非有清净成熟之无漏诸法,於此诸法在(最後)一刹那中性相(完全)得时,即名一刹那之现圆菩提。是第一之教示也。(七十义之六十三) 颂云: 一一施等中 摄诸无漏法 能仁一刹那 证彼智德全 解云:此颂云者,由自己自性之理法界,一真实一切真实之自性,一切真实一真实之自性故。是义云何?於一真实上以真如性观之,观此一切真实亦真如性,一即是多,摄多为一,如是出生故。若唯是一,则无分别,然而施等相应之智慧所缘所作,一刹那中,实质别别决定,(於此决定要知体一)(无自性故)复无执持之颠倒及离之自性故。 於施等如是,乃至八十随行好之喻等诸法所摄性相,能仁菩萨一切观证,一刹那间,现法圆满菩提,如是等应知也。(应观大经卷四百六十六上下卷,渐次品文。) 如是无漏智慧所缘一种,云何无漏所摄能作俱起?如世间喻: 颂云: 如士夫水车 步势一处动 全轮悉顿转 刹那智如彼 解云:此颂云者,喻如士夫足步善巧,动转回退方便,前次回转善作之力,水车相续一切一致一时运转。 此由前时正真之愿,次第生起法界之力,唯於刹那中(相应)无漏之智慧,一力所缘通明俱生,共同一切现法能作,此是其初之教也。(此显同法类智之理,住类有差等,唯佛究竟。) 第二,清净成熟之住位,於无漏法一切刹那性相,一刹那现圆菩提。(七十义之六十四) 颂云: 何时诸白法 自性智究竟 完成法性生 即时刹那智 解云:如是颂云,何时菩萨修行对治一切不随顺品及离,行相清洁,种种成熟。法性附托依住之诸垢及离,如秋季月,光明净白之自性生起,此时称为一刹那清净成熟之住位,成就无漏诸观证之智慧者,於般若波罗蜜一刹那现圆菩提。是为第二教示。 第三之性相者,诸法无相,一刹那之性相於最後一刹那现圆菩提。(定相)(七十义之六十五) 颂云: 由布施等行 诸法如梦住 诸法相无性 一刹那能证 解云:一切前法如梦精修之二资粮,经过触受所作,於中证得之住位,近取蕴等体性之一切法,依於施彼岸六种修行成就之住者,彼於施等之本性,决定证知行相俱有唯一刹那,一切法者,无相也。以此遍行烦恼及俱有等,种种清净之本体,一切诸法无相,即此了知,是证无相一刹那现圆菩提。是此第三之教示也。 第四无二之性相,一切法一刹那之相现圆菩提者:(实证无我)(七十义之六十六) 颂云: 梦中此能见 不见有二理 诸法无二性 一刹那能观 解云:此颂云者,良时胜解,吸收於无间道道理。二取显现所断中精进修行者,於中成就二所显现之慧,无间清明发放之菩萨。若时所取能取之法,於梦中所取能取之梦见等,而亦能取不见。此时于一切法悉亦如彼相同,是诸法与真如性不二,在一刹那中证了者之一刹那现圆菩提。此第四之教示也。 此上一刹那加行四法竟 法身品第八 七十义之六十七 自性身第一 一刹那现圆菩提种种修行,其中之一刹那,亦是第二刹那,乃至法身现证圆满菩提之刹那。 复次,自性身等之分别,有四种。今一自性身者: 颂云: 能仁自性身 得诸法无漏 一切种清净 彼自性即相 解云:如是颂云,能仁大觉世尊之自性身者,依近念住等之智慧体性,从世间超出法界之无漏自性,如无垢摩尼等,体性行相一切清净,且亦自性阿兰若之性相成就皆是其体。即此体之自性随生灭之自性者,即是彼相故。非人工之义,是从世间超出世之道的获得,不是获得之所作,是如幻心识证知一切诸法之证得故也。 其余之三身者:胜义法性,自性正确,俗谛显示,如其胜解。详细分别者,佛及菩萨声闻等之刹那行境种种清净施设者也。 如是教中指示此身从法理者。 云何净转净 许性不异故。 凡诸发生境行果以此理故,云不异亦异者,安立之行相也。此第一之法身教示矣。 七十义之六十八 法性身第二 第二法身者,是无戏论之主体,性是无漏,依念住近行等之建立为自性。 颂云: 顺菩提无量 净解脱等至 九次第自体 十遍处体性 威服根殊胜 差别有八种 无诤愿智满 神通正等明 无碍四清净 十自在十力 及四无畏等 身等三不护 及三种念住 法性无忘失 习气正真断 大悲诸众生 唯佛不共法 说凡十八种 及一切种智 称名法之身 解云:一、近念住等乃至圣者八支圣道中间菩提分等也。 二、如前所作慈等四无量,完全安住者。 三、内有色等及非有色行想,分别外境游戏诸色似像,如是所作有二:种种痛苦及身苦之解脱,令现法圆满之所作乃至与住品如何相应之所作一也;(释前三)虚空也、识也、无所有也、非想非非想,依生处所说有四;及受想灭,如是所作是一。是清净等解脱有八故。 四、色界四静虑、无色、次第相似趣入各四,及灭尽定相似趣入,如是次第趣入有九也。 五、地水火风青黄赤白空识,如是等所说尽定十种也。(尽诸世间能入圣者清净之定故。) 六、内有色与内无色观体,各各少多外色种种体境上,观想彼等胜处,威伏乃至识知所作;四内无色,唯有了知青黄赤白威伏胜处观见之所作四种。如是胜处合八种也。 七、彼岸相续所系之烦恼怨仇,相续拔出根株中之三昧,如是所作是观烦恼无,所作亦无,亦不随烦恼所作。 八、一切正真之量及离处,伏贪去疑能作成就之道愿者,尽凡所有之轮回种种解脱,尽凡所有之住品中契入,如何所作之愿智也。 九、如前所说之神通六种也。 十、(即前所说之四无碍辩)。各各正等明四也。 十一、所依、所缘、意志、智慧、悉皆清净,如是所作之清净四也。 十二、寿命、心能、资具、事业、生处、胜解、愿力、神通、慧力、法等自在,所谓法自在也。 十三、前说十力也。 十四、四无畏也。 十五、如来身语意行为悉皆清净,於他一切颠倒行为,悉知恐怖,不为隐匿所作,听闻思想非多杂,是为三不护。 十六、於法教示,听闻乐欲,及听闻非乐欲,及彼二具有,如次随行生贪、嗔、二者清净,唯平等舍念具足住,如是等是曰三近念住。 十七、为有情义利之所作,时分无尽,凡此所作之性相,不忘众多之法性。 十八、烦恼所知二障随眠之自性,种子相应之习气,正真断除尽。 十九、究竟所有士夫利益之心情,凡其所作生起大悲心意。 二十、佛十八不共法。 二十一、一切种智。 如是所作声语,可摄合於道智性等中,亦是与前说(本论)相应故,亦是菩提修行等品类共同无戏论智之主体,入住成就者之一切成就也,亦是此法身现证名诠也,如是所作等多名唯一也。 复次,有余说者,颂云: 能仁自性身 无漏法为体(别说) 得成称遍净 本有性具有(本宗)(非论中颂) 如是谓言,如所有性之世间超业,(得)无漏之法,唯承许此。(此共许之义) 略释云:谓此如所有性之自性身,是由修行得果之超出世间业者,所得之无漏自性与本体合。此本体者即是证空,无我也。 别说者:谓自性身,彼有自体皆生灭性,是彼之性相也,亦即法性之身,由法之所有也。 本宗之说,此云自性,外缘不现,由教所作,如前说二十一等云云是广说者也。 复次,法身者,谁是(他)自性之性,是无漏法具足故。此体谁是其体,少许是何亦无,是於共菩提分四无量等,於中所作如颂文品类,如何如何契入之能作性也。 别说者此体见者,瑜伽俗谛义理差别,具足显现生起之门,乃至安住。 本宗义者若完全成就者之成就,於法指示等之义,义之所作,作为之性中无心心所,魔所不食,承许之须要等,如其所有摄之。(以上法性身之差别) 自性圆满报 随他变化身 法身诸所作 四种正等宣 此之颂词,是在前初品中所说,若一切自性之言声者,是先头法法身(四身之道),如是自性之言未发明以前,唯说三身,自性之说,是别说也。是故此品仍名三身。自性身之所作者,为与智慧相应故,而说四身,如是一切无违,不背成就故,如是云云。(此明四身三身名诠差别) 复次,分别声闻等烦恼消灭之三昧业,比於大觉世尊之烦恼消灭之三昧差 别所作不同,是此颂句文词之分别也。 颂云: 声闻无诤定 见者烦恼断 佛无诤永断 聚落等烦恼 解云:此颂之意者,声闻无烦恼(即净)之三昧,由我体观(人我慢),或有暗藏之烦恼生起转成者在。若人类之烦恼生起者,皆是完全断弃之性也。 若诸如来之三味者,一切聚落烦恼尽净,谓种种众生尽所有之烦恼流演悉作拔根之所作也。 释云:此显一,唯依了解法界法之名句诠释不能断惑,须要深定,乃能断惑;二、声闻等之定虽得无诤,只能断人类等应断之惑;三、唯佛之深定乃能断灭一切聚落烦恼。以此勉励行人修定。以下说佛之愿智。 复次,诸声闻等之愿智,与如来之愿智差别之教示者: 颂云:大觉之愿智 任运成舍贪 无着而常住 普答一切问 解云:此颂云者,如来之愿与智者,性是无量,随自内性之契入而行,於正真与现量无少错失故。 於色等上之贪与离贪等,烦恼所知二障习气及俱有等尽断清净。一切所知障,无所执着,尽其所有轮回中随得安住常时住故。 正真各各诸明甘露问取答说,犹如印模(法相在心)所作无异,(不异语)如是等宣 说,修学人应受持也。彼声闻等性者,与此正正相反亦不是,是常常作愿欲於大悲自性之法身中入住,而又常常不如其义而行者也。以下明教化。 复次,以如是等(三昧,愿智)之力所作教授,则能随机相宜。 颂云:善因成熟者 於彼彼所化 何时能饶益 即於彼彼现 解云:於善知识等相逢者,昔有善根功能故。佛与圣众所缘之因,完全喜悦摄持成就故。佛於诸有情,谁当何时於教法中,应以如何所作调伏,常时适当施与成就。此时此义应作之故,依彼(有情)往昔道愿成就,即作如何之成就,世尊知彼,与彼显现适合事义,应作事业,一切时中,如如意宝,近随而住。若彼自己罪业发生,於因不全,则果之成熟作事,不能恰当显现,如面镜相对,此须仔细参忆事理各皆如是,息心寂静观思之。 颂云:如时雨普洽 唯种坏不生 诸佛虽出世 缺根不获益 解云:此喻意,如天空自在下雨,而锅底不沾雨润;种子等自性焦破,则此种不能相应生芽成熟。此谓若谁於佛有愿望者,所作究竟完全圆满之方便具足者,则能显现出生,亦不观待命运如何?依此受持正法,犹如轻舟易渡,获得善妙,决无动转也。(此明行者与佛相应之道) 复次,智慧我性之法身瑜伽,(二十一)各各决定相续依止,於一刹那顷亦不空度,再再发起,如量遍满,且常常如是,故作此之名称(法身遍满)也。此复云何?颂云(言遍满之量): 颂云: 事业广大故 说佛定遍满 即此无尽故 而亦说为常 解云:此理云何?以此修行一切显现门中,於所有事业极广大故。虽贪欲相续尽其所有轮回可作迅速而超出世间诸漏不力而治伏故。但不能如佛遍满恒常自如如故。以上第二法身竟 七十义之六十九 圆满受用身第三 如是现在所说身性之指示者,是第三受用圆满色身之自性,相好清净,妙明炽然。 颂云:妙相三十二 八十随形好 受用大乘故 名佛受用身 解云:此等所云者,妙相三十二,喻好八十之自性。彼者与登十地之菩萨摩诃萨等方便共同。大乘法之受用欢喜大乐无上。於说而不听之罪行无有故。是大觉世尊之受用圆满身是也。 颂云: 一手足轮相二足掌龟腹平 三手足指等网曼联合生 四手足柔软细滑若童肤 五彼身七处各各得充满 六指节纤长七踵广八身洪直 九膝骨不突十诸毛皆上靡 十一腨如鹿王快迅十二臂修圆 十三阴藏密赘豆蔻乳第一 十四肤色紫色十五细薄而无垢 十六毛孔一一妙润皆右旋 十七眉间毫相庄严十八狮子身 十九臂腕圆实二十接膝顶广正 廿一于非妙味转现上妙味 廿二身相修广腱[月*庸]若水薪 廿三顶圆肉结廿四舌相净广长 廿五狮颊端严悦意廿六净梵音 廿七齿牙洁白廿八齐平细密满 廿九数足四十安布而三十完善 卅一目睛皎洁深碧卅二牛王睫 敦妙严肃三十二相圆 解云:一如是所云者,於无上等护送迎接故,具足手足轮相之性。 二往昔正真受取律仪,坚固平隐性,感得足掌如龟腹平整相。 三手真实指示四摄亲近教导,手及足指如鹅王掌相网曼联合。 四以诸食饮等丰富施与,手足柔软细滑如童子状。 五舐吮等极其敬爱善妙施与,手足掌向上,肩背高举之故七处力充满。 六救亡作业作他解脱,指纤长。 七贸易贩卖利益之属,踵宽广。 八弃舍断命,身大洪直。 九于善法正真作为,足膝骨不突露。 十善法正真作为增加,身毛上靡庄严。 十一于明艺等恭敬所作,施与受施各各体如鹿王腨。 十二于财宝艺能助起於人故,而不间断,手臂修长庄严。 十三于一切士夫清洁梵行正真授与、入行、密中之密,唯独专说之教授教诫,隐藏豆蔻乳第一。 十四坐具广大美富施与,感颜色如金。 十五美好房舍等正士施与,皮肤细薄。 十六於聚落喧哗完全断避,一一毛孔右旋妙润。 十七於无上正士一切住处,尽其所有建筑设备,眉间白毫相庄严。 十八若诸一切当前可怖,单独向尔,特能不死,身躯如狮子身。 十九言语善说,随行和顺所作,臂腕圆实。 二十以药物施与,手掌广长接膝。 廿一为病人作役扶侍,味触转变上妙滋味之知觉。 廿二圆林花木众所欢悦等能作者,正真授予入行交涉含流藏摄(身如水薪)。廿三於正殿等施予殊胜之中顶,具足顶圆髻相。 廿四于尊长等赞叹称扬,舌长。 廿五於世间一切有情施与正法,使知所作,净音(咒音)文辞。 廿六小小决择断疑,狮颊相似。 廿七于一切士夫尊重等,洁齿。 廿八正命清净,齿齐平。 廿九谛语言辞普皆摄合,齿排列完善。 三十辞语细致能断,齿四十足数。 卅一于一切有情犹如一子看,目睛蔚蓝。 卅二无岔怒等之见,如牛王睫。此因成就之成就相。此中颂辞分别云: 如是彼彼相 能成以何因 由彼彼圆满 能感此众相 如是颂云者,此相如何成就,能作之因复是云何?此炽然圆满之三十二相如彼发生也,凡此中因云何?即此下之类词颂分别之体云。 颂云: 迎送师长等 正律仪坚固 亲近四摄事 布施妙资财 解救他生命 受善转增长 是能成之因 依经而宣说 解云:如是颂云,文品所作谓彼二颂於上性相所说放舍摄持皆未写明。复次,此中诸相名诠於本品之辞句精华之十二种喻清净相好云。 颂云: 一佛爪赤铜色 二色泽三高众指 五广四圆而六纤细 七脉不现八无结 九踝隐十足正平 动步若十一狮十二象 十三王等(牛)十四势十五右旋 十六妙十七直进十八坚密 十九光洁廿身相称 廿一洁净廿二软廿三清净 廿四身相皆圆满 廿五身肢大且好 廿六步庠序廿七双目 廿八清净童子肌 廿九身无怯卅充盛 卅一最极策励身 卅二支节善开展 卅三观视净不障 卅四身圆卅五无凹凸 卅六动止中卅七正直 卅八脐深卅九右方旋 四十众皆所乐见 四一行洁四二身无痛 无诸黑魇痕 四三手如兜罗绵 手纹四五深四六长四四显 四七面门不太伸 四八唇若频婆果 四九舌柔软五十薄利 五一红赤五二发雷音 五三语美妙五四牙圆 五五锋利五六白五七整齐 五九鼻干细高修 六十准圆极洁净 六一目广六二眼睫密 六三犹如莲心蕊 六四眉修而六五细软 六六清润复六七整齐 六八手广长六九耳齐 七十损害过失断 七一额部善分开 七二开广七三顶周圆 七四头发如童青 七五稠密七六软七七不七八乱 七九不湿出妙香 能夺众生意 八十德纹吉祥相 是为佛随好 解云:一於一切有为欲贪等舍离性,以此指拇若铜色红润。 二於一切有情作殊胜利益心性,指掌色泽光润。 三种子殊胜业生,中指高长性。 四无上方法示说,指拇等丰圆。 五善根积集,众指展布多广。 六正真范围入行,众指骨细。 七身等作业守护正命,脉不凸露。 八烦恼结解脱,脉结开解。 九最极秘密法之智慧具足,踝骨不现。 十一切住中进行难行事业,士夫能作救度,足正平。 十一善巧服人,不用威权,动若狮子力行。 十二善巧降龙,行动大势若象。 十三善巧虚空游逝,鹅王大势游行。 十四士夫尊首善巧,牛王巨力游行。 十五道行绕方顺行,右方旋转。 十六行步妙严善巧,端正行逝。 十七常时心不伪曲,不动於邪曲之行。 十八功德正真名称宣说能作身巧用之习惯。 十九罪恶告示法不覆藏,其身清洁所作相似。 廿调伏适宜之法能作指示,身有次序适当。 廿一身等一切行为清洁之故,其身体清洁。 廿二心心主宰慈悲具足故,身调柔。 廿三心清净故,其身清净。 廿四调伏法完全圆满故,相圆满。 廿五广大美丽之功德圆满故,身诸肢分伟壮美好。 廿六於一切沉静故,步履安庠。 廿七以清净法教示故,眼目清净。廿八袈裟授予指教故,身肌肤光润若童子。 廿九恒常心不怯弱故,身不畏难。卅善根正真超圣故,其身广博充盛。 卅一有漏尽故,其身敬慎敏捷策励。 卅二因果缘起最极清净分别教示故,支节善能开展。 卅三印手最能作种种分合,辞义最极清净指示故,观视不障而复清净。 卅四成就弟子之戒完全圆满故,身两胁圆。 卅五由未染着生死过故,身无凹凸。」 卅六我慢贡高放逸克服故,动止中。卅七诸漏法回反清净故,肚腹中直。 卅八甚深观证得故,脐深。 卅九于弟子随顺摄持成就故,脐右方旋转。 四十于诸轮中严重身相故,众所乐见。 四一心意净洁故,诸行洁净。 四二若法若律若离弃等,不非时行故,身无魇黑痛忍。 四三诸身联聚色容胜乐之法教示所作故,手如兜罗绵细软。 四四开颜欢喜於大沙门亲近故,手之纹画显明。 四五於甚深法住故,手纹深显。 四六以后随行正真完全洁净之法教示所作故,手纹长。 四七详细教授多种一切指示能作故,面不太长。 四八世间一切色影相似观证故,唇红若频婆果。 四九言词柔软调伏故,舌柔软。 五十功德欢喜多而不厌故,舌薄利。 五一於法调伏士夫小孩具诸爱乐深生欢喜故,舌赤红。 五二一切恐惧无有无畏故,具足雷声。 五三出言众所乐闻故,语言听闻柔顺贤雅。 五四权衡一切加行总持故,牙齿圆满。 五五士夫调伏洁白,调伏能作故,牙锋利。 五六法调伏最极白净故,牙齿白净。 五七於平等地住故,齿牙齐平。 五八完全现证真实详细指教能作故,齿嚼福享细味。 五九依住最胜般若故,鼻干高楞。 六十士夫梵净完全具足纯洁故,鼻根净洁。 六一法最极广大故,目广长。 六二有情之资粮引导,睫毛厚密。 六三青年有情使其现法满足故,目睛黑白分明,且如莲花具足光泽。 六四常常随行作观故,眉修长明现。 六五於法调伏柔软无嗜欲故,眉柔软。 六六心意相续善念搜集故,眉油润青清。 六七观察一切过咎故,眉毛顺齐。 六八最胜之魔害回返能作故,手广长。 六九於欲贪等军阵中种种胜利故,耳听聪明无错。 七十於一切有情相续不伤害能作故,听力自在无不完全摄理。 七一见地所作一切成就他人故,额善开展。 七二语言一切能作降伏故,额开阔宽大。 七三殊胜愿完全圆满故,头顶周圆。 七四於欢喜境背舍能作性,头发净黑。 七五见修所断事修中能断怠慢睡息故,头发细密。 七六於导师指教慧心爱乐完全了知故,头发柔软。 七七心於贪欲等不致扰乱故,头发不蓬散。 七八常行言词不鲁莽故,头发不结乱。 七九菩提分花散布故,头发妙香。 八十一切种智妙严成就故,手足八结纹相,吉祥卍字旋转庄严。如是等等是也,此第三身指教矣。 〔附注一〕「妙相三十二、八十随行好」之旁注标号,系校者所附加。 〔附注二〕 卅五好之原文为「我慢贡高放逸克服故,身无凹凸。」(本辑第一三九页末六行)经查,「我慢贡高放逸克服故」,不属於卅五好之上半句,而是卅六好之上半句。所缺卅五好之上半句,兹参照法尊法师译《现观庄严论略释》之相应条文,增补为「由未染着生死过故」。所缺卅六好之下半句,则据颂文补入为「动止中」。以上之增补,经由谙藏文之上座同学根据该《义疏》藏文本对勘而定。校者。 七十义之七十 幻化身第四,(与一切凡夫共同) 颂云: 三有各各中 种种利有情 清净平等身 变化流无尽 解云:释迦牟尼诸佛色身,於凡轮回中,尽其所有世界之间,一切有情等之欲乐义利平等能作之身,是为化身。此亦大贪随流之性,是故大觉世尊之幻化身永流不断。 此等诸身之自性者,依修行主宰之力势发生事业。由大觉之境性,於诸智观待乃至细分决择三身教示。於唯俗谛智者,是受用圆满之身。此幻化身显现生起之门者,是事义之所作也。为被调伏之士夫显现,依止事业。此主体之士夫,依此真实发生种种法身故。 颂云: 尽轮回生死 事业无止息 诸趣解脱业 设置四摄事 令知诸杂染 及知诸净证 有情如义至 六度彼岸事 资粮六佛道自加行一性空 见道一尽灭二戏论 修道初五假名无所缘 有漏二成熟有身命 及立菩萨道 无漏二遣除诸执实 得菩提严净 佛道十佛土等决定 无量有情义 敬侍佛功德 菩提分诸业 不坏失见谛 舍离诸颠倒 彼无根本理 清净及资粮 有为及无为 悉不知其异 安立大涅槃 法身之事业 说有二十七 解云:初资粮道之六法者: 一、「先於六道施教乃至最後引入人中」於贤善士夫及非贤善者,於现法错失无能安住之性相行为,及最极寂静之事业使能作矣。 二、然後摄以施等四摄实事之施设。 三、理解集业发生等智生,於不随顺品,及对治取舍所有之门乃至作证能作。 四、幻化之士了知幻化,彼随贪等行相自然真净,以此於众生义利,他方作事慈等性相,如其主要,於中安置施设,此是随行自分义利。 五、三轮清净,最极细微分别波罗蜜多六度练修,此是自他义利之性相。 六、佛道之道,指於十善业道等也。 加行道一法者,此於一切法之自性,即空性,纯熟修行之一也。 见道一法者,此後随行於布施波罗蜜中依止,乃至初地法界普皆行作观证之性相不二之法。(此下修道有九,初五,漏二,无漏二)。 修道初五之第一者,於此资粮完全圆满成就,承续第二地中种种戒等波罗蜜多之法,一切善巧研究了解系属之建立也。(以下四种合说)此下如其次第,依止般若波罗蜜多,乃至第六地中智,及所知之现量正真不失之性相,於一切法无所缘也。 修道之漏二者:一、此下者,第七地方便波罗蜜之力,於诸有情完全成熟能作也。二、此中力者,波罗蜜之力,即第八地中诸声闻等,及不共同之菩萨道也。此中性相者,一切法上错失皆断离也。 修道之无漏二法者,一、此後随行第九地愿波罗蜜多之能力,菩提能得。二、此下智波罗蜜多之力势第十地上,大觉佛刹种种清净施设严净。 佛道之十法者: 一、即於一士夫始初本身自性正真圆满菩提各各决定坚固,十方世界有情事义,及世界一切大觉之前亲近行为等功德显现设施。 二、此如何之次第,亦即此中(本论)分别殊胜之道,(大般若)道之自性菩提究竟引导功能作用之法相,菩提支分,及业果联续永不坏失。 三、一切正真正实,如是观见,如如而证。 四、及断弃一切颠倒。 五、并此颠倒之根株亦断弃之智慧。 六、及自己完全清净之性相之菩萨行相洁白一切无垢。 七、及离垢之行相净洁之因资粮。 八、空性自性不异┐ ├悉能了解於中显示。 九、有为无为不异┘ 十、即此佛地涅槃上施设之图样能作。 此是法身如何所作事业之行相二十七也。亦是诸有轮回中能作大用之四种势力也。从发心始,乃至最後作业之指示,次弟之教,特殊次第中之词义等等位次,亦内体映入之应作者。恐畏多言,摄义纪实,余不多赘。 法身品第八竟 此为乐广之有情利益设施,如是八品义门乃至广说种种行相。 释余略义 又为乐略义者说云。 一、摄为六义: 颂云: 相及彼加行 彼极彼位次 彼竟彼成熟 另摄为六义 解云:一、最初种种一切智性中,诸一切智性三者,现法导行作用显现依住是其性相。 二、即於此中使能自在所作故,为彼一切智性三种之修行者,入於加行中种种—切行相观证,现时圆满一切智性三种之加行能作也。 三、此於最极纯熟修行者,卓越完成行为故,顶上现证者,於一切智性三种炽然之住品是也。 四、于此所证之正真决定所作故,别别究竟行相,种种修行之事相宗要,正 确能作之边畔现证者,一切智性三者上之位次住品是也。 五、此与行上无有分别,正真一刹那现圆菩提者,於一切智性三者究竟住品之类是也。 六、此彼彼之果即法身能作及俱有者,一切智性三种之成熟故也。 此是佛母《大般若经》一切义理所摄,别说六种,其义亦与前说悉共同也。 二、摄为三义: 复次,更总摄者,为利乐一切有情故,施设三种行相。 颂云:摄境有三种 因四加行性 法身事业果 摄义又三相 解云:一、最初种种一切智性之自性者,是入境之因也。 二、此中如何详细加行者,是其次种种一切智现圆证等中,现证之四种加行是也。 三、如是加行及俱有之因,此因之果,如是尽皆归纳法身事业及俱有等果。 是《大般若》佛母经大义略摄之又三相也。如是如如所说之作述如是。 狮子贤大师所说显明义疏摘录附讲竟。 一九五六、丙申、四月初八日於五台山吉祥寺 附录一: 一切种智品 七十义之二 教言中明分位——二十僧 根钝及利等 信见至家家 一间中生般 行无行上流 三超顶解脱 色贪断见灭 法寂身现证 缘觉等二十 A 狮子贤《义疏》(详见本辑四〇页,不赘录。校者) B 《现观庄严论略释》 法尊法师释 诸钝根利根 信见至家家 一间中生般 行无行究竟 三超往有顶 坏色贪现法 寂灭及身证 麟喻共二十 此处别说三宝教授中之僧宝,谓如第二品所说道相智所摄大乘见道十六刹那中:安住八忍之圣位菩萨,名预流向,有钝根随信行,利根随法行之二。安住见道八智之圣位菩萨,由永尽见断三结,名但住预流果,此是论中隐说者。断欲惑三品之圣位菩萨,名曰家家,分天家家、人家家之二。为断欲地第六品修所断惑得解脱道,故精进修行之修道菩萨,钝根者名信解,利根者名见至,此二合一名一来向。已断欲地第六品修所断惑之圣位菩萨,名一来果,此亦是论中隐说者。已断欲地修惑第八品之圣位菩萨名曰一间。为断欲地九品修惑得解脱道、故精进修行之修道位菩萨,信解见至准前合一名不还向。其次中般,谓圣位菩萨於色界中有身而得断随一烦恼障之解脱道者。生般、有行般、无行般:谓生色界乃得彼解脱道者,及勤修功行而得,与不用功行而得者。於色究竟身而证断随一烦恼障之圣位菩萨,名往色究竟者。此分三超,即全超半超遍殁。若先往梵众天生,舍诸余处,次生色究竟而证彼解脱道者,名曰全超;若从梵众天殁,在下三净居天随受一生,次生色究竟天而证彼道者,名曰半超;若从梵众天乃至色究竟天渐次受生,後证彼道者,名曰徧殁。菩萨不求无色界生,故名为往有顶者,是说离色界贪之菩萨,此分二种:尽断惑业结生相续者,名现法涅槃;证得八解脱者,名曰身证。为欲尽断烦恼障故,精进修行之七地菩萨,名阿罗汉向,此是论中隐说者。十地菩萨名曰麟喻独觉。此上共为二十种僧。此依狮子贤论师意述,解脱军论师等义,兹不繁说。 附录二: 一切种智品 七十义之九 资粮正行(依狮子贤《义疏》) (详见本辑五二页第七行起至五八页第九行止,不赘录。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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