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学习: 内明: 净土宗 | 禅宗 | 密宗 | 成实宗 | 地论宗 | 法相宗 | 华严宗 | 律宗 | 南传 | 涅盘宗 | 毗昙宗 | 三论宗 | 摄论宗 | 天台宗 | 综论 | 其它 | 护持 |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上册 道前基础 讲说轨理 |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上册 道前基础 讲说轨理
「讲说轨理」: 乙二讲说的规矩: 讲说的规矩是分四部分解释: (一)思惟说法的利益。 (二)对师长及教法生起恭敬承事。(三)应以怎样的意乐及加行来说法。(四)分辨应说法或不应说法的对象。 丙一思惟说法的利益: 说法若能不耽着名、利、恭敬等世法,其利益便会非常巨大。《劝发增上意乐》说: 慈氏(弥勒)不求名利恭敬而施予法布施,是有二十种利益。是哪二十种呢?即是: (1) 成就正念(闻所成慧)、(2) 成就胜慧(修所成慧)、(3)成就觉慧(思所成慧)、(4) 成就坚固(正见坚固,不为邪见引转)、(5)成就智慧(「资粮道」与「加行道」的世间智慧)、(6) 随顺证达出世间慧(「见道」与「修道」的出世间智慧)、(7)贪欲微小、(8)嗔恚微小、(9) 愚痴微小、(10)魔众无机可乘(贪嗔痴三毒徵小,魔众不能侵损)、(11)得诸佛世尊珍爱护念如爱独子(续佛慧命,故得诸佛护持)、(12) 得非人众守护(得喜爱善法的人、非人众护持)、(13)得诸天助护成就威德(得大梵天、帝释等天众助护成就权威)、(14)怨敌无机可乘(不求利养,怨敌不能损恼)、(15)亲友坚贞不渝(得良师益友爱护,永不舍离)、(16)言教有力令人信服、(17)没有畏惧(在有识之士面前毫无畏怯)、(18)充满喜悦(由于不计较得失,心极喜悦)、(19)得智者称赞、(20)其法布施值得记念。 对于恩大经典所说的说法利益,应当至心建立信解(又作「胜解」即是不动摇的肯定)。 上文所说的第四种「成就坚固」利益,在新译的《集学论》(梵:Siksa-samuccaya)是译作「成就胜解」而一些旧译本则译为「成就勇进」。 丙二对师长及教法生起恭敬承事: 正如佛世尊当年宣说《薄伽梵母》(藏传佛教对《般若渡罗密多经》的称呼)的时候,亲自动手敷设法座等敬事行为。一切诸佛尚且尊敬正法,所以我们在说法时,必须对于正法及大师(释迦牟尼佛)生起大恭敬心,思念他的功德及大恩。 丙三应以怎样的意乐及加行来说法: 所谓「意乐」(思想心态)便是要长养《海慧请问经》 (梵: Sagara mati-pariprccha-sutra) 所说的五种想法,此即:视自己如医师、视法如药、视闻法者如病人、视如来如善士想、愿正法长久住世。应对听法众修习慈心,要断除惧怕别人优胜的妒嫉心、懈怠耽搁、厌倦屡屡不断解说、夸赞自己的功德、奚落他人的过失、悭吝说法、追求衣食等利养。应这样想:「为了令自己和他人成佛而说法的功德,便是我的安乐顺缘。」 所谓「加行」(行为举止)便是首先洁身沐浴,穿着干净的衣服,坐于清洁舒适处的法座上。《海慧请问经》说若能诵持「伏魔真言」则方圆百由旬之内的魔罗及魔众诸天便不会来临,即使来临也不能制造障碍,所以必须念诵这种真言。然后,便要和颜悦色,引用教证、譬喻、正理,分析内义。(《海慧请问经》的伏魔真言如下:爹雅他,沙昧沙玛瓦的,沙昧打沙呵,翁古惹,曼古惹.玛惹枳德噶若打.格乌日.得坐哇底,哦罗雅尼.毗松打哈尼,玛来玛拉瓦那巴,库库惹,卡卡札色.札萨那,阿母卡衣.巴让母卡,阿母卡.沙昧打瓦尼,沙尔瓦札哈别札那内﹒尼枳赫打﹒沙尔瓦巴惹,巴尔瓦的那,毗母噶打.玛惹巴沙.他毗打.邦打母打惹,阿鲁噶兑打,沙尔瓦马日,布咱日打巴述德哈,毗噶钦杜.沙尔瓦玛尔卡尔玛尼。此外亦可念诵以《般若心经击掌驱魔法》「由旬」梵:yojana。又作「踰缮那」。意译合、和合、应、限量、一程、驿等。又作踰阇那、踰缮那、瑜膳那、俞旬、由延。为印度计算里程之单位。盖梵语yojana乃「附轭」之义,由语根yuj而来的名词:即指公牛挂轭行走一日之旅程。《大唐西域记》说一由旬是指帝王一日行军的路程。若配合我国的里数则有多种说法《大唐西域记》说旧传的一由旬是等于四十里,印度的国俗则为三十里,佛教则为十六里;《慧苑音义》则说约为十六或十七余里。义净三藏的《有部百一羯磨》之夹注所载,印度的国俗届三十二里,佛教为十二里。近代学者有基于印度之一肘,梵:hasta为半码或少于半码来换算起英里。一说旧传的由旬是等于十九点五公里,印度国俗则为十四点六公里,佛教则为七点三公里。另一说则认为旧传一由旬为二十二点八公里,印度国俗为十七公里,佛教为八点五公里)《妙法白莲经》说: 博学智者应该时常远离妒嫉,以和雅悦耳的声音开示各种法义。还要断除懒惰懈怠,孜孜不倦讲说正法。博学智者应远离一切厌恶心,对徒众修习慈心的能力,日夜勤修殊胜正法。博学智者应以千万(俱胝)种譬喻,令听众爱乐听闻正法,一点也不会追逐世间的利益,对饮食的粗细,寝具,法衣,甚至疗病药物等事情毫不着意。博学智者对于听众一无所求,时常怀着“愿自他一切有情得成佛果”与及“说法是为了利益世间,这就是我的安乐顺缘”的想法。 丙四分辨应说法或不应说法的对象: 功德光论师(梵:Gunaprabha)的《律经》(梵:Vinaya sutra。有作《戒律论》)说: 不请不说。 意思就是未受启请便不应宣说。即使受人启请仍须观察对方是否属于适合接受教法的法器,若知道其人是法器,那即使未受劝请亦可为他说法。正如《三摩地王经》所说: 如果有人劝请你们说法,首先应这样说:“在下孤陋寡闻,阁下则为饱学智者。我怎能班门弄斧,向你这样的大德说法?”又不应随便说法,应观察听者是否合宜法器,然后才可以说法。假如知道听者是合宜法器,即使不请亦应说法。 《律经》亦说: 在站立时不要为坐着的人说法,坐时不要为躺卧的人说法,坐于低坐时不可为坐于高座的人说法。座位的好坏也是以同样的方法处理(即是坐在普通座位时,不应向坐在庄严座位的人说法)。随后行时不应向走在前方的人说法,走在路旁时不应对走在道中央的人说法。不应为以布衣蒙头,卷起上衣,抄起下裳,把法衣摺叠于肩上,双手交抱于胸前,双手抱肩,双手抱颈的人说法。不应为束髻、戴帽、戴冠,又或以布缠头的人说法。不应为乘象、骑马、坐轿、乘车、着鞋履的人说法。不应对手执棒杖、雨伞,枪、剑等武器,或身着盔甲的人说法。 若与上述这些情况相反的,这样便可以说法,还有一点,就是这些教诫是对向没有患病的人而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