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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边疆省份。省内25个兄弟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就佛教来说,世界三大语系佛教,即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和巴利语系佛教在云南均有分布和弘传,故称云南为“佛之齐鲁”。 巴利语系佛教即南传上座部佛教,过去被称为“小乘”佛教。云南省傣族等少数民族所信仰的佛教,属巴利语系,它和北传的“小乘”佛教在教义学说上都有不同的发展而各具特色。傣族100余万人口,布朗族有6万人口,崩龙族有1.3万人口,全民信仰上座部佛教;阿昌族有2万人口,佤族有30万人口,部份信仰上座部佛教。他们居住在云南边陲,由德宏州到西双版纳州,西北——东南走向的这块狭长地区,面积约有5万多平方公里,略小于斯里兰卡,与老挝、缅甸、泰国相毗连。我国的傣族,老挝的老族,缅甸的掸族同属一个族系,他们的语言可相通,佛教作为他们的信仰,有着深密的历史联系。 一、云南上座部佛教史略 关于我国云南上座部佛教传入的确切时期很难考定,根据西双版纳的传说,佛陀在世时曾巡游世界,也曾到过西双版纳和德宏一带。据文献记载,佛教在傣族地区的初传,约在公元三世纪左右。在公元前三世纪左右印度阿育王在位,佛教举行了第三次大集结。集结之后,派出了九个弘法团到各地布教。据《善见律》记载,据研究泰国历史的学者考证,古代确实存在一个以泰国北都清迈为中心的“润国”,其范围包括了萨尔温江和澜沧江河谷。怒江和澜沧江的下游就是萨尔温江和湄公河,至于摩河拉弃多长老在这一带弘法布教的具体情况,因史料缺乏难以考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国的云南傣族地区亦属摩诃拉弃多长老弘法布教的范围。 流传在西双版纳等地的傣语手抄本《佛教大事记》(音译为《列洛龙》)一书说,佛陀入灭后244年(公元前300 年),有九个僧团向四方布教,其中由梭那乌达腊天长老带领的第八弘法团有四个僧人,到全地孟、须那迦和郁多罗等地弘扬佛教,约到佛历(以佛灭为纪年)580年左右,佛教就在今天的缅甸、泰国的东北地区盛行起来。近代勐混总佛寺发现的《佛陀之教史话》记载:祖腊历(小历)前二十三年(公元615年),佛教从缅甸孟族地区传入西双版纳,并建立了第一所瓦巴姐佛寺,从而逐渐取代了祭祀祖先的神祀。 根据西双版纳所属勐遮、勐海两地方记载:祖腊历(小历)元年(公元633)前后,佛教由缅甸传入西双版纳,当时没有文字,佛经是口头弘传,建立有简易的佛堂,供奉着由缅甸请来的小型木雕佛像,有少数僧人,安居时定居于这些佛堂,平时四出宣教,后来建立具有规模的塔寺,百姓仍按传统习惯祭祀祖先。到祖腊历三百三十年(公元959年)至四百五十年(公元1079年)间,缅甸蒲甘王朝几次同泰国发生战争,波及到西双版纳一带,以至这一地区荒无人烟,佛教也随之衰微。后来战争平息,农商得到复苏,佛教又由泰国清迈(勐润)一带经缅甸的景栋而传入西双版纳,当时僧侣携带了“傣润文”佛经,随后启建塔寺,订立僧制,化导群众,一直流传至今。 本世纪三十年代来,勐海总佛寺翻修时,发现了藏在大殿左中柱顶端的一块刻有傣文的银片,其文是“……总佛寺于祖腊历十三年(公元651年)破土动工,三十三年(公元671 年)落成开光典礼,是闷于丙君主为首的全勐百姓布施兴建,为了护持佛法,祈求功德圆满。”据学者考证,祖腊历初期,西双版纳尚无傣文,显然银片不是初建的原始记载,而是后来某个时期翻修或重建时根据人们的口传而记录藏进去的。在勐海土司府传下来的《地方大事记》里,也有勐海总佛寺于祖腊历三十三年完工,举行隆重开光法会等同样的记载,并说,还特别到景洪敬请宣慰府总佛寺大僧正长老来主持开光法会。这就表明史实的可靠性。《地方大事记》还说:同年勐海城子佛寺也在达谢海建成。后来祖腊历七十五年(公元713年)达谢海寺搬迁到靠近城边的新寺;由于两寺靠近,僧人和信徒常常发生争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于祖腊历一百三十三年(公元771年)议定,把新寺合并到总佛寺进行护建,后来在蒲甘王的掠夺战争中被毁。至祖腊历三百七十五年(公元1013年)全勐民众齐心合力,在原址上建起砖木结构的佛寺,计有布萨堂一处,藏经亭两所,僧舍两院,比原先的规模又扩大了范围。随后还修了两座佛塔。 从以上资料说明,佛教是一千多年前就已经传入了西双版纳等地,后来发展变化,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祖腊历初期至六百年间(公元六世纪至十二世纪)为早期,佛教经缅甸传入,中间有一百多年因战争灾难而佛教衰亡。二是祖腊历到近代(公元十二世纪至鸦片战争)为第二阶段,这个时期,由缅甸传入的佛教系统让位给泰国传的佛教。公元1296年,在今天泰国东北部以清迈、景海为中心古代勐润一带的孟莱王,政治势力渐渐强盛,佛教兴旺,用傣润文翻译和注释了大批巴利语佛经,并订立了适合当时需要的制度,形成了“润派佛教”。后来泰、掸语文化迅速发展传播,“润派佛教”不仅传到老挝,而且反馈传到缅甸掸邦。孟莱王的母亲是西双版纳第四代召片领(即宣慰使)陶陇建仔的女儿,润派佛教就自然的传入西双版纳各地,取代了缅甸传入的佛教而弘传至今。三是近现代时期,自从缅甸获得独立和统一后,缅文作为国家统一文字,奉上座部佛教为国教,因此,它对地域相连的我国德宏州一带影响很大,德宏州及临沧部份地区缅甸多列派佛教兴起,至解放前夕,曾有取代这一地区原经缅甸掸邦传入的泰国润派佛教之势。 二、云南上座部佛教的教派 印度佛教在佛陀示寂一百年时,分裂为上座部与大众部两大派别,在上座部系统中最有势力并基本代表本部观点的是“说一切有部”。带有早期佛教的特点。云南的巴利语系佛教属上座部佛教中的有部,与内地汉语系有部在教义上有不同的发展而各具特色。上座部佛教其制度上基本一致,只有在持戒的宽严,或颂经的高低快慢等分成了派别,也有另立门户而成派。所有的派别都是在传入我国云南以前形成的。在历史上,巴利语系南传佛教曾经有过山林派和田园派,但在传入我国云南以前已消失了。不过,多列、左抵两个教派中还保留了一点山林派的痕迹,再则从佛典故事或传说中,可知历史上有过山林派和田园派。今天,在我国云南上座部佛教里,存在有“润”、“摆庄”、“多列”、“左抵”四个教派。四派中又细分为八个支派。在“润派”内分为“摆罢”、“摆孙”两个支派,“多列”派又分为“达拱旦”、“苏特曼”、“瑞竟”、“缅座”四个支派。现分述如下: 润派:前面已经提到,以清迈为中心的泰国北部地区,历史上称为“润国”,所以,这里的佛教称为“润派”。同属于“润派”的“莲花塘寺派”和“花园寺派”后来对戒律的解释发生了分歧,莲花塘派主张严守阿兰若戒条,花园派则认为可以对戒律进行适当的改革,并主张尽可能多地参加信众的佛事活动,这样便分成了两派,各派单独建立自己的寺庙和布萨堂(戒堂),分别进行羯磨。“莲华寺派”傣语简称为“摆罢”。意为“荒山佛寺”。“花园寺派”傣语简称为“摆孙”,意为“村寨佛寺”。润国两派僧团的分裂,也直接影响到西双版纳,使西双版纳的“润派”也分裂为“摆罢”和“摆孙”两派。 润派佛教传到德宏、临沧等地比西双版纳稍晚,大约公元1473年先在临沧,耿马地区传布,后来在德宏地区传开,润派传入临沧后增加了一条特殊的规矩,和尚晋升佛爷时须进山林躲藏由村民四处寻找,找到后再用轿(轿很简陋,以树枝做成,饰以鲜花)抬回,再正式举行晋升仪式,要晋升的和尚大概想籍以说明僧人的初衷未改,自己的本意是保持当初林居的传统,愿意在山林修持,是应村民之请才到村寨驻锡弘法。 润派中的“摆罢”(有称“摆坝”)最初还保持了一些原始佛教的特点,僧人栖身于草棚之中,鹿皮为垫,树皮为被,石块为枕,日中一食,仅以苦修为事,不与世人交往。此派传云南后,僧人渐少。“摆孙”这个派系据说是从“摆罢”中分出来的。这一派以高僧巴拉玛艾孙为首。据说巴拉玛艾孙出家后,感到“摆罢”的戒律过严,信徒难以做。因此便废除了一部份戒律,他主张僧侣不必强调戒荤腥,不必在山野修行,既施舍他人,也可以吃他人的施舍之物。同时主张成群出家。自那以后便在村寨大修佛寺。这个派系因是以巴拉玛艾孙为首,故称“摆孙”。“摆孙”派因其戒律较为宽松,四众弟子颇多。德宏州及保山地区的傣族、崩龙族、阿昌族还有一派僧团,称为“摆庄”。“摆庄”意译为寺院,很久以前从缅甸佤城传入,经典、戒律、仪轨均属润派,其中僧人的习俗和“摆孙”派没有什么差别。 多列派:“多列”一词来自缅甸,其含义不详。相传此派创立人因违犯戒规,师父以钵盛水,钵底捅一针孔,令弟子将此钵挂于脖颈前行,水滴尽处方可居住。弟子行至山林时水才滴尽,便在山林建寺创建多列派。“多列”在发展过程中,又先后分裂为“达拱旦”、“苏特曼”、“瑞竟”、“缅座”等四支派。这四个支派的名字皆来源于缅语,其含义不详。“达拱旦”的僧人将所著袈裟一端折叠搭在左肩故名,于400多年前从缅甸传入德宏州的一些地区,后屡经变迁,现已同于“摆庄”,现在芒市有该派佛寺,信众多属崩龙族。“苏特曼”派在300 多年前自缅甸传入,寺庙及僧人不多,分布于德宏的瑞丽、陇川两县。“瑞竞”派在70年前,有缅甸的教徒二人到德宏州传教,有“摆庄”派的僧人改信此派,但临沧耿马县的“瑞竟”派早1546年就传入,现在孟定区还有10多个村寨有此派的势力。“缅座”派何时传入无从考察。 左底派:“左底派”意译为“诚心”。相传此派系从“多列派”分出来的,80年前由仰光传芒市。此派远离村寨,僧人遵守严格的戒律,无故不出寺门,更不准入民家。如果必须出寺门,须赤足而行。僧人不可在一寺久住,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便由大佛爷带领本寺僧人离开寺庙到各地游化,然后定居到另一寺中,此派信众不准吸烟、喝酒,更不准杀生,除用一只报晓的公鸡外,家中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因为戒律过严,僧侣和信众越来越少。 三、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寺院 由于上座部佛教在云南的分布地区不尽相同,所以各地寺院组织和僧团及其等级略有差异。在历史上云南上座部佛教为适合封建领主制的需要,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与领主行政体系相对应的佛教寺院系统,即官家佛寺管理全地区佛寺和僧侣的制度。西双版纳上座部佛寺古时分为四个等级,最高一级设于召片领所在地,称拉扎坦大总寺,它是统领全西双版纳的总佛寺,拉扎坦大总寺之下设十二个版纳拉扎坦总寺和三十六个勐总寺,再下一级就是由四所以上村寨佛寺所组成的布萨堂佛寺,即中心佛寺,最基层一级就是属于一个寨子的寨佛寺。此外,还有由拉扎坦大总寺直辖的召片领府的若干“内佛寺”,随着封建领主制度的废除,这种寺庙的管理体制随之被取消了。但新的适合社会主义制度的云南上座部佛教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汉语系、藏语系佛教寺院都有了相应的《共住公约》或《管理办法》,而上座部佛教寺院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云南省宗教行政部门和省佛教协会根据现行政策法律和上座部佛教的实际,参照传统管理办法,采用了佛教协会与总佛寺相结合,分级管理,以点带面的管理办法。州、县两级分别设立总佛寺,由州、县佛教协会管理,分(镇)或分片设立中心佛寺(戒堂佛寺),而这中心佛寺的设立注意到了教派的特点,方便信众,而村寨佛寺的教务工作由中心佛寺负责去领导和管理。这种从州到村寨都有与各级行政组织相对应的管理体制。 云南上座部佛教寺院的建筑,一般由大殿、僧舍和鼓房三个部份组成。中心佛寺以上的佛寺都设有布萨(戒)堂和藏经阁,部份较大的寺庙建有佛舍利塔。也有一些舍利塔是单独建在寺外的,但不单独属于某个佛寺,而是由几个佛寺共同管理。大殿的前面或山门两旁通常建有两个专为供奉“寺神”和“方位神”用的砖砌小龛,不论是群众的信仰或是某些佛教仪式的举行,都多多少少和原始宗教的神灵崇拜联系着,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渗有婆罗门教繁琐的礼神仪式在内。 大殿是主要的宗教活动场所,只供释迦牟尼佛像一尊。此外就是悬挂在佛像背后或殿内列柱间的佛传和本生故事的绘画,某些较大的寺院还在佛像须弥座两边摆设王子仪仗,作为装饰。另外,有些佛寺还有被称为“兽竿”的法器,整齐地插列在佛爷法座的四周的柱横木上。作何而用?有待考证。德宏、保山等地的寺院,在建筑上多为木结构的楼房。西双版纳、思矛和临沧大部分地区又多砖木结构的殿堂式平房。就一般现象而言,上座部佛教寺院还有这样的一些特点: 1、脱鞋的规矩。佛门被认为是清净圣洁之地,任何人进入佛殿之前必须脱掉鞋子,否则被认为是对佛陀的亵渎。 2、多数教派的僧侣并不忌荤腥,但是见杀不食,以示出家人慈悲为怀。僧侣只吃早上、中午两餐,过午不食。 3、以献香花代替烧香。信徒到寺院佛塔拜佛,往往手拿一束鲜花,毕恭毕敬地插到佛案的花瓶里。居家的佛龛前,也是供奉着鲜花,给人一种幽雅美观的感受,绝不像我们汉地丛林烟熏火燎的景象,既浪费钱财,也污染环境。 四、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僧团 云南上座部佛教的信仰影响到傣族的社会等方面,并起了直接的支配作用。男子一生中要经过一段出家的宗教生活,摆脱人生烦恼,实践佛教戒律,成为一个新生或受教化的人,才能有结婚建立家庭和从事劳动生产的权力和社会义务。男子若不出家为僧,就是“岩里。”也就是“生人”。“生人”不仅被人瞧不起,而姑娘是决不嫁给“生人”的。因此,每个男子到十岁左右,都要送到佛寺当一段时间的和尚,时间长短不一,然后还俗娶妻,从事生产劳动。我们在西双版纳考察期间,就碰上骑自行车背书包上中学的小和尚,还有带红领巾的小和尚,而每一个人生来便注定是佛教徒,名字由佛爷给取,无论结婚、丧葬、生病、盖房都要请僧人念经,每人从小就跟父母礼佛听经,参加佛事活动。云南上座部佛教各派,对男子入寺以后,依为僧时间长短和学业进程分为不同的等级。一般分为: 帕:即沙弥。这段时间主要是学习傣文,这是傣族每个男子一生中最重要的受教育时期。 都:即比丘(佛爷)。经过几年学习以后,掌握了一定的佛教知识,年满二十岁,便可以升为都。即佛爷。其中有大小之分,有大佛爷、二佛爷、小佛爷。大佛爷即成为一寺的住持,是不能还俗的。 祜巴:佛爷经过学习和钻研,掌握较多的佛典知识,便可以升为祜巴,即主僧。祜巴具有崇高的威望,可以成为一个地区的领袖。 此外,还有“阿雅县”即僧王等。不同的地区僧侣的等级差别略有不同。有把西双版纳分为七级,德宏州分为五级,但主要的是帕、都、祜巴三级。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女子也虔诚信佛,但极少有人入寺为尼。 僧侣要按等级披“帕楞”(黄袈裟)。帕的帕楞是一块长方形的黄布,叫“帕耶”;都这个等级的帕楞规格是由长方七个小块,横方九个小块拼缝而成的黄袈裟,叫“帕拉那”;祜巴级以上的僧侣则披长十一小块,宽九小块拼成的黄袈裟。 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僧侣都要守十戒,即:巴纳(禁杀生)、阿顶纳(禁偷盗)、阿朋(不通奸不玩弄女性)、茂萨(不说谎或不记前仇)、书拉(不酗酒)、唯嘎拉(过午不食)、咱污(不从高处)、咱打鲁(不积畜经济包括不经商赌博)、拉儿(不娱乐欢跃)、麻拉(禁戴花、不打扮)。此外。佛寺内还有六条有关规定: 1、寺内佛爷在无人接替自己管理佛寺时,均不许还俗,私自决定还俗或逃出佛寺者,要负责赔偿寺内所遗失的一切物资; 2、不满100户的村寨内的佛寺不许先升祜巴以上的高僧,否则有“罪”; 3、大佛爷不能歧视本寺的其他佛爷,也不许歧视外寺的佛爷; 4、佛爷违背巴唯律西哈(十五条教规教律)或违背佛教经典者有罪无理; 5、开门节与关门节时,村寺佛爷应集中于“景”(城子)的佛寺(中心佛寺)内松留松玛(忏悔、祝福); 6、僧侣玩弄女性者罚“盆闷、恩版”,意为腊条一万、银子一千; 云南上座部佛教宗教活动名目繁多,主要的有以下几项: 1、浴佛节:时间在傣历的六月份,大约是阳历的四月中旬。这一个节日是把佛陀诞生、成道、涅槃三个日期合在一起庆祝。同时,因为傣历以六月为首,也就把这一切日当成新年来庆贺,所以傣族称为“桑节”。因为要举行浴佛宗教仪式,人们把佛寺内的浴佛仪式扩大到群众之间的相互泼水祝福活动,所以人们形象地又把这一节日称为泼水节。 2、毫瓦萨:即雨安居,时间在傣历九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整整三个月。德宏、保山等地要提前一月左右。这期间每七天有一整天和二个晚上为持戒日,要举行一定的佛教仪式,老年人有住进佛寺持戒、听经、坐禅等行动,僧侣必须遵守传统佛制和各自受持的戒律;一般信众就不出门,不起房建屋,娱乐和婚恋活动一律停止。 3、赕坦:即献经节,一般在傣历的十一月,届时每户信徒可根据自己的心愿抄写一部经文(也可以出钱请人抄),送进佛寺,同时也制作袈裟和各种生活用品布施僧侣。 4、豪干节:时间在傣历二月份,以勐为单位全体比丘以勐级拉扎坦总佛寺大长老的率领下,集中在某一佛寺周围的空地上,各自搭一小茅棚居住,每日早、晚集体上殿礼佛,中午集体进戒堂自恣,上午、初夜、午夜三次各自在小茅棚坐禅。而每日正午以前比丘们从布萨堂出来,集体列队,每左手持贝叶团扇右手持禅杖,赤脚露右肩,胸前挂钵,结队到村边化缘乞食,信徒们集中在村边布施供养。这种完全模仿原始佛教僧伽的生活方式,时间为十天十夜。并为西双版纳及附近地区的上座部佛教中“润派”所特有。 五、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典籍 云南上座部佛教还保存了一部基本完备的巴利文三藏,这是我国的一份宝贵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这套巴利文三藏使用的是老傣文,这种文字最初是为满足抄写佛经的需要,由孟文、缅文演化而来。孟文、缅文最初来源于印度的婆罗米文字。老傣文依形体不同而分为“傣仂文”、“傣纳文”和“傣绷文”。“傣仂文”使用于西双版纳;“傣纳文”使用于德宏、临沧和思茅地区。“傣绷文”使用的地区很狭小。 巴利文三藏译为傣文的形式有三:一、音译。即用傣文字母拼写巴利原文,保持了上座部佛教三藏经典的原貌。二、意译。即由巴利语译为傣语,不懂巴利语的傣族皆能读懂,听懂。因为译文使用了傣语称为“我汉”的“白语文”,通俗浅显,有利于佛教的传布。三、半音半意。其中挟杂了大量的巴利语意译词语。傣文佛经以经、律、论的顺序排列,这是不同于上座部佛教其它国家和地区,可能是因为受到汉地佛教的影响。经典的内容和南传巴利语系大体相同,经藏共分为五部份,即《长阿含经》、《中阿含经》、《相应部经》、《增一阿含经》、《小部经》。律藏也分五部,即波罗夷品(比丘戒解说)、波逸提品(比丘尼戒解说)、大品(包括有关佛传,雨安居,医药,僧服等十章)、小品(包括羯磨、减净,生卧具,仪法,佛典集结等十二章)、附录(比丘戒、比丘尼戒解说及大、小品注释)。论藏共收七部作品,即《法集论》、《界论》、《人设施论》、《双论》、《发趣论》、《摄阿毗达义论》。藏外,属南传佛教藏外部的傣文则不全,只有《弥兰陀问经》、《岛史》、《大史》、《小史》和《清净道论》。另外还有大量的傣族、布朗族著述。除经典的注释外,还有天文、历算、医药、历史、诗歌、传说及佛经故事。而遗憾的是云南上座部佛教的这部巴利文三藏还都是手抄而没有铅印。 六、云南上座部佛教自养问题 云南上座部佛教与汉传佛教寺院的主要差异除了教义教规之外,就是没有形成寺院经济,汉传佛教寺院除了功德与山门票价收入之外,有自养业,僧侣既是修行者,也是劳动者,所谓“农禅并重”,这“农”已经扩大为生产经营,并非狭义地单指农业生产了。汉传佛教也贫富不一,自给自足是没有问题的了。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寺院,虽然形成了各级佛协组织与寺院相协调的管理格局,而自养业佛协也并没开展起来,寺院的经济还靠布施,甚至有些寺院还实行村寨“派饭”供养,虽然保持了原始佛教的风貌,但与社会的进步发展不太相协调。笔者在云南上座部佛教的一些寺院了解到,信仰佛教的各族人民,由于经济力量的悬殊,供养也存在着差异。经济力量薄的供养,有时不足一庙僧侣之饱,尚需再出募化或者归家而食。经济力强的布施,有时食后有余,虽能次日再食,但因气候关系,易腐坏而造成浪费。僧侣们希望有自养业,更希望能自行举炊。 原始佛教造成部派分裂的原因,归结为“十事”,其中即有“金银净”即接受银钱的布施。坚持“十事非法”的耶舍长老一派成为上座部,坚持实行“十事”的跋耆长老一派,成为大众部。云南上座部佛教中寺院均设有功德箱,僧侣也接受金钱的布施,这已经是属大众部佛教的改革之列了。佛教基本教义的“四圣谛”的道谛列有“八正道”,其中“正命”一条,即正确合理求生活命的方式,凡是从事合法的(包括合乎社会法律和佛教戒律)正当职业以维持生计,都是佛陀所准许的。实若以佛陀的思想去衡量“十事”,正是佛陀告知阿难的细微戒可舍的范围。云南上座部佛教的领袖、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云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刀述仁居士率先在他的家乡西双版纳的景洪县建立了种植培训和种苗基地,提倡上座部佛教寺院自行举炊,不完全依赖于托钵的生活。刀述仁会长还建立了“云南省佛教协会金轮公司”,拟开拓云南佛教的自养业,这是很有见解的创举。云南上座部佛教地区有丰富的物产和旅游资源,龙天保佑,愿佛法的“金轮”飞遍全云南。 四川省佛教协会第一期执事培训班组团云南上座部佛教地区参学访问,这是继1990 年上海佛教协会访问之后的第二个内地佛教团体。上座部佛教过去被称为小乘,汉、藏语系佛教被称为大乘。大、小乘在古印度一直有着宗派的争执,更甚者小乘人与大乘者不共饮一条河的水,其实这是种偏执。小乘佛教较为接近佛陀的原意,大乘佛教是“非佛说”,却是佛陀所示之本怀,小乘佛教的理论中,已经含有大乘佛教的思想,只有部派佛教,尤其是有部,把活泼圆融的佛教范围起来,使得佛教的发展受到局限,大乘佛教继部派佛教的发展,使佛陀的精神得到开放,大、小乘都是按照佛陀所指示的路程在前进。云南和四川毗邻,佛教史上两省有着密切的友好往来,我们热情地希望云南上座部佛教的法师、居士和朋友,宗教部门和佛协的领导同志们到四川来,共同研究如何发挥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使佛陀的精神在新时代的潮流中,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使我们中国的佛教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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