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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缘起”是华严宗的中心教义,也称“无尽缘起”、“性起缘起”。从被奉为华严初祖的杜顺开始,就以“法界缘起”概括其全部理论。“法界缘起”是对世界万有形成及其存在方式的说明,其核心内容是:一切事物或现象都是佛智慧本体(也称“佛,陛”、“自性清净心”、“一心”、“法界”等)的表现和作用,它们均处于相互依存、相互融摄,相互平等,无碍圆融的和谐统一之中。华严宗用以论证法界缘起的学说有“十玄门”、“六相圆融”和“四法界”等。 “四法界”之说形成较晚,在杜顺、智俨和法藏的著作中还未出现。它是由澄观首次提出,由宗密最后完善和定型。“四法界”是从本体(一心)和现象(万有)的关系方面立论,通过对事、理的分别界定,对事理关系的说明,最后达到对事事关系的认识。据《注华严法界观门》,“统唯一真法界,谓总该万有,即是一心,然心融万有,便成四种法界。”“一真法界”就是“一心”,是产生万有的本原,它叉能融人万有之中,成为一切现象的共同本质。作“心”的表现,有四种相状。即是四法界: 一、事法界。“界是分义,一一差别,有分齐故。”这个“事法界”即现象界,其特点是事物各有分位,具有无限差别。人们的认识总是从认识带有个性的具体事物开始,华严宗则认为,“事法界”不能成为观想(思考、认识)的对象。因为,“事法界”是作为“一心”的表现而存在,如果孤立地认识“事”,则属认识“情计之境”,是世俗的错误认识,而不是认识“智之境”,即佛教特有的正确认识。 =、理法界。“界是性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理法界是本体界。理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成为“无尽事法”的共同本质。“理”没有“形碍色相”,表明它不是物质的,而是精神的;“理”也没有“虚妄念虑”,表明它与任何世俗精神活动不同。实际上,这个“理”就是佛智、真如。对“理”的观想屑认识“智之境”,不属“情计之境”,因此是高一级的认识。对于华严宗的认识言,是认识真正的开始阶段。 三、理事无碍法界。“具性、分义,性分无碍故。”“无碍”指相互交融,“以理融事,事与理而融合也。”理遍在于事中,事无不全摄理,故称“理事无碍”。认识“事”不脱离“理”,“理”也不脱离“事”,是更高一级的认识。 四、事事无碍法界。“一切分齐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无尽故。”由于一切相互独立有差别的事物均含有相同的“理”,所以它们彼此之间也可以相互融通。这是佛的境界,也是最高级的认识。华严宗人不孤立地以“事”为认识对象,而是要在“理”的指示下开始认识过程,通过对理事关系的认识,最后达到对事与事关系的认识。世间一切事物或现象(“事”)作为“一心”的产物.处于相互交融无碍的状态,即是华严宗描述的世界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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