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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识”是根据认识主体的八种功能而划分出的八类识体(属于精神现象),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和阿赖耶识。“八识学说”是法相宗承袭印度瑜伽行派的理论,用以论证“唯识无境”的中心教理。所谓“唯识无境”,指世界万有均为内心(识)所变现,在心识之外没有独立的客观实在,整个世界是心的产物。 “八识”分为三类,叫“三能变”,即三类能够产生(变现)一切现象的识体。法相宗对三类识的性质、作用和功能有繁琐论证和说明,其代表作是《成唯识论述记》。 三能变识第一是“异熟”能变,指第八阿赖耶识,它是八识中最重要的。它的性质、作用和功能可以从其不同别名中反映出来。此识体含藏着产生世界一切现象或事物的种子,其性质有染有净。杂染种子为轮回三界的依据,无漏净种子为出世解脱的依据,所以此识又名“藏识”或“种子识”。它所含藏的种子永远不会消失,所以又被称为“无没识”。此识能按照前世所作的善恶等行为(业)引发出后世的相应报应,保证精神主体永恒相续,并且以不同形体和身份生存于特定环境之中,所以又叫“异熟识”(产生果报的识体)。这样,阿赖耶识既是物质和人自身的本源,又是人们生死轮回的精神主体和解脱的依据。在与其他识体的关系方面,阿赖耶识能生起其余七识,是后者存在与活动的根据。 第二为“思量”能变,指第七末那识。因为此识体总是不停顿地起思虑作用,故名。此识一方面以阿赖耶识为其存在和活动的依据。另一方面又与阿赖耶识共同作为其余六识发生的依据。它以阿赖耶识为“所缘”(认识对象),即攀缘阿赖耶识的“见分”(认识主体的一面)作为“自内我”(相当于灵魂)。在未成佛果之前,此识体具有把阿赖耶识思量为“我”的作用,但达到一定的修行阶位,此识体又具有思量“无我”的作用。因此,人的“我执”错误认识来源于末那识的作用,而人的错误认识(我执)转变为正确认识(无我),也就表现在末那识作用的转变上。 第三为“了境”能变,指前六识,它们均以第八和第七识为依据发生作用。就这六识的认识功能讲,是分别思量六境(色、声、香、味、触、法),大体相当于今天讲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和意识。 八识学说强调的是“无境有识”,只承认作为主观精神的“识”的实在,把“识”作为世界的本体。八识都有变现认识对象的功能,外在世界都是“识”的产物。因此,这里所说的“识”对外在世界(境)的认识,本质上是讲人的自我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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