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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佛教戒律的特点及其在佛教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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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佛教戒律的特点及其在佛教发展中的作用
  作者:孙亦平
  内容提要: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是要信徒防非止恶,修习善行,完善道德,觉悟人生。戒律作为佛教“三藏”之一,小乘“三学”之首,大乘“六度”之一,在佛教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弘法的基本点在于弘戒,只有使众多佛教徒严守戒律才能保持佛教旺盛的生命力。几千年的佛教传播史也表明,弘扬戒律既应保持佛教的庄严性,又应因地、因时而宜,以适应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社会和人生之需要。本文通过考察中国佛教戒律的特点与历史演变,分析了戒律在佛教发展中的作用,并对在现代社会中如何持戒及持戒的意义作了初步的探讨。
  相传,释迦牟尼在临终前曾反复强调“戒是正顺解脱之本”,谆谆教导弟子们要“持净戒”、“修善法”。佛教之所以能流传数千年而至今不绝,并在现代社会中仍有相当影响,与戒律的作用是分不开的。戒律作为佛教“三教”之一,小乘“三学”之首,大乘“六度”之一,在佛教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弘法的基点在于弘戒,只有使众多信徒严守戒律才能保持佛教旺盛的生命力。几千年的佛教传播史也表明,弘扬戒律既应保持佛教的庄严性,又应因地、因时而宜,以适应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社会和人生之需要。本文拟通过考察中国佛教戒律的特点与历史演变,来分析戒律在佛教发展中的作用,并对在现代社会中如何持戒及持戒的意义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防非止恶与修习善行
  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是要信徒防非止恶,修习善行,完善道德,觉悟人生。戒律的确立是与释迦牟尼创立佛教的动机以及佛教的基本教义联系在一起的。
  众所周知,佛教的创立虽然与当时的印度社会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其直接的动因却是释迦牟尼对人生问题的思考。释迦牟尼有感于现实人生的种种痛苦,而致力于追求永超苦海的解脱。他在菩提树下证悟的宇宙人生真谛就是用缘起说来分析生老病死等人生现象,说明人生无常,一切皆苦,并揭示人生痛苦的原因以及摆脱痛苦的途径、方法和境界,强调通过宗教实践获得人生解脱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释迦牟尼认为智慧在人的解脱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要人们凭藉智慧去追求一种大彻大悟的理想境界——涅槃。“慧解脱”实际上是实现一种主观认识的转变,是一种内在精神上的超越与解脱。由于古人往往以“心”代指主观精神,因此,“心”便被视为解脱的主体,佛教的解脱最终也就归结到了心的解脱。“若心不解脱,人非解脱相应。……若心解脱,人解脱相应。”[1]追求心的解脱构成了佛教注重人的内在精神升华和超越的重要特色。
  但是,要达到心的解脱并非易事,释迦牟尼认为当时印度社会上流行的享乐和苦行的两种过分极端的修行方式,都不足学,也不足行,只有“离此二边取中道”,采取不偏不倚的合乎中道的修行方法才是正路。为了使佛教徒的修行走上正路,他将持戒作为修持佛法的基础和获得解脱的重要保证,认为信仰佛教者首先得守持戒律,“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2]只有在持戒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去修习禅定,证得智慧。因此,在释迦牟尼成道后的最初阶段,虽僧众清净,没有专门的戒律规定,但释迦牟尼仍时时告诫僧众,要注意约束自己的言行,保持身口意三业的清净,只有如是,方能获得解脱。后来,随着信徒增多,僧团日大,释迦牟尼乃因种种因缘,制种种法规,以约束僧众,佛教的戒律也就逐渐形成了。
  释迦牟尼生前对戒律始终非常重视,不仅将其作为修行解脱的基础,而且视其为佛法生命力之所在。他常告诫信徒:“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缺。”在他将入涅槃时,他于娑罗双树林间为诸弟子略说法要,又谆谆教诲众比丘,“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3]要信徒以戒为师,在衣食住行和人伦关系等方面努力修持净戒,以保持佛法长住。而佛陀自己的完善人格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持戒严谨而体现出来的。
  遵照佛陀的教诲,印度佛教十分重视戒律的修持。小乘佛教注重修行者自身的解脱,倡导修习“三学”、“八正道”,其中就包括为善去恶的戒行。随着佛教的传播与发展,大乘佛教又进一步把追求自身解脱的“三学”扩大为具有社会内容的以自利利他为特点的“六度”,强调要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大乘六度中的前四度均属于戒学。可见,在印度佛教中,无论是小乘,还是大乘,都十分强调持戒的重要性,都把持戒作为修行的起点和基础,而这与戒律自身的特点也是分不开的。
  戒律可谓是佛教徒防非止恶以确保正行的法律。戒律在梵语中有三义:其一为尸罗(Sila),汉译为戒,乃是佛所制定,令佛弟子受持,以为防过止恶之用。尸罗又曰清凉,“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非,焚烧行人,事等如热,戒能防息,故名清凉。”[4]戒能防非止恶,使人心纯静如水,身心安适,故曰清凉;其二为毗尼(Vinaya),又译毗奈耶,汉译为律,具有调伏、灭、善治等意义,是佛对比丘、比丘尼所制定的禁戒,谓能制伏诸恶。“律者法也,从教为名,断割重轻、开遮、持犯,非法不定,故正翻之。”[5]在佛经中大多用毗奈耶称律,故律藏又称毗奈耶藏;其三为波罗提木叉(Pratimoksa),汉译为随顺解脱或正顺解脱,以戒律随顺有为无为二种解脱之果故名。《佛遗教经》中说:“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
  严格地讲,佛教的戒与律是有一定区别的。戒,指佛教为出家和在家的信徒制定的戒规,一般分为“止持戒”和“作持戒”两大类。止持戒为防非止恶的各种戒,例如“五戒”、“十戒”等;作持戒为奉行众善的戒,如“二十犍度”等。律与戒不同,律是指佛教专为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所制定的禁戒,在家信徒不得闻知。但在佛教中戒和律也往往连用,泛指佛教为出家和在家信徒制定的一切戒规。戒律是建立在因果报应理论基础上的,它具体地要求信徒在修行生活中,为了保证信仰的纯洁性和最终获得解脱,在某时、某地应该说什么,应该做什么,或不能说什么,不能做什么,这种不断地为善去恶、改邪归正的持戒过程,就是逐渐超脱生死轮回获得解脱的过程。戒律虽在梵语中具有三义,但从根本上说这三义是相通的,即都是要修习佛法者清净自心,为善去恶,像莲花那样出污泥而不染,绽开花朵,美丽芬芳。佛教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只有持戒,佛性才能见,解脱才能成。
  戒律集中体现了佛教为善去恶的道德要求,而其具体的内容则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的。随着佛教的演进,戒律的条款也逐渐增多,从五戒、八戒、十戒,直到二百五十戒、三百四十八戒等,它涉及到信徒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众多的戒律中,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是最基本的戒条,它是佛门四众(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起码应当做到的行为准则。戒律的具体条款虽多,但其根本精神则不出防非止恶,修习善行,要信徒确立正知正见。正知,就是要抛开世俗的邪妄愚昧,用佛教的纯真智慧来思考。正见,则是要不为世间的邪见所迷惑,确立佛教所说的正确见解。信徒在正知正见的指导下,于修行生活中“诸恶莫作,众善奉行”[6],在身、口、意三方面自律自控,就能逐渐消除惑业,摆脱无明与烦恼,最终从生死轮回的苦海中解脱出来。
  当戒律不仅是人们的行为规范,而且成为人们解脱痛苦的必要条件时,戒律就与信徒的未来有了密切的关系。建立在因果报应论基础上的戒律使信徒强烈地感受到,每个人每天都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每个人每天的思想和行为都在决定着自己未来的前途和命运,“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超越死亡,还是继续在生死中轮回,都要由每个人自己作出选择和决定,都是每个人的行为的必然结果,而戒律则是人们选择和决定的指示明灯。正如佛陀所说,“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稳功德之所住处。”[7]佛教通过因果报应论而把争取幸福生活的权力放到了每个人的手中,而持戒与否则成为人们能否获得解脱的重要标志,这无疑大大增强了佛教戒律对信徒的约束力与吸引力。
  戒律在佛教中有着至高的权威,它作为信徒宗教生活的行为规范,不仅关系到信徒个人的解脱,而且还关系到僧团的团结,乃至佛教的传播与发展。佛教僧团只有推行戒律,使每一位信徒自觉地学戒、受戒、持戒,自觉地用戒律来指导自己的言行,提高自己为善去恶的自觉性,才能使僧众如律如制地生活,从而保持僧团的清净、安定与团结。
  二、弘扬戒律与因时地而宜
  戒律在佛教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戒律的内容与形式决定着佛教的发展方向。因此,如何在不同的地区,根据时代发展的不同需要来弘传戒律,引导信徒依戒修行和生活,就成为千百年来佛教内部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这也是我们今天讨论佛教的发展必须正视的问题。
  佛教戒律创制于二千多年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佛教传播地区的扩大,原来根据印度古代僧人的生活而制定的戒律就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而佛教也正是在不断改革完善戒律使之更好地适应广大信徒修行生活的需要中而不断地发展。
  从佛教发展的历史来看,印度早期佛教的分裂和展开就与如何弘传戒律有着密切的关系。据有关记载,释迦牟尼去世的当年,大弟子摩诃迦叶就召集了五百名比丘在王舍城附近的七叶岩毕波罗窟集会,共同忆诵佛说,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一次结集”。在这次集会上,由“多闻第一”的阿难诵出了经藏,由“持律第一”的优婆离诵出了律藏。当时众弟子们就曾对戒律有过不同的看法,并引发了小小的争论。迦叶见众说纷纭,各执己见,便忠告众僧,“佛所未制,今不别制,佛所已制,不可少改。”从而定下了佛祖所制戒律不得随意更改的规矩。这表明,佛教从一开始就充分注意到了戒律在护持佛法中的重要作用,信徒们对具体戒律的理解虽略有小异,但释迦留下的戒律在当时还是基本适应信徒修行生活需要的。因此,“第一次结集”既确立了佛教的基本教义,也确立了戒律的主要内容。尽管如此,据说在会后阿难仍说:“佛将入灭时告我,大众若欲弃小小戒,可随意弃。”表达了可以随顺时代的需要而对某些小小戒略作改动的看法。在释迦牟尼逝世以后的一百年间,佛教教团仍比较统一,佛教教义与佛教徒的戒行生活也没有出现重大的分歧与差别。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条件、地理环境等的不同,一些僧侣开始对戒律采取了比较自由的态度,认为某些传统的戒律已经不再适用,需要根据变化了的时空而作出某些改革。据南传佛教《岛史》、《大史》等记载,古印度东部跋耆族比丘曾提出戒律改革的“十事”,即十条戒律新主张,以适应佛教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发展的需要。但这些新戒律却遭到了长老们的反对,以耶舍为首的诸长老比丘专门为此在毗舍城召集七百比丘举行结集,重新审定律藏,并宣布“十事”为不合戒律,是非法的,此即为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结集”。东部的大多数比丘并不接受这种裁定,他们依然坚持实行“十事”。据说他们曾另外召集了一次有万人参加的“大结集”。统一的佛教教团由此而分裂为上座部和大众部。此后,围绕着应遵守什么样的教义和戒律,佛教又进一步分化出十八部或二十部等不同的派别。佛教传播的范围也逐渐遍及全印并扩展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佛教传至中土以后,随着佛经的东流,戒律也随之而来。曹魏时便开始了戒律的传译和依律受戒。东晋以后,小乘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法藏部的《四分律》,大众部的《摩诃僧律》和化地部的《五分律》等四部广律先后传入中国。接着,有关律本的论著也陆续译出,重要的有《毗尼母论》、《摩德勒伽论》、《善见论》、《萨婆多论》和《明了论》等“律部五论”,与四部广律合称“四律五论”。南北朝时,又出现了专门讲习律学的律师。南朝有十诵律师,北朝则有四分律师,研究律学逐渐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但怎样遵守印度佛教戒律也成为中国佛教发展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如果一成不变地照搬照抄,全盘接受印度佛教的戒律,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不利于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如果完全背弃印度佛教戒律的基本原则和根本精神,自己重新创制,那也就不成其为佛教的戒律,也就谈不上维护佛教的纯洁性和推动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发展了。从历史上看,中国佛教对印度佛教的戒律采取了基本沿用、适当变通、有所革除的态度,并为之而在理论上作出了论证,在实践中作出了努力。史实表明,这样做是必要的,也是成功的。
  例如,从文化观念上看,印度佛教与中国佛教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印度佛教的一些戒律传到中国以后就面临着与中国传统观念和社会习俗的冲突,中国佛教若要继续沿用印度佛教的一些基本戒律,就必须对两种不同文化观念上的差异造成的矛盾冲突作出调和以消除国人对外来佛教文化的抵触心理。例如佛教的剃发袒服、出家修道等与儒家君臣父子的纲常名教和修齐治平的人生理想显然是对立的,也为当时的一些中国人所不能容受,并成为许多人反佛排佛的主要藉口。为此,东晋高僧释慧远曾作《沙门袒服论》和《沙门不敬王者论》等文,专门调和佛教的持戒修行与中国传统礼制的矛盾。他认为,从表面上看,出家人似乎不敬其亲,有违仁孝,实际上他们“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因为他们出家修道,不仅能使自己解脱,而且还有助于拯世济俗,一旦成就了佛道,还能使亲属乃至天下人皆由此获益,所以,从根本上说,僧人出家,仍然是忠孝两全的,只是在形式上与世俗礼仪有所不同罢了。经过中国僧人的论证,佛教的一些最基本的戒律也就为中国人所理解和容受了。
  再从伦理道德上看,印度和中国有着不同的伦理原则和道德标准,这种差异在佛教戒律上也有所反映。佛教戒律所体现的道德要求是在轮回报应论的基础上强调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认为只要按照佛教的要求,持戒修行,为善去恶,人人都平等地具有获得解脱的机会,这种戒律所包含的道德要求反映的是众生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伦关系,这与印度的社会和文化是联系在一起的。而印度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其戒律中所反映的人伦关系与中国社会现实就有了差异。中国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一个中央集权专制的封建国家,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建立的是以家族宗法制为特点的尊卑有序、上下有别的人伦关系。为了使佛教在中土立足并得以发展,译经家在译介佛教的戒律时,往往采用了增、删、选、节等不同的手法,对印度佛典中有关夫妻、父子、君臣之间平等关系的内容做了适当的调整,例如把夫妻互爱改译为“夫视妇”、“妻事夫”,并添加了“孝诸父母”等,尽量使之符合中土人士的伦理观念和道德需要,从而推动了佛教在中国的传播。
  另外,还可以从修行方式和生活习俗上看。在印度佛教中,僧尼主要以释迦牟尼制定的戒律为生活规范,三衣一钵、日中一食、树下一宿、雨季安居、云游乞食等在印度佛教中得到过比较严格的执行,但佛教传入中国后,这种不事生产的乞食制度与中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社会生活不相适应,因而从东晋道安首创僧尼轨范以来,中国佛教僧团就在遵奉佛教基本戒律的同时又逐步制定了若干既适应中国社会情况,又可以约束僧尼言行的僧制或清规,诸如不行乞食,安居寺中修行,僧人务农自养,僧团财产共有等戒条,都对中国佛教的顺利展开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佛教也因此而在中土牢固地扎下根来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唐代时,道宣等人大力弘扬四分律,并因此而兴起了以研习及传持戒律为主的律宗,使既保持印度佛教传统,又有中国自己特色的中国佛教的戒律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更趋成熟。随着禅宗的兴盛,特别是百丈怀海禅师制定《百丈清规》,突出忠孝等内容,以家族制为僧团的组织形式,倡农禅并举的“普请法”,“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成为中国僧众仿效的楷模,这种具有农家风格的与生产生活相结合的修行方式非常适合以农为本的中国人的生活习俗,因此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并在全国得到广泛流行。佛教之所以能发展成为中国老百姓信奉的第一大宗教,与此也有密切的关系。
  佛教是一种与特定的时代相联系、具有多种表现形态和丰富社会性内涵的文化现象。释迦牟尼当年就曾预言佛教会很快超越印度本土而在更广大的地区广泛流传,于是他对自己所制的戒律提出了“随方毗尼”说,即“虽我所制,于余方不为清净者,则不应用;虽非我所制,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8]表达了守持戒律应因时、因地制宜的看法。
  如今,综观全球,佛教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生活中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并发生着重要的影响。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佛教又有着不同的民族特色,这种民族特色往往通过奉持不同的戒律表现出来。例如,佛教从中国传入日本后,虽然在一段时间内以持守中国佛教的戒律为主,但由于地域文化的不同,日本佛教从根本上难以适应中国佛教的戒律,因此,传到日本的佛教就结合日本的生活文化习俗,在戒律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比较突出的如日本净土真宗的创始人亲鸾(1173—1262年),他倡导带妻修行,允许僧众食肉蓄发,在修行方面则强调内心的坚定信仰而不太注重具体形式。这种对戒律的宽松和修行方式的简单,很快得到信徒们的拥护。明治维新以后,在日本佛教中,僧侣带妻修行的风气逐渐流行开来,使日本佛教在戒律生活方面具有了自己的特殊性。如今日本佛教更演变为居家佛教,僧侣可以享受一般政府公职人员的待遇,其职业可以子孙世袭。今天活跃于欧美的佛教则为了适应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也对有关戒律作出了某些调整,形成了一些不同于亚洲佛教的新特色。而流传于东南亚一带的佛教,由于历史和地理等多方面的原因,至今却仍然恪守着上座部佛教的一些戒律,一些教派还坚持一日一食,终身独处,以苦行为荣等传统。事实表明,在戒律的根本精神指导下,凡是能因时因地持守戒律的教团,其流传的时间就比较长,社会影响也比较大。正因为不同地区的佛教能够结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并与当地的文化习俗相结合而形成不同的戒律,所以佛教才能为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们所普遍接受,并发展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世界性宗教。
  三、如法如律与佛教发展
  纵观中国佛教发展的历史,入宋以后佛教渐趋衰微,与中国佛教没能严格如律而行相关,而中国佛教之所以能延续二千年而不没,又与其始终没有违背戒律的根本精神相联。可见,戒律对佛教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20世纪90年代的今天,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商品经济空前活跃,信息交流十分便利,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广泛交往与接触已成为普遍的世界性潮流,宗教文化的发展也呈现出力图与现代化同步的趋势,这一切都对传统佛教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工业化社会的飞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区域战争、核威胁、环境污染、生态平衡、失业饥荒、精神空虚、道德沦丧等社会问题也相继出现,这一切又使现代佛教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
  如何接受挑战?又怎样抓住发展机遇?遵循佛祖的遗训,如法如律地践行,是使佛教有利于社会人生的重要保证,也是促使佛教在当今社会中与社会主义事业相协调的重要途径。据佛经上说,释迦牟尼即将入灭时,弟子阿难曾问:世尊灭后,诸弟子等应以何为师?世尊答曰:“汝勿见我入般涅槃,便谓正法于此永绝。何以故?我昔为诸比丘制戒波罗提木叉及余所说种种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师。如我在世,无有异也。”[9]释迦牟尼强调佛门弟子应以法为师,以戒律为师,将如法如律地修行作为觉悟之基,功德之本,这在今天仍有重要的意义。
  佛教的戒律虽然始创于二千多年前,但由于其根本精神是要人为善去恶,所以,它对人们今天的行住坐卧和日常行事仍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佛教戒律规定着僧众的生活面貌,也与佛教未来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佛教的今天和明天,许多佛教徒都自觉地大力弘传戒律,强调严持戒律对佛教发展的重要意义。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以戒为师,才会出现如法如律的僧团,有了戒相森严的僧团,佛教才能得以广传和久住。因此,在当代佛教的发展中,以戒为师仍具有积极的作用。只是戒律的具体内容应该顺应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使其更加契合现代社会人生的需要。
  如何使佛法在当代社会中更加有益于社会人生,这也成为佛教在今天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任何一种宗教的发展都离不开信徒的虔诚信仰和弘法传教活动。脱离社会现实和人生实际的宗教是得不到大众信奉的。今天,许多高僧大德根据现代社会人生的需要,越来越强调佛法应当与改善现实社会、为人们创造公正、平等和美好的生活相联系,以“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中国大陆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在倡导人间佛教时就明确指出:“我们提倡人间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10]而要使佛教在现代社会真正发挥积极作用,又有赖于每一个佛教徒通过以戒为师、持戒谨严来树立佛教的庄严形象,在利益群生的过程中大力弘法传教。因此,中国佛教协会在1984年专门颁布了《关于汉族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以纠正一些寺院滥传戒法和戒律不严等问题,要求汉地寺院如法如律,严格遵守佛教戒律来剃度传戒。当然,这里所说的戒律也有一个随顺时代发展、适应时代需要的问题。
  由于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已有了很大的不同,现代人的精神需要也与古代人有了很大的差异,因此,如何既保持佛教戒律的庄严性,又使戒律为广大信徒所接受和奉行,就是十分值得研究并努力加以解决的问题了。在这方面,有几个问题似应特别地加以注意。
  首先,当代佛教应当继承传统,强调持戒对信徒身心修养的必要性,强调戒定慧三学是相互联系而存在的,“世尊立教法有三焉:一者戒律也;二者禅定也;三者智慧也。斯三者,至道之由户,泥洹之关要也。戒者,断三恶之干将也;禅者,绝分散之利器也;慧者,齐药病之妙医也。”[11]“佛说戒、定、慧。戒、定、慧有三,而戒行其先也。戒之一字,诚未易言。戒生定,定生慧。慧复生戒,非慧离戒;慧出于戒,非慧灭戒。然则定、慧者成佛之因,戒者又定、慧之因。”[12]戒是佛法之总门,定慧二学之基础。“戒为无上菩提之本”[13]。即使是强调自心是佛、将自我的解脱融于当下平常心之中的禅宗,看似不倡修戒行,实际上它的“运水搬柴无非妙道”,在“饥来吃饭,困来即眠”这种“随缘任运”的自然生活中努力寻求人与生活之本然——清净的自心时,仍然未离持戒,其修行仍是以戒律的根本精神——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指导的。因此,现代僧侣如果轻视戒律或舍戒而专修定慧,无疑是舍本而逐末。
  其次,培养信徒以坚忍的精神持戒。由于佛教戒律条款繁多,在中国盛传的《四分律》就有比丘戒二百五十条,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戒律的受持,极为琐细。没有坚定的信仰和坚忍的精神是难以做到的。对于每一个佛法的修行者来说,要了悟佛法大义,觉悟人生,这是一件十分不易的事。当年释迦牟尼就是经过了长期的艰苦的探索才觉悟成佛的。现代人凡事讲求速度,要快节奏,但一旦下决心持戒修行,就必须要有耐心,要懂得“顿悟成佛”也是建立在对佛法有真正领悟的基础上的,只有克服持戒中的畏难情绪,持之以恒,精进不懈,才有可能提升道德,觉悟人生。
  最后,现代的僧团对戒律的阐释既应符合佛法的根本大义,又应具有现代的内容,要使僧众觉得持戒修行不仅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有助于完善自己的人格,而且有助于社会的进步,能契合现代人的需要。也只有这样,佛教才能在现代社会得到更好的发展。正如西方学者宾克莱所说:“如果宗教要对现代人有任何价值,它必须适合他们的生活环境的需要。”[14]而传统佛教的基本戒律,例如五戒,其具体内容与社会公德也是相一致的,都是促使信徒积极向善,这就为传统与现代的转换找到了一个契合点。促使信徒通过戒律去恶为善,发掘自己的善良的本性,净化自己的身心,完善自己的人格,并进而推及亲友,影响他人,以个体为善推动社会的为善,应成为今天佛教僧团对戒律阐释的要点。同时,佛教界也应根据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和因时地制宜的原则,随顺时代而革除那些陈旧过时的或影响僧尼身心健康的具体戒条,以利于当代佛教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为了信徒的身心健康,中国佛教协会在1983年召开理事扩大会议,决定废除汉族僧人以烧戒疤来表达内心虔诚信仰的习俗,受到了佛教徒的普遍欢迎,对当代佛教的发展起了良好的积极作用。
  总之,戒律是一切佛法的基础,持戒对信徒的修行和对佛教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正如《善见律》中所说的:“毗尼藏者,是佛法寿。毗尼藏住,佛法亦住。”[15]在当前,信徒只有精勤持戒,才能更好地护持佛法,弘扬佛法,并真正地促进佛教与社会主义事业相协调。这不仅是佛教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新时代的呼唤。
  注释:
  [1]《舍利弗阿毗昙论》卷第二十七。《大正藏》第28卷,第698页。
  [2]《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
  [3][7]《佛遗教经》,见《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四卷,第一册。
  [4]《大乘义章》卷一。
  [5]《四分戒疏》。
  [6]《法句经》卷下,《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四卷,第一册。
  [8]《五分律》。
  [9]《大般涅槃经》。
  [10]《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
  [11]道安《比丘大戒序》。
  [12]李贽《戒众僧》。
  [13]《华严经》。
  [14]《理想与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8页。
  [15]《大正藏》第24卷,第674~6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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