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穆论语新解(上篇):为政篇第二之一 |
 
(一)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为政以德:德,得也。行道而有得于心,其所得,若其所固有,故谓之德胜。为政者当以己之德性为本,所谓以人治人。 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北辰,即北极星,古人谓是天之中心。所,犹位。拱音共,众星拱之,围绕北极而旋转运行。为政治领袖者,能以己之道德作领导,则其下尊奉信仰,如众星之围绕归向于北辰而随之旋转。 孔门论学,最重人道。政治,人道中之大者。人以有群而相生相养相安,故《论语》编者以为政次学而篇。孔门论政主德化,因政治亦人事之一端,人事一本于人心。德者,心之最真实,最可凭,而又不可俺。故虽蕴于一心,而实为一切人事之枢机。为政亦非例外。此亦孔门论学通义,迄今当犹然。 本章旧注,多以无为释德字。其实德育德性,即其人之品德。孔子谓作政治领袖,主要在其德性,在其一己之品德,为一切领导之主动。即如前道千乘之国章,亦即为政以德。唯德可以感召,可以推行,非无为。其下喻辞。北辰动在微处,其动不可见。居其所,犹云不出位,自做己事,非一无所为。《孟子》曰至诚动物,《大学》以修身为本,皆可与此章相发。 白话试译 先生说:“为政以己德为主,譬如天上的北辰,安居其所,众星围统归向着它而旋转。” (二)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诗三百:《诗经》三百零五篇,言三百,举其大数。 一言以蔽之:蔽,包盖义。诗三百,可举一语概括。 思无邪:《鲁颂·駉(jiōng)》篇辞。或曰,诗有美刺正变,所以劝善而惩恶。则作者三百篇之思,皆归无邪,又能使天下后世之凡有思者同归无邪。又一说,无邪,直义。三百篇之作者,无论其为孝子忠臣,怨男愁女,其言皆出于至情流溢,直写衷曲,毫无伪托虚假,此即所谓诗言志,乃三百篇所同。故孔子举此一言以包盖其大义。诗人性情,千古如照,故学于诗而可以兴观群怨。此说似较前说为得。駉诗本咏马,马岂有所谓邪正?诗曰:“以车祛祛,思无邪,思马斯徂。”祛祛,强健貌。徂,行义。谓马行直前。思马之思乃语辞,不作思维解。虽曰引诗多断章取义,然亦不当大违原义。故知后说为允。 今按:学者必务知要,斯能守约。本章孔子论诗,犹其论学论政,主要归于己心之德。孔门论学,主要在人心,归本于人之性情。学者当深参。 自话试译 先生说:“《诗经》三百首,可把其中一句话来包括尽,即是‘思无邪’。” (三)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道之以政:之,指下民字。道,引导领导义。以政事领导民众,仍是居上临下,法制禁令,其效不能深入人心。 齐之以刑:导之而不从,以刑罚齐一之,民知有畏而已,其心无所感化。 民免而无耻:免,求免于罚。耻,心耻有所不及。求苟免于刑罚,心无羞愧,非感而自化。 道之以德:德者,在上者自己之人格与心地,以此为领导,乃人与人心与心之相感相通,非居上临下之比。 齐之以礼:礼,制度品节。人人蹈行于制度品节中。此亦有齐一之效。然一于礼,不一于刑。礼之本在于双方之情意相通,由感召,不以畏惧。 有耻且格:格,至义。在上者以德化下,又能以礼齐之,在下者自知耻所不及,而与上同至其所。格又有正义,如今言格式,规格。在下者耻所不及,必求达在上者所定之标准。二义相通。 孔门政治理想,主德化,主礼治。此章深发其趣。盖人道相处,义属平等,理贵相通。其主要枢机,在己之一心。教育政治、其道一贯。事非异趋。此亦孔门通义,虽古今异时,此道无可违。 白话试译 先生说:“用政治来领导人。用刑法来整齐人,人求免子刑罚便算了,不感不服领导是可耻。若把德来领导人,把礼来整齐人,人人心中将感到违背领导是耻辱,自能正确地到达在上者所要领导他们到达的方向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