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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佛宫寺释迦塔辽代秘藏珍贵文物的发现、转移与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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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县佛宫寺释迦塔辽代秘藏珍贵文物的发现、转移与回归

  杨生淳(作者原任应县政协主席,时任应县政府副县长)

  2006年7月8日

  驰名中外的应县佛宫寺释迦塔(俗称应县木塔),建于辽清宁二年(公元1056年),纯木结构,建筑奇特,规模宏伟。是我国古代木结构建筑之瑰宝。为世界仅有。1961年3月,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适逢建塔九百五十周年,应县县委、县政府决定举行盛大的庆典活动,赖以依托木塔这一独特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振兴应县经济。

  应县木塔举世闻名,但是,木塔辽代秘藏珍贵文物的来龙去脉却鲜为人知。木塔建立九百余年来,由于地震、风雨剥蚀及兵燹等自然与人为灾害的影响,致使部分承重构件压损劈裂,易损构件残缺腐朽。“文革”浩劫之初,塔内塑像又遭红卫兵的破坏。从佛像一层腹内掏出的大批珍贵文物,已遭焚毁流失,荡然无存,难以计数。1966年的一天,一游客登塔游览,在三层佛坛座下捡起花式银盒一个,内装七宝与舍利佛牙,共35件,交给时任木塔管理员的刘德。后经考察是“文革”劫后余生之宝。那时,曾有人从四层主佛像胸部凹槽内取出,移藏在三层佛坛座下,没来得及取走。

  1974年木塔实施抢险加固工程。7月28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所和省、地、县的文物工作专业人员六人,在祁英涛同志的主持下,自上而下逐层检查木塔塑像的残破情况,研究保护措施。发现四层主像释迦牟尼佛像胸背部开洞。以木棍探察,觉得有物深藏于内。经设法提取,得到卷轴两件。一为刻经,一为绘画《神农采药图》。后继续进行清理,又发现一批卷轴文物和刻经、写经碎片。1974年9月,检查人员发现二层主佛像被人撬开,木塔维修工程领导组及时向县公安局报案。经公安局副局长刘耀武等同志现场侦破,从施工木匠中锁定了作案嫌疑人,通过审问,木匠王某供出了全部作案过程。公安局追回了全部被盗文物。计有银盒半个,水晶石一块,水晶葫芦一个,水晶珠一颗,沉香木十一块,香泥饼十七块,碎玛瑙一撮,黑木珠一颗,黄帛一块,舍利佛牙一颗,共计36件。交给应县文保所。1974年11月18日,县公安局和文保所工作人员登塔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在二层主佛像腹内取出佛经30卷,残卷两包,由文保所收藏。1977年9月10日,在国家文物局祁英涛、李竹君的建议下,在佛像补塑前,对一层释迦牟尼佛像脏内进行了一次清理。清理出佛经30卷,残卷12包,手抄本4包,交给文保所。

  这样,经过前后五次发现清理,共得佛经75卷,佛画4幅,七宝与舍利佛牙68件,残卷15包,手抄本4包。这是古人留给我们后代的极其珍贵的文化遗产,是无价之宝。

  1974年1月12日,省“文工会”孟繁兴和雁北文物站张畅耕持上级“文物调令”,把第一次发现的35件文物登记造册调走,交给省“文工会”。1978年7月3日,雁北行署文化局张畅耕、武必成,又持文件,将后四次发现的文物登记造册,盛箱调走。

  国家文物局对这批文物非常重视,拨出专款,责成山西省文物局和中国历史博物馆于1979年7月组成“应县木塔辽代文物整理组”,委托北京荣宝斋修复装裱恢复原貌。从1978年冬至1981年春,历时两年,使这批文物整旧如旧恢复了原貌。从而为这批文物今后长期妥善保存创造了条件。

  据1982年《文物》杂志第6期披露,修复后的应县木塔辽代文物共160件。其中有:(1)辽刻经47件;(2)写经、杂抄共30件;(3)刻书与杂刻8件;(4)绘画、版刻印刷佛像7件;(5)七珍与舍利佛牙68件。“佛教七珍,亦称七宝。金、银、琉璃、玻璃(水晶)、砗磲(贝类)、赤珠和玛瑙。故储七珍的佛塔亦称七宝塔”。佛牙、舍利俱指佛身后之遗骨。木塔二、四层主像中各出一枚。其根凹处镶嵌有舍利子。

  有关专家、学者论证,木塔辽代文物的发现,对于探讨辽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仅以雕版印刷而论,佛经在中国,先由手写传抄,后雕版刻印。以敦煌古籍证明,不应晚于唐代中叶,但保存至今的却如凤毛麟角。史载,辽代曾刊刻大藏与经史典籍,但未见传世。今木塔所发现的辽代刻经、刻书、杂刻及版刻印刷佛像等,已大大填补了我国印刷史的空白。其中《契丹藏》的发现,尤为国内外学者多年来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珍贵实物。此次《契丹藏》的发现,引起了宗教界和有关学者的极大关注和兴趣。至于在历史、文学、艺术、宗教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和贡献,均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

  根据刻经和写本题记,这批文物经统和迄天庆,绵延近一百二十年。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这些纸质优良、印刷精美的《契丹藏》的大部分刻书、刻经,是在燕京雕版印刷的。辽的燕京(或称南京)为辽五京之一,即今之北京。当时的燕京是北方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木塔辽文物的发现,为北京史的研究和木塔兴建史的探索都提供了重要的资料依据。

  1982年6月25日至30日,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了《山西应县木塔辽代文物展览》预展。中央和山西省、雁北地区、应县的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和专业人员应邀参展。当时的省文委主任徐志远、文物局长刘静山、副局长庞汉杰;雁北地委副书记郑浩、宣传部副部长陈大树、寒声,文化局长苏世清、文管站长张畅耕等省、地领导和我县县委宣传部长张伟、政府办公室主任杨生淳、文化局长刘俊达、文保所长谢巨广及专业人员刘乃卿、张永权均应邀赴京参展。我县一行六人,于6月23日到京。6月25日上午在中国历史博物馆展览大厅开展。只见一座仿造的释迦塔模型屹立在展厅中,巍峨壮观。修复后的辽代文物,陈列有序,琳琅满目。参展人员接踵而至,个个目不暇接,交口称誉。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著名书法家、诗人赵朴初先生题诗称颂。诗曰:塔开多宝现神通,木德参天未有终。

  辽藏千年哀灭尽,不期麟爪示金龙。

  题应县木塔并志辽藏残经

  赵朴初 一九八二年六月

  宗教所所长任继愈先生感慨地说:“件件是国宝啊!”

  在展出当天晚上,地区文管站长张畅耕提出,“木塔这批文物本应在当地保存,但因为情况复杂,种种原因,要留在大同保管。历史博物馆在修复这批文物中出了很大力,他们想留一点‘重复’件,不给点,人情过不去。明清文物修不修?要修没有款。”参展的省、地领导郑浩、苏世清、刘静山、庞汉杰等也都同意给历史博物馆留一部分并要搞一个交接签字仪式。因我县人员拒绝签字,他们遂确定由省文物局长刘静山代表签字。对此,我县参展的同志提出了坚决的反对意见。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我们是来参展的,无权签字馈赠木塔文物。地区文物站是代我县整修文物的,也不能把文物赠送给历史博物馆。按照国家文物就地保管的规定,修复后的全部辽代文物应全部归回应县文保所就地保存才对。但省、地领导对此置之不理。6月26日下午在驻地友谊宾馆五楼前,行署文化局长苏世清拿着张畅耕起草好的赠送文物文件给刘俊达、张伟二同志审阅。其内容大意是,在国家文物局主持下,山西文物部门同意将应县木塔蝴蝶装佛经等八件辽代文物留给历史博物馆,以充实馆藏文物。山西文物局长刘静山和历史博物馆均签了字。张伟同志阅后提出,应把“山西文物部门”改成山西省文物局。因为应县文物部门是不同意那样随便赠送的。紧接着我县参展的六位同志对此进行了及时的研究,责成刘俊达、谢巨广、刘乃卿三人到国家文物局上访,讨个说法。他们向国家文物局沈竹副局长反映了情况,表明了态度。刘俊达等同志向沈副局长说:“如果国家需要这批文物,请国家文物局下达调令,通过正式手续调走。要我们赠送,我们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所以不能签字。”沈竹副局长听后说:“现在,历史博物馆调文物很困难。原来说你们同意,还要表扬。如果不同意,我给打个电话,就说不要开会了。”他还说,“你们对工作负责的精神是对的。你们如果同意,我们给省文化局下个文件,抄送地区、县。至于其余部分归区还是县,要看保管的作用大小。我们不了解情况。你们要和省、地协商。按原则是就地保管。”

  6月28日上午,在历史博物馆一楼会议室开会,汇报应县木塔辽代文物整理修复情况。出席会议的有国家文物局沈竹副局长、国家文物局顾问、历史博物馆正副馆长和应县木塔辽代文物整理组成员、荣宝斋代表及赴京参展的山西省、雁北区、应县的全体人员。会议开始由历史博物馆专家、木塔辽代文物整理组组长史树青作了《山西省应县木塔文物整理工作汇报》,与会领导和有关人员就文物的发现、整理修复、历史价值、今后的保存等作了进一步研究,与会人员就如何发挥其作用等作了发言。其中荣宝斋的代表讲到:“我们感激山西的同志让我们接触这批文物。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把修复的具体过程讲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原是900件残品,现修复成160件。在此过程中,保险没有问题。如有问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再一点是把库修起来给雁北。”会上省文化局长刘静山又表达了留几件“重复件”的问题。国家文物局沈竹副局长在讲话中称赞了各方面的社会主义协作精神,并指出“今后的工作还是大量的。怎么样保管好这些文物,发挥它的作用,怎么研究好?希望继续合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向前跨进一大步。”

  1982年7月2日,我们一行六人结束了赴京参展回县。7月4日,唐钧副县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我就赴京参观我县木塔辽代文物预展和在此期间省地有关领导在我们不同意并拒绝签字的情况下,由省文化局长刘静山签字,把我县木塔修复后的8种42件(亦说64件)珍贵文物赠送历史博物馆的情况作了翔实的汇报。唐钧、赵郁文、李斯荣三位副县长对我们六人在京面对文物归属问题所表现的言行表示赞成和支持,并表示向地区要回我县的文物。紧接着县文化局又向县委、政府写了专题报告。

  1983年2月10日,省里给我县文物库建设拨专款18万元。1986年封冻前文物库建成。从此,我县完全具备了保存文物的条件。但被调走的文物依然有“家”难归。“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争取回归应县木塔辽代文物关系到我县人民的民生福祉,是我县各位领导和干部,特别是我们这一代知情人义不容辞的使命。我一直身体力行,为此呼吁。从我心灵中发出的呼唤,一直觉得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在1991年应县十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我写出了《关于清查回归应县木塔辽代文物的议案》,联名臧仓、张伟、周普善、张富娥等十位代表向大会提出,获得大会通过。会后县主要领导责成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分别派员与原雁北文物站长张畅耕等有关领导进行交涉,但其结果是泥牛入海无消息。

  1993年7月10日,省委在大同体育馆召开大同、雁北、朔州三市(区),县(团)级以上干部动员大会,宣布了国务院关于山西省撤销雁北地区,雁同合并,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雁北所属的应县、右玉、怀仁三县划归朔州市,其余七县归大同。由于辽代文物回归这一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我县干部群众所悬着的焦虑之心更加急切。

  1993年11月12日,县四套班子正开联席会议,上午11时许,原文化局长高翠英找县领导说,省、市文化部门来人,要回交木塔文物。大家喜出望外。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当即责成县委副书记徐清发同志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到文保所去接洽,商量交接事宜。但当下午两点到达文保所后,发现早已人去室空,弄得大家面面相觑,扫兴而归。

  1994年5月在朔州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本人又写出了《关于清查收归木塔辽代文物的提案》,向朔州市领导大声疾呼,以期引起朔州市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在我县的多次强烈要求和市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1995年11月20日至25日,省、市文物部门领导第二次来应县移交木塔文物。县委责成分管文卫的副县长王志刚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与其协商交接手续事宜。但在两个关键问题上(即请北京专家鉴定和交出文物库钥匙),省、市文物部门来人不同意我县意见,致使交接又泡了汤。

  由于这一问题已旷日持久,前景渺茫。又闻省文物部门某领导人,因倒卖走私文物而触法犯科,身陷囹圄,这就不能不引起我县干部群众对木塔文物安全问题的担心。担心这批稀世珍宝是否完整无缺,有无得而复失的危险?1996年7月22日,本人又致信新到任的县委书记杨富、副书记赵建平同志,向他们介绍了我县辽代文物的发现和被调走的情况及其重要价值。希望他们结合当时的机关整顿和实施新思路的宏伟目标,关心过问一下回归木塔文物这件事。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查清回收我县木塔全部文物,保全我县木塔宝藏,服务于兴县富民大业,造福千秋后代。

  直至1996年10月6日,在山西省文物局文物处长杨子荣、文物专家曾昭冬,朔州市文体委主任曹安吉、文物站长赵达、应县政府副县长王志刚、文化局长霍顺旺等领导的监督下,原雁北文物站长张畅耕、左雁,按照移交表上的编号,将木塔辽代文物逐件交还给应县文保所所长杜福。已退休的老文物工作者刘乃卿同志参加了交接的全过程,并参照文物调走时的登记表,帮助检点。这样,从1974年1月第一批文物被调走算起,历经二十二年的坎坷路程,释迦塔所发现并修复的160件辽代秘藏珍贵文物终于“完璧归赵”,回归到我县文保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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