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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襄公。用鑅子於次睢之社。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 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 幸。後及楚战于泓。伤股而死。(左传)。 宋襄公是春秋时代的诸侯,宋桓公的儿子,名叫兹父,继承了君位以後,以庶长兄目夷 (字子鱼)为司马上卿,辅佐政事,国势相当强盛。 襄公想要称霸诸侯,争取盟主地位,惟恐大国难以服从召集,就先约各小国在曹国南方 立盟。当时郑国国君鑅子,没有准时赶到盟场,宋襄公大怒,要杀鑅子,用作牺牲,来祭祀 次睢之社的妖神(在山东省临沂县东北,当时人称食人社) 司马上卿子鱼进谏说:「不可!古时祭祀,都有一定的礼节,牛丶马丶羊丶犬丶鸡丶豕 等六畜,不能互相代用,因为重视物命,小事不用大牲祭祀,何况敢用人来代替牲畜呢?祭 祀本是为人祈福的,人民就是神要保护的主人,杀人以祈人福,神怎会来享受呢?齐桓公主 盟四十年济弱扶倾,存亡继绝,年年以德施於天下。现在我君才一举盟,就要杀戮诸侯,以 媚次睢之社的妖神,这样作法,诸侯怎能心服?如此求霸,不是反而更加困难了吗?愿能赐 以善终为幸。」襄公心中急於想立威於诸侯,终不听子鱼的谏正,命令邾文公杀死鑅子,加 以烹煮,用以祭次睢之神。 後来宋襄公与楚国争霸,交战於泓水(今河南归德府柘碱县涣水支流)襄公身被数创, 右股中箭,射断膝筋而死。 第14期 公元1972年10月20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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