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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九、别破小乘——异计(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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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九、别破小乘——异计(注解)

 

  注解

  1 谓本论卷一云:

  且彼如何知得、非得异色、心等有实体用?

  卷二“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处,为破本萨婆多等。

  2 谓本论卷二云:

  有执随眠异心、心所,是不相应行蕴所摄。彼亦非理。名贪等故。如现贪等,非不相应。

  3 “师”字,《金藏》作“师”,余作“等”。

  4 谓本论卷二云:

  执别有余不相应行,准前理趣,皆应遮止。

  5 “理教”,下文作“教理”。

  6 谓《杂心论》卷十二,及《阿毗昙心论》卷六。

  7 《杂心论》只说为“不得圣法”。《心论》则说“未到正决定聚,远离圣士夫”。

  8 《俱舍论》卷四云:

  云何异生性?谓不获圣法。不获,即是“非得”异名。

  又云:

  经部所说,其义云何?谓曾未生圣法相续分位差别。名异生性。

  9 “不”字,《金藏》作“别”。

  10 “补特伽罗”,梵文为“pudgala”。

  11 如《对法》卷十云:

  又十无学法当知依止无学戒蕴、定蕴、慧蕴、解脱蕴、解脱智见蕴﹝即五分法身﹞说。何以故?无学正语、正业、正命,是无学戒蕴;无学正念、正定,是无学定蕴;无学正见、正思维、正精进,是无学慧蕴;无学正解脱,是无学解脱蕴;无学正智,是无学解脱智见蕴。

  《杂集论述记》卷二十三云:

  十无学法中,五分法身如常分别。唯慧蕴及智见蕴何异?义曰:慧蕴谓观于事智;智见蕴,谓观理慧﹝卷二十二云“此正见通缘理事故”﹞。此不见文。又释:慧蕴,谓缘如理解脱;智见,谓缘佛身一切无漏解脱法﹝卷二十二云“智见身缘解脱身中解脱法者是”﹞。

  12 “此”字下,《金藏》有“中”字。

  13 “成”字,《金藏》有,余无。

  14 “为”字,《金藏》无。

  15 如理《义演》云:

  第一、以教齐责难,第二、假宝不成难,第三、例宝唯现难,第四、无种得不生难。

  16 “教”字下,除《金藏》,余有“为”字。

  17 “玉”字,《金藏》有,余无。

  18 《略纂》卷三云:

  七宝中五情,二非情:谓轮宝、珠宝。此二,天帝所有,下应轮王。象宝即前非天胁中善住龙王五百子之中一子。马宝,亦是天帝龙马。女、臣、兵,三亦皆天帝之臣妾也。后之五宝,下生阎浮,以应轮帝。轮帝化息,还死归天。余二,俱从天中应下。轮宝,即腾空摧敌,千辐金成,众宝雕饰。象宝,七支櫡地,轮王乘之,腾空自在。马宝,朱鬘、髦尾,亦能腾空,王乘骏远。珠宝,能放光明,所求皆雨。女宝,柔软无骨、端严美丽、不生子息,生知后宫。主藏臣宝,敦信无二,能知伏藏。主兵臣宝经纬之才,止戈之用,动身奋怒四兵﹝象、马、车、步﹞云集,所向无前,御寇警卫。如《华严经》﹝卷七十五〈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之十六﹞具陈其事。余三轮王,虽皆轮应,银、铜、铁别,亦无余宝。

  19 “宝”字,《金藏》无。

  20 “诸”字,《金藏》误作“说”。

  21 “则”字,《金藏》作“即”。

  22 “之”字,《金藏》作“实”。

  23 “在”字,《金藏》有,余无。

  24 即总征。

  25 见《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三〈学支纳息〉第一之一。

  26 《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三〈学支纳息〉原文:

  问:此中何者是成就义?尊者世友作如是说:不断义,是成就义。问:若尔,具缚补特伽罗于一切法皆名不断,应皆成就!答:非皆成就,有未得故。复作是说:已得义,是成就义。问:若尔,无学已得学法,应成就彼!答:非成就彼。已舍彼故。复作是说:不弃舍义,是成就义。问:若尔,学位不弃舍无学法,应成就彼!答:非成就彼,未得彼故﹝以上三说属能起义﹞。复作是说:已得未舍义,是成就义﹝即已得不失义﹞。此言应理。若法已得而未舍时,必成就故。

  27 “二难”,谓难能起、难不失。

  28 “初、难能起”四字,《金藏》无。

  29 “下,能起因有三”六字,依《金藏》补入,《演秘》牒文、《义演》亦说有疏本有此六字。

  智周《演秘》云:

  外以三因明得能起,即下论中外救等是。

  30 “六”字,《金藏》无。

  31 “外具”,如轮王七宝。

  32 《金藏》作“应不更生”,余作“更不应生”。

  33 “易”字,《金藏》作“异”。

  34 道邑《义蕴》云:

  问:未生之法,可有更得之义,难令不生,此即无妨。已失之法如入见、地狱等身毕竟不生,今难此等亦令不生,便有相符之失;如何难他?答:论文略也。应言未得,及已失可更生之法,应永不生为宗,便无妨也。

  论文即专指可更生之已失法,不尔,便无容说“应永不生”。

  35 《金藏》作“能为”,余作“为能”。

  36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

  然得总有四种: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后,三、与彼法俱,四、非彼法前后及俱。

  37 “云”字,《金藏》无。

  38 《俱舍论》卷五云:

  生生等者,谓四随相:生生、住住、异异、灭灭。诸行有为,由四本相。本相有为,由四随相。岂不本相如所相法,一一应有四种随相,此复四种,展转无穷?无斯过失。四本四随。于八于一功能别故。何谓功能?谓法作用,或谓士用。四种本相,一一皆于八法有用。四种随相,一一皆于一法有用。其义云何?谓法生时,并其自体九法俱起:自体为一;相、随相八。本相中生,除其自性,生余八法。随相生生,于九法内唯生本生。谓如雌鸡,有生多子,有唯生一。生与生生,生八,生一,其力亦尔。本相中住,亦除自性,住于八法。随相住住,于九法中唯住本住。异及灭相,随应亦尔。是故生等,相复有相,随相唯四,无无穷失。

  39 如汝不善心起时,及汝无记心起时。

  40 如《俱舍论》卷四云:

  谓所执得,无体可知,如色声等﹝五识现取﹞,或贪、嗔等﹝他心智现取﹞。无用可知,如眼耳等﹝由有见门等用比知﹞。故无容有别物名得,执有别物,是为非理。若谓此得亦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是则无为应无有得!又所得法未得、已舍、界地转易及离染故,彼现无得,当云何生?若俱生得为生因者,生与生生,复何所作?又非情法,应定不生。又具缚者,下中上品烦恼现起,差别应无,得无别故。若由余因有差别者,即应由彼诸法得生,得复何用?故彼所言得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理不成立。

  41 谓彼自救“得”是不失因。

  42 “彼”,谓诸法。

  43 《顺正理论》卷十二云:

  由所许得,是已得法不失因故。又是知此﹝得﹞系属于彼﹝诸法﹞智﹝之﹞标帜故。除此,更有何别大用能过于此说此为无?

  44 “说”字,《金藏》作“论”。

  45 如本论卷一云:

  离现实法,理非有故。现在必有善等种故。

  46 谓不离有情法。

  47 谓离有情法。

  48 “有”字,《金藏》无。

  49 “应”字,《金藏》有,余无。

  50 “下”字,《金藏》无。

  51 “有二”至“非得”九字,《金藏》无。

  52 如本论卷二云:

  此中有义:亦变似根。《辩中边》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有义:唯能变似依处。他根于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五根现”者,说自他识各自变义。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余尸骸,犹见相续。

  53 “身”字,《金藏》误作“是”。

  54 “法”字,《金藏》作“就”。

  55 藏文“因”作“种子”。作者按:由此道理,当知“得”是假有。

  56 小乘说“获”与“成就”稍异。如《顺正理论》卷十二初云:

  得、获、成就,义虽是一,而依门异,说差别名。“得”有二种:谓先未得及先已得。先未得“得”,说名为获;先已得“得”,说名成就。应知非得与此相违:谓先未得及得已失。未得非得,说名不获;已失非得,名不成就;故说异生性名不获圣法。

  于何法中,有得、非得?且有为中,于自相续有得、非得,非他相续及非相续。若蕴堕在自相续中,可有成就、不成就故。他相续及非情蕴,必无成就,不成就故。无为法中,唯于二灭有得、非得。一切有情无不成就非择灭者,故《对法》中有如是说:谁成无漏法?谓一切有情。除初刹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具缚异生,诸余有情皆成择灭,决定无有成就虚空。以于虚空无有得故,亦无不成就,以无非得故。若法有得,亦有非得,若法无得,亦无非得,其理决定。

  57 “立”字,《金藏》无。

  58 “污”字,《金藏》有,余无。

  59 “善法”二字,《金藏》有,余无。

  60 谓如断善根。

  61 《瑜伽》卷五十二原文:

  若所有染污法、诸无记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现行者,未为奢摩他伏,未为圣道永害,为邪见损伏,如是名为种子成就。

  62 《瑜伽》卷五十二原为:

  所以者何?乃至此种子未被损伏、未彼永害,尔时彼染污等法若现行,若不现行,皆名成就故。

  63 仍指《瑜伽》卷五十二。

  64 即见修所断烦恼。

  65 “三无记法”,谓威仪、工巧、异熟生心。

  66 谓《瑜伽》卷五十六说:

  依因、自在、现行分位,建立得。

  67 “就”字,《金藏》有,余无。

  68 《对法》卷五原文为:

  谓若生欲界,欲、色、无色界系烦恼、随烦恼﹝藏文“及生得善”四字乃在此处。下文同﹞,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生欲界,三界烦恼随烦恼成就者,依未离欲异生说。若已离欲,或生上地,随所离欲地,即此地烦恼随烦恼亦成就亦不成就。未永害随眠故,对治道所损故,如其次第﹝成不成就﹞。及生得善者,随所生地,即此地成就,若生色界,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色、无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生无色界,欲、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无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已得三界对治道,随如是如是品类对治已生,如此如此品类种子成就得不成就。随如是如是品类对治未生,如此如此品类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已得三界对治道者,谓已得出世圣道。随如是如是品类,对治已生者,谓修道所断上品等烦恼对治已生,如此如此种﹝前文作“品”﹞类种子成就得不成就者,谓已永害随眠故。

  69 “有体”,谓有种体。

  70 “然”字,《金藏》有,余无。

  71 谓《瑜伽》卷五十二。

  72 见《对法》卷五。

  73 “无记”,谓威仪、工巧、异熟生心。

  74 “就”字,《金藏》有,余无。

  75 灵泰《抄》云:

  唯说成就,不言不成。

  76 谓《对法》卷五。

  77 “一分无记”,为“工巧处、变化心等”。

  78 谓此地成就。

  79 谓同《瑜伽》所说“若不为邪见损伏”。

  80 谓染法种子。

  81 “体”谓种子体,有能生之用。

  82 《瑜伽》少分,谓仅说用,不说体。

  83 道邑《义蕴》云:

  彼论染法及生得善,约体约用名成不成,亦不约现行名种子成就也。

  84 “者”字,《金藏》有。

  85 “者”字,《金藏》有,余无。

  86 如理《义演》云:

  次下简略有二:初、约用简,二、约体简。用中有二:初、约七识简,二、约见修道简。约识简者,意云第七识中烦恼,奢摩他不能伏,故成就。六识中分别迷理起者,行相猛利,世道不能伏,故成。修道俱生迷事起者,六行能伏,不成。六行本伏迷事惑故。我见不伏,余贪等伏。

  87 《金藏》作“断”,余作“门”。

  88 如理《义演》云:

  此意说六识中烦恼欲界系者,总为九品,证第二、三果时,总不成,六识中我见亦断,故云“此依我见等离欲断说”。

  89 如理《义演》云:

  此别一师义。此师意说如六识中有九品惑,我见为第九品,余八品离欲时断,不成;第九品我见至极果方断,成;据此义,故“不尔通成﹝及﹞不成”也。

  90 如理《义演》云:

  意说无记法先被见道惑缚,即无记,名成。入见道断见惑缚时,便舍无记法,故说无记,名不成。

  91 如理《义演》云:

  若据种子体说,至佛果断,名不成。余一切时,名成。不违圣道故,故云“不尔名成”。

  《枢要》卷中云:

  云成不成中,种子成就,但有二乘及出世道,成不成;不说菩萨。菩萨见道前,二障亦有成不成;应说二乘烦恼种有成不成,所知一向成。菩萨双说,资粮位,俱生成,分别成不成;加行位,一向不成,俱生通成不成。入见道已,修道有成不成;见道﹝所断﹞一向不成。修道﹝所断﹞,第七﹝识﹞一向成,第六﹝识﹞有成不成;烦恼障种修不断,一向成。所知障种,有成不成。应各思准。

  92 “依”字,《金藏》作“作”。

  93 “体”,谓种子。

  94 《金藏》作“准”,余作“唯”。

  95 “应”字,《义蕴》释文作“影”。

  96 道邑《义蕴》云:

  无记、生得善,准《瑜伽》文虽言未被损伏皆名成就,今约被损,亦名不成。彼文虽不说体,然准《对法》,亦可说之,故言“应互相准”。

  97 见《瑜伽》卷五十二。

  98 谓一分无记法生缘所摄受。

  99 如理《义演》云:

  有强盛用,有胜功能所熏习时,傍资彼无记种子令得增盛,名无记增盛种子。

  100 《对法》卷五原文为:

  自在成就者,谓诸方便善法。若世出世静虑、解脱、三摩地、三摩钵底等功德及一分无记法,由自在成就故成就。方便善法者,谓闻所生慧等。虽先有种子,若离今生数习增长,终不能起现前故。一分无记法者,谓工巧处、变化心等。

  101 灵泰《抄》云:

  然此自在中,多分取心,不取于色。以心有自在故,即说取缘威仪心,故威仪心,缘工巧心,及发工巧心。

  102 即除异熟生。

  103 智周《演秘》云:

  邪见加行,亦名邪见。即断加行、生得二善。

  104 如理《义演》云:

  如初地离分别惑起无漏正智证真如时。当此之时,无记不起用,名不成就,不尔,名成。其体,至佛果位不起,名体不成。佛果既圆,无无记法故。

  105 “已”字,《金藏》误作“曰”。

  106 “成”字,《金藏》无。

  107 《对法》卷五原文为:

  现行成就者,谓诸蕴、界、处,法随所现前若善,若不善,若无记,彼由现行成就故成就。若已断善根者﹝《杂集论述记》卷十六云“顺益,名善;能生,名根;邪见在身,善根不续,目之为断”。《瑜伽》卷一云“云何断善根?谓利根者成就上品诸恶意乐(及)现行法故,得随顺彼恶友故,彼邪见缠,极重圆满到究竟故,彼于一切恶现行中,得无畏故,无哀愍故,能断善根。此中种子,亦名善根。无贪嗔等,亦名善根。但由安立现行善根相违相续,名断善根,非由永拔彼种子故”﹞,所有善法,由种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若非涅槃一阐底迦﹝梵文为“icchantika”;藏文为“'dod chen po”﹞,究竟成就杂染诸法,由缺解脱因,亦名阿颠底迦﹝梵文为“atyantika”;藏文为“gtan du ba”﹞以彼解脱得因毕竟不成就故。问:何等名为解脱得因?答:若于真如先已﹝原作“以”,今改﹞集起﹝藏文作“gnas pa”﹞烦恼粗重,若遇随顺得对治缘,便能永害。此堪任性,名解脱得因。若此相违,名无解脱因。问:于成就、善巧,得何胜利?答:善了知诸法增减故,于世兴衰离决定想,及至能断若爱若恚。

  108 “名”字,《金藏》无。

  109 见《枢要》卷中,已如前引。

  110 然《显扬》卷一则离现行为二云:

  得者,此复三种:一、诸行种子所摄相续差别性,二、自在生起相续差别性,三、自相生起相续差别性。

  慧沼《了义灯》卷六会违云:

  与《瑜伽》﹝卷五十二﹞同。云“自在生起相续差别性”者,以加行等善法种子有胜功能起现行已,而得自在,名“自在生起”。若二现行,名“自相生起”。以起现行,名自相起。

  智周《演秘》增一解云:

  《显扬论》意:种子类同,故合为一。现行相别,故开二种。

  111 “断体”二字,《金藏》无。

  112 灵泰《抄》解论下文“此类虽多”云:

  若起一有心时,余烦恼皆不得起。即一一法上皆有非得。若起恶心时,即余百千万善、无记,皆不得起,皆有一个非得,故言此类多也。

  113 谓有依处、差别二种义门。

  114 “他”,谓他身。

  115 即依他起外,亦即以生缘摄受增盛之种子为因以外。

  116 见《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初:

  得有三种:一、有为法得,二、择灭得,三、非择灭得。

  117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

  有为法得:随所得法性类差别,以有为法能有作用引自得故。

  《杂集论述记》卷九云:

  得属所得者,性与所得相属,随彼增减故。

  118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

  择灭得:随能证道性类差别。以诸择灭自无作用,但由道力求证彼时,引彼得故。

  《杂集论述记》云:

  属道者,性与道相属,随道三品,得亦尔故。

  智周《演秘》云:

  得是有为,故灭能得,不属所得。为、无为别。六行断惑,此能得得即是有漏。若无漏智所证灭得,得即无漏。有宗六行而能断惑得择灭也。

  119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

  非择灭得,随自所依性类差别。以非择灭自无作用,非道所求。彼得但依命根、众同分,而现前故。问:非得,随何性类差别?答:彼定不随所不得法,以相违故,又不随道非道所求故。但依命根、众同分转,故随所依性类差别。问:若诸非得,非择灭得,俱随所依性类差别者,所依或异熟,或唯等流,此二随何性类差别?答:随等流性,以义偏故,异熟非偏,故不随立。

  《杂集论述记》云:

  属所依者,所依谓同分。以非择非有为,非道得故,其得但属所依。

  又云:

  其非择灭得,或属所依。种离本识无别体故。或属种子,皆是种子缘缺不生故。然如佛果邪理不生,岂依种子?故属所依。

  120 《杂集论述记》云:

  谓六行伏惑,其种缘缺不生,所得无为,非择灭摄。诸论皆说不唯害随眠故。......六行伏惑,便入圣道,种非重生,故不属于种。非是毕竟缘缺不生,故不属所依。道力得故,但属于道。

  121 《杂集论述记》接上文引云:

  除此,余非择灭得定属所依。所依,即是阿赖耶识。今以理准,大乘非择,缘合后生。种非永灭,故非择得但属法种。不同小乘法体永无,属所依故。......种永灭故。﹝《瑜伽》﹞五十三说于见道中,无想天定毕竟不生故。

  《瑜伽》卷五十三原文为:

  若学见迹,于卵湿二生、北拘卢洲﹝梵文为“uttarakuru”﹞、无想天、若女、若扇搋迦﹝梵文为“sandhaka”﹞、若半择迦﹝梵文为“pandaka”﹞、无形、二形等生,及于后有若爱若愿,所得非择灭,当知一向决定。

  122 《杂集论述记》云:

  如缘合后生法。

  123 智周《演秘》云:

  缘六行道,证无漏道。

  124 《对法论述记》卷九:

  然今于此,复作分别:小乘有为得通三性、有漏、无漏,大乘同之。小乘择灭得,唯善性,通有漏、无漏。大乘善性同彼,唯无漏摄。诸论皆云择灭者永害随眠故。其非择得,小乘唯无记、有漏;属同分故。大乘通三性。此约通,亦依种子及所依上而建立故。《对法》第四等种通三种﹝如云“随逐善者,谓即彼诸法习气。......随逐不善者,谓即彼习气。......随逐无记者,谓即彼戏论习气。以名身等,熏习心故,由此习气后戏论生”﹞,故云通有漏及无漏摄。如来身中,有善得故,邪理不生。

  125 《杂集论述记》卷九:

  ﹝第﹞三﹝义门﹞大小者,小乘立二﹝《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问:所说得为更有得,为无耶?若更有得者,得复有得,何非无穷?若更无得者,此得由何可说成就?答:应说得复有得。问:若尔,应成无穷!答:无穷亦无有过。由此,生死难断难越。或无量得皆一刹那俱生而灭,无无穷过。如是说者,一刹那中但有三法:一、彼法,二、得,三、得得。由得故,成就彼法及得得。由得得故,成就得。由更互得,故非无穷”﹞,大乘唯一。得彼法已,能自成故,然无文证。诸论等中,但说于法假建立得,不见于得复立得故。又若立小,便许小得重假而立。

  问:且如大得得现行无别得得,见分缘种子无别见见!彼云以见缘相,作相解,却自缘时非相解,其相不自缘。得据成就说,故无别得得。若尔,以得例相,应无小相!设无小相者,应解云:见分量非量,见分不自缘;得无量非量,所以能自得。又准忿恨等上有生等相,既许假上而复立假;大得虽是假法,何妨更得立?答:假立亦无妨;但既能自得,何更须立?

  126 道邑《义蕴》云:

  如诸异生不成就圣法,即是自在不成就,亦是现行不成,种用不成,现体不成。此之非得,既属能障惑种,准知圣不成就烦恼,即种子不成就。此之非得,合属能断之圣道种也。自余非得,准例应思。

  127 “量”字,《金藏》作“位”。

  128 无色界四蕴。

  129 “有二”,《金藏》作“生名”。

  130 “人”字,《金藏》无。

  131 《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五初:

  问:何故名异生性?尊者世友作如是说:能令有情起异类见、异类烦恼、造异类业、受异类果、异类生故,名异生性。复次,能令有情堕异界故、往异趣故、受异生故,名异生性。复次,能令有情信异师故、作异相故、受异法故、行异行故、求异果故,名异生性。大德说曰:能令有情依止异类界、趣、生、有,发起种种颠倒烦恼,造作增长感后有业,轮转生死,无分限故,名异生性。阿毗达磨诸论师言:异生分故、异生体故,名异生性。尊者妙音作如是说:异生类故,名异生性。胁尊者言异生依故、障圣性故,名异生性。

  132 《瑜伽》卷五十二云:

  一、无般涅槃法种姓所摄。

  133 《瑜伽》卷五十二云:

  二、声闻种姓之所随逐,三、独觉种姓之所随逐。

  134 “无”字,《金藏》误作“光”。

  135 道邑《义蕴》云:

  此约回心者。诸已得生空智,名圣性。未断分别所知障,名凡性,故名“俱句”。

  136 《述记》卷五十七有六义门释十障:一、出体,二、对三乘明断

  同异,三、明障道俱不俱,四、释二道别,五、以此障即二十二愚,六、以障即无明为同为异。十障之第一障即异生性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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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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