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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四节 待人之道 |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四节 待人之道 概 述 第三十篇“为人之道”,为我们认识人提供了依据,但这并不是认识人的目的。佛教认识人的目的在于正确地对待人。而如何对待人,既是一切伦理学的核心问题,也是评判一切伦理学优劣得失的依据。本篇以第三十篇为基础,进而提出了引导人们正确对待他人的准则和方法。 尤其在今天,世界处于人口爆炸和利益矛盾加剧的关口,在政治和法律调控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人们唯有树立起互相尊重、互助合作的待人理念,采取正确的待人方法,才有希望解决种种矛盾和冲突。阅读本篇可以发现,佛教因以慈悲为基础,对人类的苦乐高度关切,故而对待人之道的问题认识得十分透彻,所提出的解决方法也很实际和全面,绝不是厌世与逃避的。 本篇分为三章。第一章“待众之道”,汇集了如何对待大众的思想内容;第二章“待尊卑之道”,汇集了如何对待尊卑的思想内容;第三章“待自他之道”,汇集了如何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思想内容。 第一章 待众之道 提 要 本章集经典中如何对待大众的有关思想资料,共由二十六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七类。第一、二节为一类,提出了顺应众生的原则;第三节为一类,要求不要对人妄加评判;第四至七节为一类,分别从利乐、爱乐、利益三个相关方面提出对待大众的方法;第八至十三节为一类,指出了正确对待他人的思想和方法;第十四至十六节为一类,提出了对待众生应有的心愿;第十七至二十三节为一类,从对待自我、世尊和父母三个方面,提出了对待大众的原则要求;第二十四至二十六节为一类,分别提出了为大众作仆使和担负造福大众的重任。 第一节 随顺众人 随顺众人。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五,《大正藏》第二十五卷316页A17行 第二节 恒顺众生 恒顺众生。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八十一,《大正藏》第十卷844页B27-28行 第三节 不妄筹量人 佛告阿难:若人筹量于他即自伤身。唯我可得筹量,众生与我等者亦应筹量。如说: 有瓶盖亦空,无盖亦复空, 有瓶盖亦满,无盖亦复满, 当知诸世间,有此四种人, 威仪及功德,有无亦如是。 若非一切智,何能筹量人? 宁以见威仪,而便知其德。 正智有善心,名为贤人相, 但见外威仪,何由知其内? 内有功德慧,外现无威仪, 游行无知者,如以灰覆火。 若以外量内,而生轻贱心, 败身及善根,命终堕恶道。 外诈现威仪,游行似贤圣, 但有口言说,如雷而无雨。 诸心所行处,错谬难得知, 是故诸众生,不可妄度量。 唯有一切智,悉知诸心心, 微密所行处,是故量众生。 佛言与我等,乃能量众生, 若佛如是说,谁能筹量人? 若见外威仪,称量其内德, 自败其善根,如水自崩岸。 若于此错谬,则起大业障, 是故于此人,不应起轻贱。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八,《大正藏》第二十六卷61页A16-B13行 第四节 利乐于有情 常行慈心利乐有情。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七卷420页A1-2行 第五节 爱乐于有情 应当爱乐一切有情,忆念怜愍。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七卷420页B18行 第六节 利益于有情 利益有情。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七卷424页A5行 第七节 为众作利益 唯为众生而作利益,不求听受美妙音词。 《大乘起信论》卷下,《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89页C17-18行 第八节 对众亲友想 又于一切众生作父想、母想、诸亲友想。 《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十五,《大正藏》第八卷640页C19-20行 第九节 慈悲心待众 为诸众生除无利益,是名大慈;欲与众生无量利乐,是名大悲;于诸众生心生欢喜,是名大喜;无所拥护,名为大舍。 《大般涅槃经》卷第十五,《大正藏》第十二卷454页A8-11行 第十节 待众三善法 恒以善法利益众生,恒以善语教导众生,恒以善力将侍众生。 《优婆夷净行法门经》卷上,《大正藏》第十四卷956页B4-5行 第十一节 待众之五法 我应饶益一切有情,何容于中反作衰损? 我应恭敬一切有情如仆事主,何容于中反生骄慢、骂辱、凌蔑? 我应忍受一切有情捶打呵叱,何容于中反以暴恶身语加报? 我应和解一切有情令相敬爱,何容复起勃恶语言与彼乖争? 我应堪忍一切有情长时履践,犹如道路亦如桥梁,何容于彼反加凌辱? 《大般若经》卷第四百五十五,《大正藏》第七卷297页B8-15行 第十二节 八事随他心 随他心戒,先知众生自性及性,应共住者与共同止,随其所宜与共从事。 又随心者,观其所行,若以如是身行,如是口行,令彼忧恼无善利者,菩萨不为。虽令忧恼而获善利者,菩萨为之。若菩萨自行身行口行,非戒所摄,亦非功德智慧方便,令彼忧恼无善利者,菩萨不为。与上相违者,菩萨为之。如生忧苦喜乐亦尔,随其所应广分别说。 又随心者,若见众生有瞋恨色,尚不叹其德,况说其恶,亦不忏谢。 又随心者,人不问讯安慰己者,犹尚自往问讯安慰,况来问讯而不酬和,唯除教诫。 又随心者,不恼他人除慈愍心,寂静诸根,呵责弟子令其调伏。 又随心者,不嗤笑不戏弄令其惭耻而生疑悔,彼虽不如不言汝今堕在负处,见人谦下亦不自高。 又随心者,非不习近,不极习近,不非时习近。 又随心者,于他亲厚不说其过,于他怨者不称其德,不亲善者不与同意不多求欲,若有所取知量知足,若有请者不逆其意,若有嫌责如法悔谢。 《菩萨地持经》卷第四,《大正藏》第三十卷911页C17-912页A16行 第十三节 待众九种心 当于一切众生起平等心、无毒心、慈心、利益心、善知识心、无障碍心、谦下心、无恼心、不害心,当生如是等心。 《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十五,《大正藏》第八卷640页C17-19行 第十四节 愿众成智慧 愿一切众生成就五种明处智,一切世间、出世间智慧普皆成就。 《金刚顶瑜伽中略说念诵经》卷第四,《大正藏》第十八卷247页C13-15行 第十五节 愿众相爱敬 若处眷属中当起是意,普愿一切众生,远离斗争互相爱敬,为善知识慈和平等。 《佛说大方广未曾有经•善巧方便品》,《大正藏》第十七卷931页C29-932页A2行 第十六节 愿众常欢喜 若处戏笑、歌乐、赞咏,当起是意,普愿一切众生常大欢喜,受诸富乐自在适悦。 《佛说大方广未曾有经•善巧方便品》,《大正藏》第十七卷932页A14-15行 第十七节 视众生如己 弃诸恶趣不加害人,视彼众生如己无异。 《菩萨璎珞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六卷2页A6-7行 第十八节 于众世尊想 大迦叶波前白佛言:世尊,从是已后,当于一切众生起世尊想。所以者何?我等无有如是智慧:何等众生此有成熟菩提根者?何等是无?世尊,我等不知如是行相,若于众生起下劣想则为自伤。 佛言:善哉大迦叶波!快说此语,以是义故,自在正观。我于所说如是法中,不妄称量出家、在家、男子、女人,若妄称量则自伤也,唯有如来应量众生等者。大迦叶波!若诸声闻及菩萨,说当于一切众生起世尊想。 《大乘集菩萨学论》卷第六,《大正藏》第三十二卷94页A2-11行 第十九节 利众如父母 利益一切世间众生犹如父母。 《正法念处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七卷9页C18行 第二十节 护众如父母 守护众生犹如父母。 《正法念处经》卷第三十,《大正藏》第十七卷177页C3-4行 第二十一节 视众如父母 (一) 视诸众生犹如父母。 《优婆塞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5页A10行 (二) 视诸众生如父母想。 《大方等大集经》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十三卷178页C28-29行 (三) 视一切人如父、如母、如身,常等无异。 《佛说四不可得经》,《大正藏》第十七卷707页B13行 第二十二节 于民如父母 于一切民犹如父母。 《正法念处经》卷第五十四,《大正藏》第十七卷317页B28-29行 第二十三节 于众如父母 (一) 于诸众生犹如父母。 《正法念处经》卷第五十五,《大正藏》第十七卷324页A20行 (二) 于诸众生起父母想。 《大宝积经》卷第四十四,《大正藏》第十一卷255页C20行 第二十四节 为众之仆使 能为一切众生仆使。 《菩萨善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三十卷969页B4行 第二十五节 为众心坚固 为诸众生不怖不疲,荷负重担其心坚固曾无退转。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八卷692页B19-20行 第二十六节 为人负重任 荷负众生,为人重任。 《菩萨璎珞经》卷第十一,《大正藏》第十六卷95页C17行 略 解 第一节“随顺众人”。此标题即是本节的内容。“随顺众人”即是尊重大众的选择和要求,以利益大众为前提。佛教正是在这一思想的引导下,于任何发展区域都能适应不同的环境,并以最为和平的方式取得发展。 第二节“恒顺众生”。此标题即是本节的内容。“恒”义为恒久或永恒。此节与第一节相比较,更加明确了“随顺众生”的时间性,“随顺众生”不是短期的而是永恒的。因此,本节与第一节于思想上有互补性。 第三节“不妄筹量人”。此节开头说:“佛告阿难:若人筹量于他即自伤身。唯我可得筹量,众生与我等者亦应筹量。”释迦牟尼向阿难提出这个问题,正是要求人们须首先对人施以谦敬,不可滥加评价。本节以偈颂的文体阐释了有关道理。其中原则性地说:“若非一切智,何能筹量人?”又进一步具体地说:“正智有善心,名为贤人相,但见外威仪,何由知其内?内有功德慧,外现无威仪,游行无知者,如以灰覆火。”这些道理劝导人们对人宜以审慎的态度,不可妄加评判。现实大量案例说明,因对人妄加评判,除了容易引发人与人之间的争执外,也往往不符合事实。如中国“文革”时期的社会混乱,很大程度上是因妄加筹量人所致。 第四节“利乐于有情”。此节说:“常行慈心利乐有情。”“慈心”是基础,也是内在的,所谓自受用。“利乐有情”则是外在的,所谓他受用。“利乐”义指“利益”和“安乐”。“有情”在此主要是指人。以“利乐”去对待所有的人,才是一切伦理道德的实际基础。 第五节“爱乐于有情”。此节说:“应当爱乐一切有情,忆念怜愍。”“爱乐”义指喜爱和喜乐。“忆念”义指惦念或思念;“怜愍”义指爱怜、同情心。此节所提出的这一思想,是正确对待他人的又一种道德准则。 第六节“利益于有情”。此节说:“利益有情。”此说作为佛教的宗旨和道德准则,在整个佛教伦理思想中具有核心的价值与地位。“利益”的更详细介绍,可参阅第三十七篇“自利利他”。 第七节“为众作利益”。此节说:“唯为众生而作利益,不求听受美妙音词。”此节表明,作为一名佛教信仰者或敢于担负社会责任者,唯求为众生的利益服务而不求他人的任何回报,包括他人以美妙言词的感谢。 第八节“对众亲友想”。此节说:“于一切众生作父想、母想、诸亲友想。”此将众生作为父、母、亲友的对待思想,于伦理道德上可谓达到了至纯、至真、至高的境界。 第九节“慈悲心待众”。此节说:“为诸众生除无利益,是名大慈;欲与众生无量利乐,是名大悲;于诸众生心生欢喜,是名大喜;无所拥护,名为大舍。”其中“无所拥护”义指对前三无量无所保留或无所贪图。以慈悲喜舍心对待众生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境界。“四无量”的具体阐释可见本书第五篇。 第十节“待众三善法”。此节说:“恒以善法利益众生,恒以善语教导众生,恒以善力将侍众生。”此节所提出的三“恒”既是正确对待众生的具体方法,也是本章第二节“恒顺众生”的具体内涵。 第十一节“待众之五法”。此节所提出的对待众生的五法是:“饶益、恭敬、忍受、和解、堪忍”。在具体的解释上采用了排比方法,如第一法:“我应饶益一切有情,何容于中反作衰损?”另如第五法:“我应堪忍一切有情长时履践,犹如道路亦如桥梁,何容于彼反加凌辱?”此五法体现了佛教极其高尚的道德要求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意识。 第十二节“八事随他心”。此节提出了以随顺他人心理要求为准则的八种事宜。如其一说:“随他心戒,先知众生自性及性,应共住者与共同止,随其所宜与共从事。”“自性”在此特指人内在的本性或本质。后面的“性”系指人的生活习性。其七说:“又随心者,非不习近,不极习近,不非时习近。”此亲近他人一事中,提出了既能随他人心,也能适当亲近他人的三种方法。“非不习近”义指亲近而非不亲近;“不极习近”义指虽亲近但不过分;“不非时习近”义指亲近时的时间不可太早或太晚,或他人忙碌时等不可去亲近。此三点换一种表达方式即是适度、适量、适时地与人亲近。其八说:“又随心者,于他亲厚不说其过,于他怨者不称其德,不亲善者不与同意不多求欲,若有所取知量知足,若有请者不逆其意,若有嫌责如法悔谢。”此处指出了随他心的六个方面的表现,待人的态度诚恳、细腻,方法善巧、得当。其余五事文义明显,在此不复解释。 第十三节“待众九种心”。此节说:“当于一切众生起平等心、无毒心、慈心、利益心、善知识心、无障碍心、谦下心、无恼心、不害心,当生如是等心。”此九种心作为正确对待他人的健康道德心理,一方面是佛教伦理所特有的,另一方面也是解决伦理问题的根本依据。相比之下,从某种意义上说,世俗伦理注重表相的成分偏多,对心理方面的问题往往欠缺认识。研习此节时,宜与第二十九篇相结合。 第十四节“愿众成智慧”。此节说:“愿一切众生成就五种明处智,一切世间、出世间智慧普皆成就。”“五明”:1、声明,指语言文字学;2、工巧明,又名工业明,指制造业、农业、数学、历法等技术;3、医方明,指精通医学;4、因明,指通达逻辑学;5、内明,对佛教徒而言特指通达佛教内学的知识。此五明包括了“世间”、“出世间”智慧。愿大众都能成就这样的智慧,必然是对社会各种有益知识的全面推广。这对造就知识型社会和科学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意义。 第十五节“愿众相爱敬”。此节说:“若处眷属中当起是意,普愿一切众生,远离斗争互相爱敬,为善知识慈和平等。”人处在眷属之中一般都希望和睦融洽安享快乐。作为一个佛教信仰者,不能只顾于眷属中自享其乐,而应希望天下一切人“远离斗争互相爱敬,为善知识慈和平等”。这四种心愿是为众生谋幸福的崇高的指导思想,具有普遍的伦理道德意义。为便于表达,标题只是取其中一愿而已。 第十六节“愿众常欢喜”,此节说:“若处戏笑、歌乐、赞咏,当起是意,普愿一切众生常大欢喜,受诸富乐自在适悦。”此节所表达的方式与第十四节相同,只是内容有差别而已。如此节所要求,人在自己喜乐时而能推己及人,毋忘他人快乐乃至为他人的快乐而努力。此节提出了对待众生的三个美好愿望。为表达方便于标题中只取其一愿。 第十七节“视众生如己”。此节说:“弃诸恶趣不加害人,视彼众生如己无异。”此节前后两句分别提出了对待众生的两个要求:第一,不加害人;第二,将众生视如己身。 第十八节“于众世尊想”。此节阐述了不妄称量众生的道理。其中提出:“当于一切众生起世尊想。”若思想上如此对待众生,实际即是将佛教的信仰立足于爱人敬人的现实社会当中了。 第十九节“利众如父母”;第二十节“护众如父母”;第二十一节“视众如父母”;二十二节“于民如父母”;二十三节“于众如父母”。此五节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要如父母对待子女,或如子女对待父母一样,去真诚地、全面地利益维护众生。 第二十四节“为众之仆使”。此节说:“能为一切众生仆使。”这种以仆使的立场或身份去对待众生的思想,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境界,也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 第二十五节“为众心坚固”。此节说:“为诸众生不怖不疲,荷负重担其心坚固曾无退转。”此节指出了在担负利益众生的事业上应具备不怖畏、不疲倦、信心坚固三种精神。 第二十六节“为人负重任”。此节说:“荷负众生,为人重任。”此说的具体含义是要求佛教信仰者或有正义的人,要担负起造福众生的重任。 第二章 待尊卑之道 提 要 在人的社会关系中,尊卑长幼是不可避免的关系。因此,如何处理好尊卑关系是正确待人所必须面对的问题。本章汇集了经典中如何对待尊卑的思想资料。 本章共八节,依其内容差异分为三类。第一、二节为一类,提出了对待父母尊长的要求;第二、三节为一类,提出了对待妻子等亲眷的要求;第四至第八节为一类,提出了对待奴仆的要求。 第一节 恭顺于尊长 夫人无敬心不能恭顺于其尊长,不受教诲无所畏惮,纵情自逸永失义利,若如是者,众苦缠集。 若人孝事尊长,敬养畏慎,随顺不逆,所愿满足,得大义利,若如是者,触事安乐。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二卷410页A5-9行 第二节 莫令亲屈伏 终不于亲友,令其生屈伏; 王者亦不取,不应伏者伏, 妻不求夫伏;父母衰老至, 子应致敬养,不宜生勃逆。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二卷407页A24-27行 第三节 敬养奴卑等 (一) 于其妻子、奴婢等类,随时恣与如法衣食;于诸事业终不逼切,虽有违犯而能堪忍;彼若疾病,正能瞻疗。于诸善事劝令修习;随时赐与殊胜财物;爱语慰喻;不生奴婢作使等想;瞻敬养育其若自身。 《瑜伽师地论》卷第四十八,《大正藏》第三十卷563页C16-21行 (二) 于诸妻子及奴婢等一切亲属如实了知,彼既以我为室、为归,我若有乐彼亦随乐,我若有苦彼亦随苦。如是知已,于时时间正以饮食、衣服给赐,复以病缘医药摄受,于彼义利自然勇励而为施造,非于一切求彼忆念。 《瑜伽师地论》卷第九十五,《大正藏》第三十卷846页B3-8行 第四节 先奴后己 所有僮仆作使之人,先给饮食然后自用。 《优婆塞戒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6页C18-19行 第五节 拥护于奴仆 于诸奴婢仆使下隶施其饮食、衣裳、汤药而拥护之。 《大乘宝云经》卷第六,《大正藏》第十六卷275页C18-19行 第六节 仆使如兄弟 于诸仆使不作贱想,如兄弟想。 《菩萨善戒经》卷第九,《大正藏》第三十卷1007页C22-23行 第七节 不怖畏奴仆 奴婢僮客不横加怖。 《正法念处经》卷第二十六,《大正藏》第十七卷152页C20-21行 第八节 欺奴业自受 于奴仆起业,主者而返受; 互相之利乐,迷者见而离。 《菩提行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55页B22-23行 略 解 第一节“恭顺于尊长”。此节从正反两方面提出了能否恭顺于尊长的利弊。从反的方面提出:“夫人无敬心不能恭顺于其尊长,不受教诲无所畏惮,纵情自逸永失义利,若如是者,众苦缠集。”不论时代如何变化,不论是国家社会,还是组织团体,均须通过上下关系作为运行的基础。尊长与下属的关系在今天就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若人不能尊敬服从于领导,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任何组织或事业即难运行,公私都会失掉义利,对个人难免招致各种痛苦。从正的方面又提出:“若人孝事尊长,敬养畏慎,随顺不逆,所愿满足,得大义利,若如是者,触事安乐。”此理于现实中随处都能显示的出来。 第二节“莫令亲屈伏”。此节说:“王者亦不取,不应伏者伏,妻不求夫伏;父母衰老至,子应致敬养,不宜生勃逆。”此说前三句指出了夫妻间不可互相屈伏的道理。夫妻及亲眷间重在默契和谐,若如政治上下关系一般对待,家庭必无温暖和幸福可言。 第三节“敬养奴卑等”。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中所提出的正确对待妻子和奴婢的行为要求,即使在今天也具有重要意义。其一说:“于其妻子、奴婢等类,随时恣与如法衣食;于诸事业终不逼切,虽有违犯而能堪忍;彼若疾病,正能瞻疗。于诸善事劝令修习;随时赐与殊胜财物;爱语慰喻;不生奴婢作使等想;瞻敬养育其若自身。”此说提出了善待妻子奴仆的八个方面的要求,其合理性及道德意义值得今天的人们借鉴反思。 第四节“先奴后己”。此节说:“所有僮仆作使之人,先给饮食然后自用。”就今天的眼光来看,佛教所说的“僮仆作使”是劳动者、主人,而主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公仆。 第五节“拥护于奴仆”。此节说:“于诸奴婢仆使下隶施其饮食、衣裳、汤药而拥护之。”“拥护”义指拥戴和维护。以往历史上一些帝王财阀们奴役臣民以拥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益,谈不上真心实意地正确对待臣民。而佛教这种“于诸奴婢仆使下隶施其饮食、衣裳、汤药而拥护之”的思想可以说是种具有重大变革意义的思想,其道德意义和社会进步意义是非常显著的。 第六节“仆使如兄弟”。此节说:“于诸仆使不作贱想,如兄弟想。”佛教这种待仆使如兄弟的伦理思想,何其文明!那种视下属为物或轻贱的思想,至今仍是个痼疾。 第七节“不怖畏奴仆”。此节说:“奴婢僮客不横加怖。”由此可知,尊重奴婢僮仆是对主人、统治者或领导者的一种道德要求,有很重要的伦理道德意义。古今中外,某些统治者或领导者作威作福,奴役人民,往往滥施YIN威,横加惩罚,威慑于人。这是一种非道德、非公正、非民主的“霸主”行为。 第八节“欺奴业自受”。此节说:“于奴仆起业,主者而返受;互相之利乐,迷者见而离。”此说是对理事因果规律的总结。统治者先造奴役、驱逐、残害于人的恶业,而后遭到人民的反抗而垮台。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迷惑者明白后应迅速改变,远离恶业。 第三章 待自他之道 提 要 本章集经典中如何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思想资料,以展示佛教伦理待人之道的又一层面,对指导人们道德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本章共由十六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为十一类。第一节为一类,提出了对待自他的基本准则;第二、三节为一类,提出了帮助他人不可谋个人私利的要求;第四节为一类,提出了将他人之事作为自己之事对待的要求;第五节至第七节为一类,进一步提出舍己为人的行为标准;第八至十节为一类,更进一步提出牺牲自己帮助他人的要求;第十一节为一类,提出先人后己的要求;第十二节为一类,提出了如僮仆一样去奉事他人;第十三节为一类,指出了自护即是护他的辩证关系;第十四节为一类,提出了自己与他人要以慈悲心相互看待的要求;第十五节为一类,提出以尊敬的方式帮助人的要求;第十六节为一类,提出了人与人不应进行肤色上比对优劣,更不可歧视黑人的行为准则。 第一节 重自他不二 先当如是观,重自他不二。 《菩提行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54页C1行 第二节 恤穷不为己 给恤孤穷,不私附己。 《大智度论》卷第五十八,《大正藏》第二十五卷474页C10-11行 第三节 济人不为己 常喜济彼,不自为己。 《增一阿含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卷560页A10-11行 第四节 他事如己务 营他事业如造己务,甘心喜乐不辞勤苦。 《菩萨善戒经》卷第七,《大正藏》第三十卷998页A29-B1行 第五节 舍己成他事 若为善事不惜身命,罢散自事营成他事。 《优婆塞戒经》卷第六,《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66页B21行 第六节 废己成彼业 于他事业随彼所欲,废己所作而为成办。 《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五,《大正藏》第三十卷479页B26-27行 第七节 舍己助彼善 舍置自利,助成彼善。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六卷56页A16-17行 第八节 好事与他人 恶事自向己,好事与他人。 《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04页C21-22行 第九节 曲己直于人 推直于人,引曲向己。 《大般涅槃经》卷第十五,《大正藏》第十二卷702页A13行 第十节 自省悦他人 常自省己,可悦他人。 《贤劫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四卷3页C13行 第十一节 先人而后己 菩萨所为先人后己,念安一切如父如母,见人得安欣然代喜。 《文殊师利佛土严净经》卷上,《大正藏》第十一卷895页A21-22行 第十二节 如仆事众生 (一) 菩萨譬若僮仆,应代一切众生随何所作。 《大乘集菩萨学论》卷第九,《大正藏》第三十二卷103页A4-5行 (二) 自乐而苦他,此行乃下劣, 汝自之一心,于他作憎爱, 中间忽思惟,何时何此作? 乃自舍快乐,他苦亦不行。 宁自落其头,更不造别过, 乃至于小过,此大牟尼说。 以别胜善等,于他暗称赞, 喻仆人事主,当事于有情。 《菩提行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56页A19-26行 第十三节 自护护他 (一) 世尊告诸比丘:过去世时,有缘幢技师,肩上竖幢,语弟子言:汝等于幢上下向护我,我亦护汝,迭相护持游行嬉戏多得财利。时技弟子语技师言:不如所言,但当各各自爱护游行嬉戏多得财利。身得无为,安隐而下。技师答言:如汝所言各自爱护,然其此义亦如我说,己自护时即是护他,他自护时亦是护己,心自亲近修习随护作证,是名自护护他。 云何护他自护?不恐怖他,不违他,不害他,慈心哀彼,是名护他自护。是故比丘,当如是学。 《杂阿含经》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卷173页B6-17行 (二) 如世尊说:若自护者即是护他,若护他者便成自护。云何自护即是护他?自能修习。多修习故有所证悟,由斯自护即是护他。 云何护他便成自护?不恼、不恚、无怨害心,常起慈悲,愍念于物,是名护他便成自护。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第十八,《大正藏》第二十三卷721页C22-27行 第十四节 慈心互相睹 与一切有情,慈心互相睹。 《菩提行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49页A16行 第十五节 双手指人路 人问于道路,不得一手指。 双手而指之,示其道所至。 《菩提行经》卷第一,《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47页A17-18行 第十六节 勿歧视黑人 毁呰于黑人,我白汝身黑, 由其轻毁他,受身便黑暗。 宜善护其语,业终不败亡, 随其所造业,当为彼业器。 《大宝积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十一卷19页A20-23行 略 解 第一节“重自他不二”。此节说:“先当如是观,重自他不二。”此说指出,人应首先树立“自他不二”的观念。这是指导人们正确对待自他的首要基础。 第二节“恤穷不为己”。此节说:“给恤孤穷,不私附己。”此说要求人们,给予抚恤孤独穷困的人是为了使他们获得应有的利乐,而不能以此为手段使他们依附于自己,以谋个人私利。 第三节“济人不为己”。此节说:“常喜济彼,不自为己。”此说的含义与第二节一致,只是表达方式上有所差别而已。 第四节“他事如己务”。此节说:“营他事业如造己务,甘心喜乐不辞勤苦。”这种甘心成就他人事业如同为己,而且不辞辛劳很高兴地去做的思想正体现了“重自他不二”的思想,其伦理道德意义在“自私自利”充斥的时代更显珍贵。 第五节“舍己成他事”。此节说:“若为善事不惜身命,罢散自事营成他事。”此说前后两句话是两个相关的意思。“善事”必是利他之事,为此善事的成就而不惜身命,宁可放弃自己的事也要帮助营成他人的事。这种显明而坚定舍己成他事的处世观念,堪称最崇高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第六节“废己成彼业”。此节说:“于他事业随彼所欲,废己所作而为成办。”作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要依照他人事业的要求助人,宁可废弃自己的事业,以成办他人之事业。其难能可贵确如佛教所提倡的“难行能行”。 第七节“舍己助彼善”。此节说:“舍置自利,助成彼善。”把自己的利益放下,帮助他人成就善法善业,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境界。 第八节“好事与他人”。此节说:“恶事自向己,好事与他人。”此说更加具体地表明了佛教伦理道德所提倡的自我牺牲精神。 第九节“曲己直于人”。此节说:“推直于人,引曲向己。”“直”泛指一切可意的好事;“曲”泛指一切困难委曲的事。 第十节“自省悦他人”。此节说:“常自省己,可悦他人。”“省”义指反省或检讨,与舍己、废己的含义相同。时常自省自律而不责于他人,能令他人满意、喜悦。当今社会,许多人以自我为中心,为私己蝇头小利,不惜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还要推委过咎,不作自我反省,令他人烦恼忧虑。相比之下,佛教所提出的“常自省己”的思想确实是一种崇高的道德情操。 第十一节“先人而后己”。此节说:“菩萨所为先人后己,念安一切如父如母,见人得安欣然代喜。”此说包含三种相关的含义。“菩萨”是指觉悟宇宙人生真谛的人。觉悟的人有广大无边的慈悲心。“先人后己”在中国传统的思想中宿有源渊,而佛教也是这种思想的倡导者。“念安一切如父如母”,如父母念安子女一样,觉悟的人念安一切众生。“见人得安欣然代喜”,见到他人获得安乐,心中无限欣喜而不生嫉妒,这是极其高尚的品德。 第十二节“如仆事众生”。此节集相关的资料两条。其一较为概括性地说:“菩萨譬若僮仆,应代一切众生随何所作。”本节和本书其他大部分章节无不显示,佛教所说的菩萨并不神秘,就是那些立足于现实且品德至为高尚的人。其二以偈颂的文体具体地阐释了佛教的苦乐观,于最后总结性地提出:“喻仆人事主,当事于有情。” 第十三节“自护护他”。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以缘幢杂技师徒的默契配合为譬喻,说明自护即是护他的道理。其二直接表述说:“云何自护即是护他?自能修习。多修习故有所证悟,由斯自护即是护他。云何护他便成自护?不恼、不恚、无怨害心,常起慈悲,愍念于物,是名护他便成自护。”依佛教道德行为准则而论,“自护”即是护己身口意不为恶行,如此便与人无犯即是护他。反之,可知。 第十四节“慈心互相睹”。此节说:“与一切有情,慈心互相睹。”“睹”表面的含义是眼视,在此义指人与人之间要以慈悲心相待。 第十五节“双手指人路”。此节说:“人问于道路,不得一手指,双手而指之,示其道所至。”对一般人而言,问路只是件小事,只要得到他人的回答或回答他人即可,似乎无关乎道德规范,但在佛教中则是严肃的道德问题。向别人用一手指路固然无可厚非,但毕竟不足以体现对人的尊重。在藏传佛教中即有双手指路和请送人的习惯。 第十六节“勿歧视黑人”。此节说:“毁呰于黑人,我白汝身黑,由其轻毁他,受身便黑暗。宜善护其语,业终不败亡,随其所造业,当为彼业器。”此节前四句说事,后四句明理。佛教认为众生平等,凡人均应相互尊重,不应对他人肤色、种族、男女等有任何歧视和毁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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