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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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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十二)

 

  已二、释道相智之本性分三:庚一、知声闻道之道相智;庚二、知独觉道之道相智;庚三、知菩萨道之道相智

  庚一、知声闻道之道相智分二:辛一、自性;辛二、顺抉择分因

  辛一、自性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二·知声闻道之道相智

  《般若经》四二五卷六页六行至四二五卷十七页十九行

  第二、释有支分之道相智:论身建立:“令其隐暗等,弟子麟喻道”。释道智之支分后说道智之因由者,谓未得道相智之支分即不能得道相智,以是因由如是说故。此分:一、释声闻道智之道智;二、释独觉道智之道智;三、释菩萨道智之道智。

  一、释声闻道智之道智分二:一、道智法;二、彼声闻道智之因顺抉择分。

  一)道智法分二:

  (一)经所说:如《般若经》中,具寿善现告天帝释言:“憍尸迦,汝问何谓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多者,汝等谛听,吾当为说。憍尸迦,若菩萨摩诃萨发一切智智相应之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思惟色乃至识,若无常若苦,若无我若空,若如病若如痈,若如箭若如疮,若热恼若逼切,若败坏若衰朽,若变动若速灭,若可畏若可厌,若有灾若有横,若有疫若有疠,若不安隐若不保信。”等。

  (二)论释分: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如上所说道相智所依身等之支分后说声闻道智之道智的因由者,谓在道智处菩萨身中生起一切三乘道后,必须了知圆满一切道,以是因由如是说故,名为结合。是说如是所依后于道智处必须应圆满一切道,故说“声闻道”。从三道智之内,先说声闻道智之道相智之因由者,谓显修三士道次第相顺故,因为于自身中生起上士道,必须了知共中士道修治心为前行故。

  2、根本:就释经义门说声闻道智之道相智。

  颂曰:道相智理中,由诸四圣谛,行相不可得,当知声闻道。

  3、解释分二:一、当知之道;二、论证彼道之理(道智作用之理)。

  (1)当知之道分二:一、杂染品之谛相;二、清净品谛相二种。

  1杂染品之谛相分:各各行相、共相二种。

  〈1〉各各行相分:苦谛四相,集谛四相二种。

  一、明苦谛四相:经云:“思惟色乃至识,若无常若苦,若无我若空。”释彼经义,谓彼经义,谓苦谛如其次第,无常、苦、空、无我,彼等之性相谓寂灭四相。

  二、明集谛四相:经云:“若如病若如痈,若如箭若如疮。”释彼经义,谓集谛之因、集、生、缘之体性,“若如病若如痈,若如箭若如疮。”

  〈2〉共相:明共相,经云:“若热恼若逼切,若败坏若衰朽,若变动若速灭,若可畏若可厌。”释彼经义,谓厌离,应离贪欲,及是趣向灭故。以苦集谛彼等各各厌离的定相,谓热恼逼切有法行相之体性,离贪欲清净体性,谓变动速灭之清净行相,灭的体性谓可畏可厌之行相。

  2清净品之谛相:

  一、明灭谛四相:经云:“发一切相智相应之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思惟无明灭即行灭者谓无我,思惟寂灭、静、空性、无相、无愿、无行。”释彼经义谓灭谛之灭的自性名无我,寂静,妙相谓自体寂静,离相谓空无相无愿无行之清净相。

  二、明道谛四相:“菩萨摩诃萨发一切相智相应之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修四念处,乃至十八佛不共法。”释彼经义,谓道理行出之相。

  (2)明论证彼道之理:谓就体性不可得门,道智处于声闻诸道,菩萨应如是遍知,故颂:“由诸四圣谛,行相”是说当知是明声闻之道智。颂“道相智理中,不可得,当知声闻道。”是说明声闻道论证之理,谓大乘发心与回向二力所显。

  是故自宗分四:一定相;二差别;三界限;四圣者菩萨于声闻道智论证之理。

  一、定相:菩萨以发心、回向、通达般若慧三法任持门。为随顺摄持所化声闻种性故,应知是现证住种性的大乘圣智者,是声闻道智之道智的定相。

  二、差别:此中分:菩萨圣者身中的彼声闻道智、佛圣者身中的声闻道智二种。

  三、界限:从大乘见道乃至佛地。

  四、由菩萨圣者于声闻道智论证之理:谓由此现证无常等十六的智,于自身中生起加行时的发心,于正行之时通达彼等体性谛实皆不可得,及结尾回向三差别法皆能具足了知故。

  论义是说:就菩萨圣者发心、回向、通达空性般若慧三法任持门,修现证无常十六之智(有法),有所为者,因为是为随顺摄受所化声闻种性故。

  二)彼声闻道智之因顺抉择分(分)二:

  (一)依经所说:“尔时世尊赞善现曰:善哉善哉,汝善能为诸菩萨摩诃萨宣说般若波罗蜜多,亦善劝励诸菩萨摩诃萨,令生欢喜,劝修般若波罗蜜多。具寿善现白言:世尊,我既知恩不应不报,何以故?过去如来应正等觉,及诸弟子为诸菩萨摩诃萨众,宣说六种波罗蜜多,示现教导,赞励庆喜,安抚建立令得究竟。”

  (二)论释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声闻道智之道智之后,释彼声闻道智之因顺抉择分的因由者,谓现证四谛无常等十六行相之智,得彼声闻道智之道相智,彼的因必须得顺抉择分为先(前行),由此因由如是说故,名为结合。是说遍知四谛者谓以通达顺抉择分为前行,宣说的道即是顺抉择分。

  2、根本:就释此经义之门,谓明声闻道智之道相智的因,即四顺抉择分。

  颂曰:圣声闻道中,由色等空故,空无别为暖,由彼无所得,

  许为至顶位,忍位于色等,破住常等理,依于十地等,

  由广说无住,即名第一法,由佛以现智,不见诸法故。

  3、解释:经说色等蕴及由自性空等,谓于声闻道智之道智因,即是顺抉择分:暖顶忍世第一法之初:

  (1)明暖:“憍尸迦,色,色空,受想行识,受想行识空。菩萨,菩萨空,若色空,若受想行识空,若菩萨空,如是一切皆无二无二处。”经义是说:“圣声闻道中,由色等空故,空无别为暖。”是说色等蕴各各皆由自性空故,诸空性相互不异。

  (2)明顶:“时天帝释,问善现言,云何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所不应住。善现答言,憍尸迦,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应住色,不应住受想行识。”经义是说:“由彼无所得,许为至顶位。”如前所说色等无所得。

  (3)明忍:“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应住色常。”经义是说:“忍位于色等,破住常等理”是破除住色等若常若无常,有如是住者则有所得。

  (4)明世第一法,“复次憍尸迦,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应住初地乃至不应住第十地。何以故?憍尸迦如是住者有所得故”乃至“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虽住般若波罗蜜多,而于色非住非不住。”经义是说“依于十地等,由广说无住,即名第一法,由佛以现智,不见诸法故”何以故?如来圆满正等菩提,不见诸法,就量士夫不以可得因亦合理,广说不住初地等,以彼诸行相如其次第于四谛之所缘,而生顺抉择分。

  论义是说:声闻道智之道相智的因,即顺抉择分(有法),于汝有多种,因为于汝声闻现证住种类的大乘加行道暖等有四种故。是故,声闻现证住种类之大乘义现观者,声闻道智之道相智的因,是顺抉择分的定相。差别有四种。

  庚二、知独觉道之道相智分三:辛一、所依差别;辛二、如何了知彼道;辛三、释顺抉择分因

  辛一、所依差别分二:壬一、正说;壬二、断诤。

  壬一、正说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三·知独觉道之道相智

  ——《般若经》四二五卷十七页至四二六卷五页

  二、释独觉道智之道相智分三:一、行者所依之差别;二、释所行之道体;三、释彼道之因顺抉择分。

  一、行者所依之差别分二:一、差别法;二、断诤。

  一)差别法分:结合、根本、解释三种。

  1、结合:若与论体建立之次第相顺,说声闻道智之道相智后,接着就说独觉道智之道相智理,如是不说独觉道之差别是何因由?声闻道与独觉道二者有无差别,若无,旁处解说不合道理;若有,如何差别?就胜出声闻道有多种差别门,特别超胜故,名为结合。声闻道之后接着说独觉道,如何胜出诸声闻,谁于彼等道别有之疑暂说差别。

  2、根本:一、经说;二、以根本所说之理有二。

  (1)经说:如上加行处所说住于不住及远离诸法,而住般若母所说之余。经云:“尔时会中有诸天子窃作是念,诸药叉等言词咒句”等。

  (2)根本所说之理:经义是说:

  颂曰:自觉自证故,亦不依他教,是故当宣说,麟喻智甚深。

  3、解释分:(1)经说:观待诸声闻由他所教说。此中分:一、行道之差别;二、说法之差别。

  1明行道之差别:经云:“尔时会中有诸天子窃作是念,诸药叉等言词咒句,虽复隐密,而我等辈就可了知。尊者善现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虽以种种言词显示,而我等辈竟不能解。具寿善现,知诸天子心之所念,便告彼言,汝等天子于我所说不能解耶?诸天子言,如是如是。具寿善现复白彼言,我曾于此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义中不说一字,汝亦不闻,(是说般若中文字言说皆远离故)当何所解。”此显甚深般若(说者听者皆不可得)远离言说,所表甚深。释彼经义是说:“自觉自证故,亦不依他教。”经说诸声闻依他所教而自证菩提,要有言说法乃能生起善法。诸独觉往昔由闻修习善法等行,不依他教自证菩提。何以故?彼等不需由佛等说法,独自趣入胜进菩提。

  2明说法的差别:经云:“尔时诸天子,复作是念,尊者善现,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虽复种种方便显说,欲令易解,然其义趣转深转妙,难可测量。”释彼经义是说:“是故当宣说,麟喻智甚深。”谓就言诠说法门,由诸闻者于说者之智慧锐利皆能通达,彼等由自得智力以无声说法,皆能趣入其它十善法等,是故未证彼等智者,是趣入胜进第二。经初义谓于根本智中证得离言说境之义现观者,智慧甚深不需依他教。经第二义谓后得位中离他言语不能通达者不言甚深。根本论亦说自己不需由声所摄依他所教。彼二甚深,是谓麟喻独觉的智甚深。经第三义者谓甚深者是声闻智,要依他教言乃通达四谛十六行相故,比较甚深作为独觉智,唯以此自证之缘特别殊胜故,微细者作为声闻智,唯断烦恼障即是果故,比较细者应作为独觉罗汉的智,谓永断能取色外境分别故,如《八千颂》云:“长远极长远”,此中“长远”者谓非外道所行境故,是声闻智;“极长远”者由非声闻境是独觉智。

  (2)此处分:总义与文义二种。

  一、总义分七:

  1种性差别:麟喻独觉(有法)有三差别:一、由烦恼少不喜杂闹而爱独居。二、观待菩萨悲心小,不行利他广大事业,其住心劣小。三、虽为中根,但有慢行,不观待其他阿阇黎,自能证菩提,具三差别故。

  2道行差别:有学麟喻独觉道之理者,谓住独觉种性,百劫中佛出世欢喜承事,其身能成熟自己的菩提,为以后得自己的菩提故,能作善巧事业善巧六法故。六法者:一蕴、二界、三处、四缘起、五处非处、六善巧诸谛等故。(其余多种如《集论》说。)

  3成就真实差别:学三道成就果法有三:成就第一道理趣者,如前所说,依修习之道,若佛未出世又无阿阇黎,依能修三十七菩提分证法现观,能得阿罗汉故。成就后二道理趣者,如前所说,依修道若佛未出世,又无阿阇黎,依修三十七菩提分,能证法现观,乃至阿罗汉之间;及其余果如其次第乃至阿罗汉之间皆能获得。

  4积集资粮法之差别:麟喻独觉需经一百大劫积集资粮。如《俱舍论》云:“麟角喻百劫。”《俱舍论释》云:“以一百大劫修行菩提资粮,如麟角。”如《集论》所说。

  5住处差别:一、心住差别:三种独觉[19]皆胜解甚深法;一一观修甚深缘起,作意而住三解脱门。二、身住差别:麟喻独觉唯独一人而住,资粮行独觉有伴俱住。(先证声闻加行道,尔后便成独觉,即名部行独觉)

  6行动差别:诸独觉入村及入城而住时,极善防护其身,游行严加守护诸根,安住于念入村城乞食而示现神变,作成熟所化众生安立于解脱。

  7释名:总的释名者,谓不观待其他阿阇黎的教授(训释),单独为自己利益的佛弟子,以能得阿罗汉果这因由,故名独觉。经云:“以无言教单独自我觉悟者,即名独觉。”麟角喻若单独安住,即名麟角喻。如《俱舍论释》云:“麟角喻者谓如麟角无有第二,如是彼等有在家与出家,独觉不与其它共居,故名麟角喻。若有伴侣及共同行,即名资粮行。

  二、文义是说:独觉阿罗汉(有法),胜出声闻就行道规则特别超胜者,谓在最后生时,不观待其他阿阇黎教授之所依身,是决定能证自己菩提的补特伽罗故。独觉阿罗汉(有法),胜出声闻就说法门特别超胜者,谓主要由无声于自己所化众生,能以身变化说法故。

  壬三、断诤

  颂曰:若谁于何义,欲闻如何说,于彼彼彼义,无声如是现。

  二)断诤:(一)诤:设若麟喻独觉无声,以身变化而为说法,不合道理。因为若无声即与说法相违故。谓是一类怀疑为对治如何无声说法之怀疑而答诤。

  (二)答诤分:1根本:虽然无声但与说法相违,因为麟喻独觉无声以身变化说法,于谁等所化众生,于何等义各各胜解如是,欲闻法即于彼所说法义与彼闻者欲如是听闻即如是现故,此即“若谁于何义”等所说。

  2、解释:虽然无声但与说法并不相违,譬如佛。此中亦有因时发愿理趣相应,果时成就胜愿理趣相应二种。初者如佛无声说法的因,彼因谓积集资粮而发愿故,如佛世尊往昔为菩萨时,愿我成佛后不观待言说之声亦能说法,名发愿故。二果时成就愿理相应,如佛往昔愿力,在佛位时虽无声但于所化众生身中如何所欲即如是而说法,独觉亦由往昔无声说法的愿力,在得独觉菩提位,主要于自己所化众生无声以身变化说法。麟喻独觉罗汉(有法),主要于自所化众生无声以身变化说法,尔许相应能生起通达,因往昔如是功能愿力,善愿成就故,如佛。

  二、释所行道之体分二:一)经云:“具寿善现,知诸天子心之所念,便告彼言:天子色乃至识非深非妙。”(四二五卷一页)

  二)论释分结合、根本、解释三种。

  1、结合:如是已说胜出声闻,独觉胜进,彼后真实通常(共同)而说独觉道智之体,名结合。如是已说胜进,以诸胜进道唯是超胜,名真实独觉道。

  辛二、如何了知彼道

  颂曰:远所取分别,未离能取故,当知由所依,摄为麟喻道。

  2、根本:就释彼经义门说独觉道智之道智:“远所取分别”一颂。

  3、解释:就词义门说,于独觉道智唯修谛理。依经、根本、颂释于此等之义分:1能依断证之差别;2所依种性之差别。

  1能依断证之差别分二:

  〈1〉永断执外境色分别之差别:经云:“诸天子,色乃至识非深非妙”乃至“一切相智”类推。“如是诸天子,诸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至得无上正等菩提,应住无说无听无解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常勤修学。”是说所取能取异体,由体空之空性,观待独觉智,非深非妙之因由,说明独觉圣者,远离断执所取能取异体分别之永断。释彼之义,谓“远所取分别。”

  〈2〉于识上未断实执之差别:经云:“时诸天子,复作是念,尊者善现,今者欲为何等有情乐说何法,具寿善现,知彼所念,便告之言,诸天子,我今欲为如幻如化如梦有情”乃至“诸天子,幻化梦事,与一切法乃至涅槃,悉皆无二,无二处故。”是说现证幻师幻化的象马虽然不实。但未通达如是显现的识无谛实,所以独觉圣者虽然现证色外境空,但未通达彼外境显现的识无谛实,说明执于识的实执未断。彼彼之义,谓“未离能取故”。是说唯修独觉道所说的谛;及如实法即是修缘起,所取与能取分别义如其次第有断与未断。

  2所依种性之差别:经云:“尔时,舍利子、大目连、执大藏、满慈子、大迦多衍那、大迦叶波等诸大声闻,及无量百千菩萨摩诃萨,问具寿善现言,所说般若波罗蜜多,如是甚深,如是难见,如是难觉,如是寂静,如是微妙,如是沈密,如是殊妙,谁能信受”乃至“彼非如来”。释彼经之义曰:“当知由所依,摄为麟喻道。”是说以独觉乘所摄的所依法事差别通达超胜法,是菩萨应当了知,不是一切相智,而是独觉道“远所取分别”。由此等文正说独觉自身中之道,显示独觉道智之道相力。

  所依种性差别:如《中般若母》中说:1具寿等不退转菩萨摩诃萨众;2见谛之补特伽罗;3漏尽阿罗汉意乐圆满;4昔于胜者所作事业,于诸佛生起清净善根;5由善知识摄受的善男子与善女人,于此般若母甚深,说五种人。《八千颂》中说:1具寿等不退转菩萨摩诃萨众;2见圆满诸补特伽罗;3若漏尽阿罗汉真实宣说及真实受持彼等真实般若波罗蜜多,说三补特伽罗。《般若摄颂》说:1佛子善巧谛及2不退转,3阿罗汉断除污染并永断疑惑,4第四由善知识遍摄持,说四补特伽罗。

  修行的所缘者,如独觉圣者身中的眼等六处法性,由三差别法任持门,为随顺摄受所化众生独觉种性,应了知的现观住种类大乘圣者的智,是独觉道智之道智的定相。界限从大乘见道至佛地。

  论义是说:菩萨圣者(有法),由汝能作独觉道智,因汝由发心回向通达空性的般若慧三法任持门能了知故。麟喻独觉的修道(有法),具三差别者,能断尽执外境色分别;于了知自道,不能断内识能取谛实之实执;能依止独觉种性三差别具足故。

  辛三、释顺抉择分因

  颂曰:开阐假法性,无违相为暖,顶有达色等,无减等无显,

  忍由内空等,不执色等故,色等无生等,相为第一法。

  三、释彼道之因顺抉择分:一)经云:“时天帝释窃作是念,尊者善现,智慧甚深,不违假名而说法性。佛知其念,便告彼言,如憍尸迦心之所念,具寿善现,智慧甚深,不违假名而说法性。时天帝释,即白佛言,尊者善现,于何等法不违假名而说法性。佛言憍尸迦,色但是假名,具寿善现,不违假名,而说法性。”(四二六卷九页)

  二、论释分:

  (一)结合:独觉道智之道智后,说彼道智之因顺抉择分者,是说为得道智,需要得彼因顺抉择分为前行。若得顺抉择分,生起所说之道,名顺抉择分。

  (二)根本:释彼经义,谓“开阐假法性”二颂。

  (三)解释:就经词义门释,谓色等法,此中是暖等有四:

  初、明彼暖:“佛言憍尸迦,色但是假名,具寿善现,不违色假名,而说色法性。”彼经义是说:“开阐假法性,无违相为暖”是说色等法,但从名言所生不违假法性。

  二、明顶:经云:“不为色增故学,亦不为色减故学。”经义是说:“顶有达色等,无减等所显”,是说色等在胜义中为不增不减等义故学。

  三、明忍:经云:“时舍利子问善现言,何因缘故,诸菩萨摩诃萨不为摄受色故学,亦不为坏灭色故学。不见有色是所摄受,何以故?内外空故。”彼经义是说:“忍由内空等,不执色等故”是说由自性空,以色等内外皆空即不执色等故。

  四、明世第一法:“舍利子言,若菩萨摩诃萨,于一切法,不为摄受不为坏灭为方便者,云何能成办一切智智耶?善现对曰:舍利子,是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见色若生若灭,若取若舍,若染若净,若增若减。何以故?以色乃至一切相智,皆自性无所有不可得故。”乃至“则能成办一切智智。”经义(四二六卷十四页)是说:“色等无生等,相为第一法”是说以色等无生无灭诸行相,如其次第于四谛之所缘,即是生起顺抉择分。

  论义是说:独觉道智之道相智的因顺抉择分(有法),于汝有多种者,因为于汝由独觉通达住种类之大乘加行道暖等有四种故。是故,通达独觉住种类之大乘义现观者,是独胜道智之道相智之因顺抉择分的定相。若分有:亦不舍假名以宣说不违法性之行相,当知名暖;以色等无减等所显,以为殊胜之行相,所通达名顶;从色等内空乃至无性自性空,以不摄受之行相,所通达名忍;以色等无生之行相,所通达名世第一法,有四种。

  庚三、知菩萨道之道相智分二:辛一、见道;辛二、修道。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四·大乘见道

  ——《般若经》四二六卷十四页至四二七卷二十零页

  辛一、见道分二:壬一、略标刹那;壬二、广释修相。

  壬一、略标刹那

  颂曰:由谛与谛上,忍智四刹那,说此道相智,见道具功德。

  第四、释菩萨道智之道相智。

  三、释菩萨道智之道(相)智分二:

  一)总的结合。独觉道智之后,接着就释菩萨道智之道相智的因由者,谓就劣胜次第为缘如是说故,名结合。是故,独觉道之后接着说菩萨道。

  二)释各各义分二:一释见道;二释修道。

  (一)释见道分二:1经说。经云:“尔时天帝释问舍利子言,大德,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当于何求,舍利子言,憍尸伽,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当于善现所说中求。(善现品中所求)时天帝释谓善现言,大德神力,为依持故,令舍利子作是说耶?善现告言,憍尸伽,非我神力为依持故。”(四二六卷十四页)

  2、论释分三:一、略示见道之体;二广释修法行相;三、破除许不说行相。

  (1)略示见道之体分二:1根本:就释彼经义门,释略标十六刹那曰:“由谛与谛上”四句,其义谓有漏谛有二种、无漏谛有二种。于四谛中说忍智各四刹那,大乘见道十六刹那(有法),是道智品中正说大乘见道者,谓此处正说之外,即是有大胜利的大乘谛现观故。

  2解释分四:一、谁为能修的补特伽罗;二、修何分位;三、当云何修;四、与何相应修。

  一、谁为能修的补特伽罗?谓:菩萨。二、修何分位?谓:道相智位。三、当云何修?谓:此应当具足利他功德者,即说明见道大胜利。四、与谁相应修?谓:苦法忍、苦法智、苦类忍、苦类智;集法忍、集法智、集类忍、集类智;灭法忍、灭法智、灭类忍、灭类智;道法忍、道法智、道类忍、道类智,名苦集灭道四谛上忍智四刹那,各各与苦等谛联系相应(具足)。

  壬二、广释修相

  (2)广释修法行相分三:一结合;二根本;三解释。

  1结合:若尔,十六刹那的修法行相如何能修?就所问门结合,是说应如何修习行相?

  2根本:明答彼所问:

  颂曰:真如与诸智,无互能所依,故不许差别,广大无能量,

  无量无二边,住彼于色等,执为佛自性,无取无舍等,

  慈等及空性,证得佛陀性,遍摄诸净法,除遣诸苦病,

  灭除涅槃执,诸佛守护等,不杀害生等,一切相智理,

  自住立有情,所修布施等,回向大菩提,是道智刹那。

  3解释:就词义门说,谓以胜义理“真如”等。此中亦有广说及略义二种。今初广说者,谓以胜义理等解说。二略义谓如道智刹那,是故依经根本解释广说此等义中,有大乘见道忍智十六刹那者,谓经说所证四谛十六行相力引发的有忍智十六刹那故。此中亦有:苦谛行相、集谛行相、灭谛行相、道谛行相四种。

  第一、依苦谛行相之大乘见道忍智有四:

  初明苦法忍:谓于真如亦与如来皆不可得,如来亦与真如不可得。释彼之义曰:“真如与诸智,无互能所依,故不许差别。”谓于胜义法性之真如,及于诸佛智无有能依所依之法,是故不许彼等互相差别而住。

  二明苦法智:经云:“尔时天帝释,谓善现言,大德,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是大波罗蜜多。”“憍尸迦,色大故,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亦大。”(四二七卷二页)释彼之义,谓“广大”是说以色等法界体性广大。

  三明苦类忍:经云:“憍尸迦,色无量故,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亦无量。”释彼之义,谓“无能量”。如是说彼等即无量。

  四明苦类智:经云:“憍尸迦,色无量故,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亦无量。”释彼之义,谓“无量”。如前所说,由虚空无量,故名彼等无量,如是名苦谛行相。

  第二、依集谛行相的大乘见道忍智四刹那。首先明集法忍,经云:“憍尸迦,色无量故,诸菩萨摩诃萨所学般若波罗蜜多亦无边。”释彼之义,谓“无二边”。是说以色等无自性,即无有常断二边等。

  二明集法智:经云:“尔时众中天帝释等,欲界诸天,梵天王等色界诸天,及伊舍那(众生主,梵天异名)神仙天女(众生主母、梵天后妃),同时三返,称赞具寿善现所说,谓作是言,尊者善现。以佛神力为所依持,善为我等分别开示甚深般若波罗蜜多。”(四二七卷五页)释彼之义,谓“住彼于色等,执为佛自性。”谓住般若波罗蜜多者,以法界自性于色等执为如来自性。若顺经词句。谓通达色等在胜义中不可得的法智,即是住彼的菩萨堪应执佛的功德胜利。

  三明集类忍:经云:“时诸天等,咸白佛言,希有世尊,希有善逝,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为希有,令诸菩萨摩诃萨众”(四二七卷七页)“于一切色无取无舍。”释彼之义,谓“无取无舍等”。是说如是安住修一切法无取无舍等。

  四明集类智:经云:“复次,憍尸迦,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人及非人,不能娆害,何以故,憍尸迦,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于诸有情善修慈悲喜舍心故。”(四二七卷八页)释彼之义,谓“慈等”是说应以胜解无自性为前行而修四无量心。如是即是集谛的相。于此第八刹那说修慈等有所为者,谓圆满了知苦集过患,第九刹那若见灭功德,安住三有是为当遮弃舍利他,趣向寂灭故,所破彼等即是所为故。

  第三、依灭谛相之大乘见道忍智四刹那之初。一明灭法忍:经云:“憍尸迦,若善男子善女人等,不离一切智智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至心听闻受持读诵,精勤修学如理思维。”乃至“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不离一切智智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善修内空乃至无性自性空故。”释彼之义谓“空性”,(经说修般若者常受护法龙天保护,免除灾害。)是修行色等自性空唯自性空。

  二明灭法智:“尔时天帝释白佛言,世尊,诸菩萨摩诃萨甚奇希有,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至心听闻受持读诵,精勤修学如理思维,书写解说广令流布,摄受如是希有现法功德胜利,成熟有情,严净佛土。”释彼之义谓“证得佛陀性,”(四二七卷十二页),是说法界平等诸善根果,当得如来体性。

  三明灭类忍:经云:“时天帝释白佛言,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为希有,若能摄受如是般若波罗蜜多,则为具足摄受六种波罗蜜多。”释彼之义谓“遍摄诸净法”,是说般若波罗蜜多,总摄诸对治一切行相。

  四明灭类智:经云:“憍尸迦,若于何方,善男子善女人,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若能受持读诵书写”乃至“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若作扰乱其心斗诤辩难或违缘事故皆不能至。”释彼之义谓“遣除诸苦病”。是说由彼能灭除内外一切诸病苦厄。如是者即是灭谛清净相。

  第四、依道谛相之大乘见道忍智四刹那。

  一明道法忍:经云:“何以故,憍尸迦,此般若波罗蜜多者能寂灭一切法,非能增长。”释彼之义谓“灭除涅槃执”。是说唯修无自性,即能灭除耽著色等及涅槃执。

  二明道法智:经云:“常为三千大千世界四大天王,及天帝释堪忍世界主”乃至“善男子善女人等,于此般若波罗蜜多,至心所闻,受持读诵,精进修学,如理思维,诸佛天等于彼恒常守护护念。”释彼之义谓“诸佛守护等”。是说若行般若方便善巧,诸佛常加守护救怙,及作隐藏。

  三明道类忍:经云:“自能离杀生命,亦劝他离杀生命。”释彼之义谓“不杀害生等,一切相智理,自住立有情”。是说若欲成佛,自己能远离杀害生命等,住一切相智,安立一切有情。

  四明道类智:经云:“复次憍尸迦,菩萨摩诃萨修行六波罗蜜多时,所有施舍,皆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与诸有情平等共有,回向无上正等菩提”乃至“不离一切相智心,必获如是现生他生功德胜利。”释彼之义谓“所修布施等,回向大菩提,是道智刹那”。是说欲作施等无尽,当回向正等菩提。如是名为道谛行相清净,即是经说保护救护隐藏义,如次由天等保护,出生事业,断除内障。

  自身具足补特伽罗身中,现证空性般若慧任持,大乘谛现观者,是大乘见道的定相。大乘见道若分有:大乘见道根本智,大乘见道后得智,彼二随一俱不是的大乘见道三种。自境专一无我根本定的大乘谛现观者,是初者的定相。若分有:大乘见道无间道,大乘见道解脱道,及彼二随一俱不是的大乘见道根本智三种。若是专一通达空性的根本智,在自己面前所断实执遍计,能正对治的大乘谛现观者,是初者的定相。若分有:大乘见道的八忍。自己与根本定同一生起,在大乘见道无间道前障碍解脱的大乘谛现观者,是第二的定相。若分有:大乘见道八智。若是大乘见道无间道,不悉是能正对治实执遍计,因为实执遍计的因,在大乘见道无间道有故。若是断除实执遍计的大乘见道根本智,不悉是大乘见道解脱道者,谓大乘见道后得智后复有专一缘法性根本定的大乘见道根本智,彼大乘见道无间道与解脱道随一俱不是故。若从大乘见道根本智起的大乘谛现观,自身具足的补特伽罗身中生起现行,是大乘见道后得智的定相。若分有:由根本定忍智十六刹那引发十六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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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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