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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名相杂集:忍辱法是不可说 |
 
佛学名相杂集:忍辱法是不可说 不可说an-abhilāpya,又作不可言说、不说。谓真理乃可证知,而非言语所能诠释者。《大方等大集经》卷十八虚空藏菩萨品、《大品般若经》卷十七深奥品等,均以第一义毕竟空故不可说。《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一,则就诸法之生与不生,说六句之不可说,即生生亦不可说、生不生亦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不生不生亦不可说、生亦不可说、不生亦不可说。 忍辱法是甚深义,经云:菩萨摩诃萨于识法中,应当了知有五种相,修行忍辱波罗蜜多。何等为五?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谛察法忍,四、忍,五、大忍。包括耐怨害忍,能忍受他人所作之怨害;安受苦忍,能忍受所受之众苦;谛察法忍,常于深佛法起能审谛观察诸法等三种。谛察法忍者谓若菩萨若闻如来所说最极甚深经中。有法能断轮回种子。脱诸结缚坏相续者。谓一切法本来寂静。及一切法自性涅槃。菩萨得闻如是法已。不生惊怖作是思惟。若不了知此法。及不得此法者。岂能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邪。由此因缘故。应于如是甚深法中。受持思惟修习伺察及生胜解。是为菩萨谛察法忍。 四忍法者指见道以前之修行,至顶善根成满时所生之善根。五者大忍,二相无差别,如《大方等大集经》云:佛言:善男子!若有菩萨摩诃萨,信不可说、知不可说、说不可说;于不可说、不生怖畏;知不可说及色二法无有差别,受想行识,眼乃至意,佛法僧宝、生死解脱,法界不可说,亦复如是。是名菩萨得忍辱分,得无生分,得无出分,得无取分,得无污分,得无有分,得无作分。具足成就如是等分,于一切法不生二相,二心二意二分二缘。若有菩萨能如是观,是名不去、不来、不住,以不住故,故无所作。无所作故,无所愿求。无愿求故,不断不常。若无断常,即是中道。中道即是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无作无求。以是义故,名为甚深。无有作者、无有受者,以是义故,复名甚深。不生而生,不出而出。以是义故,复名甚深。譬如炽火,从因缘生。无有作者、无有受者,是火灭已,无有去处,无有来处。一切诸法,亦复如是。无有作者,无有受者。善男子!若有菩萨能如是知,当知是人则得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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