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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65课 |
 
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65课
发了菩提心之后,一起继续学习寂天菩萨所造的《入菩萨行论》。《入菩萨行论》是教导我们如何发菩提心、生起菩提心的殊胜窍诀纲要。每次我们在修善法之前,或者我们刚刚念完祈祷文之后,我们都要一起发菩提心。实际上,在嘴里说一下发菩提心,或在心里面想一想“发心为利他,求正等菩提”比较简单,要从内心深处生起菩提心,就不是特别容易了。 怎样生起菩提心呢?必须要依靠正确的方法。《入菩萨行论》就是和我们一起讨论怎样来生起菩提心的一种殊胜的修法,我们首先要学习里面所讲的内容,然后要进行思维,思维之后懂得了怎样发菩提心的窍诀,从而生起定解没有怀疑。第三步,我们要去串习,或者缘其他的如《大圆满前行》、《大圆满心性休息三处三善引导文》等窍诀书所讲的修法,通过里面的引导文帮助我们生起菩提心,或者直接依靠《入菩萨行论》中的颂词,自己把它们做一个归摄,作为每天观修菩提心所缘的修法。 无始以来,我们很少接触过菩提心的修法,有些人根本没有接触过,或者有些人接触得不是很深,现在我们通过学习《入菩萨行论》,至少可以在我们的相续当中种下菩提心的种子,以前已经种过种子的,要想方设法让它成熟,已经成熟的,要想方设法地让它变得更加清净,变成解脱的一种强有力的助缘。我们能够在一起学习发菩提心的颂词,思维发菩提心的意义,观修菩提心的窍诀,确确实实是无始以来所做的最殊胜的事情。在这一世当中,我们做了其他一些世间合法、不合法的很多事情,进入佛门之后,也做了一些其余的、相似的法义的修行,实际上在所有佛法法义的修持中,真正对菩提心的学习生起欢喜、产生定解,来串习菩提心、生起菩提心,这在整个世间的一切所为当中,的确是最为殊胜的一种机缘。 我们在遇到这样一种善法的时候,不要认为随随便便可以遇得到,实际上是通过各种善缘成熟,我们才有了今天能够拿着《入行论》的法本,一起学习里面所宣讲的菩提心窍诀教义的机会。或者说,我们有了这种机缘之后,还要想怎样让这种机会延续下去?怎样让这种机会转变成真正让我们相续中产生更深、更广菩提心的机缘。否则的话,今天我们也许有了手捧《入行论》的听闻机会,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再接再厉去提高修学的时间、质量等等,可能我们这种善缘就只限于能够看到《入行论》,能够听闻《入行论》的词句,而没有把它转变成一种更加深入的机缘,趋入到《入行论》所诠菩提心的深广意义中去。 第一我们已经有缘学习了,第二我们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尽量地深入它的意义,力争在我们的相续当中尽早地生起菩提心。《入行论》是帮助我们生起菩提心的殊胜指南,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一生当中必备的、能够辅导我们的心灵、增进我们心灵修行的殊胜窍诀之书。 我们在《入行论》当中学到了第五品,学习生起正知正念。在这一段内容当中,讲到了饶益他众之利,分略说和广说,现在讲的是广说,也分两个科判:通过财物饶益,通过法饶益。现在我们学习到第一个问题,分为施衣食之方式,第二个施身之方式。第一个科判已经学完了,怎么样布施自己的食物,怎么样合理分配自己的食物、衣服等等,或者说我们应该在修法当中抱持一种什么态度。 在经典、论典当中,也鼓励我们去做财物、食品、衣服的布施等,但是我们也要了知当中的意义。有些时候我们认为,既然鼓励我们做广大布施,那我们就用很多精力去寻找衣食用来布施。一方面,作为菩萨的确需要圆满资粮、利益众生,所以需要衣服、食物做布施,但经论中也讲到,与其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大量的衣食来做布施,实际上我们还应该做到知足少欲,如果能够知足,也是一个殊胜的布施,这是从另一个侧面讲的。 我们如果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做广大布施上,就有可能为了寻找这些东西付出很多精力和时间,作为凡夫人,如果在寻找衣食的过程中没有调伏自心,很有可能最后就演变成对食物、衣服的耽著。在知足少欲的前提下,如果我们有多余的食物、衣服,或者我们能够无勤获得很多衣食,就可以把这部分拿来做布施,培养自己的慈悲心。专门为了布施去寻找很多衣食,只有修心成熟的大菩萨可以这样做。比如释迦牟尼佛在因地修行时,看到众生为了寻找衣食经历痛苦、造下很多罪业,菩萨就专门去寻找如意宝和很多财富来布施给众生,这是作为菩萨的一种专门修行,另当别论。 作为初学者,我们更应该注重调心的修行,应该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修持知足少欲上,如果有知足少欲的修法,或者自己没有自私自利的耽著,又有其他的机缘,我们就可以去专门寻找衣食等做布施。我们看经论当中的所诠,应该分清两种情况:作为初学菩萨的重点是什么?作为已经修行有素的菩萨是怎么做的?佛经中的这些典故、公案,有些是讲修行很长时间的菩萨的行为,有些是针对初学菩萨所做的行为,所以我们在修学的时候,应该分清楚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场合,根据实际情况做取舍,这方面是非常有必要的。 讲完了财食的布施之后,我们讲第二个科判: 巳二、施身之方式: 施身就是布施身体。初地菩萨才真正能够把自己的身体布施给众生,作为初学者,布施身体也需要看机缘是否成熟。第二个科判正是要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布施身体,布施的机缘什么时候成熟,必须做仔细的观察,如果不仔细观察,非常莽撞就把自己的身体做供养、布施的话,不但得不到真正的法义,还很有可能因此心生修行的违缘,没办法继续修行。 修行佛法应该是一种循序渐进的、细水长流的方式,如果只是三分钟的热度,或者只凭一时的血气之勇,做一些其他人难以做到的、或者佛经中所说的菩萨的高层次的修法,实际上我们没有办法持续保持。如果只是一下子或者两三分钟可以做到,我们咬咬牙就行了,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修行的关键是要调整心,外在的行为是帮助我们成熟心的一种方式。 我们在学习佛法的时候,如果只看到表象,没有知道它的真实意义,就无法真实了知佛经的密意,正确地去修持佛法。此处所讲的施身,虽然在经典当中也告诫过菩萨,这是最终要进行修持的,初地菩萨的确也有这样的能力,但是针对初学者来讲,刚开始就冒冒失失地去施身,的确是一种鲁莽作法。 经典、论典当中所讲的施身,大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判定:一个方面是指初地以上的菩萨,他的大悲心已经非常清净,证悟了空性,布施波罗密多已经串习得非常纯熟,这时他可以直接把自己的身体做供养、做布施,这样可以大大增长修行的资粮;还有一个方面,作为初学者或者悲心还没有清净的菩萨,可以通过观想的方式来施身。比如在密法中有古萨里修法,就是观修施身法,通过仪轨的观想,把自己的身体布施给其他的鬼神和众生。对于很多初学的菩萨,或者还没有到达修行圆满的菩萨来讲,这是可以实行的一种方式。 布施有一种由外而内,或者由易而难的次第。对一般的世间人来讲,都认为如果有了衣食,人生就会幸福,如果缺乏资具,就认为人生非常贫穷困苦,所以人们追求的就是这个衣食。虽然如此,但是如果衣食和身体比较,人们肯定对身体的执著更强烈。所以修布施的第一个步骤首先就是布施衣服、食物等等,如果修得比较纯熟了,就要开始逐渐去布施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体的执著比财物衣食的执著重得多,所以施身是能够快速圆满自己修行的一种殊胜方法。 虽然前面再再分析,施身可以很快圆满资粮,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身体也是一般众生最难以割舍、最难放弃、最执著的所缘和对境。所以我们在布施的时候,就不能够把最难割舍的东西首先布施出去,或者凭着一时的血气之勇,把身体布施掉、毁坏掉,最后自己得不偿失,这方面我们必须进行考虑。佛法的修持,是属于智慧、悲心的修行,大乘的本体就是智慧和大悲,做任何修法都需要具足这样的要素。一方面要培养自己的悲心,一方面也要培养自己的智慧。有了智慧之后,我们才可以分辨得清楚,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时候该做,把这些分析得清清楚楚,就真正掌握了修行的扼要。颂词当中讲: 修行正法身,莫为小故伤 行此众生愿,迅速得圆满 颂词告诉我们,修行正法的身体,不要为了一些很小的因缘去伤害它,如果我们能够保护身体行持佛法,众生的愿望也会很迅速得以圆满,这是字面意思。 下面分析“修行正法身,莫为小故伤”。首先我们的身体是暇满人身,暇满的人身是可以修持殊胜佛法的,可以修持小乘、大乘、密乘的修法,所以身体是修行正法的一个所依,是修行正法的一个工具。 前面我们分析得很清楚,因为身体是佛法的修行所依,我们要长期依靠,所以不要因为一些小的因缘去伤害它。怎么理解呢?比如有些众生没有饭吃,就请菩萨布施手脚给他,满足他的饮食,这样菩萨即便是满足他,也是很小的利益。虽然在经典、公案当中,也有很多菩萨这样做了,为了众生很小的利益布施了自己的身体。但是实际上,这些众生不必真正以菩萨的肉作为食物,因为现代有很多食物可以选择,其他清净的肉类、蔬菜、饮食非常多,菩萨可以布施其他东西来满足他的饮食需求。 还有一个问题是,菩萨为小利益布施身体之后,有可能对以后的修行造成伤害,自己的修行没有办法得到很广大的增长,所以不要为了很小的因缘伤害自己的身体。我们把身体布施给对方以后,也许对方的心愿暂时得到了满足,虽然看起来似乎也是在利益众生,满足众生的心愿,但我们真正从它的利弊作衡量的时候,对自他来讲,都是弊大于利。 所以我们要把很多因素考虑进去——虽然这样可以满足众生的愿望,也是善法,但这和中止一个菩萨发菩提心、中止菩萨修持善法比较起来,这样施身的确是很小的利益。自己得到了很大的伤害,对修行也没有什么上进,对对方也没有大的帮助,有可能因此退失或者妨害了菩萨的修行。所以,看似一种善法、一种殊胜的修法,但是如果它的必要不大,必要不大的缘故,所以佛陀遮止不要在这种场合、这种阶段开始布施自己的身体。 施身还有其他方式,比如燃指供佛,或者把自己的身体焚烧去供养佛等。在一些很了义的、宣讲殊胜修法的经典、论典中,也有这种讲解和宣说。但我们必须知道,并不是所有人一进入佛法的修行就要施身,也不是所有的初学者都要这样做。这是针对一些修行很长时间的人,为了有所突破,或者依靠这种大精进、大毅力可以圆满殊胜资粮的缘故才可以开许。一般的人资粮没有圆满,心力没有达到坚强殊胜,做这个修法的确是非常不合理的。 “行持众生愿,迅速得圆满”。“行持”是什么意思?就是我们要爱护奉行正法的身体。我们的身体是奉行正法的身体,并不是造罪的身体,也不是虚耗人身、虚耗时间的身体。这样的身体,就成为了一个修行正法的所依,保护这个身体,实际上就是在保护正法的延续。虽然所有的法都是安立在心上,但如果没有身体的话,我们单靠心也没有办法完成很多佛法的修持。 一些经论当中说,我们这颗心应该有个所依。比如到了中阴身的时候,因为粗大的肉身已经舍弃了,漂流在中阴界的心识因为没有一个所依的缘故非常不定,很难安住在一个地方。离开粗大肉身之后,心识什么地方都可以去,除母胎和金刚座之外,其他地方都可以随便穿越。因为没有身体所依的缘故,这个心特别不定。而我们修法应该有一种比较稳定的心态,如果没有身体作为所依,我们的心就定不下来,心定不下来,就没有办法安住在法义中,所以身体是让心安住的一个所依。 我们前面讲,法依靠于心,身体是一个心的所依,我们修行善行必须依靠身体。比如听闻、打坐、顶礼、供养等很多善法,都必须依靠身体来完成。身体奉行正法,我们就要爱护它。爱护身体,依靠身体来行持善法,就是第三句“行持”的意思。 “行持众生愿,迅速得圆满”。这样行持,众生的心愿很快就可以得到圆满。“众生愿”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解释,第一个方面,众生就包括我们自己。如果我们自己发了离苦得乐或证悟殊胜法义的愿,假如我们保护身体的话,相续当中的这些善愿都可以迅速得圆满。还有一个方面是指其他众生的愿望,依靠我们保护修行正法的身体的缘故,也可以迅速得以圆满。如果我们依靠这个身体获得了菩萨果、获得了佛果,我们就可以自由自在地、无勤任运地去利益众生,就可以满足众生的一切心愿,所以这方面的利益是非常大的。 如果把第一句、第二句和第三句、第四句的意思作个比较,这个意思就更明显。第二句当中讲“莫为小故伤”,前面提到这也是满众生的心愿,但是这里给众生的满足,不是圆满的、长久的,只是满足了众生一点点的心愿。因为一点点众生的利益,失去修行正法的人身,伤害长时间积累正法的身体就得不偿失了。 我们看第三句、第四句,如果保护身体,让身体持续去累积资粮,当我们获得证悟的时候,就可以给众生提供长久满足心愿的机会。都是满足众生的心愿,但一种是伤害自己的暇满人身,暂时满足众生的一点心愿,满足之后就难以为继了;还有一种是我们现在保护人身、依靠人身修持,将来就可以永久地、恒常不断地去满足众生的愿望,而且是满足众生的一切心愿——不管是在轮回中获得安乐的心愿,还是获得觉悟的心愿,作为成佛的人来讲,这些心愿都可以迅速满足。 按照显教的讲法,迅速满足是指三个无数劫成就无上正等正觉的佛果。三个无数劫难道是迅速吗?我们说三个无数劫肯定不迅速,但我们如果把眼光放远再来观察,实际上三个无数劫应该是很迅速的,现在只需要三个无数劫了,而我们以前流转轮回的时间是无始的,没有开头,已经过了无数个三个无数劫了。再往后,如果现在没有发菩提心,没有解脱,往后流转的时间还是会没有终结。所以,我们把眼光往前放到无限远,往后放到无限远,再去观察中间这个三无数劫,它在整个轮转过程当中,的确可能就是一眨眼的时间。迅速得以圆满可以从这个方面来解释。 当然在了义的经典当中,三无数劫实际上是不了义的说法,在很多经论中讲,实际上菩萨根本不需要三个无数劫。三个无数劫的时间,主要是以最初发心的速度去计算的。有些地方把三无数劫解释为三大恶行、三大恒河沙一样多的烦恼。所以三无数劫就是时间很长的意思。在很多了义的经典或者密法窍诀中说,实际上不需要这么长时间,但前提是我们一定要保护好修行正法的身体,保护好之后,可以实现圆满众生一切究竟心愿的事情。 这里告诉我们以智慧、理性的思维方式来看待施身。如果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就知道:为长久利益众生而保护身体,或者为了让自己享受世间的快乐而保护身体,二者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大的。大德们、上师们告诉我们,对待这个问题不能走入极端,不能为了让身体享受而保护它,也不能为了修行正法一定要摧残它,两方面都要制止,然后行于中道。一方面我们要把它作为一种修行正法的所依,另一方面,我们对于这个所依要保护。 比如说我们坐船到大海的彼岸,大海无边无际、很宽很大。我们要从此岸到彼岸,必须要依靠轮船。轮船一方面只是一个所依,正航行在茫茫大海中的时候,那我们能不能说,我们不管这个所依了,反正最后也不需要它,干脆把它弄烂了!不能这样。虽然它是个所依,但我们正航行在大海中的时候,还是要想方设法地去保护它,如果哪个地方坏了有漏洞,我们马上要去修补,我们要保证到达彼岸之前,它能够正常地发挥它的效用。我们对待身体的态度也是一样,它有它的使命,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要保护它。如果它完成使命,比如这一辈子完结了,我们就把这个身体抛弃,然后再去选择一个人身,通过善业再去投一个人身继续修行。要把这个问题看清楚,既要保护它,也不能过度地去纵容它。 悲愿未清净,不应施此身, 今生或他生,利大乃可舍。 颂词讲到了布施身体的时机,在怎样的必要之下布施身体。前面讲不要为了很小的因缘就伤害自己的身体,那么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布施身体呢?在我们的大悲心还没清净前,就不应该布施身体,反过来,如果悲愿清净了,我们就可以布施自己的身体了。在今生或者他生当中,如果对众生利益很大的情况下,才可以舍弃自己的身体,字面意思是这样的。分析这个颂词,大概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句、第二句作为第一部分,第三、第四句作为第二部分。 我们布施身体的第一个因缘必须要悲愿清净,“悲愿未清净,不应施此身”,反过来讲,悲愿清净了“乃可施此身”,悲愿清净之后就可以布施身体。还有第二个问题就是“利大乃可舍”,即便是悲愿清净,还要看利益大小。如果真正对众生利益非常大,这个时候就可以舍弃身体,如果利益不大,就不要舍弃身体。所以我们可以把颂词解读成布施身体的两个要素、两个条件,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已经具足,你就可以布施身体。如果不具足,那布施身体的时候必须慎重了。 我们看“悲愿不清净”,那什么是“悲愿清净”呢?在讲义和很多注释当中,都讲到初学者的大悲和意乐都没有清净。比如现在我们可以发一个悲心或者利他心。我们认为:我发了利他心,发了大悲心,因为我的发心很清净,我是想着利他,我就可以去布施身体。或者因为有些时候在菩萨戒中,可以开许做一些在其他经论中遮止的身三语四的行为,如杀生,偷盗等等,有的人就说:我发的心是利他心,我发的心是好心、善心,所以我可以伤害众生、可以去杀人。但是这里还有一个条件,就是不管是自己布施身体也好,还是我们去做一些身三语四的开许也好,必定要让自己的悲心非常的清净。因为有时我们的发心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善心,但其实夹杂了自私自利,而这个方面我们通过现在的分别念是观察不到的,或者这种悲心是一时冲动,时间长了就会后悔,也是不清净的。在意乐没有清净之前,因为第一很有可能夹杂了我们的烦恼心;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的心不稳定,第一刹那、第二刹那可能发的是清净心,但在第三刹那、第四刹那就可能开始产生后悔了,就是说不可靠。 我们观察施身与否的时候,必须要悲愿清净。一般来讲,证悟了大乘的初地之后,菩萨的意乐是比较清净的。一方面他证悟了空性,压服了粗重的烦恼,他的悲心通过很长时间的串习,非常广大、深切,的确没有夹杂自私自利的作意,他的悲心是清净的。这种悲心是很稳定的,不是一两分钟产生悲心,然后就慢慢退失了,初地菩萨的相续当中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他的悲心一方面很稳定,一方面很清净。在这样的情形之下,第一因为他有明确的目标,悲心很清净,第二因为他有殊胜的证悟,布施身体之后不会后悔。 布施身体,毕竟是把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移植或者毁灭,这样就少了一只手、一只脚,或者少一只眼睛、一个耳朵。一般众生对身体的执著是最严重的,我们这么执著的身体,在少了一块或者不具圆满的时候,就会觉得很懊悔,很容易产生一种后悔心。虽然不是百分之百的凡夫人都会产生后悔心,但是普遍来讲,绝大多数的人如果自己的手脚少了一块,以后修法做事不方便了,这时就会想当时如果不布施就好了,如果不布施的话,我现在的身体是健全的、齐全的,就开始产生后悔心。按照因果的法则,如果做了善法产生后悔心,就会灭掉自己所造的善根。这样的话,善根没有得到,自己的身体也残缺了,对自己的身心没什么大的利益,对众生和自己的确都没有产生很大的效果,所以悲愿没有清净的话,一般来讲是不开许施身的。 如果达到了悲愿清净,因为菩萨有稳定的大悲心、稳固的禅定,也有证悟空性的智慧,所以他不认为身体很重要,而把身体看成菜叶一样的卑微之物,把菜叶布施给众生是不会有后悔心的。菩萨通过长时间的修炼,对待身体的态度已经到达意乐很清净的状态时,就可以布施了,没有丝毫的问题,也不会有丝毫的后悔心。所以悲愿清净就可以布施身体,悲愿不清净就不能布施,这是第一个条件。 第二个条件“利大乃可舍”。为什么要把颂词分成两个部分来讲呢?因为即便悲愿清净,有时也不一定要布施身体,还要看一个要素——利大否。布施身体利益到底大不大?虽然菩萨有这个能力,但是如果利益不大,也不会布施。如果利益非常大,他就可以布施身体,不管是今生还是他生,都可以舍弃自己的身体。释迦牟尼佛在因地布施自己身体的时候,也是考虑到利益很大,很多菩萨也是这样的。虽然很多初地菩萨的悲愿都清净了,都有布施身体的能力,但是不是所有的菩萨,只要得了初地之后,都要布施自己的身体呢?这个不一定。有这个能力,不一定要布施自己的身体,还要看有没有大的利益才行。这么多初地菩萨,真正布施自己身体的不是全部,也有一部分没有布施,这是什么原因呢?他们也会观察、分析利益大不大,如果利益大才会做布施。所以我们再次说,佛法的确是一种智慧的教育,并不是说我顶了一个初地菩萨的头衔,顶着这个初地菩萨头衔之后,这个头衔成了我的束缚之因——既然我是初地菩萨,我不布施身体不好意思,好像布施身体成为了一种压力——没有这样的压力。一方面菩萨的确有这种能力,第二个方面菩萨布施不布施自己的身体,他必须要做观察,一定要做智慧的观察。如果真正有大必要他做布施,如果没有大必要他不做布施。他的身体不做布施,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去广大利益众生。 我们看佛因地修行的公案,有时会产生一些疑问,什么疑问呢?比如在《贤愚经》或其他公案里多次提到:帝释天化成乞丐,或者魔王变现成一个人,去索要菩萨的手脚、脑髓、眼睛、器官、身体或生命,那时菩萨的身份是国王或导师等等,他的手下有很多臣民和眷属。当他要布施自己的头或身体的时候,手下有很多眷属劝他说:你布施身体是满足了一个人的心愿,那么我们怎么办呢?这么多眷属都依靠你生活,这么多的众生怎么办?经常有这样的描述。 我们会想:是啊,菩萨布施生命去世了,这么多人的利益谁去负责呢?不是说布施身体要能够有大利益吗?这不是为了一个人的小利益而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吗?表面上是这样,其实我们分析的时候,菩萨的确做到了“利大乃可舍”,他把“利大乃可舍”的意义已经做了非常圆满、非常完美的诠释。 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从眼前来看,的确只是为了一个众生而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但从长远看来,有时是菩萨在即将要登地之前,他要做一次这样的大布施。他的悲愿已经接近圆满、清净,但就是差了一点点,关键一步迈出去之后,他就可以到达一个新的境界。这是菩萨从凡夫到初地,或者从地上地的时候。从这种情况看来,如果这个修法一旦圆满完成了,他就可以登地的。比如月光菩萨在布施自己头颅的时候,他就说在这棵树下我已经第一千次布施自己的头了。当他把自己的头布施给讨要头颅的婆罗门的时候,这时空中传来一个声音:月光国王(就是月光菩萨)因为布施头颅而登初地了。菩萨因为布施自己的头而圆满了布施波罗蜜多,因为这个因缘已经登了初地,所以这是很大的利益。看起来好像是把其他眷属——这些王妃、人民的利益于不顾,满足了一个人的心愿,而且对方拿这个头也没什么用,只是去换一点赏金而已,但是菩萨因此登上了初地,一旦从凡夫到了初地之后,菩萨利益众生的能力、发愿力和功德一下子就增长了无数倍,所以这是很大的利益,像这样就可以舍弃身体。 而且菩萨发愿:我要依靠这样的布施来圆满成佛的资粮,依靠这样的功德,我成佛之后一定要度化你们。菩萨通过布施自己身体的善行,以菩提心、大悲心摄受了这些眷属,成为了他们长远的安乐之因。从这方面观察,的的确确利益很大,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为了一个众生伤害了很多众生的利益,但从更长远、更深层次的原因去分析,其实菩萨是观察到:通过这个方式,自己的修行将迈进一大步,而且通过这个修行,将摄受很多的众生于未来的利益当中,成佛之后,他可以更加圆满地利益众生。 佛陀的公案当中有很多此类描绘:当时佛发了菩提心,说谛实语,然后布施身体、大地震动等等。这些佛陀因地布施自己身肉的公案,能长久地启发后学者。这个善举不单是布施自己的头只有几秒钟的时间,或者布施自己的肢体器官只用几分钟时间,这种菩萨行的影响是很深远的,从开始一直影响到现在,而且还要影响以后的很多众生,这才知道佛陀的教法真正很伟大,不单影响我们这个世界的众生,而且还影响其他世界的众生,这些公案在启发众生的善心、启发众生对佛道、对菩萨道的向往之心方面,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非常巨大。 如果全方位观察,的确菩萨布施的时候做到了“利大乃可舍”,我们就能够完全理解为什么佛陀当年要这样做布施了。所以悲愿清净是第一个要素,第二个是利大才布施。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安住世间的很多上师、菩萨,虽然功德已经到达了初地,但他们是不是布施自己的身体,也要看利益是不是很大,如果利益很大的话,他就可以布施身体。如果布施身体而导致其他众生的慧根、慧命中断,这样虽然满足了少部分众生的愿,但因此伤害其他众生的法身慧命,菩萨不一定会做这种布施。 这个颂词主要是针对初学的人,因为众生的思维不是很清晰,容易冲动。他看到这个问题之后,要不觉得必须要布施自己的手脚,要不就产生一种畏惧心:菩萨道太恐怖了,趁早退出去,否则不知道哪一天佛陀或者菩萨要我们把自己的手和眼珠献出去,与其这样,不如现在就退出,这样考虑肯定就不敢进菩萨道了。还有一些初学者比较莽撞——既然佛要求我们布施手脚,那我赶快砍下来去布施,这样是会后悔的,也不必要。 对初学者要把问题交代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然后在什么时间可以做,通过什么方式做。菩萨在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要具备条件的。现在我们再看菩萨的行为,就可以作为一种我们以后圆满的榜样。我们发愿以后当我的悲愿清净了,对众生有很大利益的时候,我一定奉献自己的身体去救度众生、去帮助众生。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发愿,通过发愿引导去逐渐积累六度的资粮,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愿力成熟,就可以布施身体去利益有情。 上面是讲以财饶益,下面是讲以法饶益。 辰二、以法饶益: 无病而覆头,缠头或撑伞, 手持刀兵杖,不敬勿说法。 以法饶益和以财饶益,都是菩萨在修法过程当中的必修之法。在家菩萨主要以财施去利益众生,出家菩萨主要是以正法利益众生,这当然不是绝对的,并不是在家菩萨一定就不能以法饶益,出家菩萨一定就不能以财饶益,是以主要、次要而分的。 通过正法饶益众生,是一个更直接、更殊胜的利益众生的方法。释迦牟尼佛讲过:在一切饶益众生的手段当中,以正法饶益众生是最直接的。因为法就是道,什么道?趋向于涅槃的大道。有了大道就可以趋向于涅槃、趋向于觉悟。而其他如饮食等令身体获得利益是间接的,而法是直接的。 以法饶益众生是佛陀出世利益众生最殊胜、最直接的方式,也是菩萨所做的饶益当中最殊胜的方式。因为法很重要的缘故,我们学法修法得到的利益非常大。在学修过程当中,要去观察、分析,这样听闻佛法的利益很大。在缘法方面,一定要非常小心谨慎,非常注意。听法有很多规矩、规律,一方面我们要从法当中得到利益,一方面我们还要如理如法地听闻,否则我们虽然听闻到了正法,但如果没有如理如法,得到的利益就不大了。 颂词当中讲了一些听法的规矩:“无病而覆头,缠头或撑伞,手持刀兵仗,不敬勿说法。”必须要有一种恭敬的心态和行为,才可以真正做到如法而听,这样就可以得到很多功德利益。比如经典当中讲,听闻正法可以了知殊胜的意义、殊胜的所为;听闻正法可以断除无义的行为;可以断除大的罪业;可以得到殊胜的涅槃,这些功德都是通过听闻正法而得到的。我们要知道听闻佛法的一些方式。 第一,无病而覆头。如果我们在没有病的情况下,或者上师没有开许的情况之下,听闻佛法时不能够覆头。比如出家人用披单把头盖住,在家人用布或围巾把头覆住,这就是一种不恭敬的行为。缠头是古印度的习俗,很多人头上缠着头巾,按规矩来讲,应该把头巾解下来。 戴帽子听闻佛法也是一种不恭敬、不如法的行为。听闻佛法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听法的规矩。一般来讲现在都在室内听法,并不需要撑伞,但如果是在室外听法,有时举办一些露天的法会,或者在露天听闻佛法的时候,就不能够撑伞。如果讲法的上师、善知识开许了,撑伞就是无过失的,如果不开许,就不能撑伞,撑伞就是一种不恭敬说法的行为。如果讲法者明明看到下面的人戴帽子、撑伞,还给他们宣讲佛法,会有一些过失。 “手持刀兵仗”,手里拿着刀、兵刃或者手仗听法也是不恭敬的。总而言之,如果态度不恭敬,就不能给他们说法。为什么要很恭敬呢?因为讲法能够直接利益众生,是直接饶益众生的一种殊胜方便之道。而且法本身的教义很珍贵、很殊胜,为了体现对法的尊敬,必须要做出一些恭敬的姿态。如果把头盖住,或者撑伞、拿刀兵仗等等,都是不太恭敬的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不能说法。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讲法规矩:比如在中国,法师进经堂之后,所有人都要站起来;外国也有在下面恭恭敬敬地合掌的;有的地方是跪着迎接。上师、法师进来之后,所有人都站立起来其实是对法的一种恭敬。讲法者坐于高座代表什么?代表法本身很珍贵,因为法很珍贵,所以讲法者坐于高座。还有对讲法者作供养、承侍,也是因为法很珍贵的缘故。我们在听闻正法的时候,应该有这种规矩。 上师要求我们在听法的时候,不能坐得比讲法者还高。不管是在法座下听法,还是在电视面前听法,讲法者应该置于高处,听法者应该处于低处,这样就体现出法的尊贵。在听闻正法的时候,为了打破傲慢心尽量坐于低处,这是很重要的。 从讲法者来讲,别人恭敬你,给你顶礼、站立等等,实际上主要是因为法。因为你在讲法的缘故,你代表法,你在宣讲正法,别人才对你恭敬,而不是因为你自己证悟了法性,或者本身怎么样了不起,并不是这样。如果我们不注意觉得我了不起,你看别人都恭敬我,并不是这样的,如果你不讲法,别人也不会恭敬你,如果你不修法,别人也不会恭敬你,是因为这个法而尊贵的。 不管是讲法的人受到恭敬,还是听法的人恭敬讲法的人,都是因为法非常殊胜的缘故。有些地方讲,如果听者置于高处而法师置于低处,不能讲法;如果法师站立,下面的人坐着的话,也不能讲法;法师在后面,听法者在前面,也不能讲法等等。有很多不能讲法的注意之处,因为处处要凸显一种法的尊贵。 如果讲法者坐于很低的地方,或者大家都不恭敬讲法者,就会对法本身失去恭敬心,如果对法不恭敬,我们怎么能够从法当中得到利益呢?不能够得到。所以我们不单对法要恭敬,对法本也需要恭敬。法本虽然是书本,虽然文字是纸张和油墨组成的,好象没有什么好恭敬,但它是正法的一个载体,正法的法义通过文字表现出来,所以我们对法本也要恭敬,应置于高处和干净的地方。我们不能从法本上跨来跨去,不能随便染污、损坏法本,这都是因为法本身的殊胜性。所以法本是很殊胜的,甚至于《金刚经》说,法本在的地方就有塔,“皆为是塔”。所以我们要知道,因为法传递了实相、传递了信息,所以本身就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如果不恭敬法,就不能给他讲法。有些人很傲慢,为了打破他的傲慢心,有时候讲法者故意首先不给他讲法,让他再再劝请,再再祈祷之后才讲——“在你这样的大智者面前我怎么敢讲法呢?”这时他就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很傲慢,要不要打破傲慢,自己必须要持一种很恭敬的姿态。有了恭敬才会有法义,才能得到利益,不恭敬就得不到法义。恭敬一方面是内心的恭敬心,一方面也要表现在行为和语言上,语言要恭敬地祈请,行为要保持一种谦卑的姿态,有了这些,传法的缘起才成熟,缘起成熟了,传下去才有意义。大家知道恭敬正法,正法的地位才能凸显,大家才会恭敬法、尊重法,才愿意去接近法、修持法。如果大家对法都不恭敬,随随便便,也没有人会知道法的尊贵性;如果大家不尊重法,就没人愿意去修持正法,它里面有很深的缘起。 莫示无伴女,慧浅莫言深, 于诸浅深法,等敬渐修习。 下面在法方面给我们做一些开示。“莫示无伴女”是指除了一些特殊的必要性之外,一般来讲,尤其是出家的法师,在开示正法的时候,不应该在寂静的地方给一些单独的、没有助伴的女人讲法,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就是“慧浅莫言深”,对一些智慧比较浅薄的初机者,不要宣讲过于甚深的法义。“于诸浅深法,等敬渐修习”,对于一切浅法、深法,都应该平等恭敬,逐步地修习。 里面讲了三个意思,第一个就讲到了“莫示无伴女”。如果讲法者是凡夫,单独和女人独处的话,刚开始可能讲的是法,时间长了之后,就有可能生起贪欲心,毁坏正法和人的相续。如果讲法者、听法者都是凡夫,就容易对修法产生障碍。即便讲法者是菩萨,没有任何不清净的念头,但是其他没有智慧的人看到之后,认为一男一女在寂静处可能是做非法的行为,也会对菩萨、对法作诽谤,这样的过失也很大,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要尽量避免在寂静的地方单独为女人讲法。 第二是“慧浅莫言深”,讲法的时候,应该观机而逗教。如果是佛陀、圣者,他们以智慧或神通直接就可以观察听法者的相续,给他传一些他能够接受的正法。凡夫人直接这样观察可能有点困难,但我们可以通过交谈、试探,大概知道他的习气所向,他能够接受什么样的教法,或者通过由浅而深的方式去引导也可以。首先讲简单的、能接受的,再讲稍微深一些的,接受之后再讲最深的,这样逐渐来教导、串习。否则,如果给智慧浅薄的人直接讲很深的空性、密法窍诀,对他来讲没有任何利益,他们接受不了,也没有办法生起信心和修行。随随便便这样去传正法,有可能就失坏了法的价值,调服不了众生的相续,乃至于让听法者觉得佛的教法莫名其妙,或者故弄玄虚,有可能对法产生诋毁和邪见,所以对浅慧者一开始不要直接讲甚深的法。但这个问题也不是绝对的,因为有些人虽然是初学,但他有接受的能力,有些人虽然学了很长时候,但没办法接受的也有,主要是看智慧的深浅,如果智慧很深就可以传深法,如果智慧很浅,首先传浅法再传深法。 第三个问题,“于诸浅深法,等敬渐修习”。对比较浅的法如入门的法、小乘的教法,比较深的法如大乘空性、广大菩提心的修法、密乘的修法,都要“等敬”——平等恭敬,因为它们都属于佛法的范畴,能够调服众生的烦恼,对众生都有正确的引导作用,所以应该平等恭敬。“渐修习”,对于浅法和深法,一方面自己要平等恭敬,一方面自己也要由浅而深地去修习,也要引导其他人去修习,这两句话主要是教诲我们不要因无知而谤法。 在讲闻法必要的时候说过,听闻佛法可以断除大罪业,大罪业是什么?大罪业就是谤法罪业。听闻佛法就可以断除大罪业,是什么意思?因为我们听闻了佛法,就知道佛讲每一种佛法的必要和密意,它是对不同根基的人的不同宣说和不同观照,佛对这种根基的人讲这个法,对那种根基的人讲那种法,对不同根基的众生都是有利益的。我们就知道,一切法都是能够利益众生的真正佛法,就不会因为这种佛法适合我而赞叹它,那种佛法不适合我,就要诋毁、舍弃它。如果智慧不深,很容易谤法,谤法在佛法当中是最重的罪业,甚至于比五无间地狱的罪业还要重。如果没有谤法,造了五无间罪可以依法而忏悔,如果谤法之后,忏悔的对境没有了,能够忏悔的法都诽谤了,那么通过什么来忏悔呢?所以这个罪业就不能清净或者很难清净。 往生极乐世界的两大障碍当中,一个是五无间罪,一个是谤法罪。尤其是谤法罪非常微细,很难认清和忏悔清净。我们听闻很多佛法之后,知道了佛讲法的原则,就是针对五浊众生的根基而传法,每个众生都可以通过不同的教法得救,这时我们就能对一切佛法能够平等恭敬,然后逐渐修习。 上师法王如意宝给我们讲过一个窍诀性的教言:一切佛法不管是南传的、北传的还是藏传的,我们都要平等恭敬,但在修学的时候,我们选择其中某一支、某一个传承就可以了。比如在对其他佛法都平等尊敬的前提之下,我选择净土;或者我对所有佛法都不诽谤,我选择修持禅宗,选择修持藏传佛法、选择修持宁玛派的修法。自己既平等恭敬了佛法,而且又学到了其他的佛法。在修学的时候,不至于因为对所有的法我都有信心,所有的法我都要修。作为一个凡夫人来讲,时间、精力是有限的,没有条件去修这么多的法。只有在平等恭敬所有的法、有机会尽量听闻佛法的基础上,我选择某一个法一门深入,这样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这是以法饶益的其中一部分。 本课就讲到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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