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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的弥勒净土思想简说—《慈宗三要》大意(上) 如吉法师 壹、前 言 太虚大师一生八宗(或说三宗:法相唯识宗、法界圆觉宗、法性空慧宗)兼弘,提倡人生佛教,整理僧伽,弘化于世界。事业可谓广大无涯,然其个人修持,是承东晋道安、唐代玄奘、窥基之一脉,以弥勒净土法门为归宗。并进一步整理其教法,定“慈宗”之名,纂辑《慈宗三要》。三要内容包括《瑜伽菩萨戒本》、《瑜伽真实义品》、《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含摄弥勒净土法门中境、行、果之三要素。如〈慈宗三要序〉:”远稽乾竺,仰慈氏之德风,迩征大唐,续慈恩之芳焰,归宗有在,故曰慈宗。三要者,谓瑜伽真实义品,及菩萨戒本,与弥勒上生经也。义品、戒本、慈氏之说,经则释尊谈慈氏者,故皆宗在慈氏,如次为慈宗境行果之三要也。”(《太虚大师全书.文丛》)因此,本文以略释《慈宗三要》之大意来说明太虚大师的弥勒净土思想。 贰、以瑜伽菩萨戒为行 ——《瑜伽菩萨戒本》大意 身世今盈四十九,劳劳役役何为生? 愿得无上遍正觉,愿度无边苦有情! 我今修学菩萨行,我今应正菩萨名, 愿人称我以菩萨,不是比丘佛未成。 这是太虚大师的五十初度诗(印顺导师编《太虚大师年谱》),从诗中可以看出太虚大师以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成无上道为其职志。而修菩萨道,必以菩萨戒为基本准则,大师又曾自述说:“志在僧伽会,行在瑜伽菩萨戒。”可见太虚大师是以瑜伽菩萨戒作为其行道之依据。今略述《瑜伽菩萨戒本》之大意,以窥大师修持之一要。 《瑜伽菩萨戒本》(以下简称《戒本》),是从《瑜伽师地论?本地分菩萨地初持瑜伽处第十戒品》中节出,北凉昙无谶大师和唐代玄奘三藏都曾作过单独翻译,现行流通和这里所使用的主要是奘译本,其内容是弥勒菩萨集大乘经中散说之义而成,它与梵网菩萨戒相比,特别能发挥菩萨戒中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之殊胜相,容易受持。 《戒本》中有四重戒和四十三轻戒,前者是针对菩萨首先应断之三根本烦恼而立,后者是根据修六度、四摄应注意的事项所制。这些都是修菩萨道应切实注意的事,以下依次略加说明: 一、四重戒 四重戒,第一戒贪(贪是六根本烦恼之首故);其次戒悭(悭也是随烦恼中贪所摄);其三戒忿(即猛利嗔);第四戒邪见痴。故说为”重”。 菩萨利他,应随喜一切功德,若自赞毁他而害他,与菩萨法相违,故重戒第一自赞毁他戒说:“若菩萨为欲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即根本重罪)。” 有财不施财、有法不施法,不是菩萨之法。因此重戒第二条悭吝不舍财法戒规定:“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在前,不起哀怜而修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法故,虽现有法而不给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 既不能降服对治忿恨烦恼,反而恣纵长养,非是菩萨法,所以重戒第三条嗔损有情戒制定:“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害有情,内怀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谏谢,不受、不忍、不舍结怨,是名第三他胜处法。” 菩萨自行化他,应依真实正法而行,否则即违圣教。于是,重戒第四说相似法戒制订:“若诸菩萨谤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相似正法,于相似法,或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菩萨第四他胜处法。” 二、四十三轻戒 《戒本》中除四重戒外,还有四十三轻戒。轻戒中有关六度的有三十二条,关于四摄的有十一条。 (一)障布施度戒 有关六度的三十二轻戒中,就布施而制的有七条,现分述如下: 菩萨修行,布施为首,若不愿供养三宝,岂肯布施其他有情?故轻戒第一悭心不供三宝戒说:“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日日中,若于如来,或为如来造制多所(佛殿);若于正法(经、论),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若于僧伽(菩萨僧)。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一礼拜、一赞叹或随念功德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无违犯者,谓心狂乱等。” 贪图名利,会障碍布施,因此有轻戒第二贪名利戒之制:“若诸菩萨……有其大欲而无喜足,于诸利养及以恭敬生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 布施,不一定要施财等,如法称理之言论、酬对也即是布施。所以,轻戒第三不敬有德同法戒说:“若诸菩萨……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憍慢所制……不称正理发言酬对,是名有犯……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谓遭重病,或心狂乱,或自睡眠……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护僧制,或为将护多有情心而不酬对,皆无违犯。” 布施,非定施他,受他布施,顺彼施心,也属于布施。故轻戒第四不应供、受衬戒制:“若诸菩萨……他来延请……奉施饮食等,憍慢所制……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染违犯。……无违犯者,或有疾病、或无气力等。” 施重宝等,施心重故,拒而不受,是舍有情,违菩提愿。故轻戒五不受重宝戒云:“若诸菩萨……他持种种生色(珍宝等),……殷勤奉施,由嫌恨心……违拒不受,……是染违犯,舍有情故。……无违犯者,谓心狂乱,或观受已心生染著,或观后时彼定追悔,或知此物是僧伽物,……或知此物由是因缘生多过患,或杀、或缚……违拒不受,皆无违犯。” 说法也是布施,因此第六障法施戒规定:“若诸菩萨……他来求法,怀嫌恨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谓诸外道,伺求短过……或于是法未善通利,……。” 于诸善者,应当摄化。而于恶者,亦应不舍,方便说法,令离邪恶,获得安乐,才能广利有情。所以第七障无畏施戒判定:“若诸菩萨……于诸暴恶犯戒有情,怀嫌恨心……由缘暴恶犯戒为缘,方便弃舍,不作饶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谓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 (二)障持戒度戒 关于持戒度的也有七戒,略说如次: 此七戒中,就别解脱戒中的遮戒内容方面有一条(即第八戒),其中分二: 1?菩萨于所受七众别解脱戒的遮戒亦应守护,故与声闻共学戒制订:“若诸菩萨……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戒)中,将护他故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于中菩萨与诸声闻应当等学,无有差别。……” 2?为利他故,于声闻中为求自利而少欲知足的某些遮戒不应平等学习。因此与声闻不共学戒说:“若诸菩萨……正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于中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如是菩萨为利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菩萨于利他中,怀嫌恨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非染违犯。” 性罪,对声闻比丘来说是不开许的,但菩萨为了利生,在某些情况下也可方便开许,如第九性罪不共戒中云:若诸菩萨……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造作),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于中有七: (1)杀生,谓如菩萨见恶劫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见是事已,发心思惟(为利他故)……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悯心而断彼命。 (2)不与取,如菩萨见有增上(权势显赫)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专行逼恼。起怜悯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随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起怜悯心……(为利他故)随力所能,逼而夺取(且物归原主)。 (3)邪YIN,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女色现无系属,习YIN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为利他故)住慈悯心,行非梵行。……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 (4)妄语,又如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囹圄缚难、刖手足难……故说妄语。 (5)两舌,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恶朋友之所摄受,亲爱不舍……以饶益心,说离间语,乖离他爱。 (6)恶口,又如菩萨见诸有情,行为越路非理而行,出粗恶语,猛利诃摈,方便令其出不善处,安住善处。 (7)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信乐倡伎(奏乐等)、吟咏、歌讽……菩萨于中皆悉善巧,……(为利益他),现前为作相应种种倡伎、吟咏、歌讽……方便奘导,出不善处。 行于邪命,自堕罪坑不能自拔,何谈化他?故第十味邪命法戒云:“若诸菩萨……生起诡诈……味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遣除生起欲乐,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 语言、行为不庄重、不威仪,无安静之神态,不能令人生敬畏故,有碍化度。因此第十一掉动嬉戏戒说:“若诸菩萨……不乐寂静,高声嬉戏,喧哗纷聒,轻躁腾跃,望他欢笑,如此诸缘,……是染违犯。…….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恼……如是一切皆无违犯。” 误解菩萨心行故,自身出苦尚不可得,何况度他?所以第十二倒说法戒中说:“若诸菩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欣乐涅槃,……于诸烦恼及随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减,不应一向心生厌离……若作此说……是染违犯。” 名正则言顺,度化顺畅;恶声流布,碍于教化。故第十三不护雪讥谤戒曰:“若诸菩萨……于自能发不信重言,所谓恶声、恶称、恶誉,不护不雪。其事若实而不避护,……是染违犯。若事不实而不清雪……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他外道,若他嗔嫉……” 菩萨对世人或徒众,欲令其速得成就或利益,应施种种辛楚及猛利之加行。于是第十四不行楚罚戒制定:“若诸菩萨……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其忧恼而不现行,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观由此缘,于现法中得少义利,多生忧恼。” (三)障堪忍度戒 轻戒中有关堪忍的有四条,其大意是: 他为烦恼所使,而行骂、嗔、打等,应起悲悯心,不可予以报复。故第十五报复戒云:“若诸菩萨……他骂报骂,他嗔报嗔,他打报打……是染违犯。” 菩萨修忍,理本不该侵害众生,若有侵害,即须忏谢。因此第十六不悔谢戒制订:“若诸菩萨…….于他有情有所侵害,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嫌恨心,由慢所执,不如理谢而生轻舍……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若是外道……” 受他侵犯后,若他以平等相对而来悔谢时,当欢颜承受其悔谢,使彼安心 而增善业。所以第十七不受忏戒说:“若诸菩萨……他所侵犯,彼还如法平等悔谢。怀嫌恨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是染违犯。……若不如法不平等谢,不受彼谢,亦无违犯。” 菩萨修忍,虽受侵害,不应怀忿。故有第十八怀忿不舍戒之制:“若诸菩萨……于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为欲断彼生起欲乐,广说如前。” (四)障精进度戒 轻戒中有关精进的有三戒,略义如下: 贪著个人供奉承事,而以“彼应精进”为名,以爱染心管束徒众,即是非法。于是第十九染心御众戒规定:“若诸菩萨……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管御徒众……是染违犯。” 菩萨本应精进行道,只可适时适量眠卧以息疲劳。因此第二十非时睡眠戒中说:“若诸菩萨……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遭疾病,若无气力,行路疲极……” 岁月无常,时不我待。一切时处,只能勤修善法,岂可散乱、虚谈而妄弃时日?如第二十一虚谈弃时戒云:“若诸菩萨……怀爱染心,谈说世事,弃虚时日……是染违犯。……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须臾而听;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无所违犯。” (五)障禅定戒 轻戒中与禅定有关的也有三条,其大要如次: 获得先辈的指导,是学禅的捷径,菩萨若欲学禅而不去请教师长,则非 所宜。于是第二十二惰慢不求禅法戒制:“若诸菩萨……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憍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染违犯。” 五盖(贪、嗔、疑、掉悔、惛眠)能障禅定,故修禅而不除五盖,即属颠倒。正如第二十三不除五盖戒规定:“若诸菩萨……起贪欲盖(等),忍受不舍……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行。” 修禅而获禅乐,绝非究竟,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观察诸法无我之理,断惑证真,得真实之利益。因此第二十四贪味静虑戒云:“若诸菩萨……贪味静虑(禅味),于味静虑见为功德……是染违犯。” (六)障般若度戒 有关般若度方面的轻戒有八条,此中又分二:其中对法者有五,略释如下:含容小乘,方名大乘;不知声闻法,岂称菩萨?于是第二十五不学小乘法戒中说:“若诸菩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闻声闻乘相应教法,不应受持……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一向专精修学声闻藏者,只可称为声闻,不名菩萨。所以第二十六弃大向小戒说:“若诸菩萨……于菩萨藏一切弃舍,于声闻藏一向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不学佛教,作为普通的佛子都不相称,何况菩萨?因此第二十七舍内学外戒制定:“若诸菩萨……于佛教中未精研究,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精进修学……是染违犯。……若上聪敏……若于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觉动者,于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则无违犯。” 违背菩萨对待内典和外典的正确态度,而专究外典,非菩萨法也。如第二十八专习异论戒说:“若诸菩萨……越菩萨法,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实习,爱乐味著……是染违犯。” 菩萨对于佛法中甚深之义,虽然暂时不能证得,应仰推圣境,并生希愿之心。故第二十九不信深法戒制:“若诸菩萨……闻菩萨藏,于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不能引义,不能引法,非如来说……是染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无所违犯。” 又对人方面有三戒,释义如下: 菩萨化众,应一切时修平等心,于一切人离于爱染,以及嗔恚。于是有第三十条爱恚赞毁戒之规定:“若诸菩萨……于他人所有爱染心、有嗔恚心,自赞毁他……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 佛法难闻,于所说法,应恭敬听闻、随喜,不可妄自聪明而不往听。正如第三十一憍慢不听正法戒说:“若诸菩萨……闻说正法论议抉择,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往听……是染违犯。……若知倒说(或已知所说之义,或正在修定,或自极愚钝等),不往听者,皆无违犯。” 说佛正法,替佛弘化,功德无量,岂能轻毁?故第三十二轻毁法师戒云:“若诸菩萨……于说法师,故思轻毁,不深恭敬,嗤笑调弄……是染违犯。” 上来三十二戒,犯之障修六度;无犯,则能修诸善法,持摄善法戒清净了。 (七)障四摄利生戒 菩萨为了成就利他功德,而修行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慈尊于此说有十一轻戒(即饶益有情戒),略述如下: 修菩萨法,应以四摄法而摄化有情,当同事者,应于同事。所以第三十三不为助伴戒说:“若诸菩萨……于诸有情应所作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助伴……谓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若往若来,或于正说事业加行……或于福业,不为助伴……是染违犯。……若有疹疾,若无气力,若了知彼自能成办,……若为将护多有情心,若护僧制,不为助伴,皆无违犯。” 菩萨利他,应随缘随力,若见有病而不往护,便失本分。如第三十四不往事病戒中称:“若诸菩萨……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心……不往供事……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有病,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事……。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苦,当知亦尔。” 菩萨度人,主要是向他开显佛法之正理,使彼依行,若因缘成熟而不为说,即违菩萨之本怀。因此第三十五不为宣说障爱语戒制定:“若诸菩萨……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嫌恨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无知,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者说……。” 菩萨修行利他,若于己有恩尚不知报,还能利谁?所以第三十六有恩不报戒规定:“若诸菩萨……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是染违犯。……无违犯者,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若欲方便调彼伏彼……。” 爱语,是利他的重要方便,见有失财、失位致生忧恼者,而不往开解,即失方便。于是第三十七患难不慰戒制订:“若诸菩萨……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愁恼,怀嫌恨心,不往开解……是染违犯。……无违犯者,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菩萨布施,而于实际求者不给施予,便忤初衷。因此第三十八希求不给戒说:“若诸菩萨……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正希求饮食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是染违犯。……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来求者王(国法)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菩萨利他,而于己徒众不能如理摄受,即不符本愿。正如第三十九摄众不施戒说:“若诸菩萨……摄受徒众,怀嫌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如法追求衣服、饮食……随时供给……是染违犯。……若护僧制,若有疹疾,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转请余有势力者,……若知众内有本外道,为窃法故来人众中,无所堪能,不可调伏,皆无违犯。” 菩萨化度,应先随顺众生之意,然后方便引摄,若不如此,便多障碍。因此第四十不随心转戒说:“若诸菩萨……怀嫌恨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彼所爱非彼所宜,……若护僧制;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于多众非宜非爱;若为降伏诸恶外道……” 菩萨以利他为己任,若见他有功德、美誉,而不随喜、称扬者,则非菩萨法。故第四十一不随喜称扬戒制:“若诸菩萨……怀嫌恨心,他实有德不欲显扬,他实有誉不欲称美……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憍举无义,为遮此过;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有德等。” 菩萨利行,根据不同的根性,以摄、折等不同的方式给予诱导。如果应以粗猛的方式折伏而不折伏者,难收实效。因此第四十二不随行威折戒说:“若诸菩萨……见诸有情应可呵责,应可治罚,应可驱摈,怀染污心而不诃责,或虽呵责而不治罚,如法教诫……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疗治……故应弃舍;若观待时;若观因此斗讼诤竟……。” 成就显现神力,是特定环境中度人的重要手段。若应以神通给予恐怖或引摄,而不施行者,即违悲愿。于是第四十三不随现神力折摄戒制定:“若诸菩萨……具足成就种种神通变现威力,于诸有情应恐怖者能恐怖之,应引摄者能引摄之。避信施故,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此中诸有情类,多著僻执,是恶外道,诽谤贤圣,成就邪见,不现神通恐怖、引摄。” 以上略解《瑜伽菩萨戒本》。 “若诸菩萨从他正受戒律仪已,由善清净求学意乐,……生起最极尊重恭敬,从初专精不应违犯。设有违犯,即应如法疾疾悔除,令得还净。”则快速增长自利利他一切功德,一切菩提资粮早日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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