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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为合情、合理、合法的生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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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世界上,有人重情、有人重理,也有些人特别重视法律,这都是有所执、有所偏。最好的生活态度就是,应该用情时用情,该用理性处理时就讲理,必须用法律处理时则用法律。
  “情”,一般多是自私的、不清净的;无私的情即是慈悲,便是清净的“情”。“理”应该是好的,但若是一味讲理,会使人生活得不自在,凡事“一个镙丝一个钉,一个萝卜一个坑”,把人当机器来处理,丝毫没有通融和转圜的余地。因此,对于大原则或自己的问题,我们要用“理性”处理;至于小枝节上对他人的困难问题,我们要用“情”处理。如果反过来,对人只是用理、对己只是用情,那就麻烦了。所以“情”与“理”应视事情轻重来处理。
  其次说到“法”。法不一定合理,法和情也不相同。法是大众所共同遵守的规则,是可以修正的,但当多数人认为必须用它时,我们就该遵守它。
  可是,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追求不合理、不合法的利益。所谓“不合理”,就是不肯付出自己的努力与代价,而希望凭空得到利益。若获利而不合法,即做了大众所不允许的事。
  有位海防军官告诉我,国内许多渔船出海到大陆买鱼,然后回到台湾卖出。于法,这是走私的行为,渔民却认为向大陆买鱼花费的时间少、成本低、赚的钱也多,何乐不为?况且能替国家节省能源、赚取更多的利润,因此希望法律能够改变。对于这种站在一方面合理、另一方面不合法的事来说,究竟我们应该遵守 法律?或是守理呢?
  从佛法的立场来说,佛法讲因缘与因果,对于大众皆认为应该修改的法律,如果确实对全体大众现在有损、未来无益,而且不能提供安全的保障,则法律自有变更的必要,这是因缘所生。反之,若仅少数人获近利,多数人吃远亏,就不该做,还是应该遵守法律。例如走私黑枪,可得暴利,如果每一个人都有黑枪,对台湾社会无疑会造成可怕的影响。
  世间人追求的东西不外古人所说的功、名、利、禄,“功”是功勋、“利”是钱财、“名”是声望、“禄”是职位。只要追求得合情、合理、合法,即为佛法所鼓励。然而在追求的过程当中,我们必须考虑,除了自己以外还有其他的人,除了人以外还有众生。如果社会上每一个人都只是为自己设想,眼中无人,我们的社会不知会乱成什么样子?此时,我们还会安全、安定吗?所以,个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得到幸福。如果自己得到利益,反而使别人蒙害,这种利益必然不可*、不安全。
  社会上有许多人喜欢不劳而获,希望得横财、偏财,殊不知,这是一种危害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从佛法的观点来说,这就是违背因果,没有种下善因而想得到善果,对于自己和社会不能产生建设性的作用。所以求利,最好要为天下所有人的利益而求、为众生的利益而努力,不要贪图个人的私利与暴利。
  另外,有人求名,利用新闻媒体或种种方式希望大家知道他自己。甚至有抱持“纵然不能流芳千古,也要遗臭万年”的想法,结果不但自己不能得到利益,反而害了很多人。因此,求名当求万世名,而非一时虚名。如果能够水到渠成、实至名归的“流芳千古”也未尝不好,但是如果能不求名地做事,那就更好。
  其次,社会上更充斥著急功好利的现象。无论在国内或国外,常常有人问我,是不是有速成法可以使人即刻开悟?我总是告诉他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如果有,我会先用而不是给你用。”也有些人生病找我帮忙,我建议他去看医生,他说:“医生医不好才找师父,师父有修行,一定有办法。”我对他说:“很抱歉!师父有病也是要看医生。”他问:“那修行没有用啰?”我说:“有用。别人生病的时候觉得是倒了楣,希望赶快好,心里怨恨,口头叹苦。而我生病看医生,要病多久才好,则不去管它,病没有好是业报,病好就是业消了。”身病而心少呕,便是修行佛法的好处和用处。
  修行佛法,当以过程为目的,才不会退道心,“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只要我们努力用功,自然会有收获。但是,如果对收获期望过早或过高,就必然会发生问题。
  -----摘自<禅与悟> 禅为合情、合理、合法的生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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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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