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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发菩提心集》讲记(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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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发菩提心集》讲记(七)
  六、立誓发愿门
  唐·慧沼大师撰 吕姝贞讲述
  提要
  “发菩提心”,一般人易流于耳熟能详的佛教术语,未能真正付诸实践,乃肇因于不知“发菩提心”必须透过立誓发愿等具体步骤,方能达成;为此,慧沼大师特立此门。
  此门详述:菩萨若能以十大愿持正法行,再以六大誓愿制放逸心,则必能精进修集六波罗蜜,成就无上菩提。另阐明菩萨所修五大愿及未来世所修十大愿,以及现法中由于信增上力为前导,而发起精进修学十大正愿的内容。
  此门之内容分别引用、增删自下列论典:
  1.《发菩提心经论》卷上〈愿誓品第三〉。
  2.《瑜伽师地论》卷第四十五〈菩提分品第十七之二〉、《瑜伽师地论》卷第四十七〈住品第四之一〉。
  壹、发愿立誓
  一、菩萨以十大愿持正法行
  发愿立誓。
  由于“发菩提心”必须透过立誓发愿以及确实实践,才能完成。因此,接著阐述菩萨发愿立誓的内容。
  菩萨云何发趣菩提、以何业行成就菩提?发心菩萨,住干慧地,先当坚固,发于正愿,摄受一切无量众生;我求无上菩提,救护度脱,令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是故初始发心,大悲为首,以悲心故,能发转胜十大正愿。
  菩萨为什么要发心趣向菩提、又将以什么善业行来成就无上菩提呢?因为发菩提心的菩萨,想要安住于已断惑、证佛所证之理的干慧地时,应当先坚固其心,发自正愿,以摄受一切无量众生;发心菩萨因求无上菩提,并积极救护、度脱众生,让众生皆能没有残余的生死依身,期能让所有众生趋向究竟无余涅槃。所以,菩萨最初始的发心,以大悲心为首要,也因为能发大悲心济度众生的缘故,所以,才能由发心进而转为殊胜的十大正愿。
  《发菩提心经论》卷上〈愿誓品〉并以此十大正愿,为三乘十地中第一干慧地菩萨所发之誓愿。
  此段中之“有余(有余涅槃)”,全称“有余依涅槃”,为“无余(无余涅槃)”的对称。意指烦恼既断,但未达究竟,尚有残余之所依身的涅槃。《大智度论》卷二十三:“有二种观无常相:一者,有余;二者,无余。如佛说一切人物灭尽,唯有名在,是名有余;若人物灭尽,名亦灭,是名无余。”1又,于证得涅槃时,若仍余有“依身”,则所证之涅槃,称为“有余依涅槃”。又,尚余有无明烦恼者,所往生之国土,称为“有余土”。
  小乘佛教认为,虽断却一切生死原因的烦恼而证得涅槃,然因前世惑业所造成的果报身尚存,也就是生死之因已断,但尚有生死之果待尽者,称为有余涅槃。如:《大毗婆沙论》卷三十二云︰“若阿罗汉诸漏永尽,寿命犹存,大种造色相续未断,依五根身心相续转。有余依故,诸结永尽,得获触证,名有余依涅槃。……‘依’有二种︰(一)烦恼依,(二)生身依。此阿罗汉虽无烦恼依,而有生身依。复次,‘依’有二种︰(一)染污依,(二)不染污依。此阿罗汉虽无染污依,而有不染污依。故所得诸结永尽,名有余依涅槃。”2说明阿罗汉诸漏永尽,犹有色心(即物质与精神。在于诸法,谓之色心;在于有情,谓之身心。《仁王经》上曰:“色心是众生根本。”)的余依。反之,已断尽生死之因,又无生死之果,而达灰身灭智(烧毁所依色身,灭绝心智)之究竟涅槃境界者,称为无余涅槃。诚如《天台四教仪》所言︰“子缚已断,果缚犹在,名有余涅槃;若灰身灭智,名无余涅槃。”3
  另据《成唯识论》卷十所述:“有余依涅槃:谓即真如出烦恼障,虽有微苦,所依未灭,而障永寂,故名涅槃。……无余依涅槃:谓即真如出生死苦,烦恼既尽,余依亦灭,众苦永寂,故名涅槃。”4《成唯识论述记》卷十(末)云︰“显其因尽,苦依未尽,异熟犹在,名有余依。依者,身也。”5此皆说明若烦恼障虽灭,但尚余欲界五阴之身而为所依,故称为有余依涅槃。若烦恼断尽、余依灭尽,则称为无余依涅槃。“依”,是指依身,即人的身体。此外,《大乘义章》卷十九6中,依《金光明经》〈三身分别品〉7,更以佛之应身、化身(报身)为有余涅槃,以佛之法身为无余涅槃。
  何谓为十?
  是哪十种殊胜的正愿呢?
  一、愿我先世及以今身所种善根,施与一切,悉共回向无上菩提。令我此愿,念念增长,生生不忘;为陀罗尼之所守护。
  愿我过去世以及现在身所种的一切善根,皆能施与一切无边的众生,并且皆能一同回向共成无上菩提。让我这个愿望,能念念增长,生生世世,常系在心,终不忘失;并为陀罗尼之所守护,进而奉行止恶行善不渝。
  关于“陀罗尼”一词,为梵语dhAraNI的音译,其意译为总持、能持、能遮。《大智度论》卷五︰“何以故名陀罗尼?……答曰︰陀罗尼,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者,集种种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能遮者,恶不善根心生,能遮令不生。若欲作恶罪,持令不作,是名陀罗尼。”8所以,陀罗尼,即具有能总摄忆持,令善法不散失、恶法不生起的作用。
  此外,经论中凡言及陀罗尼时,有二种用法:其一,是指智慧或三昧;即以慧为体,摄持并使所闻所观之法不散失。其二,指真言密语,即明咒之一字一句,因具无量之义理,若讽诵之,则能尽除一切障碍,利益广大。
  二、愿我回向大菩提已,以此善根,于一切生处,常得供养一切诸佛,恒常不生无佛国土。
  愿我回向众生皆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之后,以此种种善根因缘,能在一切所生之处,经常能供养一切诸佛,期能永远不会生在无佛的国土。
  三、愿我得生诸佛国已,常得亲近随侍左右,如影随形,无刹那顷远离诸佛。
  愿我得生诸佛国土之后,经常有机会亲近并随侍诸佛身边,如影子紧紧跟随身形一般地追随诸佛修学,没有刹那片刻远离。
  刹那,又作叉拏。是由梵语kSaNa音译而来,指极短的时间,相当于七十五分之一秒。其相关资料,可从唐代慧苑撰《一切经音义》卷第二十一︰“时之极促名也。”9得知,刹那是指极为短暂的时间。又从《俱舍论》卷十二︰“何等名为一刹那量?众缘和合,法得自体顷,或有动法,行度一极微,对法诸师说,如壮士一疾弹指顷,六十五刹那。如是名为一刹那量。……刹那百二十为一怛刹那,六十怛刹那为一腊缚,三十腊缚为一牟呼栗多,三十牟呼栗多为一昼夜。”10可知,一刹那相当于一秒的七十五分之一(即以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以“120×60×30×30”)。
  四、愿我得近佛已,随所应为我说法,即得成就菩萨五通。
  愿我得以亲近诸佛之后,佛陀应我的根机,运用与我相契合的道理,为我说法,我依佛陀的教法修学,即能成就菩萨的五种神通。
  五种神通,即五通,具称五神通。是指修四根本定所得的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境通等五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兹分述如下:
  (1)天眼通︰又称为天眼智通、天眼智证通;是由于依光明想为方便而引发,进而超越肉眼的所有障碍,可看见一般人所不能看见的情境。天眼通,能因定力的浅深,而能看见近处或非常辽远地区的事物;也就是不但能见一般所见的,也能见一般不能见的微细物质;不仅能见物体的外表,更能透视物体内部的情况;且能看见前面的、后方的,也能在光明中甚至阴闇中看见事物。
  (2)天耳通︰又称为天耳智通、天耳智证通;即能超越肉耳的所有障碍,可听闻远处及微弱的声音,甚至一般人所不能听见的音声。
  (3)他心通︰又称为他心智通、他心智证通或知他心通;即可洞悉他人内心的意念。
  (4)宿命通︰又称为宿住智通、宿住随念智证通或识宿命通;指能知晓自己和他人过去宿世的事情。
  (5)身如意通︰又称为神境智证通、神境通、神足通、如意通、神通或身通;指可点石成金、变火成水、飞行自在、变现自在的能力。神境通有“能到”(往来无碍,一念就到)与“转变”(大能作小,小能作大,一能作多,多能作一等诸物的转变)。
  此五通加上漏尽通,则成为六通。五通通于凡、圣,漏尽通则只有无学圣者所具有。
  《菩萨处胎经》中有一偈说︰“凡夫所得通,犹如诸飞鸟,有近亦有远,不离生死道。佛通无碍法,真实无垢秽,念则到十方,往反不疲倦,以慈念众生,得通无挂碍。仙人五通慧,转退不成就,我通坚固法,要入涅槃门。”11此说明凡夫所得五通与佛道所得通力的不同。
  由上述可知五通之内容,且欲成就菩萨五通,须修四根本定(又称为四本静虑、四根本静虑、根本四禅)。此定是指色界四禅定中,与未至定(又称未到地,或未到地定。此定由信、施、戒而得。指进入初禅之前的欲界定。此禅定虽尚未进入根本初禅,而且精神统一状态亦不十分安定,但可藉此进而证得三果之无漏圣位。)、中间定(又称中间静虑。即初静虑与第二静虑之近分定中间之阶段,如修习此定,即可生于大梵天。)等“近分定”(指八根本定的方便加行定。根本定因有八种,即四静虑(四禅)与四无色定,故近分定亦有八种。因其近于根本定,故名近分定。)相对的四种根本定。所谓根本定,即远离各下地(系指向上进阶修定时,原先所立之处。如:由初禅进至二禅时,初禅之阶段即相对而称下地)之修惑,得初禅乃至非想非非想(无色界的第四天,又称非有想非无想处。)的根本地所摄之定。据天台宗的解释,无量心、背舍、胜处、一切处、神通、变化及无漏观等种种诸禅三昧,悉出自此四禅之中,所以称为四根本定。
  五、愿得通已,即达世谛假名流布,了第一义,得正法智。
  愿我成就菩萨五通之后,即能通达世谛假名流布,彻悟真理,得到正法的智慧。
  所谓“世谛假名流布”,是指佛陀应机而说法立制。缘起的世谛流布,不能不因时、地、人而有所演变、发展。尽管“法界常住”,但人间的佛教思想、制度与风尚,无时无刻都在流变的过程中,不断的演进改变。
  六、愿我得正法智已,以无厌心,为生说法,示、教、利、喜,皆令开解。
  愿我得正法的智慧之后,能以无餍足的心,精进勤修一切佛法,并能以悲愍心不断地为众生说法,且以佛陀教化众生的四种次第──示、教、利、喜,来让众生皆能心开意解佛法。
  关于示教利喜:为示、教、利、喜的并称,又称为示教赞喜或示教照喜。《长阿含经》卷二〈游行经〉说︰“时庵婆婆梨女,取一小假于佛前坐。佛渐为说法,示教利喜施论、戒论、生天之论。”12《法华经》卷第三〈化城喻品第七〉曰:“示教利喜,令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13《大乘起信论》:“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14此中所说之示教利喜,分述如下:
  (一)示:即显示人之善、不善,事之应行、不应行,或分别生死与涅槃,三乘与六波罗蜜等内涵。
  (二)教:即教导众生舍弃恶业,广行善业。
  (三)利:即获得义利,是指众生未得善法时,为免除其心退转,遂导之勤苦修行,则可得法味大利益。
  (四)喜:即随众生所行而赞叹之,使其心喜。
  七、愿我开解诸众生已,以佛神力,遍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听受正法,广摄众生。
  愿我能令众生心开意解佛法之后,也能仰赖佛所示现的种种不可思议威神力,遍至十方世界供养诸佛,听闻受持正法,广摄一切众生。
  诸经论对于佛、菩萨之神力多有记载,关于神力(梵Rddhi)一词,《法华经玄赞》卷十(本)解释说︰“妙用无方曰神,威势能摧为力。”15所以,神力即妙用无方、威势能摧之力,也就是佛、菩萨示现种种不可思议之力。
  八、愿于诸佛所闻正法已,即能随转清净轮。十方世界一切众生,听我法者,闻我名者,即得舍离一切烦恼,发菩提心。
  愿我于诸佛国土听闻正法之后,即能追随诸佛广为一切众生宣说正法。并希望十方世界的一切众生,凡听我说法者,或听到我的名号者,即能舍离一切忧苦烦恼,进而发起上求无上菩提下化无量众生的菩提心。
  十方世界,又称为十方法界、十方净土、十方刹等。佛教主张十方有无数世界及净土。十方,即四方(东、南、西、北)、四维(东南、东北、西南、西北)、上、下之总称。
  九、愿我能令一切众生发菩提已,常随将护,除无利益,与无量乐;舍身命财,摄受众生,荷负正法。
  愿我能让一切众生发菩提心之后,经常依从佛法来修学,进而护持众生,以远离一切无利益,给予无量的法乐,为摄受一切众生、承担正法流布的重任,即使必须舍弃自己的身命等财富,也在所不惜。
  十者、愿我能荷负正法已,虽行正法,心无所行;如诸菩萨行于正法而无所行,亦无不行,为化众生,不舍正愿。
  愿我能承担正法的流布之后,虽行六度、四摄等正法之行,内心却没有执著、分别一切所行所做之事;犹如一切菩萨行于正法甚为清净且无刻意执著所行,也没有不实践的情形,为化导一切众生,能不舍弃一切正愿。
  以上是发心菩萨的十大正愿,此十大愿遍及众生界,摄受一切誓愿。若众生断尽,菩萨的此誓愿也才有断尽;但众生界实在是不可能断尽,因此,菩萨的大愿,也没有终止的时候。
  二、以六大誓制放逸心
  (一)立决定誓者,有五事持
  次,立决定誓者,有五事持:一、能坚固其心;二、能制伏烦恼;三、能遮放逸;四、破五盖;五、能勤修六波罗蜜。
  接著,确立坚决誓愿的人,必须有五种事情来扶助:一、能坚固自己所发殊胜正愿的心;二、能制伏恼乱的身心,也就是能征服令不寂静的所有烦恼;三、能阻挡不留意应修之善事及应防之恶事的放逸行为;四、能破除贪欲、嗔恚、惛沉睡眠、掉举恶作、疑等五盖;五、能精勤修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六波罗蜜。
  其中,烦恼,也可译为惑、尘劳、染等,它不仅扰乱了有情身心,甚至障碍对佛法的修学。至于烦恼的种类,主要有迷理与迷事二种。迷理即见惑,也就是迷于四谛之理,为见道所断的烦恼;迷事即修惑,指迷于物的事相,为修道所断境界所逼的烦恼。见惑、修惑中又总有贪、嗔、痴、慢、疑、见六种,为诸惑之根本,所以又称为根本烦恼,或称为六随眠。《入阿毗达磨论》卷上说︰“烦乱逼恼身心相续,故名烦恼,此即随眠。”16随眠,旧译为“使”。“见”,有身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五种,唯属迷理之惑,称为五利使;相对的,贪、嗔、痴、慢、疑五种,通于迷理、迷事二种,则称为五钝使。此十使称为十根本烦恼、十随眠。
  由于烦恼将会障碍圣道的修学,因此,在修学圣道的过程中,必须逐步断尽烦恼。所以,欲达须陀洹道的境界,必须断尽身见、疑、戒禁取三结。若要到达阿那含(不还)的境界,则要断绝欲界中一切烦恼,即断尽系缚有情于欲界的五种烦恼──(1)贪结︰指贪欲的烦恼;(2)嗔结︰指嗔恚的烦恼;(3)身见结︰指我见的烦恼;(4)戒取结︰指取执非理无道邪戒的烦恼;(5)疑结︰指怀疑谛理的烦恼。若要到达阿罗汉的悟境,则要断绝存在于色界、无色界的烦恼──(1)色爱结︰指贪著色界五妙欲的烦恼。(2)无色爱结︰指贪著无色界禅定境界的烦恼。(3)掉结︰指二界(色界、无色界)众生心念掉动而退失禅定的烦恼。(4)慢结︰指二界众生恃自凌他等憍慢的烦恼。(5)无明结︰指二界众生痴闇的烦恼。
  印顺导师于《成佛之道》第四章更指出:“一切烦恼,可以分为三大类︰一、贪类;二、嗔类;三、痴类。一切烦恼,无非这三烦恼的支派流类。如爱、染、求、著、悭、谄、憍、掉举等,是贪类。忿、恨、恼、嫉等,是嗔类。见、疑、不信、惛沉、忘念、不正知等,是痴类。众生都是有烦恼的,但各有偏重。一向惯习于多起某类烦恼,就会造成不同的个性,如贪行人、嗔行人、痴行人;如三类没有偏重的,就称为等分行人。”17此说明一切烦恼,不离贪、嗔、痴三大类。
  放逸,指放纵欲望,不留意应修之善事及应防之恶事。《俱舍论》卷四说︰“逸,谓放逸,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治。”18《成唯识论》卷六说︰“云何放逸?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19又,《遗教经》喻为:“如狂象无钩,猿猴得树,腾跃踔踯,难可禁制。当急挫之,无令放逸。”20。这些都在警示我们不要放逸成性,以免障碍圣道的修学。
  五盖,为五种覆盖众生心识,使不能明了正道的烦恼,甚而障碍圣道之修学。如《大毗婆沙论》卷四十八说︰“何故名盖?……答︰障义、覆义、破义、坏义、堕义、卧义是盖义。此中,障义是盖义者,谓障圣道及障圣道加行善根,故名为盖。覆义乃至卧义是盖义者,如契经说,有五大树种子虽小,而枝体大覆余小树,令枝体等破、坏、堕、卧,不生花果。……如是有情欲界心树,为此五盖之所覆故,破、坏、堕、卧,不能生长七觉支花、四沙门果,故覆等义是盖义。”21由此可知,盖,为烦恼之别名,具有障、覆、破、坏、堕、卧之义,不但不能生起趣向菩提的七种修行法──念住、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等七觉支,更无法达到声闻在修行过程中的四种阶段──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等四沙门果。至于五盖之内容,简述如下:
  (1)贪欲盖︰众生因贪爱世间男女、色、声、香、味、触、法及财宝等物,且心无餍足;以此贪欲覆盖心识,以致禅定善法不能发生。
  (2)嗔恚盖︰众生或于违情之境上,或追忆他人恼我及恼我亲朋而生起忿怒;以此嗔恚覆盖心识,导致无法产生禅定善法。
  (3)惛沉睡眠盖︰又作睡眠盖。睡眠者,意识惛熟,五情(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能生情识)闇冥;众生以此睡眠覆盖心识,令禅定善法不能生起。
  (4)掉举恶作盖︰又作掉戏盖、调戏盖、掉悔盖。掉悔,身无故游行为掉,心中忧恼为悔。众生以此掉悔覆盖心识,不能产生禅定善法。
  (5)疑盖︰疑者痴惑。众生无明暗钝,无法辨别真伪,常怀犹豫之心;以此疑惑覆盖心识,禅定善法无法生起。
  (二)六大誓
  云何立誓?
  何谓立誓?兹以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六大誓愿来说明:
  1.布施誓
  若有人来种种求索,我于尔时,随有施与,乃至不生一念悭吝。
  当我修学布施时,若有人来要求、索取种种财法等,我在当时,当随自身所具有的财物、智识等布施给他,甚至不生起丝毫的吝啬心。
  若生恶心,如弹指顷。以施因缘求净报者,我即欺诳十方世界无量诸佛,于未来世,亦当必定不成无上菩提。
  如果生起恶心,也如弹指般的短暂时间即停止。我若以此布施因缘希望求得清净果报,就是在欺骗十方世界无量无边无数诸佛,于未来世,也必定不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
  弹指,是以拇指与中指压食指,复以食指向外急弹作声,为古代印度人的行为习惯之一,用以表示欢喜、允诺或当作警示的信号;因弹指所需时间极短,故经中也常以其比喻短暂的时间,称为“一弹指”。
  2.持戒誓
  若我持戒,乃至失命,建立净心,誓无悔心。
  若我修学持戒,为建立清净心,即使丧失性命,也绝对没有后悔的心念。
  3.忍辱誓
  若我修忍,为他侵害乃至割截,常生慈心,誓不恚碍。
  当我修学忍辱时,若被他人侵害甚至被杀害,我也必定经常生起愿给予众生安乐的慈愍之心,绝对不因此而心生恚碍。
  如:南朝梁.萧子良《竟陵王集》卷二〈净住子净行法门.大忍恶对门〉说:“忍恶骂无耻辱,忍挝22打无恚碍,忍贪欲无爱著。”由此亦可知,立誓修忍辱的难能可贵。
  4.精进誓
  若修精进,逢寒、暑、王、贼、水、火、师子、虎、狼、无水谷处,要必坚固,誓不退没。
  我修学精进时,即使遭逢寒冷、暑热、国王、盗贼、大水、大火、狮子、猛虎、豺狼、无水和谷物的地方,我必定更加坚固信心,绝对不因畏惧而退转。
  5.禅定誓
  若我修禅,为外事恼不得摄心,要系念境,誓不暂起非法乱想。
  当我修学禅定时,若被外在诸事所扰乱而不得摄受心念,我也必定系念所缘境,绝对不暂时生起不如法的瞎想。
  6.智慧誓
  若修智慧,观一切法如真实性,随顺受持,于善、不善,有为、无为,生死、涅槃,不起二见。
  若我修集智慧时,观一切法如最甚深的真实性,随顺受持一切佛法,对于善法、不善法,有为法、无为法,生死法、涅槃法,皆必能守住中道正见而不落入两极端的偏执见解。
  由于凡夫尚未证知涅槃,仅是比对世间无常,而推想离世间的常住,或对诸行无常产生断见,对涅槃生起常见,而容易落入极端的二见中。
  若我心悔、恚碍、退没、乱想,起于二见,如弹指顷,而以戒、忍、精进、禅、智,求净报者,我即欺诳十方世界无量无边阿僧祇现在诸佛,于未来不证菩提。
  当我内心后悔、恚碍、退没、乱想,而生起落入两极端的见解时,若以如弹指的短暂时间来修学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而希求获得清净果报,我就如同欺骗十方世界无量无边无数现在一切佛,于未来世,必定不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
  三、结语
  菩萨以十大愿持正法行,以六大誓制放逸心,必能精进修集六波罗蜜,成无上菩提。
  因此,菩萨若能以此十大正愿来修学正法行,并以六大誓愿来管理约束自己的放逸心,必能精勤修集六波罗蜜,进而成就无上正等正觉。
  贰、菩萨所修大愿
  《瑜伽》四十五:有五大愿及十大愿。
  关于菩萨所修大愿,在《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五说:有五大愿及十大愿。今分别说明如下:
  一、菩萨五大愿
  (一)总说
  五愿者:一、发心愿;二、受生愿;三、所行愿;四、正愿;五、大愿。
  菩萨所发的五种大愿:一、求无上菩提的最初发心愿;二、随顺众生往生善道的受生愿;三、愿修无量善法的所行愿;四、摄受一切善法、功德的正愿;五、依正愿所产生的大愿。
  (二)别释
  1.发心愿
  若诸菩萨,于其无上正等菩提最初发心,名发心愿。
  一切菩萨,希求无上正等菩提的最初发心,称为“发心愿”。
  发心愿者,有二种:“一、总;二、别。”此初发心,则是总愿。如:四弘誓愿,又称四弘誓、四弘愿行、四弘行愿、四弘愿,略称为四弘,或称总愿。为菩萨之总愿,意即一切菩萨于因位时所应发起的四种誓愿。其内容为:“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23
  2.受生愿
  若诸菩萨,愿于当来世,往生随顺饶益有情诸善趣中,名受生愿。
  一切菩萨,愿于未来世,为饶益众生,而随顺往生有情所生之人天等一切善趣中,称为“受生愿”。
  在受生愿中,有关“随顺饶益有情诸善趣中”一语,为何不说是“随顺生恶趣中”?窥基大师对此解释为:“有二意:一、谓善趣利多,恶趣利少,略不论也;二、顺八相唯在善趣故。又,恶趣无自在为王等化故。又说善趣时,意显生恶趣,从胜处说,唯论善趣。”24所以,只说随顺受生于善趣中。
  3.所行愿
  若诸菩萨,愿能无倒思择诸法,愿于境界修无量等殊胜善法,名所行愿。
  一切菩萨,为济渡众生、了知事物的真相,愿能远离颠倒,并深思熟虑抉择诸法,以达佛的智慧,且于各种境界中修无量无边等殊胜善法,称为“所行愿”(又称为境界愿)。
  境界,指诸佛菩萨所证得的七种境界25。在此七种境界中,有通、别之分,前六种通于佛及菩萨,后一种乃如来自到之境界。兹略述如下︰
  (1)心境界︰谓中道之理,无二无别,乃诸佛菩萨心所造至极之处。
  (2)慧境界︰谓至极之理,心既能造,即发通明慧性,此慧性分明照了。
  (3)智境界︰谓既发慧明,则成智用,智力现前,于一切法无所不知。
  (4)见境界︰谓智用既成,则发正见,正见现前,则无诸邪妄。
  (5)超二见境界︰又称过二见境界,谓正见现前,能超过断、常二见。
  (6)超子地境界︰又称过子地境界。所谓子地,是指登地菩萨。此菩萨等视众生犹如一子,能以第一义心,发明智慧,正见现前,则超越十地而成正觉。
  (7)如来自到境界︰又称入如来地内行境界,谓诸如来以不迁不变为自性第一义心,成就世间、出世间上上之法。
  4.正愿
  若诸菩萨,愿于当来摄受一切菩萨善法、摄受一切所有功德,名为正愿。
  一切菩萨,愿于将来修集摄受一切菩萨善法、摄受一切所有功德,不论是总求诸德,或是别求戒定等,称为“正愿”。
  5.大愿
  菩萨大愿,当知即从正愿所出。
  菩萨所发的大愿,当知即从正愿所产生。依大愿的差别,共有十种。《十地经》中的十愿与《瑜伽师地论》的十愿,大义相同。
  二、菩萨十大愿
  (一)总说
  十大愿者:
  又说明菩萨愿于未来世,生起供养如来、受持正法等十种大愿:
  (二)别释
  1.供养如来愿
  若诸菩萨,愿于当来,以一切种上妙供具,供养无量无边如来,名第一愿。
  若所有菩萨,愿于将来,以一切种种最好的香华、灯明、饮食、衣服等资具,供养无量无边的如来,称为“第一愿”。
  2.受持正法愿
  若诸菩萨(此言流至第十),愿于当来,摄受防护诸佛正法,传持法眼,令无断坏,名第二愿。
  若所有菩萨,愿于将来,摄受防守维护诸佛世尊所有正法,流传护持佛法正理,让正法没有中断败坏,称为“第二愿”。
  3.八相成道愿
  愿于当来,从睹史多宫降下,如前乃至入涅槃,名第三愿。
  所有菩萨,愿于将来,从兜率天宫降下,乃至入大涅槃,称为“第三愿”。
  此乃说明愿如释尊在印度的八相成道,其内容如下所列:
  (一)从睹史多天宫示现死没相。
  (二)示现来人间受生。
  (三)示现享受世间的五欲。
  (四)逾城出家去修行。
  (五)往外道的处所去修学诸苦行。
  (六)证大菩提成佛。
  (七)在鹿野苑等转大法轮。
  (八)在拘尸那入大涅槃。
  此八相成道,又称八相作佛、八相示现、释迦八相,略称八相;是指佛陀一生的化仪,亦即其生命历程中的重大事迹。八相说始自无著世亲时代,有小乘八相说、大乘八相说两种。小乘八相,即《四教义》卷七所说︰“八相成道者:一、从兜率天下;二、托胎;三、出生;四、出家;五、降魔;六、成道;七、转法轮;八、入涅槃。”26一般皆以此说为依准。大乘八相,可能源自古代中国,即《大乘起信论》所说︰“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27此二说之差别,在于大乘八相有“住胎”而无“降魔”。
  4.增长众生心行愿
  愿于当来,行一切种菩萨正行,名第四愿。
  若所有菩萨,愿于将来,行一切菩萨六度、四摄等正行,演说无不利益,能让没有善根的人生长善根,称为“第四愿”。
  5.成熟众生愿
  愿于当来,普能成熟一切有情,名第五愿。
  若一切菩萨,愿于将来,通达诸佛正法,普砟能使一切有情善根成熟28,称为“第五愿”。
  “成熟一切有情”是菩萨二大工作之一。所谓菩萨二大工作,为︰“严净诸佛土,成熟诸有情。”严净诸佛土,是菩萨砟到十方佛土,见佛、闻法、广修种种功德,等到修行圆满成佛,就实现了最清净最圆满的佛土,不但庄严法身佛净土,还能引摄菩萨,于诸佛法会中,受用法乐。至于成熟诸有情,只是应一切众生的根机,现身、说法。对于具有人天善根的人,则以人天法来教导他;对于具有声闻、缘觉善根的人,则以声闻、缘觉法门来化导他;对于具有大乘善根的,则以大乘法门来成熟他──使他发起菩提心,修学一切菩萨行,广度无量众生,而达究竟成佛的目标。
  6.知世界愿
  愿于当来一切世界,皆能示现,名第六愿。
  若诸菩萨,为教化众生,不舍一切众生,随类受身,愿于将来一切世界,皆能现种种身形,称为“第六愿”。
  示现,即显示、显现。为诸佛、菩萨为教化众生,而现种种身形。如:《妙法莲华经》卷第七〈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第二十五〉说观音菩萨的三十三种应化身:“世尊!观世音菩萨云何游此娑婆世界?云何而为众生说法?方便之力,其事云何?佛告无尽意菩萨︰‘善男子!若有国土众生应以佛身得度者,观世音菩萨即现佛身而为说法……应以长者身得度者,即现长者身而为说法;应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现居士身而为说法……应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得度者,即现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而为说法。’”29此说明观世音菩萨为济度众生而随顺示现的三十三身,来实践“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的大悲誓愿。诚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四百一十二说:“观诸有情应以何身而得度者,即便现受如是之身。”30
  诸经所载有关种种示现之名相及阐释极多,如《中阿含》卷三十五《伤歌逻经》所列举之三示现31,即:
  (一)如意足示现:又称为神足变化示现、神足变化、神通示现、神足教化、神通轮、神变轮、身轮等。是指沙门梵志具有大威德、大福祐等,能以一身变为无数身,又以无数身复合为一身,行于壁中犹如行于空中,履于水上犹如平地,结跏趺坐而上升犹如鸟类翱翔于天空般的自在无碍。此以六通的“神境通”为其自性。
  (二)占念示现:又称为他心示现、言教教化、知他心随意说法、记说变现、记说神变、记心示导、记心轮、他心轮、意轮等。是指沙门梵志以他相、他念、他思、他说,占他意、过去、现在、未来、心、心所有之法等。此以六通的“他心通”为其自性。
  (三)教训示现:又称为教诫示现、漏尽示现、训诲示现、教诫神足、教诫变现、教导神变、教诫神变、教诫示导、教诫轮、说法轮、口轮等。是指沙门梵志灭尽一切烦恼,得心解脱、慧解脱,自知自觉,自作证成就,不再轮回受生,并将所证所知之理告示他人,又辗转至无量百千之人。此以六通之“漏尽通”为其自性。
  在六通之中,只有“神境通”、“他心通”、“漏尽通”是三种示现的自性,最为殊胜。
  7.净佛国土愿
  愿于当来,普能净修一切佛土,名第七愿。
  若一切菩萨,愿于将来,普能清净修学一切佛所化导的法门,共受清净佛国土的大乘法乐,当知是为“第七愿”。
  关于净佛国土愿,《瑜伽论记》卷第十一解释说:“净佛国土相有七种:一、同相;二、自在净;三、庄严净;四、受用净;五、住处众生净;六、因净;七、果净。”32所以,普能清净修学一切佛国土,即包含上述七种愿求净土之清净相。
  此外,依《大乘义章》卷十九33所载,七种净之意义,略如下述︰
  (1)同体净︰此就土体无别而说。即一切报应土皆以法性土为体,一切应土以真土为体,应土中诸土也是同体无别。
  (2)自在净︰此约土体之清净而说。犹如净珠之体净,能自在显现美丑,以土体清净的缘故,染净圆通,法界齐等。
  (3)庄严净︰就土之相而说。指神变自在、庄严净土,又常有光明照破痴闇,且积集众宝而为庄严。
  (4)受用净︰就土之用而说。指受用净土境界时,能灭诸烦恼,出生圣道。
  (5)住处众生净︰此就寄人以显胜而言。指在净土中充满具有无量功德智慧的众生。
  (6)因净︰此就举因以显果而说。指得到净土德业的净土三昧法门。
  (7)果净︰就对因明果而说。指依净土三昧之德业,随众生心之喜乐而作种种示现。
  天台智顗大师于《维摩经略疏》卷一指出,别教初地入实报无障碍世界时,有七种净34;前五门为体满,有体相用,第六门为因圆,第七门为果满。又,此七种净系明果报土无障碍之相。此外,法藏《华严经探玄记》卷三举当体净、事相净、受用净、住处众生净、主净、净行因生故、净行即土故等七种净35,其卷十一则将自在净摄于同体净中,而说六种净36。
  8.同心同行愿
  愿于当来一切菩萨,皆同一种意乐加行,趣入大乘,名第八愿。
  若一切菩萨,愿于将来一切菩萨一心方便以大乘教化一切众生,平等视众生,共集善根无怨嫉,随能随力利益安乐日夜增长,皆同一种意乐加行,趣入大乘,称为“第八愿”。
  《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五指出:最初发心坚固菩萨,有二种加行37:一、意乐加行;二、正行加行。意乐加行,是自利利他方便意乐,指于众生随能随力利益安乐日夜增长。正行加行,是指于日夜能自成熟佛法加行,及于众生随能随力依意乐加行,起与利益安乐加行。
  9.三业不尽愿
  愿于当来,所有一切无倒加行,皆不唐捐,名第九愿。
  若诸菩萨,愿于将来一切正方便无碍,所有一切不颠倒加行,依法与义而不执著自己的见取,皆能功不唐捐,称为“第九愿”。
  《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一说:“云何名为无倒加行?谓如善达修瑜伽行诸瑜伽师之所开悟,即如是学于法于义不颠倒取,无有我慢,亦不安住自所见取,无邪僻执,于尊教诲终不轻毁。如是名为无倒加行。”38此说明如能对于法义不颠倒执取,也能无有我慢,于尊长之教诲,又能不轻易毁损,即是无倒加行。
  10.成菩提愿
  愿于当来速证无上正等菩提,名第十愿。
  若诸菩萨,从初发心乃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愿于当来速证无上正等正觉,称为“第十愿”。
  参、明发起精进引发十大愿
  一、总说
  四十七云:
  于将来世所发大愿,如前面(引《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五〈菩提分品〉)所说的十种大愿。又,现法中由于信增上力为前导,而能引发菩萨的一切精进。如《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七说:
  二、别释
  1.供养愿
  由得清净胜意乐故,为欲供养最胜有情真实福田、大师、法王,是故引发第一大愿。
  由得清净胜意乐的缘故,为想要供养诸佛真实福田、大师、法王,所以引发愿以清净心供养诸佛的第一大愿。
  印顺导师说:“从凡夫地起信愿,经慈悲而入圣智。圣智也就是圣者的信愿(净胜意乐),这是经悲行的熏修,智行的净化,达到信智合一,为菩萨的信愿。依此菩萨的信愿(清净而还没有纯),再经慈悲广行的熏修,智慧的融冶,圆证得一切智智,也就是究竟的纯净的信愿。这才到达了智慧、慈悲、信愿的究竟圆满。从凡夫地,发心学菩萨行,无限深广,而实以此三为道的宗要。”39所以,菩萨由得清净的胜意乐,达信、智合一,进而供养一切佛等真实福田。
  2.受持愿
  为欲受持彼所宣说无上正法,是故引发第二大愿。
  为想要受持诸佛所宣说的一切无上胜妙的教、行、证之法而没有忘失,所以引发此受持的第二大愿。
  3.劝请转法轮愿
  为欲劝请转未曾有妙正法轮,是故引发第三大愿。
  为想要劝请诸佛宣说未曾有的殊胜正法,所以引发劝请转法轮的第三大愿。
  4.修行愿
  为欲随彼行菩萨行,是故引发第四大愿。
  为想要跟随诸佛菩萨实践菩萨所修的一切行止,教化一切众生实践六度、四摄等菩萨行,心得增上,所以引发修行的第四大愿。
  5.成熟众生愿
  为欲成熟彼器有情,是故引发第五大愿。
  为想要成熟器世间(众生生存的环境,但不包括自然环境中的动物。)众生的善根,愿知一切所化众生之差别,随其所知教化,令生信入三乘道,所以引发成熟众生的第五大愿。
  6.承事愿
  为欲往趣诸佛国土,奉见如来,承事供养40正法,是故引发第六大愿。
  为想要前往诸佛国土,奉见如来,承事供养,听受正法,所以引发承事诸佛的第六大愿。
  7.修治净土愿
  为净修治自佛国土,是故引发第七大愿。
  为清净自土安立正法及能修行众生,所以引发求诸佛净土、摄化众生的第七大愿。
  8.同心同行愿
  为于一切在所生处,常不远离诸佛菩萨,与诸菩萨常同一味意乐加行,是故引发第八大愿。
  为于一切所生之处,常不远离诸佛菩萨,并常愿与一切菩萨同智慧心、功德行地于众生随能随力利益安乐日夜增长的意乐加行,所以引发同心同行的第八大愿。
  9.利益有情愿
  常为利益一切有情,曾无空过,是故引发第九大愿。
  常为利益一切有情,所有一切不颠倒加行,依法与义,愿身口意恒作利益众生之事,而分秒不曾空过,所以引发利益有情的第九大愿。
  10.成菩提愿
  为证无上正等菩提、作诸佛事,是故引发第十大愿。
  为证得无上正等菩提、发扬佛陀威德、奉行一切佛所教导之事,以菩提道利益众生,所以引发成无上菩提的第十大愿。
  以上为初地菩萨所发的十大愿。陈.真谛译《摄大乘论释》卷十说:“此十愿至登初地乃得成立,何以故?此愿以真如为体,初地能见真如故。”41此说明上述十愿以真如为体,而初地菩萨能见真如,故至登初地才得成立。
  注释:
  1.《大正藏》第25册,页229b~c。
  2.《大正藏》第27册,页167c~168a。
  3.《大正藏》第46册,页777a。
  4.《大正藏》第31册,页55b。
  5.《大正藏》第43册,页596c。
  6.《大正藏》第44册,页841b:“立三身……依前二身宣说有余,依后真身宣说无余。”
  7.《大正藏》第16册,页363b:“依此二身,一切诸佛说有余涅槃;依法身者,说无余涅槃。”
  8.《大正藏》第25册,页95c。
  9.《大正藏》第54册,页435c。
  10.《大正藏》第29册,页62a~b。
  11.《大正藏》第12册,页1041a。
  12.《大正藏》第1册,页14b。
  13.《大正藏》第9册,页25b。
  14.《大正藏》第32册,页578c。
  15.《大正藏》第34册,页841a。
  16.《大正藏》第28册,页984a。
  17.印顺导师著,《成佛之道.第四章》(新竹县竹北市:正闻,民90年5月),页158~159。
  18.《大正藏》第29册,页19c。
  19.《大正藏》第31册,页34b。
  20.《大正藏》第12册,页1111a。
  21.《大正藏》第27册,页249c。
  22.音ㄓㄨㄚ,鞭打、敲击。
  23.此为一般通说之内容。据《四明尊者教行录》卷第一(并序),《大正藏》第46册,页862a:“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 数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24.窥基,《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十二,《大正藏》第43册,页155a。
  25.元魏.菩提留支译,《入楞伽经》卷二,《大正藏》第16册,页522b:“有七种第一义。何等为七?一者、心境界;二
  者、智境界;三者、慧境界;四者、二见境界;五者、过二见境界;六者、过佛子地境界;七者、入如来地内行境界。”
  26.《大正藏》第46册,页745c。
  27.《大正藏》第32册,页581a。
  28.成熟,或译为成就,就是使一切有情成为法器,善根成熟而能解脱。
  29.《大正藏》第9册,页57a。
  30.《大正藏》第7册,页68a。
  31.《大正藏》第1册,页651a:“有三示现:如意足示现、占念示现、教训示现。”
  32.《大正藏》第42册,页557b。
  33.《大正藏》第44册,页835c~836a。
  34.《大正藏》第38册,页564c:“初地入此世界有七种净义:一、同体净:如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二、自在净:一切国土 平等清净;三、庄严净:一切佛土神通庄严;四、受用净:离一切惑成清净道;五、住处净:大智众生悉满其处;六、因 净:入佛土妙平等境界;七、果净:随物所宜而为示现。前五是体满,有体相用。六是因圆;七是果满。”
  35.《大正藏》第35册,页161c:“泛论土净有七:一、当体净:谓以净识为相等;二、事相净:谓净宝等故;三、受用净: 谓受用此土灭惑成德故;四、住处众生净:谓有德众生满此世界故云净也;五、主净:谓佛之土等;六、净行因生故:如 文无量行海所修集等;七、净行即土故:云清净以行为依止故也。”
  36.《大正藏》第35册,页308c~309a:“第七愿内净土七义中,经内略无自在净,以与同体不多别故。”
  37.《大正藏》第30册,页482a。
  38.《大正藏》第30册,页456a。
  39.印顺导师,《学佛三要》(新竹县竹北市:正闻,民89年10月),页76~77。
  40.《大正藏》校勘栏:养+“听受”。
  41.《大正藏》第31册,页22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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