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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发菩提心集》讲记(三) 唐?慧沼大师撰 吕姝贞讲述 传道法师审定 在〈一、明菩萨种姓相门〉中,已说明菩萨所应具备的六种特性,及未能速证菩提的原因。接著,要进一步阐明有关发心的因缘。 二、明发心因缘门 发菩提心是成为大乘菩萨的关键,也是菩萨行的首要条件。在大乘佛教典籍中,有关菩提心思想的论述众多1,或专立一品2,或以菩提心为论题而加以阐述3。尤其在西元七世纪中,玄奘大师自印度游学归来,从事翻译大量瑜伽系统的根本论典,于是发菩提心的意义在《瑜伽师地论》和《显扬圣教论》中,得到更详明的介绍,也备极精审。 有关《瑜伽师地论》对菩提心阐释之重要性,日本学者田上太秀《菩提心?研究》中说:“《瑜伽师地论》中的〈菩萨地〉,对于菩萨的菩提心有详细叙述,可以说其所论述的菩提心,在大乘佛教论典中是最为完整的。……关于发心的因缘等重要问题,在此论书中都有详细的论述。”4 而慧沼大师于《劝发菩提心集》中,除了引用《显扬圣教论》卷二〈摄事品〉,以阐释世俗发心之外,更引用《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卷四十七等,有系统地说明发菩提心的性质、种类、外缘、内因、作用力、退失及利益等。 菩提(梵bodhi)一词,义译为“觉”;是佛菩提、无上菩提的简称。菩提心(梵bodhi-citta),意为求无上菩提之心:详称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梵anuttara-samyak-saMbodhi),又可称为无上菩提心、无上道心、无上正真道意;略称为道心、道意。 由于菩提心不仅是一切诸佛之种子,而且是长养净法之良田,更是大乘菩萨必先发起之大心;能生起此“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心,称为发菩提心;略称发心、发意。同时,菩提心也是区别大、小乘佛教的关键。随著大乘佛教教义的发展,“发心”的涵义日趋丰富,而在菩萨行中提高到极为重要的地位。 卷上〈二、明发心因缘门〉的内容,是明引增删自《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五.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发心品第二〉(大正30.480b25~482a6),以说明菩萨最初发心的五种性质,及发心之外缘条件、内在因素与作用力等。首先阐述菩萨最初发心的自性、行相、所缘、功德、最胜等五种相。其次阐述见闻增上、正法闻信、护法增上、见恶增上等四缘,以及种姓具足、善友摄受、悲心无间断、于苦无怯等四因。最后,并说明自力、他力、因力、加行力等四力。 以下就本门之内容,一一说明。 (一)释发心体──最初发心五种相 1.总说 发菩提心者,《瑜伽》〈发心品〉云:略有五种:一、自性;二、行相;三、所缘;四、功德;五、最胜。 关于“发菩提心”,根据《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五〈发心品第二〉中的记载,大致有五种特性:一、自性;二、行相;三、所缘;四、功德;五、最胜。兹分别说明如下: 2.别释 (1)辨自性 菩萨最初发心,于诸菩萨所有正愿,是初正愿,普能摄受其余正愿;是故发心,以初正愿为其自性。 由于菩萨最初的发心,在一切菩萨的所修正愿中,是最初的正愿,而且完全能摄受其他的正愿;所以发心,以初正愿为其自性。 此说明菩提心的生起,是在所有誓愿之前,同时也涵摄一切誓愿;所以,“初发心”以最初的正愿为其不共其他的性质。最初之发心,又可称为初发心、新发意。此外,初发心是菩提的根本,也是大悲之所依,更是菩萨行之所本。 所谓自性(梵svabhAva),系指诸法各自具有的体性或体相,是指事物本身不共其他的性质,或称一切法不可言说之处;本文的自性意涵,属于前者。而其中之梵语bhAva,即是“有”,意为“存在”。在bhAva之前加sva而成svabhAva,即是“自性”,或称为“自相”,或译为“自体”,即蕴含自己有或自己成的意义,为“差别”或“共相”的反义词。因一切法皆有其特殊的形态与作用,故若依自性而言,即意指自己如此的,意即本源的性质。所以,“自性”为本来的性质是如此的,并与哲学上所说的实在、本体、本元等含义相合5。 (2)明行相 又,诸菩萨起正愿心求菩提时,发如是心,说如是言:“愿我决定当证无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义利,毕竟安处究竟涅槃及以如来广大智中。”如是发心,定自希求无上菩提及求能作有情义利。是故发心,以定希求为其行相。 又,诸菩萨起正愿心求无上菩提时,发这样的心,说这样的话:“愿我当来一定要证得无上正等菩提,能教化一切众生得大义利,令众生终究安顿在究竟无余涅槃及如来广大智慧之中。”由于这样的发心,必定希望自己求证无上菩提,及求能教化有情得利益,以达自利利他。所以,发心以必定希望能“上求无上菩提,下化无量众生”为其认识作用的状态。 此说明菩萨发心希求菩提的情形。意即愿我证悟无上正等菩提(此乃属于自利),为一切众生作义利,让众生毕竟安住在究竟涅槃及如来广大智慧之中(属于利他)。所以,菩提心的“行相”,既有自利的一面,也有“利他”的另一面。 关于行相之义,可从唯识典籍探知,如:护法造、玄奘译的《成唯识论》卷第二云︰“此识行相所缘云何?谓不可知执受、处、了。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行相故。……达无离识所缘境者,则说相分是所缘、见分名行相。”6此为唯识家之见分行相说,名取境之功能为行相。关于其字义,遁伦《瑜伽论记》卷第一上︰“行相义者,行谓见分,相即相分。行之相,故名为行相。”7慧沼大师于《成唯识论了义灯》卷第三也阐释︰“见分名行相者……以见分能行于境相,故此见分得行相名。……能行于相,名为行相。……若局后得及分别心释行相者,得约行解名为行相。”8因此,简要而言,行相系指一切心、心所在认识对象时的状态。 (3)明所缘 以大菩提及诸有情一切义利,为所缘境。 诸菩萨以上求无上大菩提及所有有情的一切利益,为所缘之境,因而发心希求。 此说明菩萨以无上正等正觉及众生的利益,作为自己发心的推动力。 “所缘”(梵Alambana)一词,为“能缘”的对称。即所缘之境,指为能缘的心所取、所缘虑的境相。俱舍宗建立六识,故所缘之境为色、声、香、味、触、法六境;意即:眼识以色境、耳识以声境、鼻识以香境、舌识以味境、身识以触境、意识以六境诸法为所缘。而法相宗则建立八识,系于六境之外另立七、八二识所缘之境,即第七识以第八识的见分为所缘,第八识以种子、有根身、器界三境为所缘。因此,所缘的六境诸法,是从六识聚合而起的影像相分,而其影像是以第八识的相分为本质,其相分又是由第八识的业力所显现。 (4)明功德 最初发心能摄一切菩提分法,殊胜善根为上首,故是善、极善,是妙、极妙,能尽一切有情处所三业,功德相应。 又,诸菩萨最初发心,由于勇猛,因此能摄受其余愿心及一切菩提分法,殊胜善根为至高无上。所以,菩萨在身业方面,由于精勤修习善法,令渐增长,并得爱果,所以皆能展现善、极善巧方便的行为。在意业方面,由于能断烦恼,所以能展现是妙、极妙的境界;因此,能终止一切有情之身、口、意等三业诸恶行,而与功德相契合。 此说明菩萨最初发心与一切功德相应。因为菩萨的最初发心能摄受一切菩提分法的善根。 而功德(梵guNa)一词,实有功能福德之义。如:东晋.慧远(334~416)《维摩义记》卷第一本中进一步阐释︰“功德者,亦名福德,福谓福利,善能资润福利行人,故名为福。……功谓功能,善有资润利益之功,故名为功。”9所以“功德”意指修行者藉由善行而获得资润、利益之意。又如隋.吉藏(549~623)《仁王般若经疏》卷上一亦云︰“功德者,施功名功,归已曰德,亦云忘功遗德,故云功德也。”10而吉藏《胜鬘宝窟》卷上本则说︰“恶尽曰功,善满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所得,故名功德也。”11上述诸释皆明确表明了“功德”与修行的关联及其意义。 (5)明最胜 又,诸菩萨最初发心所起正愿,于余一切希求世间、出世间义,妙善正愿,最为第一。 又,诸菩萨最初发心所生起之菩提心正愿,在其他一切希望求证之世间所有誓愿及出世誓愿之义利当中,没有能胜过证得无上菩提。因此,愿成佛果的美好正愿,胜过二乘,所以最为第一。 “最胜”之义,又名第一义或真实,乃“世俗”之对称,即最胜真实,而非施设安立之义。 以上是从自性、行相、所缘、功德、最胜等五个层面,简要论述有关修行者最初发菩提心的各种面向。由此五事更可看出《劝发菩提心集》所楬橥的:菩提心为一切正誓愿之本源。 以下将说明发心的因缘。 (二)明发心因缘 关于发心的因缘,可分为内在因素与外缘条件。这样的分法,在诸经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应是《劝发菩提心集》所引用的《瑜伽师地论》〈发心品〉。其中所谓四因、四缘、四力之说,依序即意指发心所需的内在因素、外缘条件,以及依内外在条件所生起的作用力。然而,即使在佛典三藏中,像《瑜伽师地论》这般明确的分类并不多,大多是内、外两种条件的混合式说明,或者仅只论及二者中的一种条件。 实际上,以内、外在作区分,是依各文献作者的见解而定;若就菩提心本身而言,它的生起条件未必能明确的区分出内、外在之别。换言之,它可能是依内外条件和合而发心的。这些内外条件也可说是自力缘及他力缘;也就是发心究竟是藉由自力或由他力,或者是由于两者和合而生起菩提心。就此而言,发心的因缘就是大悲,或菩萨种姓具足等。 至于大乘菩萨为何而发心呢?这问题也成为赋予菩萨存在意义的原因。在诸经论中,有四种、五种12、七种13、十种14、十二种15、三十二种 16因缘说。今将《劝发菩提心集》中所论及的四种因缘说列举如下。 1.总标 菩萨发心,由四种缘、四因、四力。 当知菩萨最初发心,由四种外缘条件、四种内在因素、四种作用力具足而引发。 2.别释 (1)四缘(pratya) 初四缘者: 最初发心之四种外缘条件是: 1.见闻增上:由见佛菩萨神变增盛,所以发心。 一、谓善男子或善女人,若见诸佛及诸菩萨,有不思议神变威力,或从可信闻如是事,既见闻已,便作是念:“无上菩提,具大功德,令安住者及修行者17,成就如是不思议神变功德威力。”由此见闻增上力故,于大菩提深生信解,因斯发起大菩提心。是名第一。(此应为说:佛菩萨所能修学之能证得,故令发心。) 第一初发心缘:就是善男子或善女人,若看见诸佛及诸菩萨,有不可思议甚希奇神通变化令人畏服之威德力量,或从可以相信之处听闻这些事,则生起信敬之心。既然已经看见及听闻之后,就产生这样的想法:“无上正等正觉,具足大威德,能让安住者及修行者,成就这样不可思议的神通变现功德威力。”由此一见闻、听闻正法增上力的缘故,从而对于无上大菩提得正确深切的信解;且因理解佛法而修行,并思惟:若佛菩萨之不可思议事,是可以获得的,我也应当发起无上菩提心,因而至心发起大菩提心。所以,称为第一。(此应该是说:由见佛菩萨所能修学及能证得,而发心。) 此即说明由看见或听闻诸佛、菩萨有不可思议的神变威力,便引发“对无上正觉,深切信解”,由深切信解,进而发起大菩提心。 2.正法闻信:由闻依菩提故,所说正法深信发心。 二、虽不见闻佛及菩萨神通功德,于菩萨藏,闻已深信。由闻正法及深信力故,于如来神变功德,深生信解,为得如来微妙智故,发菩提心。(前约自见或闻他佛及菩萨神变功德,据他见佛余说者;此约依教,闻已生信。) 第二初发心缘:或有一类众生,虽然不曾看见或听闻佛及菩萨之神通变现等功德,但于诸佛微妙正法菩萨藏法中,闻宣说法者赞叹菩提及菩萨藏则欣庆,欢喜信乐,即生敬信、深信之心。由听闻正法及深信力为增上缘故,于如来智及神通变现功德中,深生信解,为得如来微妙大智慧故,发菩提心。(前面依自己看见或听闻他佛及菩萨神变功德,或根据别人见佛等诸说法;此依教理,闻后生信。) 此即说明由听闻菩萨藏的教理教法之后,对于佛陀智慧深切产生信解,为获得如来微妙大智慧,而发菩提心。 3.护法增上:由见正法将灭,护持菩萨藏法久住于世,所以发心。 三、或有一类,虽不见闻及以听说如上正法,而见一切菩萨藏法将欲灭没,便作是念:“菩萨藏法久住于世,能拔无量众生大苦,我应住持菩萨藏法,发菩提心,为灭无量众生大苦。”由为护持菩萨藏法增上力故,于如来智深生信解,为得如来妙智故,发菩提心。 第三初发心缘是:或有一类众生,虽然不曾看见诸佛菩萨不可思议事,也不曾听闻如上述之正法,而看见一切菩萨藏法将要被消灭隐没,无量众生当遭大苦,于是有这样的想法:“无上菩萨藏法久住于世,能济拔无量众生的大苦恼,作大利益。我今亦应当护持菩萨藏正法,发无上菩提心,修菩提之道;为灭无量众生无量大苦,令诸众生远离烦恼诸大苦事。”由为护持菩萨藏法为增上缘故,对于如来的智慧深切生起信解,为得如来微妙大智慧,而发菩提心。 由于见一切菩萨藏法将欲灭没,为护持菩萨藏法,因而兴起护法之心念,使之久住于世,并期能于佛智深生信解,为得佛智而发心。 4.见恶增上:由见众生为五浊所逼,导引令他学,故发心。 四者、或有一类,虽不睹见正法欲灭,而于末劫、末世、末时,见诸浊恶众生身心,十随烦恼18之所恼乱:谓多愚痴、多无惭愧、多诸悭嫉、多诸忧苦、多诸粗重、多诸烦恼、多诸恶行、多诸放逸、多诸懈怠、多诸不信。见是事已,便作是念:“大浊恶世,于今正起诸随烦恼所恼乱时,能发下劣独觉菩提心,尚难可得;况于无上正等菩提能发心者?我当应发大菩提心,令此恶世无量有情,随学于我,起菩提愿。”由见恶世发心难得增上力故,于大菩提深生信解,因斯发起大菩提心。 第四初发心缘是:或有一类众生,虽然不曾观见正法将要灭没,而于末劫、末世、末时,唯见诸浊恶众生身心等,被十重随烦恼、贪、恚、痴等之所恼乱;即:多愚痴、多无惭无愧、多诸悭吝嫉妒、多诸愁忧苦恼、多诸秽污粗重、多诸烦恼、多诸恶行、多诸放逸、多诸懈怠懒惰、多诸不信。看见上述这些情形之后,就生起这样的想法:“于此大浊恶世中,众生大恶不能修善,在现今正起诸随烦恼所恼乱时,尚且无法发起二乘之心愿,若能发起声闻、独觉之菩提心的人,尚属难得;何况能发心志求无上正等菩提的人?更是难能可贵。因此,我现今应当发大菩提心,并教化一切恶世无量有情,和我一起修学,发起无上菩提愿。”由见浊恶世中发心难得为增上缘故,于大菩提深切生起信解,所以,菩萨于此恶世、恶众生中,发起大菩提心。 第四缘中,由目睹众生为五浊所逼,于中导引令众生学佛,所以发心。首先,说明于末劫时,因见诸众生被十随烦恼所恼乱,因而兴起引导心,并于菩提深生信解而发心。 5.小结 是名四缘。 以上是菩萨初发心之四种缘。旨在说明菩萨发心之四种外缘条件,是由见闻诸佛、菩萨之神变威力进而因深切信解而发心;或经由听闻菩萨藏法而生深信力,为得如来妙智而发心;或为护持菩萨藏法久住于世并期能得佛智而发心;或见众生为烦恼所恼乱因而兴起导引众生而发心等四缘。 (2)四因(hetu) 1.问 云何四因? 什么是菩萨发心的四种内在因素? 2.答 A.总标 (A)种姓具足 谓诸菩萨种姓具足,是名第一。 就是具足大乘菩萨所应具备的六种特性,是为第一初发心因。此说明菩萨种姓具足。 (B)善友摄受 赖佛、菩萨、善友摄受,是名第二。 又,仰赖诸佛、菩萨、善友的摄受,而得以亲近熏习,产生闻慧,是为第二初发心因。此阐明善友摄受。 (C)悲心无间断 于诸众生,多起悲心,是名第三。 又,诸菩萨对于所有众生,多生起悲心,称为第三初发心因。此阐明菩萨因悲等流而悲心无间断。 (D)于苦无怯 于极长时,生死大苦,难行苦行,无有怯畏,是名第四。 又,诸菩萨由于极久远的时间以来,种种勇猛精进,一直未有间断,虽然观见生死大苦等难行及无量诸苦,但因具足圣行,而内心无有怯畏,称为第四初发心因。此说明菩萨于苦无怯畏之心。 B.别解 (A)种姓具足 第一、具菩萨种姓。 第一、具足菩萨六种殊胜的特性。 (B)善友摄受 二者、具四种相,当知菩萨善友具足: 第二、由四种情形,当可得知菩萨善友摄受具足: 谓诸菩萨,所遇善友,性不愚钝,聪明黠慧,不堕恶见;是名第一善友具足。 就是诸菩萨,所遇见的善友,根性不愚昧闇钝,理解力高、心思细巧、聪慧灵敏,不会堕到恶邪见中,称为第一善友具足。 所遇善友,终不教人行于放逸,亦不授与诸放逸具;是名第二善友具足。 又,诸菩萨所遇见的善友,终究不会教人做放逸的事情,也不会给与他人一切会导致放逸的器具,称为第二善友具足。 所遇善友,终不教人行于恶行,亦不授与诸恶行具;是名第三善友具足。 又,诸菩萨所遇见的善友,终究不会教人做不好的行为,也不给与他人一切助长不好的行为的器具,称为第三善友具足。 所遇善友,终不劝舍增上信、欲、受、学、精进、方便、功德,而复劝修下劣信、欲诸劣功德;谓不劝舍大乘修于二乘;不劝舍胜福慧修劣福慧。是名第四善友具足。 又,诸菩萨所遇见的善友,终究不会劝人舍弃增上信、欲、受、学、精进、方便、功德,而却劝修下劣信、欲等一切下劣功德;也就是终究不劝舍修学大乘来修学二乘;不劝舍胜福慧修学劣福慧,例如:不劝舍修慧来修思慧;或不劝舍思慧来修闻慧;或不劝舍闻慧来修福业,或不劝舍戒行来修惠施。称为第四善友具足。 (C)悲心无间断 由四因缘,当知菩萨于诸众生多起悲心。 第三、由四种因缘,应当可以得知菩萨对于一切众生多起悲心。 谓诸菩萨,虽有十方无量、无边、无苦世界,而生有苦诸世界中。于中恒有众苦可得:或时见他随遭一苦;或时见自一苦触对;或见自他随遭一苦触对逼切;或见二种,俱遭多时种种猛利无间大苦触对逼切。然此菩萨依自种姓、自仁贤;依四境19处,虽不串习,而能发起下、中、上悲,无有间断。 是一切菩萨,虽然有十方无量数、无边际、无苦恼的世界,而菩萨发愿往生有苦恼的所有世界中。在其中,经常有众多的苦恼可得:或有时看见众生遭遇一种难以忍受且急促逼迫的困苦;或有时因自身遭遇一种难以忍受且急促逼迫的情况;或看见自己或众生中有一方遭受苦恼的急促逼迫;或看见自己和众生,共同遭受生死长久以来的种种猛利难受之无间大苦恼的逼迫。但此菩萨依自己的特性、自己的仁慈贤善;依上述四种情况,虽然没有串习,而皆能一一发起下、中、上悲,无有断绝。此说明菩萨的悲心,恒常无间断。 (D)于苦无怯 由四因缘,于诸众生先起悲心,于极长时,种种猛利无间无缺,生死大苦、难行苦行,尚无怯畏;何况小苦? 第四、由四种因缘,当知菩萨对于所有众生先生起慈悲心,在非常长久的时间中,依然无间断、无缺地具足勇猛精进力,对无始以来的无穷无利益生死大苦、无间的难行苦行,内心尚能安忍而无怯畏;何况是小苦? 谓诸菩萨,性自勇健,堪忍有力,是第一因。 所谓第一因缘,是指所有菩萨特性积极勇健,具有足够的忍受力。此说明菩萨特性安隐勇猛。 性自聪敏,能正思惟,具思择力,是第二因。 又,诸菩萨特性聪慧灵敏,能正确思惟,具足思惟抉择的能力,是为第二因缘。此阐明菩萨聪慧灵敏且专修思惟。 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成就上品清净信解,是第三因。 而诸菩萨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成就上品清净信解,是第三因缘。此阐明菩萨于无上菩提,起增上意乐。 于诸众生,成就上品,深心悲愍,是第四因。(如其次第,释上四因。) 另,诸菩萨欲令一切众生成就上品清净信解,发起深切悲愍之心,是为第四因缘。此说明菩萨于诸众生,发增上悲。 以上为菩萨于苦无怯之四因缘。 上述说明菩萨发心之四种内在因素,即是种姓具足、善友摄受、悲心无间断、于苦无怯等四种;这些也就是所谓的内在因素。 关于因缘之说,在《瑜伽师地论》中将发心之因缘,细分为因与缘两个层面叙述,并分别以四种意义来加以说明。但虽细分为四因、四缘,实际上二者所指陈的乃属同一件事,这正如日人田上太秀所言: 四因是指四种内在的原因,是主观的(个人性的)因素。所谓四缘,是指四种外在或客观的预备条件。四因、四缘,其实是内与外,表与里相互关系的分解。20 由上述可知《瑜伽师地论》〈发心品〉中四缘与四因的关系;因此,田上太秀并进一步分析四缘与四因之相关性21,兹配合笔者所列之标题,以方便对照,略述如下: 1.“见闻增上”与“种姓具足”的关系:由于具足菩萨种姓,因此能见闻佛菩萨的神变威力。也就是即使佛菩萨显现神变威力,但若无见闻此神变的种姓,其发心是不可能生起的。 2.“正法闻信”与“善友摄受”的关系:由于常受佛、菩萨、善友摄受,因此常有听闻正法的机会。反之,若不常亲近佛、菩萨、善知识,则无法听闻正法,并且难以利益众生。 3.“见恶增上”与“悲心无间断”的关系:因有不间断的悲心愍念苦恼众生,为成就众生,因而劝导众生自发性地发心。菩萨因具有勇健堪忍之力、思择力、无上正等菩提的信解,悲愍心特强,因此,能比一般众生先发心。 4.“护法增上”与“于苦无怯”的关系:若对于长时间的难行与苦行心存怯畏,又如何能生起护持正法的决心?正因为拥有护持正法久住的发心,必然可以产生不怯畏的勇猛坚固心,即使受轮回之苦,也在所不惜。当具有无怯畏之心时,菩萨就能勇敢地护持正法,使正法久住于世而不变质。 由上述四因与四缘关系的探讨,可知四缘为四因的缘起,而四因是发心的根本正因;因此,《瑜伽师地论》的四缘说也可说是四因说。此外,本门中也引用《瑜伽师地论》〈发心品〉之四力,进一步从作用面来论述发心因。如下所述。 (3)四力(lairvedita) 1.总说 四力者: 关于发菩提心的四种作用力是:自力、他力、因力、加行力。 2.别释 A.自力 谓诸菩萨,由自功力,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深生爱乐,是名第一。 就是所有菩萨,藉由自功力,少依外缘,而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深切生起爱乐之心,是为第一初发心之作用力。 B.他力 由他功力,于大菩提深生爱乐,是名第二。 诸菩萨,藉由他功力,多假外缘,自力微少,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深切生起喜好之心,是为第二初发心之作用力。 C.因力 宿习大乘相应善法,今得暂见诸佛菩萨,或暂得闻称扬赞叹,即能速疾发菩提心;况睹神力、闻其正法?是名第三。 诸菩萨,由于宿世修习与大乘相应之善法,由宿习力,再加上现今得以暂时目睹诸佛菩萨,或暂时得以听闻称扬赞叹佛菩萨圣德的引发因缘,马上就能迅速发起无上菩提心,于无量阿僧祇劫修集善行;何况亲自目睹佛菩萨之神变威力,或听闻其所说之正法?是为第三初发心之作用力。 D.加行力 于现法中,亲近善士、听闻正法、谛思惟等,长时修习种种善法。由此加行,发菩提心,名第四力。 诸菩萨,于现世中,亲近善知识、听闻正法,仔细如理思惟、法随法行等,长久以来修习种种善法;由此加行的缘故,发菩提心,是为第四初发心之作用力。 由上述可知,菩提心即是发“为利益众生”、“愿成佛道”之心,因此一切菩萨皆悉以发起此心为首要条件。至于发菩提心的方法则有多种,如:《瑜伽师地论》中所说的四因、四缘、四力等,都是或由见佛,或由闻法,或为护法,或因为看见众生受苦,或者是由于自身受苦,因而引发大菩提心。 上述自力、他力、因力、加行力等四力,皆是发心的根本作用因。唯菩萨若以他力与加行力发菩提心,仍属不坚固的发心,容易退转,原因为:他力是因他人强制而发心,而加行力则是只有现在闻法思惟修习才发心,所以是属于劣等的发心因。另外,以自力与因力的发心,则是坚固、不动的发心,所以不容易退转,也是属于殊胜的发心因。 至于“自力”与“因力”为什么被视为是殊胜的发心因呢?可进一步说明如下: 关于“自力”,从原语adhyAtma-bala来看,《菩萨善戒经》将之汉译为“内力”22,这是较好的译语。意即菩萨藉由自力(内力)所发出之心,足以对无上正觉产生深切的爱好。 关于“因力”,意即由于菩萨修习宿世大乘之善法(指因力),因而今世若能暂见佛菩萨或暂闻其名声,即得以迅速生起菩提心,更何况是眼见诸佛菩萨之神变威力或听闻其所说之正法?此外,更由于反复修习(abhyAsa)“善的事物”(kuZala-dharma),因此在今世仅因见佛或闻佛名号即能发心。此“善的事物”,依《瑜伽师地论》而言,是指菩萨的种姓,也可说是自力(内力)。根据田上太秀之说,他认为: 《瑜伽师地论》〈种姓品〉中谈到,即虽具足菩萨种姓,但是若是善根不成熟,或是菩提资粮不圆满,即使发心也不能成正觉。由此来看,虽然有宿世的菩萨种姓,但是若不能反复修习善根与菩提资粮,就无法圆满成就善根与菩提资粮,也就不能发心与得正觉。由于自力是菩萨种姓,因力是修习善根与菩提资粮,因此都是不退转的发心。23 由田上氏之见解,可知菩萨欲圆满成就善根与菩提资粮,必须透过自力与因力二种殊胜且不退转的发心因来完成。 由于四缘、四因是因四力而起;因此,发心因缘就有退转与不退转的差别。 此外,关于能使菩提心退转之四种因缘,如下所述: (三)退菩提心之四因缘 退菩提心门,有四因缘,能令菩萨退菩提心:一、种姓不具;二、恶友所摄;三、于诸众生,悲心微薄;四、于极长时,生死大苦、难行苦行,怯畏惊怖也。 在谈到有关退菩提心的内容中,有四种因缘,会让菩萨退失菩提心:一、种姓不具足;二、恶友所摄受;三、对于一切众生,悲心微薄;四、由于不能观察生死过患,而于极久远之时,生死大苦、难行苦行,生起怯畏惊怖之心。 由此可知:种姓不具足、结交恶友、悲心微薄、心性怯弱等,是导致发心退转的四种原因。因与前述发心之四种内在因素相违背,所以会让菩萨退失菩提心。 注释: 1.例如:《般若经》、《华严经》、《法华经》、《涅槃经》、《大方便佛报恩经》、《文殊师利问菩提经》、《大乘庄严经论》、《大乘法界无差别论》等。 2.例如:《瑜伽师地论》〈发心品〉、《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第八〈深心求菩提品〉、《无上依经》〈菩提品〉、《大乘庄严经论》卷第三〈菩提品〉等。 3.例如:《发菩提心经论》、《文殊师利菩萨问菩提经论》、《劝发菩提心集》等。 4.田上太秀著,《菩提心?研究》(东京:东京书籍,1990年),页373。 5.印顺导师,《中观今论》(新竹县竹北市:正闻,民87年1月),页64~65。 6.《大正藏》第31册,页10a~b。 7.《大正藏》第42册,页317a。 8.《大正藏》第43册,页723a~b。 9.《大正藏》第38册,页429a。 10.《大正藏》第33册,页318c。 11.《大正藏》第37册,页11b。 12.田上太秀著,《菩提心?研究》(东京:东京书籍,1990年),页217~218。在论及五种因缘说的佛教典籍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梵文本之《大乘庄严经论》,根据田上太秀所言“五力”,系由汉译本之“四力”,另加“善的修习”而成。 13.论及七种因缘说的经论,有:《如来智印经》(大正15.470b~c)、《十住毗婆沙论》(大正26.35a)、《弥勒菩萨所问经论》(大正26.240b)、《大乘起信论》(大正32.580b~c)等等。然而由于《劝发菩提心集》并未引用上列经论之内容,故仅列举以供参考,而不作讨论。 14.论及十种因缘的文献有:《大宝积经》卷一二、《大集经》卷二七、《华严经》〈离世间品〉(大正9.635a~b)、《优婆塞戒经》(大正24.1034c)、《发菩提心经论》(大正32.509b)、《摩诃止观》等。 15.《大方便佛报恩经》〈发菩提心品〉(大正3.136a~b)。 16.《宝女所问经》卷二〈发意三十二宝品〉(大正13.458a~c)。 17.《论记》(大正42.493a):“言安住者,即是其佛;修行者,谓诸菩萨。” 18.《论记》:“基云:‘忧苦、恶行等,是随烦恼者,以随他烦恼生,故名随烦恼,非体是烦恼;又,从多为名,名随烦恼,体非是也,在随烦恼门收,名随烦恼。’”《大乘阿毗达磨集论》卷4(大正31.677b1~8):“随烦恼者:谓所有诸烦恼皆是随烦恼。有随烦恼非烦恼,谓除烦恼,所余染污行蕴所摄一切心所法。此复云何?谓除贪等六烦恼,所余染污行蕴所摄忿等诸心所法。又贪、嗔、痴名随烦恼,心所法由此随烦恼,随恼于心,令不离染、令不解脱、令不断障,故名随烦恼。如世尊说:‘汝等长夜为贪、嗔、痴,随所恼乱,心恒染污。’” 19.《论记》:“基云:‘四境,谓前列他自受苦等:若见自、若见他,随遇一苦,起下悲;若见自他,随遭一苦,起中悲;若见自他,受无间大苦,起上悲拔济。又,或于四境,一一皆能起上、中、下悲。’” 20.田上太秀著,《菩提心?研究》(东京:东京书籍,1990年),页379。 21.同上,页382~383。 22.《大正藏》第30册,页965a。 23.田上太秀著,《菩提心?研究》(东京:东京书籍,1990年),页388。 《妙心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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