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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宗教学家和哲学家说“宗教是一种颠倒了世界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哲学唯心主义也是颠倒了的世界现,认为精神是第一性的,物质是第二性的,这同宗教唯心主义世界观是一致的”,“哲学唯心主义以抽象的理论体系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一般的宗教信仰则是以盲目信仰超自然力量的非理性感情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念的”等等。事物存在的形式始终是体的,多样性的,所以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具体的问题,具体地对待”这个科学的原则。列宁说:“如果从事实的全部的总和,从事实的联系中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儿戏都不如。”在宗教哲学的研究中有许多人的思想上存在着“宗教就是唯心主义”这样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实际上宗教哲学所包含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既有唯心主义哲学,也有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哲学,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待,才不至于堕入无知偏见的深渊。 佛教哲学所包含的内容相当丰富,故孙中山先生说:“佛教是哲学之母,可以补充其它科学的不足。”赵朴初先生说:“佛教哲学蕴藏着极深的智慧,它对宇宙人生的洞察,对人类理性的反省,对概念的分析有着深刻独到的见解。”思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称誉“佛教徒处在人类辩证思维的较高发展阶段上。在世界观上,佛教否认有至高无上的‘神’,认为事物是处在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因果网络之中”(《法音》1986.2)。佛教哲学共分分别派、经论派、唯识派、中观派等四大派别。分别、经论二派属于小乘哲学,唯识、中观属于大乘哲学。恩格斯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也就是说如何对待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承认精神和物质哪个是藏一性的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主要分界线。根据这个标准划分,在佛教哲学中除唯识论的世界观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外,其余各派的认识论、世界观都属于唯物主义,而中观论属于辩证唯物主义。
现将佛家的主要哲学观点作一简略介绍,以资分辨。佛教哲学的最高范畴是“达摩”,译为“法”。“存在”、“知识对象”与“法”是同义词。“存在”又分具体的存在和抽象的存在两种。具体的存在是在具体的时间、空间和特定条件下的存在,是暂时性的存在,故称“无常物”;抽象的存在无形相、无生灭、无时空属性,故称“恒常物”。具体存在的定义是“有具体的性能作用”,也就是说以特殊性能作用证实它的存在。具体的存在又分色法、识法、不相应法。“色法”是物质,包括色、声、香、味、触;“识法”指精神意识,包括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意识;“不相应法”指的是一种非物质也非意识活动的存在,如时间、年、月、日、生、死、无常和人等。如“人”并不是可见色体(人体)的名称,而是肉体和思想意识的总合名称,既不是单一的色体,也不是单一的意识,因此属于“不相应法”。一切存在都包括在六根六境及六识之中了。六根:视神经听觉神经、嗅觉神经、味觉神经、触觉神经、心识神经;六境:形色、声音、气味、味道、冷暖、硬软等触觉对象和思想对象;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触识、心识。其中六根和六境属于物质,六识属于意识。凡物质都认为是物质元素构成的。物质元素的最小单位,分别派认为是“不可分割的最小物质单位”(见《阿毗达摩论》),但经论派不承认不可分割的物质元素的存在。除了唯识派以外的其它各派,无一例外地承认“识生于境,无境便无识”(《菩提心经》)。意思是说:主观意识是客观事物引起的,若无客观事物,便无主观认识。唯识派反对这种观点,认为客观世界是主观意识的外现,只有意识才是真实的存在—(唯识为真)。他们的理由是如色的美丑,各个人所见不同,同一件事物,有人认为美,有人认为丑,有人又认为不美不丑;以此类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形相性质都依人们的主观意识而有所不同,若是客观存在,怎会有这样的差别。又如眼见的形相、耳闻的声音等未必是客观存在,如梦中形象、声音之类。唯识家将梦境当作客观世界是主观意识外现的典型例子,中观各派均对唯识观点进行了严厉的批驳,认为佛说“三界唯识”,是否定大梵天之类的所谓“造物主”,并非否定客观存在。月称《人中论》中说:“若无所知对象(客体),就不可能有能知的意识。”寂天《人菩萨行论》中质问唯识论者说:“若先有识而后有境,其识缘何而生?若境与识同时生,其识缘何而生?(因境是因,识是果,先生因,后生果才合乎因果之理,若境与识同时生,就成为识无因)。若境先灭而识后生,其识缘何而生?”又说:“认识来源于所识对象,苦乐产生于自身的业缘。”小乘分别派和经论派都认为,主观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认识如“镜子”,反映客观事物,佛的圆镜智的名称由此而来。在反映的方式方法上分别派和经论派各有不同的看法,前者认为心识对客观对象直接接触,后者认为心识直接认识的对象是五官识中形成的形象。佛家哲学都认为,认识的形成,必具三因,一是外因(认识对象);二是先前识(意识是一种连续不断的意识续流,不能中断,一中断,现时意识就无法产生,故认识必须有先前意识);三是主官识(如形色的主官识是眼识,声音的主官识是听识等等)。“无境识不生”这句话说明了两个问题:首先,主观意识的来源是客观事物;其次,意识的存在表现在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上,无反映就无法确认有识。“主观意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在这里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已一目了然,不必举更多的例子。第二个问题是事物的可知性问题,这也是唯心论和唯物论的不同点之—。佛家哲学对世界万物坚持可知性观点,这从以下两个问题可以说明。首先在佛教哲学中,“有”和“存在”、“知识对象”是最高范畴的同义词,认为“有”和“存在”就是“知识对象”,如果把宇宙万物看作不可知的神秘之物,怎会把它列为“知识对象”呢?“不可知”与“知识(可知)”是矛盾概念。其次,“佛陀”真正的含义是“具有遍知一切智慧者”。“遍知一切智慧”这个词的外延和“一切存在”这个词的外延是相等的。“佛”是“人”发展的最完善境界,“佛”的智慧是人的智慧的发展高峰,佛家承认人人有成佛的可能性,就是承认人人有掌握遍知一切智慧,认识一切事物的可能性。佛家主张遍知一切智慧的获得,不是靠神灵的加持和神秘力量的暗中帮助,而是靠自己的精进(勤奋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和禅定之力(思想专一和高度集中),进行闻(学习)思(思考、研究)修(反复实践),认为每一种知识的获得都是学习和认识的结果。正如萨迦班智达所说的:“如果不学能成遍知者,因果之说就成了谎言。”弥勒在《庄严经论》中说:“如果不学五明知识,大菩萨也难成遍知者。”法称《因明释量论》中说:“遍知智慧是习学成就。”就是说人的智慧具有很大的潜力,经过锻炼,就可以获得异乎寻常的成就。佛家认为世界上最大的宝物是智慧,世界上一切物质和精神文明都是人类智慧行为(业)的结晶,不是什么神明的恩赐、创造。下面将佛教哲学的几个主要观点作;简单介绍:
(1)—诸法无常观。“无常”指事物的暂时性,分粗细两种含义。“粗分无常”指的是一切事物的成毁生灭和一切生命的生死过程的短暂性;“细分无常”指一切事物和生命的一刻不停的生灭交替变化,认为一切事物均处在时间过程中,无论物质和精神的存在,都是即生即灭、生灭交替、新陈代谢的续流。物质的最小单位是物质粒子,意识续流的最小单位与最短时间单位同步。对物质元素和短暂时间性进行分析,事物和意识的独立存在本质就不可把握,自然得出“诸法自性空”的结论。恩格斯说:“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和佛教的说法完全一致。
(2)因果论。认为一切事物之间都有直接和间接的因果关系,每个事物都既是前一事物的果,又是后一事物的因,事物相互之间有的是原因,有的是条件,有的是结果;有的是直接原因,有的是间接原因。因果关系是一切实有事物的普遍关系(实有事物具备三性,即时间性、空间性、特殊性,与虚无和抽象概念相区别)。佛家认为第一粒植物种子和第一个人都是不存在的,如果有第一棵植物和第一个人,就是违反因果普遍性逻辑规律的,因为种子的前因是种子,人的因是人,永远不可能有“第一个”无因的种子和无父母的人。因为任何事物和任何生命的存在,都是处在时间线上的前后相续的一个运动过程,而且事物和生命本身又是一个新旧物质和新旧生命的因果链,这个因果链在逻辑上无法找到它的“开头”和“结尾”。认为局部事物有始有终,事物总体无始无终;同样,人的一生有始有终,但作为人的生命的整体而言,这一生只是整个生命过程中的一个保持相对稳定的“生命段”,过去曾经过无数个这样的生命段,今后仍然要经历无数这样的生命段——这就是佛教的生命续流和轮回转世的逻辑推理根据。从意识的前后连续性,推论前世和后世意识的必然存在;从同类因推出物质之因是物质、精神之因是精神,推出初生婴儿的意识必然也有前世的同类意识因,因为从父母身上获得的只是物质肉体的同类因物质成分,而没有精神因素,这就是《因明学》论证生命转世的主要逻辑方法。
(3)缘起论。“缘起”的“缘”,不单指各种事物因果关系中的“因”,即原因、条件,还指各种事物相对关系中相对的对立面。因此缘起论不但包括因果论,还包括相对论。缘起观点小乘和大乘佛教都承认,但把缘起论提高到相对论和辩证哲学的高度,并把它作为佛教教理殿堂的基石重视和扬,是由龙树开始到宗喀巴的诸中观大师创造性的贡献。前苏联科学院院士沏尔巴茨基在《佛家涅磐概论》中说:“龙树应列入人类伟大哲学家之一,与其说是印度学家的工作,还不如说是一般哲学家的工作。”他说:“龙树的奇异文章风格总是会令人感到有趣味、大胆,使人无法回答,有时也仿佛骄傲。”他把龙树的观点和英国布拉得烈(1846—1924)、德国黑格尔的哲学观点相互进行比较说:“布拉得烈对于日常生活差不多一切的概念,如事物和性质的关系、空间与时间、变化、因果、动作、自我等都一一加以驳斥,与龙树的否定论正相吻合。”“我们在黑格尔的辩证法和龙树的辩证法之间或者可以发现更大的亲切的类似。”宗喀巴继承了龙树正宗思想继承人月称、寂天一派的驳论中观学说,并对缘起论作了创造性的发展,对藏传佛教哲学理论的发展做出了特殊的贡献。他的《中观根本智慧疏》、《人中论硫》、《菩提道次第广略二沦》、《辨了义不了义论》、《缘起颂》等著作是中观缘起哲学的经典之作,从中可以看出缘起思想的博大精深。
恩格斯说:“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和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见《反杜林论》)这和佛家的缘起观见解相同。龙树在《中观根本智慧论》中说:“无非缘合之物,故无非性空之物。”宗喀巴得出:“存在就是缘起,缘起就是性空。”“万物若有自性,何需依赖众缘?”“缘起”之义,一是指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二是指相对关系,如大和小,好和坏,是和非,有和无,相对和绝对,生和死,物质和精神,对立和统一,部分和整体等等。中观哲学认为任何事物的存在、变化、作用都离不开对条件关系的依赖。处于相对关系中的任何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如事物的成毁和人的生死的条件是同时形成的,生长的过程就是死亡的过程。人的物质形体和精神意识也是辩证的统一,在密法中宣布:“气是体,神是能,气就是神,神就是气。”人体失去意识,就不是人体,而是尸体。同样,意识若失去物质形体,也就无所谓意识。佛教中所说的转世“灵魂”,也非纯粹的精神,而是五根俱全的隐性生命。“五根”是指眼根、耳根等五官识的能源物魔,《俱舍论》称“内色”。即使是无色界生命,也不是纯粹的识体,只是五蕴中“色蕴”处于潜在状态的一种特殊生命。对这类问题先辈已有详细的论述,只是那些一知半解的人不了解真正的佛法理论,把佛家的神识概念和其它宗教的“灵魂”概念错误地混为一谈了。
(4)关于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观点。龙树说:“一切佛说法,不离二话义。”月称说:“不懂二话分别义,认识定误入歧途。”“二话”即指理事二话。“理谛”也称胜义谛、真谛,“事谛”也称世俗谛、假谛。译成哲学通用语,“理谛”就是“绝对真理”,“事谛”是相对真理。“二谛”的“谛”是“真实义”,即真确的认识。什么是真确或正确认识,《因明论》中规定真确或正确认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认识和被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完全一致,、即准确无误;第二,认识必须反映事物的此时此刻的状态,即“新知”。第一个条件排除了幻觉和错觉;第二个条件,排除了主观认识落后于客观事物发展状况的“反映滞后”和“主客观脱节”现象。
佛教所说的“相对真理”指得是人的感觉所把握的事物的表面现象和概念思维所反映的事物的抽象概念。之所以称作“相对”,是因为现象对于本质,概念对于真实事物只有相对正确性。其次佛教认为事物的性能、种类、形态、变化是无穷的,再加上时空的限制,未经特殊训练的一般智慧即“俗智”所达到的广度、深度、准确度是十分有限的。所以,这一智能范图内的正确认识,只有相对真理的意义。绝对真理的“绝对”是指一种“不依条件转移”的永恒不变的东西,但佛教认为一切存在都离不开时空和各种条件,一切事物都处于刹那的变化之中,所以根本不存在不依条件转移的永恒不变的东西。人们虚构的这种“不依条件转移的、永恒不变的”绝对性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对它的确认,只有一个否定词一“空”。这种“绝对自性”的否定性质,对宇宙万物,从人到佛无一例外,所以说:“诸法性空,法性(空性)平等。”(平等的意思是指对任何事物都一模一样。)这种“自性空无”是一切事物本具的特性,不是佛创造的,所以(般若经》中说:“不管佛陀出世与否,万物法性不变。”这种“性空”之理,非一般感觉和概念思维把握的对象,是通过特殊禅定修炼,虚拟思维停止活动,认识功能质变后所产生的一种现观直觉经验,所以称“离言境”(非语言表达性的),“不可思议”(非概念思维性的),是具体的、完整的、直观性的。这种特殊禅定境中所产生的现观直觉智慧,被称做“定中智”和“真智”、“佛智”。这个问题,对一般的人来说,就像“相对论”那样难以理解,但是它的原理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凭这种特殊智慧所发现的许多东西,被后来的实验科学和历史证明是符合客观的,因此是完全可信的。中观辩证哲学观点认为,一切事物从现象上看,是众缘结合形成的、处于发展变化过程中的真实存在(相对真理);但任何事物都没有不依赖条件的独立性和永远不变的自性(绝对真理),即“现象实有”和“自性本空”是辩证的统一。所以《般若经》中说:“空不离色,色不离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色”指形相,“空”指自性。)本来“实有”和“本空”是对立的概念,但每件事物又是有空的统一,空有又是互为前提的。空中生有,有又变空,这又是对立面相互转化。客观事物的这种规律是普遍性的,在这个意义上讲,“缘起性空”又是绝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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