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宗之细判 从龙树菩萨至善导和尚,净宗判教得以大成。总其纲要,可大分为「教判」与「行判」二门。一彰往生原理,以教启行;一示往生方法,以行证教。相资相成,如目足并运。 「教判」有二:一大判一代圣教,二细判净宗一门。大判约要有三: 一、「难易二道」判,此约「行」判教相,明自力难行与他力易往之异。 二、「圣净二门」判,此约「证」判教相,明此土入圣与彼土成佛之异。 三、「顿渐二教」判,此约「教」判教相,明自力迂缓与他力速超之异。 二道二门二教,其言虽异,其义大同,总摄一代圣教。一仗自力,一仗他力。仗自力故,事难功渐;仗他力故,事易功顿。如是大判,旨欲选舍圣道门,归入净土门。 净土一宗,善导和尚细判为二:一要门,二弘愿门。 「要门」者:即「修诸行业,回向往生」之门。《观经疏》云: 其「要门」者:即此《观经》定散二门是也。「定」即息虑以凝心,「散」即废恶以修善;回斯二行,求愿往生。 此要门局在《观经》定散二善,通摄圣道八万行法。以涉自力行故,不通诸机,是为易中之难。又非弥陀本愿故,虽可回向得生,总名疏杂之行。 「弘愿」者:即阿弥陀佛平等普度一切众生的弘誓大愿,所谓「十方众生,若不生者,不取正觉」也。《观经疏》示其要义云: 言「弘愿」者,如《大经》说: 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也。 依通途法门,高妙报土,非垢障凡夫所能入。净土一门,托弥陀大愿业力故,使一切善恶凡夫,得以齐入无漏报土。所谓大愿业力,一言以蔽之,即「南无阿弥陀佛」的摄化功德。法藏誓言: 我若成正觉,立名无量寿, 众生闻此号,具来我刹中。 此即弥陀因中选择名号一行,度化众生。此一悲心弘愿,亘通于四十八愿,偏显于第十八愿。其愿言: 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 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弥陀「一一誓愿为众生」之悲心,即彻彰于此一「生因愿」中。一切善恶凡夫,因依此愿,得以横超三界,高登极乐。故四十八愿虽广,以此为本,号为「本愿中王」,是弘愿心要。和尚以「一愿该摄」法彰此义言: 四十八愿,一一愿言: 若我得佛,十方众生,称我名号,愿生我国,下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此释意显:四十八愿,每一愿皆通第十八愿。故知:因愿虽广,宗旨唯一,即「念佛往生」。四十八愿虽有「摄法身愿、摄国土愿、摄众生愿」之别,实则愿愿皆为众生,愿愿皆含「念佛往生」义。故和尚概言: 四十八愿中,唯明专念弥陀名号得生。 又言: 弘誓多门四十八,偏标念佛最为亲。 以此可知:弘愿一门,即「念佛往生」之门,所谓「念佛即是涅槃门」也。此门广大无碍,普摄无遗,不论何人,但称名号,皆得往生。一代圣教,唯此一行,全仗他力,通摄圣凡,五乘齐入,是为易中之易。 二门相较,弘愿特胜,易行疾至故,三根普被故,选择本愿故。故三经华文,无不彰显此一弘愿法益,惠以真实大利。为巧摄众机,本师于《观经》中广开净土之要门(权),显彰此一别意弘愿(实),最后于〈流通分〉中废舍要门,专劝称名一行: 佛告阿难:「汝好持是语,持是语者,即是持无量寿佛名。」 此归宗结顶之言,流露释迦「劝舍杂业,归投愿海」之深切悲心;是《观经》眼目,净宗心要。和尚蒙授玄义,畅佛本怀言: 上来虽说「定、散」二门之益要门, 望佛本愿,意在众生,一向专称,弥陀佛名弘愿门。 此即善导和尚开宗立教的「要弘废立」之文,揭示世尊「广开要门,显彰弘愿」之弘深密意,净宗法要,于此大彰。 -------------------------------------------------------------- 智随法师佛教博客 智随法师佛学文集 智随法师佛教视频专题 弘愿一门,为净教根源。欲令行者易知易解,欲令法益满溢人心,和尚光中出文,处处释之,明其肝要。《观念法门》释言: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愿生我国,称我名字, 下至十声,乘我愿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往生礼赞》释言: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称我名号,下至十声,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彼佛今现,在世成佛,当知本誓,重愿不虚,众生称念,必得往生。 凡此众释,将弘愿心要,彻彰无遗。尤以四十八字释,将弥陀因愿果海,光明神力,尽摄无遗。名号度生之门,以此得以大畅!弘愿教法,如日中天,光照大千。 上乃教判大要,次述行判准绳。 「行判」即「正杂二行」判,亦有大判、细判二义: 初、大判正杂二行:「正行」者,「专依往生经行行者」也。其行有五,即读诵正行、观察正行、礼拜正行、称名正行、赞叹供养正行。除此五正行外,自余诸善,悉名「杂行」。 次、细判正助二业:五正行中,有正助二业,唯称名一行,是正定业。《观经疏》云: 一心专念弥陀名号,行住坐卧,不问时节久近,念念不舍者, 是名正定业,顺彼佛愿故。 何以称名独为正定业?「顺彼佛愿故」。佛愿者,即「念佛往生」之本愿。善导大师依佛本愿,开显净宗行门,此即以行证教,入弘愿一门。读诵、观察等四业,即为助成此一正定业,故名「助业」。 二行二业之细判,旨欲从无量行门中,决出往生正定业,劝净业行者,当顺佛愿,一向专念。能如是专修者,则十即十生,百即百生,万不漏一。 弘愿一门,为净教之本;正定之业,为往生之要。教行并彰,合归一辙,法门宗旨,至此而显。 教行二门,为一宗之本,藉诸祖分判,意得大畅。观其大要,各有二义。 教判二者:初于万法中,搁舍圣道,归于净土;次于净土门,藉由要门,入弘愿门。 行判二者:初于万行中,抛舍杂行,归于正行;次于正行中,犹傍助业,专正定业。 如是重重选择,明世尊兴世正意,唯在宣说弥陀本愿,教念弥陀专复专。此即三经一贯宗旨,亦为一代时教终极指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