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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四、总破九十六外道(注解) |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一·十四、总破九十六外道(注解)
注解 1 法外无性,不作两重看。 2 智周《演秘》云: 若论明言有及同异,不知此二是诸法性。 3 智周《演秘》云: 准此论破有性不唯在于三德,故论﹝下文﹞结云: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故知有性通二十五,二十五差异,即为同异。 4 “自”字,《金藏》有,余无。 5 谓五唯与量德。 6 “一”字下,《金藏》衍“切”字。 7 “五无”,谓未生无、已灭无、更互无、不会无、毕竟无。 8 违比量、违自宗、违世间。 9 除《义演》、《金藏》外,余衍“大”字。 10 谓地、水、火,除风。 11 智周《演秘》云: 其所说色,为如声等,非色性故,非是眼境?为如数等,非色性故,是眼境耶? 12 “复”字,《金藏》作“后”。 13 “许”字,《金藏》误作“计”。 14 “尼犍子”,梵文为“nirgrantha”。 15 “系”字下,《金藏》有“子”字。 16 “有”字,《金藏》有,余无。 17 “法”,谓有法。 18 有法与有等性,有如别相与共相。共相可用为别相之根底,造成两重层次。 19 “相”字下,《金藏》有“根”字,余无。 20 “有”字,《金藏》作“即”。 21 “法”字,《金藏》作“法”,余作“色”。 22 “句”字,《金藏》有,余无。 23 “返”字,《金藏》作“返”,余作“违”。 24 “相”字,《金藏》有,余无。 25 “相违”,《金藏》作“一异”。 26 “一异”,《金藏》作“相违”。 27 “阿时缚迦”,梵文为“ajivaka”。 28 道邑《义蕴》云: 但言石女“无儿”,即知石女无女,何须更云“无女”?后“无女”言,无所表也。今言“非一”,即是表异。何须复言“非异”?后“非异”之言,无所表也。 29 “言”字,《金藏》作“云”。 30 智周《演秘》云: 第四计中,有四句破。表,同第一不双非难;遮,同第二无所执难。 问:且如大乘,一切色上有质碍性,此名“有性”;色法即有,非色法无,名“同异性”;此之二性与色等法,亦得名为亦一亦异,非一非异,还同外道,如何破他?答:大乘宗义假名施设,非识外实。迷悟有别,由是悟故,四句皆是。若也迷者,四句皆非,故不同彼。 问:今以四句破彼外宗,大乘正义,何句所摄?答:有义大乘非四句收。不可言故;无定性故。详曰:若同外计,一句亦非。若依假诠,通有四句。而有何失?更互相望,得成四句。如前应悉。 大乘法外不执有性与同异性,有质碍性对色等法,只是共相。自相、共相,想心所法等之依他起相分,非离自证分有。自相、共相相望亦不可说定一定异,如说定一定异,即是遍计所执。定执妄情正是所破。 本论卷八云: 谓心、心所,及所变现,众缘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夫于此横执我、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如空华等,性、相都无,一切皆名遍计所执。 31 亦即岂青与青“非一”,与黄等“非异”? 32 “也”字,《金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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