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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唯识学的认知理路 黄志强 唯识学有一套独特的认知理论,它是佛教终极目的——转识成智的实践方法论。为了确证内在思维的独立性,唯识学对人的认知原理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人有两套心理认知系统,一是内外相关的觉知系统;二是内在自缘觉知系统。唯识学把重心放在内在觉知系统上,它立“唯识无境”义,以区分两套认知系统,彰明自宗旨意。认知系统的核心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唯识学中,认知关系问题主要反映在“所缘缘”上,有相唯识学极重视对“所缘缘”的研究,不论是陈那的《观所缘缘论》,还是护法的四分唯识说,以至玄奘所立的“真唯识量十都与“所缘缘”问题相关。在某种意义上说。所缘缘”是有相唯识学立量的关键,玄奘所传的唯识学就是针对“所缘缘”问题而展开的,所以我们对唯识学认知理论的研究,也势必要从“所缘缘”谈起。 一、“所缘缘”的涵义 《成唯识论》卷七中说:“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若与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亲所缘缘能缘皆有,离内所虑托必不生故:疏所缘缘能缘或有,离内所虑托亦得生故。”因此,我们可以把“所缘缘”理解为认知系统中的范畴,因为认知关系的核心就是主体与客体的相关性问题。 在唯识学中,主体是能缘,客体是所缘:在心识上,能缘是见分,是主体认识对象的能力:所缘是相分,是主体认识的境即对象。所缘可以为能缘所虑所托,故称之为所缘缘。第一个缘是能缘心之对象(所虑),第二个缘是对象能使能缘心起作用的条件(所托)所缘缘有二法:一是亲所缘缘,二是疏所缘缘。能所不离,见相同种,这是亲所缘缘。能所种异,其体相离,但可为其质而能牵引内所虑托,则为疏所缘缘。亲所缘缘在能缘心上悉皆俱有,离能缘心不生起现行。这就是说能缘心生时,变现彼相,为自所缘之相分。亲所缘缘之相分,依能缘心而俱生·疏所缘缘者,对能缘心而言是异质的,即不同种的,但它可以为能缘心之相分的增上缘。 众所周知,唯识学有两层唯识义:一是第八识(阿赖耶识)心品唯识义,二是第六识(意识)心品唯识义。在凡夫位,人的认识活动主要在第六识心品,第八识心品于凡夫位是无记的,是不起认知作用的。转识成智在于先转六识七识(末那识)之后方可牵动第八识之转依,所以在于所观境的认识上,唯识学的“唯识无境”是以第六识为主体而建立的。于第八识上讲,唯识学不但承认其他众生有心识,而且承认其他众生可自变其依据之色法存在,这些可为自八识之增上缘或疏所缘缘。以往的学人对唯识本义的误解,主要就是对“所缘缘”的内涵以及唯识的心识构造与功能不了解所致。我们一旦认识了“所缘缘”的涵义,就可以对唯识学的认知理论进行深入研究。 二、有相唯识的“带相说” 在印度佛教史上存在唯识古义(或称无相唯识)和唯识今义(或称有相唯识)陈那、护法、玄奘等属于有相唯识家,安慧、难陀等属于无相唯识家。有相唯识学是“随理”而成,无相唯识学是“随教”而立。所谓有相唯识,就是承认相分为识了别之境。为了确立有相唯识的有效性,陈那造《观所缘缘论》,主张“带相说÷所谓带相是说人们在认知诸法时,见分带有相分的相状,即相分的相状在见分里呈现,也就是外境的影相反映到人的认识里面,认识生起时见分带有相分的影相,称为见分行相。正因为见分带有相分之相状,所以才称其为有相唯识说。 陈那的带相说在心分上为“三分说÷依照他的本宗哲学,心识上已经包含了认识的相分、见分和一个作为心识自体的自证分。自证分的作用是维系见相二分,在后二者的交涉过程中,了解并证实见分对相分的把握。没有自证分,相分和见分就无所凭依,因为见分固然能认知相分,但却无法自知它对相分的认识是否正确。自证分就是识体能够自己证明自己,它犹如“见证人”能证明见分正确认识相分的能力。 但是,唯识论认为,仅仅提出自证分,理论还不够完备,因为又有谁来证明自证分关于见分对相分的认识能力的证明是正确的呢?后来护法看到陈那“三分说”的不足而建立了“四分说”。所谓四分就是相分·见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证自证分是关于自证分的证明,它能证明自证分有关见分对相分的认识能力的证明的正确性·但人们不禁要问,又有谁来对“证自证分”进行证明呢?唯识论不再提出“证证自证分”之类陷于无穷论证的说法,而认为这由“自证分”来保证和证明“证自证分”的正确性。就是说,自证分与证自证分是可以互为证明的·这种说法虽有循环论证之嫌,但在“理论”上总能“自圆其说”,从而“四分说”全面概括了心识的认知逻辑结构。 玄奘在仗林山得玄鉴居士所传护法的学说,深得精髓,于是面对小乘及外道论师们对唯识学“带相说”之非难,慨然立量,力破群疑。玄奘认为,小乘与外道不知“带相说”含义,“带”有变带和挟带二义。r相”也有体相和相状二义,其实陈那的“带相说”仅有一义,就是变带相状而已。玄奘提出还有挟带体相之义,实是对“带相说”的发展,使唯识学认识论达到圆满。据《唯识枢要》所载,玄奖还有“三类境”说,即性境、带质境、独影境。境为相分,相为所缘缘,因此可以说有相唯识学主要就是对“所缘缘”问题的引申理解和发挥。 三、“所缘缘”认知理路与“唯识无境” 唯识学是佛法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佛法是有别于一切世间法的出世法,它把主体证觉作为首务,要成办证觉就必须具备有效的方法,所以认识与方法在佛法中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不了解人的认识能力、认识范围、认识过程、认识规律等问题,就无资格判定存在的是与非。有鉴于此,唯识学首先把认识、方法问题作切入法性的窍要。唯识学的意义在于认识论,而不在于存在论。如果把唯识学理解成一种精神主体存在论,那是对唯识学的最大误解。从存在论上永远推不出认识论来,因为存在是自在性的,而认识是自为性的。在西方哲学中,古代哲学是存在论哲学,结果是无效的。到了近代,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这一认识论命题,方使西方哲学找到了认识的起点,但他们并无有效的方法论。至现代胡塞尔建立了现象学,才对自我意识认识论构造出方法论的端倪。然而佛教的唯识学早就完成了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统一。 唯识学在区别存在论的认知方式时,提出了“唯识无境”说,认为人的认识对象是不能离开主体心识而独立存在的。识所缘境是识之相分,相分是在自识之内。所以立唯识无境,意思是说在唯识学中(或者在人的认识过程中)认识之境是认识之识的相分,并不是外在于识的境。从存在意义上讲,唯识学承认有他心识和他心所变色存在,但这是被第八识心品所缘,而且是疏所缘缘。于认识意义上讲,第八识亲所缘缘应是自识所变境,自识所藏种之现行,所以“唯识无境”是依理成立的。第六识的认知关系则完全是依根本识而存在,立“唯识无境”义更是极成。境是所缘缘,认识所缘缘就是对认识的对象性之认识。认识对象性存在不离认识指向性。所谓相见共依自证起故,一切法皆是所观境,一切法皆依识所变,而能变识有因缘变和分别变之别。因缘变是随因缘势力故变,第八识和前五识之境即是。分别变是随分别势力所变,六七二识随自计度分别之势力而缘境即是。 “所缘缘”认知理路是证明“唯识无境”的基础。陈那认为,从时间序列上虽先有根境相接(境即识中相分),而后才有了别(认识)生起,但他在《观所缘论》中进行了一定的改造:“所缘缘者,谓能缘识带彼相起,及有实体,令能缘识托彼而生。”他对所缘缘重新作了规定..(一)它必须是实有的,是实体,才能作用于心识产生了别;二;能缘心识对所缘缘的了别依据自身所带之影相,所谓似境之行相。这两个规定目的正在于排除境在识外的可能,强调唯识无境的立场。《观所缘缘论》中言:一内色如外观,为识所缘缘,许彼相在识,及能生识故。”就是说,认识对象不过是包含于认识之内的相分,此相分仿佛是外境,实则仍在识内。以往经部将所缘境归入因法,因法一律在过去,那么识就成为后时方起的。陈那则说,境色与识并非时间顺序的先后,而仅仅是逻辑关系的先后,有内境色自然有认识,有相分便能于见分上唤起行相。可见,“唯识无境”是在唯识学的“所缘缘”问题解决后而立的方法论命题,以解决“所缘缘”问题开始而构成四分认知关系,再依因明立量方式而完成认知理论体系。“唯识无境”是修证观心的要道,是瑜伽禅定的境界。任何一种信仰,任何一种道理,都必须有理由为其根据,否则就是无效。佛法的信仰与道理就是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唯识学说就是大乘佛法理论圆满的说明。 四、唯识学阐示的人类认知原里 唯识学的认知原理就是转识成智的成佛之道。这个原理实在意义在于澄明认识的终极指向性的如实性:心识本性的实然之理,也就是存在的本质。 唯识学认为,凡夫的认知定式泥于遍计所执之思维方法,并且分不清识与根的认知差别。在凡夫心态上认知活动无法达到主体自身认知能力的转化,因而也就无法最终觉知意识的深层结构、功能原理。这种观点在认知理论上有两大贡献:一是对识与根认知差别的划分,二是有效性方法论的构建。认识是一种了别过程,它下同于生理主义的根身领纳之受。虽然认识的启动有赖于主体与客体的相关性,但是形成认识实则属于心识内在之活动三垣是唯识学的“转变差别”,也就是内在信息自我加工过程。人的认识不能直接面对客体,因为认识只是识的分别变之活动。认识的活动是意向性构造活动,不能把认识还原成单纯的生理实在。佛学立十八界,就是区别根、尘、识的起源(种子)不同,识的功能是了别。一切功能作用取决于存在的结构组织。 对主体八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结构的描述是唯识学展示其理论特色的所知依。所谓所知依就是认识的对象,同时又是认识者本身。世间哲学认识论无法克服一二兀论的认知方式,原因是它们没有发现主体心识的深层结构,不知有八识系统存在,所以把自识所变之境当成外在实有客体。只有唯识学认识到这一点,因此提出唯识无境义。唯识学的认知理论转依过程分两步:一是六七识的因位转,二是五八识的果位转。在唯识学中,了别作用最强是第六识,因而认识了解第六识的性质、功能及其结构是学习唯识的根基。六识以七识为根,是思维意识。它所缘之法是法尘。法尘就是符号存在,它可以将一切法符号化。这种符号化的功能是六识所有。六识“所缘缘”所虑所托,皆不离自体,是分别变之境。可以说,唯识学有两大唯识义:一是六识唯识义,二是八识唯识义。六识的唯识义主要解决认知问题,八识唯识义主要解决认知根源问题。 五、玄奘的唯识学 《成唯识论》是依据因明学立量轨范而成的。《成唯识论枢要兰石,依梵文应译为“唯识成论”,为随顺汉语文法而译为“成唯识论÷这个“成”宇应有两义:一是法尔现成,非是妄构,故名为成;二是依法如理立量,故名为成。唯识学的“成”是认识(量理)与存在(识性)相统一的。《成唯识论兰逗部力著表现了印度唯识理论的最高成果,同时也体现了玄奘对唯识义理的创造性解释·过去的因明只是轨式之学,虽然陈那有《集量论)但是这部论著是从因明中推演出量理认识论的:后来,法称对量论有所发展,完成了因明化的认识论。玄奘没有走陈那、法称的理路,而足以唯识学的四分说为原理基础,运用因明工具,形成了切合内明的佛法认知理论。 众所周知,唯识思想是超越中观思想而形成的,于所观法立三自性而阐发实相,较之中观二谛尤为善巧全面。执中观之见的人多破因明,而认识到因明与内明的相符相成性者,唯有藏传佛教的宗喀巴大师和唐代玄奘法师而已。玄奘自己的撰著不多,但这些文字也足以表现其思想的博大精深、自成体系。《八识规矩颂》可看作玄奘的心体结构及功能思想观。《三类境偈》可看作玄奘于所观境的对象观,《真唯识量》可看作玄奘唯识认知理论的核心观念,同时也可看作是因明轨式与唯识原理有机结合的典范。玄奘的论著都与“所缘缘”密切相关,这是由于不把所缘缘问题彻底解决,就无法揭示认知原理:对认知原理的茫然也就无法构成自我澄明的方法论。所以,玄奘对所缘缘问题的关切是合乎正理认知原则的· 因明学是以理由为前提而推演论证的逻辑学。窥基《大疏》里言:“因明论者源为佛说,文广义散,备在众经。”说明佛陀说法如理成量,不违因明法式。陈那《理门论》开首就说:“为欲简持能立能破义中真实,故造斯论。”可见因明家把因明当成求证真实的法门。因明的真实不是法的如理本性,而是法的如量仪轨。关于法的如理本性之学则是内明追求之道,唯识学即是内明的极究竟之学。唯识与因明的结合理应如此,无形式则内容无法表现,无内容则形式空虚,形式与内容应是统一的。可见,玄奘统二一者是理所当然、势所必至的。 所谓唯识是指境不离识,不离识之境为识之相分,亲所缘缘也。唯识有辨别识与了别识之不同,在认识论上,唯识学是唯了别识学,在唯了别识学中确实下涉及外境,唯缘内所变境,因此名为唯识。玄奘把唯识的义理用因明方式来诠释,正好切合人们的逻辑思维,因明与唯识就是以主体思维活动为研究对象的。我们如能理解这一点,那么基本上就掌握了因明唯识的意蕴。 六、唯识学的现实意义 唯识学是观心实证之学,起源于瑜伽唯识观,是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自我体悟的技术。以往的唯识家,或偏重于实证而忽略了理论总结,成了一个禅者;或偏重于思辩而无实证功夫,成了一个量理专家。其实二者是不能分开的,实是一体之两面·由于心识本身就具有尽性智与如性智,二智都应开发。偏于量理,终不得实在:偏于实证(此处仅指直觉)也不得所以然。从佛法普度众生的社会现实意义上讲,我们尚需多加薰习,以成就法住智(量理学问)为始,以证得涅盘智为终。若无正理法要,则无以示人悟人。佛陀一生皆依所证真实之量理对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现在学习唯识者应该回归到原始佛陀的教诫本义上。 目前高科技昌盛的信息时代,知识显得尤为重要。唯识学对人类理性的反省有极深的智慧,研究开发唯识学宝藏实是当今佛子的一项重要工作。过去唯识家重教者多,而随理引申发挥者少。这极大地制约了对唯识学妙谛的阐扬。佛法真理是不怕人们探讨和检验的,科学的精神就是实证精神,唯识学其实也是以这种实证精神为特色的。科学的真正难题不是外在宇宙,而是内在的人类心灵。唯识学正是以揭示人的心灵本性为主旨的法门,它可以弥补科学之不足。人不单单是自然人,还是社会人,更应该是理想人(佛陀)唯识学是成就佛陀的妙道。然而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今日学唯识者应著眼其现实意义,努力挖掘人的心智潜能。现实是我们切入理想的基石,从现实出发才能超越自我,实现理想人(佛)的目标。现实性的人在心识上主要表现出有高度的自我反思意识,这种反思意识就是了别功能,实际上就是人的认知过程。人类意识直接面对的是意识自我,并不是意识之外的对象世界。识虽然可以通过根受而使外境信息(种子)转化为内种子(概念),但识所亲知的应是法尘(以人为主体的影相世界)这就决定了唯识学心识转依路径的合理性。人类认识的直接对象是什么?这确实是认知理论最重要的问题。世间学理恒执心外为所缘境,下知自心所缘实是心之所变自相分而已。由于不能如实面对所缘境之真实性,所以世间学理常生倒见,迷于凡尘。唯识学依佛陀所开心地法门,深入观照,精心总结,最终完成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的认知理论和方法论。唯识学的现实意义,可以体现在对当今世界社会文化的影响,尤其对哲学、心理学、伦理学、思维科学及其认知方法论都有著巨大的启迪作用。 佛法还是生命的解脱大道,对于一个虔诚的信仰者而言,佛法真理不但是仰望的目标,同时也是实践的方法。要成就目的,首先要了解我的本性是什么?我的对象是什么?我的目的是什么?我的道路是什么?我的方法是什么?我实践过程的原理是什么?不然我们的言行就是无理由的盲目造作。唯识学的意义就是将这些问题统统给予了解释,并且指明生命的解脱之道。我们以为,唯识学兴则真佛法兴,唯识学晦则真佛法晦,因为唯识学代表大乘佛法的真精神,是佛法的慧命所在,堪称佛教的正法眼藏。 原载《十方》第十九卷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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