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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 最近,华文出版社出版了中国人民大学何虎生教授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一书。该书是“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图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是作者继《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研究》之后历时四载而完成的又一新作,全书近40万字。 该书从中共党史的角度展开研究,认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解决中国宗教问题的过程中不断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将丰富的实践进行理论提升,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本书将其主要内容概括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宗教本质观、宗教历史观、宗教价值观,政教观,宗教安全观、宗教适应观和宗教和谐观等方面。 一、宗教本质观:关于宗教内在联系及其性质的观点。 作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明确指出,宗教是有神论的思想体系,是虚幻的信仰,并包含有文化的因素,这些判断影响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本质的认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有一个发展的历程。在执政以前,中国共产党主要从政治的角度出发,强调宗教的虚幻性、非科学性;执政之初和曲折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强调宗教的阶级性;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强调宗教的文化性。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认为,宗教属于:有神论的世界观,承认神灵的存在,宗教有神论是唯心主义,并将长期存在下去;宗教是一种群众性的信仰,是人们的思想信仰问题,这种信仰有世俗的根源,并具有双重性;构成宗教的因素十分复杂,宗教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揭示了宗教的内在联系及其性质,改变了长期以来视宗教为麻醉人民的鸦片的片面认识,对我们重新认识宗教的本质具有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 二、宗教历史观:关于宗教的起源、演化及其规律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主张,要从客观的现实生活特别是社会的阶级状况中寻找宗教的根源,要根据社会历史条件说明宗教的发展和演变,认为宗教的消亡是必然的,但其过程是漫长的。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历史观的认识是一个长期探索的过程。在革命时期,主要侧重于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根源的认识,关心的是对宗教的批判;建设时期,主要强调宗教随着经济基础变革而演变,关心的是促进宗教的消亡;改革开放以来,正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重视宗教的适应性与和谐性。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历史观有要点是:首先,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有其复杂的根源,也包含有社会的和认识的根源;其次,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具有长期性,这个宗教是发生了一定变化的宗教,将会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下去;第三,宗教的发展是有规律的,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消灭宗教,,而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相和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历史观揭示了宗教产生与存在的根源、演化过程及其消亡规律,明确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会长期存在,强调要遵循宗教自然消亡的规律,克服了长期以来认为宗教将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而迅速消亡的观念,有利于做好宗教工作,保证中国宗教的健康存续。 三、宗教价值观:关于宗教的社会功能、作用和意义的观点。 对统治阶级而言,宗教是维护统治的精神工具;对被统治阶级而言,宗教是具有麻醉作用的精神鸦片;宗教在历史上曾阻碍科学的进步,曾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的工具;在特定时期,宗教是有积极作用的,它曾是被压迫者争取自由的工具。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价值观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整体上把宗教作为旧制度的维护者和载体看待;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改革宗教制度,侧重防止宗教的消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强调趋利避害,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价值观认为,宗教对社会有积极作用,宗教具有极其重要的文化价值,宗教教规、教义、道德中含有积极因素,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大多数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积极力量;宗教是有消极作用的,宗教消极作用的产生具有一定原因,并且容易为外界的一些因素所诱导;宗教在历史发展中的消极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宗教的消极作用在当代仍然存在;宗教有趋利避害的可能性,要发挥积极作用,规避消极因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价值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价值观,还原了一些关于宗教消极作用的历史性论断,进一步肯定了宗教的积极作用,并提出要趋利避害,克服长期以来视宗教为落后的意识形态,要加速其消亡的观点,对进一步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四、宗教政教观: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处理宗教与国家政权和政治,宗教信仰与世俗信仰之间关系,正确对待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以及加强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的观点。 中国共产党对政教观的认识有一个过程。执政之前,在思想上批判宗教唯心主义,而在政治上团结宗教界人士;执政之初和曲折发展时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政教分离的原则,推动宗教制度民主改革的实现,视宗教问题为思想性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全面发展和完善了政教观,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和“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政教观在处理宗教与国家政权和政治问题时,明确提出实行彻底的政教分离的原则;在处理不同信仰者之间关系时,坚持尊重个人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在处理共产主义信仰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时,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进行无神论的宣传和加强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的原则。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政教观谱写了政教关系的历史新篇章,实现了中国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并为捍卫这一成果、抵制渗透提供了理论支撑;有利于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巩固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划清共产主义信仰与宗教唯心主义的界限,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做好当代中国的宗教工作。 五、宗教安全观:关子宗教对国际社会和中国国家安全的影响、表现及其应对措施的观点。 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安全观的认识有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执政之前,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帝国主义操纵的宗教有损于中国国家安全,要进行驱逐和防范;执政之初和曲折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强调要驱除宗教中的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力量,消除宗教中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重视在全球化条件下的宗教安全问题,提出既要防止宗教对国家安全的负面影响,又要坚持宗教的对外友好往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安全观的要点是:首先,它分析了宗教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在历史上,宗教曾经是强国和强势宗教团体侵略和威胁其他国空和地区的重要工具;在当今世界上,宗教的破坏力也在增强,不仅大的宗教,小的宗教也在紧急扩大自己的势力,其威胁已涵盖一切地区;宗教也是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渗透和颠覆的重要工具。其次,它阐明了宗教对中国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利用宗教进行的民族分裂和恐怖暴力活动,严重威胁中国的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利用宗教对中国进行渗透活动,是国内外敌对势力的一贯伎俩,而且问题也日益突出;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和其他迷信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第三,探索了解决宗教威胁国际社会和中国国家安全问题的途径。提出了解决宗教领域威胁国际社会安全的一些措施,提出了解决中国宗教领域影响国家安全问题的途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从根本上消除宗教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安全观明确了宗教影响国际社会安全的根源是不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宗教影响中国国家安全的实质是政治问题,有利于我们认清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的实质,增强了防范意识。 六、宗教适应观:中国共产党揭示的关于宗教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涵和途径的观点。 宗教适应社会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观点,引导宗教与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新中国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做法。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推动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就是相适应的具体体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提出了相协调的观点,是宗教适应观的直接源头。适应观是由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不断完善的,中共十六大的政治报告关于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的表述,标志着适应观的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适应观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相适应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宗教要主动适应,党和国家要积极引导。相适应包含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前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引导相适应的一个主要方法,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是引导相适应的一个基本原则。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适应观第一次论证和解决了宗教能否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困扰人们思想的难题,它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集中表现之一;它在政策上处于最终目标地位,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在实践上有利于端正干部的思想,加强和改善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七、宗教和谐观:关于中国宗教与社会、宗教与宗教、宗教内部群众之间相和谐的条件、内容和实现途径的观点。 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和谐观的认识有一个过程。执政之前,主要是对宗教不和谐的批判,并认识到宗教与中国社会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有某些适应之处;执政之初和曲折发展时期,主要是促进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消除宗教与新中国和社会主义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团结宗教界人士;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相和谐,特别是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宗教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宗教的共同追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宗教和谐,而宗教和谐也是中国宗教追求的目标。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就是要实现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宗教内部群众之间、宗教与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和谐。要发挥宗教在爱国爱教、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慈善事业、文化建设与和谐世界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和谐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有利于明确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明确中国宗教追求的价值目标与中国共产党宗教工作追求的目标在促进和谐方面的一致性。 作者认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历史观和价值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观点的继承和超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政教观、安全观和适应观,是有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和谐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这七个方面,构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要内容,既包含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内容,又包含有中华民族优秀的宗教思想,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处理宗教问题和领导宗教工作的实践经验,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 此外,本书开篇首先研究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历史条件,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既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宗教问题的客观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实践性和阶级性的要求。最后一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地位、经验和展望”,阐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历史地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历史经验,以及如何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一些建议。 (武烈珍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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