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南传佛教与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熊胜祥 傅志上 孙云霞 |
 
南传佛教对义务教育的影响曾经长期困扰民族地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影响到信仰南传佛教的傣族、布朗族群众文化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本文以勐海县为例,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协调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普及义务教育之间的矛盾,正确处理好南传佛教与国民教育的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步伐。 一、和尚生存在的社会根源和现实分析 勐海县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西部,全县有南传上座部佛教寺庙279座,佛爷 (当地习惯称南传佛教教职人员为佛爷,下同)570名,傣族、布朗族信仰南传佛教的群众约有14万余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0%。2006年,西双版纳全州在校的僧侣学生(和尚生)2449人,其中勐海县有在校和尚生1996人(小学506人,初中1465人,高中、中专21人,大专4人)。 和尚生是在傣族、布朗族社会保持以南传佛教为主的传统教育与国家推行以现代国民教育为主的义务教育相妥协的产物。傣族、布朗族信仰南传佛教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到今天,佛教文化已深刻地影响到傣族、布朗族的思想意识、道德规范、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按规定,信仰南传佛教家庭的男孩在7至9岁必须入寺为僧,这无疑给适龄儿童入学带来了障碍,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存在很大困难,如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勐海县勐遮镇适龄儿童入学率仅为50%-60%,离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差距较大。 为了提高各民族的整体文化素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义务教育法》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完成“普六”、“普九”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任务,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勐海县开始探索怎样做到既尊重当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又能确保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和尚生便应运而生。 然而,和尚生的出现给学校、寺庙、家庭教育管理带来了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傣族、布朗族的适龄儿童既要到佛寺做和尚,又要到学校当学生,时间安排上存在很大的冲突。二是宗教活动的频繁对学校教育管理带来冲击。三是在校和尚生普遍存在“三个差”、 “三不带”和“三不管”现象。“三个差”即学习成绩差、思想观念差、纪律差;“三不带”即和尚生到校上课,不带课本、不带笔、不带作业本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三不管”即和尚生在佛寺、学校、家庭三者中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学校管不了、家长管不了、佛爷管不了。这些问题给学校以及佛寺的管理都带来困难。 二、佛教界积极协助办好国民教育 勐海县委、县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要确保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巩固,必须解决好教师和南传佛教教职人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加强对学校、佛寺的双向引导。针对部分教师对民族习俗缺乏了解,造成民族学生的心理抵触和管理上的被动局面,请佛协的人员对校长、班主任、教师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习俗,掌握和尚生的生活习惯,在加强和尚生的管理和确保教育质量上取得明显成效。同时,组织教师和乡镇村教办人员每月定期对佛爷进行培训,增强其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在此过程中,勐海县宗教教职人员积极协助,发挥了应有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支持”和“两个转变”。 (一)两个支持 第一个支持,即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学生的入学和巩固工作。1981年,勐海县宗教教职人员认真学习落实西双版纳州《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几点意见》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配合教育部门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并取得初步成效,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傣族男孩弃学入寺当和尚的比例有所下降。勐海县勐遮镇是全县总人口最多,信教群众人数最多,佛寺最多(86所),佛爷最多的乡镇。为了配合政府办好义务教育,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该镇佛爷坚决支持政府开办和尚班,使在寺和尚入学率明显提高,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第二个支持,即支持学校对和尚生的管理工作。政府相关部门每月定期召开一至两次有佛爷、教师、村小组长参加的协调会,随时了解和掌握和尚生的动态,佛爷经常与学校沟通,在研究加强和尚生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对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勐海镇曼拉闷佛寺有一位佛爷,负责10多名小学在校和尚生的教育管理。平日里,每天早上6点准时叫醒和尚生起床上学,白天必须按时返寺,晚上监督和尚生完成作业,晚9点准时睡觉。还选出了2名组织能力较强的和尚生担任组长,每天负责把和尚生组织去上学,并对其在校期间的一举一动进行监督,放学后又组织回寺庙。和尚生在校的表现都及时向佛爷报告,便于佛爷教育管理。平时,该佛爷与班主任之间主动加强联系,相互协调沟通,相互了解和尚生在学校和寺庙的情况,使和尚生在学习、纪律等方面有所进步。 (二)两个转变 第一个转变即由传统的佛寺教育为主向国民教育为主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前,佛寺教育在勐海县占主导地位,起到传承傣族文化的作用,这种教育传统一直沿袭到20世纪80年代初。长期以来,傣族群众就有“佛寺是学校,佛爷是老师,经书是课本,和尚是学生”的观念。每个傣族、布朗族村寨一般都建有一座佛寺,佛寺僧侣的常规生活为习文读经。经过有关部门长期努力,做通佛爷的思想工作并通过佛爷做信众的工作,信教群众开始将自己的子女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个是管理模式的转变。为了规范和尚生在校的教育管理,佛爷参与到学校的学生日常管理中,由单一的学校教师管理变为佛爷参与的管理,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因为在南传佛教影响较深的民族地区,佛爷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在多数的寨子里,村民都必须听从大佛爷的。在勐海学校的教育管理中,各乡镇都采用“政府、学校、教师——佛爷——和尚生”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使和尚生的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此外,在佛爷与教育部门、学校的共同商议下,学生升任和尚的年龄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变。按传统习俗,傣族、布朗族男性儿童年满7至9岁即须削发为僧,入寺当和尚,接受一段时间的佛寺教育后还俗。若继续在寺院修行,20岁后可逐级升为“佛爷”、僧主等。根据新的规定,目前学生升任和尚的年龄原则上应坚持到小学毕业之后,多数学校要求和尚生必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目前,升和尚的年龄基本在12至l3岁。这一转变与佛爷的思想转变和协助政府扎实工作分不开。 三、和尚生管理模式的启示 (一)在处理佛寺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上,勐海是西双版纳州成功处理南传佛教与义务教育矛盾的一个范例。勐海县通过和尚生的方式,培养了大批既懂傣文又懂汉语的少数民族群众,提高了他们的文化素质,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正确引导宗教界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消极作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勐海县对和尚生的有效管理,离不开宗教界人士的参与。只有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才能够妥善处理好民族传统文化、宗教信仰和国民教育的关系,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模式。 (三)宗教界积极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宗教工作部门的努力。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解决南传佛教与义务教育矛盾的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宗教工作部门充分发挥了沟通桥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传统习俗的转变,提高了少数民族地区民众的文化素质,为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熊胜祥 傅志上 孙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