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历史之佛教 |
 
清朝历史之佛教 佛 教 在有清一代,佛教作为统治阶级思想统治和精神统治的支柱之一,受到统治者,主要是清朝前期几个专制皇帝的支持和保护(自然,它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和束缚,但相比之下,所受到的支持多于限制);同时,在统治者的竭力提倡下,佛教中的一些名僧和禅师自觉地使佛教与儒道二教合流,这无异于打了一针强心剂,使日渐衰微的佛教能够苟延残喘下去。不过,总的而言,佛教在明清两代的衰颓之势,却是无法挽回的。 (一)清廷对佛教的保护与限制 作为清朝统治阶级核心和支柱的满族贵族集团,在长期与明朝中央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渐渐懂得利用佛教的重要性。因此,早在关外时期,他们就有了崇佛活动。 1。历朝皇帝的崇佛活动 明神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即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封建地方割据政权—— 后金 的前一年,满族贵族集团就开始在赫图阿拉(俗称老城) 城外兴建佛教寺庙。历时3年,共修建7座寺庙。而当时努尔哈赤正全力进行满族内部的一统大业,连绵不断的战争,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满族贵族以有限的财力和物力兴修佛教寺庙,充分反映了他们对佛教的重视程度。另外,再从满族所崇奉的萨满教的堂子(天祭祠堂)在当地仅有1座来看,也说明努尔哈赤对佛教的尊崇远远超过了萨满教。以后,努尔哈赤占据了辽沈地区,又多次下令,严厉禁止任何人毁坏佛教庙宇。太宗皇太极即位之后,继续其父的佛教政策,在百废待兴的局面之下,不断赐给各地银两,以兴建或重修佛教寺庙。正是由于太祖、太宗两朝的尊崇,辽沈地区的佛教一时呈兴盛景象。 清朝定鼎北京后,依然对佛教采取利用和保护政策。 清世祖对佛教之感兴趣,很可能是受了宫中太监们的怂恿,明末以来,太监就很崇信佛教,并希望皇帝也能迷信佛教而疏于政务,以便其更好地控制皇帝。顺治十四年(1657年)的春夏间,在太监的安排下,清世祖在海会寺邂逅禅僧性聪(憨璞),非常欣赏他的言谈举止。接着又将他召入宫中,请教佛法大意。十月赐以 明觉禅师 封号。此后,清世祖就成了佛教、特别是禅宗的忠实信徒,经常通过性聪了解佛教禅宗的高僧及其门徒的许多情况,并陆续召见了其中较为著名的通琇(即玉林琇)、道忞和溪森,让他们在宫中谈经说法。清世祖对他们都十分宠眷,他们也多方讨好。玉林琇为世祖起了法名 行痴 ,号 痴道人;道忞则吹捧世祖为 承愿示生 、 光显吾宗 的 佛心天子 ,都深得世祖的欢心。在他们的薰陶下,世祖对佛教简直着了迷,对这些僧人均自称弟子,以示尊敬。他竟对道忞说,自己前身一定是僧人,所以一到佛寺,看见僧家的明窗净几,就不愿意再回皇宫。 他甚至还表示,如果不是怕丢下生母皇太后一人,肯定就要随他们出家了。 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世祖在其宠爱的董贵妃去世后,非常悲痛,为求得精神上的解脱,完全沉迷于释道,整天与茒溪森等人议论佛经,甚至彻夜交谈。他还一度命茒溪森为自已净发,决心披缁山林,孑身修道。后虽被迫重新蓄发,依然未打消出家念头。他一面加封玉林琇为 大觉普济能仁国师 ,一面又向他表示欲效法释迦如来以成正果。但两个月后,世祖因出痘驾崩,未能实现出家愿望。 正因为世祖一再有出家为和尚的愿望,所以社会上长期流传着 顺治出家的轶事。有人将北京天台寺一个和尚的肖像指为清世祖,更有人还推断世祖到山西五台山当了和尚。实际上,这些都不符合历史事实。 顺治年间,清廷规定每年的四月初八日为佛沐浴。届时,将佛亭从坤宁宫抬至堂子。堂子内预先将黄瓷浴池■满红蜜,并用净水搅习。佛亭到后,即将佛像放入浴池内,浴毕再抬回坤宁宫。此后,每年的四月初八日, 俗称结缘日 ①。 清圣祖自幼潜心诵读孔孟儒家经典,尤其受程朱理学家传统哲理的影响很深,因而不好仙佛。即位后,他虽然多次表达了厌恶佛教及佛教徒的思想,如他说:佛教徒不耕而食,不织而衣,专门干招摇蛊惑人心之事,极为可恶;但他也充分认识到佛教是统治人民的有力工具,因而对佛教又持保护态度。 圣祖在位60余年间,6下江南,多次东巡辽沈,几乎每次都要参礼佛寺,接见僧人,题写匾额、碑文。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圣祖第一次南巡时,在扬州为天宁寺题词 萧闲 、为平山寺题词 怡情 ;在金山御书 江天一览 ,并勅令发帑金重修寺庙。二十八年(1869年)第二次南巡时,在苏州为圣恩寺题词 松风水月 ,为灵■寺题词 翠风.此外,圣祖还多次亲奉太皇太后、皇太后到山西五台山、北京香山参礼佛寺,对德望素著的僧人顶礼膜拜。另据史籍记载,他在位期间为寺庙写的匾额多达千余块,这恐怕是历代皇帝无法比拟的。圣祖还热情地为重修庙宇书写碑文,为一些佛教经典写序和跋。不过,在这些碑文和序、跋中,虽谈佛经,但总是与儒家治国平天下、仁义道德、劝善惩恶之道紧密联系,看得出他把佛教纳入儒家思想范畴的良苦用心。 圣祖对顺治时期的名僧优礼有加。如他礼迎道忞入京城供养,并封其为 宏觉国师.清世宗自幼受西藏喇嘛教的影响较深,喜读佛学书籍,研习佛教典籍,自号 圆明居士 和 破尘居士 ,表示自己身不出家,却在家修行。据说他在青年时期,还请人替已出家当和尚。后来他靠不正当的手段夺取了皇位(一说他用药毒死了圣祖康熙皇帝),引起了朝野反对派的强烈反对。清世宗害怕因果报应,即位后崇佛的兴趣有增无已。不仅如此,他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竭力使自己具有皇帝和释主的双重身分。 清世宗一再声称,他对佛教禅宗之旨有深刻了解,洞察 魔 外之情,因而自己的任务就是去邪扶正,即息邪说,正人心。为此,他借干预明代佛教临济宗圆悟和法藏两派的争论,镇住了法藏派,从而打击了明末清初遁入 空门 而怀有 故国之思 的明代遗民①,真可谓手到功成,一箭双雕。 世宗还继承其父圣祖笼络蒙古王公贵族的 国策 ,但两人方式不一。 圣祖是通过口外和热河围猎的方式,赏赐进觐朝贺的蒙古王公贵族;而世宗则以释主的身分统率他们,可说是殊途同归,这对于加强满蒙民族的联系,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有积极的意义。 ① 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十四。 ① 参见陈垣《清初僧争记》;郭朋《明清佛教》,福建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第 303-309页。 世宗在日理万机之余,还与在内廷办事的大学士、军机大臣们议论佛法。 他宣称,经过他的讲论和提示,仅雍正十一年(1733年)前半年中,就有8个王公大臣彻底 洞明 禅宗之旨,世宗学授予自己的亲信重臣以 居士称号,如大学士鄂尔秦(1680~1745)为 坦然居士 、大学士张廷玉(1672~1755)为 澄怀居士.这表明,世宗不仅具有皇帝和释主的双重身分,他的臣僚也具有大臣和佛教徒的双重身分,堂堂的大清朝俨然成了世俗政权和宗教教权合二而一的组织了。 世宗熟读经史。他从明初成祖重用道衍和尚篡夺了其侄建文帝的皇权中深受启发,将文觉禅师视为自己的左右手,令其参与国家政务。据清史专家冯尔康先生说,雍正朝的几件大案,如宠臣年羹尧(1679~1726)、隆科多(?~1728)的案子,兄弟争权夺势的允禩(1681~1726)、允禟(1683~1726)等人的案子,文觉禅师都出过很多主意,在其中起过重要作用。他还受世宗之命,往江南朝山,行程中,其威仪尊严几与王公大臣相等。 世宗关于佛教的著作主要有《御选语录》19卷和《拣魔辨异录》8卷。 《御选语录》分正、外、前、后4集,选编了玉林琇及其之前11个禅师的语录,另外还选入了道教祖师 紫阳真人 张平叔及世宗自己的 圆明居士 语录。《拣魔辨异录》主要是为批驳法藏派而著的。这两部著作,贯穿了清世宗的一个基本的思想,即以孔孟儒家思想作为封建统治思想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佛道二教 阴翊王道 的作用。为此,他还高唱儒释道三教同源的论调。这种论调实质上是以释道二教弥补儒学的不足,以加强专制主义的统治。 清世宗的崇佛和三教同源的论调,无异于给日趋衰落的释道二教打了一针强心剂。天子一言九鼎。清世宗既鼓吹儒释道三教同源,这就为释道二教的生存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此后,释道二教名流提出的三教合流主张,皆源于世宗。也正是这个原因,释道二教得以在清代苟延残喘下去。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下旬,清世宗猝然崩逝,这就引起了人们的种种猜测和疑虑。京城之内一时摇言四起,人心浮动不安。新即位的高宗,早已看出释道二教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封建统治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世宗的声誉。于是,他立即颁发数道谕旨,抑制释道二教。高宗命令7旬高龄的文觉禅师徒步返回江南,由地方官严加稽察、管束;同时又严厉警告文觉禅师和其他佛教徒,此后不准妄言世宗生前的话语,如发现打着世宗招牌在外招摇不法,定按国法和佛法加倍治罪;收缴僧人手中所藏的世宗御书及朱批等件。这对当时安抚人心、稳定大局和巩固新即位皇帝的统治地位具有积极作用。 自然,清高宗也是很懂得佛教在维护封建统治方面所起的作用的,因而也尊崇佛教。不过,他与其父世宗尊崇的方法截然不同。高宗之尊崇佛教,主要表现在刻经和评经上。 雍正十三年,清廷特开藏经馆,在明神宗万历间所刻《大藏经》(即《北藏》)的基础上,增加名僧著述,使该书成为1672部、7247卷,这就是清代著名的《龙藏》。《龙藏》刊刻完成的时间是乾隆三年(1738年)。 雍乾时期,清朝的立国之本—— 国语(满族语言)骑射 ,在满族八旗中日渐生疏,为此高宗竭力重新予以提倡。其措施之一,就是将汉文藏经译成满文,使满族八旗在重新学习国语的基础上,均能尊君亲上,去恶从善,以巩固清朝的封建统治。为此,清廷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组织大批人力,从事翻译工作,直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完成,总共为699部,2466卷。书成之后,高宗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特将此书和《四库全书》一同作为清朝盛世时期文化事业上的两件大事。 自嘉庆朝始,清朝国势中衰,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趋尖锐,社会动荡不安,人民起义烽烟随时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清仁宗及其以后的历朝皇帝将主要精力放在防止和镇压人民起义方面。无暇扶植佛教,甚至未举行过任何崇佛活动,致使佛教的衰颓之势无法挽回。 2。寺僧衙门的设立 清承明制,从中央到地方,普遍设立了寺僧衙门,以掌管佛教事务。 天聪六年(1632年),后金(清)规定由僧录司综理各地庙宇,凡是了解佛经、遵守佛教清规戒律的佛教徒,均给予度牒。清廷定都北京后,即以僧录司为中央政府掌管佛教事务的衙门。它的官职有正、副印,左、右善世,阐教,讲经,觉义。京城内在东、南、西、北、中、东南、西南各城和西城的南路各八处每处设协理一人。各直省的僧官,府称僧纲,州称僧正,县称僧会(但湖南衡山县僧官不称僧会,而称僧纲)。清廷单独设立寺僧衙门,既表示对佛教的重视和保护,但也有对僧人限制的一面。如顺治二年,清廷宣布废除度牒纳银例,但不准民人私自削发为僧。康熙十六年,清圣祖诏令僧录司,严厉管束天下僧侣,不准他们私自设教聚会,违者严加论处,乾隆时期,清廷宣布废除度牒制度,这是千余年来中国佛教史上的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从此,天下的僧尼可以随意出家而不受任何限制,有利于扩大佛教队伍。但也正如佛教史专家郭朋先生所说,由此而来的,却是僧尼成分的更加复杂,僧尼情况的更加窳滥,从而为加速佛教的衰亡造就了更为严重的内部因素。 3。清律有关惩处僧尼的法律条文 佛教寺庙也并不是一块世外桃源。在封建社会里,阶级压迫、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时刻伸向每一个角落,真可谓无处不有。明末清初,就有一些僧人参加了反明起义和抗清斗争,佛教的一些寺庙更为民间秘密宗教的反抗斗争提供了活动场所。清世祖曾指出:白莲、无为、闻香等 邪教 夜聚晓散,招纳亡命之徒,以进香拜佛为名,张帜鸣锣,肆行无忌,阴谋不轨。康熙十一年,清圣祖巡幸南苑,行经海会寺之时,发现庙中的僧人有白莲教徒,于是发了一通议论说: 此等之人往往为害不浅,朕已知之。 ①另外,还有一些僧人虽不至于谋反,但却利用朝廷的 恩惠 ,干出种种为非作歹之事。 如有的结交王公贵族、地方官吏,充当府州县衙吏,以兼并土地,欺压百姓;有的私自往安南等国家,进行交易,赚取大量金银珠宝,连地方官也无可奈何;有的暗设赌局,专诱王公贵族、大小官吏聚赌,诈骗钱财;有的暗蓄娼妓,有的公开迎娶妻妾,日夜饮酒YIN纵,无人敢问;还有的竟公然置严格的等级制于不顾,衣锦绮丝、绫罗彩绣,用金银器皿。显然,种种肆行无忌的违法行为,如不严加禁止,势必危及清朝的统治秩序。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自顺治初年至乾隆初年历时长达百余年而制定的《大清律例》,就专门开列了惩罚不法僧尼的条文,充分表达了统治阶级的意愿。 如《大清律例》规定,僧尼如有为 匪 和谋反情事,与平民一样,重者凌迟处死、斩绞,轻者杖刑或流放边疆为奴,地方官如徇情不报、知情故纵均治罪;僧尼服用逾制,或治罪,或受笞刑50,服饰、器用等物一律没收入官府;僧官、僧人如挟妓饮酒作乐,均杖100,并发回原籍为民;僧尼如有通奸、拐骗、诓诈财物者,或绞监候(即判处绞刑,秋后执行),或杖后充军,所拐骗的人口、财物一概发回原主;僧人如私自娶妻妾,杖80,令其还俗,女家主婚人同罪,财礼没入官府,寺庙住持知情不举者同罪,不知者不 罪;僧人如以亲属等的名义婚娶,则以强奸罪论处。以上所列各款,说明对违法僧尼的处罚是很严厉的,在清朝处于鼎盛时期,这些条文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 (二)清代佛教的基本情况 据康熙六年(1667年)礼部统计,敕建的大小佛教寺庙有12482所,私建的大小寺庙67140所,总计为79622所,僧尼有110292人。乾隆元年(1736年)至四年,顺天、奉天两府及各直省共发出度牒340112张①。这样,至乾隆初年僧尼总数已趋45万人。此后,僧尼人数依然有增无减。据有人估计,清末时僧尼约有80余万人。实际上,这个数字恐怕准确性很差。因为,自乾隆中叶以后,随着清朝国势日衰,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流民遍地,其中一些人诵入寺庙,削发为僧,从而促使僧尼人数急剧地增长。由此看来,清末的僧尼总数当在100万人以上。 清代寺院内部组织大略如下:住持,也称方丈、长老等,主管寺院事物、布教的僧人。他一般是由该寺中德才兼备、众望所归的僧人担任。 住持之下,分东、西两序,分别辖有各种执事僧人。东序有六知事:都寺、监寺、副寺、维那、典座、直岁。西序有六头首:首座、书记、知藏、知客、知殿、知浴。其中都寺负责寺院内总的事务,并负责接待官吏,施主等;监寺协助都寺工作;副寺负责寺院财务;维那负责僧尼纪律事务,以及辨别度牒真伪等;典座负责僧尼伙食及寝床清洁事务;直岁负责寺院修缮等事务;首座分前堂首座和后堂首座,分统全寺院僧尼;书记负责全寺院文翰事务,如缮写山门榜疏、祈祷词语等;知藏负责保管佛教经籍、文献事务;知客负责接待来寺院的官吏、施主等事务;知殿负责殿堂的香火的清洁等事务;知浴负责管理全寺院的浴室,为僧尼洗澡服务。此外还有一些职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