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坤:閨範卷一38(礼记5) |
 
孔子曰。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燭。思相離【音利】也。取【音趣】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三月而廟見。【三月之内稱女三月後見於祖廟始執婦功】稱來婦【某氏來爲婦】也。擇日而祭於禰。【音你父廟】成婦之義也。 婚禮。女道之終。婦道之始也。先王重之。故其禮隆。其義詳。乃入門之後。驕惰頑恣。見惡於舅始。見薄於夫子。見笑於姻族。反而思之。足以當此禮否乎。故三月之内。有過。出。無過。則反焉而後廟見。言許其爲婦也。
孔子答:嫁女儿的人家,在出嫁三日内,昼夜不熄灭蜡烛,以寄对离家女儿的相思。娶妻的人家,从妇进门三天内不娱乐,以缅怀父母养育之恩。三个月后,妇人才能进入夫家的祖庙,被族人认可,并称作“我家的媳妇”,然后挑选良辰吉日,在夫家祖庙内,以夫之妇的身份,正式参加祭祀仪式。 婚礼仪式,是一个女子的终点,为他人妇之开始。古代先王非常重视人民的婚姻,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乱则国乱,规定婚礼的仪式隆重,具体的细则详尽。女子进入夫家之门后,如果骄慢,懒惰,顽劣,恣情,让夫家的舅姑嫌恶,对待丈夫轻(轻乃不恭)薄(薄乃不厚),照顾不周,言行举止让亲族的人耻笑。这样的女子会被夫家遣送回娘家,好好反思,自己的德行是否与夫家隆重的婚礼相匹配,是否能担当起夫家“相夫教子,衍续子嗣”的重托。因此三个月内,有重大过失的女子,会被夫家休掉。没有过失的女子,回娘家省亲,然后由夫家以隆重的仪式,从娘家直接迎入祖先家庙,进行婚礼,并被夫家亲族认可,被称为“我们家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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