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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人”如是说——当期《僧伽杂志》读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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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人”如是说——当期《僧伽杂志》读后有感
  昭慧
  第二卷第三期《僧伽杂志》昨天才辗转寄到我手里,原因无他—我又“搬家”了。在这个时代,要实现自己“不立山头、不滥建寺”的理想,总要付出一点代价,“无壳蜗牛”东搬西迁的苦日子,就是代价之一。职是之故,对《僧伽》中之同道们,总也有份惺惺相惜之情,虽对诸多文章中的观点下以为然,也大都在电话中告知行禅法师与若照法师,而不立刻流诸笔端。
  原希望这份出于僧中同道的相惜之情,能少几桩笔墨官司,不意当期《僧伽》编后语中有云:
  “僧团中能写又愿写的人本来就不多了,而这少部份人当中,又有不少人宁可为一些白衣或社会人士所办的杂志、新闻写。发行量少,对象局限又作风保守,而且是专刊形式的《僧伽》,当然引不起作者大人们太大的兴趣。不过这不能怪别人,怪只怪《僧伽》自己,谁教它要背负那么多吃力不讨好的宗旨呢?”(页六三)
  这些话未免显得小家子气而又自怨自艾了,试想:“作者大人们”为什么就不能“为一些白衣或社会人士一写文章?难道“作者大人们”不为《僧伽》写,就只因为这种功利的理由吗?为什么不先问问他们不为《僧伽》写的理由,而就先给他们安上如此功利现实的罪名呢?“编者大人们”!
  我,就是编者大人们的所指的“作者大人们”之一,但是我拒绝接受《僧伽》编者所安立的罪名!我不常为《僧伽》写,原因绝非它“发行量少,对象局限”云云,而是:
  一、早在《僧伽》创刊之前,我已接受“白衣或社会人士所办的杂志、新闻”邀稿,必须定期写专栏。契约总也要有个先来后到!我又不是先已答应《僧伽》稿约,后来才又转移阵地到“发行量多,对象不局限一的杂志新闻去风光一番,所以,待《僧伽》成立之后,自己的稿债已多,忙得分身乏术,无法加入
  《僧伽》固定写作群,这也只能说是“因缘”如此。如果我因了《僧伽》就与“白衣或社会人士所办的杂志”中止稿约关系,那才是背信之举,非是重视“持戒”之僧尼所应有的行为。
  二、如前所述,为了顾惜僧中同道,所以常常看到《僧伽》不以为然而“有话要说”,又常常顾念大局而硬是压下下说,以免那些本已够看不起僧尼,够认为比丘们“鸭霸”的少数白衣,更是拾到话尾痛痛
  “修理”僧伽。
  但是,既然《僧伽》编者大人们对我们有这番自—怨自艾式的微辞,那我也只好打破缄默,说几句编者大人们可能不中意听的逆耳忠言。
  前账且不翻它了,就从当期《僧伽》诸文,来谈谈我的读后感罢!
  本期也有一些好文章,如转载乐观长老(论佛教的政治思想)一文,如云僧的(回收散记),如力行的(从危机意识到妙云集),这些都有持平之见而发人深省。
  但是,有些文章或“编按”,却是非常不“如法”地在以“法”的包装推出,却不见编者特别用“意见广场”来处理,而力行的短文,编者却干交代万叮咛地作一番“狗尾绩貂”式的处理,还要心不甘情不愿地交代道:
  “我们仍尽量以中立的态度(当然,既使这样,也不能保证“如法”,让下同的声音,在“意见广场乙中表现。”(页六三)
  然则,这明明就是伪装的“中立”!试问:若杂志真是“中立”,为何就对力行之文如此特殊处理—好像下得下沾到狗屎惹了霉气,事后还要加工消毒一番?其他在《僧伽》之中的诸文,其实早已有许多“引起争论”,试问:《僧伽》又为何从来不用“意见广场”来处理此诸文章呢?是谁给予贵刊作者群这样一柄上方宝剑,规定哪些引起僧伽争论的文章就不必“中立”处置,哪些就必须如此?特别是:编者还加一句“杂志本身,仍有著「法”与气非法”的考虑在”,然则编者之企图明实:诸位作者群的文章当然是
  “法”,力行的文章呢?你们读者自己要“以更广大的心量与智慧来包容、来辨别”嘛!这真是暧昧闪烁,比索性一句“力行文章不如法”更令人不敢领教。
  如果编者还不承认其寓贬抑于编后语中,则更请看其于力行大作之前一大段冗长无味的“编者按”是怎么说的:
  “对于当代人物的是、非及成就如何等等评论,本刊一向采取“留给历史做定论”的立场,以免牵连个人褒贬之嫌……。至于文中对印顺老法师等人的推荐,本刊为尊重作者要求勿删之意,乃以“意见广场”方式见刊,请读者能了解本刊之立场。……《妙云集》等著作……是否适宜全盘接受?我们应该让读者自行决定,本刊亦无扬、抑之心。又“五夏学戒乙之事,《资持记》“引《十诵律》为证,《比丘三干威仪经》中亦有说及,想非“中国祖师”自创,亦请作者及读者了解。……再者,文中对于一些作者个人所接触的法师,多有倾向情绪性的批评,这是本刊所一向避免的。……既要保持僧团杂志立场的开放,又要顾及正见的不失和对读者的影响。……”(页四七)
  这一番统统只有结论、没有推论的二且告式”按语,说服力不足,只有引起读者更大的恶感:
  一、既这对当代人物不做个人褒贬,又为什么向来《僧伽》诸文中都充斥著对当代人物作为的种种批判?所批判者固皆是“事”,但岂不是“事在人为”?不追根究底以对“人”之行为加以探讨,这算哪门子的“春秋家法”?莫非“人”的问题怕会激化对方的反弹,所以回避谈论?也因为我在《僧伽》之中看到的尽是下亮真名而批判人事的文字,所以令我不禁生此疑惑!因为照道理而言:愈是批判文字,愈要表示自负言责,所以愈应以真面目示人,以免让被骂到的人觉得被“躲在黑暗角落里那不知名的家伙放了一记冶箭,下次见到还不知“他就是他”,而猛对他傻笑”!
  二、当代人物若有败行劣迹,我们本就应记载下来,而下此之图,竟然说什么“留给历史做定论”,那当代人活著是干什么的?下一代的佛弟子们如何看得起我们的嘴脸?他们要下认为我们“乡愿”,也会认定我们“偷懒”呢!而贵刊中人皆是僧伽之中倡言
  “持律”诸公。试问:僧团家法,遇到可褒可贬事,是“留给历史做定论”的吗?不是吧!相反地,那是要一次一次在羯磨中,在布萨时,针对当人而提出检讨与批判的,诸公“持律”如此,为何不想想这层道理呢?何必为自己的某种顾忌而做这么美丽的粉饰呢?
  三、编者诸公,大可不必怕“牵连个人褒贬之嫌”,若褒贬得当,则正是僧中清流,也让那些放僻邪侈的僧中狮虫有了不小的顾忌:如果褒贬之不当,反正《僧伽》是“立场开放”的,自会有不以为然者加入论辩行列,让真理愈辩愈明(但绝非以“编者按”式宣言草草打发,就能让人心服口服的)。
  四、力行对印顺老法师等人的“推荐”,诸公若有看不顺眼,则应另写文章直下批判,表明印公不值如此“推荐”,而非闪烁其辞而心不甘情不愿地“要求删除”不果后,还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暗示“读者”要“能了解本刊之立场”!什么立场?“顾及正见不失”的立场?顾及印公“对读者的影响”之立场?好大口气!俨然编者是“正见”的化身,唯恐印公思想之“非正见”成份“对读者产生影响”!然则如此迂曲的含蓄的宣言之中,有多少理论与事实的根据?编者诸公倒说说看?
  我也下认为印公导师是批判不得的,是只能礼赞颂扬的。相反的,我觉得言之有物的批评,能够更激扬起为真理而讨论的风气。但是面对这么一位国际学界众所推崇的大师,要批判他,也要自己有几份学术功力!否则还真无从置喙!老实说,力行说得没错,很多人是“不接触《妙云集》”而又在背后骂《妙云集》的。
  所以我认为:编者欲盖弥彰地声声“让读者自行决定”,而又声声“顾及正见”,且又说不出印公“下正见”处何在,这是非常“技术犯规”的编辑行为!作为“读者”的我,当然会心一笑地“能了解本刊之立场”!
  我记得有一位年轻法师,在讲述《中论》时,座中学生问他印公的《中观今论》可否参考时,他竟“技巧地”说:“要直接阅读原典,不要信赖权威!”请问他这句话权不权威?下够权威,则当“放狗屁”可尔,《中观今论》当然照看不误,如果竟然“权威”,那读者也千万别“信赖权威”,《中观今论》当然还是要看!
  这位法师下层一看大师智慧的结品,损失了印公什么?印公又不靠版税吃饭!但他本人可真是有大损失。学生们在听过他的课后告诉我:他也不过是在引古“权威”嘉祥吉藏之语,拾人牙穗一番。这还不说,有一次他讲到一半,竟然前后自相矛盾,自己楞在那里,学生之中有人才赶快代为圆场。
  学问功力下够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自己没好好多吸取别人之长处,而自信满满地以为可以经读原典而解决教材上的空疏贫乏现象!唉!“人将自伤也,其何伤于日月乎?”印公已老,早已看世事如云水,但不知我们这些毛孩子在摆出身段说他的著作“是否适宜全盘接受”的同时,是否能说出“适宜”或“不适宜一的理由?而不要再像念咒驱魔一般发出含含糊糊的声音了事!
  五、力行引彼所接触的法师之语,只说了一句“感慨万千”,而编者却给他妄下断语,说力行“多有倾向情绪性的批评”,这令我下禁讶然!定罪名,也要“罪符其实”!力行的“情绪性”何在?哪一字哪一句在对这些反对印公的法师施以“情绪性批评”?法官判罪总也要宣告理由吧?更何况,编者虽说情绪性批评“是本刊所一向避免的”,但我这长期读者可是常常看到“情绪性批评”的文字呢!那些随手拈来即是的情感性指责,可比一句“感慨万千”更露骨多多,为何编者从下加按语说它“是本刊所一向避免的一呢?(为节篇幅,这些情绪话兹不一一节录,编者若仍看不出来,我下次再罗列好了!)
  就著这一点,笔者也一述自己的亲身遭遇罢!有一回,笔者与其他尼师到某寺院参访大德。他一听到我在读《妙云集》,立刻沉下脸来痛斥导师一顿(也是“说食数宝无济于事”那一套),我待要分辨,又见他滔滔不绝,不敢打断,好不容易他停下来,我诚惶诚恐地说:
  “但是《妙云集》他有许多智慧之言吧,比如……”
  他立刻暍斥我:
  “不要再说了!”
  然后继续滔滔不绝了约莫五分钟才停,我又乘此停顿空档再问:
  “您老读过《妙云集》吗?”
  “没有!”
  “那您又怎知他老只是在“说食……!”
  “不要再说了!”他大暍一声!
  原来是“囝仔人有耳咽嘴”,只能听不能说的!看官诸公请问:这一番的言教身教,能让我不“感慨万千”吗?但我只敢陈述事实,此老这么做事“法”或“非法”?“我们应该让读者自行决定”、“祈望读者能以更广大的心量与智慧来包容、来辨别!”而我在此则“尽量以中立的态度”,不加任何“情绪性的批评”!
  XXXX
  《僧伽》一向令广大比丘尼众恶感著,即是大大强调男女不平等的阶级意识之文章常常蹦出来,却不见放在“意见广场”而表达编者“中立”的态度。于是尼众们就把《僧伽》当作“少数比丘不思对付强势的辱教慢僧人士,却只敢挑弱势的尼众来修理”之杂志!从第一卷第一期出刊之后,就有许多比丘尼众气下过,打电话要我“为尼众争回公道”,甚至于被刺激到想要成立“比丘尼僧团”,拒绝接受任何不平等条约的钳制!我虽笔利,但却心软,几番拖延,还是下了手。一直看到忏尼比丘尼那充满奴性意识的文章,才忍不住公开指责某些比丘“关起山门来做皇帝”、“关起门来修理比丘尼”、“向尼众灌输奴性意识一之可恶可厌!
  前账莫追,且看当期二例:
  一、“教团通讯”(页六五)申报导福严精舍恢复男众学院。辨就办吧,但还偏要贬抑女众:
  “这一代的青年比丘,复少有才德出众者,如此长久下去,于正法之住持恐无以为继!”
  试问:这句话于教于理可还说得?一、诸经教中
  ,只有明示“住持僧宝”之为僧相具足之沙门,哪一
  章哪一句有说“比丘尼不得住持正法”的?没“才德
  出众”的比丘,“正法之住持”就“无以为继”,这又是哪一尊佛的告示来著?二、观诸现实,这一代台湾的比丘尼众,有多少是在默默承当“住持正法”之责?他们又尝比比丘们来得逊色?有些街且还“才德出众”,而为正法之宣扬立过汗马功劳呢!如此一句下经心的陈述,试问要把比丘尼众置于何地?—做此宣告的大德比丘请想一想!
  二、有“清照”笔名而撰(悲愿的觉醒)者,其
  “觉醒”之深切固令人赞佩,伹下列文字则破绽百出
  ,令人不取领教:
  “七众同住的大道场……男外女内,刚柔并济,互相协助,……在眼前讲求男女平等的观念之下,这种作法是被认同,也是最符合人性的方式,……”
  以下他对异性朝夕相处共事,做了一些我非常赞同的批判,这且不表,我只想把“不苟同”的部分道出(当然,我也不住在这种道场,所以犯不著为这些道场争辩什么以维持颜面):
  一、“男外女内,刚柔并济”,这种先行限制女众“只能做温柔的管家婆”(就差个没要她们三一从四德”的做法,是“最符合人性”吗?是“男女平等”了吗?如果男女平等,那凭什么不能“男亦兼外内、女亦兼外内”—说白一点:男众为什么就不能做扫地抹桌煮饭烧菜端茶倒水的工作?比丘尼难不成就真这般“女奴”之命?
  二、如果就现实情况来看,那些“七众同住的道场”,也多的是女众非常“才德出众”而对外分担弘化工作的呢!所以“男外女内”,并不符合当期佛教现代!
  三、而且个人以为:“七众共住”反下如“男女分住”来得“男女平等”!何以故?少一些女众被支使做奴工的机会之故—各人民生问题各自解决故。试问“七众共住”,女众能有这种“平等”机会而不服事大比丘们的又有多少?
  而长期阅读《僧伽》给我一种对《僧伽》动不动祭出“八敬法”来收拾女众的印象,当亦不只此二例而已。试问:当那群原属“乖乖牌”的尼众姊妹被《僧伽》诸文激怒到扬言“宁做六群比丘尼”时,编者诸公能不扪心自问“谁为为之?孰命致之”吗?而这种举扬男女阶级意识的态度,又真符合贵刊宗旨的“以修养得到认同”,“促进僧团内部之沟通与了解”以“提升僧团六和敬”了吗?而归根究底,这又是“如法”了吗?请不要单用结论,而要用缜密的推论证成尼众是真应被踩在男众脚下,被制伏成“唯比丘马首是瞻”的女奴,否则不要有事无事“拿男女平等观念开刀”!在山门中坐大没什么了不得,若真那么现直气壮,则请向山门外的社会大众宣告“佛教规矩就是如此:女众不足与言平等”。但是面对宣称“众生平等”的了义教时,口口声声“大爱道尼经”的比丘们能下暗自傀怍吗?
  附带一提:“五夏学戒”,一事,力行的疑惑没错!我也曾在此事上辩证过(详见拙著(依止与依止羯磨),《如是我思》第三O八—三O九页,或听愚述《声闻律之理论与实践》录音带,在此为节篇幅,故下重赘)。而“编者按”中竟用打太极拳方式推说“《资特记》中引《十诵律》为证”,于是说“想非“中国祖师”自创”。这种不严谨的宣告,还要“请作者及读者了解”,岂不贻人笑柄!
  要知道:《十诵律》绝此“五夏以后方许听教参禅一之语。《资持记》引用而若解释不当,则自是“中国祖师自创”,又怎么用“想非”二字打发了事?而诸律之中,都言“五夏依止”之真义,编者避而不提,却提一部(大比丘三千威仪经)以证明其观点。纵使此经宣称“五夏以后方许听教参禅”,那也够诸位大德伤脑筋的—佛说的话都自相矛盾了,你又凭什么“择一弃余”呢?更何况,该经之中,如编者所述
  (大正24,913下)之部分,压根儿没这么说,只说是“若知上十法著,若满五岁得离依止师”,只说五年之中要成就“十法”,并没说“十法”以外的“听教参禅”一概不计呢!
  所以学问虽是第二门头,但也别太小觑它的力量!学问中的论述之病,只有做学问的人能够一针见血道出。否则外行人开口便错,又如何能怪学者视吾人之言若无物?我是一介时常批判学问的学问僧,但是我从来是就学问的规格尺度来批判学者之论,这才让他们不得不服气!希望要批判印公著作者,也要在学问上超越过他,回过头来才是真正挖掘出他的短处—如果真有这么有碍“正见”的短处的话。
  “说食数宝”者固然无益于自身,但是最起码也给“寻宝心切”的佛弟子指引了一条“按图索骥”的明路。怕就怕不在学问上长进,也下层于别人在学问上的成就,错把垃圾当宝贝,炫耀一番而“一盲引众盲”呢!
  在“五夏学戒”一事上,我真正开始尊重我向来批判不遗余力的“学问”了哪!
  希望本文下要又用“意见广场”来处理!因为,既然“这是一本属于所有出家人的杂志”,则做为出家人的一份子,未经“所有出家人”的羯磨认可,谁也没资格说“你的只是意见,我的才是正见”!
  再者,既言“开放”,则本文也同样欢迎编者诸公用教证理证来证明笔者之不具(正见),下够“如法一,但我拒绝那种只有结论而没有推论的“编者按一或“编后语”给本文下一些累赘的注脚!
  82、4、30于弘誓学苑
  摘自《僧伽》第2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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