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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十四、广阿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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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十四、广阿罗汉

 

  【论文】

  三·一四八 此中所说阿罗汉者,通摄三乘无学果位。皆已永害烦恼贼故,应受世间妙供养故,永不复受分段生故。

  【疏翼】  第二广解答中,第二广释。

  【述记·卷十九】

  问:“阿罗汉”名,通在几乘?几位中有?

  下、正广解。于中有二。初、广“阿罗汉”,后、广“舍位”。初有三师:第一师中有五:一、释颂文,二、问,三、答,四、征,五、释。

  “阿罗汉”者,此正云“应”。“应”者,契当之义——应断烦恼,应受供故,应不复受分段生故;若但言“应”,即通三义。故但言“应”,不言“应供”;若著「供”字,唯得一义,便失二义。显阿罗汉通摄三乘,唯无学位,余位未满,非可应故。

  问:何故有学非阿罗汉,三无学得“阿罗汉”名?

  “阿罗汉”言“应”,即杀贼、应供、无生三义故也。

  何故不言离所知障?

  所知障体,不障解脱,无能发业、润生用故。

  何故不言离变易死?

  二乘无学有变易生,此非由烦恼所招起故;已离系缚,得解脱故,无分段死。

  有学亦是殊胜福田,如见道出等,供养获现福。何故不得名“应供”耶?

  非一切时堪受供故,望自乘无学,非是圆满故。

  【疏翼】

  此初第一师中,第一释文。

  【论文】三·一四九 云何知然?

  【疏翼】  初第一师中,第二问。

  【述记·卷十九】

  第二、外人问曰:何知此识三乘皆舍?“阿罗汉”号通在三乘?故论总问“云何知然”。

  【论文】三·一五○ 〈决择分〉说:诸阿罗汉、独觉、如来,皆不成就阿赖耶故。

  【疏翼】  初第一师中,第三答。于中有二:一、证三乘皆舍,答第一分问,二、证号通三乘,答第二分问。此即初答。

  【述记·卷十九】

  第三、此答初问也。

  舍,通三乘。〈决择分〉中第一卷说四句分别,谓“有成就转识,非阿赖耶识”——谓三乘无学1、“不退菩萨”,不入无心位2;有“成就阿赖耶,非转识”——谓七地以前,二乘有学、一切异生、入无心位3;“有俱成就”——谓此第二句4不入无心位5;“有俱不成”——谓第一句入无心位;然今但引初句6三人。

  【论文】三·一五一 《集论》复说:若诸菩萨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如来故。

  【疏翼】  第三答中,第二证号通三乘答第二分问。

  【述记·卷十九】

  又如《杂集论》第十四卷、《集论》第七说:若诸菩萨7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如来故8。佛既得名阿罗汉者,二乘无学,不说自成。

  答第二问“阿罗汉”名,通三乘有。佛亦由断所知障故,亦名如来。二乘不然,不可为难:如阿罗汉号,便令通二乘。十地菩萨不能少断俱生烦恼,金刚喻定时方顿断尽:一者、故留,二、不障地,其所知障,分分除之。故烦恼障,即言顿断,所知障不然。

  此师意说:不退菩萨虽不起现我爱执藏,暂时伏离,种犹有故,未名为“舍”。三乘无学,我爱种尽,乃名为“舍”。

  【疏翼】

  以上初第一师中,第三答讫。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应思如是相续生起,何时舍耶?颂曰:阿罗汉位舍。

  论曰:云何说名阿罗汉位耶?谓若具此者,是名“阿罗汉”。果具何者,名为“阿罗汉”耶?谓得尽智及无生智故,尔时阿赖耶识中粗重,无余永断故,即舍阿赖耶识,即于此位,名“阿罗汉”。已说异熟及其差别。

  【论文】三·一五二 若尔,菩萨烦恼种子未永断尽,非阿罗汉,应皆成就阿赖耶识。何故即彼〈决择分〉说:不退菩萨,亦不成就阿赖耶识?

  【疏翼】  初第一师中,第四征。

  【述记·卷十九】

  第四、征也。

  由前立宗,烦恼种尽,方名为“舍”。菩萨烦恼种子未除,如何名“舍”?违圣教故,为此难也。

  前引〈决择分〉四句之中,初句9有四人:三乘无学及不退地以去菩萨。此先不论10,故今为难。

  不退有二种:一、已得不退,二、未得不退11。前、初地得,后、八地得,故言不退。初地以去,证不退;八地以去,行不退。初地以去尚有相续趣求所得,未能念念转转增进,初说回心名不退者,即地前位皆名不退——不退起烦恼故;而义有别,亦不相违12。

  由是,不退总有四种:一、信不退:即十信第六心13。二、证不退:入地以往14。三、行不退:八地以上。四、烦恼不退:谓无漏道所断烦恼一切圣者。今说回心名不退者,即第四不退。以得证净故,亦名信不退,然未至彼位15。若十住,第七心等16,亦名住不退,即应有五。论直往者,唯四不退。

  【论文】三·一五三 彼说二乘无学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烦恼障故,趣菩提故,即复转名不退菩萨,彼不成就阿赖耶识。

  【疏翼】  初第一师中,第五释。于中有二:一、释回心名不退,二、释直往已摄。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九】

  第五、释也。

  彼说四人,三17人据决定菩萨。即回心已,必定不退起诸烦恼——从初发心二万劫,乃至成佛以来,皆名不退;又趣菩提,转名菩萨;非直往者是第四人,烦恼种子未永害故。

  若现行一分无故,名“舍”;分别一分无,应亦名“舍”18;又见道以去,第七不起执藏之时,应亦名“舍”;以全未舍故19。若不尔,直往八地以去,应非不退!以不能舍阿赖耶故20。若尔,入地诸菩萨等,应亦名退!以全未舍阿赖耶故21。

  【论文】三·一五四 即摄在此阿罗汉中,故彼论文不违此义。

  【疏翼】  第五第一师释中,第二释直往已摄。

  【述记·卷十九】

  问:既尔,此文何故不说不退菩萨?

  彼“摄在此阿罗汉中”,从本说故,故彼〈决择〉之文不违此中说义。三乘有学金刚心位,虽断烦恼,我执种无,以时少故,彼论不说,此亦不论22。二乘有学回心向大,不名不退,起烦恼故。

  【疏翼】

  以上第二广释中,初第一师说讫。

  【论文】三·一五五 又不动地以上菩萨,一切烦恼永不行故。

  【疏翼】  第二广释中,第二师说。于中分二:一、述不退菩萨,二、显名舍。初中有五:一、出第一理,二、出第二理,三、出第三理,四、出第四理,五、结立宗。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九】

  下、第二说。此即护法菩萨亦假为二义23,即同前师也24。下文有二:初、述不退菩萨体,后、显名舍。

  此义意言:三乘无学,直往菩萨八地以去亦舍此识,名不退者,行亦不退。于未得法,亦复不退,四理证知:

  一者、“一切烦恼永不行故”:八地以去,无漏相续,无现执藏,故可说“舍”。

  【论文】

  三·一五六 法驶流中,任运转故。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萨中,第二出第二理。

  【述记·卷十九】

  此、第二理。

  《十地论》第十卷说:第八地以上菩萨,于无相海任运而转,诸佛劝等,乃至广说25。刹那刹那,真俗双运,以无功用,故任运转。

  【论文】三·一五七 能诸行中,起诸行故。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萨中,第三出第三理。

  【述记·卷十九】

  此、第三理。

  《十地论》26说:初地至六地,名为少行;第七地,名大行;八地以去,名为广行27。前六地,一行中修一切行,是故名“少”;第七地,虽亦然,以能即空方便智,发起有中殊胜行28,胜前六地,故立“大”名。前五地中虽合此难合真俗双行,然极用功,方始能起;此第七地,虽未任运,少用功力,即能现前,故与前异,立其“大”名;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名为广。

  然旧《地持》云:胜解行以去名少;初地至六地,名大;七地以去名广29。以见道前,一行中修一行,故名少;次六地中,于一行中修一切行,故名为大;七地以去,真俗双行,名为广。所望不同,不相违也。

  今〈菩萨地〉30、《瑜伽》七十八31卷说初劫名波罗蜜多,第二劫名近波罗蜜多,第三劫名大波罗蜜多。此约波罗蜜多别,亦不相违32。

  然初地以前,于六波罗蜜,一行中修一行。初地以去,于六波罗蜜,一行中修一切行;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七地以前唯于六度唯有修一,以一切行而庄严之;八地以去,于万行中具修万行,然所修愿、力、智度,渐次胜前,别立其名,非唯修此33。今第三证,与彼34文同。

  【论文】三·一五八 刹那刹那,转增进故。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萨中,第四出第四理。

  【述记·卷十九】

  此、第四理。

  谓八地后,无漏相续,无有漏间。又彼亦无未得之退,故能念念增进诸行。勘《十地》、《地持》,及〈菩萨地〉等35。彼谓从此八地以去,于初刹那能得过前二阿僧祇所行功德智慧一倍,第二刹那更倍前念36,如是展转胜进倍前。

  【论文】三·一五九 此位,方名不退菩萨。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萨中,第五结立宗。

  【述记·卷十九】

  此四因中,初因简解行地以前,十地菩萨能伏烦恼毕竟不行,非第七识,今通七识37;第二因,简前六地38;第三因,简第七地39;第四因,简一切地40;由四因故,直往菩萨八地以去,方名“不退”,舍赖耶名。

  上解“不退”。

  【疏翼】

  以上第二第二师说中,第一述不退菩萨讫。

  【论文】三·一六○ 然此菩萨,虽未断尽异熟识中烦恼种子,而缘此识我见、爱等,不复执藏为自内我。

  【疏翼】  第二第二师说中,第二显名“舍”。文分为二:一、不复执藏,二、亦说名“阿罗汉”。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九】

  下、解“舍”名也。

  第七识等烦恼——我执现行——无故。

  【论文】三·一六一 由斯,永舍阿赖耶名,故说不成阿赖耶识,此亦说彼名阿罗汉。

  【疏翼】  第二显名“舍”中,第二亦说名“阿罗汉”。

  【述记·卷十九】

  此师意说:无现执藏,《瑜伽》说之41,即名为“舍”,以“阿赖耶”是藏义故。“此亦说彼名阿罗汉”,三义42具故,如前应知。

  问:若现不执,即名为“舍”,七地以前亦有不执,入无漏心等,应皆名“舍”?

  答:此不然,非毕竟故。毕竟不行,方名为“舍”故。

  问:若尔,二乘金刚心,应名舍此识?

  答:实亦应名“舍”,以时促故,彼《瑜伽》43等,略而不论,亦不违理。

  初师44名“舍”,断种名“舍”。此第二说:若断、若伏,毕竟不行,说之为“舍”。故七地前,不得“舍”名。

  【疏翼】

  以上第二广释中,第二第二师说讫。

  【论文】三·一六二 有义:初地以上菩萨,已证二空所显理故。

  【疏翼】  第二广释中,第三第三师说。于中有六,一正释中又二:一、出不退体,二、辨“舍”。初中有五,即出五因。此出不退体中,第一因也。

  【述记·卷十九】

  下、第三解45。下文有六:一、正释,二、破,三、救,四、征,五、会,六、难申正义。初中有二:初、出不退体,后、辨“舍”。由五因故,证入地菩萨亦舍此识名。此第一因。

  即难陀论师等,作如是解。文中易解,无劳解释。

  【论文】三·一六三 已得二种殊胜智故。

  【疏翼】  第一第三师出不退体中,第二因。

  【述记·卷十九】

  此、第二因。

  二智即是正体、后得46。

  【论文】三·一六四 已断分别二重障故。

  【疏翼】  第一第三师出不退体中,第三因。

  【述记·卷十九】

  此、第三因。

  二障名“重”,以猛利故。

  【论文】三·一六五 能一行中起诸行故。

  【疏翼】  第一第三师出不退体中,第四因。

  【述记·卷十九】

  此、第四因。

  即唯约六波罗蜜论。不尔,即与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无有差别,以一一行中皆能修集一切行故47。

  【论文】

  三·一六六 虽为利益起诸烦恼,而彼不作烦恼过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萨。

  【疏翼】  第一第三师出不退体中,第五因。

  【述记·卷十九】

  即第五因,名为“不退”。此如《摄论》48:十地菩萨观为利益,不动染心而方起惑,非不知而起。《瑜伽》七十49八云:要知方起,非不知而起50。

  上释“不退”。

  【疏翼】

  以上第一正释中,第一出不退体讫。

  【论文】三·一六七 然此菩萨,虽未断尽俱生烦恼,而缘此识所有分别我见、爱等,不复执藏为自内我,由斯亦舍阿赖耶名。故说不成阿赖耶识,此亦说彼名阿罗汉。

  【疏翼】  第一第三师正释中,第二辨“舍”。

  【述记·卷十九】

  下、辨“舍”。舍中有二:初、理辨“舍”,后、引证。此初也。

  烦恼分别,少分舍故,舍执藏名。其文易解。

  【论文】三·一六八 故《集论》中作如是说:十地菩萨虽未永断一切烦恼,然此烦恼如咒药所伏诸毒,不起一切烦恼过失。一切地中如阿罗汉已断烦恼故,亦说彼名阿罗汉。

  【疏翼】  第二辨“舍”中,第二引证。

  【述记·卷十九】

  下、引证也。

  《集论》第七、《杂集》十四,亦有此文:十地51菩萨虽未永断一切烦恼等,虽有,不为失。无漏智力,如咒药故。如阿罗汉已断烦恼,无过失故。此中亦名为“阿罗汉”,故摄此菩萨在阿罗汉中。

  【疏翼】

  以上第三第三师解中,第一正释讫。

  【论文】三·一六九 彼说非理。七地以前,犹有俱生我见、爱等,执藏此识为自内我,如何已舍阿赖耶名?

  【疏翼】  第三第三师解中,第二第二师破。

  【述记·卷十九】

  第二、破也。

  六识我见,四地不行;七地以前,第七我见52犹现行故;为此难也。

  前第二师,作如此难。

  【论文】三·一七○ 若彼分别我见、爱等,不复执藏,说名为舍。

  【疏翼】  第三第三师说中,第三救。

  【述记·卷十九】

  “若彼”以下,乃至“为舍”——第三、假牒前师救意。

  【论文】三·一七一 则预流等诸有学位,亦应已舍阿赖耶名。许,便违害诸论所说。

  【疏翼】  第三第三师解中,第四第三师救已,第二师征。

  【述记·卷十九】

  “则预流”下,乃至“所说”,正是第四征难辞53。

  此下难中,以预流果例同彼菩萨应舍“赖耶”名,言圣教不说。若谓菩萨双断二障,法我亦除,非预流者,此唯人见名为执藏,非于法执。若不尔者,其阿罗汉应名不舍阿赖耶识,以有俱生法我见故。故知但以人执为藏,不以法执。

  【论文】三·一七二 地上菩萨所起烦恼,皆由正知,不为过失,非预流等得有斯事,宁可以彼,例此菩萨?

  【疏翼】  第三第三师解中,第五第三师会。

  【述记·卷十九】

  第五段、第三师会云:

  十地“菩萨所起烦恼”、“不为过失”,非预流等。以预流等所起烦恼,皆不正知,为过失故。如《瑜伽》七十54八说:菩萨起烦恼有三,名“无染污相”,谓正知故起等55。

  【论文】三·一七三 彼六识中所起烦恼,虽由正知,不为过失;而第七识有漏心位,任运现行,执藏此识,宁不与彼预流等同?

  【疏翼】  第三第三师解中,第六第二师难申正义。于中分三:一、论主难,二、结非,三、结正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九】

  下第六段、论主难云:

  彼入地菩萨前六识中所起烦恼,虽由正知不为过失,间断起故,相藐粗故,可由正知而方故起。其第七识一类无断,任运现行,非相粗显,于有学位,除无漏心灭尽定外,有漏心时执藏此识,宁不与彼预流等同?有时执故。预流等唯入人空观无漏心时,此识不行。有漏心时,即便现起。与此菩萨,同不名“舍”,何故菩萨即名为“舍”?

  【论文】三·一七四 由此故知,彼说非理。

  【疏翼】  第六第二师难申正义中,第二结非。

  【述记·卷十九】

  此、结非也。

  第八地去,诸菩萨等无漏相续,一切烦恼皆不现行,虽有种子,现行皆尽,可得名“舍”;非七地前,烦恼不起,如何说“舍”?彼〈决择分〉七十56八57,及〈菩萨地〉四十八58说:八地以去,一切菩萨一切烦恼不现行故。故此释非,前二师是也。

  【论文】三·一七五 然阿罗汉断此识中烦恼粗重究竟尽故,不复执藏阿赖耶识为自内我,由斯永失阿赖耶名,说之为舍;非舍一切第八识体。勿阿罗汉无识持种,尔时,便入无余涅槃?

  【疏翼】  第六第二师难申正义中,第三结正义。

  【述记·卷十九】

  下、结正义。

  且如初释直往菩萨八地以去,非是此中阿罗汉摄,有种染故。三乘无学,方名为“舍”。第二师释直往菩萨八地以去,是此中摄,故总说言:阿罗汉舍断种、永伏,现行烦恼皆已尽故,并名为“舍”,不复执藏说名为“舍”;非是第八识体全无,名舍识也。

  全无第八,于理何违?

  无第八体,即阿罗汉无识持种,于金刚心正断此时,即便应入无余涅槃。以有漏果尽,无识持种故。勿阿罗汉得有此事,故不得舍第八识体。此中说“舍”,唯约执藏,以过重故;不约能所藏,以为舍也。

  上来已广阿罗汉讫。

  【疏翼】

  以上第二正广解中,第一广阿罗汉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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