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石刻宝库中的闽人遗迹 |
 
大足石刻宝库中的闽人遗迹 林祖泉 大足石刻是重庆市大足县境整个摩崖造像群(含少量圆雕、塔雕、壁雕)的总称。肇于初唐,兴于晚唐、五代(前、后蜀),盛于两宋,余绪延及明、清,前后绵联1200多年。多为佛教造像,亦有道教及儒释道三教造像,总数达5万余躯。它“是中国晚期石窟艺术的优秀代表作品,也是公元9世纪末至13世纪中叶世界石窟艺术史上最为壮丽辉煌的一页,是具有世界普遍意义的人类文化遗产。”①1999年12月1日被联合国科教组织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北山摩崖造像是大足石刻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县城之北1.5公里,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是由佛湾、观音岩、佛耳岩、营盘坡、北塔坡等五处造像点组成,以佛湾为中心,共约450龛窟,造像近万躯。至今还保存三处八闽先人的遗迹。 一、宋代蔡京手书的《赵懿简公神道碑》 在北山佛湾第104号龛内,壁正中立一碑,面向西北,碑高3.79米,宽1.36米,厚0.34米。碑顶部正中直书刻两行篆文:“懿简公神道碑”,两旁刻蟠龙花纹装饰。碑文竖刻,楷书,分刻39行,每行51字。碑首第一行题:“宋故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上柱国、天水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二百户,食实封三百户,赠右银青光禄大夫,谥懿简,赵公神道碑。”次行署款为“左朝散郎、试尚书礼部侍郎、兼侍讲,范祖禹撰。左朝散郎、龙图阁待制,知永兴军府事,蔡京书,并篆额。”末行题:“元祐七年五月癸未朔,二十五日丁未建。”因其字笔力遒劲,意气风发,古人称此碑为“蔡京碑”,游人观者莫不交口赞美。 蔡京(1047~1126年),字元长,福建省仙游县人。宋熙宁三年(1070年)进士。曾四度拜相,权倾朝野,一直爬上鲁国公的高位。蔡京的书法,“初类沈传师,久之深得羲之笔意,自成一家。其字严而不拘,逸而不外规矩。正书如冠剑大臣,议于庙堂之上;行书如贵胄公子,意气赫奕,光彩射人。大字冠绝古今,鲜有俦匹。”②据《铁围山丛谈》云:“鲁公(蔡京)始受笔法于君谟(蔡襄)。既登第,调钱塘尉,东坡适倅钱塘,相与学徐季海。当是时,神庙喜治书,故熙丰士大夫多尚徐会稽也。未几弃去,学沈传师。及元祐末,又厌传师而从欧阳率更。由是字势豪健,痛快沉著。迨绍圣间,天下号能书无出鲁公右者。其后又厌率更而深法二王,晚每叹右军难及,而谓中令去父远矣。遂自成一法,为海内所宗焉。”可见蔡京在当时,实以书法擅重名。故宋朝的四大书法家有“苏、黄、米、蔡(京)”之说。 赵懿简是何许人也?《宋史》载:赵瞻(1015~1090年),字大观,谥懿简,陕西省周至人。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累官同知枢密院事。著有《春秋论》、《史记抵牾论》、《唐春秋》等书。但碑言:“元祐五年(1090年)三月丙寅,公死。诸孤奉丧归周至,诏遣使护之。其年九月壬午,葬孟兆社先茔。”至元祐七年五月,始立“神道碑”于瞻的墓地。 那么,赵懿简是陕西周至人,他死后葬于故乡,其“神道碑”为何不存于故里,反而存于千里之外的重庆大足呢?对此,前人已有考证。如清朝人张澍《跋赵懿简公神道碑后》云:“懿简公之墓,宜在陕西。不知昌州(大足)何以有《神道碑》。且碑亦未言为昌州,或其子有为昌州守者,乞淳夫文刻于此,亦未可知。考蔡京于元祐六年知永康军,则其碑立于七年五月,宜在此时也。”③ 著名史学家马衡在《古文孝经校释序》中亦以“赵瞻为陕之周至人。既曰《神道碑》,当树于墓前,瞻墓不应在此。而窟之上下,又无冢墓遗迹。意为范之门生故吏所凿,以志景仰者。” 上述二说,各有偏颇。张澍之说,瞻子乞得范氏墓文,不刻之于先人墓道,而刻之于己所官之地,于义无取。马衡之说,范氏著述甚富,其门生故吏,果欲纪念范氏,任取何文,均较取其谀墓之文,更为恰当。由于两人都拘泥于瞻墓应在陕西,不应在此,无墓而有碑,求其故不可得。而且,又偏重于从撰碑人范祖禹一方着想,不从书碑人蔡京方面去考察,所认,真相难以明了。 据史料记载:“崇宁元年九月己亥,立党人碑于端礼门。……时元祐、元符末,群贤贬窜死徒者略尽,蔡京犹赤惬意,……籍宰执司马光、文彦博……赵瞻……,曾任待制以上官苏轼、范祖禹……凡百二十人,等其罪状,谓之奸党,请御书刻石于端礼门。……二年夏四月丁卯,诏毁司马光……赵瞻……十人景灵宫绘像。乙亥,诏毁范祖禹《唐鉴》、及三苏、黄庭坚、秦观文集。”④而在《双桥笔记》中更记载了蔡京兼毁元祐党人字画的轶事:“宋崇宁大观间,蔡京当国,设元祐党籍之禁,苏文忠公文辞字画悉毁之。政和中,建上清宝录,微庙每躬造焉。一夕,道士拜章伏地逾刻乃起,对曰:‘适至帝所,见奎宿奏事,良久方毕,臣始能达上。’帝颇叹异,问:‘奎宿何人,所奏何事?’曰:‘奏事不可得闻,此奎宿者,故端明殿学士苏轼也。’帝为之改容,遂驰其禁。” 由此可见,蔡氏失势之后,元祐后辈,亦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扑毁其党人碑,并扑其一切所书之碑。又因蔡京之多行不义,民愤激昂,更群起而如火如荼,以搜扑其未尽之碑,以致京书一时俱灭,几无遗存者。故瞻墓原碑之毁,应与其它京所书碑,同在此时。 据明人赵子函《石墨镌华》云:赵子函与瞻是同乡,他曾去周至城南四里瞻的墓地去观察,见瞻的“茔地为耕者侵占殆尽,碑扑而泐,仅有数十字可辨。”但无法考证其是谁的手笔。“观其书法劲健,知书撰必非没没者。惜先达为邑志,不收其文,遂无可考,为之一概。” 所以,周至既有原碑,大足之碑当为复刻。原四川文史馆馆员、研究大足石刻专家陈老先生认为,大足北山之碑,是瞻的后人赵范所刻。“赵范为瞻之曾孙辈,复刻同时,在宋孝宗之世。其年党争已息,民愤亦平,范时适在昌州,故出其原拓本与《古文孝经》一并复刻于北山,其用意固在于不忍祖德之堙没,而京书亦得附托以传。”⑤ 此说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如今蔡京手书的碑刻存世稀有,在大足北山的这块“神道碑”是按京书手本直刻的,其书最真,是我国传统的书法艺术珍品。 二、明嘉靖年间的林俊像 林俊像在北山佛湾第288号窟内。窟的顶部为平顶,窟内水平面成半圆形。窟高2.34米,宽2.06米,深1.55米。窟门之高、宽与窟同。主像为明正德四年(1509年)始任蜀总制的林俊,位于窟正壁中部,面西端坐。林俊面瘦长须,头戴乌纱,身着圆领朝服,足蹬高靴,双手于胸前捧笏。 林俊(1452~1527年),字待用,号见素,福建莆田人,“九牧林”后裔。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云南按察副使、按察使,湖广按察使,南京右佥都御史,江西巡抚。正德四年,巡抚四川,讨刘烈、蓝廷瑞、鄢本恕、廖惠……等倡乱,“御史俞缁走避贼,而佥事吴景战殁。缁惭,欲委罪俊,遂劾俊累报首功,贼终不灭。”⑥俊乞以旧职归田,正德六年十一月,“诏听其致仕。”⑦“士民号哭追送。”⑧ 在窟左、右壁外侧下部,各开有一长龛,高1.23米,宽0.73米,每龛内坐有一人。左龛内为一长须老者,头戴官帽,朝服玉带,双手捧笏,为明嘉靖时重庆府同知范府。右龛内为一青年,头束发,身着长袍,双手拱于胸前,为林的学子。二像上方,各有一小圆龛,每龛内均有一菩萨结跏趺坐于莲台上,像周及座下环绕祥云。窟顶壁上,浮雕有云朵与天乐,其乐器有筝、笙、鼓、拍板、排箫、羯鼓、琵琶等,各乐器上皆系有彩带。窟右壁上有题记二则,均为楷书竖刻。其一曰:“戊午春初,李季升、李德举来,岩像一新,知主僧之用心也”。其二为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丁亥”时所造千手千眼观音菩萨记事碑,现碑已残破。窟外楣上方横刻“大明蜀总制林公之像”九字。此窟原为“千手观音洞”,初建于北宋大观元年,明嘉靖时毁洞内观音像,改建为林俊生祠,以志其德。窟内除林俊及新开二龛内之二坐像外,菩萨、乐器等均为原窟旧刻。 三、林俊摩崖诗碑 与林俊生祠毗邻的是林俊摩崖诗碑。此碑高2.46米,宽3.55米。碑面朝西,行书直刻,由左至右排列,字径约10厘米。刻有五律二首,诗曰: “石屋忘年纪,霜松记十围。壮容惊变尽,迂叟是真归。扃小一庄足,名逃百念希。山盘开野水,新雨厥芽肥。” “风雨睡曾着,幽堂重乃心。龙归先有洞,鹿触故成林。遗蜕遭逢际,孤庐恍惚临。更阑销短烛,凉泪落衣襟。” 这两首诗,主要写林俊归回云庄后的心情,情调悲凉,有年老失落之感。第一首诗写刚才回去的情况:石砌的小屋,不知建成好多年了;傲霜的松树,已经长大到十围了。我壮年的容貌,经过许多事变,惊叹已经完尽;饱经世事的老人,真正回到家了。如今能够得到一个小小庄园,而自感到满足了;庆幸逃避各种名利则心中的杂念自然少了。我在山上游荡,看见盘亘的群山四处流淌着水,春雨汩汩使野菜长得很肥嫩。第二首诗写家居的情况:在风雨的日子里,自己睡得很熟;在幽静的堂屋里,重视自心的客观变化。龙的归去(喻贤士归隐)必先有个洞;树无鹿触(苏东坡诗:新松无鹿触)才能够成林。我放浪形骸,尸解于遭遇际会之中,恍惚自己也临近坟墓了。(“孤庐”,试作坟墓解)夜已深了,我还对着短短的蜡烛,想起往事,悲凉的泪水,湿透我的衣襟。 林俊诗后有范府所书跋语,二百二十八字。“右二诗乃太子太保刑部尚书见素林公所作也。正德庚午,被召起用,征讨巨‘贼’,巡抚四川。府时为巴县教谕,幸从幕下,受教最深。越明年,功成身退,蜀人为立生祠。嘉靖中,科道交荐,三聘复起。其清忠大节,天下共知,无容喙者。兹累乞老,荣归云庄,仰慕风采,不可再见。近偶蒙寄赐小像,并云庄之怀,诚如久处密林,忽见长天也。携以公行至大足,闻有奇岩,登摹残刻,乃大宋太史公范祖禹撰《赵懿简公神道碑》,上有遗像犹存。遂捐廪命匠,凿一石洞,以镌公之像。砻一石碑,以刻公之诗,用识蜀人之思,其传不朽云。嘉靖甲申秋八月吉,重庆府同知范府拜书,知大足县事临安唐鳌。”这就是林俊摩崖诗碑的来源及上石的情况。 林俊是一代名臣,其事迹每见于志书。但在重庆大足有他的“生祠”及林俊摩崖诗碑,则知之者少,此可补志乘之不足。 注释: ①新编《大足县志》简本。 ②《宣和书谱》卷十二。 ③《民国重修大足县志》卷一。 ④《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九。 ⑤《大足石刻研究》。 ⑥⑦⑧《明史·林俊传》卷一百六。 《福建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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